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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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讨

摘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末级渠系节水改造是农田水利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本文分析了乌兰浩特市灌区农业水价改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深化农业水价改革、减轻农民水费支出负担的对策,为建立农田水利长效运行机制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乌兰浩特市灌区

中图分类号:df4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加快灌区末级渠系改造、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减轻农民水费支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解决新时期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战略性举措。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改善灌区工程状况,对农民水费支出进行补贴,既能有效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支出,又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乌兰浩特市察尔森水库下游灌区义勒力特镇灌域在内蒙古兴安盟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通过试点工作,探索解决农业灌溉发展问题的办法和综合政策措施,可以为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累可借鉴的研究资料和经验。

1 项目区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乌兰浩特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试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兰浩特市察尔森水库下游灌区义勒力特镇灌域,总控制面积4.27万亩,受益农户1760户,农民人口6881人。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项目区内农民合作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4.27万亩的末级渠系节水改造以及进行终端水价改革工作。

项目区由于当初配套标准低,加上配套的水利设施经过多年的运行,老化、破损严重,导致安全隐患增多,工程效益衰减,近年又因小型农田建设经费少,维护力度不够,灌区建筑物完好率仅为15%,渠沟完好率 70%,灌水渠道一年一清,投入清淤费用大。推行农业终端水价前,协会运行经费解决困难,人员工资只能从灌溉面积分摊收取,建筑物维修和渠道清淤要靠一事一议筹资来完成,农民为了好浇地,清淤筹集还较容易,但建筑物更新维修存在着凑合着来的思想,等政府投资来建,筹资较为困难。

2现行水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末级渠系配套差,计量设施不健全,无法全部计量到田,收费到户

灌区由于建设初期资金投入不足,工程标准偏低,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加之工程老化失修,超期服役或带病运行情况较为普遍,渠道淤积、渗漏、损坏严重,致使有限的水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利用;末级渠系产权不明,又缺乏计量设施,根本无法全部达到计量到田、收费到户的要求,造成了管理上的极大不便,增加了劳动强度和运行费用,加重了农户的负担,造成了水资源的极大浪费,已严重制约了灌区可持续发展,影响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1.2 农民用水户协会和民营水利的覆盖范围小

目前,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主要采取农民自愿基础上的“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涉及让农民出钱出力的事,多数议不成,导致末级渠系无人管理,供水工程年久失修,影响了农业生产安全。虽

然政府和农民对此问题已有深刻的认识,开始探索成立农民用水互助合作组织,农民的自我组织能力有了一定提高,但是灌区的农民用水户协会,无论是从建设,还是在管理方面正处于探索阶段,协会覆盖范围小,在一些方面尚需完善。

1.3 供水管理和收费制度不合理,农民水费负担加重

灌区在管理运行中由于受种种不利条件的影响,使得供水成本增加,效益降低。再加上农村小水利改制后带来的负效应,使得井水灌溉与河(渠) 水灌溉矛盾突出,造成了地下水开采形成漏斗,而地表水却市场萎缩,不利于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造成灌区在供水管理上农户啥时要,啥时给,要多少,给多少,在用水的调配上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使供水管理失去了计划性、科学性,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收费制度不合理。灌区在供水管理中存在两种收费方式,一是灌区对用水组织实施斗口以方计征制,二是用水组织对农户实施以亩计征制,两者在收费方式上形成明显的反差,以亩计征制的收费方式,不能激发农户的节水意识,村农民浇地仍是大水漫灌,经初步统计,用水量最高的地块为220 m3/ 亩,最少的为124 m3/ 亩,大大超过 60 ~80 m3/ 亩的标准。用水效率低下,造成了田间水的巨大浪费,加大了农民田间地头的终端水价,造成灌区斗口以上水价不大而末级渠系水价大,农民实际支出水费多,既加重了农民负担,又不利于农业节水和农民增收,同时也挤占了正常的水价调整空间。

3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对策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思路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强化支农政策,增加国家对农业和农村投入的要求,改革农业用水管理体制,建立末级渠系节水技术改造奖补机制和财政补贴农业水费机制,以完好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为基础,以科学合理的终端水价制度为保障,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3.1抓好项目组织工作

1、抓好项目前期工作

为因地制宜、合理利用我市水土资源,本着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我们首先抓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编制完成了《乌兰浩特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市政府以乌政发(2009)15号文件批准。委托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乌兰浩特市察尔森水库下游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试点项目规划》。2009年7月编制了《乌兰浩特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2009年计划下达后,我市又委托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工作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试点项目实施方案(2010年)》,《2011年乌兰浩特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重点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领导,2009年10月我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财政、水务

部门一把手为副组长,相关镇、工作部、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在项目组织安排上,按时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按时报送信息、统计报表和总结等,抓好日常工作,保证了这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市政府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多次到施工现场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占地、解决料场等问题,为建设和施工单位排忧解难。

3、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提高社会和群众对这项工作的认知度、关注度我们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在兴安日报、内蒙古新闻网、乌市政务信息网、乌兰浩特时讯、商务时报、内蒙古日报等重点介绍了重点县建设的任务、意义、达到的目标和效益。使人们了解重点县建设,关心、支持、参与重点县建设。

3.2 认真抓好项目管理工作

1、认真抓好规划设计等软件资料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申报立项程序和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材料,按规定及时完成报送了《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标准文本》、《乌兰浩特市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等材料。为主管部门审核、批复提供了基础文件。

2、积极筹措整合项目资金

项目实施以来,为了加大建设投入,我市根据财政部《关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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