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询问笔录的注意事项
调查询问笔录填写说明与注意事项

调查询问笔录填写说明与注意事项
一、填写说明
笔录内容
在笔录中应当有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的记载,有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的记载,有告知当事人有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以及如作伪证所承担相应责任的记载。
调查询问内容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信息、与案件的关系,反映案件事实的时间、地点、情形、经过、因果关系及后果等。
二、注意事项
(一)《调查询问笔录》应当场制作。
一份《调查询问笔录》只能对应一名被询问人。
根据案情需要对被询问人进行多次询问时,每一次调查询问应当分别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二)《调查询问笔录》应当客观描述现场情况,不得有主观判断或者提前定性记载;现场采取了拍照、摄像、录音或者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措施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三)调查询问的内容应当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不得相互矛盾,且不得出现诱导性和推测性的词句。
(四)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时,书写字迹要工整。
(五)《调查询问笔录》的记录不能随意空行。
(六)《调查询问笔录》制作完成后,由被询问人审阅后紧接正文注明“上述×页笔录已阅,是我真实意思的表达”的字样,并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七)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两名以上询问人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
询问笔录的制作基本要求

询问笔录的制作基本要求一、引言询问笔录是司法机关在开展侦查活动时,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并记录的文书。
作为司法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询问笔录的制作质量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因此,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询问笔录的制作基本要求。
二、询问笔录的格式1.标题询问笔录应当在文档顶部标注“询问笔录”字样,并注明被询问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页眉页脚每一页上方应当标注该页码数和总页数,下方应当标注制作日期、制作地点等信息。
3.字体字号询问笔录中文字体应当统一使用宋体或仿宋;字号应当为小四或五号。
4.行距段距每行文字之间应当保持适当的行距,段落之间也应当有适当的空隙。
5.边距格式左右边距宜设置为2.5厘米左右,上下边距宜设置为2厘米左右。
三、询问笔录的内容要求1.被询问人基本信息在开始记录被询问人答复之前,应当先记录其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询问内容询问笔录应当详细记录被询问人的答复内容,包括其陈述的事实、意见、看法等。
3.询问方式应当记录询问人员的姓名和职务,以及询问方式(口头或书面)。
4.时间地点应当记录询问的时间和地点,以便后续审查和调查。
5.证人签名如有证人在场,则应当让其在笔录上签名确认其所见所闻属实。
四、制作注意事项1.准确无误制作过程中应当认真核对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和答复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2.完整清晰笔录应当完整清晰地记录被询问人的全部答复内容,不得遗漏或删节。
3.简明扼要虽然要求完整清晰,但是也不要出现冗长繁琐的句子或段落,应当简明扼要地表达意思。
4.规范格式笔录格式应当规范统一,字体字号行距段距等要求一致。
同时还需要注意书写工整美观。
五、结论总之,在制作询问笔录时需要注意格式规范、内容详尽、制作准确无误、简明扼要和美观整洁等基本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询问笔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案件审理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撑。
询问笔录注意事项)

制作行政案件询问笔录时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一、询问笔录中应当告知的事项:1、执法身份告知。
《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2、传唤事由告知。
《治安处罚法》第82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3、家属告知。
《治安处罚法》第83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4、权利义务告知。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51条规定:询问时,应当告知被询问人对询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以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5、鉴定结论告知。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2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鉴定意见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二、询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的事项:1、《治安处罚法》第82条第1款规定: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2、《治安处罚法》第86条第1款规定:询问聋哑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有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并在笔录中注明。
3、《治安处罚法》第86条第2款规定: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配备翻译人员,并在笔录上注明。
4、《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4条第1款规定: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5、《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5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6、《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5条第3款规定: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7、《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8条规定:对于投案自首或者群众扭送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询问查证,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关于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应该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1

关于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应该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1啊啊啊关于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应该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调查询问笔录》是为了查明违法案件事实,收集证据,依法向案件当事人、直接责任人或者知情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记录被询问人陈述的规范性文书。
它是行政执法案件中主要证据之一,是违法案件定性的重要依据,是违法案件证据链的要求,是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必备的法律文书之一。
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案过程中,《调查询问笔录》是执法人员使用得最频繁的执法文书,是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和证据,它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办案质量,也关系到违法案件的正确处理。
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执法人员对《调查询问笔录》认识不清,作用不明,不重视调查询问及其笔录的制作,认为可繁可简,导致在违法案件调查取证中询问随意粗略,笔录填写不够规范,语句表达不够准确,没有抓住调查的关键点,甚至使违法案件事实和证据之间出现了矛盾,缺乏证据的有效性、一致性和完整性。
下面就如何做好调查询问及制作笔录谈几点意见,供同行借鉴。
一、调查询问的作用调查询问不仅是实施国土资源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之一,而且是国土资源监督检查的主要基础工作。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或违法案件调查中实施调查询问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也充分说明了调查询问在违法案件调查取证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助于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
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是做好调查取证的前提,对案情的正确认识不可能单凭《现场勘查笔录》的内容及其他证据材料而一次性完成,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主要事实的认定,需对案情进行全面了解,如果不先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全面听取其陈述,就根本不能了解与违法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主体、事件、过程、情节等,也就不能准确认定违法案件的主体、违法事实。
2、有助于收集和审查证据。
《调查询问笔录》是收集证据的一种重要手段,为了保证违法案件的质量,还要通过调查询问查明某些证据的来源,鉴别某些证据的真伪,对证据进行审查和核实。
制作询问笔录需注意六大细节问题

制作询问笔录需注意六大细节问题询问笔录是指执法人员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向当事人、证人、被侵害人进行提问式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记录。
从理论上讲,询问笔录是证据中的“人证”,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违法事实。
从执法实践看,询问笔录起着获取线索、引导办案人员取证以及串联、印证其他证据的重要作用。
然而,个别执法人员在制作询问笔录时,常常因为细节上的不严谨,使询问笔录出现问题。
比如,措辞不够简练、准确,词义含糊不清,语句逻辑混乱,行文主次不分,缺乏前后呼应甚至相互矛盾,对一些涉案的基本问题未作必要询问和记录,或者笔录中提到的人证、物证、书证不能自圆其说,使询问笔录内容无法反映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全貌。
笔者认为,制作询问笔录要特别注意解决好以下六个细节问题:要尽量记录对方陈述的原话。
但如实记录并非记录对方的废话,而是要进行正确的综合和概括,准确表达被询问人陈述的原意。
对于被询问人使用的方言土语,可采用括号形式加以说明,或专门让被询问人作出解释,以保证其意思表示真实。
要详略得当,即略记提问、详记陈述。
进行询问的目的,是听取被询问人的陈述和申辩。
因此,除告知性笔录之外,询问笔录的重点应放在被询问人的陈述上,对执法人员的提问只作简记即可。
另外,询问笔录中的“问”是指执法人员提问,“答”是被询问人回答、陈述,在记录中,应规范使用“问”、“答”两字,切不可图省事而随意使用“?”、“!”等符号来代替。
对于被询问人的重要表情、重要动作应作必要的记录。
在询问中,当事人做出哭、大笑、点头、摇头等动作或者拒绝回答时,应当如实记录。
例如,当被询问人不回答时,可以用“答:……(不回答)”的形式予以记录,并且询问人此时应当再问:“你再不回答,将被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白吗?”如果被询问人仍然不回答,应对其再次不回答的情况作出如实记录。
对于当事人在询问中不配合调查的情况,同样应当如实记录。
询问时应当有两名执法人员在场,通常一人主问,一人记录。
市场监督对校外培训机构询问笔录注意事项

市场监督对校外培训机构询问笔录注意事项1. 引言市场监督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询问笔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有助于了解和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运营情况,确保其合法合规。
本文将介绍在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以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笔录前准备在进行询问笔录前,市场监督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包括:•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并熟悉相关条款和要求。
•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准备好与被调查机构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以便核实和提问。
•制定询问计划:制定详细的询问计划,明确需要了解的信息和问题。
3. 笔录过程3.1 简介在开始询问笔录时,市场监督人员应向被调查机构负责人简要介绍目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说明市场监督人员身份,并说明被调查机构有权要求律师陪同。
3.2 记录基本信息在笔录开始时,市场监督人员应记录被调查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同时,还应记录询问笔录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的姓名。
3.3 提问和回答市场监督人员应根据事先制定的询问计划,有条理地向被调查机构负责人提问,并记录其回答。
在提问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问题清晰明确:提问时要确保问题清晰明确,避免模糊不清或含糊其辞。
•依法询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被调查机构负责人进行合法合规的询问。
•公正公平: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避免个人情绪或偏见对询问过程产生影响。
•监督检查:在询问过程中可以要求被调查机构出示相关证据和资料,并核实其真实性。
3.4 补充说明和澄清如果被调查机构负责人对某些问题回答不清楚或存在争议,市场监督人员可以要求其进行补充说明或澄清。
在记录补充说明或澄清时,应准确记录相关内容,并与被调查机构负责人确认。
3.5 结束笔录在询问笔录结束时,市场监督人员应向被调查机构负责人说明笔录的结束时间,并让其核对已记录的内容。
如果被调查机构负责人对笔录内容有异议,可以要求其提出并进行记录。
4. 笔录后处理4.1 笔录整理市场监督人员应将询问笔录整理成规范、完整的文件。
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和注意事项

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发布日期:访问次数: 118 字号:[ 大中小 ] 2008-11-05询问笔录是国土资源执法办案调查取证期间,在勘验检查笔录的基础上,对勘验检查未能查明的人和事进行的进一步调查,这是行政处罚案件最常用的重要证据之一,直接影响办案的质量,是日后案件是否经得起复议、诉讼等考验的书面材料,也是考核办案人员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
但是,在实践中,一些执法监察人员对这项工作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往往不重视运用技巧,制作出的笔录质量往往不尽人意。
为此,笔者谨就在执法办案中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谈谈一些个人的看法,以供大家探讨。
总的来说,询问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切忌简单粗暴,主观臆断。
在询问时,承办案件的执法监察人员一定要先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被询问人的违法事实展开询问。
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执法监察人员可以先开一个碰头会,确定由谁询问、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等,拟出一个可行的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重复问题。
询问必须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并尽量按照被询问人的表述如实记录,切忌自问自答或由询问人叙述事实,然后征求被询问人意见。
询问中应该掌握的技巧具体包括:一是询问时不对该事件的合法或违法性进行评判,只对具体的事情进行调查,就事问事,以免当事人避重就轻或隐瞒真相,甚至拒绝回答。
二是对当事人比较敏感的某些问题,适宜采用迂回战术。
如果在询问时直截了当问核心问题,当事人往往有所戒备,会想方设法自圆其说,从而使办案人员不易调查到事实真相。
三是要避免把询问笔录做成提示性或诱导式的笔录。
有些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询问时不得要领,认为被询问人讲话啰哩啰嗦,条理性不强,于是干脆把被询问人的意思通过自己的语言整理成一段文字作为询问内容,然后让被询问人认可,其实这种询问方式很容易构成提示性或诱导式询问的嫌疑,这种询问笔录在听证或法庭上是经不起质证的。
询问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对当事人的询问要个别进行,不能同时询问多人,这一方面是法律的要求,同时又可避免当事人互相串通。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询问笔录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记录方式,用于记录被询问人的陈述、证言或其他信息。
在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和技巧:
一、注意事项
1.法律合规性:确保询问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特别是刑事诉讼
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
2.尊重被询问人权利:保障被询问人的合法权益,如隐私权、沉
默权等。
3.准确记录:确保记录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遗漏、误
解或歪曲。
4.清晰表达: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
表达方式。
5.保密性:对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应严格保
密。
二、询问技巧
1.明确目的:在开始询问前,明确询问的目的和重点,确保有针
对性地进行。
2.建立信任:通过友好的态度和耐心的倾听,建立与被询问人的
信任关系,使其更愿意提供真实信息。
3.引导性提问:采用开放式问题,引导被询问人详细描述事件经
过、感受等,避免使用封闭式问题导致信息受限。
4.观察非言语行为:注意被询问人的表情、肢体语言等非言语行
为,以获取更多线索和信息。
5.核实信息:对于关键信息,应通过不同方式进行核实,以确保
其准确性。
6.结束询问:在结束询问时,感谢被询问人的配合,并告知其后
续可能需要的进一步行动。
总之,在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注意法律合规性、尊重被询问人权利、准确记录等方面的问题,并掌握一定的询问技巧。
这样才能确保询问笔录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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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询问笔录的注意事项询问笔录是指对调查、询问所得情况的书面记录。
询问笔录制作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在案件的查处工作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制作询问笔录的时候要尽量避免以下问题:(1)避免案前准备工作不充分,没有拟好询问调查提纲。
有的执法人员认为做调查提纲麻烦,摸着石头过河,心中没有数,不知道先问什么后问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什么,该记什么,不该记什么,有时候很简单的违法事实,询问的前言不搭后语,甚至一件小事情多次找当事人也询问不清,没有目的性,孰不知,我们面对的经济违法当事人是十分复杂的,询问笔录一次不清楚,下次再问,有可能什么也得不到,或者得到相反的结果。
因此好的调查提纲,能使执法人员对整个案件的调查脉络清楚,其调查提纲由两名执法人员共同起草,能够使两人在案件调查时做到互相沟通,在询问的时候,不论谁问谁记录,都能够按照同一思路询问、记录。
(2)避免询问当事人的时候不表明身份。
具体到执法办案过程中,主要是执法人员在对有关场所进行检查、询问当事人、询问证人之前必须向相对人表明身份。
但是在实践中,执法人员往往忽视了这个程序要求,直接进行现场检查或询问当事人、证人,从而影响到所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的证明能力和执法的严肃性。
(3)避免违法当事人的姓名记述不清楚。
例如:在询问笔录字头中写的是“王建清”,而在询问过程中却写成“王健青”。
我认为在询问当事人姓名的时候,应该以当事人的身份证为准,并且当事人签字的时候也应该以其身份证为准,这样做才更加严谨。
(4)避免询问笔录目的不强,证明力差。
在询问的过程中,由于案前没有做好准备工作,对案情没有充分了解,所以在询问的过程中,不能一针见血的将违法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询问清楚,或者应该追根溯源的情况,却避而不问等等漏洞,造成笔录没有证明力。
(5)避免询问笔录相互矛盾,不统一。
有的案件需要多次询问违法当事人,了解违法事实和违法商品的数量,所以,执法人员最好在下一次询问时候,仔细阅读当事人上一次的笔录,对进一步核实的违法事实、数字进行统计,作到心中有数。
那么,在询问过程中即使当事人回答的有出处,也能直接指出来,以便再一次确认,直到询问笔录最后达到统一。
现实中有些执法人员由于没有仔细阅读上一次笔录内容,对有些事实、数字模糊,造成了询问笔录之间的矛盾,给案件的查处、结案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询问笔录制作要求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询问笔录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在执法办案调查取证期间,在勘验检查的基础上,对勘验检查未能查清的人和事进行的进一步调查,也是行政处罚案件最常用的重要证据之一,是行政执法机关的一种法律文书,笔录的质量直接影响办案的质量,笔录的质量也是考核办案人员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违反法定程序和形式制作的询问笔录,会影响它作为证据使用时的法定效力。
但是,在实践中,一些执法监察人员对这项工作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制作出的笔录质量往往不尽人意。
因此,制作出符合要求的询问笔录对调查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及对案件的正确处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人员的素质要求笔录的现存问题很大一部分是基于目前调查人员的素质、能力不高造成的。
因此扭转、消除笔录中存在的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努力培养和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
办案人员的良好素质是其作好工作,发挥应有作用的内在动因和前提,而作为一名合格的办案人员通常应当具备以下素质:(一)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从事办案调查人员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职业道德,才能在工作中作出客观、正确的判断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二)良好的心理素质调查询问人员面对复杂的案情,被询问人的身份、地位和各种阻力,调查询问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控制和调整询问情况,避免被动,以利于询问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良好的心理素质不是天生就有的,但可以通过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形成。
1、通过学习陶冶情操、通过实践增加阅历和知识。
磨练出无私无畏、不骄不躁、好学上进、自觉自律的良好气质和高度的责任感、鲜明的是非感、强烈的正义感。
2、经常地有意识地作一些艰巨、困难的工作,在实践中增加才干和坚定意志。
(三)良好的业务素质良好的业务素质是保证记录准确、迅速的先决条件。
调查询问人员除了平时进行系统的学习,精通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的知识,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注意提高个人的分析能力、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掌握调查工作的新特点和新方法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外,在进行调查询问前还要先行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涉及到的专用名词、专业知识,并且准备好调查询问提纲。
二、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要求(一)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及时准确。
在制作询问笔录方面包括笔录的格式正确;笔录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实全面客观,不能随意增加减内容和过多地修辞;笔录的文字准确清晰。
(二)调查询问笔录的内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询问笔录有着与公安部门执法、检察机关执法、法院执法过程不同的要求和内容。
目前,我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及我国宪法和刑法中所规定的条文。
进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询问工作时要注意其特点,在实际应用时,要充分考虑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
询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调查单位、时间、地点,以及工作人员姓名;2、证人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工种、本工种工龄或其他有关的自然情祝;3、工作开始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量、正常的工作程序,谁指派的工作;4、当时的操作动作,事故的经过;指挥人员,如何指挥的;5、工艺条件、现场当时的环境状况;6、事发前受伤者的身体健康状况;7、当时现场操作者共有几人,都是谁叫什么名字;8、现场操作人员的具体位臵,包括受伤者、死者的位臵、姿态、操作动作;9、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伤害的起因物、致害物、伤害的性质、伤害部位;10、有关事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11、事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12、事故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情况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情况;13、事故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制定和事故发生时的实施情况;14、事故的报告情况。
(三)规格、格式要求1、使用统一规格专用的询问笔录纸记录;2、记录时,只能用毛笔、钢笔,蓝黑或碳素笔记录,字迹清晰,标点正确,记录不能超越装订线,这样利于使用、存档;3、调查结束后,被询问人在被询问人或被询问人签名处捺印,在补充或修改处捺印,多页笔录的摊开并在右侧边缘处捺骑缝印,指印捺取要求清晰、完整。
三、调查询问笔录的程序(一)询问调查的组织询问笔录要求由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对被询问人进行询问和记录,执法人员要求同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事故调查组在询问前要进行分组,对被询问人进行询问必须个别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在同一个案件中被询问对象多人时应当根据调查组分组情况有计划分组,逐一在单独的场所进行,以免造成相互启发、甚至讨论的情况,影响被询问人客观真实的提供证言要求。
(注意:落实被询问人的身份、被询问人是否具备法定的代表能力,是否有替代、别名)。
(二)询问笔录的询问和记录在对案件调查询问前,首先要将询问笔录纸各规定项目填写齐全。
开始制作询问笔录执法人员必须向被询问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被询问人的权力和义务并将该程序如实记录,这是一项重要的程序性内容,缺少这一项步骤,造成程序违法,将可能导致案件的败诉。
接下来开始对被询问人进行询问,这部分内容是笔录的核心内容。
调查人员应当按照事先拟好的提纲对被询问人进行逐条提问。
提问时要根据被询问的思想觉悟、文化程度、表达能力等不同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
询问被询问人不能带有提示性的、诱导式发问,以免在听证或法庭上经不起质证。
询问时不应对询问内容是否违法进行评判,只对具体的事情进行调查,以免被询问人产生防卫心理,就轻或隐瞒真相。
记录采用问话的形式,提问与被询问人的陈述应分别列段,段首标明“问”和“答”。
同时询问人员应当注意记录人员的速度,记录人员必须用第一人称记录被询问人原话,单位和地方的名称都要记录全称;对被询问人讲的不够具体的话,一定要核问出具体、确切情况后载入笔录;被询问人所作的回答如果条理不清,记录人员可先对被询问人的回答进行归纳总结后,得到被询问人的同意后载入笔录。
询问完毕后编好页码,当场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由记录人向被询问人宣读。
允许被询问人当场补充和当场修改,并在补充和修改处捺上指印:被询问人承认笔录与所陈述一致时,应让被询问人在笔录记录结束处写明“以上记录我看过,内容属实”并标明日期,签名,捺印,如果其拒绝签字,询问人和记录人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签字。
作好调查询问笔录是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的重要条件,也是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时向法院提供的重要证据,对案件的正确处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询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调查单位、时间、地点,以及工作人员姓名;2、证人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工种、本工种工龄或其他有关的自然情祝;3、工作开始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量、正常的工作程序,谁指派的工作;4、当时的操作动作,事故的经过;指挥人员,如何指挥的;5、工艺条件、现场当时的环境状况;6、事发前受伤者的身体健康状况;7、当时现场操作者共有几人,都是谁叫什么名字;8、现场操作人员的具体位臵,包括受伤者、死者的位臵、姿态、操作动作;9、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伤害的起因物、致害物、伤害的性质、伤害部位;10、有关事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11、事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12、事故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情况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情况;13、事故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制定和事故发生时的实施情况;14、事故的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