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
2015年汇算清缴指南

必看:2015年汇算清缴指南2016-03-12 14:41一、汇算清缴期限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修改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进行了以下修改,请纳税人关注调整变化内容,并根据公告的填报要求对年度申报表进行填报:1、对《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及填报说明修改如下:(1)“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修改为“107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填报说明修改为“纳税人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2)“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填报说明中,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是否为工业企业内容修改为“所属行业代码为06**至4690,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判断为工业企业”,不包括建筑业。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及其填报说明废止,以修改后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及填报说明(见公告附件1)替代,表间关系作相应调整。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规定,《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第33行“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填报说明中,删除“全球独占许可”内容。
4、《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及其填报说明废止,以修改后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及填报说明(见公告附件2)替代,表间关系作相应调整。
5、《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及其填报说明废止,以修改后的《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及填报说明(见公告附件3)替代,表间关系作相应调整。
6、下列申报表适用范围按照以下规定调整:(1)《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只要会计上发生相关支出(包括准备金),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
中国参加的组织

1952年7月,第18届国际红十字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惟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因而成为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第一个恢复合法席位的团体。
1919年,红十字会国际协会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当年7月8日加入该会。
重返联合国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第26届大会就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一切合法权利,以及台湾当局退出联合国及其所属一切机构的2758号决议进行表决。
表决的结果是,决议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
1945年4月25日,“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在美国旧金山开幕,包括中国在内的50个国家的280多名代表出席大会。
6月25日,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并于26日举行了宪章的签字仪式。
同年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在得到多数签字国批准后开始生效,联合国(United Nations) 宣布正式成立,51个签字国(波兰后补签)成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
加入国际民航组织1971年11月19日,国际民航组织第74届理事会通过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撤销国民党集团的代表资格。
1974年2月中国决定承认《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并自该日起参加该组织的活动。
中国从1974年起连续当选为理事国,并在蒙特利尔设有常驻该组织理事会的中国代表处。
1977年国际民航组织第22届大会决定中文作为这个组织的工作语言之一。
1944年12月9日,当时的中国政府在《芝加哥公约》上签字,并于1946年2月20日批准该公约。
加入世界卫生组织1972年5月10日,第25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恢复中国在世界卫生组织合法席位的决议。
中国是世界卫生组织的创始国之一,并两次被选入执委会。
2006年11月9日,来自中国香港的陈冯富珍出任新一任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这是中国人第一次在联合国机构中担任最高负责人职位。
2009年5月18日至27日,第62届世界卫生大会在日内瓦举行,台湾首次以观察员身分参与世界卫生大会(WHA),国台办表示对台湾参与世界卫生大会持乐观态度。
参公事业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01 基本情况
03 原因分析
目录
02 基本特点 04 相关单位
关于参公管理的法律依据是《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 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基本情况
2005年5月,《公务员法》颁布,从法律的角度确定了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身份。2006年4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该实施方案附件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 单位审批办法》具体规定了参公事业单位的审批办法。2006年8月,原人事部出台了《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详细规定了符合参公事业单位的条件及其审批权限、程序等。以上法律、规章的 出台系统规定了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审批和管理工作。随着2006年9月,《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中央、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的下发,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制度在实践中开始落地生根。据统计,在我国超过 4000万的事业单位员工中,“参公”人员约有90万。在中央层面上,党中央和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共有19家。另外,还有若干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实行参公管理。2006年8月,《工会、共青团、妇联 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意见》将包括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内的21个人 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范围。
群团组织

就概念的范围来说,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又包括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社会 团体的定义是,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 织。从上述免于登记的规定能看出,人民团体属于社会团体的一部分。而社会团体又属于社会组织,我国一般将 社会组织分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三类。
群团组织
当代中国社会团体
01 定义
03 规格 05 最新解释
目录
02 包含 04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构改革 06 重要作用
群团组织是“群众性团体组织”的简称,是当代中国社会团体的一种。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机构 编制的群众团体有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22家。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如果不深究定义,群团组织是个什么组织,能有一个简单的答案。公开报道中,有关群团组织最常见的表述 是“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包含
群团组织包括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上述《意见》中曾经给出一份包括21个中央层面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 的大名单。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 家协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法学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 作者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人 民外交学会、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基金会(2005年9月更名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 同学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03年更名为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华职业教育社和中国计划 生育协会。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布日期】2020.01.02•【文号】中红字〔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1.0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红字〔20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铁路系统红十字会:新修订的《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已经执行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20年1月2日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规定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
会费是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第三条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会费分为个人会员会费和团体会员会费。
第五条会员缴纳会费依据《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会费的收缴标准及程序第六条个人会员会费,由所属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收缴。
团体会员会费,由批准其为团体会员的红十字会收缴。
第七条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入会时间不足1年的,按1年缴纳。
新入会的会员应在获得入会批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缴纳当年会费。
第八条个人普通会员的年度会费不低于10元;个人特别会员需一次性缴纳或累计缴纳会费1000元以上,并能履行会员义务;个人永久会员需一次性缴纳会费或累计缴纳10000元以上,并能履行会员义务。
团体普通会员年度会费不低于1000元;团体特别会员需一次性缴纳或累计缴纳会费10000元以上,并能履行会员义务;团体永久会员需一次性缴纳或累计缴纳会费100000元以上,并能履行会员义务。
全国性人民社团情况介绍

社团是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相聚而成的互益组织。
中国的社团一般具有非盈利和民间化两种基本组织特征。
社团与政府组织、非正式组织或自然群体有着明显的区别。
其中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人民团体(8个)1、中华全国总工会执委会主席:李建国简称“全总”,是全国各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
成立于1925年5月1日。
中国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技术文化素质(简称“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中华全国总工会已和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地区)的400多个全国性工会组织以及国际和区域性工会组织建立了友好交往关系。
截至2004年9月底,全国工会会员总数达到13694.9万人。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书记处第一书记:[5] 秦宜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曾名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成立于1922年5月。
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
共青团的基本任务是以共产主义教育青年,帮助青年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引导青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
团员的年龄为14周岁至28周岁。
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有团员7107万。
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沈跃跃中华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成立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族女职工、女农民、女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妇女、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妇女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妇女的群众组织。
全国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韩启德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民政部关于同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拨救灾捐赠款的通知-民救函[1998]185号
![民政部关于同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拨救灾捐赠款的通知-民救函[1998]185号](https://img.taocdn.com/s3/m/7c46bbc0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0d.png)
民政部关于同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拨救灾捐赠款的通知
正文:
---------------------------------------------------------------------------------------------------------------------------------------------------- 民政部关于同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拨救灾捐赠款的通知
(民救函[1998]185号1998年8月31日)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你会8月26日报来的救灾捐赠款下拨方案收悉。
经研究,民政部同意你会的分配方案。
请你会按照所制定方案,通过地方红十字会组织实施。
望你会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救灾捐赠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8]14号)的要求,加强对下拨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
对定向捐赠的款物,必须按捐赠者意愿使用。
对非定向捐赠的捐赠款,主要用于购置灾区急需的消杀灭药品和灾民治病药品。
同时注意积累使用捐赠款物过程中的有关资料,以便今后及时将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反馈给捐赠者。
请及时将下拨救灾捐赠款物发放使用情况通报我部。
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救灾捐赠款下拨方案(略)
——结束——。
群众团体组织有哪些

群众团体组织有哪些【篇一: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有什么关系】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是什么关系人民团体是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群众团体不参加。
群众团体包括人民团体。
由《社会团体登记条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可参加人民政协的8个团体均可称人民团体,分别是工青妇、科协、侨联、台联、工商联、青联。
群众团体是经中央编办批准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的那些团体,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社会团体”是对除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企业、事业组织之外的团体组织的总称,包括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列举的不需要登记的三类团体和需要登记的团体。
宪法、民法通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均对社会团体进行表述,其法律意义较强,内涵和外延也较广泛。
“群众团体”这一称谓没有法律意义,从其广义的内涵上来说,“群众团体”基本上与“社会团体”相重合。
但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其内涵具有一定的政治意义和社会管理意义,可特指为列入群团序列的社会团体,其外延也很小,基本上是指22个群众团体。
严格上来说,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是群众团体机关,党对群团本身是政治领导,而不是管理具体事务。
【篇二:什么是群团组织】什么是群团组织群众性的团体组织,即不是党委机关,如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也不是有社会管理职能的政府机关,如工商局等,在我们国家群团组织是在编的,工资待遇和党政机关相同,只是没有党政权力,是中国共产党组建的,主要有青年团,妇联,工会,工商联,残联,文联等,是党联系这方面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帮助党联系这方面的群众,并帮助作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向党反映这些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21个群众团体机关分别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法学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宋庆龄基金会、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同学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通知
【标 签】公益性捐赠
【颁布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财税﹝2015﹞1号
【发文日期】2015-01-15
【实施时间】2014-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企业所得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规定,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具有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月15日
关联知识:
1.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