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法规重点知识整理
造价师法规精讲

造价师法规精讲造价师的定义与职责造价师,是指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造价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具有专业造价服务或工程造价管理能力的人员。
造价师主要负责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预算、招标、合同管理、工程造价控制等方面的工作,是建筑工程项目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之一。
造价师法律法规概述目前,我国的造价师行业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的规范,确保了造价师的职业行为和服务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于1998年3月1日通过,对建筑工程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了建筑工程中应当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为造价师进行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于1996年12月30日发布,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其中第二章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应当进行全过程控制,为造价师在投资估算和全过程控制方面提供了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于2000年12月1日发布,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了全面规范,其中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工程的各阶段应当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控制,为造价师的全过程控制提供了法律支持。
造价师专业包括哪些方面?造价师的专业涉及很广泛,主要包括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市政工程、土木工程等方面。
在工作实践中,造价师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工程的预算工作: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工程量的核算和费用估算。
2.工程的招标工作:制定工程招标文件,评审投标申请人并确定中标人。
3.合同管理:跟踪、审核工程合同变更,制定建设合同的结算方案。
4.工程造价控制:通过实施造价控制目标模型解决控制环节各种问题,确保各种目标的实现。
造价师需要了解哪些法律法规?随着我国建设行业的不断发展,造价师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多。
其中比较重要的法律法规有:1.《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行为和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监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法律责任

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法律责任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法律责任法律责任:1.资质申请或获得的违规责任: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质答应,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政府建立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2.经营违规的责任:未获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政府建立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____变更手续的,由资质答应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政府建立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1)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3)其他违规责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政府建立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 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2)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3) 同时承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工程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4)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展不正当竞争;5)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6)法律、法规制止的其他行为。
(ENR)由构件钢材、波特兰水泥、木材和普通劳动力4种个体指数组成,ENR 1)建筑造价指数2)房屋造价指数。
FIDIC合同文本、JCT合同体系(主要用于房屋建筑工程)、ACA合同体系、ICE合同体系和皇家政府合同体系,JCT 合同体系本身又是一个系统的合同文件体系,它针对房屋建筑中不同的工程规模、性质、建造条件,提供各种不同的文本,供业主在发包、采购时选择;美国,美国建筑师学会 (AIA)的合同条件体系更为庞大,分为A、B、C、D、F、G系列。
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理论与法规知识重点

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理论与法规知识重点造价工程师是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是对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预算、招投标、成本控制、结算等工作的专项技术人才。
而在考取造价工程师证书之前,需通过相关考试,其中理论与法规知识是关键考点之一。
下面介绍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理论与法规知识的重点。
一、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是指按照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全过程要求,全面系统地建立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因此,考生需要掌握标准化基本原理、标准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审核等知识,特别是《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内规定。
二、预算与造价预算与造价是造价工程师考试中最核心的科目之一,也是考察考生对建筑工程专业知识的整体把握。
考生需要掌握建筑工程造价工作的各个环节,如施工图预算、扩初预算、变更预算、竣工决算等,以及管理资金流动和工程成本支出的方法与技巧。
例如,考生需要了解成本管理的概念,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的方法和应用,成本效益分析的原则以及利润率、成本产值等指标的计算方法等。
三、招标与合同招投标是众多建筑工程管理环节之一,也是评估工程成本和质量的基础。
招标与合同内容涉及广泛,并包括各个环节的细节和注意事项。
考生需要熟悉招标、评标、中标的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合同的签订等知识点,同时需知道质量保证、工程量认定、工程变更、供货与采购等细节。
四、工程经济工程经济是一门管理科学,旨在通过优化决策,将有限的资源分配到最终实现项目利益的过程中。
对于考生来说,最核心的是学习施工企业运营、财务管理、投资分析等相关知识。
五、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门全面性的课程,涵盖了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如初步设计、项目投标、进度控制、质量保证、安全管理等等。
对于考生来说,需要学习基础理论、实践经验、及相关法规,灵活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六、法律与法规法律与法规是重要的考点,考生需要明确相关法规和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方法。
造价工程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造价工程师法规知识点总结1.引言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总结一些与造价工程师工作相关的法规知识点,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法规。
2.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在进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前,造价工程师需要熟悉以下相关法规:2.1《招标投标法》这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流程、程序等。
造价工程师需要了解和遵守该法律,确保招标投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该条例是对《招标投标法》的具体细则和规定,包括招标人资格、投标人资格、标书编制要求、中标和投标文件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2.3《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这是国家建设部发布的一项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程序、中标文件的签订等内容。
3.施工合同管理法规造价工程师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了解和遵守以下相关法规: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索赔、验收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建设主体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3.2《建筑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这是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发布的示范文本,对建筑施工合同的内容、格式、条款等进行了规范,为造价工程师提供了参考依据。
4.造价咨询管理法规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常常需要参与造价咨询工作,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法规:4.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资格认定、管理要求、造价咨询报告编制等方面的规定,为造价工程师提供了指导。
4.2《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这是国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发布的示范文本,规范了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内容、格式、条款等,为造价工程师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提供了参考。
5.结论了解和遵守与造价工程师工作相关的法规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我们在工作中遵循规范,保证工程质量和合法性。
本文总结了一些与造价工程师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知识点,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法律法规重点考点要点总结

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法律法规重点考
点要点总结
本文档总结了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中的法律法规重点考点要点,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和复。
1. 建筑法律法规
- 建筑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体系
- 建筑法律法规的组成部分和适用范围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律规定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法律规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规定
2. 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
- 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体系
- 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的组成部分和适用范围
- 工程项目概算编制的法律规定
- 工程变更管理的法律规定
- 工程款支付管理的法律规定
3. 土地法律法规
- 土地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体系
- 土地法律法规的组成部分和适用范围
- 土地出让合同的法律规定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 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规定
4.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
-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体系
-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的组成部分和适用范围- 施工承包合同的法律规定
- 设计合同的法律规定
- 监理合同的法律规定
以上是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中的法律法规重点考点要点总结。
考生可以针对这些内容进行重点复习和备考,以提高考试的通过率。
祝您考试顺利!。
掌握造价工程师法规要点

掌握造价工程师法规要点造价工程师是一种专业技术人员,其职责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负责进行项目造价核算和控制。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项目的经济效益,造价工程师需要掌握一系列的法规要点,以便正确行使职责并履行法律义务。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造价工程师法规要点,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这一职业的法律要求。
首先,造价工程师需要了解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工程建设涉及到多个领域的法律要求,如建筑法、招投标法、土地管理法等。
造价工程师应熟悉这些法律的基本内容,包括相关的法律义务、禁止行为和责任规定。
只有合法合规地从事工程建设活动,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其次,造价工程师还需要熟悉有关造价管理的法律要求。
造价管理是造价工程师的核心工作之一,包括项目投资估算、造价控制、成本分析等。
在进行造价管理时,造价工程师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如国家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相关规定等。
这些法规要点规定了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对于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效益评估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另外,造价工程师还需要了解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要求。
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到众多合同关系,如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采购合同等。
造价工程师应当熟悉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的履行方式以及合同纠纷的解决机制等。
只有合理合法地管理和履行合同,才能维护项目方和承包方的利益,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此外,造价工程师还需了解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法规要点。
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和安全是至关重要的方面。
造价工程师应熟悉相关的法规要求,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通过了解这些法规要点,造价工程师能够有效地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评估,保障工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最后,造价工程师还需了解有关税务和财政方面的法规要点。
在进行项目造价核算和成本控制时,涉及到多个税务和财政政策。
造价工程师应该熟悉相关法规,如税收优惠政策、工程建设基金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规要点为造价工程师提供了指导,使其在项目成本核算和管理中遵守税法和财政政策,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
二级造价师管理知识点总结
二级造价师管理知识点总结一、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1. 建筑法。
- 建筑许可:包括施工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抢险救灾等工程除外)。
- 从业资格:对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其从业人员也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2. 招标投标法。
- 招标范围: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等必须进行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 招投标程序: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等环节。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 合同法。
- 合同的订立:采用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无效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等情形)、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等情形)和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等情形)。
- 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同时规定了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一些除外情形,如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等。
- 合同的终止:包括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协议解除、法定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等情形。
造价工程师中的法律法规重点
造价工程师中的法律法规重点引言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除了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外,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造价工程师不可或缺的素质之一。
本文将重点介绍造价工程师中的法律法规重点,以帮助造价工程师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法规。
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施工合同法》等。
在实际工作中,造价工程师需深入了解这些法规的条文内容和相关要求。
1.1 《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基本法律,旨在规范和管理建设工程的建设活动。
在进行项目预算和工程量计算时,造价工程师需要遵循《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1.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监督和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造价工程师应了解该条例的内容,并在工程项目中执行相关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的监控和提升。
1.3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建筑工程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和管理要求。
造价工程师需要熟悉该法规的规定,以便在项目招标和投标过程中遵循相关流程和程序。
1.4 《施工合同法》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是一项重要工作。
《施工合同法》界定了施工合同的内容和义务,对签署和履行施工合同提出了明确要求。
造价工程师需要了解该法律法规,并在合同管理中合理运用和执行。
二、建设工程计价法规建设工程计价法规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计价规范》、《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
在进行项目造价计算和控制时,造价工程师需参考和遵循相关计价法规。
2.1 《建筑工程计价规范》《建筑工程计价规范》是由价格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用于指导和规范建筑工程计价的技术标准。
造价工程师在进行项目造价核算和评估时,需要严格按照该规范执行,确保计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2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要求。
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理论与法规知识重点
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理论与法规知识重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的繁荣,造价工程师成为了建筑行业中一个不可或缺的职业。
造价工程师是一个专业经济师类别,主要是负责预算、造价、标后等各个方面的工程造价管理、评估、咨询等工作。
而造价工程师考试是衡量造价工程师综合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外加理论及法规知识方面的考查也必不可少。
下面来详细了解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中理论与法规知识的重点。
一、建设工程基本知识考试中会涉及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机械和电气工程等。
重点涉及到工程法规和标准、工程基本概念和工程程序。
工程程序涵盖基本建设顺序、中标程序、招标程序、合同程序、竣工验收和支付程序等。
二、设计原理和规范设计原理和规范是造价工程师考试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科目之一,包括建筑设计规范、结构设计原理、机电工程设计规范等方面的知识。
在这方面,考试中会涉及到设计的基本原理和设计方案,并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案。
三、建筑造价理论建筑造价理论是考试中的另一个重点领域,主要涉及造价计算、造价控制和造价评估等相关知识。
在这方面,考生应了解司法鉴定、成本计算和物料准备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掌握各类建筑工程成本测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的方法和技巧。
四、建设工程法规考试中的另一个重点科目是建设计算中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国家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体系和国际标准体系。
在这一块考生需要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和愿望必要的操作措施,以及相关机构和流程等知识。
五、合同管理和审计上面提到的科目都是在施工前期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重点考查内容,而合同管理和审计则是建筑行业中工程合同管理和评审的重要内容。
在这方面,考生需要了解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各项规定、合同约定的责任分摊和施工方案的设计等相关知识。
以上是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理论与法规知识的重点内容,通过学习和掌握这些重点知识,考生可以在考试中更快更好地掌握考试内容,提高考试成绩。
此外,在准备考试的过程中,考生还应该注重更多的实践应用和理解分析,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理论知识的积极作用,并更好地应对实际工作。
造价工程师法律法规要点
造价工程师法律法规要点造价工程师是指在建设工程的投资决策、工程造价计算、工程造价控制等方面具有专门技术能力,并具有法律法规素养的工程技术人员。
对于造价工程师来说,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整理和介绍造价工程师在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法律法规要点。
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要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工程质量监督的组织和职责、工程质量监督的方式和要求等。
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和工程造价计算中,需要考虑到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该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明确了投标人和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公平竞争和招标工程质量的要求。
造价工程师在编制工程造价计算书时,需要参考相应招标文件,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中各方之间的契约,对于工程造价的计算和支付有着重要影响。
该法规定了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签订和履行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参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造价工程师在编制施工合同时,需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造价计算。
二、土地法律法规要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获取和使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出租、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等方面的规定。
造价工程师在进行工程造价计算时,需要考虑土地的使用权和费用,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造价工程师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编制中,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税法律法规要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土地增值税是指土地出让行为中,增加的土地价值按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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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程造价管理及其基本制度(容易得分的章节,每年考13分,7个单选,3个多选)P1从市场交易的角度分析,工程造价(就是交易价格)是指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者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以及工程承包发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
承发包价格是工程价格中一种重要的、也是较为典型的价格交易形式,是在建筑市场通过招标投标,由需求主体(投资者)和供给主体(承包商)共同认可的价格。
P3(一)静态投资与动态投资(掌握动、静区分)静态投资是以某一基准年、月的建设要素的价格为依据所计算出的建设项目投资的瞬时值。
静态投资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以及因工程量误差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减等。
动态投资包括静态投资,静态投资是动态投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动态投资的计算基础。
P4(二)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种。
(注意)P5(三)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全面造价管理是指有效地利用专业知识与技术,对资源、成本、盈利和风险进行筹划和控制。
1、全寿命期造价管理(到报废)2、全过程造价管理(到竣工验收)3、全要素造价管理:从而实现工程成本、工期、质量、安全、环境的集成管理。
4、全方位造价管理:而应该是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业主、设计方、承包方以及有关咨询机构的共同任务。
P7(二)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系统(只掌握三个标题)1、政府行政管理系统2、企事业单位管理系统3、行业协会管理系统P91、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掌握)(1)在项目建议书阶段,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初步投资估算,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为拟建项目列入国家中长期计划和开展前期工作的控制造价。
(2)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投资估算,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为该项目的控制造价。
(3)在初步设计阶段,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初步设计总概算,经有关部门批准,即作为拟建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
P10(4)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从组织上采取的措施,包括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造价控制者及其任务,明确管理职能分工;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包括重视设计多方案选择,严格审查监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从经济上采取措施,包括动态地比较造价的计划值和实际值,严格审核各项费用支出,采取对节约投资的有力奖励措施等。
(掌握措施的区分)P152、注册条件与注册程序1)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2)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斟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3)没有不予注册的情形。
P16(2)注册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
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申请变更注册的、延续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3)初始注册。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4)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5)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P17(4)延续注册。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4)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5)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5)变更注册。
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变更注册申请表;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3)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5)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用提供聘用单位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5)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凭证,应当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P191、造价工程师:(1)只能审核,不能审批;(2)只能鉴定,不能裁定,也不能做仲裁;(3)只能做与造价相关的计算;2、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1)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2)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4)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6)参加继续教育。
3、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2)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3)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4)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5)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考点:权利和义务要区分开)3、继续教育: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P20 1对擅自从事造价业务的处罚: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注册违规的处罚:(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得超过3万元的罚款。
(4)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仍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于5000元以下的罚款。
3、对执业活动违规的处罚: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注意:在列出的9个条目的违规行为中的第7条: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若是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项目执业是可以的,是不违规的。
)P27(一)资质等级标准(考点,规定的数据)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他人员均需要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5)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6)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8)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11)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违规行为。
2、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1)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2)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3)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均需要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4)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5)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6)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7)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8)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9)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10)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11)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违规行为。
P282、资质许可的程序(掌握)(1)甲级许可程序。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然后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最终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给予审批的决定。
(2)乙级许可程序。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具体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P292、资质证书的续期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
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
3、资质证书的变更: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应当采取较高的资质等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应当采取较低的资质等级。
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总结为一句话为是指违规的。
P30(一)业务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其中,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咨询合同及其履行: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P313、企业分支机构:造价工程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意: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4、跨省区承接业务: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P321、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隐瞒的情况,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的情况,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2、经营违规的责任: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