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石河子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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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石河子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石河子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石河子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石河子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18年石河子医疗事故赔偿主要内容有:(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石河子医疗事故赔偿项目2018年石河子维吾尔族自治区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一般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一)医疗费(二)营养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护理费(五)误工费(六)被扶养人生活费(七)交通费(八)住宿费及伙食费(九)精神损害抚慰金(十)残疾用具费医疗事故致死的赔偿项目还有:(一)、丧葬费(二)、死亡赔偿金(三)、其他,如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石河子医疗事故计算方式2018年石河子维吾尔族自治区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方式: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1)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2) 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

2018年广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广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广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广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

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1)死亡;(2)重伤或者残疾;(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

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

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摘要:一、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概念与依据1.精神损失费的定义2.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二、赔偿精神损失费的具体适用情况1.侵权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2.违约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3.其他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三、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与标准1.计算方法2.赔偿标准四、赔偿精神损失费的申请与处理流程1.提出申请2.举证责任3.赔偿金额的确定与支付4.相关程序与诉讼时效正文: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主要涉及精神损失费的概念、适用情况、计算方法、申请处理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精神损失费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导致受害人或受损方精神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这一赔偿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受害人在遭受精神损害后所承受的痛苦和损失。

在我国,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赔偿精神损失费的具体适用情况包括:1.侵权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如因故意或者过失伤害、侮辱、诽谤等行为导致受害人的精神损害;2.违约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违约行为导致受害人的精神损害;3.其他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与标准,一般采用定额赔偿的方法,即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损失情况,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赔偿金额。

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不同法院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另外,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还需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情节等因素。

最后,赔偿精神损失费的申请与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受害人提出申请,通常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的存在以及所受精神损害的程度;2.举证责任,受害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与所受精神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3.赔偿金额的确定与支付,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确定赔偿金额,并依法由侵权人或违约方支付给受害人;4.相关程序与诉讼时效,受害人应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将丧失请求权。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和赔偿金的计算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和赔偿金的计算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和赔偿金的计算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和赔偿金的计算导语:为了科学地界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那么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应该要怎么样规划呢?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精神损失费是什么本文试图从三个角度入手解决问题。

首先从横向上分析导致精神损害的所有情形,确定精神损害的属性范围;再从纵向上分析人格权损害的各层次,确定精神损害的结构范围;再通过人格权损害的各种救济方式的分析,确定精神损害的形式范围,从而解决精神损害是否为人格权损害的一部分,是哪一部分,如何处理这一部分等问题,从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则根据这一理论得出。

一、精神损害是人格损害的一部分导致他人在精神上受到损害的原因很多,任何形式的侵害,都会使受害人在精神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法律对这些损害都进行救济显然是不可能的,实质上,精神损害不同于其他损害,它与人的感觉、意志、情绪等密不可分,而这些主观因素又是以人格作为其权利载体的,在受到损害时则可得到法律的救济。

所以,对精神损害进行赔偿,至少要符合两个条件;侵害不仅是针对人格的,而且是直接针对人格的。

对非人格权利的侵害能否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呢?非人格权利侵害主要包括对财产权利的侵害、对密切关系人的侵害以及对身份权的破坏。

一、对物权、债权等财产权的侵害,如不履行债务、故意损害他人财物等给权利人带来的痛苦有时是巨大的,但这一侵害只有上升为人格权侵害时,法律才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如对某人的宠物进行活剥并强制其观看,以对其进行折磨,在这里对物的损害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财产权的侵害并不能直接引起精神上的损害,只有当人格受到侵害时,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精神损害;二是对儿女、父母甚至朋友等密切关系人的侵害,对自身造成的痛苦有时也是巨大的。

但是这些痛苦并非因致害人的行为直接引起,是间接的,法律不能进行救济。

三是身份权是无法侵害的,也就不存在法律救济问题,有的人可能会提出,荣誉权、婚姻家庭关系等身份权是可以侵犯的,如乙获得“产品质量优胜奖”的荣誉,而甲没有获得,如果甲用这一荣誉作广告则侵害了乙的荣誉权,我们认为甲侵犯的是颁发荣誉称号单位的荣誉授予权,而非甲的荣誉权,因为获此荣誉的不一定仅为甲企业,而且不一定一直为甲企业。

2018年贵州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贵州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贵州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贵州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1. 引言精神损失费是指在侵权责任纠纷中,当事人由于受到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而遭受的非物质性损失所应当获得的补偿。

2018年,贵州省对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进行了调整,本文将介绍2018年贵州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2. 2018年贵州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贵州省对2018年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贵州省相关文件的规定,2018年贵州省对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为:轻微精神损害:1000元至5000元;一般精神损害:5000元至20000元;重大精神损害:20000元至50000元;极大精神损害:50000元以上。

这些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境内发生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

3. 赔偿项目在精神损失费的赔偿中,主要包含以下几项赔偿项目:3.1 精神痛苦费精神痛苦费是指由于侵权行为导致当事人的精神痛苦、情绪压力等不良心理反应所引起的损害。

根据实际情况,贵州省对精神痛苦费的赔偿标准进行了细化规定。

3.2 心理治疗费在一些严重的侵权责任纠纷中,当事人可能需要接受心理治疗以缓解精神损伤。

贵州省规定,依照实际情况,可以将心理治疗费列为精神损失费的一部分进行赔偿。

3.3 通讯费、交通费等特殊支出当事人在处理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时,可能发生一些特殊支出,如通讯费、交通费等。

在精神损失费的赔偿中,贵州省允许将这些特殊支出列为赔偿项目。

4. 计算方式根据贵州省的相关规定,精神损失费的计算以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程度和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等因素为基础。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4.1 轻微精神损害对于轻微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在1000元至5000元之间。

4.2 一般精神损害一般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

2018年吉林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林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林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吉林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

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1)死亡;(2)重伤或者残疾;(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18年石河子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石河子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石河子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石河子人身损害赔偿内容: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8、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9、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有哪些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有哪些【正文】一、概述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补偿因他人不法行为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对于受损害人获得的合理赔偿金额的规定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相关内容。

二、精神损害的定义及类型精神损害是指因一定的原因,造成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折磨、恐惧、焦虑等心理感受的损害,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心理损害:包括精神痛苦、抑郁、焦虑、恐惧等;2. 人身损害:主要表现为受害人的身体疾病、伤害或残疾等;3. 经济损害:包括因精神损害而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如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三、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损害程度:根据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来确定赔偿数额,一般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2. 受害人的角色:根据受害人的身份和地位来确定赔偿数额,一般来说,对于公众人物、高级管理人员等社会地位较高的人,赔偿数额会相应增加;3. 赔偿期限:赔偿期限是指受害人因精神损害而需要接受治疗、康复或心理咨询等的时间,长期的治疗期限会导致赔偿数额增加;4. 相关证据:为了能够准确地确定赔偿数额,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包括医疗记录、心理咨询报告、鉴定书等。

四、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上限: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设定了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上限,超过上限的赔偿一般需要经过法庭裁决;2. 社会统一标准:一些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统一的标准,根据受害人的损失程度和其他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3. 司法裁量权: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赔偿数额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定;4. 等级标准:一些国家和地区将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根据损害程度划分为轻、中、重等不同等级,赔偿数额也相应不同。

五、附件列表: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计算表》;2. 精神损害赔偿案例分析;3. 相关法规及规定。

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引言近年来,社会发展与经济进步导致了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随之而来的是各种法律问题的增多,包括精神损失费的赔偿。

精神损失费是对于遭受精神伤害的个体提供一定赔偿的方法和措施,旨在修复和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个体权益,立法机关制定了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我国法律体系中,最主要的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

该法律对于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赔偿范围、标准等相关内容。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损害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失费。

精神损失费的数额,应当根据损害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和次数,以及责任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根据实践和相关判例,我国对于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进行了一定的界定。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1. 轻微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在500元至1000元之间。

2. 一般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在1000元至5000元之间。

3. 较重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之间。

4. 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在2万元至10万元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数额仍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损害程度:根据被侵权人遭受的精神伤害程度来评估赔偿数额。

如果精神损害非常轻微,赔偿数额应当相对较低;而如果精神损害严重,赔偿数额应当相应提高。

侵权行为的性质与情节: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与情节来评估赔偿数额。

如果侵权行为是故意的或者具有恶意,赔偿数额应当相应提高;而如果侵权行为是疏忽或者过失导致的,赔偿数额可以适当降低。

责任人的经济状况:根据责任人的经济状况来评估赔偿数额。

如果责任人经济能力较强,赔偿数额应当相应提高;而如果责任人经济能力较弱,赔偿数额可以适当降低。

结论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个体权益的重要措施。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赔偿数额应当根据损害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和次数,以及责任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2018年贵州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贵州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贵州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

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1)死亡;(2)重伤或者残疾;(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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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石河子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

石河子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

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
(1)死亡;
(2)重伤或者残疾;
(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
(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
(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
(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石河子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1.停止侵害
2.恢复名誉
3.消除影响
4.赔礼道歉
5.死亡赔偿金
6.残疾赔偿金
7.精神损害抚慰金
石河子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计算依据
石河子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874元/年
石河子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5206元/年
石河子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332元/年
石河子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5520元/年
石河子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45789元
计算方式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方式: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

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二、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赔偿指数×赔偿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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