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1-03-18
中材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2011-03-18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作为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累计和2010 年度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建立了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也没有为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3)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4)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63,425.70万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8.87%。
二、对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董事会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对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三、对2010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度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认为:公司2010年度能严格按照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制度、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99号文核准,于2006年11月3日进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 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及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99号文《关于核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于2006年11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98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4,034.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17.7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32,216.4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6年11月9日全部到位,并经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证验字(2006)第2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西路支行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01017529100081764259,203,900.00 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西路支行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010175142000024840.00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601014170008201 已销户工行延庆支行东街分理处 北京中材汽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0200266719200004853已销户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延庆县康庄分理处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160901040003498 已销户合计 259,203,900.00 0.00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34,034.2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6,223.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178.78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6,223.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5.78%2006年 1,469.342007年 4,900.432008年 16,592.512009年 3,261.4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1 年产4000吨玻璃微纤维纸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4000吨玻璃微纤维纸生产线建设项目5,341.345,341.345,457.215,341.345,341.345,457.21115.872008年10月 年产22万件汽车发动机复合材料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4,000.004,016.024,000.004,016.0216.022008年11月2 年产3000吨汽车用复合材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北京八达岭年产500套兆瓦级风电叶片建设项目9,568.705,568.705,571.839,568.705,568.705,571.83 3.132009年6月3 年产200万平方米玻璃纤维覆膜过滤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200万平方米玻璃纤维覆膜过滤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8,400.278,400.278,564.548,400.278,400.278,564.54164.272008年12月4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天然气汽车用新型高压复合气瓶技术改造项目2,610.082,610.082,614.162,610.082,610.082,614.16 4.082009年9月 合计 25,920.3925,920.3926,223.7625,920.3925,920.3926,223.76303.37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303.37万元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002080中材科技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

中材科技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为1,599,349.78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529,862.24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4.54%。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938,715.07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58.69%。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36,302.05万元。
企业通过增加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27.79%。
这部分新增借款有93.59%用于偿还旧债。
这部分新增借款73.57%用于长期性投资活动。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出为1,861,503.07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498,576.66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4.22%。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35.02%。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增加,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提高。
2023年上半年,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增强。
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上半年中材科技投资活动需要资金326,964.46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36,302.05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不能被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满足,还需要企业筹集资金。
2023年上半年中材科技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509.13万元。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259,977.41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33,874.92万元相比,2023年上半年出现现金净亏空,亏空259,977.41万元。
中材科技近五年的偿债能力分析

中材科技近五年的偿债能力分析详细情况如下:2013年11月27日,中材科技发布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公告》。
本文将对公司2014-2018年每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进行深入分析。
在此基础上,结合其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预测未来三年内的盈利趋势,并就相应财务风险提出防范措施。
2012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9.60%,自2012年以后呈现逐渐上升态势;2017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已高达71.89%,同时随着中材国际并购天津院与四川院,资产规模增长迅速,而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贷款,导致公司债务负担较重。
根据相关财务指标显示,我们可以看到:1)从2016年开始,其 ROE 指标逐步走低。
由于利息支出占比过大,中材科技的盈利水平有一定程度降低;2)现金流存在不稳定性,有时候盈利好则现金净流入多,反之亦然。
因此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总体处于低位运转。
3)2015-2016年间,中材科技各项费用有明显的攀升。
4)受到利息支出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成本不断上涨,但是同时公司采取的一些措施也使得公司的财务杠杆保持稳定。
2012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9.60%,自2012年以后呈现逐渐上升态势;2017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已高达71.89%,同时随着中材国际并购天津院与四川院,资产规模增长迅速,而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贷款,导致公司债务负担较重。
根据相关财务指标显示,我们可以看到:1)从2016年开始,其 ROE 指标逐步走低。
由于利息支出占比过大,中材科技的盈利水平有一定程度降低;2)现金流存在不稳定性,有时候盈利好则现金净流入多,反之亦然。
因此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总体处于低位运转。
3)2015-2016年间,中材科技各项费用有明显的攀升。
4)受到利息支出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成本不断上涨,但是同时公司采取的一些措施也使得公司的财务杠杆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管理层面临职工安置问题以及员工薪酬激励制度改革等诸多困难,加之宏观环境变化,公司生产经营压力巨大,且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未来市场形势,故暂停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中材科技[002080]2020年二季度财务分析报告-原点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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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002080]2020年2季度财务分析报告(word可编辑版)目录一.公司简介 (3)二.公司财务分析 (3)2.1 公司资产结构分析 (3)2.1.1 资产构成基本情况 (3)2.1.2 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4)2.1.3 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6)2.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7)2.2.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基本构成情况 (7)2.2.2 流动负债基本构成情况 (8)2.2.3 非流动负债基本构成情况 (10)2.2.4 所有者权益基本构成情况 (11)2.3利润分析 (12)2.3.1 净利润分析 (12)2.3.2 营业利润分析 (13)2.3.3 利润总额分析 (14)2.3.4 成本费用分析 (14)2.4 现金流量分析 (15)2.4.1 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15)2.4.2 现金流入结构分析 (16)2.4.3 现金流出结构分析 (20)2.5 偿债能力分析 (24)2.5.1 短期偿债能力 (24)2.5.2 综合偿债能力 (25)2.6 营运能力分析 (26)2.6.1 存货周转率 (26)2.6.2 应收账款周转率 (27)2.6.3 总资产周转率 (28)2.7盈利能力分析 (29)2.7.1 销售毛利率 (29)2.7.2 销售净利率 (30)2.7.3 ROE(净资产收益率) (31)2.7.4 ROA(总资产报酬率) (32)2.8成长性分析 (33)2.8.1 资产扩张率 (33)2.8.2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率 (34)2.8.3 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35)2.8.4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 (36)2.8.5 净资产同比增长率 (37)一.公司简介二.公司财务分析2.1 公司资产结构分析2.1.1 资产构成基本情况中材科技2020年2季度末资产总额为31,569,958,641.38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1,745,495,455.43元,占总资产比例为37.20%;非流动资产为19,824,463,185.95元,占总资产比例为62.80%;2.1.2 流动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存货、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其他流动资产科目,中材科技2020年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收账款以及应收款项融资,各项分别占比为34.12%,32.89%和25.55%。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测报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北京八达岭年产500 套兆瓦级风电叶片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工程名称北京八达岭年产500 套兆瓦级风电叶片建设工程。
二、工程实施主体和建设地点工程实施主体为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地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康庄镇北京八达岭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建设规模与目标工程建设形成年产500 套1.5MW 复合材料风电叶片生产线,工程产品的技术、质量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四、工程建设背景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叶片”)成立于2007 年,由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科技”)作为主要发起人组建。
中材叶片承继了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玻有限”,前身为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玻璃钢/复合材料制品研究开发40 余年的经验积累,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究、开发、生产队伍,是专门从事风电叶片研究、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的科技型企业。
中材叶片组建以来,基本建立健全了企业的经管体制、质量体系,培养、引进并积累了各类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为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期年产200套复合材料风电叶片工程已于2008 年8 月建成投产,主要产品为40.25 M1.5MW 复合材料风电叶片,该型号风电叶片是针对低风速区域开发的长叶片,主要与1.5MW 风电机组配套。
中材叶片生产的叶片产品工艺先进,采用RIM 工艺,质量一致性较好;材料先进,使用可靠性和耐久性更高;扫风面积大,可以有效提高机组的发电效率。
随着世界范围能源短缺态势的发展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国家日益重视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风能以其独特的资源优势、环保优势,在近几年中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中材叶片作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技术、人才优势的风电叶片制造企业先后与国内多家风电机组制造企业、大型发电公司展开了多方位、深层次的合作和磋商,在竞争日益激烈的风电叶片市场中已逐步占领了一席之地。
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各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年报准则”)由中国证监会颁布执行,具体条文的权威解释权归属中国证监会。
为便于上市公司理解和执行年报准则,我部特编制本备忘录,相关解释仅供参考。
根据本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为统一披露口径,我部制作了“上市公司201X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汇总表)。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中应当包含按本备忘录附件一格式编制的汇总表。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是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前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附属企业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但不含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
公司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计提的减值准备或核销的金额,不应当从期末占用余额中扣除。
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本次年度报告全文的“重要事项”部分的“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中,增加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发生时间、占用金额、发生原因、偿还金额、期末余额、预计偿还方式、清偿时间、责任人和董事会拟定的解决措施。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5.18
•【文号】证监许可〔2020〕925号
•【施行日期】2020.05.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同意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925号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0年5月18日。
中材科技:公司章程(2011年5月) 2011-05-28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1年第2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4)第三章股份 (5)第一节股份发行 (5)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6)第三节股份转让 (7)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8)第一节股东 (8)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2)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4)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第五章董事会 (22)第一节董事 (22)第二节董事会 (24)第六章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第七章监事会 (31)第一节监事 (31)第二节监事会 (32)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3)第二节内部审计 (34)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4)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35)第一节通知 (35)第二节公告 (34)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6)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6)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7)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39)第十二章附则 (39)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01年11月29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2001]1217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于2001年12月28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1000001003615。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noma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第四条公司于2006年10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99号《关于核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90万股,于2006年11月2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材科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4-21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康达股会字[2011]033号致: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律师受聘出席公司二○一○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本次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核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公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核查、判断,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2301室 邮编:1000042301 CITIC BUILDING, NO.19 JIANGUOMENWAI STREET , BEIJING, 100004, PRC 电话/TEL:(8610)85262828 传真/FAX :(8610)85262826 网址/WEBSITE :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一)本次会议的召集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
根据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3月18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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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0A5024-1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科技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中材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材科技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材科技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材科技公司2010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应被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志扬
中国北京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02号《关于核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5.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322.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077.51万元,其中现金91,830.51万元,长期股权投资32,247万元。
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1,158.1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1,994.8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6日汇入公司开立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账号:10275000000280497)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账号:0102014170016354)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830.5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10年12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编号:XYZH/2010A5029-1和XYZH/2010A5029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无。
(三)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12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71.4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完成了发行方案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4,663.66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4.5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百分之五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同时经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1年1月1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二)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