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系统设计

合集下载

消防供水设计方案

消防供水设计方案

消防供水设计方案消防供水是消防系统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时能否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个科学合理的消防供水设计方案,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物的类型、规模、用途、高度、火灾危险等级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充足、可靠的灭火用水。

一、设计依据在进行消防供水设计之前,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等。

同时,还需要了解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包括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形式、使用功能等,以及当地的市政供水条件、消防设施现状等。

二、消防用水量计算消防用水量是消防供水设计的重要参数,它包括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等。

计算消防用水量时,需要根据建筑物的火灾危险等级、建筑面积、高度等因素确定。

以某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为例,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 40L/s,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 3h;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 30L/s,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 3h;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应根据设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喷头布置等因素计算确定,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 1h。

三、消防水源消防水源通常包括市政给水管网、消防水池、天然水源等。

在一般情况下,优先利用市政给水管网作为消防水源,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和水压要求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市政给水管网作为消防水源时,应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连续供水,且供水压力和流量满足消防要求。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消防用水量和火灾延续时间计算确定,同时应考虑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和补水方式。

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应采取必要的取水设施和保障措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可靠取水。

四、消防供水设施(一)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是消防供水系统的核心设备,应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运行。

消防水泵的选型应根据消防用水量、扬程等参数确定,同时应具备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等功能。

某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与计算

某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与计算

某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与计算1. 引言消防给水系统是建筑物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用于提供灭火所需的水源。

正确的设计和计算消防给水系统是保证消防系统有效运行的关键。

本文将介绍某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和计算方法。

2. 系统组成某建筑消防给水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组成部分构成:1.消防水池:用于储存大量的供灭火用水。

2.消防泵:用于将水抽送至灭火设备。

3.水管网络:将水分布到建筑物各个区域。

4.喷淋系统:通过喷淋头将水喷洒到火灾区域。

3. 设计流程3.1 确定消防水池容量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用途确定。

通常,根据消防规范,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最大可能出现的火灾需求。

容量的计算可以根据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和高度来进行。

3.2 计算消防泵的流量和扬程根据消防设施的需求,计算消防泵的流量和扬程是非常重要的。

流量的计算可以通过消防设备的数量、直径和出口压力来确定。

而扬程的计算则需要考虑水的流动阻力、管道长度等因素。

3.3 设计水管网络水管网络的设计应考虑建筑物的布局和消防设备的分布。

需要确定水管的直径和长度,以满足消防设备的需求,同时保证水的流动不受过大的阻力影响。

3.4 设计喷淋系统喷淋系统是消防给水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喷淋头将水洒在火灾区域,起到灭火的作用。

设计喷淋系统时需要考虑火灾区域的大小和形状,选择合适的喷淋头类型和布置方式。

4. 计算示例下面是某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计算示例:1.假设建筑物面积为1000平方米,高度为20米,根据消防规范,消防水池的容量应为100立方米。

2.根据建筑物布置和消防设备的需求,计算消防泵的流量为500升/分钟,扬程为30米。

3.设计水管网络,根据建筑物布局和消防设备的分布情况,确定水管直径为75毫米,长度为50米。

4.根据火灾区域的大小和形状,设计喷淋系统,选择合适的喷淋头类型和布置方式。

5. 总结某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和计算是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给水系统中的消防用水设计

给水系统中的消防用水设计

给水系统中的消防用水设计一、引言消防用水作为建筑物防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给水系统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给水系统中消防用水的设计原则和注意事项。

二、消防用水设计原则1.可靠性消防用水系统必须保证可靠性,即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供应足够的水量和压力。

设计者需根据建筑物的类型、使用功能和火灾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消防用水的供应能力。

2.分区分段为了保证消防用水的可用性,给水系统应该进行合理的分区分段设计。

不同区域的消防栓、喷淋、喷头和水泵等设备应分别布置于相邻的用水区域内,避免因管道长距离输水引起的压力损失。

3.备份系统为了避免因设备故障或维护导致的消防用水中断,应考虑设置备份系统。

备份系统可以包括备用水泵、备用供水管道等,确保在主系统故障时能够及时切换到备份系统供水。

4.合理布局消防用水设备的布局应合理。

消防栓应设置在易于火灾逃生的位置,并与建筑物的主要出口和通道相对应。

喷淋设备应布置在易燃易爆物质存放区域和高火灾风险区域。

5.耐用性给水系统的消防用水设备应具备耐用性,以确保长期有效的供水。

设备的选择应考虑到其耐压、耐腐蚀和耐高温等性能,以满足消防用水的特殊需求。

三、消防用水设计注意事项1.消防用水计算在给水系统的设计中,需要对消防用水进行合理计算。

计算包括对建筑物的火灾风险进行评估,确定所需的水量和压力,以及消防设备的选型和布置。

2.消防栓设计消防栓是消防用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设计需要满足相关的要求,包括设置数量、位置、管径和进水压力等。

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面积等指标,合理设置消防栓的数量和位置,确保其供水范围的覆盖。

3.喷淋系统设计喷淋系统在建筑物的消防用水设计中起到重要作用。

设计师需要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火灾风险,合理选择喷淋系统的类型、喷头的数量和布置方式,并考虑供水管道的容量和压力等因素。

4.水泵设计水泵是消防用水系统的核心设备之一。

在设计水泵时,需要考虑到水泵的流量和扬程等参数,并确保其满足消防用水的需求。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规范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规范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规范消防给水系统是建筑物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在火灾发生时能提供足够的供水来灭火。

为确保消防给水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下是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的规范要求:一、系统设计概述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应满足国家消防法规和相关消防规范的要求。

系统设计应考虑建筑物的类型、用途、高度和火灾风险等因素,并采用合适的技术和设备来满足灭火需求。

二、水源设计1. 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稳定的水源,包括城市自来水、蓄水池、水井等。

水源应保持足够的压力和流量,能够满足系统的灭火要求。

2. 水源供水管道和设备应具备防冻、防腐蚀和防漏水等功能,确保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三、管道设计1. 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耐火材料或者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材料,并按照规范要求布置和保护。

2. 管道布置应合理,减少阻力和压力损失,保持稳定的供水压力。

3. 管道连接应采用可靠的方式,确保连接牢固,不易泄漏。

四、消防水泵设计1. 消防水泵应具备足够大的流量和压力,能够及时灌注灭火点。

2. 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确保一旦主泵故障,备用泵能够立即投入使用。

3. 消防水泵的电源应采用备用电源或与建筑物主电源隔离,确保系统在停电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行。

五、配水管网设计1. 配水管网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布局确定,保持合理的供水压力和流量。

2. 配水管网应设置消防栓,并按照规范要求布置和保护。

3. 配水管网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消防栓应经常进行试水操作,确保水压正常。

六、室内消防设施设计1. 消防给水系统应与其他室内消防设施相配套,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等。

2. 室内消防设施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布置和保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配电室、机房等特殊场所应设置特殊灭火设备,如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等。

七、消防给水系统的维护与检测1. 消防给水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保持系统的良好状态。

2. 消防给水系统设备和管道的漏水、堵塞等问题应及时处理。

建筑物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物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物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规范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在建筑物的消防安全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正确合理的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能够有效地保证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的及时控制和扑救工作。

本文将探讨建筑物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的相关规范,以确保消防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一、消防水池设计消防水池是消防给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消防设备供应稳定的水源。

在设计消防水池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水池容量: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占地面积、人员数量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大型商业建筑、住宅小区等需要容量较大的消防水池,而一般工业厂房、办公楼等可以适当减小容量。

2. 设计水位:消防水池的设计水位应考虑到日常用水需求和消防用水需求,以确保水池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提供足够的水源。

一般来说,设计水位可考虑为地面高程的80%左右。

3. 地理位置:消防水池的地理位置应选择在建筑物附近便于供水的地方,并保证供水管道的安全性。

同时,水池的位置应便于消防车辆进入和操作。

二、消防给水管道设计消防给水管道是将消防水池与建筑物内各个防火分区连接的重要通道。

在设计消防给水管道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管道直径:消防给水管道的直径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分区面积等因素进行合理的选取。

一般来说,直径较大的管道能够提供更大的流量,但也会增加建筑物的建设成本。

因此,在管道直径的选择上需要做出适当的平衡。

2. 管道布局:消防给水管道的布局应尽量简洁明了,避免出现过多的弯头和分支,以减小水流阻力,提高供水效果。

同时,管道的走向和位置应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需求,避免对正常使用造成不便。

3. 材质选择:消防给水管道的材质选择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具有良好的耐压性和耐腐蚀性。

常用的材质有钢管、铜管和塑料管等,根据不同的建筑物和环境条件进行选择。

三、室内消火栓设计室内消火栓是建筑物内部主要的消防设备,能够在发生火灾时提供直接的水源。

在设计室内消火栓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标识布置:室内消火栓的位置应通过明确的标识标示出来,方便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进行迅速发现和使用。

给排水工程中的消防水系统设计

给排水工程中的消防水系统设计

给排水工程中的消防水系统设计消防水系统是给排水工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设计直接关系到火灾应急救援的效果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合理、科学的消防水系统设计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给排水工程中的消防水系统设计进行探讨。

一、消防水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消防水系统设计需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首先,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消防技术要求》等。

其次,根据被保护建筑的类型和用途,确定消防水系统的设计参数,如供水流量、水压等。

最后,消防水系统的设计应考虑灭火水源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确保系统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正常运行。

二、消防水系统设计的关键要素1. 绿色环保设计在消防水系统设计中,应倡导绿色环保理念,选择节水、节能的设备和工艺,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例如,可以应用节水喷洒头、节能水泵等,提高系统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2. 系统可扩展性考虑消防水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未来对系统扩展的需求。

初步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规模和用途确定合理的管网布置和管径选择,并预留出适当的接口,以便于在后续需要扩大系统容量时进行改造,降低成本和工期。

3. 抗震设计抗震设计是消防水系统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地震对系统设备设施的影响,合理选择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支撑结构,增加系统的稳定性和抗震能力。

4. 自动化控制与监测消防水系统设计中应充分利用先进的自动化控制与监测技术,如智能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能够及时地监测火情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提高系统的响应速度和灭火效果。

三、消防水系统设计的具体要求1. 消防水系统布置消防水系统的布置应符合实际情况和实用要求,合理选择水源位置和消防水池容量,确保供水充足。

同时,根据被保护建筑物的特点和消防难度,合理确定消火栓、喷淋系统等设备的设置位置和数量。

2. 消防水系统管网设计消防水系统的管网设计应考虑供水管道的布置、管径的选择和消防水池与建筑物之间的连通方式。

给水系统中的消防供水设计与规范要求

给水系统中的消防供水设计与规范要求

给水系统中的消防供水设计与规范要求在建筑物的消防系统设计过程中,给水系统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消防供水设计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对于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灭火效果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给水系统中的消防供水设计和规范方面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要求。

一、设计的可靠性在给水系统的设计中,消防供水设备和设施的选择应当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确保其品质可靠、技术先进。

消防供水系统的主要设备包括水泵、水箱、管道配件等,在选择和安装过程中应当遵循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其性能稳定和运行可靠,以确保消防供水的持续性。

二、水源供应保障消防供水系统的设计需要充分考虑水源供应的可靠性和充足性。

一般情况下,建筑物的消防供水系统应当选择可靠的地下消防水源或城市自来水供水。

设计应充分考虑供水系统的储备水量和水压,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水源供应,满足灭火需要。

三、布局合理性给水系统中的消防供水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应当合理,以便于消防操作和维护。

消防水泵和水箱的位置选择要考虑到与消防车辆的进出路线,方便消防车辆连接并吸水灭火。

水泵房和储水箱的尺寸应当满足消防设备的安装要求,并确保容易维护和管理。

四、管网配管要求给水系统的管网设计要符合消防规范和工程实践要求,保证供水管道的合理布局、合适的直径和足够的水压。

消防供水管道应当避免与其他非消防用途的供水管道混装,以减少因其他用水需求造成的对消防供水的干扰。

同时,应保证管道连接的牢固性和可靠性,以避免因管道连接问题造成水压损失和漏水现象的发生。

五、设备规范使用给水系统中的消防供水设备和设施应当按照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使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水泵设备应当按照制造商的维护手册进行运行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定期对给水系统进行漏水检测,及时发现和修复漏水点,以防止因漏水造成的供水中断和浪费。

六、紧急备用供水为了应对突发情况和断水情况,设计中应当考虑设置消防备用供水系统,确保供水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规范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规范

第一卷设计、施工、验收问题第一章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规范一、采用术语和名词1、高压给水系统:不设置消防水泵而能满足建筑物灭火流量和压力的系统。

2、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平时管网充满水,利用水箱或稳压泵、稳压罐维持一定压力,火灾时启动消防主泵,以满足所需水流量和水压力的系统。

3、低压给水系统:满足消防车取水需的流量和压力的给水系统。

4、消防水池:设置于消防给水系统或建筑物的低处,通过消防泵输送任一点所需要的流量和压力,存储一次灭火所需的用水量。

5、高位消防水池:设置于消防给水系统或建筑物的最高处,水池最低点压力能满足最不利点处消防设施的设计压力要求,能存储一次灭火所需的用水量。

6、高位消防水箱:设置于消防给水系统或建筑物的最高处,水箱最低点压力能满足最不利点处消防设施的设计压力要求(压力满足不了要求,则设置稳压泵稳压罐),能存储扑灭初期火灾所需的用水量。

7、消防水源能提供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用水量的市政给水管网、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

8、干式消火栓系统:准工作状态时不冲水,使用时冲水9、湿式消火栓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在任何时候都充满水。

10、自动消火栓给水系统:打开栓口和接上水龙带而不需要其他任何动作就能使用的消火栓系统。

11、手动干式消火栓系统:消火栓系统管道准工作状态时不冲水,使用时通过消防车系统供水。

12、静水压力:消防给水系统管道内的一点在水静止不流动时的压力。

13、动水压力:消防给水系统管道内的一点在水流量流量达到设计要求的压力。

14、搅动压力:水泵零流量时压力。

15、单水源消防给水系统:水池16、双水箱消防给水系统:两个独立的单水源组成。

17、等效双水源给水系统:水池+水箱。

18、独立消防给水系统:仅给一种消防灭火系统供水的消防给水系统。

19、联合消防给水:给两种以上消防灭火系统供水的消防给水系统。

20、区域给水系统:给同一区域内2冻以上建筑物供水的消火栓系统。

二、消防系统供水方式1、单水源供水市政单水源从高位水池引两条管一消防水池(市政单水源给水系统)和一组消防水泵2、两个单水源供水市政单水源一坐消防水池(市政单水源给水系统)和一组消防水泵 + 另一坐消防水池(市政单水源给水系统)和另一组消防水泵;从市政双水源和等效双水源干管引一管给一台消防泵 + 一坐消防水池引另一条管给另一台消防水泵;3、等效双水源供水一坐消防水池(市政双水源和等效双水源)和一组消防水泵 + 高位水箱;两坐各存储50%用水量的高位消防水池各引两条管;两坐各存储50%用水量的消防水池分别和两台消防泵相连接;三消防水箱间(一)、高位消防水箱1、有效容积:一类公共建筑不小于18立方;多层、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小于12立方;大于7层的多层居住建筑、二类居住建筑不小于6立方;2、设置高度不超过100的建筑,水箱底距离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不低于0.07Mpa超过100的建筑,水箱底距离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不低于0.15Mpa不能满足压力要求时应设增压措施水箱间防火要求耐火2小时隔断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一、建筑物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的主要任务确定建筑的消防用水量、合理布局系统管网和消火栓、确定消火栓配水管最低压力和最小管径以及消火栓的最低给水流量、选择消防泵、配置建筑物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等。

二、建筑的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设计(一)、建筑的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设计的原则在设计建筑的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特别是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建筑高度和使用人员的数量与特性,使之既保证建筑消防安全,快速控火灭火,又节约投资,合理设置。

(二)、消防给水系统和灭火设施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火灾扑救的效果。

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应确保消防给水条件较好,水量、水压有保障。

1、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分类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按管网内的水压一般可分为高压、临时高压、低压消防给水系统三种。

高压: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管网内经常保持足够的压力和消防用水量,火场上不需要使用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水泵等消防设备加压,直接由消火栓接出水带就可满足水枪出水灭火要求的给水系统。

当建筑高度大于24m时,则立足于室内消防设备扑救火灾。

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临时高压:给水管道内平时水压不高,在水泵站(房)内设有消防水泵,当接到火警时,启动消防水泵使管网内的压力达到高压给水系统水压要求的给水系统。

采用屋顶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和稳压设施等组成的给水系统以及气压给水装置,采用变频调速水泵恒压供水的生活(生产)和消防合用给水系统均为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低压:灭火时所需水压和流量要由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泵加压提供的给水系统。

一般建筑内的生产、生活和消防合用给水系统多采用这种系统。

最不利点消火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通常,火场上一辆消防车占用一个消火栓,按一辆消防车出2支水枪,每支水枪的平均流量为5L/s计算,2支水枪的出水量约为10L/s。

当流量为10L/s、直径65mm的麻质水带长度为20m时,其水头损失为8.6m水柱。

消火栓与消防车水罐人口的标高差约为1.5m。

两者合计约为10m水柱。

因此,最不利点消火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2、管道流速为防止消防用水时形成的水锤损坏管网或其他用水设备,对消火栓给水管道内的水流速度作了一定限制,消火栓给水系统流速不宜大于2.5m/s;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流速,不宜超过5.0m/s(应保证任意作用面积内的平均喷水强度),特殊情况下可控制在10m/s以下。

但不应大于10m/s。

3、消防水箱的设置(1)、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并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水量和水压的建筑物,或设置干式消防竖管的建筑物,可不设置消防水箱。

(2)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

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 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的最高部位;b 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 的消防用水量。

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2m3 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8m3 时,仍可采用18m3;c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d 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e 消防水箱可分区设置。

4、消防水池A、消防水池设立(1)给水管道直径太小,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即在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或进水管直径太小,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要求,均应设置消防水池储存消防用水。

(2)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条进水管,则可能因检修而影响消防用水的可靠性。

因此,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且由枝状管道供水或仅有1条进水管供水,虽能满足流量要求,但考虑枝状管道或1条供水管的可靠性,规定仍应设置消防水池。

(3)如室内外消防用水量较小,在发生火灾时发生供水中断情况,消防队可解决用水(即用消防车接力供水或运水解决)时,可不设置消防水池。

(4)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B、消防水池的配套设施(1)寒冷地区高防冻措施,(2)应设液位检测、高、低液位报警和自动补水设施(3)补水: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应超过2.5m/s,取1~1.5m/s较合适。

消防水池有2条补水管且分别从环状管网的不同管段取水,且其补水量是按最不利情况计算。

5、消防水泵(1)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2)消防水泵采用自灌式引水系统;(3)消防水泵应设双动力源;(4)有备用泵;(5)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2 条;(6)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2条的出水管直接与消防给水管网连接。

当其中一条出水管关闭时,其余的出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

(7)出水管上应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压力表和DN65 的放水阀门。

当存在超压可能时,出水管上应设置防超压设施。

6、消防给水管道设计(1)消防给水管道应环状布置,环状管道的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管段,每段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 个,当某环段发生故障时,不影响其余环段消防供水。

(2)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其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且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

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3 )室内消防竖管直径不应小于DN100;(4 )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宜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分开设置;当合用消防泵时,供水管路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7、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其保护半径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

(1)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建规: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石化防火: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20米。

工艺装置区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工艺装置的周围,其间距不宜大于60.0m。

当工艺装置区宽度大于120.0m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道路边设置消火栓。

(2)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按10~15L/s确定。

8、室内消火栓的布置(1)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

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甲、乙类厂房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其它单层和多层建筑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2)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

(3)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 时,应设置减压设施;静水压力大于1.0MPa 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

三、消防用水量确定(一)、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消防用水量按同一时间火灾处数和相应处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

1、火灾处数同一时间火灾处数根据建规表8.2.2-1(或石化防火表8.4.2)确定;2、消防用水量(1)影响室外建筑物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因素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2)生产类别:丙类生产可燃物较多,火场实际消防用水量最大3)建筑物容积:建筑物体积越大、层数越多,火灾蔓延的速度越快、燃烧的面积也越大,所需同时使用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要求也越长,消防用水量也增加。

4)建筑物用途:仓库储存物资较集中,其消防用水量比厂房的消防用水量大。

用水量按由小到大依次为:一、二级耐火等级丁、戊类厂房(仓库),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三级耐火等级丁、戊类厂房、仓库,一、二级耐火等级甲、乙类厂房,四级耐火等级丁、戊类厂房(仓库),一、二级耐火等级丙类厂房,一、二级耐火等级甲、乙、丙类仓库,三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三、四级耐火等级丙类厂房(仓库)。

(2)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一次灭火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一次灭火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建规表8.2.2-2 的规定,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建规表8.6.3 的规定。

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室外用水量以1OL/s为基数,45L/s为上限值,以每支水枪平均用水量5L/s为递增单位,确定各类建筑物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一个单位内有泡沫灭火设备、带架水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其它室外消防用水设备时,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上述同时使用的设备所需的全部消防用水量加上表8.2.2-2(建规)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的50%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建规表8.2.2-2 的规定。

(3)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用水量根据建规表8.2.3确定。

可燃材料堆场消防用水量以15L/s为基数(最小值),以5L/s为递增单位,以60L/s为最大值。

可燃气体储罐,表中规定的消防用水量系指消火栓的用水量。

(4)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按灭火用水量和冷却用水量之和计算。

灭火用水量系指配制泡沫的用水量,它与泡沫供给强度、泡沫液延续供给时间有关。

灭火用水量应按罐区内最大罐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炮和泡沫管枪灭火所需的灭火用水量之和确定,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6 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 的有关规定计算。

冷却用水量应按建规表8.2.4计算。

冷却用水量包括着火罐的冷却用水量和邻近罐的冷却用水量。

固定式冷却设备冷却立(卧)式罐的相邻罐时,其冷却用水量应按罐周长(表面积)的一半计算。

若无可靠的技术设施来保证靠近着火罐一边洒水冷却时,则应按全部罐周长(表面积)计算。

(5)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储罐固定喷水冷却装置用水量和水枪用水量之和计算,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枪用水量不应小于建规表8.2.5 的规定;总容积大于50m3 的储罐区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 的储罐应设置固定喷水冷却装置。

固定喷水冷却装置的用水量应按储罐的保护面积与冷却水的供水强度等经计算确定。

冷却水的供水强度不应小于0.15L/(s·m2),着火罐的保护面积按其全表面积计算,距着火罐直径(卧式罐按其直径和长度之和的一半)1.5 倍范围内的相邻储罐的保护面积按其表面积的一半计算;(二)、室内建筑物内同时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上述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当上述多种消防系统需要同时开启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减少50%,但不得小于10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根据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和同时使用水枪数量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表建规8.4.1 的规定;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 的有关规定确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的有关规定确定;泡沫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6 的有关规定确定;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 的有关规定确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