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知识点(全)
劳动关系协调员基础知识

劳动关系协调员基础知识答:劳动法的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劳动法的原则则是在实现宗旨的基础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三、我国劳动法律体系包括哪些方面?P36答:我国劳动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工会章程和企业规章制度等。
四、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哪些内容?P38答: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等。
五、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P44答: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支付标准,用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待遇。
六、什么是社会保险?P47答: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和社会共同承担的、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社会福利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七、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职责是什么?P53答: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履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八、劳动保障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什么作用?P57答:劳动保障政策的实施可以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增强消费能力,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答:招聘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和适用。
其基本程序包括:1.确定招聘需求和条件。
2.编制招聘计划。
3.发布招聘信息。
4.筛选简历和进行面试。
5.进行背景调查和体检。
6.确定录用人员。
7.发放录用通知书。
8.进行入职手续和培训。
P69~72答:劳动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劳动市场和劳动力供求关系,以及劳动力市场中的工资、就业、失业等现象及其影响因素。
它研究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规律、劳动力价格的形成、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机制等问题。
同时,劳动经济学也关注劳动者的福利和就业机会,以及政府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作用和政策调控。
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基础知识PPT精选文档

二、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第二节 劳动保障法律关系
二、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
联系: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的现实基础,是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客观依据和 内容本身 区别: ➢劳动关系是社会物资关系,经济基础,法律关系是意志关系,上层建筑 ➢劳动法律关系以劳动法律规范为前提,劳动关系以劳动为前提 ➢劳动法律关系是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仅是客观存在
第二节 劳动保障法律关系
二、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劳动行政法律关系
概念:指劳动行政主体和劳动行政相对人之间,为实现劳动法律关系而依
➢ 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 狭义的劳动保障法律 ➢ 劳动保障行政法规 ➢ 劳动保障部门规章 ➢ 劳动保障地方性法规 ➢ 劳动保障地方规章 ➢ 劳动保障法律解释 ➢ 劳动保障国际立法
二、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第一节 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概论
• 劳动保障政策的内容
➢劳动就业政策 ➢社会保障政策 ➢劳动关系政策 ➢收入分配政策 ➢其它
一、职业道德
目录
二、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第一节 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第二节 劳动保障法律关系 第三节 劳动保障法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概论
二、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法律 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政策 路线方针、规范、措施
第一节 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概论
二、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 法律与政策的区别
劳动关系协调员之
基础知识
1
目录
一 职业道德 二 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 三 劳动关系 四 人力资源管理 五 劳动经济学 六 其他基础知识
理论知识
序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科目 职业道德 基础知识 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关系 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职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合计
劳动关系协调员-基础知识

法定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约定条款:试用期、p64培训(服务期、培训费)、保密与竞业限制P62 (不超过2年,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履行)、补充保险和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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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保障法律关系
主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内容---权利和义务 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涉及的对象,如现金、物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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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保障法律关系
劳动保障法律关系的分类 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行政管理部门 社会经济关系 P28-29
1、产生依据、执行职能不同:调整性VS保护性 合法保护 违法制裁 如社保
集体协商程序 分为两个大阶段 准备阶段和谈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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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 同制度
集体合同的立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工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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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 同制度
集体合同的种类 按内容分 综合性、专项(安全卫生、女职工保护、工资等) 按主体分 企业、区域性、行业性(建筑、采矿、餐饮等)
案例:P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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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的作用 预防争议 明确行为规范 维护劳资关系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用工自主权和职工民主管理 相结合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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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和框架 合法 具体 及时修订 总则 主文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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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 知识点汇总

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知识点汇总第一章劳动标准一、劳动标准:劳动标准是指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性形式或者定量形式所作出的统一规定。
它涉及劳动领域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并决定,或由有关方面批准,以多种形式发布,必需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用人单位劳动标准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共同遵守的劳动方面的办事规程或行为规则。
用人单位劳动标准是国家级、行业级、地方级劳动标准的延伸和细化,是劳动力市场主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或用人单位单方以国家、行业、地方级劳动标准为基础,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劳动标准。
用人单位的劳动标准仅适用于用人单位范围内的全体劳动者。
二、用人单位制定劳动标准的方式:(1)集体合同;(2)劳动规章制度;(3)劳动合同。
三、简述影响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实施的主要因素答:影响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实施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四点:1. 劳动监察的力度:劳动监察是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责令改正和给予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
劳动监察监督检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劳动标准在用人单位贯彻落实的情况,是保证法定劳动标准得以实施的重要手段。
2. 用人单位劳动标准的制定:1)劳动标准的制度过程:制订程序要合理,要科学、民主、合法,充分汲取员工的意见,采用由下至上的方式,要得到基层员工支持,标准更容易落实。
2)劳动标准的可操作性:制定的劳动标准在实用,制定符合企业自身的劳动标准,内容要具体,员工能理解,制定要严谨。
3.用人单位的经营情况:企业经营效益好,劳动标准执行情况就比较好,经营差,很难有效实施劳动标准。
4. 劳动力供求关系;1)供大于求时,企业处于优势,实施劳动标准往往不好。
2)供小于求时,劳动者处于优势,实施劳动标准好才能吸引人才。
四、简述我国基本劳动标准的地方差异1.最低工资标准的差异:我国于2004年3月1日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第七条有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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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基础知识劳动关系协调员练习思考题第一章劳动关系一、什么是劳动关系?P1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工作环境等制度形成和执行过程中相互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哪些方面?P11答: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财产关系(即是经济关系)和人身关系(即是行政隶属关系)。
三、影响劳动关系运行的环境因素有哪些?P12答:影响劳动关系运行的环境因素:1.经济环境。
2.技术环境。
3.政策环境。
4.法规和制度环境。
5.社会文化环境。
四、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和手段主要包括哪些?P12答: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和手段主要包括:集体协商、员工参与、三方性机制、劳动争议的处理和劳动立法。
五、政府在处理劳动关系中发挥着什么作用?P14~15答:政府在处理劳动关系中发挥着以下作用:1.维护国家利益。
2.组织作用。
3.平衡协调作用。
4.监督作用。
5.服务作用。
六、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主要职能和作用是什么?答: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主要职能和作用是:1.参与立法。
2.参政议政。
3.参加劳动关系三方协商。
4.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
5.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
6.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7.代表职工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8.主持劳动争谇调解。
9.参加劳动争议仲裁。
10.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等。
七、雇主组织通常以什么形式参与处理劳动关系?P17答:雇主组织通常以记住雇主协会形式参与处理劳动关系。
八、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制度主要包括哪些?P19答: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三方协调机制、劳动标准体系、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和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九、请列举三部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立法?P22答:《中国人民共和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十、怎样理解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答: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如下:劳动关系:个人与人人、企业与个人、企业与企业、支付可以一次支付。
最新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 知识点大全

第一章劳动标准一、劳动标准:劳动标准是指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性形式或者定量形式所作出的统一规定。
它涉及劳动领域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并决定,或由有关方面批准,以多种形式发布,必需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用人单位劳动标准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共同遵守的劳动方面的办事规程或行为规则。
用人单位劳动标准是国家级、行业级、地方级劳动标准的延伸和细化,是劳动力市场主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或用人单位单方以国家、行业、地方级劳动标准为基础,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劳动标准。
用人单位的劳动标准仅适用于用人单位范围内的全体劳动者。
二、用人单位制定劳动标准的方式:(1)集体合同;(2)劳动规章制度;(3)劳动合同。
三、简述影响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实施的主要因素答:影响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实施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四点:1. 劳动监察的力度:劳动监察是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责令改正和给予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
劳动监察监督检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劳动标准在用人单位贯彻落实的情况,是保证法定劳动标准得以实施的重要手段。
2. 用人单位劳动标准的制定:1)劳动标准的制度过程:制订程序要合理,要科学、民主、合法,充分汲取员工的意见,采用由下至上的方式,要得到基层员工支持,标准更容易落实。
2)劳动标准的可操作性:制定的劳动标准在实用,制定符合企业自身的劳动标准,内容要具体,员工能理解,制定要严谨。
3.用人单位的经营情况:企业经营效益好,劳动标准执行情况就比较好,经营差,很难有效实施劳动标准。
4. 劳动力供求关系;1)供大于求时,企业处于优势,实施劳动标准往往不好。
2)供小于求时,劳动者处于优势,实施劳动标准好才能吸引人才。
四、简述我国基本劳动标准的地方差异1.最低工资标准的差异:我国于2004年3月1日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第七条有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4劳动关系协调师知识要点

2024劳动关系协调师知识要点一、劳动法律法规:1.《劳动法》及其实施细则2.《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人民调解法》4.《劳动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5.《就业促进法》及其实施细则6.《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其实施细则7.《劳动保障监察指导手册》8.《劳动争议仲裁规则》9.《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办法》二、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以及相应的手续和文件2.合同期限和试用期的规定3.外籍员工劳动合同的特殊规定4.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和解除协议5.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6.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终止情形7.劳动合同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8.用人单位的用工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三、劳动关系调解:1.劳动关系调解的基本原则和程序2.调解员的选任和资格要求3.调解案件的受理、调解和不调解的标准4.调解结果的确认和履行5.劳动关系调解的技巧和方法四、劳动争议仲裁:1.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原则和程序2.仲裁员的选任和考核要求3.仲裁案件的受理、仲裁和不仲裁的标准4.仲裁裁决的效力和执行5.劳动争议仲裁的技巧和方法五、劳动保障监察:1.劳动保障监察的目的和任务2.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原则和程序3.劳动保障监察的检查、调查和处罚措施4.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技巧和方法5.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六、劳动关系矛盾与处理:1.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生原因和类型2.劳动关系矛盾处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3.劳动关系矛盾的预防和化解措施4.劳动关系矛盾的调查和协调工作七、用工制度管理:1.用工制度的建立、修订和解释2.用工制度的合法性和约束力3.用工制度的执行和监督4.用工制度的违法行为和违法责任5.用工制度的争议处理程序八、劳动力市场分析:1.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情况和特点2.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分析3.劳动市场的失业与就业状况4.劳动力市场政策与措施以上为2024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考试所需的知识要点,总结了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矛盾处理、用工制度管理和劳动力市场分析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基础知识.doc

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基础知识)第一章劳动关系1、概念:劳动关系,也称劳工关系、劳资关系,是指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关系总称。
2、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范畴。
3、狭义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
4、2008年1月1 FI我国实行了《劳动合同法》,它规定,“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O5、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不同于民事关系和经济关系,它具有以下特征:1)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与劳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即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交错的特征。
6、通常我们所说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法所规范和调整的劳动关系,即所谓的劳动法律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是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性质,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特征的社会关系。
7、我国使用“用人单位”这一•概念,劳动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是指各类合法的企业和个体经注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
雇主团体组织主要是全国性的企业联合会、雇主联合会及行业性、地区性协会等,由法人组成,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参与处理劳动关系,代表、维护雇主方的利益,也会通过公共宣传和直接游说的方式,向工会、政府表明利益。
8、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9、劳务关系是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o10、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依据方面的主要区别;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含同法》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而且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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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劳动标准实施管理(一)劳动标准信息收集1、劳动标准概念:是指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性形式或定量形式所作出的统一规定2、劳动标准分类:表现形式:法规类、技术类、规范类属性:社会、自然层次:国家、地方、行业、企业作用:强制性、推荐性、约束性3、劳动标准分为法定标准(国家、行业、地方)和用人单位标准(用人单位制定、经劳动关系双方协商)4、劳动标准的内容:工作时间、定员定额、职业培训、工资、福利、休假、未成年保护、女职工特殊保护、社保、劳动安全卫生等5、经历旧中国时期、新中国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形成以立法形式颁布、标准化机构颁布、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制度三种形式6、劳动基准法始源于日本,流行日本、台湾7、最早的劳动基准法:《学徒健康与道德》1802英国,标志劳动法的诞生、劳动基准法开始8、劳动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劳动行政法规(国务院颁布)、地方性法规(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规章(国务院部委和地方政府)9、法律效力范围:法律的时间、空间、对象10、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11、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按所欠工资1-5倍支付赔偿金;逾期不支付,按照应付金50%-1倍加付赔偿金12、职工和企业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另一方收到协商意向书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工资协议签订后,7日内将协议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资协议15日内进行审查。
工资协议生效后5日内向全体人员公告。
13、工资支付办法: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记录,劳动者签字,并保存2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在双方约定支付日期内支付;每月至少支付1次14、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从工资扣除赔偿,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15、工作时间包括: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天,40小时/周)、缩短工作时间(少于8小时/天,40小时/周)、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时16、《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17、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10-30人以上死亡、50-100人以上重伤、5000万-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较大事故:3-10人以上死亡、10-50人以上重伤、1000万-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8、伤亡事故调查报告15日内批复,特别重大30日内批复,特殊情况可延长不得超过30日19、女职工保护:经期、孕期、产期(98天,难产、多胞各加15天)、哺乳期(每天2次,每次30分钟)20、社会保险法特点:强制性、社会性、互助性21、养老保险由国家财政、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分担22、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因犯罪或违法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自杀23、单位在发生伤害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个人可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24、工伤鉴定1-4级:退出岗位、终止劳动关系,按月伤残抚恤金(90%-7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18个月);5-10级,安排工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6个月)25、收集劳动标准的途径:法律法规汇编、劳动标准汇编、劳动法配套规定汇编、法律法规单行本、报纸和政府公告、网络26、整理劳动标准的方法:劳动领域专业划分:就业、职业技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条件、社保、劳动安全卫生、劳动行政管理劳动标准表现形式种类划分:基础类、管理类、工作类、技术类、其他劳动标准适用层次划分:国家级、行业级、地方级、企业级劳动力市场运行程序角度划分:进入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运行、退出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管理劳动标准表现形式的角度划分:法规类、技术类、规范类劳动标准作用角度划分:强制、推荐、约束27、汇编劳动标准的形式:官方标准汇编、内部标准汇编28、用人单位实施劳动标准的形式: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其他定量和定性形式29、收集用人单位实施劳动标准情况的程序:调研准备阶段(调研计划、背景资料)、正式调研阶段(根据调研计划完成各项调研,完成调研报告)30、收集用人单位实施劳动标准情况的方法:档案记录、调研研究(观察法、访谈法)(二)劳动标准的应用1、劳动标准宣讲方法:书面、口头、会议、讲课2、宣讲效果评估方式:询问、面谈、座谈、电话调查、问卷调查3、宣讲效果评价:4分法(优秀、良好、一般、差)、10分法4、咨询的方法:现场、电话、邮件、视频5、咨询技巧:关系技巧、参与技巧、影响技巧6、1993年以来,中国逐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制度7、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劳动监察公约》规定,劳动监察包括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劳动关系三个方面的监督监察职能8、自查的形式:报告、报表9、自查方法:检查范围(普查、抽查)、检查时间(事前自查、事后自查)、主动性(主动自查、被动自查)10、配合国家检查:填写相关年假报表、报送书面材料、配合劳动监察报送相关材料、配合劳动监察的其他工作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一)劳动合同订立1、《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法》第10条2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员工背景调查,《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原则上限于用人单位享有知情权的内容,即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劳动者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学历水平、工作经历、综合素质、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等4、员工背景调查渠道:(1)通过公安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核实求职者身份信息(2)通过教育局、学校核实求职者学历信息(3)通过求职者原单位核实求职者工作表现、离职原因等(4)通过医疗机构进行录用前体检,了解求职者健康状况(5)关键岗位,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完成背景调查5、岗位描述的原则:准确、具体、权责一致6、岗位描述的内容:基本信息、岗位职责、工作关系、工作内容与要求、工作权限、劳动环境与条件、工作时间、绩效考评、任职资格7、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向劳动者告知本单位情况与进行员工背景调查、拟定和发出签约邀请、准备劳动合同文本及签约8、《劳动合同法》第3条1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9、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完成的手续:登录员工名册(法定义务)、办理用工备案手续(签订30日内、解除7日内)、建立劳动合同台账、管理劳动合同档案(二)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1、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亲自履行、全面履行、实际履行、协作履行2、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15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突发疾病死亡的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收到伤害的;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3、工伤停工留薪时间1-24个月,最长不超过36个月4、劳动合同变更指当事人双方或单位依法修改或补充劳动合同内容的法律行为5、劳动合同变更对象只限于劳动合同中部分条款6、协商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7、劳动者需告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38条: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的规定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26条1款)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8、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无需支付补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劳动者同上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9、《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一种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补偿金):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10、(《劳动合同法》42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延期终止):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使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劳动合同法定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手续,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经济补偿金:每满1年支付1个月,6个月-1年按1年算,不足6个月支付半个月。
支付基数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第三章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一)集体协商议题信息收集和会议文件准备1、集体谈判称为集体协商2、2003年《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协商主要是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进行的商谈行为3、围绕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问题,为签订集体合同而进行的商谈和交涉的过程4、集体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的一种法律结果,但并不是唯一法律结果5、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内容:集体协商的主体、集体协商的内容、集体协商的级别层次、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集体合同的履行、集体合同争议处理6、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协商准备(确定双方协商代表、成立协商小组、准备协商必要材料、起草协商议题)召开协商会议(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做出回复后,召开协商会议,就协商议题展开协商,经过讨论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集体合同)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双方首席代表正式签订集体合同)备案生效(正式签订的集体合同要送报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在法定期限内劳动行政部门没有提出疑议,集体合同即时生效)7、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1)集体协商谈判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称劳动基本权(2)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有助于弥补个别劳动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的情况(3)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从整体上维护职工利益8、集体合同制度与劳动合同制度的区别(1)法定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集体(即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没有工会则是全体职工推举的代表);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2)法定内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