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报告审批制度6篇

合集下载

资料及技术报告审批制度范文

资料及技术报告审批制度范文

资料及技术报告审批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资料和技术报告的审批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和安全。

通过明确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提高企业资料和技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在编制、审批、使用和存储资料及技术报告方面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管理标准1. 资料和技术报告编制•所有编制的资料和技术报告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

•资料和技术报告的编制应遵循科学严谨的原则,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编制时应注重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2. 资料和技术报告审批流程•资料和技术报告的审批流程应明确,并通过内部系统或工作流程进行管理和记录。

•审批流程中应明确各级审批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设立必要的审批要点和验收标准。

•资料和技术报告的审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判断资料和技术报告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3. 资料和技术报告存储和归档•资料和技术报告应按照规定的存储要求进行保存,并严禁超出规定的范围外使用和传播。

•存储和归档的资料和技术报告应进行备份和保护,以防止意外丢失和损坏。

•资料和技术报告的存储和归档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做到安全、可查和可追溯。

四、考核标准1. 资料和技术报告编制考核•资料和技术报告的编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格。

•资料和技术报告应清晰、逻辑清楚、文字准确,数据真实可靠,分析和结论科学合理。

•资料和技术报告中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应得到适当的保护,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或使用。

2. 资料和技术报告审批考核•审批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并及时作出审批决策,确保资料和技术报告的及时和准确。

•审批人员应对审批过程进行记录和备份,以备查证和追溯。

•审批人员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和技术报告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并及时通知编制人员进行修改和完善。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范本(四篇)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范本(四篇)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工作,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提高审批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工作。

三、审批程序1. 提交申请(1)申请人应填写《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申请表》;(2)申请人应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归档整理。

2. 初审(1)资料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核,核实申请表和相关资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2)初审不合格的申请,应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明确不合格原因。

3. 技术评审(1)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对申请资料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2)技术评审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出具评审意见书。

4. 决策审批(1)根据技术评审结果,决策部门进行论证和审批;(2)决策审批结果应做出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5. 制作报告(1)根据决策审批结果,制作审批报告;(2)报告应包含审批意见、审核结果等。

6. 发放审批结果(1)完成审批的资料,应按规定时间通知申请人;(2)未能通过审批的资料,应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明确不通过原因;(3)审批结果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

四、审批要求1. 审批时限(1)初审应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2)技术评审应在初审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3)决策审批应在技术评审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 保密要求(1)审批过程中,应保护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2)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和报告应在审批完成后进行归档保存。

3. 审批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申请人应支付相应的审批费用。

4. 审批结果(1)审批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2)通过的申请应及时发放审批证书,不通过的申请应说明不通过的原因。

五、责任与监督1. 责任部门地方水利部门负责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工作。

2. 监督机制监察部门对地方水利部门的审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2024年安全技术文件审批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安全技术文件审批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安全技术文件审批制度范本一、复查与整改1. 复查活动需有专业工程师参与,并详细记录复查过程与结果。

对于发现的问题,需立即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 分管采掘运的工程师应积极参与矿组织每半年一次的规程及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评比。

对表现优异的规程编制工作,应给予公开表扬与适当奖励,以激励全体人员不断提升作业规程的编制水平。

二、回采工作规范1. 在回采工作面投产前,分管采煤的工程师需参与矿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工作面符合所有生产条件后方可投入生产。

2. 加强对回采工作面及两巷的矿压观测,观测数据需及时上报生产科进行计算机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迅速反馈至坑队,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合理选择支护形式。

3. 对于回采工作面的关键作业环节,如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空及工作面收尾等,需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执行。

同时,矿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指挥,直至相关作业处理完毕。

4. 正规回采工作面禁止使用木支柱和金属摩擦支柱。

对于底板松软的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加装柱鞋,以确保工作面的支护强度。

5. 高档普采工作面的两端头应正确使用四对八根长钢梁进行支护,以保障两端头及安全出口处的安全生产。

三、开掘工作管理1. 负责编制年度(月季)采掘接替计划,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2. 在井巷开拓掘进过程中,应优先考虑有利于顶板维护和围岩稳定性的支护方式,积极推广锚喷支护。

根据顶板岩性层理、节理及巷道用途等情况,煤巷、半煤岩巷应分别采用锚杆、锚棚、锚网、锚梁网等不同的支护形式。

在地质构造带应加强锚杆支护,并严格管理锚杆、眼孔布置、角度及锚固力等技术指标,确保锚固力不低于设计值要求。

临时支护应确保有效承载。

3. 加强掘进工作面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定并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在巷道贯通前,当两个工作面相距20米时,地质部门应下达通知单,停止一侧工作面作业,实行单工作面施工。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4篇)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4篇)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地测资料审批制度是指对地质勘查、测绘和遥感等相关工作的资料进行审批的制度。

技术报告审批制度则是指对相关技术报告进行审批的制度。

这两个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地质勘查、测绘和遥感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提高相关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地测资料审批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资料审批的程序和流程:制定明确的审批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确保每个环节的程序合规、有序进行。

2.资料审批的标准和要求:明确资料审批的标准和要求,包括数据的准确性、采集和处理的方法、工作方案的合理性等,确保审批过程中的数据和技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资料审批的责任和权力:明确各个审批环节和部门的责任和权力,确保审批过程中的权责明确、责任到人。

技术报告审批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报告审批的程序和流程:制定明确的审批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确保每个环节的程序合规、有序进行。

2.报告审批的标准和要求:明确报告审批的标准和要求,包括报告的结构和内容、数据和方法的可靠性、结论和建议的科学性等,确保审批过程中的报告质量和水平。

3.报告审批的责任和权力:明确各个审批环节和部门的责任和权力,确保审批过程中的权责明确、责任到人。

地测资料和技术报告的审批制度对于保障相关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规范审批程序和要求,确保数据和技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同时,明确责任和权力,可以避免审批过程中的滥权和延误,保证了审批工作的公正性和效能。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测单位对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和程序,保证资料和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合法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测单位内部对地测资料和技术报告的审批工作。

第三条地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探资料、地下水资源评价资料、地震监测资料等;技术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报告、工程设计报告、专题研究报告等。

安全生产技术审批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技术审批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技术审批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的监管和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相关安全生产技术审批事项的管理。

二、安全生产技术审批的程序1. 提交申请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审批事项发生时,申请人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项目名称、申请人基本情况、工程概况、技术要求等。

2. 审核备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要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内容进行初审,并予以备案。

初审期间,如发现申请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技术标准的,应当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

3. 技术审查经初审合格的申请应提交给专家组进行技术审查。

技术审查会议一般由2名以上的专家组成,对申请内容进行详细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4. 综合评审根据专家组出具的审查意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评审,对是否批准申请进行决策,并形成决策意见。

5. 批复及公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评审的决策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完成审批程序。

同时,对批准的安全生产技术审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15个工作日。

6. 发布执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批准的安全生产技术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要求其按照审批结果进行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安全生产技术审批的管理要求1. 专家组的组成与管理专家组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组织。

专家组根据技术审查的需要,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确保审核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 技术审查文件的备案与保存技术审查文件应及时备案并妥善保存,备案内容包括申请表、初审意见、专家审查意见、综合评审意见、领导决策意见、批准文件等。

3. 变更、补充及后续审查管理对已批准的安全生产技术审批事项,如需要变更、补充或后续审查,申请人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处理。

4. 监督检查与追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批准的安全生产技术审批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实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制度范文(二篇)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制度范文(二篇)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流程,提高资料、报告的质量和准确性,确保地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审批制度。

第二章审批的组织机构和人员2.1 审批组织机构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工作由我部门成立的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2 审批委员会的职责审批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负责制定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制度和相关政策。

(2)负责组织审查、审批地测资料、技术报告。

(3)负责对已审批的地测资料、技术报告进行监督和评估。

2.3 审批人员的要求审批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一定的地理测量、地理信息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审批能力,能够独立进行资料、报告的审批工作。

(3)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纪律,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批。

第三章审批流程和要求3.1 审批流程审批流程分为初审、初审意见反馈、复审、最终审批四个环节。

(1)初审阶段初审环节由申请单位提交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并进行初步审核。

审批人员将对资料、报告进行核实、验证,并就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评估。

(2)初审意见反馈阶段初审意见反馈环节由审批人员向申请单位反馈初审意见。

申请单位收到意见后,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资料、报告的准确和合规。

(3)复审阶段复审环节由审批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复审。

审批人员将仔细审核资料、报告的内容和数据,对申请单位整改后的资料、报告进行再次评估。

(4)最终审批阶段最终审批环节由审批人员根据复审结果进行最终审批。

审批人员将根据资料、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综合评估,并决定是否通过审批。

3.2 审批要求(1)资料、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审批的基本要求,申请单位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地测资料、技术报告。

(2)资料、报告的合规性是审批的重要指标,申请单位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资料、报告的合规性。

(3)资料、报告的技术性和创新性是审批的核心要求,申请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确保提供的资料、报告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

安全技术文件审批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技术文件审批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技术文件审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工作的管理,规范安全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审批流程,提高安全技术文件制度的实施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技术文件是指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约束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职责,促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而编制的文件,包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评估报告等。

第三条安全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应当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应当由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或者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进行,并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安全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结合现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文档制度与实际操作相符,且能够及时有效地指导和监督安全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文件的管理制度,明确编制、审批、发布、修订和废止的流程和责任。

第二章安全技术文件的编制第七条安全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参考现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适度调整,确保符合实际生产运营需要。

第八条安全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专业团队负责,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部门的人员、技术部门的人员等,编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九条安全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和专业性要求,确保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安全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包括文件名称、应用范围、目的和依据、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并应当进行逐级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操作步骤。

第十一条安全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与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文件相衔接,确保统一、协调和互为依据。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经过逐级审核,并充分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文档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第三章安全技术文件的审批第十三条安全技术文件的审批应当经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并由领导小组成员参与。

新技术开展报告审批制度

新技术开展报告审批制度

新技术开展报告审批制度简介公司为了能够更好地支持技术实践与创新,制定了新技术开展报告审批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新技术开展报告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同时确保新技术开展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技术战略方向。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在领域或业务领域内进行的所有新技术开展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级软件、商业平台、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相关技术。

审批流程1.报告起草:申报人负责起草新技术开展报告,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项目概述•技术方案(包括技术的优劣势、解决问题的能力、技术难点、使用的技术工具和语言等)•验证测试(包括验收标准和测试方案)•预期效果和推广前景•风险评估(包括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应对方案)2.内部审核:申报人提交报告后,内部审核人员将对报告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必须具备相应领域或技术背景知识,以便能够对报告内容进行适当的判断和评估。

3.部门审批:如果审核人员认为该报告通过审核,那么该报告将被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部门负责人应对报告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批,在确认该项目的市场前景和技术价值后,可以将报告通过。

4.总经理审批:在所有部门的批准后,申报人需要向总经理提交报告。

总经理将对报告进行最后审批,以便确认项目的投资和战略意义。

5.存档备案:通过审批的报告将被存档备案,之后可用于公司内部的知识共享和参考。

审批时限为确保审批的速度和在时效内把握商机,该制度规定了审批时限:1.内部审核:不超过5工作日2.部门审批:不超过10工作日3.总经理审批:不超过15工作日结语新技术开展报告审批制度对公司的技术创新和项目开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规范和有效的审批流程,才能够确保新技术开发项目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的同时,降低技术风险和不必要的成本开销。

公司鼓励并支持各部门和员工积极申报和创新,共同推动公司技术发展和业务增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技术报告审批制度6篇
第1篇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第2篇资料及技术报告审批制度第3篇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第4篇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格式怎样的第5篇煤矿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第6篇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第1篇】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1、必备的台帐、成果卡片、综合性图件、日常用图及有关针对性图件、水位水量报表及曲线图、探煤厚、探煤岩柱厚度等的措施及成果资料,需经地质技术负责人审核。

2、地质交换图经地质技术负责人审核,矿总工签字后上报。

3、季度采掘工程交换图由地测技术负责人审核,矿总工程师签字后上报。

4、水文地质年、月预报,由地质技术负责人审核,矿总工程师批阅后上报。

5、矿产储量报表,经地质技术负责人核对,矿总工程师批阅后上报。

6、水文地质资料向协作单位供应,需经地质技术负责人核对,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供应。

7、井上下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井田瓦斯资料,猜测预报,技术报告,需经地质技术负责人审核,矿总工程师审批。

8、采区地质说明书,工作面掘进(包括开拓)地质说明书,回采地质说
明书及其他地质水文资料,经地质技术负责人核对,矿总工程师签字后上报。

9、矿井地质报告,经地质技术负责人核对,审查,矿总工程师签字后上报。

10、生产矿井补勘方案、设计,经地质负责人核对,审查,矿总工程师查阅后上报。

11、井下探放水,探断层的设计、措施,经地质技术负责人核对,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交钻探部门执行。

12、建立矿井井田范围内的地面掌握网时,需编制设计方案,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查。

13、凡大型贯穿测量(3000m以上)及重要贯穿测量都必需编制贯穿测量设计书,由矿测量负责人校对,总工程师审查。

14、进行联系测量工作前,应编制施测方案和技术措施,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查。

15、巷道贯穿在达到平安规程和测量规程的相对距离时,由测量班组长提交贯穿通知单,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下发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安监科和施工区队等有关部门。

16、当掘进工作面接近各种采矿平安边界时,除准时延长导线外,测量负责人还必需以书面报告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17、对井下施工设计图,应由测量部门进行闭合验算,并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给线。

18、月上报的三个煤量,采区回采率和每年矿井储量及损失量动态
分析报告,必需由编制人签名。

19、月交换图必需有填图人、测量负责人、地质负责人、地测科长(或技术科长)审校签字。

20、地质测量成果资料及图纸向外单位供应时(包括小煤矿供应的资料图纸),必需有索取单位的正式介绍信,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供应。

21、地面建筑物、铁路、水体及主要井巷煤柱的留设与开采,必需作出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以矿正式文件报分公司。

【第2篇】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1、地质、测量工作方案、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需按有关规程规定,逐级审批。

2、防治水中心每年初应依据矿下达的生产方案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方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根据《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编制各类报告、并按期进行修编,逐级审批,必要时,上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4、采掘工程设计施工前,按时提交由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相关内容。

5、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质测量科供应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6、防治水中心地质人员在年初依据矿井实际状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方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依据矿井建设,准时修订中长期防治水方案。

7、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方案、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防治水文件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经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上级备案。

8、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防治水中心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9、一般探放水设计和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行。

特别探放水工程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

10、矿井年度、月度地质预报及季度“三量”、年度储量报表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行。

11、测量贯穿通知单由各施工单位技术组提出,详细现场施测由地质测量科测量人员、监理、施工单位各自独立测量、计算,比对成果后,由施工单位逐级审签通知单,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准时下发施工队实行。

12、测量贯穿设计,地表岩移观测设计、“三下”采煤方案、地面掌握网测量方案必需经科长审核,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3篇】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1、采掘地质说明书应按矿井地质规程和平安质量标准化的规定提出,并由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生效。

2、凡新采区的地质报告、补充地质资料(附图)报分管副总批阅后打字呈文报公司审批。

3、各类报表、图纸、总结、规划等经矿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查后,按
规定制度分年、季、月上报。

4、凡因地质及水文地质影响的块段,需办报损和注销煤量手续及受水威逼的地段采掘说明书,需上报主管单位审批。

5、凡重大贯穿工程,石门揭煤、防探水等危害平安生产的地测问题,应编制施工技术措施和技术设计书,报公司审批。

6、地表移动观测,工广煤柱、断层爱护煤柱等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说明以及合理留设防水煤岩柱,提高开采上限的技术编制,应报公司审批。

7、年终储量核算、储量动态增减和各种储量报表,合理开发煤炭资源等应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第4篇】煤矿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1、采掘地质说明书应按矿井地质规程和平安质量标准化的规定提出,并由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生效。

2、凡新采区的地质报告、补充地质资料(附图)报分管副总批阅后打字呈文报公司审批。

3、各类报表、图纸、总结、规划等经矿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查后,按规定制度分年、季、月上报。

4、凡因地质及水文地质影响的块段,需办报损和注销煤量手续及受水威逼的地段采掘说明书,需上报主管单位审批。

5、凡重大贯穿工程,石门揭煤、防探水等危害平安生产的地测问题,应编制施工技术措施和技术设计书,报公司审批。

6、地表移动观测,工广煤柱、断层爱护煤柱等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
计及技术说明以及合理留设防水煤岩柱,提高开采上限的技术编制,应报公司审批。

7、年终储量核算、储量动态增减和各种储量报表,合理开发煤炭资源等应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第5篇】资料及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地测资料是煤矿生产、建设进展的基础依据和基础资料,为了加强技术管理,保证地测资料的牢靠性,并准时供应各生产部门,特建立审批制度如下:
1、地测部门全部的图纸及资料,都要按规程规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没有经过审批的图纸及资料,不得供应街道部门使用。

2、矿井回采、掘进地质说明书,必需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3、矿井各种原图及各种交换图纸,必需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4、采区地质说明书及技术报告等必需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

5、修改矿井地质报告及矿井防治水规划,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批准批准。

6、地质测量部门向稳步供应的一切资料、报表等均须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提交或报出。

【第6篇】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格式怎样的
1、地质、测量工作方案、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需按有关规程规定,逐级审批。

2、防治水中心每年初应依据矿下达的生产方案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方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根据《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编制各类报告、并按期进行修编,逐级审批,必要时,上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4、采掘工程设计施工前,按时提交由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相关内容。

5、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质测量科供应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6、防治水中心地质人员在年初依据矿井实际状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方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依据矿井建设,准时修订中长期防治水方案。

7、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方案、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防治水文件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经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上级备案。

8、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防治水中心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9、一般探放水设计和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行。

特别探放水工程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

10、矿井年度、月度地质预报及季度“三量”、年度储量报表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行。

11、测量贯穿通知单由各施工单位技术组提出,详细现场施测由地质测量科测量人员、监理、施工单位各自独立测量、计算,比对成果后,由施工单位逐级审签通知单,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准时下发施工队实
行。

12、测量贯穿设计,地表岩移观测设计、“三下”采煤方案、地面掌握网测量方案必需经科长审核,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