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违反广告法案例
十大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十大典型违法广告案例违法广告案例1:“苗毅韧牌胰衡片”食品广告(广告主:云南恩红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使用“大约有%的糖尿病人病情得到控制,89%的糖尿病人胰岛功能有不同程度的恢复,持续用药6个月后,糖尿病惊现36%恢复正常”等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属非药品宣传对疾病治疗作用,误导消费者,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2:“久治不愈的糖尿病和并发症,哪里能治愈”医疗广告(广告代理公司:昆明平凡广告有限公司),该广告宣传保证治愈,使用患者的名义作证明,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3:“双灵固本散”药品广告(广告主:青阳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该广告以印刷品形式发布,广告宣传治愈率,并利用患者的形象作证明,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4、“唐乐舒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主:曲靖开发区唐乐舒经营部),该广告以印刷品形式发布,广告内容中利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宣传,夸大保健食品广告的功能,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5:“康华夜话•性情空间”医疗广告(广告主:昆明康华医院),该广告中宣称的“拥有最新从德国引进的BAT光离子动态检测系统”的内容,无相关证明材料证实,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6:“攻克失眠抑郁顽症难关、展现高科技医学(中医治疗失眠、抑郁症、植物神经紊乱)”医疗广告(广告主:云南中医学院附设中医医院),该广告中宣称的“科学研究表明,不睡觉只能活5天,不喝水只能活7天”的内容,无相关证明材料证实,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7:“治好肝病阳转阴后付款”医疗广告(广告主:云南明华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该广告中出现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8:“治愈肝病阳转阴只收380元”医疗广告(广告主:黄土坡健民门诊部),该广告中出现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十大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十大典型违法广告案例违法广告案例1:“苗毅韧牌胰衡片”食品广告(广告主:云南恩红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使用“大约有98.7%的糖尿病人病情得到控制,89%的糖尿病人胰岛功能有不同程度的恢复,持续用药6个月后,糖尿病惊现36%恢复正常”等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属非药品宣传对疾病治疗作用,误导消费者,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2:“久治不愈的糖尿病和并发症,哪里能治愈”医疗广告(广告代理公司:昆明平凡广告有限公司),该广告宣传保证治愈,使用患者的名义作证明,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3:“双灵固本散”药品广告(广告主:青阳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该广告以印刷品形式发布,广告宣传治愈率,并利用患者的形象作证明,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4、“唐乐舒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主:曲靖开发区唐乐舒经营部),该广告以印刷品形式发布,广告内容中利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宣传,夸大保健食品广告的功能,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5:“康华夜话•性情空间”医疗广告(广告主:昆明康华医院),该广告中宣称的“拥有最新从德国引进的BAT光离子动态检测系统”的内容,无相关证明材料证实,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6:“攻克失眠抑郁顽症难关、展现高科技医学(中医治疗失眠、抑郁症、植物神经紊乱)”医疗广告(广告主:云南中医学院附设中医医院),该广告中宣称的“科学研究表明,不睡觉只能活5天,不喝水只能活7天”的内容,无相关证明材料证实,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7:“治好肝病阳转阴后付款”医疗广告(广告主:云南明华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该广告中出现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8:“治愈肝病阳转阴只收380元”医疗广告(广告主:黄土坡健民门诊部),该广告中出现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虚假广告的经典案例

虚假广告的经典案例1.蹭“客机失事”热点发布代驾违法广告案当事人为蹭热点,借“3·21东航客机失事”事件,在微信客户群发布了代驾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20万元。
2.擅自使用“冰墩墩”形象发布医疗违法广告案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与2022年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近似的形象,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大家好,我是冰墩墩的远方兄弟——看牙牙,最近我兄弟忒忙,热度忒高,看牙这件小事,请直接找我”的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3万元。
3.擅自使用“冰墩墩”图案发布教育培训违法广告案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教育培训广告中含有“教你用代码敲一个冰墩墩”以及“扫码添加领取冰墩墩代码”等内容,并且出现与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近似的图案,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3万元。
4.“带学位公寓”房地产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其售楼部发布了含有“南中环最后一栋带学位公寓”“龙城楼市第一品牌”“唯一两年业绩领跑”“山西首个大师作品”“城市资源最密集区域”等绝对化用语的房地产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50万元。
5.“签约即上青年路小学”房地产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出现了“距山大附中(晋源校区)地块约1.6公里,骑行约5min即达”“签约即上青年路小学”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能够为入住者办理升学等承诺的内容,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有关规定。
广告法处罚极限词案例

广告法处罚极限词案例
1. 2018年,某公司发布了一则广告,宣称他们的产品具有治疗癌症的效果,并引用了一些不明确来源的研究数据。
该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该公司被处以罚款100万元的罚款。
2. 2019年,某医疗机构发布了一则广告,声称他们的整形手术能使顾客变成与明星极为相似。
该广告被视为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该医疗机构被处以罚款50万元的罚款。
3. 2020年,某公司发布了一则广告,宣称他们的减肥产品可以快速燃烧脂肪并保持长效效果。
该广告被鉴定为夸大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该公司被处以罚款30万元的罚款。
4. 2021年,某房地产公司发布了一则广告,声称购买他们的房产会带来高额的投资回报。
但实际上,该广告中的投资回报率被夸大了。
该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该公司被处以罚款80万元的罚款。
5. 2022年,某电商平台发布了一则广告,宣称他们的商品价格为最低价,但在实际比较中,该平台的商品价格相对于其他平台并不低。
该广告被判定为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该电商平台被处以罚款40万元的罚款。
违法广告案例分析

和谐社会才能更快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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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广告案例(4)V6胶囊 保健 食品广告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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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陈述
专家:服用加拿大V6胶囊一盒见效,当天晚上服用两粒次日随尿液排出黄毒 ,前列腺黄毒开始分解了,由脓状变成液体状,15天以后随着前列腺黄毒的
1.陕西省工商局、西安市工商局最终v对当事人陕西德方长安实业有限公 司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公开更正消除影响。 2.罚款是手段不是目的,而且处罚力度不够,不足以警醒后人;
3.该广告未经审查怎么就发布了呢?是哪一环节出现了纰漏?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是导致此类事件层出不穷的一个重要原因。
见广告市场的v混乱情况; 2.以莫须有的许诺吸引消费者眼球,不仅是虚假宣传,更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有变相融资的嫌疑,有损社会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应当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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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思考
1.房地产广告为何如此嚣张呢,这也与经济形势有一定的关系,人们盲目地炒 房、投资不动产,更催生了房地产的火爆销售,这种情况下国家就应出面进行 宏观调控,稳定市场,平衡供需,严厉打击投机行为,净化风气,让市场恢复
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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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之处
违规条例:《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第三条 :化妆品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 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八条:
(一)化妆品名称、制法、成份、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 (二)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 (五)使用最新创造、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
虚假广告案例

虚假广告案例案例一:嘉兴市秀洲区华山门诊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案2005年5月份,嘉兴市秀洲区华山门诊有限公司未经工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擅自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开设皮肤疾病专科,对外提供门诊、治疗、手术等医疗服务。
2005年9月份,当事人对患者发放的《病历卡》封二《检查设备与项目》栏中进行了“日本进口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美国进口全自动血球分析仪”的宣传,事实上以上医疗器械分别自西班牙、奥地利进口。
2005年6月16日,当事人在《南湖晚报》第13版广告专栏中发布的医疗广告中利用“国内权威医院强强联手:上海华山医院、北京妇产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共计8家)”的名义以及刊登24位会诊专家照片来对当事人进行宣传。
截止查获之日,当事人已使用上述病历卡400本。
嘉兴市工商局秀洲分局认定上述行为已分别构成了《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属于利用其他虚假宣传对其经营状况作引人误解宣传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令第16号《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属于利用其他医学权威机构名义和医生形象进行宣传的违法行为。
根据《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令第16号《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9号《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案例二:金华开出首张巨额罚单重罚虚假医疗广告经查,金华同济门诊部为了招揽生意,有意虚构聘请的医生拥有市级名医、上海名医、中国解剖委员会委员等头衔,自2005年3月至2006年5月底期间多次在《金华晚报》和金华电视台发布虚假广告,共计广告费用十三万多元。
江南分局在查明上述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以人民币277068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广告法十六条 典型案例

广告法十六条典型案例在市场营销领域,广告是企业宣传推广产品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在广告宣传中,如果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可能给企业带来不良的后果。
为了加强广告法的执行,维护市场秩序,我国制定了广告法十六条,以规范广告行为。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对广告法十六条进行解读和分析。
案例一:某品牌健身器材广告误导消费者某品牌健身器材的广告打出了“只需10分钟,轻松瘦身”的宣传口号,声称使用该产品可以快速瘦身。
然而,在实际使用中,消费者发现效果并不如广告所宣传的那样显著。
这种误导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第三条的规定,即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宣传。
根据广告法第三条,广告宣传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信息。
这个案例中,某品牌健身器材的广告虽然声称只需10分钟就能轻松瘦身,但实际使用效果与其所宣传的差距较大,属于夸大误导性宣传。
因此,该品牌的广告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十六条。
案例二:某美容院禁止顾客退款某美容院发布广告,承诺提供“无效退款”的服务,即如果顾客在接受美容护理后没有明显效果,可以无条件退款。
然而,当一位顾客要求退款时,该美容院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违背了广告法第六条的规定,即广告发布人应当按照广告中承诺的内容和方式履行义务。
根据广告法第六条,广告发布人应当按照广告中承诺的内容和方式履行义务。
在这个案例中,某美容院在广告中明确承诺提供无效退款服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无理由拒绝退款。
这种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十六条中对广告发布人应履行义务的规定。
案例三:某食品企业未标明广告内容所依据的临床试验结果某食品企业发布广告宣传其产品具有抗衰老的功效,声称经过临床试验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该企业未在广告中标明所依据的临床试验结果,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即广告中宣传的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等应当标明所依据的临床试验结果、科学和专业性的研究成果。
根据广告法第十四条,广告中宣传的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等应当标明所依据的临床试验结果、科学和专业性的研究成果。
新广告法实施一年十大经典案例

新广告法实施一年十大经典案例朋友们!新广告法实施一年,那可是有不少让人印象深刻的经典案例呢,咱今儿就来唠唠这十大经典案例。
案例一:某知名饮品虚假宣传。
有一款挺火的饮品啊,广告里吹得那叫一个天花乱坠,说喝了能让人精神百倍,还能提高免疫力啥的。
结果呢,被查出来根本就没有啥科学依据能证明这些功效。
这就好比你跟人说吃个馒头就能飞起来一样,太不靠谱啦!最后这品牌可就被狠狠罚了一笔,也算是给那些爱瞎吹的商家提了个醒。
案例二:明星代言虚假保健品。
有个明星,为了赚钱那也是啥广告都接。
代言了一款号称能治各种疑难杂症的保健品,在广告里那是各种夸,说自己家人都在用,效果老好了。
可实际上呢,这保健品就是个普通玩意儿,啥病都治不了。
这明星也因为这个事儿被点名批评了,咱说啊,明星代言也得长点心呐,别光看钱,把消费者当傻子忽悠。
案例三:电商平台虚假销量刷单。
现在电商不是很火嘛,有些商家为了让自己的商品看起来销量好,就搞起了刷单那一套。
有个电商平台上的商家,刷了好几万的虚假销量,还在广告里大肆宣传自己是“爆款”“人气超高”。
结果被查出来后,那脸打得啪啪响。
这就好比你参加比赛,靠作弊拿了个第一名,最后被发现了,多丢人呐!案例四:教育机构夸大培训效果。
有些教育机构啊,为了招学生那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
广告里说在他们那儿学习,保证能考上重点学校,成绩能突飞猛进。
结果好多学生去学了,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成绩没啥提高不说,还浪费了不少时间和金钱。
这教育机构啊,就跟那卖大力丸的似的,光会吹牛。
最后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案例五:房地产广告虚假承诺。
买房可是人生大事儿啊,有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卖房,那广告做得可诱人了。
说小区里有花园、游泳池、健身房啥的,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结果等业主入住了才发现,啥都没有,那花园就是块荒地,游泳池是个大坑。
这开发商可真是太坑人了,把人家的美好生活憧憬都给打破了,最后也被相关部门给收拾了。
案例六:美容产品虚假功效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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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违反广告法案例
[摘要]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了,在央视财经频道《中国政策论坛》的录制现场,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
工商总局曝光违反广告法案例
央视财经(记者董小刚张晓丽)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了,在央视财经频道《中国政策论坛》的录制现场,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
1、虎符兵印大阅兵纪念宝玺
广告中说:这九尊虎头宝玺都是由中国知名的九种玉制作的,其中说有一种和田老坑玉,总共加在一起是7.5公斤,有巨大的升值空间,赶到大阅兵,现在我们白送。
这种类天上掉馅饼的事本身就不可能的。
另外这个广告,有很多的涉嫌违法的语言,特别这个事情是一个虚构的事情,说有10尊免费送,谁打进去就给谁,其实你打过打了一个电话,他天天追着你问,啥时候要。
免费的背后是一个工本费交5000块钱。
2、十大传世名画
案件当事人河北信超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制作、发布“国宝十绝—中国十大传世名画”的广告,自行或委托广告代理,在多地电视媒体进行发布。
其内容含有利用虚构的“由国际收藏家协会监制”、“限量发行”“中国梦文化惠民工程”夸大该书画为收藏品且具有较大升值空间,且宣称其书画是“免费赠送”消费者的事实。
利用知名艺人侯耀华等人员进行涉嫌虚假宣传,提升自身产品影响力。
经工商部门调查核实,所谓的“传世名画”只是浙江某工艺品厂生产的丝绸制印刷品。
其行为误导消费者并进行虚假宣传。
3、十二幅书画真迹大全套
广告宣称所销售的是中国十二位书画大师传人或再传弟子的作品真迹,是一次收藏可能创造升值千百倍,甚至是下一个亿万富翁。
并有文化部颁布的“润格”价为证,十二幅作品免费赠送,只收取
装裱费。
经工商部门调查,所谓“大师传人或再传弟子”,只是说被某某大师指点过,或者听过某某大师的课,或者自认为与某某大师的艺
术风格接近,甚至只是与某某大师及其家人合过影、吃过饭。
文化
部并未颁布“润格”价,属于内容涉嫌虚假,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4、金斗寻宝
(一)、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
1.中国最有价值的五大文玩投资手串套组。
2.中国第一套最昂贵的红木手串大全。
3.世界前几位的顶级材质。
4.中国第一套正规发行带有国家检测手串套组。
(二)、涉嫌虚假宣传
1.免费赠送,仅收取报关税及加工费1680元。
2.虚构观众打进热线电话抢购中国五大投资手串的场景。
3.以中国木材与制品流通委员会和北京国博文物鉴定中心的名义,联合推出放心收藏活动。
4.将该手串套组与2014年奇楠沉香制手串及2012年香港泰珑手串拍卖价格作不科学的比较,暗示该手串升值空间大。
(三)、宣传治疗疾病作用该手串套组中的紫檀对于呕吐和气喘等病症有一定的帮助。
5、五套人民币收藏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广告误导消费者购买,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6、陈老师泄油瘦身汤
该广告中出现的“已经有几万人喝陈老师泄油瘦身汤瘦下来
了”“不到一个月,一般人都达到理想体重,体重200多斤的,3
个月内也能拥有标准的好身材”等内容,使用数据无法证明真实、
准确,未表明出处。
该广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条“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
表明出处”的规定,属于广告使用数据未表明出处的违法行为。
同
时使用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7、一碗泄油瘦身汤
该广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条“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
表明出处”的规定,属于广告使用数据未表明出处的违法行为。
同
时使用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8、郑多燕减肥晚餐
“郑多燕营养晚餐”是普通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为:
QS440106015152。
广告中均出现“用郑多燕减肥晚餐,保证让你瘦
下来不节食不运动躺着就能让你瘦不腹泻不反胃没有一例副作用郑
多燕减肥晚餐1周减掉10斤油30天狂甩一身肉用郑多燕减肥晚餐
只要一个月,保证让你瘦下来3大瘦身新突破1、7天断肥根2、15
天排肥油3、终身不反弹”等内容,使用数据无法证明真实、准确,且未表明出处。
该广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条。
9、冬虫夏草胶囊
该广告出现了与药品相混淆的广告用语,宣称具有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及治疗功效,并出现医生、医疗机构的名义和形象,使
用专家、消费者作证明。
10、舒尼迩滴耳油
该广告中宣称“老年性耳聋、噪音性耳聋、神经性耳聋……”如果使用了该产品就会“交流无障碍,听力恢复得和正常人一样了”,同时使用患者形象作证明。
涉嫌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同时,国家工商总局也提醒消费者,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了违反广告法的案件,请及时举报。
[十大违反广告法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