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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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法

《矿山安全法》

1.立法的目的

《矿山安全法》于1992年11月7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由国家主席以第65号命令发布,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建国以来第一部矿山安全法。其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健康发展。

2.《矿山安全法》的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矿工生存安全的宗旨,从实际出发,做到劳动部门监督与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管理结合、国家监督和民众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级生产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矿山安全法》的主要内容

该法共八章50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第三章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四章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五章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第六章矿山事故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其主要内容包括: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矿井的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提升、运输系统,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防瓦斯和防尘系统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必须对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冲击地压、瓦斯突出、火灾、水害、冒顶等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已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要责令限期改进,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产整顿或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等。这些内容都从矿山建设和开采的安全保障、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法律界定和要求,无疑对规范矿山安全生产起到保障作用。

(精编)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

(精编)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 四、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依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含矿务局局长、矿山公司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本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查; (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5)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7)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 (8)及时、如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

(二)矿山安全的内部监督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和企业内部监督,法律通过授权职代会、职工和工会的监督来形成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内部管理机制。 1.职代会的监督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下列情况,接受民主监督: (1)企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2)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3)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4)职工提出的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和要求的处理情况; (5)重大事故处理情况; (6)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事项。 2.职工的监督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矿山企业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获得作业场所安全与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 (2)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反映矿山安全状况和存在的

矿山安全法律责任

矿山安全法律责任 2008-10-30 10:37:09 中国选矿技术网浏览 394 次收藏我来说两句 矿山安全法律责任,是矿山安全法律规范要求矿山安全法律关系主体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这种义务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矿山安全法》第一章至第六章)指矿山安全法主体必须按《矿山安全法》规定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第二部分(《矿山安全法》第七章)指由于矿山安全法主体不履行前一种义务而引起的法律后果,通常称为法律责任。这里的法律责任是指矿山安全法主体不履行《矿山安全法》规定的义务而应当承担的新的义务,它是行为人违反《矿山安全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矿山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对矿山安全关系中的主体的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由于过失或者没有履行工作职责事故,尚未构成犯罪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可根据情节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二、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和《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矿山企业职工违反《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及其法律制裁 1、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包括两种犯罪行为:一是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从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二是上级领导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从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2、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矿山企业的职工,即是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为生产服务的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也包括企业领导者。 3、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罚适用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刑法》这一条规定来看,并非对所有的责任事故都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追究相应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里的“严重后果”,根据1989年11月30日最高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读职案件标准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致人死亡1人及以上;致人重伤3人及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虽然直接经济损失不足5万元,但是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对于符合以上四种情况之一的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人,一般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基本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 《刑法》中关于“情节特别恶劣”是指有以下几种情节之一的: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致重伤人数特别多,或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违章行为特别恶劣,例如:在违反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后再次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屡次违反违章制度,或者明知没有安全防护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然违章作业或用恶劣手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从而造成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行为人表现特别恶劣,例如:只顾个人逃命或只抢救个人财物,而不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造成了更大的危害后果,或者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罪责,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等。对于符合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人,在法定的第二个量刑档次即“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裁量刑罚。 (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及其法律制裁

《矿山安全法》知识竞赛试题

编号:AQ-ST-00966 ( 安全试题)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矿山安全法》知识竞赛试题Examination questions of knowledge contest of mine safety law

《矿山安全法》知识竞赛试题 安全试题的作用:“安全员是经过培训及考核取得上岗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安全发的规定,具有一定 规模的企业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重点工序必须有安全员进行检查监督” 1.企业必须贯彻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做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A安全教育B安全生产C安全检查 2.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A可以B酌情C禁止 3.未成年工是指的劳动者。 A未满16周岁B未满18周岁C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4.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周岁的未成年人。 A14B16C18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侵犯其合法利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工作态度B具体行政行为C人事任免

6.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具备保障的必要条件。 A资源保护B职工安全C安全生产 7.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A国务院B矿产资源管理部门C国有矿山企业 8.矿山企业应当在批准的范围内开采,禁止越层、越界开采。 A采矿许可证B生产许可证C营业执照 9.《矿山安全法》于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A1991B1992C1993 10.《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于1996年10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劳动部于年10月30日发布实施。 A1996B1997C1998) 11.制定《矿山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促进采矿业的发展。 A人身安全B财产安全C就业机会

矿山安全生产法_共10篇完整篇.doc

★矿山安全生产法_共10篇 范文一:安全生产法辅导:矿山安全法TopSage. 安全生产法辅导: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单行法律大家网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大纲要求: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一、了解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二、了解矿山建设安全保障的规定; 三、了解矿山开采安全保障的规定; 四、熟悉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本讲大纲变化情况:无变化 本讲要点: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安全保障 2、矿山安全管理与监督 3、矿山安全法律责任 内容讲解: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下简称《矿山安全法》),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矿山安全法》的立精品在大家!.topsage.大家 25大家网TopSage.法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 一、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1.主体和行为的适用 《矿山安全法》是我国唯一的矿山安全单行法律。凡是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应遵守该法的规定。不论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是外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在中国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空间的适用 《矿山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该法关于其适用范围的规定,是为了与相关法律的适用范围保持一致。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996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矿山安全是与矿产资源开采紧密相连的,只要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就有矿山安全问题。因此,两部法律的适用范围是一致的。 《矿山安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是指我国主权管辖的领陆、领水和领空,领水包括12海里以内的领海。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包括我国法律规定的领海毗连区和领海以外200海里的专属海洋经济区。 二、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的规定 大家.topsage.精品在大家! TopSage. (一)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大家网 《矿山安全法》明确规定,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

矿山安全法学习心得

矿山安全法学习心得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老母坡煤业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活动。为了贯彻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人的生命高于公共财产,不能以抢救公共财产而牺牲人的生命。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矿山安全法

《矿山安全法》 1.立法的目的 《矿山安全法》于1992年11月7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由国家主席以第65号命令发布,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建国以来第一部矿山安全法。其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健康发展。 2.《矿山安全法》的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矿工生存安全的宗旨,从实际出发,做到劳动部门监督与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管理结合、国家监督和民众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级生产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矿山安全法》的主要内容 该法共八章50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第三章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四章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五章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第六章矿山事故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其主要内容包括: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矿井的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提升、运输系统,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防瓦斯和防尘系统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必须对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冲击地压、瓦斯突出、火灾、水害、冒顶等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已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要责令限期改进,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产整顿或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等。这些内容都从矿山建设和开采的安全保障、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法律界定和要求,无疑对规范矿山安全生产起到保障作用。

(完整版)矿山规章制度完整

《矿山规章制度》 目录 矿长责任制 (1) 安全矿长责任制 (2) 生产矿长责任制 (3) 工程师责任制 (4) 爆破员责任制 (5) 民爆物品管理员责任制 (6) 安全员责任制 (7)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8)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9) 联保互保职责 (10) 交接班制度 (11) 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2) 矿长责任制 一、矿长是矿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矿山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全面抓好矿山安全、技术生产,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 五、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及时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和日月产量。 六、对矿山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督促工作。 七、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督促上报。 八、负责落实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经常深入第一线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安全卫生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九、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督促检查各职能岗位安全生产工作。 十、切实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时严肃查处“三违”。安全矿长责任制 一、积极主动配合抓好全矿安全工作。 二、主管全矿生产、人事、安全保卫工作(包括炸药库房的安全保卫)。 三、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安排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下井,并排表公布。 五、对跟班下井人员的差勤、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记录、考核。 六、发生事故,应第一个赶到现场及时报告,协助查处。 生产矿长责任制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分类号】 L625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综合类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第4号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题注】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下简称《矿山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矿山安全法》及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矿山,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场所及其附属设施。 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和矿山建设、生产、闭坑及有关活动。 第三条国家采取政策和措施,支持发展矿山安全教育,鼓励矿山安全开采技术、安全管理方法、安全设备与仪器的研究和推广,促进矿山安全科学技术进步。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一)在矿山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忠于职守,作出显著成绩的; (二)防止矿山事故或者抢险救护有功的; (三)在推广矿山安全技术、改进矿山安全设施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

(四)在矿山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显著的; (五)在改善矿山劳动条件或者预防矿山事故方面有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效果显著的。 【章名】第二章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 第五条矿山设计使用的地质勘探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技术资料: (一)较大的断层、破碎带、滑坡、泥石流的性质和规模; (二)含水层(包括溶洞)和隔水层的岩性、层厚、产状,含水层之间、地面水和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地下水的潜水位、水质、水量和流向,地面水流系统和有关水利工程的疏水能力以及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 (三)矿山设计范围内原有小窑、老窑的分布范围、开采深度和积水情况; (四)沼气、二氧化碳赋存情况,矿物自然发火和矿尘爆炸的可能性; (五)对人体有害的矿物组份、含量和变化规律,勘探区至少一年的天然放射性本底数据; (六)地温异常和热水矿区的岩石热导率、地温梯度、热水来源、水温、水压和水量,以及圈定的热害区范围; (七)工业、生活用水的水源和水质; (八)钻孔封孔资料; (九)矿山设计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编制矿山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体设计,应当对矿山开采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矿山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的编写要求,由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七条根据《矿山安全法》第八条的规定,矿山建设单位在向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送审批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报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没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经批准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需要修改时,应当征求原参加审查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矿山安全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矿山安全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1.企业必须贯彻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做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A安全教育B安全生产C安全检查 2.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A可以B酌情C禁止 3.未成年工是指的劳动者。 A未满16周岁B未满18周岁C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4.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周岁的未成年人。 A 14 B 16 C 18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侵犯其合法利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工作态度B具体行政行为C人事任免 6.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具备保障的必要条件。 A资源保护B职工安全C安全生产 7.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A国务院B矿产资源管理部门C国有矿山企业 8.矿山企业应当在批准的范围内开采,禁止越层、越界开采。 A采矿许可证B生产许可证C营业执照

9.《矿山安全法》于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A 1991 B 1992 C 1993 10.《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于1996年10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劳动部于年10月30日发布实施。 A 1996 B 1997 C1998) 11.制定《矿山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促进采矿业的发展。 A人身安全B财产安全C就业机会 12.矿山企业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A尽可能有B必须具有C一般应该有 13.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A生产B使用C生产和使用 14.编制矿山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体设计应当对矿山开采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矿山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编制。 A卫生专篇B劳动专篇C安全专篇 15.经批准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需要修改时,应当征求的意见。 A施工单位B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原参加审查的安全生产监

矿山安全法题库

矿山安全法试题 第一节判断题 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 2、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处分。( )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 4、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是《矿山安全法》的立法目的。( ) 5、矿山建设工程施工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变更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 x ) 6、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 ) 7、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 ) 8、矿山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 9、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于特别优秀的员工,可以不经教育培训,提前上岗作业。(x ) 10、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 11、矿山企业可根据需要,适量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x ) 12、矿山企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 13、矿山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 ) 第二节单选题 1、( a )应持证上岗。 A、特种作业人员 B、新人厂人员 C、复岗人员 D、转岗员工 2、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 ( a )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A、安全设施设计 B、施工设计 C、设计图 D、范围 3、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c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100 B、200 C、300 D、400 4、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 c ),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A、工资合同 B、养老保险 C、劳动合同 D、失业保险 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c )的单位或者个人。 A、生产能力 B、相应规模 C、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 D、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6、当前在采矿业、建筑业中,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强迫劳动者与其订立“生死合同”,此合同( c )。 A、有效 B、可变更 C、无效 D、可撤销 7、每个矿井必须有( b )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 A、一个 B、两个 C、三个 D、四个 8、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 a )。 A、安全生产责任制 B、奖惩制度 C、管理制度 D、检查制度 9、( c )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A、董事长 B、员工 C、矿长 D、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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