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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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消费纠纷后哪些途径可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如工商、技

术监督、物价、卫生、商检、烟草专卖等)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如何加强自我保护?

1、了解基本的消费性能,对食品应了解食品的成、重量、容量、热量、有害物质

含量是否有禁用物质。

2、价格,购买条件,以及是否有质量合格证。

3、有效和安全使用的原则和条件。

4、商品有效期,质量标准以及有效期满后的注意事项。

5、制造商,经办人,销售商的地址,维修厂家的地址。

6、对必须附有商品证明书的商品应了解证明书的内容。

7、如果发现所买商品是冒牌货,可以向商店索赔,要求退款。如果商店未能作出

满意的答复,可以进一步投诉,要求退货和赔偿您在这段时间的物质损失。

8、别忘了索要发票,证明您购买行为的真实性。

不可不看:各种维权投诉电话

工商投诉电话:12315 质监投诉电话:12365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诈骗报警电话:110 卫生公益热线:12320

促销活动有哪些陷阱,消费者应注意什么?

1.虚构原价:促销前销售 600 元的商品,在把原价抬高到 850 元后再打七折,实际上并未让利。是一种较为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

2.语义模糊:如"买一赠一",按照消费者的理解,应该是买什么商品赠送什么商品。但经营者却往往是买台电视机赠送一瓶洗发水而已。

3.宣传不实:有些商家为吸引消费者而打出了全场几折的宣传,但到了柜台前才发现,多数产品不参加活动。

4.返券限购:部分商家的返券促销活动,设定许多限制性的条款和条件,甚至对促销产品不提供退换服务,明显违反相关规定。

5.免费圈套:免费品尝、试用、拍照等等,也往往是部分商家设下的陷阱,其最终仍是有价消费甚至是高价消费。如说是免费照相,但底片要花钱买,化妆、服装等也都要另行收费;做免费美容时,被告知免费的只是服务,所使用的产品要收费。

6.最终解释:部分商家在打折、降价、赠券等各种促销活动中,打出了"本店(商场)保留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的话,任意解释活动内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针对以上不规范行为,特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轻信商家的夸大宣传,应理智购物,自觉抵制;

2.对赠品则要当面检查清楚,看是否过期或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并要求销售人员在有效票据上注明赠品名称、型号;

3.参与购物抽奖活动前应问清规则,以免掉进多重消费的连环套;

4.在接受免费服务时,要了解活动内容和具体哪些免费、哪些不免费;

5.注意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主张权利,及时投诉或举报。

315消费者权益知识

问:什么是欺诈消费者行为?其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销售搀杂、搀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商品;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不以自己的真实姓名和标记销售商品;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体对商品做虚假宣传;骗取消费者预付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预约条件提供商品;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问: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哪些行为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答:按照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销售失效、变质商品;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问:确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应如何赔偿?

答:按照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适用于哪些情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申诉,适用本办法。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的申诉,也参照本办法执行。

问: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有明确的被诉方,有具体的申诉要求、事实和理由。

问:消费者应当怎样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申诉?

答:消费者申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消费者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申诉的日期。

问:消费者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吗?

答:可以,但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

问:什么是共同申诉?

答:消费者为二人以上,其申诉的是共同标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可以合并受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申诉。共同申诉可以由消费者推选两名代表进行申诉。代表人的申诉行为对其所代表的消费者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申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应当经被代表的消费者同意。

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哪些受理程序?

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申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如果申诉符合规定的应予以处理,并书面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发送被申诉人,被申诉人收到申诉书副本后,应当在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此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立案,立案应当填写申诉立案报告表,同时附上有关材料,由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或者授权其派出机构调查处理。

问:哪些申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答: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已超过一年;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

问:申诉过程中证据应如何提供?

答: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申诉提供证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收集证据,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自行收集或者召集有关当事人实施当庭调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或检测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法定鉴定或者检测部门鉴定,也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定的法定鉴定或者检测部门鉴定。对于难以鉴定或者检测的,经营者应当提供无过错的证据;不能提供无过错证据的,应当承担责任。

问:消费者申诉后,还可以协商和解吗?

答:可以。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也可以撤回申诉书。调解书应当写明申诉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办案人员签名,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送达当事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消费者申诉书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终止调解。

问:对于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处罚?

答:对于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权利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做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

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消费者权利

【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简称安全权。安全权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利,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为了使这一权利真正得到实现,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食品、药品、家用电器等;对商品和服务项目,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保证其在购买、使用该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不具有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存在。

【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为知情权。该项权利表明: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了解商品或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有关情况。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简称为自主选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2)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3)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简称公平交易权。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因此,消费者和经营者都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根据《消法》的规定,这项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在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2)有权拒绝交易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简称为求偿权。

【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简称为结社权。赋予消费者以结社权,使消费者通过有组织的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国家鼓励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体现。

【获得有关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简称为获得有关知识权。这一权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获得有关消费方面的知识,比如有关消费观的知识,有关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有关市场的基本知识;二是获得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保护机构和争议解决途径等方面的知识。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doc

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齐: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伴着三月的春风,我们这一期的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甲:我是。 乙:我是。 齐:今天我们红领巾小广播的主题是——《缤纷三月》,我们将向大家介绍三月份的有关节日及——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说起三月,我倒要考考你,你知道三月都有些什么节日吗? 乙:这可难不倒我——三月三日是“全国爱耳日”,三月五日是“学雷锋日”,三月八日是“妇女节”,三月十二日是“植树节”,三月十四日是“国际警察日”,三月十五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十六日是“手拉手情系贫困小伙伴统一行动日”,三月十七日是“国医节”,三月十八日是“全国科技人才活动日”等等等等。 甲:哇!三月份的节日真多啊,怪不得要称它为“缤纷三月”呢。 乙:昨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就让我们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这个特殊却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节日吧! 甲: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

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乙: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甲: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这次主题是在广泛征求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充分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乙:我很喜欢这个节日,我们是消费者,我们为自己喜爱的商品付了钱,当然应当享有消费的权利。平时我就买到过不合格的产品,很让我生气。但我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你能给我们讲讲吗? 甲:如果你买到不合格的产品,你首先要跟生产厂家联系,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若不听,可根据消费者权益

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策划方案正式版

Some problems that have appeared or can be expected to come up with a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and through the record of the terms, effective supervision and implementation. 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策划方案正式版

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策划方 案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方案资料适用于某些已经出现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所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并通过明文或条款的记录,加以有效的监督与执行,确保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

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为了迎接和纪念第3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好地宣传贯彻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充分宣传“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区组织开展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2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召开了20xx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 消费者权益日的正式名称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成立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最早提出消费者保护思想的,是1756年英国王室法庭首席法官曼斯菲德。他针对当时法律所奉行的“小心选购,出门不换”主义,提出了“买受人付给完整价金,应获得完美商品”的意见,从而第一个明确阐述了消费者保护的思想。以后,这一思想为各国广泛接受,并据此制定了各种消费者保护法律。 xxx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五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在荷兰登记,总部设在荷兰海牙,亚太地区分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有些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消费者权益正式提出是在20世纪60年代。1962年3月

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寻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 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四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四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八条准则。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自此以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提出了保护消费者若干项权益的一般原则: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促进和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使消费者得到充分信息;使消费者能够按照个人愿望和需要作出选择;消费者教育;提供有效的消费者赔偿办法;组织消费者团体或者组织的自由。此后,这些权利逐渐被世界所公认,许多国家又根据其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作了补充和发展,如增加了接受消费者教育的权利等。 xxx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

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竞赛试题卷1 一、单项选择题 1、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要求赔偿。 A、营业执照的持有人 B、生产者 C、供货商 2、《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指的是依据法律。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民法通则 C.宪法 3、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查询。 A、工商管理部门;B质量协会;C、生产者、销售者 4、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最高刑罚为。 A.死刑 B.无期徒刑 C.没收财产 5、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制度,推行种质量管理制度。 A、全面质量管理; B、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C、计量管理认证 6、生产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A、产品质量法; B、民事诉讼法; C、计量法和标准化法 7、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查询。 A、工商管理部门 B质量协会 C、生产者、销售者 8、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 A、所有费用 B、消费者因修理、更换、退货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C、运输等合理费用 9、某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了财产损失,他向商家提出赔偿要求,但却遭到商家的拒绝。商家的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 A、公平交易权 B、求偿权 C、安全权 10、某消费者以18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双皮鞋,经检测这双皮鞋系假冒产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赔偿消费者损失。 A、180元 B、540元 C、360元 11、在保修期内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1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的企业要求赔偿。 A、原来的 B、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 C、分立、合并后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315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一、活动主题 消费安全进校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同学们的安全权利 二、活动背景 近几年对于我们的广大消费者来说,大家都经历了很多很多。无论是毒饺子,还是毒奶粉,更不用说什么毒牛奶事件,都足以让每一个消费者心惊胆战。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现在又泛起了蒙牛 0?mp问题。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尤其在我们湖大没有围墙和校门的环境下,我们与外界接触的机会更多,换句话说,受坑害的几率也就大了,所以,能在这种环境下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尤为重要了。 三、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非法传销者吸收的主要对象的问题,近年来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的一系列传销事件,不仅扰乱了大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严重影响到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严厉打击传销,依法阻断传销活动,让法律进入大学校园,防止传销活动对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侵害,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必须重视的一项重大课题。我们希望借助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力量,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活动形式安排 1、电影展示 2、权益知识展览

3、签名活动 4、发布倡议书 五、活动前期宣传 1、网络宣传:人人、 qq 2、其他宣传:海报、横幅、传单 六、活动具体安排 ( 一 ) 电影展示活动 1、前期准备 (1) 制作海报和传单,在各大教学楼及寝室张贴和发放 (2) 制作展板,挂出横幅,对这一个活动进行适当的宣传。 (4) 针对即将采用的活动形式,做必要的前期准备。比如申请场地、会场布置,主持人邀请等等。 2、活动时间 3月 15日晚,具体的开始时间可视活动情况而定。 3、活动具体内容 (1) 开小讲座:以“消费安全进校园”为主题,由主持人或工作人员担任主讲,与同学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宣讲内容可以包括: a. 宣传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知识。 b. 对本次活动的目的及重要性讲解。

315消费者权益日调查报告

315消费者权益日调查报告 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以及人格、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等。下面小编整理了315消费者权益日调查报告,希望对你有帮助! 现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建议综述如下: 一、服务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日趋突出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服务业也出现了大幅度增长,在gdp 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与此同时,伴随着服务业的加速发展,服务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也日趋突出。 (一)服务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已经成为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的重点问题 许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映,近年来,在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诉、投诉、举报案件中,服务行业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原先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以商品问题为主的格局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服务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已成为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的重点问题。从

上海市工商局12315 举报中心统计的情况看, XX 年至XXXX 年三年受理消费者对服务业申 ( 投 ) 诉件数的增幅均在 30% 以上,在消费者总申 ( 投 ) 诉量中所占的比重也呈逐年增长趋势, XXXX 年共受理申 ( 投 ) 诉 30446 件,占总申 ( 投 ) 诉量的 % ;受理消费者对服务业举报增长显著, XXXX 年受理消费者对服务业的举报 7402 件,比上年增长 % ,在总举报量中所占的比重首次突破 50% ,达到 % 。根据苏州市消费者协会统计, XXXX 年服务行业消费者投诉量排名前 5 位的行业比上年增长的幅度均在 15% 以上,其中增幅最大的达到了 25% 。根据南京市 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统计, XXXX 年 1 月至 XXXX 年 5 月10 日,全市共受理消费者对服务行业的申诉 4674 件,占总申诉量的 % ;受理消费者对服务行业的举报 1398 件,占总举报量的 60% 。服务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二)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大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 从江苏、浙江和上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的情况看,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主要集中在电信、居民服务、中介服务、文化娱乐、维修服务、公共设施服务、洗染、饮食、美容美发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和身体健康。有些案件

最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口号大全

最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口号大全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下面有整理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口号大全,欢迎阅读! 1. 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2.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 敢于善于维权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4. 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5. 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 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7.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8. 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9. 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0. 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11. 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12. 团结一致,抵御假冒伪劣商品 13. 提升服务质量,拉动消费需求 14.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5. 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6.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7. 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18.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了隆重纪念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按照省、市消协和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 结汇报如下: 19.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20. 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毒品是全球性的灾难,也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目前,世界范围内日益严重的毒品潮,不仅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败坏社会风气,而且.直接导致和诱发各种犯罪,威胁着全球 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下面有整理的2020年国际禁毒日主题活动标语,欢迎阅读! 21.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22.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3.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4.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25.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维权活动突出主题,广泛宣传。中国知名品牌协会要求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中有 声音、报纸上有文章,网络上有内容,力求宣传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26. 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7. 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下是由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315国 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通知,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然而,新法案实施之后,政府将在南非全国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令广大消费者,尤 其是居住在边远、贫困地区的民众了解法案的规定与执行情况。国家司法行政的改革配合 普通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势必对“灰色进口”产品供应商带来冲击。 28. 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9.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30.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31.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2.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良好企业的社会责任 33.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4. 积极关注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35. 企业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演讲稿

---------------------------------------------------------------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演讲稿 消费者权益演讲稿一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不久。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 1 / 19

2020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2020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又是一年“3.15”——消费者的节日。有了消费者这么一个权益日,足见政府的重视程度,可也能领略出这个权益日意义非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315促销活动策划方案,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315促销活动策划方案篇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

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xx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315消费者权益日资料

315消费者权益日资料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315标志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

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1.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3.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 消费者权益日总结百度 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消费者权益日的电话 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年315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由来和意义 最新评论武莉涛发表于XX-12-18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汇总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汇总 历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2017年明明白白消费2017年绿色消费2017年科学消费 2017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2017年诚信·维权2017年健康·维权2017年消费与环境2017年消费和谐2017年消费与责任 2017年消费与发展2017年消费与服务2017年为消费者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务 2017年消费与安全2017年让消费者更有力量2017年-- 主题介绍 2017年主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7年宣传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发展”。 “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主要涵义 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年活动主题(1997--2017) “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体现了消费与发展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促进关系。依据我国经济发展和消费维权状况,2017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突出了以下主要涵义: 一是强调“消费”,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没有消费

也就没有生产,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消费由生产决定,又反作用于生产,是拉动经济2017年主题 增长的最终动力。通过调整经济结构、净化消费市场环境,增加消费信心,拉动消费需求。积极发挥“消费”对推进生产发展的能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强调“发展”,发展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发展是第一要务,是提高生活收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改善消费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好消费维权和消费引导工作,推进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强调“维权”,维权是扩内需促发展的重要手段。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消费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市场经济才能更加体现公平正义,经济社会才能又好又快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以消费维权为手段,督促社会各方特别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扩大消费市场,促进经济发展。 “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主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 2017年主题 消费与服务,并将围绕这一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消费咨询及宣

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

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竞赛 单项选择题 1、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要求赔偿。 A、营业执照的持有人 B、生产者 C、供货商 2、《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指的是依据()法律。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民法通则 C.宪法 3、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查询。 A、工商管理部门;B质量协会;C、生产者、销售者 4、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最高刑罚为()。 A.死刑 B.无期徒刑 C.没收财产 5、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制度,推行()种质量管理制度。 A、全面质量管理; B、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C、计量管理认证 6、生产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A、产品质量法; B、民事诉讼法; C、计量法和标准化法 7、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查询。 A、工商管理部门B质量协会C、生产者、销售者 8、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 A、所有费用 B、消费者因修理、更换、退货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C、运输等合理费用 9、某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了财产损失,他向商家提出赔偿要求,但却 遭到商家的拒绝。商家的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 A、公平交易权 B、求偿权 C、安全权 10、某消费者以18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双皮鞋,经检测这双皮鞋系假冒产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赔偿消费者损失()。 A、180元 B、540元 C、360元 11、在保修期内()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1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的企业要求赔偿。 A、原来的 B、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 C、分立、合并后 1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A、参展者 B、组织者 C、举办者、 14、一位衣着破旧的消费者在某商场,看中一个1200多元的台灯,要求售货员拿过来看一下。售货员不仅不拿,还对其冷嘲热讽。售货员这种行为违反了()。 A、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 B、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 C、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利的义务 15、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质劣价高、缺斤短两,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 A、公平交易权 B、知情权 C、获知权 16、“百挑不厌”的商业口号,与消费者行使()权利相吻合。 A、自主选择权 B、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C、知情权 17、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

2019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_策划书_范文大全

2019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_策划书_范文大全 第一篇: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策划书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8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四、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五、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第二篇:2019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一、活动主题 消费安全进校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同学们的安全权利 二、活动背景 近几年对于我们的广大消费者来说,大家都经历了很多很多。无论是毒饺子,还是毒奶粉,更不用说什么毒牛奶事件,都足以让每一个消费者心惊胆战。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现在又泛起了蒙牛O·MP问题。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尤其在我们湖大没有围墙和校门的环境下,我们与外界接触的机会更多,换句话说,受坑害的几率也就大了,所以,能在这种环境下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尤为重要了。 三、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传销者吸收的主要对象的问题,近年来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的一系列传销事

消费者权益日法律知识小问答(315宣传单)

消费者权益日法律知识小问答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什么时候保护消费者? 答: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所以不管你花没花钱,只要使用了商品或接受了服务都受消法保护。有免费品尝就吃吧,吃坏了身体找消法。 2、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以向谁要求赔偿? 答: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这就是传说中的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3、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服务,可以向谁要求赔偿? 答: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广告公司或电视台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广告公司或电视台等媒体)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严重注意,只有不能提供真实名称和地址的,才给赔偿。 4、商家在卖出商品时称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符合法律规定吗? 答:不符合法律规定,只要经营者在卖出商品时没有告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就应当承担产品质量保证义务,当消费者购买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有权利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所以,不良奸商在你买东西时告诉你,出现质量问题因为打折不退换的,放心购买吧,商家的话就是从体内排出来的一团废气。 5、买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只给修理不同意更换或退货符合法律规定吗? 答:对法律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法律明文规定了18种商品的三包期限,欲知详情,敬请移步法援中心。 6、如果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有欺诈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答: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相当于你花了两元钱可以获得四元钱的赔偿。恭喜你,发财了。 7、去饭店吃饭,被饭店禁止自带酒水合法吗? 答:饭店禁止自带酒水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所以,去饭店吃饭,我们有权利选择饭店的饭菜而不选择饭店的酒水,酒水自带是消费者的权利。当然,酒水虽好,可不要贪杯。 8、在商场被怀疑有偷盗行为,商场保安有权利搜身吗? 答:商场保安没有权利搜身。除了侦查机关如公安局的侦查人员依法律程序可以搜查人身外,任何其他人不得搜身。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警官证和检查证,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在符合以上条件下,如果你是女生,还有权利拒绝男侦查人员搜身。 9、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答:(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相关资料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相关资料 消费者权益日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下面小编带你深入了解这个节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定于每年的3月15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现在,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

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XX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

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 A )要求赔偿。 A、营业执照的持有人 B、生产者 C、供货商 2、《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指的是依据(A )法律。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民法通则 C.宪法 3、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C )查询。 A、工商管理部门;B质量协会;C、生产者、销售者 4、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最高刑罚为(A )。 A.死刑 B.无期徒刑 C.没收财产 5、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制度,推行(B )种质量管理制度。 A、全面质量管理; B、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C、计量管理认证 6、生产者、销售者依照(A )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A、产品质量法; B、民事诉讼法; C、计量法和标准化法 7、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C )查询。 A、工商管理部门B质量协会C、生产者、销售者 8、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 C )。 A、所有费用 B、消费者因修理、更换、退货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C、运输等合理费用 9、某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了财产损失,他向商家提出赔偿要求,但却

遭到商家的拒绝。商家的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 B )权利。 A、公平交易权 B、求偿权 C、安全权 10、某消费者以18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双皮鞋,经检测这双皮鞋系假冒产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赔偿消费者损失( C )。 A、180元 B、540元 C、360元 11、在保修期内(B )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1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 B )的企业要求赔偿。 A、原来的 B、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 C、分立、合并后 1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C )、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A、参展者 B、组织者 C、举办者、 14、一位衣着破旧的消费者在某商场,看中一个1200多元的台灯,要求售货员拿过来看一下。售货员不仅不拿,还对其冷嘲热讽。售货员这种行为违反了(C )。 A、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 B、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 C、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利的义务 15、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质劣价高、缺斤短两,侵害了消费者的(A )权利。

2021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2021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2021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马上就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了,为了提高我们市区专卖店形象和品牌,以及知名度,提高销售量。并且在即将来临的淡季进行销售量的提升,特此以“3.15”为主题设立一种促销方案,具体如下: 1:活动的时间:3.8-3.15,日期为一周。 2:活动的地点:市区,县区的手机卖场 3:准备工作: 1)卖场内需准备好促销的机型,价格标签,促销机的功能介绍。 2)详细了解各厂家是否有促销活动,这样可以借用厂家促销的机型做为亮点,可以有效的降低成本; 3)营业员以及促销员的培训,对有针对性的机型进行特训,以增加活动期间的销量; 4)宣传单页(a4),促销dm单,店面外展版/喷绘(尺寸待定),汽车促销宣传以及宣传词。 5)卖场内的布置:吊旗悬挂,气拱门的安放,气球的布置,以及促销服装的准备,货源的准备等。 4:活动的内容: 1)与卖场的老板协商,投入一部分资金进行礼品的购买:手机挂绳,屏保,环保袋等,以此吸引路过的行人,以此增加人气。 2)找当地的文艺团体进行一些提高人气的演出以此提高人气不旺时的补救工作,如:锣鼓齐鸣,本土舞蹈等,并且可以吸引更多的路人来参加我们的活动,并为开场进行人员的聚拢。 3)准备一些很简单的关于3.8/3.15的问题及游戏,使消费者看到获得奖品的希望,从而调动顾客参与积极性; 4)针对消费者心理及习惯,设计一档简单好玩的游戏:请活动现

场的各位有兴趣参加的顾客进行写短信比赛,编写“老婆,你辛苦了。”发送至指定号码。以最短时间编写者为胜,并设置其奖品;或者在现场设置捅气球看纸条,并获得奖品的形式来调动顾客的积极性。 5)举行店内购机抽奖活动:购机在500元以上者(含500)即可参加抽奖,具体奖品待定。 6)团购机型,比如购买宝捷讯系列手机超过6部的团体,赠送饮水机一台,等 5:活动安排: 1)鸣炮,民间文艺团体锣鼓齐鸣,开场舞蹈表演。 2)司仪讲开场白并安排卖场经理致辞和讲话,活动开始。 3)由模特展示本次活动的促销机型(模特需要各个年龄段都有,以此显示手机的多样性) 4)现场的互动节目,并现场进行颁奖(奖品:手机)让消费者稳定心态。 5)文艺演出(略) 一、活动目的 为隆重纪念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21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我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我校党政建设、团学工作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漳州师范学院团委、学生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主题 强化消费维权意识,服务和谐校园建设 三、活动单位 活动主办———共青团漳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活动承办———漳州师范学院院学生会权益部 活动协办———芗城区西桥工商所、漳州市电子协会 四、活动时间 2021年3月13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策划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策划 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很快就要到来了,应届毕业生策划书网的小编特地为您准备了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供您参考阅读。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

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含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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