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根据公车辆配置情况落实相关票价政策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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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交通费管理实施细则

公务交通费管理实施细则

公务交通费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公务交通费管理是指对公务出行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用进行规范管理的一项制度。

为了提高公务交通费的使用效益,加强对公务交通费的监督和控制,制定本《公务交通费管理实施细则》。

二、管理范围本细则适合于所有公务交通费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用车、公务出差交通费等。

三、费用报销标准1. 公务用车费用报销标准:- 市区使用:每公里0.5元;- 高速公路使用:每公里1元;- 市区停车费: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高速公路通行费: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2. 公务出差交通费用报销标准:- 飞机:按照机票实际金额报销;- 火车:按照车票实际金额报销;- 长途汽车:按照车票实际金额报销;- 出租车:按照实际乘坐里程和车费标准报销;- 地铁、公交车:按照实际乘坐次数和车费标准报销。

四、费用报销流程1. 公务用车费用报销流程:- 公务用车费用发生后,驾驶员需填写公务用车费用报销单,包括出行日期、起止地点、里程数等信息;- 驾驶员将报销单交给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部门核实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审核通过后,报销单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报销操作,财务部门核对相关材料并进行费用报销。

2. 公务出差交通费用报销流程:- 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交通费用报销单,包括出行日期、起止地点、交通工具、费用明细等信息;- 报销单需由出差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确认出差事由和费用的合理性;- 审核通过后,报销单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报销操作,财务部门核对相关材料并进行费用报销。

五、费用报销审批要求1. 公务用车费用报销审批要求:- 驾驶员需提供出行记录、加油票据等相关材料;- 相关部门需核实加油记录与行驶里程的一致性;- 财务部门需核对相关材料并进行费用报销。

2. 公务出差交通费用报销审批要求:- 出差人员需提供交通票据、行程单等相关材料;- 出差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需核实出差事由和费用的合理性;- 财务部门需核对相关材料并进行费用报销。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03.07•【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施行日期】2017.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3月1日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17年3月7日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活动,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以下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服务提供、运营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障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运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时间和票价运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是指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停车场、保养场、站务用房、候车亭、站台、站牌以及加油(气)站、电车触线网、整流站和电动公交车充电设施等相关设施。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属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落实在城市规划、财政政策、用地供给、设施建设、路权分配等方面优先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公交票价调整方案

公交票价调整方案

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503字,要求以Markdown文本格式输出,不要带图片,标题为:公交票价调整方案# 公交票价调整方案## 背景公交系统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居民和游客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成本的上升,公交运营成本也在增加。

为了保持公交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对公交票价进行调整。

## 调整目标公交票价调整的目标是平衡公交运营成本和乘客的出行利益,确保公交系统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维持和提升。

具体目标如下:1. 实现公交系统财务平衡,确保运营的可持续性;2. 提高票价的合理性和透明度,让乘客对票价调整有一个清晰的认知;3. 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出行需求,维护社会公平。

## 调整原则公交票价调整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参考运营成本:调整票价应考虑公交运营成本的变化,确保运营企业能够持续运营,并有利于提高公交服务质量;2. 考虑乘客负担能力:票价调整应考虑乘客的负担能力和出行需求,尽量减少对乘客生活负担的增加;3. 考虑地区差异:票价调整应考虑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差异,以确保公交服务的普惠性;4. 透明公开:票价调整方案应该公开透明,让乘客了解调整的原因和影响,增加社会的参与和监督。

## 调整措施根据上述原则和目标,制定以下公交票价调整措施:1. 分阶段调整:根据运营成本的变化情况,可以考虑分阶段逐步调整票价,以缓解乘客的负担压力;2. 差别化票价:可以根据不同的线路特点和运营成本,设立差别化票价,以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3. 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的优惠政策体系,例如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票价给予适当优惠;4. 节假日调整:根据节假日客流情况,可以针对性地进行票价调整,以满足节假日期间的出行需求。

## 实施和评估公交票价调整方案的实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研究和决策,同时需要进行社会公众的广泛听证和参与。

实施后,应定期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方案,以保证调整效果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公司车辆及交通费补贴管理方案(2篇)

公司车辆及交通费补贴管理方案(2篇)

公司车辆及交通费补贴管理方案____年公司车辆及交通费补贴管理方案1. 引言在现代社会中,车辆及交通费补贴是各类企事业单位为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而普遍采取的一种激励手段。

合理的车辆及交通费补贴管理方案能够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进而推动企业的发展。

2. 目的和原则车辆及交通费补贴管理方案的目的在于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补贴政策,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确保企业财务的合理运营。

在车辆及交通费补贴管理方案的制定过程中,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避免补贴费用的浪费和滥用。

3.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公司自有车辆的驾驶员以及需要用车及交通费报销的员工。

4. 补贴方式和标准4.1 车辆使用补贴:公司将为具备驾驶资格并负责公司车辆的驾驶员提供车辆使用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公司汽车驾驶员:每月补贴xxx元。

- 公司摩托车驾驶员:每月补贴xxx元。

- 公司自行车驾驶员:每月补贴xxx元。

4.2 交通费报销: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报销其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公共交通费用:员工每月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费用,公司将全额报销。

- 自驾车费用: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里程数和费用标准,填写报销申请,公司将按照实际费用进行报销,但每月最高报销金额不超过xxx元。

5. 补贴管理流程5.1 车辆使用补贴管理流程:a. 公司将车辆使用补贴管理的具体细则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员工。

b. 员工按照规定的要求将车辆使用补贴申请提交给人事部门。

c. 人事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d. 经批准的车辆使用补贴将在工资发放时一并发放到员工的个人账户。

5.2 交通费报销管理流程:a. 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填写交通费报销申请表,将其与相关票据一并提交给财务部门。

b. 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c. 经审核通过的交通费报销将在经过财务审核后的一个月内返还至员工的个人账户。

公共交通票价管理规定

公共交通票价管理规定

公共交通票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管理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公众出行权益,规范公共交通票价的确定和调整,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各级公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定价原则公共交通票价的确定和调整应坚持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票价确定第四条定价依据公共交通票价的确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运营成本 2. 市场需求 3. 社会公平性第五条定价程序公共交通票价的确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运营管理部门制定票价方案并提出公示; 2. 公示期满后,对公众的意见进行搜集和整理; 3. 运营管理部门根据搜集到的意见,进行票价方案的修改或确认; 4. 经批准后,将票价方案公布实施。

第六条定价公示公共交通票价确定前,应进行充分的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价格调整的原因和依据 - 调整幅度和标准 - 调整后的票价表第三章票价调整第七条调整原则公共交通票价调整应符合以下原则: 1. 适度有序,避免大幅度票价波动; 2.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确保票价调整公平合理; 3. 适当考虑运营成本、市场需求和社会公平性的变化。

第八条调整程序公共交通票价的调整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运营管理部门提出票价调整方案,依法公示; 2. 公示期满后,对社会各界的意见进行搜集和评估; 3. 进行票价方案的修改或确认; 4. 经批准后,将票价调整方案公布实施。

第九条调整公示公共交通票价调整前,应进行充分的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调整原因和依据 - 调整幅度和标准 - 调整后的票价表第四章票价监管第十条监督机构公共交通票价的监管机构应具备独立性和公正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十一条监督职责公共交通票价的监督机构应履行以下职责: 1. 监督公共交通票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并进行处理; 3. 查处非法涨价和操纵票价等违法行为。

2024年公司公务车辆及职工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2024年公司公务车辆及职工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3. 公务车辆的使用规范
员工在使用公司公务车辆时,需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整洁,注意驾驶安全,不得擅自改变行程或私自携带他人乘坐。
4. 公务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公司将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员工在使用车辆时,需爱护车辆,如发现车辆故障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职工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员工在使用交通补贴时,需依法合规,不得违规使用或挪用补贴资金。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交通补贴的调整和变更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交通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新的通勤证明和交通费用明细,以便公司进行核实和调整。
以上为公司公务车辆及职工交通补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希望员工能够严格遵守,确保公司车辆和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三、公司公务车辆管理
1. 公务车辆使用权限:公务车辆仅供公司正式员工使用,必须经过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2. 驾驶资格要求:任何使用公务车辆的员工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且有良好的驾驶记录。
3. 使用申请流程:员工在需要使用公务车辆时,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注明使用目的、时间、路线等详细信息。
3. 交通补贴的使用范围:交通补贴仅限于员工上下班和公务出行时的交通费用,不得用于其他个人目的。
三、管理制度执行
1. 监督检查:公司将定期对公务车辆和交通补贴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宣传教育:公司将通过内部宣传和培训,加强员工对公务车辆和交通补贴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
4. 任何对公务车辆的改装、损坏、违章行为等都需要及时上报,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2024年修正)

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8.12•【字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2018年8月30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9月2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根据2024年6月2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24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三章运营管理第四章运营服务第五章运营安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汽车客运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引导绿色出行,提升生活品质,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汽车客运的规划建设、运营服务、运营安全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公共汽车客运,是指利用公共汽车及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在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时间和票价运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客运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是指保障公共汽车客运服务的专用道、场站、候车亭、站台、站牌、加油(气)站、充电设施等相关设施。

场站包括停车场、维修保养场、枢纽站、首末站、换乘站、站务用房等相关设施。

第四条公共汽车客运具有公益属性,应当优先发展。

公共汽车客运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安全便捷、环保智能、服务公众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汽车客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公共汽车客运发展协调机制,解决公共汽车客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对公共汽车客运发展的投入,按照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补贴机制,将公共汽车客运发展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票价补贴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公共交通相对滞后的局面日益显现。

而制约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一个主要瓶颈即城市公交补贴机制不健全。

造成这种掣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即票价补贴制度的缺陷。

本文正是从这一具体环节入手,以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发展为基本背景,以城市公交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和经营的垄断性特征为理论基础,以作者多年从事公交行业的实际工作经验为实践依据,重点分析了我国城市公交票价补贴机制存在实际问题,对照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先进经验,针对我国城市公交事业相关领域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思路和对策建议。

一、城市公共交通票价补贴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城市公共交通票价补贴制度现状1、从各城市公交票价补贴力度不同2、从票价补贴的内容看(二)城市公交票价补偿政策存在的问题1、政府对城市公交的补贴缺乏相应的法律约束2、政府财政对城市公交补贴力度不够3、城市公交补偿机制不健全二、对完善城市公交票价补贴制度的措施建议(一)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城市公交票价补贴的支持力度1、进一步完善促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法律法规2、稳定城市公交票价补贴的资金来源3、加大对城市公交基础设施的政府投入力度4、出台有利于改善城市公交经营环境的相关措施(二)完善城市公交票价补贴的监管制度和效果评估制度1、实行城市公共交通的分类管理2、建立城市公交定价成本核定制度3、建立城市公交票价补贴资金使用考核制度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票价补贴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城市公共交通票价补贴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城市公共交通票价补贴制度现状目前,城市公交票价补贴因为受到城市的地域差异、经济发展水平、当地政府财政承载力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

各城市公交具体的补贴额度、补贴形式及补贴内容的确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

1、从各城市公交票价补贴力度不同。

从全国范围来看,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的补贴力度远远高于其他中小城市。

多数中等城市和一些大城市已经取消了对城市公交的财政补贴。

机关单位购车实施方案

机关单位购车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机关单位的工作范围和业务量逐渐扩大,对于车辆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更好地满足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机关单位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购车实施方案。

二、目的。

制定机关单位购车实施方案的目的在于规范车辆购置流程,合理配置车辆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确保车辆使用安全。

三、实施方案。

1. 购车需求评估。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对车辆的种类、数量、使用频率等进行评估,明确购车的具体需求。

同时,要考虑车辆的环保性能、安全性能、舒适性能等因素,选择符合要求的车辆品牌和型号。

2. 编制购车预算。

在购车前,机关单位应当根据购车需求评估的结果,编制购车预算。

预算内容应包括车辆购置费用、保险费、年检费、维护费用等各项支出,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3. 制定购车计划。

根据购车需求评估和购车预算,机关单位应当制定购车计划,明确购车的时间节点、购车的具体流程、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购车计划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实施。

4. 车辆采购渠道选择。

机关单位在购车时应当选择合法合规的车辆采购渠道,可以通过公开招标、询价比选等方式进行采购。

同时,要对车辆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购车的合法合规。

5. 车辆使用管理。

机关单位在购车后,应当建立健全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车辆的使用范围、使用权限、使用规定等,加强对车辆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营。

6. 车辆维护保养。

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同时,要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7. 车辆更新淘汰。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和技术状况,制定车辆更新淘汰计划,定期对老旧车辆进行更新淘汰,确保车辆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性能。

四、总结。

机关单位购车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规范车辆购置流程,合理配置车辆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国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及补贴标准

2023年国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及补贴标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限时完成车改核心提示《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方案》。

国家发展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就全面推进公车制度,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推进车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问:您认为公车制度的重大意义是什么?二是有利于节约开支。

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中央和国家机关达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三公”经费看,地方比例更高。

通过推进这项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

三是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

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变为更多地由公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

公车制度酝酿多年,党的xx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的战略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的第一年。

落实中央部署,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以制度廉明,回应群众关切;从自身做起,树立党政机关廉洁形象;从公信力入手,建立长效机制,根除群众不满意、不认同的突出问题。

问:《意见》是全国公车制度的指导性文件,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是什么?答:任何一项要做好、做成,首先要明确的指导思想,公车虽然是一项具体事项,但也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系统,是制度创新的。

的方向是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将传统的实物供给和粗放式公务用车管理模式,改变为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相适应的新型公务出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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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根据公交车辆配置情况落实相关票价政策的方案
一、现行公交票制票价政策
市区(不含西海岸新区、即墨区)现行公交票制票价政策于2000年制定,主要实行一票制计价和累进制计价两种计价形式。

一票制计价线路分为普通线路、季节性空调线路和空调线路。

其中普通线路票价为每人次1元。

季节性空调线路开启空调时票价为每人次2元,不开空调时票价为每人次1元。

空调开启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9月15日、12月1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止。

常年空调线路票价为每人次2元。

累进制线路原则上按人千米运率0.125元和30千米以上递远递减的原则确定票价,起步价为每人次1元。

二、落实票价政策的方案
近年来,我市招标采购的公交车多数配备空调设备,这部分车辆陆续被投放到部分普通公交线路,部分线路车辆配置逐步达到了实行相应票制票价的要求。

为此,经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共同研究,拟根据市区公交车辆配置情况,在现有票制票价政策框架内,具备条件的线路执行相应的票价政策。

(一)对混合开行普通车与空调车的线路(空调车配置比例30%-70%,确保普通车与空调车开行比例在1:2-2:1,保障市民能够自主选择),试行“一线两制”政策,普通车仍执行原票价政策不变,空调车实行季节性票价。

(二)对全部配备空调车的普通线路,符合条件的,调整为季节性空调线路,执行季节性票价。

(三)对部分常年空调线路(2元一票制),调整为季节性空调线路,执行季节性票价。

(四)对微循环公交线路(4字头线路),因运营里程较短(5公里以内),票价保持每人次1元不变,凡配备空调的车辆,空调按规定时间开启。

(五)其他线路,票制票价仍保持不变。

凡配备空调的车辆,作为车辆功能,应正常使用。

三、具备条件的线路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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