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法.
民法典 旅游合同

民法典旅游合同一、引言旅游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是指旅游者与旅行社、旅游经营者之间为了实现旅游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关系。
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范和约束。
本文将围绕民法典对旅游合同的约定进行探讨。
二、旅游合同的定义和要素2.1 旅游合同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旅游合同是指旅游者与旅行社、旅游经营者之间以旅游项目和旅游价格为内容订立的合同关系。
旅游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并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
2.2 旅游合同的要素旅游合同的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当事人:旅游者及其陪同人员、旅行社、旅游经营者等。
2.合同标的:旅游项目、旅游线路、旅游服务等。
3.合同价格:旅游费用、附加费用、退改费用等。
4.合同权利和义务: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旅行社或旅游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三、旅游合同的订立和生效3.1 订立方式旅游合同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电子形式等方式订立。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电子合同应当遵循网络交易的安全、有效性等原则,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2 合同生效条件旅游合同的生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
2.旅游行程、价格等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
四、旅游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4.1 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旅游者作为合同一方,享有以下权利:•获得行程的履行,包括交通、住宿、用餐、导游等服务。
•合理安全地参加旅游项目,得到有关的旅游信息和指导。
•享受旅行社或旅游经营者提供的售后服务和投诉解决。
同时,旅游者也有以下义务:•履行支付旅游费用的义务。
•遵守旅行社或旅游经营者的规定,不损害其他旅游者和当地社会的利益。
•配合旅行社或旅游经营者的工作,遵守行程安排和规定。
4.2 旅行社或旅游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旅行社或旅游经营者作为合同一方,享有以下权利:•获得旅游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
旅游法合同法的法条

旅游法合同法的法条《旅游法合同法法条》第一条本法所称旅游法合同,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在旅游活动过程中,依法订立的民事合同。
第二条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辅助服务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法订立、履行旅游合同,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文件。
第四条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旅游信息,不得强制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
第五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强制提供的服务或者附加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旅游服务,并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应当保证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旅游协会等组织请求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一)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未经备案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二)提供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旅游信息的;(三)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四)强制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的;(五)其他违反旅游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二条旅游者违反本法规定的,由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依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给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行业法律法规

旅游行业法律法规旅游业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各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需要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加以保护和规范。
本文将介绍旅游行业中的一些重要法律法规,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旅游行业的法律框架。
一、旅游合同法旅游合同是旅游行业最为常见的合同形式之一,它规定了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根据我国《旅游合同法》,旅行社作为旅游行业的经营者,有责任向旅游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确保旅游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旅行社还应该为旅游者购买适当的旅游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
旅游者也有权利在旅游行程中享受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并且有权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旅游投诉和维权在旅游行业中,投诉和维权是旅游者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方式。
我国设立了旅游投诉电话和旅游维权中心,旨在为旅游者提供投诉渠道和维权服务。
根据《旅游者投诉处理办法》,旅游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投诉。
投诉处理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如果旅游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寻求法律支持和维权。
三、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旅游行业涉及众多旅游者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保障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旅游行程的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旅游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例如,旅行社在组织旅游行程时应该确保旅游车辆和导游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标准;旅游景区应该做好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旅游者的生命安全;旅行社和旅游景区还应该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四、旅游价格管理旅游价格的合理和透明是保护旅游者权益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国旅游价格管理体系主要依靠价格行政管理和市场竞争两种方式。
国家对旅游价格进行指导,要求旅行社和旅游景区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同时,市场竞争也是保护旅游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旅游者可以通过比价和评价等方式来选择合适的旅行社和旅游产品,确保自己能够得到合理的旅游价格和服务质量。
旅游法合同范本

旅游法合同范本旅游合同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旅游活动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旅游内容旅游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在支付旅游费用后,有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提供服务的权利。
2. 甲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
3. 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遵守旅游行程中的安全警示和规定,如因自身原因造成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人身伤害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4. 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尊重乙方的工作人员和其他旅游者,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有损社会公德的行为。
5. 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应积极配合乙方和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旅游合同 民法典

旅游合同民法典旅游合同是一种合同形式,是指游客与旅游经营者(包括旅行社、景区、酒店等)之间订立的有关旅游服务的合同。
旅游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游客的个人信息、旅游线路、旅游价格、交通方式、住宿标准、旅游日期以及取消和退款等方面的特定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旅游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它具有其独特的法律性质和规定。
首先,旅游合同是一种消费合同。
旅游服务供应商(旅游经营者)是提供旅游服务的专业机构,而游客则是购买和享受旅游服务的消费者。
因此,旅游合同是一种消费合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保护。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旅游服务质量负责,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旅游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游客有权要求返还购买价款或获得相应的赔偿。
其次,旅游合同是一种服务合同。
旅游服务是指旅行社、景区、酒店等旅游经营者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交通、住宿、用餐、景点门票等。
在旅游合同中,旅游经营者承诺为游客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保障游客的旅游权益和利益。
游客应当依照旅游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并在旅游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最后,旅游合同是一种特殊合同。
由于旅游合同具有其消费和服务特性,且牵涉到众多方面的特殊性,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也有其独特性。
在旅游合同中,旅游经营者需要对旅游服务的质量、行程变更、取消和退款等方面情况进行明确约定。
此外,旅游合同还需要关注游客的年龄、身体状况、旅游目的和要求等方面情况,以确保旅游服务的质量和游客的安全。
综上所述,旅游合同是一种消费和服务特性的特殊合同,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也有其独特特性。
为保障游客的旅游安全和权益,旅游经营者需要合理明确合同内容,确保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利益,从而让旅游业持续发展。
旅游合同法规的主要内容

有关“旅游合同法规”的主要内容
有关“旅游合同法规”的主要内容如下:
1.旅游合同的定义和基本要求:旅游合同是指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就旅游活动达成
的协议,包括旅游行程安排、旅游服务标准、价格、支付方式等条款。
旅游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2.旅游合同的要素:旅游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服
务标准、价格和支付方式等。
其中,旅游行程安排是旅游合同的核心要素,应当包括旅游目的地、游览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工具和时间安排等具体内容。
3.旅游合同的履行: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旅游服务,并保障旅游者
的合法权益。
如果旅游经营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旅游者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旅游合同的解除和变更:旅游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障合
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需要变更的,合同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5.旅游合同的争议解决:如果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
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旅游合同法简单讲义15368

一、概念(gàiniàn)
指作为平等主体的旅游企业与自然 人、法人(fǎrén)和其他组织、旅游者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 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页,共六十八页。
• 旅游(lǚyóu)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 • 旅游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 • 旅游企业与旅游者之间签订的合同 • 旅游者之间订立的合同
同
第三十五页,共六十八页。
四、无效旅游合同(hé 的处理 tong)
• 返还财产 • 折价补偿(bǔcháng) • 赔偿损失 • 追缴财产
第三十六页,共六十八页。
案例 四 (àn lì)
• 1999年7月,老师刘某等一行5人到旅游质监所投诉,诉称他们于1999年6月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泰国及中国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十日游旅游团,按照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刘某等共支付了旅行费用33 950元。但是,甲旅行 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却违背了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给刘某等旅游者造成了损害。其中主要包括:一 是甲旅行社根本无组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的经营范围,却大登广告欺骗旅游者;二是刘某等旅游者在登上飞机离 境时,甲旅行社即将合同一方擅自变更为乙旅行社,旅行游程均以乙旅行社的名义出现;三是由于旅行社安排不 周,致使刘某等旅游者在机场耽误行程4个多小时,造成就餐损失;四是旅行社擅自增加一天旅程,增加购物次数
经法庭审理判决,该旅游合同显失公平,应予撤销,损失由过错方当事人 负责赔偿。
旅行社怎么也想不通会有如此结果。
第十一页,共六十八页。
分析 与处理 (fēnxī)
按照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有重大误解和显 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有权恳求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酌情予 以变更或撤销。
类似上述的旅游纠纷,就目前情况而言为数不少。有一些旅行社经 理很会做“生意〞,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优势和经历,使得那些急需 或无经历的客户签订这种违背平等互利、等价交换原那么的旅游合同 。上述的旅行社要客户每人头上增加5%的费用,这就显得不公平。 假设是仅对新增8位游客的合理(hélǐ)增收费用,那才是合情合理(hélǐ) 的。
合同法对旅游合同的退费与损失赔偿

合同法对旅游合同的退费与损失赔偿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旅游作为休闲娱乐的方式。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旅游计划可能会发生变化,导致需要取消或修改旅游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法对旅游合同的退费与损失赔偿提供了一定的保护。
一、退费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旅游者在取消旅游合同时,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旅游者应当提前通知旅行社,并根据合同约定的退费规定进行操作。
如果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退费,旅游者可以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如果旅游者在取消旅游合同时未提前通知旅行社,导致旅行社无法安排其他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旅游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
因此,在取消旅游合同时,旅游者应当尽量提前通知旅行社,以减少可能产生的损失。
二、损失赔偿问题除了退费问题,旅游者还可能面临由于取消或修改旅游合同而产生的其他损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旅行社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旅游者遭受损失,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因取消或修改旅游合同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如机票、酒店预订费用等。
此外,如果旅行社的违约行为给旅游者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或其他非经济损失,旅游者也可以要求旅行社进行相应的赔偿。
然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旅游者在取消或修改旅游合同时存在过错,导致旅行社遭受损失,旅游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在取消或修改旅游合同时,旅游者应当谨慎行事,避免给旅行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法对旅游合同的退费与损失赔偿的规定,并不适用于个人之间的非商业性旅游活动。
例如,朋友之间的自助旅行或亲友之间的组织性旅游活动,不属于合同法的管辖范围。
此外,根据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旅游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旅行社不能通过免责条款来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否则该免责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综上所述,合同法对旅游合同的退费与损失赔偿提供了一定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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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 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首先,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希望 和他人订立合同; 其次,要约邀请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做出,要约是向特定 的人作出; 再次,要约邀请往往只含有合同要素的某一方面,要约的 内容是具体确定的; 最后,要约邀请并不表明一经承诺即受约束,要约一经承 诺即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将寄送价目表,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拍卖 公告、商业广告等规定为要约邀请。但是,上述意思表示并 非绝对不能成为要约, 视情况而定。
问题:例1和例2的意思表示是否构成要约?
(二)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做出承诺的受 要约人称为承诺人。 承诺生效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否则视为新的要约;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即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 约人的建议而不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否则视为新 的要约; 4.承诺不得以沉默的方式做出,并且要符合要约规定的 方式。
案例 顾客甲在逛商场时看到一时装,上前询问销售 员乙:“这件时装多少钱可以卖?”乙即问:“你 出多少钱买?”甲回答说:“400元,你卖不卖?” 乙应声回答:“至少8000元,少了不卖!” 问题:甲的询问与乙的反问、甲乙各自的回答 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例1] 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 一 套红木家具,价格暂定20万元。” [例2]甲对乙提出:“我愿意卖掉家中祖传的一 套红木家具,价格暂定20万元。”
(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 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 灭。根据这一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为能力一致,始于法人成立并终于法人终止。法 人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不同决定了法人的民事权利 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不同,法人有权就其 经营范围内的事项签订合同。(注意法人与自然 人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异继承、婚姻、抚养等等) 请同学们思考一下法人超出其经营范围内的事项 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1.T旅行社的拒绝有没有合法的依据? 2.初一学生黄某和他的同学张某、李 某与H旅行社单独订立的旅游合同 是否有效?
一、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 合同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和组织两类: 自然人是因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包括国内公民、外国人及无国籍人。 组织包括法人组织和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其 他组织。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 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例外: 特殊权利能力
案例:黄晓明今年12岁,某天完成了三个行 为,分别为:与anglelababy缔结婚约;与影 视公司签订劳动合约;和到商店购买一枚钻 戒。 分析这三个行为的效力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 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法通则》根据自然人的年龄与智力状况, 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 为能力。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 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独立呼吸说) 到死亡时(呼吸综合说)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始于出生:胎儿是否具有权利能力 终于死亡:死者是否具有权利能力
第四章
旅游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情景导入] 2013年暑假,12岁周岁的福州某中学初一学生黄某 和他的同学张某、李某商量一起去武夷山玩,想找一 家旅行社跟团旅游。T旅行社以未成年人不能自己报 名,须由其父母陪同方可办理为由予以拒绝。黄某等 人又来到H旅行社门市部,当时H社职员田某接待他们, 得知来意后,热情推荐了武夷山3日游。他们即按报 价每人1050元交清团费,并和H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18岁以上的精神智力正常的人为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人。16岁到18岁期间能以自己的劳动 独立生活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 民事行为有效
陈某在妈妈肚子的时候,奶奶赠与一架钢琴;陈某 出生那天,爷爷赠与陈某一辆汽车;12岁生日那天, 自己拿50元钱去文具店买笔记本、笔等文具;13岁 生日那天,陈某私自拿了家里8000块到家电城买了 一台电视机;17岁生日,这时陈某离家一年,自己 打工养活自己,他用打工赚了2000元钱与旅行社签 订了一份旅游合同,19岁生日那天,陈某和某旅行 社签订了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两类:10岁以下的自然人;完 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这类人的民事行为原则无效。 例外: 1)纯获利的行为 2)处分零花钱的行为
10岁到18(16)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人 的民事行为分为三种情况: 1)纯获利行为有效 2)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的行为有效 3) 超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的合同行为效力 待定
[讨论] 某旅游运输公司打算转让一条豪华游轮,遂 在报纸和电台上发布转让消息。个体业主张 某知道后,去电询问并索要相关资料,公司 传真了资料,报出了转让底价。之后,张某 复电同意购买,但提出要给时间组织资金, 公司同意给5 天时间。第5天,当张某急匆匆 地带着购货款赶到公司时,被告知游轮已被 另一家旅游公司以超过底价的价格买走。张 某当即要求公司对其往返路费、误工费、贷 款利息等进行赔偿,遭到公司拒绝。请问: 公司拒绝赔偿有无理由?为什么?
二、旅游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 式。据此,合同的订立程序应当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 段。
(一)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 一方称作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作受要约人。 1.要约的条件 ①要约必须是向特定的人发出。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是具体确定的。 ③要约人必须向受要约人表明,要约一经承诺,要约人 即受该要约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