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三个绿化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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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9月实施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9月实施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9月实施为改善城市生态人居环境,制定的《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记者从合肥市林业和园林部门获悉,《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按照要求,合肥9成以上的区域500米内可见公园绿地,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也将有更多树荫。

绿化绿地:绿化不达标或拆墙透绿"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即九成的地域在500米内都会有一处5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指标不达标且有空地的,应当留足绿化用地后方可实施相关项目建设。

而绿化不达标且无空地的,应当采取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进行绿化。

城市建成区待开发建设用地裸露超过三个月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临时绿化或者覆盖。

骑车走路:或有更多树荫遮挡城市绿道规划建设应当结合现有交通路网和公共设施,有效串联园林绿地系统,合理设置服务驿站和绿道标识,形成绿道网络。

城市道路断面设计应当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基础上,有利于林荫路建设,道路绿化隔离带单幅宽度原则上不低于2米,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推广率不低于85%。

林荫停车场占城市地面停车场的比例不低于60%。

林荫停车场绿化遮荫面积不低于停车场面积30%。

古树保护:古树名木原地保护古树名木实行原地保护,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古树名木生长和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对长势濒危的古树名木采取抢救措施并指导、协助和督促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做好保护工作。

设损绿毁绿举报热线"临时占用绿地20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经市级绿化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行。

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占用绿地恢复应当与现状绿化和谐融合,且不得低于原来标准。

合肥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将设立损绿毁绿举报热线,接受公众举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合肥市植树造林导则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合肥市植树造林导则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合肥市植树造林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4•【字号】合政办[2010]58号•【施行日期】2010.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合肥市植树造林导则的通知(合政办〔2010〕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林业和园林局制订的《合肥市植树造林导则》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合肥市植树造林导则(市林业和园林局)为指导和规范我市植树造林工作,提高造林成活率,确保植树造林质量,制订本导则。

一、造林规划1.高速公路、铁路、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林带宽度30米以上。

2.国道、省道每侧林带宽度20米以上,县道每侧林带宽度10米以上,乡道及“村村通”道路每侧林带1-2行,多者不限。

3.河流、大型渠道每侧至少3行以上;其它河、渠至少1行以上。

4.乡(镇)政府所在集镇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按照城市标准做好主要道路、街头空隙地、河、渠绿化,成片造林面积不少于30亩。

5.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房前屋后、边角隙地都要栽树,建设环村林带、成片造林面积不少于20亩。

6.水库、当家塘沿上游三面绿化,造林3行以上,每个水库造林30亩以上,当家塘造林10亩以上。

7.农田林网网格庇护面积200亩左右。

8.造林小班起始面积10亩以上。

二、树种选择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和不同的造林目的,主要树种为:落叶类:杨树(黑杨派)、柳树、法梧、银杏、杂交马褂木、泡桐、栾树、紫薇、乌桕等。

常绿类:香樟、雪松、蜀桧、桂花、大叶女贞等。

经济果木类:桃、李、枣、柿、葡萄、元竹等。

在低洼地造林,以选择垂柳、池杉等耐水树种为宜。

三、种苗管理1.选择当地良种壮苗造林。

市域外调进的苗木,需符合森林植物检疫制度的有关规定。

合肥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

合肥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

合肥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合肥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在建筑领域,人们逐渐意识到建筑的设计所带来的影响,包括对环境和人的影响。

因此,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推广绿色建筑,在建筑中引入可持续发展理念,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以合肥市的情况为例,提出绿色建筑设计导则。

一、能源1.1 建筑方案应该尽可能地利用太阳、风力等自然能源,减少对非可再生能源的使用。

1.2 建筑的设计和施工应该注重密闭性能和保温性能,尽量减少能源浪费。

1.3 设计和使用高效节能的设备,如节能灯具、太阳能供暖设备等。

1.4 建筑外部的阳台、阳光房等可以使用隔热玻璃,以减少热量流失。

二、材料2.1 使用环保材料,如非甲醛板材、绿色墙面漆、环保胶等。

2.2 尽量避免使用含有铅、汞、镉等有害物质的材料。

2.3 选择经过再利用或回收的材料,如低碳钢材、复合材料等。

2.4 减少建筑中使用大量的水泥等非可再生建筑材料。

三、水3.1 削减建筑的用水量,例如通过实施积极的节水措施,开展水循环利用等。

3.2 有效减少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土地沙尘污染,减少对水资源的影响。

3.3 鼓励设计和实施具有长期可持续性的水利工程。

四、景观4.1 森林覆盖率的提升,植树造林,使得城市拥有更多的绿色景观。

4.2 保护城市的自然景观,鼓励修建高空花园、屋顶花园等。

4.3 设计工程对地形地貌进行合理的防护与利用,建设生态组合体,以合理平衡城市化和生态化的关系。

总之,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是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的体现,旨在建立一个节能、环保的建筑环境,符合国家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保护的新发展方向。

随着人们对绿色建筑认知的不断提升,绿色建筑将在未来得到更大的发展和应用。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积极倡导绿色建筑,共同创造美好的家园。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09•【字号】合政办[2014]16号•【施行日期】2014.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意见(合政办〔2014〕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4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深入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深入实施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积极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园林城镇的创建工作,加快形成科学的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分布均衡、结构合理、环境优美的城镇园林绿地系统,努力打造美丽合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导向,因地制宜。

加强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对城镇及周边山体、水系、植被、生物物种等生态资源划定绿线范围,实行绿线管制与保护,坚持适地适树,注重乡土树种,形成鲜明的地域特色。

2、导则引领,量质并重。

坚持源头把关,编制并完善园林绿化和立体绿化的设计、施工、养护等专项导则,积极拓展绿化空间,均衡城镇绿地分布,完善绿地功能,丰富生态景观,充分发挥园林绿地的净化空气、涵养水源、美化环境、传承文化、防灾避险等功能。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建立健全“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体制,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入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提升社会公众在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各个方面的参与度,实现园林绿化“共建共享”。

合肥园林绿化养护分级标准

合肥园林绿化养护分级标准

合肥园林绿化养护分级标准一、前言园林绿化是指人工营造的植物群落和景观环境,对于城市的环境美化、生态平衡和人们的休闲娱乐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合肥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标准对于城市形象的提升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在合肥市园林绿化养护工作中,要建立起分级的养护标准,以便对不同类型的绿化景观和植物进行科学养护,提高绿化景观的品质和保障植物的生长发育。

因此,本文将从园林绿化的分类、分级养护标准及养护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园林绿化的分类园林绿化可以根据植物群落的特点和场地用途的不同进行分类,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划分:1.路边绿化:指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和行道树。

其作用是美化道路环境,改善空气质量,挡风遮热,保护行人和车辆安全。

2.居民小区绿化:指住宅区内的园林景观和庭院绿化。

其作用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加生活乐趣,促进社区交流。

3.公共绿地:指城市内的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休闲场所。

其作用是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改善城市环境。

4.生态绿地:指城市内的湿地、湖泊等自然生态环境。

其作用是维护城市生态平衡,保护和增加自然景观。

5.工业园区绿化:指工业园区内的园林景观和绿化带。

其作用是改善工业环境,净化空气,保护员工生活与工作环境。

以上几种绿化类型各有其重要作用,对其养护管理标准需要有所区分。

三、分级养护标准1.路边绿化(1)行道树的养护标准:a.对于主要道路两侧的行道树,需保持树木整齐美观,修剪树枝,保持树冠形态。

年度定期对树木进行修剪,剪去病虫害枝条,防止树木生长过密。

b.进行根部施肥,保持土壤松软和富有养分,保证树木的生长。

c.定期进行树木病虫害防治,喷洒杀虫剂,防止病虫害的发生。

d.定期浇水,保持土壤湿润,促进树木生长。

(2)绿化带的养护标准:a.对绿化带内的植物进行修剪和修整,保持植被的整洁和有序。

b.对绿化带内的草坪进行修剪和施肥,保持草坪的绿色和茂盛。

c.定期对植物进行浇水,保持植物的良好生长。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合肥市农村村庄和农田整治绿化导则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合肥市农村村庄和农田整治绿化导则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合肥市农村村庄和农田整治绿化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14•【字号】合政办秘[2014]29号•【施行日期】2014.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森林资源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合肥市农村村庄和农田整治绿化导则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合肥市农村村庄和农田整治绿化导则》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3月14日合肥市农村村庄和农田整治绿化导则(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为指导和规范我市农村村庄和农田整治绿化工作,保证绿化质量,制订本导则。

一、总体要求绿化布局应体现自然生态、多树少草、整洁美观、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与地形地貌、村庄规划和建筑风格相协调,彰显乡土特色、地域特点和历史文化。

二、树种选择选择乡土、适生树种,主要树种和规格要求详见附表1、2、3。

慢生树与速生树比例为1:3,落叶树与常绿树比例为3:1,乔木与花灌木比例为7:3。

一般不选择草坪和修剪型色块绿化。

三、苗木标准(一)除适当移植当地既有树种外,所有栽植苗木一律选用圃地苗。

苗木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株形端正、冠形丰满、无病虫害(苗木标准示意图见附图1)。

其中,乔木应自然全冠、主干通直、树形优美,花灌木应形体丰满匀称、不偏冠。

(二)乔木(花灌木)胸(地)径、树高、冠幅、枝下高等规格基本一致。

色块植物的单株高度、冠幅等规格基本一致。

(三)所有苗木不得截冠,在保持全冠的前提下适度疏枝,去除损伤枝、断枝、枯枝。

不得使用截干苗。

(四)苗木土球湿润,不得有松球、散球、破损球。

四、栽植标准(一)场地整理。

1.清理场地,彻底清除绿化场地建筑“三灰”、砖头、石头等垃圾和杂物,利用旋耕机或其他工具对土壤进行翻耕。

2.3修订版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2016.5

2.3修订版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2016.5

2.裹干。冬季对抗寒性较差的
树木裹干,用草绳、蒲包、塑料 薄膜等材料严密包裹树木主干和 比较粗壮的分枝,裹干高度2米, 同一路段、区域的裹干高度保持 一致;次年4月初在植物萌芽前及 时撤除防寒物并销毁。
3.涂白、裹干前,应刮去树皮上的粗翘
皮和苔癣等寄生物,清理树皮缝,堵
塞老树洞。
八、病虫害防治标准
杏花公园绿地内树木开盘
2. 种植块与地被、草坪间应切边处理,沿种植块外轮 廓线向下斜切,深度一般为8-10cm,切沟界线分明,深 浅一致,清除侵入种植块的地表草。
六、施 肥 标 准
1. 绿化植物每年施肥应不少于两次,生长 季以复合肥为主,休眠期以腐熟有机肥为 主。复合肥施用量:乔木250g/株·次, 花灌木150g/株·次,种植块30g/㎡·次 ,草坪10g/㎡·次。有机肥乔木5-10kg/ 株·次,花灌木2kg/株·次,其他绿地
九、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标准
1.绿化养护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安
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符合安全 生产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应急抢险队伍健全。有抢险设备、物资储备。抢险
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遇险情必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 遇台风、暴雨暴风等恶劣天气及时启动安全预案,进行
3. 市绿化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管机构,根
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合肥市园林
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组织考核
,兑现奖惩。
汇报结束,谢谢!
合冬季开盘松土进行,施肥后翻
土覆盖。
3.花灌木应在花芽形成时施肥,喜酸性
花灌木(如茶花、杜鹃等)应施酸性
肥料,宿根花卉施肥应在花前、花后
进行,草本花卉施肥在移栽前翻耕整
地时进行。
七、涂白、裹干标准

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

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

合肥市都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级别原则(试行)1 总则1.1 为提高合肥市都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保证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合用于合肥市都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旳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 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 术语2.1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用旳管理措施。

2.2 乔木指树身高大旳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旳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辨别。

2.3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旳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措施整修成特定形状旳灌木。

2.5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旳总称。

2.6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旳总称。

2.7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 养护规定3.1 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 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如下。

3.3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旳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 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合适,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3.5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持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旳高差<10%。

3.6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8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3.9 盆草花生长强健、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3.10 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常常保持在6-8㎝,暖型草不高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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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城市绿化施工,必须遵循以下各基本标准。

一、土壤、地形标准1、清理施工场地。

彻底清除绿化带内建筑“三灰”、砖头、石块等垃圾。

2、土壤更换、改良。

不符合种植土要求的土壤必须更换。

草坪、花卉等加10%粗砂,改良土壤透气性。

盆栽植物种植土需过筛后再加拌50%泥炭土。

道路分隔带绿化,先将1m深土方全部挖出运走,树池经验收合格后,再回填含30%泥炭土的种植土。

各区应分别选择一个种植土取土点,设立一个土壤拌和站。

3、整理地形。

利用旋耕机或其他工具对土壤进行翻耕。

翻耕后的土块粒径应在1cm左右,粒径为2-4cm的土块不得超过10%,土壤外表要达到土粒细碎、疏松、无杂物。

地形应自然流畅,达到自然排水要求。

4、绿化带内土壤必须低于侧石5cm。

二、苗木质量标准1、所有苗木一律使用圃地苗。

苗木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株形端正、冠形丰满、无病虫害。

规格及形态符合绿化方案和施工图要求。

2、乔木树高、胸径、冠幅、分枝点四个规格基本一致。

自然全冠、主干通直、树形优美,三级分枝,一级分枝不少于3-4个。

3、球类及花灌木树高、地径、冠幅、分枝点四个规格基本一致。

树形丰满匀称、不偏冠。

4、色块(绿篱)植物的单株冠幅、高度等规格基本一致。

5、乔木胸径须大于10cm,色块修剪后高度须大于60cm。

三、苗木土球和树穴标准1、乔木类土球直径是胸径的8倍。

灌木类土球直径是地径的8倍。

土球湿润,不得有松球、散球、破损球。

2、树穴垂直下挖,上下口径一致。

树穴的直径应大于土球直径40-60cm。

树穴深度应大于土球高度20-40cm。

3、公园、大片绿地树穴用小型挖掘机挖掘,人工修整。

四、苗木修剪标准1、保持全冠的前提下适度疏枝。

2、修剪时应去除所有损伤枝、断枝、枯枝。

3、切口要平整,留枝、留叶要合理,树形要匀称。

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截口削平,应涂防腐剂。

五、苗木施肥、种植标准1、各种花草树木均需施放腐熟有机肥或复合肥。

每个树穴施0.5公斤腐熟饼肥。

施肥时,将腐熟饼肥与土壤充分搅拌均匀,在穴底铺平,再加10cm种植土。

2、规则式栽植应保持平衡对称,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

高度、干径、树型一致,栽植树木应保持直立,树型丰满面朝主要方向。

自然式栽植要充分体现绿化方案意图和施工图要求,树木规格、株距大小搭配合理。

3、种植时完全清除土球包装物,回填种植土必须分层回填,分层夯实。

4、定根水必须及时浇灌,做到浇透水、不跑水、不积水。

5、色块(绿篱)植物须做到满栽密植、到边到角。

6、道路绿化带内路灯、交通信号等各种管线须埋设在1m以下,保持种植土层厚度。

7、公交站台等人流较多的地方,要设置护栏。

六、苗木固定、支撑标准1、苗木树干或树木重心与地面必须保持垂直。

2、支撑应统一、牢固、整齐。

支撑选用圆木,直径大于6cm。

绑扎树木处应加软垫物。

七、植物配置标准1、坚持绿量第一,丰富色彩。

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增加木本花卉。

老城区内小块绿地栽成小树林。

2、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乔木选择以法梧、大叶美洲黑杨等速生冠大树种为主,香樟、泡桐、银杏、黄山栾树、杂交马褂木、青桐、中槐、椿树、白玉兰等树种为辅。

八、安全文明施工标准1、每日进场的所有苗木必须于当日全部栽植结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当日施工垃圾必须于当日全部清理干净。

2、施工队伍必须统一着装,苗木严禁乱堆乱放。

3、大苗装卸必须使用吊车,并配备有经验的吊装驾驶员,吊装时必须有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

九、质量监督标准1、监理单位作为绿化施工质量监督的第一责任单位,实行旁站式监管,负责每道工序的检查,逐项(逐个、逐株)验收签字。

2、业主单位责任到人,加强施工质量督查。

3、市林业和园林局随机抽查施工质量。

4、业主单位、绿化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

附件:1、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标准(乔木)2、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标准(花灌木、色块)3、乔木花灌木尺寸图附件1: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标准(乔木)序号树种胸径Фcm树高cm 冠幅cm 枝下高cm1 法梧Ф10-15 400-600 350-550全冠 300-3202 美洲黑杨(大叶)Ф10-15 600-800 230-380全冠 300-3203 泡桐Ф10-15 350-550 350-500全冠 300-3204 香樟Ф10-15 450-650 300-450全冠 300-3205 银杏Ф10-15 550-700 250-400全冠 300-3206 杂交马褂木Ф10-15 550-750 300-500全冠 300-3207 黄山栾树Ф10-15 400-600 300-450全冠 300-3208 中槐Ф10-15 350-550 250-400全冠 300-3209 椿树Ф10-15 400-600 350-500全冠 300-32010 合欢Ф10-15 350-550 350-500全冠 300-32011 白玉兰Ф10-15 350-550 230-380全冠 300-32012 青桐Ф10-15 400-600 350-550全冠 300-32013 雪松 550-750 250-400全冠 30-50附件2: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标准(花灌木、色块)序号树种 D地径cm 树高cm 冠幅cm 枝下高cm/色块密度花灌木 1 红花夹竹桃 150-200 100-150 丛生2 日本晚樱 D6-8 270-350 170-220 120-1503 蜡梅 D6-8 200-300 180-200 60-804 木槿 D4-6 200-280 120-180 60-805 红花紫薇 D6-8 300-400 180-230 120-1506 红叶李 D6-8 300-400 200-230 30-507 碧桃 D6-8 200-300 180-200 60-808 红枫 D6-8 200-300 180-250 80-1009 花石榴 150-170 100-230 丛生10 桂花 250-300 200-250 丛生11 木芙蓉 D4-6 150-200 7-10分枝2-4cm/枝 3年生12 丰花月季/爬藤月季 3年生 40-50修剪后 30-40 36株/m2色块 13 红叶石楠 60-80修剪后 40-45(毛球) 36株/m214 法青 60-80修剪后 35-40 36株/m215 红花继木 60-80修剪后 40-45(毛球) 36株/m216 蜀桧 60-80修剪后 30-40 36株/m2附件3:乔木花灌木尺寸图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城市道路必须种植行道树,株距为5m,并遵循以下各基本标准。

一、树种选择标准适地适树,以法梧、大叶美洲黑杨等速生冠大树种为主,香樟、泡桐、黄山栾树、中槐、椿树等树种为辅。

二、树穴、土壤标准1、行道树树穴规格长宽深为1.6m×1.6m×1.6m,特殊情况不小于1.2m×1.2m×1.2m,深度要见底土。

2、树穴垂直下挖,上下口径一致。

将树穴内土方全部挖出运走。

3、回填的土壤必须是拌合30%泥炭土的种植土。

三、质量标准1、行道树一律选用圃地苗,树高、胸径、冠幅、分枝点四个规格基本一致。

自然全冠、主干通直、树形优美,三级分枝,一级分枝不少于3-4个。

2、行道树胸径须大于12cm;分枝点高度为3-3.2m,商业门点前为4m。

3、行道树土球直径是胸径的8倍;土球湿润,不得有松球、散球、破损球。

四、修剪标准1、保持全冠的前提下适度疏枝。

2、修剪时应去除所有损伤枝、断枝、枯枝。

3、切口要平整,留枝、留叶要合理,树形要匀称;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截口削平,应涂防腐剂。

五、施肥、种植标准1、首先在树穴底铺15cm厚碎石垫层,再回填一定厚度的含30%泥炭土的种植土,并设置通气排水管。

2、每个树穴施0.5公斤腐熟饼肥或有机肥。

施肥时,将腐熟饼肥或有机肥与土壤充分搅拌均匀,再加10cm种植土覆盖。

3、种植时完全清除土球包装物,回填种植土必须分层回填,分层夯实。

4、定根水必须即时浇灌,做到浇透水、不跑水、不积水。

5、树穴上面需设置树池盖板,并与树池侧石平齐。

六、固定、支撑标准1、行道树支撑采用扁担桩方式,埋深大于1m。

支撑选用圆木,直径大于6cm。

支撑应统一、牢固、整齐。

绑扎树木处应加软垫物。

2、胸径15cm以上的行道树采用直径6cm以上钢管支撑。

七、行道树与杆管线距离标准1、行道树与路灯杆、供电杆、交通信号柱等间距须大于2m。

2、地下管线埋设应避让行道树;无法避让的,管线须埋设在1m以下。

八、安全文明施工标准1、行道树种植各工序应紧密衔接,做到随挖随运随栽。

2、树穴过夜、大苗吊车装卸、现场施工人员等,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九、质量监督标准1、监理单位作为绿化施工质量监督的第一责任单位,实行旁站式监管,负责每道工序的检查,逐项(逐个、逐株)验收签字。

2、业主单位责任到人,加强施工质量督查。

3、市林业和园林局随机抽查施工质量。

4、业主单位、绿化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

附件:行道树树池种植剖面图及扁担桩立面图附件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城市道路必须种植行道树,株距为5m,并遵循以下各基本标准。

一、树种选择标准适地适树,以法梧、大叶美洲黑杨等速生冠大树种为主,香樟、泡桐、黄山栾树、中槐、椿树等树种为辅。

二、树穴、土壤标准1、行道树树穴规格长宽深为1.6m×1.6m×1.6m,特殊情况不小于1.2m×1.2m×1.2m,深度要见底土。

2、树穴垂直下挖,上下口径一致。

将树穴内土方全部挖出运走。

3、回填的土壤必须是拌合30%泥炭土的种植土。

三、质量标准1、行道树一律选用圃地苗,树高、胸径、冠幅、分枝点四个规格基本一致。

自然全冠、主干通直、树形优美,三级分枝,一级分枝不少于3-4个。

2、行道树胸径须大于12cm;分枝点高度为3-3.2m,商业门点前为4m。

3、行道树土球直径是胸径的8倍;土球湿润,不得有松球、散球、破损球。

四、修剪标准1、保持全冠的前提下适度疏枝。

2、修剪时应去除所有损伤枝、断枝、枯枝。

3、切口要平整,留枝、留叶要合理,树形要匀称;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截口削平,应涂防腐剂。

五、施肥、种植标准1、首先在树穴底铺15cm厚碎石垫层,再回填一定厚度的含30%泥炭土的种植土,并设置通气排水管。

2、每个树穴施0.5公斤腐熟饼肥或有机肥。

施肥时,将腐熟饼肥或有机肥与土壤充分搅拌均匀,再加10cm种植土覆盖。

3、种植时完全清除土球包装物,回填种植土必须分层回填,分层夯实。

4、定根水必须即时浇灌,做到浇透水、不跑水、不积水。

5、树穴上面需设置树池盖板,并与树池侧石平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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