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管理系统(BMS)供货技术条件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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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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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管理系统供货技术条件

2011-11-28发布 2012-01-10实施XX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电池管理系统供货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要求、术语与定义、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存储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管理系统,其他车辆的控制模块可参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GB/T 2423.6-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Eb和导则:碰撞GB/T 2423.8-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Ed:自由跌落

GB/T 2423.10-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Fc: 振动(正弦)

GB/T 2423.17-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GB/T 2423.22-200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N: 温度变化

GB/T 2423.34-200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Z/AD:温度/湿度组合循环试验

GB/T 9969-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8655-2010 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QC/T 413-2002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ISO 16750-2-2012 道路车辆.电气和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2部分:电力负载ISO 7637-2-2011 道路车辆.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干扰.第2部分:仅沿电源线瞬间电导

ISO 11452-2-2004 道路车辆.用窄带发射的电磁能量进行电子干扰.部件试验方法.第2部分:吸收电磁室

ISO 11452-4-2005 道路车辆.窄带辐射电磁能量产生的电子干扰用部件试验方法.第4部分:大容量电流注入(BCI)

ISO 10605-2008 道路车辆.静电放电引起的电干扰的试验方法

GBT 17626.12-1998 振荡波抗扰度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08-2008 塑料燃烧性能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

QCT 897-2011 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

3 术语与定义

3.1

电池管理系统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BMS)

电池管理系统主要通过对电池电压、温度、电流等信息的采集,实现高压安全管理、电池状态分析、能量管理、故障诊断管理、电池信息管理等功能,并通过CAN总线将电源系统关键参数与整车通讯,从而实现对电池系统的安全有效管理,避免电池过充、过放,延长电池寿命。

3.2

电源系统 battery system

能量存储装置,包括电池单体或电池模块的集成、电池管理系统、高压电路、低压电路、冷却装置以及机械总成。

3.3

电池荷电状态 SOC

电源系统荷电状态(State Of Charge,简称SOC)不仅可以指示电池剩余容量,准确预测车辆的续驶里程,更是优化电池充放电控制的一个重要因素。

4 技术要求

4.1 工作环境

4.1.1 在-40℃~+70℃环境温度下电池管理系统应能按规定要求正常工作。

4.1.2电池管理系统具有抗盐雾、湿度的能力,并满足GB/T 2423.17-2008的有关规定。4.2 系统功能

电池管理系统应有对电池单体或者电池模块的数据采集、信息传递和安全管理的功能。 电池管理系统应能检测电池与热和电相关的数据,相关数据至少包括电池单体或者电池模块的电压、电池组回路电流和电池包内部温度等参数。

电池管理系统应能对动力电池的荷电状态(SOC)进行实时估算。

电池管理系统应能对电池系统进行故障诊断,并可以根据具体故障内容启动相应的故障处理机制,比如故障码上报、实时警示和故障保护等。

电池管理系统应有与车辆的其他控制器基于总线通讯方式的信息交互功能。

电池管理系统应能通过与车载充电机或者非车载充电机的实时通讯或者其他信号交互方式实现对充电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电池管理系统具备高压安全管理功能,保障人员和整车资源安全。

电池管理系统具备能量管理功能,包括功率限制管理、均衡管理、热管理等。

4.3 电气性能

4.3.1 电源

电池管理系统在ISO 16750-2-2012中 4.2条的规定供电条件下应正常工作。

4.3.2 耐电源过电压性能

电池管理系统应具有耐电源过电压性能,符合ISO 16750-2-2012中 4.3条的规定。4.3.3 耐电源叠加交流电性能

电池管理系统应满足ISO 16750-2-2012中4.4.3规定的叠加交流电测试要求。

4.3.4 耐电源电压跌落性能

电池管理系统应满足ISO 16750-2-2012中4.6.2.3规定的电压跌落测试要求。

4.3.5 耐电源启动特性

电池管理系统应满足ISO 16750-2-2012中4.6.3.3规定的启动特性测试要求。

4.3.6 耐电源极性反接性能

电池管理系统应具有耐电源极性反接性能,符合ISO 16750-2-2012中 4.7.3条的规定。

4.3.7 耐振荡波抗扰度性能

按照GBT 17626.12-1998 振荡波抗扰度中的规定进行测试,功能状态等级均要求满足B 等级要求。

4.3.8 电磁抗扰度

按照ISO 11452-4-2005中的规定进行测试,功能状态等级均要求满足A等级要求。

按照ISO 10605-2008中的规定进行测试,功能状态等级均要求满足A等级要求。

按照ISO 11452-2-2004中的规定进行测试,功能状态等级均要求满足A等级要求。4.3.9 绝缘电阻

电池管理系统与动力电池相连的带电部件和其壳体之间的绝缘阻值应不小于2MΩ。

4.3.10 绝缘耐压性能

电池管理系统应能经受5.3要求的绝缘耐压性能试验,在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或闪络等破坏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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