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绩效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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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水污染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报告

湖泊水污染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报告

湖泊水污染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报告一、引言湖泊是重要的水资源和生态系统,然而,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因素的影响,湖泊水质遭受严重污染。

为了解决湖泊水污染问题,我们实施了湖泊水污染治理项目。

本报告旨在评估该项目的效果,并提供相关数据和分析。

二、背景湖泊水污染治理项目启动于20XX年,采取多种措施以恢复湖泊水质。

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升级2. 农业非点源污染控制措施3. 河流和湖泊周边环境保护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 增加湖泊水质监测和管理力度三、方法为了评估湖泊水污染治理项目的效果,我们采取了以下方法:1. 数据收集:收集了湖泊水质监测数据、水生态系统调查数据以及相关环境数据。

2. 数据分析:使用统计学和环境科学方法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湖泊水质的改善程度。

3. 实地考察:对湖泊及周边环境进行实地考察,观察项目措施的应用情况和效果。

四、结果与讨论1. 湖泊水质改善:经过项目实施,湖泊水质得到显著改善。

数据显示,湖泊水质指标如悬浮物、营养盐浓度和重金属含量均有所下降。

2. 生态系统恢复:湖泊周边生态系统得到改善,水生植被覆盖率提高,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种群数量增加。

3. 污染源治理:通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农业非点源污染控制措施的实施,污染源得到了有效控制。

4. 社会效益:湖泊水质改善对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旅游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结论湖泊水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多种措施的综合运用,湖泊水质得到了改善,生态系统得到了恢复,污染源得到了有效控制。

此外,湖泊水质改善还带动了当地的旅游业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尽管项目仍面临一些挑战,我们仍需持续努力维护湖泊水质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六、建议针对湖泊水污染治理项目的评估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继续加强湖泊水质监测,及时调整项目措施。

2. 加强污染源管理和控制,减少入湖污染物的输入。

3. 加大环境教育力度,提高居民对水资源保护的意识。

江河湖泊治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江河湖泊治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江河湖泊治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一、引言江河湖泊治理工程是为了保护和改善水域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功能而进行的系统性工程建设。

为了确保治理工程的有效性和长期影响,对其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是必要的。

本报告将对某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背景本次评估的对象是某省某条江河湖泊治理工程,该工程于2018年启动,旨在提高水域水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物多样性的恢复。

工程包括水质改善、河床清淤、植被恢复等多项措施。

三、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虑了工程设计、施工过程、工程成果等方面的指标。

1. 工程设计评估通过对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和对比,评估工程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是否合理可行。

2. 施工过程评估考察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包括原材料的选择、工程建设的操作规范性等方面。

3. 工程成果评估通过实地调查和水质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估工程实施后水域环境的改善情况,生物多样性的恢复程度等。

四、评估结果经过评估,对该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的质量进行了全面考察分析,以下是评估结果的总结:1. 工程设计评估结果工程设计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考虑了水域生态环境的长远发展,设计方案合理可行。

2. 施工过程评估结果施工过程中,原材料的选择符合要求,操作规范严格遵循设计要求。

施工人员按照规定的施工程序进行施工作业。

3. 工程成果评估结果治理后的水域环境明显改善,水质达到了预期的要求,植被覆盖率有所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

五、评估结论及改进建议基于对江河湖泊治理工程质量的评估结果,得出以下结论和改进建议:1. 结论该江河湖泊治理工程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和工程成果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质量成果,达到了治理工程的预期目标。

2. 改进建议尽管工程质量较好,但仍有改进的空间。

鉴于此,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强工程设计的可持续性。

考虑水域生态系统的复杂性,注重生态修复和保护。

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绩效核查报告

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绩效核查报告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 析,对比项目实施前后 的变化。
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 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评 估,给出评分。
对项目的投入和产出进 行计算和分析,评估项 目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 益。
评估结果总结与建议
结果总结
经过评估,项目在水质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修复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 成效,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专家的评分也表明,项目的实施效果良好。
建议
继续加强对湖泊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保护工作,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 推动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湖泊生态环 境保护工作。
05
项目经验总结与展望
项目经验总结
高效的团队协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团队成员能 够快速响应、密切配合,充分发 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确保项目各 项任务顺利完成。
创新技术应用 项目团队积极引入新技术手段, 如无人机监测、智能巡检等,提 高了项目执行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
科学规划和管理 项目团队在前期制定了详细的项 目计划,明确了各项任务的时间 节点和责任人,为项目的顺利实 施奠定了基础。
注重培训和宣传 项目团队注重对当地居民进行培 训和宣传,提高了他们对湖泊生 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
对项目的投入与产出进行对比分 析,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环境 效益。
评估过程描述
1. 确定评估指标
2. 收集数据
3. 数据分析
4. 专家评估
5. 成本效益分析
根据湖泊生态环境保护 项目的特点,选取了水 质改善、生物多样性保 护、生态修复等关键指 标。
通过实地调查、监测和 数据收集,获得了项目 实施前后的相关数据。
06
参考文献与附件
参考文献列表
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绩效核 查方法与标准

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绩效核查报告

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绩效核查报告

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绩效核查报告为加快推进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引导建立健全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增强财政政策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环保厅《关于开展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检查的通知》(新财建〔2015〕60号)精神,环保厅、财政厅联合检查组一行6人自2015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先后对博斯腾湖、赛里木湖、喀纳斯湖和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本次核查工作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档案、项目实地检查的方式,全面掌握了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并根据环保部绩效评价指南对四个湖泊的绩效进行了复核评价、打分,形成了各有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绩效复核报告,主要包括生态环境效益核查评价、投融资效率评价、管理效力核查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后期整改意见五个方面。

现将本次核查的整体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进展情况1.项目进展情况湖泊项目进展缓慢。

除赛里木湖项目实际开工比例等于计划开工比例外,其他湖泊均小于计划开工比例。

除乌伦古湖项目实际完工比例等于计划完工比例外,其他湖泊均小于计划完工比例。

其中:博斯腾湖计划开工项目33个,实际开工项目23个,完工项目20个,在建项目3个。

赛里木湖计划开工项目24个,实际开工项目24个,完工项目17个,在建项目7个。

喀纳斯湖计划开工项目13个,实际开工项目8个,完工项目6个,在建项目2个。

乌伦古湖计划开工项目11个,实际开工项目10个,完工项目8个,在建项目2个。

总体上,博斯腾湖进展缓慢程度要大于其他湖泊。

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进展情况截止2015年5月,博斯腾湖项目总融资资金为32975.06万元,总支出资金为26344.37万元,剩余总资金为6630.69万元。

赛里木湖项目总融资资金为15894.58万元,总支出资金为11370.22万元,剩余总资金为4524.36万元。

乌伦古湖项目总融资资金为3378万元,总支出资金为2437.69万元,剩余总资金为940.31万元。

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绩效评估

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绩效评估

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绩效评估江河湖泊治理是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的重要举措。

然而,为了确保治理工程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绩效评估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本文将介绍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绩效评估的重要性、评估指标、评估方法以及其应用前景。

一、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绩效评估的重要性江河湖泊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都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功能。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过度开发与污染排放等原因,很多江河湖泊已经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因此,实施治理工程成为修复和保护水体的一种重要手段。

然而,治理工程的成效并不总是显而易见的,可能存在着治理效果不明显、运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通过绩效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工程的不足之处,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治理工程的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绩效评估的指标绩效评估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以客观地反映治理工程的成效。

下面将介绍几个常用的评估指标。

1. 水质指标:包括水体中溶解氧、水温、pH、浊度、溶解盐度、氨氮等参数,用于评价水体的污染程度和生态适宜度。

2. 水量指标:包括年均流量、枯水期流量、调节性能等参数,用于评价水资源的利用和调控状况。

3. 生物指标:包括水生植物、浮游生物、底栖生物等生态群落的组成和数量,用于评估水生态系统的健康状态。

4. 经济指标:包括治理工程投资、减少的灾害损失、增加的生态效益等方面的数据,用于评估治理工程的经济效益。

三、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绩效评估的方法1. 数据收集与监测:进行治理工程的绩效评估首先需要搜集和监测相关的数据。

通过现场采样和实时监测等方式,获取水质、水量以及生物等指标的数据。

2. 统计分析与评估:利用采集到的数据,通过统计分析方法,对治理工程的绩效进行评估。

常用的方法包括聚类分析、主成分分析、回归分析等。

3. 绩效指标权重确定:评估指标的权重确定对于绩效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

权重的确定可以采用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等方法。

湖泊湿地保护与恢复成效评估报告

湖泊湿地保护与恢复成效评估报告

湖泊湿地保护与恢复成效评估报告一、引言湖泊湿地是地球上生态系统中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对维持地球生物多样性、气候调节以及人类生活等方面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评估湖泊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的成效,本报告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对近年来湖泊湿地的保护与恢复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二、湖泊湿地保护现状当前,湖泊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湖泊湿地受到了人类活动的严重破坏,包括湖泊开垦、水体污染等。

其次,湖泊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政策措施。

此外,湖泊湿地保护项目的资金投入相对不足,限制了保护工作的深入展开。

三、湖泊湿地保护与恢复成效评估1. 湖泊湿地生态功能恢复评估湖泊湿地的生态功能恢复是保护工作的核心目标之一。

通过对多个湖泊湿地的调查和监测,发现保护措施的实施使得湖泊湿地的水体质量得到改善,湖泊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有所增强。

植物和动物的多样性也逐渐恢复,保护区内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明显增加。

然而,湖泊湿地的恢复速度仍然较慢,仍然需要进一步的努力。

2. 湖泊湿地保护区管理评估湖泊湿地保护区的管理对于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至关重要。

通过对各个保护区的管理评估发现,部分湖泊湿地保护区的管理机构能够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保护区内的资源得到充分保护。

然而,在一些地方,管理机构的能力有限,导致湖泊湿地的保护存在一定的障碍。

3. 湖泊湿地保护政策评估湖泊湿地保护政策对于保护工作的推进起到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通过对现有湖泊湿地保护政策的评估,发现政策体系相对薄弱,不同层级之间的协调性有待提高。

此外,一些地方在政策执行上存在偏差,导致保护工作的效果有所减弱。

四、湖泊湿地保护与恢复成效分析综合评估结果显示,湖泊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湖泊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少数濒危物种数量有所增加。

然而,整体来看,湖泊湿地的生态功能仍有待恢复,管理和政策推进上仍存在一定的不足。

五、湖泊湿地保护与恢复成效提升建议1. 强化保护意识加强湖泊湿地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湖泊湿地保护重要性的认知。

湿地运行绩效评价报告

湿地运行绩效评价报告

湿地运行绩效评价报告湿地是自然界对人类有益的生态系统,不仅具有生态保护的功能,还能提供生态旅游、水资源调节等服务。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湿地,评价湿地的运行绩效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一份湿地运行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目标本次湿地运行绩效评价的目标是了解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和运行状况,为湿地的管理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二、评价内容1. 生物多样性评价:通过湿地内的植物和动物群落调查,了解湿地的物种多样性和数量变化情况,评估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状况。

2. 湿地水环境评价:对湿地内的水质进行监测,并分析水质参数是否达到相关的标准,评估湿地对水资源的净化和调节能力。

3. 湿地景观评价:通过对湿地的景观变化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了解湿地的景观格局和景观生态功能的变化,评估湿地对景观的保护和塑造能力。

4. 经济效益评价:通过调查湿地旅游业的收入和就业情况,评估湿地对当地经济的贡献程度。

五、评价方法1. 样地调查:在湿地内设置固定样地,并进行植物和动物调查。

2. 水质监测:对湿地内的水体进行定期监测,记录水质参数。

3. 遥感分析:利用卫星影像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对湿地景观进行遥感分析。

4. 收入和就业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和个案分析,了解湿地旅游业的经济效益。

六、评价结果1. 生物多样性评价:湿地内共有XX种植物和XX种动物,物种丰富度较高,表明湿地生态系统相对稳定。

2. 湿地水环境评价:湿地内水质指标均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湿地对水资源的净化和调节能力较好。

3. 湿地景观评价:湿地景观破碎化程度较低,湿地具有较高的景观生态功能。

4. 经济效益评价:湿地旅游业年收入达到XX万元,为当地经济做出了较大贡献。

七、评价结论根据以上评价结果,湿地生态系统的运行状况较好,具有较高的生态保护和经济效益。

然而,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湿地的资源利用和旅游开发需要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以实现湿地的可持续发展。

八、建议1. 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长期监测机制,及时发现物种数量和分布的变化。

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绩效考核报告

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绩效考核报告

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绩效考核报告一、引言生态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关乎人类的生存与未来。

为了有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和成效,特进行本次绩效考核。

二、考核目的与范围(一)考核目的本次考核旨在全面评估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的执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依据,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考核范围涵盖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复、生态系统保护、节能减排等多个重点领域。

三、考核指标与标准(一)大气污染防治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目标达到____%以上,实际完成____%。

2、主要污染物(如 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浓度下降幅度:与上一年度相比,应达到____%的下降目标,实际下降了____%。

(二)水污染治理1、地表水水质达标率:重点河流、湖泊的水质达到规定标准的比例应不低于____%,实际达标率为____%。

2、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应分别达到____%、____%和____%,实际情况为____%、____%和____%。

(三)土壤修复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目标为____%以上,实际利用率为____%。

2、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按照相关标准评估修复后的地块是否达到安全利用要求。

(四)生态系统保护1、森林覆盖率:年度增长目标为____%,实际增长____%。

2、自然保护区管理有效性:评估保护区内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物种多样性保护情况等。

(五)节能减排1、单位 GDP 能耗下降率:目标下降____%,实际下降____%。

2、主要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情况:清洁能源占比应提高到____%,实际占比为____%。

四、考核结果与分析(一)大气污染防治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有所提高,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幅度达到了预期目标。

然而,在某些重污染天气时段,仍存在空气质量超标现象,这表明在应对极端气象条件和污染源管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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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绩效核查报告为加快推进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引导建立健全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增强财政政策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环保厅《关于开展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检查的通知》(新财建〔2015〕60号)精神,环保厅、财政厅联合检查组一行6人自2015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先后对博斯腾湖、赛里木湖、喀纳斯湖和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本次核查工作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档案、项目实地检查的方式,全面掌握了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并根据环保部绩效评价指南对四个湖泊的绩效进行了复核评价、打分,形成了各有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绩效复核报告,主要包括生态环境效益核查评价、投融资效率评价、管理效力核查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后期整改意见五个方面。

现将本次核查的整体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进展情况1.项目进展情况湖泊项目进展缓慢。

除赛里木湖项目实际开工比例等于计划开工比例外,其他湖泊均小于计划开工比例。

除乌伦古湖项目实际完工比例等于计划完工比例外,其他湖泊均小于计划完工比例。

其中:博斯腾湖计划开工项目33个,实际开工项目23个,完工项目20个,在建项目3个。

赛里木湖计划开工项目24个,实际开工项目24个,完工项目17个,在建项目7个。

喀纳斯湖计划开工项目13个,实际开工项目8个,完工项目6个,在建项目2个。

乌伦古湖计划开工项目11个,实际开工项目10个,完工项目8个,在建项目2个。

总体上,博斯腾湖进展缓慢程度要大于其他湖泊。

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进展情况2.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截止2015年5月,博斯腾湖项目总融资资金为32975.06万元,总支出资金为26344.37万元,剩余总资金为6630.69万元。

赛里木湖项目总融资资金为15894.58万元,总支出资金为11370.22万元,剩余总资金为4524.36万元。

乌伦古湖项目总融资资金为3378万元,总支出资金为2437.69万元,剩余总资金为940.31万元。

喀纳斯湖项目总融资资金为2329.16万元,总支出资金为874.9万元,剩余总资金为1454.26万元。

总体上,博斯腾湖剩余资金最多,其次为赛里木湖,最少的为乌伦古湖。

赛里木湖地方及社会投入比例大于中央投入比例,而博斯腾湖地方及社会投入比例小于中央投入比例。

喀纳斯湖和乌伦古湖只有地方投入,没有社会资金。

各湖的地方及社会投入比例中,博斯腾湖最高,乌伦古湖最低。

总体上,地方及社会投入都比例较低,尤其社会资金投入比例。

3.水质预期目标博斯腾湖和赛里木湖湖体水质达到预期目标,分别维持在Ⅳ类和Ⅲ类水体,而喀纳斯湖和乌伦古湖未达到,绩效评价目标分别为Ⅱ类和Ⅲ类水体,实际分别为Ⅲ类和劣Ⅴ类水体。

总体上,赛里木湖湖体水质完成预期目标最好,已经达到规划年末水质目标,而乌伦古湖湖体水质完成预期目标最差。

4.总考核得分情况按照财建[2014]650号的评分方法,总体绩效评价得分赛里木湖75.5分,博斯腾湖71分,乌伦古湖61.5分,喀纳斯湖57分,四个湖泊总体得分较低,失分较多的主要在项目实施进度、投资完成进度和污染消减指标,乌伦古湖和喀纳斯湖尤其比较突出。

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与评分结果二、湖泊保护专项工作取得的成效(一)博斯腾湖1、建成了一批城镇污染治理项目,减排效果明显。

通过实施博湖周边四县城镇生活污染源提标改造工程、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流域内四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和重点乡镇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启动了博湖流域源头污染源控制工作,建成了巴音布鲁克垃圾填埋场,实现博湖源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0%以上,有效控制了入湖生活污染源,削减了入湖污染物。

2、北四县工业污水直接入湖问题排放得到了有效控制。

通过在湖边重点区域建成水利生态设施,控制了污水直接入湖水量,减少了有机污染物对湖水的影响,博湖生态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缓解,各项污染指标呈现好转趋势。

3、入湖农业面源污染得到了有效削减。

通过实施低浓度农田排水、工业尾水及生活污水湿地深度处理,有效控制了农田排水直接入湖,从而减轻了农业面源污染。

(二)赛里木湖1、湖水水质明显改善。

通过开展赛里木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截止2014年,湖泊水质达到Ⅲ类标准,较基准年2011年的Ⅳ类水质已得到明显的改善。

2、湖滨截污能力得到增强。

通过实施查干郭勒河生态治理项目、湖区植被恢复项目,流域内生态退化态势得到初步缓解,沟壑发育蔓延得到初步控制,湖滨带截污净化能力不断加强。

3、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初显成效,博州环保局和赛管委的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切实加强。

(三)喀纳斯湖1、自治区与阿勒泰地区行署对于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高度重视,先于国家开展地方湖泊保护工作,设立湖泊试点专项,成立湖泊试点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湖泊试点项目调度与协调会,督促各试点单位推进项目进度。

2、在湖泊试点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管理能力,在组织协调、信息公开等方面不断提升,为下一步湖泊试点项目持续推进储备力量。

3、针对喀纳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特殊性,从湖泊实际情况出发,对于三道湾以上区域采取自然恢复,不过多施加人工干涉,而不是大而全的上工程。

(四)乌伦古湖1、通过污染控制工程,将直接进入乌伦古湖的福海县工业尾水、城镇生活污水进行了截留和处理,对湖泊周边的主要旅游区域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消除工业、城镇生活污水和部分湖周旅游区域对湖泊水质的直接影响。

2、通过加强福海县环境监测能力、监察建设,使得福海县环保局对乌伦古湖的水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3、通过实施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加强了乌伦古湖断流河道生态的修复,并加强了对进入乌伦古湖的入湖排渠水质的净化。

三、生态环境效益1.湖体水质类别经核查,评价年内,博斯腾湖和赛里木湖湖体水质达到预期目标,而喀纳斯湖和乌伦古湖未达到。

乌伦古湖湖体水质与预期目标相差较大。

2.入湖(库)河流水质类别根据环保部技术指南编制的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中并未考虑入湖河流水质类别。

经核查,评价年内,各湖泊入湖河流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均维持基准年水平。

3.主要水质特征指标改善状况经核查,评价年内,博斯腾湖和赛里木湖水质特征指标改善指数均大于1,喀纳斯湖和乌伦古湖水质特征改善指标均小于1。

其中赛里木湖水质改善最好,喀纳斯湖水质改善最差。

4.湖(库)营养状态经核查,评价年内,各湖营养状态变化中,博斯腾湖和乌伦古湖维持不变,赛里木湖变好,喀纳斯湖变坏。

各湖综合营养指数变化中,博斯腾湖和赛里木湖下降,而喀纳斯湖和乌伦古湖上升。

总体上,评价年赛里木湖综合营养指数最小,乌伦古湖最小,除赛里木湖处于贫营养状态,其他湖泊均处于中营养状态。

5.湖(库)滨自然岸线保护核查情况经核查,湖泊自然岸线长度均高于75%,与基准年相比均下降,其中博斯腾湖降幅最大,喀纳斯湖降幅最小。

总体上,各湖滨自然岸线保护情况较好。

6.流域范围内植被覆盖率经核查,博斯腾湖流域植被覆盖度高于75%,其他流域均低于75%。

其中博斯腾湖流域植被覆盖度最高,乌伦古湖流域植被覆盖度最低。

赛里木湖流域植被覆盖度与基准年相比上升,其它流域均维持不变。

总体上,各流域范围内植被覆盖率保护情况较好。

7.生态建设与恢复经核查,赛里木湖和乌伦古湖的生态建设与恢复达到预期目标,而博斯腾湖和喀纳斯湖未达到预期目标。

总体上,各湖泊生态建设与恢复完成情况较差。

8.污染削减经核查,评价年内,各湖泊污染物削减量均未达到预期目标,其中博斯腾湖和乌伦古湖污染物实际削减量与预期目标相差较大,而赛里木湖与喀纳斯湖相差较小。

总体上,各湖污染物削减完成情况较差。

(一)评价结果1.项目实施进度经核查,赛里木湖和乌伦古湖项目实际开工比例、项目实际完成比例2项指标中有1项达到评价年目标,达标的分别为实际开工比例、项目实际完成比例,而博斯腾湖和喀纳斯湖2项指标均未达标。

总体上,项目实际开工比例小于时间进度,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2.投资完成进度经核查,湖泊累计完成投资比例均小于时间进度,且当年完成投资比例均小于平均进度。

其中,博斯腾湖累计完成投资比例和当年完成投资比例均最高,乌伦古湖最低。

3.超概比例经核查,博斯腾湖、喀纳斯湖和乌伦古湖的项目超概比例和投资超概比例均小于10%,而赛里木湖项目超概比例小于10%,投资超概比例大于10%。

总体上,湖泊项目超概比例都较低,喀纳斯湖超概比例最低,赛里木湖最高。

4.地方及社会投入经核查,赛里木湖地方及社会投入比例大于中央投入比例,而博斯腾湖地方及社会投入比例小于中央投入比例。

喀纳斯湖和乌伦古湖只有地方投入。

各湖的地方及社会投入比例中,博斯腾湖最高,乌伦古湖最低。

总体上,地方及社会投入比例较低,尤其社会投入比例。

5.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经核查,各湖专项资金分解率均为100%,赛里木湖和乌伦古湖专项资金支付率大于时间进度,而博斯腾湖和喀纳斯湖专项资金支付率小于时间进度。

各湖专项资金支付率中,博斯腾湖最高,喀纳斯湖最低。

总体上,专项资金分解率完成较好,但专项资金支付率完成的一般。

五、存在的问题(一)湖泊保护项目生态环境效益有待进一步发挥1、个别湖泊绩效评价报告中考核指标的填写与实际情况不符。

乌伦古湖绩效评价报告中“入湖(库)河流水质类别”考核指标填写有误。

乌伦古湖绩效核查报告中大清河断面(省控)为Ⅲ类水质,经核查,大清河断面为Ⅳ类水质。

2、污染量削减核算存在困难。

一方面是已完成的项目,未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尤其是环保竣工验收,导致无法核算污染物削减负荷。

另一方面,一些湿地类生态修复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中污染物削减量计算脱离实际。

博斯腾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中,博湖县农排水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在进行污染物削减计算时,认为污水经过人工湿地截污后污染物全部被削减。

3、生态修复类项目中,存在实际修复面积小于下达修复面积的问题。

和静县黄水沟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尾水及低浓度农田排水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工程(业主为博湖苇业),项目安排修复芦苇湿地7000亩,但实际修复3000亩。

4、有的建设项目程序存在问题。

污染源治理类项目中,存在建设项目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便开工建设这一问题。

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中,福海县乌伦古湖海滨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工程未开展环评的相关工作。

5、生态修复类项目中,存在只完成可研,便开展招投标这一问题。

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中,乌伦古河下游断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只完成可研,便进入招投标阶段,与项目建设程序不符,影响工程的完成质量。

6、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中,存在缺少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监测设备不完备等问题。

博斯腾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中,北四县(和静县、焉耆县、和硕县、博湖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中,除焉耆县外,其它三县均没有台账汇总表;博湖县、和硕县、和静县污水处理厂尾水在线监测设备陈旧、检测误差大,监测数据以手工方式记录;博湖县、和硕县缺少氨氮、总氮、总磷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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