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11-04-20
新亚制程(002388)2016-2020年二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原点参数

公司基本信息表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unyes Electronic Manufacturing Holding 新亚制程 002388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7-06-29 2010-04-13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 80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提供电子制程系统解决 方案及电子制程产品。该公司提供电子工具,如手动工具、电 动工具、气动工具、测试和检测工具;化工辅料,如润滑油、 硅胶、胶水、焊接焊料和清洁/保护剂;仪器仪表,如测量仪 器、电工仪器、分析仪器、电子仪器和稳压电源;电子设备, 如贴片机、超声波清洗剂、超声波焊接机;静电净化设备,如 防静电工具、静电测试仪和净化设备等。该公司主要在国内市 场开展业务。
报表期间: 2016-2020
内容
说明 — 原始财报,可登陆原点参数"全球上市企业数据库"查看。 — 文件格式为EXCEL,按表分开存放,详见附表。 — 所有科目为中文 — 所有货币换算为报告期当期汇率
— 本币为公司财报原始的货币
公司名称 公司英文名称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交易所 成立时间 上市时间 注册地址 员工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新亚制程(002388)2016-2020年二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原点参数
目录
公司基本信息 资产负债表-BS(本币) 资产负债表-BS(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BS(美元) 利润表-IS(本币) 利润表-IS(人民币) 利润表-IS(美元) 现金流量表-CF(本币) 现金流量表-CF(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CF(美元) 报表货币换算汇率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详细报表,见EXCEL附表。
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4日发行监管部

2017 年 3 月20日-2017 年3月24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再融资反馈意见2017年3月20日-2017 年3月24日,发行监管部共发出5 家再融资申请的反馈意见,具体如下:一、海能达通信1.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0 亿元,其中:2.5 亿元用于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5.2 亿元用于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2.3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6年9月30日,申请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4.5 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5.63 亿元,资产负债率35.17%。
(1)请申请人结合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及使用安排、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等财务状况与同行业的比较、银行授信情况等说明通过股权融资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经济性。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说明申请人此次非公开发行各募投项目金额是否超过实际需求量,是否存在频繁融资和过度融资倾向。
(2)请申请人补充披露说明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和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研发中心建设投资和研发设备及信息化建设投资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投资金额测算的谨慎性与合理性。
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安排情况,并结合相关行业情况说明本次募投各项目效益的测算过程及谨慎性。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如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铺底流动资金、预备费、其他费用等的,视同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请申请人结合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上市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等情况,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
请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
(4)请申请人说明,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外,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资金来源、交易完成情况或计划完成时间。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深圳证券交易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28号”文核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农发展”、“发行人”或“公司”)4,100万股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工作已于2009年9月21日刊登招股意向书,并已于2009年10月9日发行完毕。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承诺在发行完成后将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或“我公司”)认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 发行人的概况(一)公司概况公司名称: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Fujian Sunner Development Co., Ltd.法定代表人:傅光明所属行业:畜牧业经营范围:畜、牧、禽、鱼、鳖养殖;茶果种植;混配合饲料生产;对外贸易;生产加工肉及肉制品:预制肉制品(有效期至2010年8月2日)。
(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36,900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邮政编码:354100电话:************传真:************董事会秘书:陈剑华互联网网址:电子邮箱:sn023@(二)主营业务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是肉鸡饲养和肉鸡屠宰加工,主要产品是鸡肉,并主要以分割冻鸡肉的产品形式,销售给肯德基等快餐企业,以及食品加工企业、批发市场等市场领域。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是我国长江以南地区最大的白羽肉鸡生产企业,是我国规模最大的一体化自养自宰肉鸡生产企业。
发行人在行业内创新性地采取大规模一体化自养自宰的肉鸡经营模式,形成了集饲料加工、种鸡养殖、种蛋孵化、肉鸡饲养、肉鸡屠宰加工于一体的完整的肉鸡生产链。
新亚制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库泰克的公告 2010-12-27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公告编号:2010-035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库泰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购买股权及增资的方式向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泰克”)投资人民币2100万元,以取得库泰克51%的股权。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投资金额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库泰克为一家在深圳市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电子材料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主要分电子胶粘剂和工业胶粘剂两部分。
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自然人黄伟进先生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1)库泰克简介库泰克于2009年4月20日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收购完成前,卖方黄伟进先生共持有库泰克100%股权。
库泰克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
库泰克业务范围包括高分子电子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环保批复有效期至2011年6月10日)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2)库泰克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单位:元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投资方案:公司拟以人民币1,100万元的价格受让黄伟进先生所持有库泰克35.28万元的出资额(占库泰克增资前注册资本的35.28%),同时,以人民币1,000万元向库泰克增资,其中32.07万元进入库泰克的注册资本,967.93万元进入库泰克的资本公积,黄伟进先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通过上述方式,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共计取得库泰克51%的股权。
华盛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2020年2月声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接受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盛昌”、“公司”)的委托,担任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下称“《首发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保荐工作报告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含义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相同)。
目录释义 (5)一、项目运作流程 (6)(一)本保荐机构的项目审核流程 (6)(二)华盛昌IPO项目立项审核流程 (7)(三)华盛昌IPO项目执行过程 (7)(四)本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11)(五)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核意见 (12)二、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14)(一)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意见 (14)(二)尽职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 (14)(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16)(四)内核小组审核意见及落实情况 (21)三、财务专项核查及其他核查事项 (31)(一)IPO财务信息专项核查 (31)(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披露核查 (31)(三)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和结论 (32)(四)对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的核查意见 (32)(五)关于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的核查 (33)(六)对独立性的核查情况 (33)(七)对填补回报措施的核查情况 (34)(八)对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意见 (34)(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的核查意见 (35)(十)对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核查情况 (35)释义在本工作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一、项目运作流程(一)本保荐机构的项目审核流程第一阶段:项目的立项审查阶段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在申报条件基本成熟后方能提出立项申请。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000606)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选举许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000035)ST科健: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2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000676)思达高科: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2010年1月12日,思达高科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郑民四初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一案裁定如下: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撤回起诉。
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借款已到期归还,本息结清,借款额度正常循环使用,公司资金周转正在恢复正常。
(000100)TCL集团:1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0100)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新亚制程:2010年半年度报告 2010-08-20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0.15 0.15 4.60% -61,246,720.32 -0.55
0.16 0.16 9.08% 16,657,478.97 0.20
-6.25 -6.25 -4.48 -467.86 -375.00
深圳市新2388)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010 年 8 月 18 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重要提示···················································································· 3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7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9 董事会报告·············································································· 10 重要事项·················································································· 21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 24 备查文件·················································································· 76
新亚制程:关于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1-04-20
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目录页码一、专项说明1-2二、附件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3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机密*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审国际核字【2011】0102003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2011年4月18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于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附件: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北京2011年4月18日1。
新亚制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0年6月) 2010-06-19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0年6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权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指引》(证监公司字[2005]5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六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能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的核查意见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7年第149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06号文核准,于2007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2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发行人2007年增发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现就发行人董事会对2007年度增发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说明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以下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存放、专户余额情况(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7年第149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06号文核准,截至2007年12月10 日止,公司釆取向原A股股东全额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95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6,003,2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19,340,048.00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36,663,152.00元,已于2007年12月14 日汇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专项存储账户中国农行银行珠海市分行营业部44-350101040012611户900,000,000.00元、专项存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2002020329100150670户236,663,152.00元)。
扣减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审计费1,6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063,152.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2月18日出具“利安达验字[2007]第B-1057号” 验资报告审验(验资报告验证的实际募集资金为1,135,363,152.00元,未扣除应支付的审计费3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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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申请上市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2010年12月第二次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亚制程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64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00元。
新亚制程上市募集资金共计4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14.3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857.30万元。
2010年4月6日,募集资金已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赛格广场支行、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和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二)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新亚制程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268.00万元,其中于2010年4月6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268.00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268.00万元, 本年度已收利息收入
83.48万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700.7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新亚制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新亚制程、招商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深圳赛格广场支行、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0年12月31日,新亚制程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1、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
为便于开展工作,2010年9月6日,经股东大会批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深圳市光明新区。
变更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新增土建、装修等工程量较大,影响了募投项目实施进程。
目前,土建、装修工作已完成,部分实验仪器与设备已到位,技术人员及工作人员也已到位。
目前,技术中心已完成万能螺丝机、灌封胶的研发并进入批量生产阶段;电子硅胶的研发业已完成并进行了小批量试产。
2、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新亚制程启动了厦门、珠海、佛山、成都和青岛营销网点的建设工作,任命了筹备负责人,成立了筹备小组。
筹备小组已在当地开展了客户开拓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预计该五个营业网点可在2011年10月建成。
其它五个营业网点和物流配送中心的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4月20日,新亚制程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提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7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2010年5月20日,新亚制程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0年9月28日,新亚制程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0年9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募投项目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惠州市仲恺开发区19号小区变更至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律村工业区大洋二路。
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不变;目前该项目仍在建设中。
新亚制程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审国际鉴字[2011]01020060号)。
报告认为:新亚制程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新亚制程201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新亚制程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新亚制程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10年12月31日,新亚制程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擅自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人对新亚制程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公司要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照IPO时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投资进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进行管理。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建斌
傅承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