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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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东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2016《东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城乡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东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暂行,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2016《东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2016《东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城乡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历史建筑,是指经市人民政府认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但未依法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

历史建筑被依法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按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第四条历史建筑的保护,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利用、科学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总体规划,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保护专项资金,加大保护的财政投入。

第六条市规划局负责历史建筑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文广新、建设、房管、城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历史建筑的义务,必须遵守本办法。

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保护责任。

第八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负责历史建筑认定、调整、撤销等有关事项的评审工作。

第九条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以投资、捐赠、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历史建筑的保护。

向人民政府捐献历史建筑或在历史建筑保护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章历史建筑的认定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构)筑物,可以认定为历史建筑:(一)反映东莞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二)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反映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艺术特点或者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三)与重要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相关的代表性建(构)筑物;(四)代表性、标志性建筑或者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五)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等。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正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4号公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古建筑外面修复工程施工方案

古建筑外面修复工程施工方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古建筑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日益受到重视。

古建筑外面修复工程是保护古建筑的重要环节,旨在恢复古建筑的原貌,保护其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

本方案针对古建筑外面修复工程,提出以下施工方案。

二、施工目标1. 恢复古建筑外面原有的历史风貌;2. 保证修复工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3. 提高古建筑的使用寿命,延长其保护周期。

三、施工范围1. 古建筑墙体;2. 古建筑屋面;3. 古建筑门、窗、檐口等附属构件;4. 古建筑基础部分。

四、施工方案1. 施工准备(1)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古建筑的结构、构造、材料及工艺要求,确保施工方案的准确性。

(2)人员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明确各岗位责任,组织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

(3)材料准备:采购符合古建筑原材料的修复材料,确保材料质量。

2. 施工步骤(1)墙体修复1)拆除墙体上的松动部分,清理墙体表面;2)根据墙体损坏情况,选择合适的修复材料和方法,如:水泥砂浆、糯米砂浆、石材等;3)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墙体加固,确保墙体稳定性。

(2)屋面修复1)拆除损坏的屋面瓦片,清理屋面;2)根据屋面损坏情况,选择合适的修复材料和方法,如:琉璃瓦、青瓦、水泥砂浆等;3)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屋面防水处理,确保屋面防水效果。

(3)门、窗、檐口等附属构件修复1)拆除损坏的门、窗、檐口等构件;2)根据构件损坏情况,选择合适的修复材料和方法,如:木材、石材、铁艺等;3)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构件加固和修复。

(4)基础部分修复1)拆除损坏的基础部分;2)根据基础部分损坏情况,选择合适的修复材料和方法,如:水泥砂浆、石材等;3)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础加固和修复。

3. 施工质量控制(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2)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修复效果;(3)对修复材料进行检验,确保材料质量。

4. 施工安全管理(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2)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防坠落等工作;(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文物建筑修缮方案

文物建筑修缮方案

文物建筑修缮方案文物建筑修缮方案一、修缮背景和目标文物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

由于时间的推移、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原因,文物建筑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损坏和老化情况。

因此,为了保护文物建筑,必须进行修缮和保养工作。

本修缮方案的目标是保护文物建筑的原始风貌,恢复其历史面貌,延续其历史文化价值,并确保其结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二、修缮内容及方法1. 建筑物外立面修缮:(1)清洗:使用适当的清洗剂和工具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去除附着物和污渍。

(2)补修:对外墙面出现的裂缝、脱落和断层等进行修复,使用适当的材料填补,保持建筑的整体性。

(3)整体翻新:对外墙面进行整体翻新,修复或更换受损的装饰部分,恢复建筑原有的美观和风貌。

2. 建筑物结构修缮:(1)加固:根据建筑物结构的状况,进行必要的加固工作,保证建筑物的结构稳定和安全性。

(2)修复:对建筑物结构出现的损坏部分进行修复,恢复其原有的结构形态和功能。

3. 室内陈设修缮:(1)清理:对室内的陈设进行清理和整理,去除陈旧、破损和污秽的物品。

(2)修复:对陈设中的破损部分进行修复,保持其完整性和原始风貌。

(3)保护: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防止室内陈设受到二次破坏和损失。

4. 维护保养:(1)定期检查:定期对文物建筑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修复。

(2)除尘除雨:定期对建筑物进行除尘和除雨处理,防止灰尘和雨水对建筑物造成腐蚀和损坏。

(3)管理维护:建立文物建筑的管理维护制度,加强对文物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三、修缮方案实施计划修缮工作应按照以下计划进行实施:阶段一:准备阶段(1)成立专门的修缮工作组,确定修缮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任务;(2)收集建筑物的历史资料和相关文献,了解其背景和特点;(3)进行建筑物的详细勘察和检测,确立修缮的工作重点和范围;(4)制定修缮方案和计划,包括工作内容、工期和经费预算。

阶段二:修缮实施阶段(1)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修缮工作,按照修缮方案和计划进行修缮;(2)建立修缮现场的保护措施,保证修缮期间的安全和顺利进行;(3)监督和指导修缮工作,确保修缮质量符合要求和标准。

优秀历史建筑外墙修缮技术标准

优秀历史建筑外墙修缮技术标准

优秀历史建筑外墙修缮技术标准在当今建筑领域中,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历史建筑被重新发现和重视,保护和修缮历史建筑的工作也日益受到重视。

其中,历史建筑的外墙修缮技术标准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历史建筑外墙的修缮工作,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技术标准,以确保修缮工作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针对不同类型的历史建筑,修缮技术标准会有所不同。

对于古代文明时期的建筑,修缮技术要考虑到文物保护的原则,尽可能保持原貌,同时保证修缮后的建筑稳固耐用。

而对于近现代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则更加注重材料的选择和施工工艺,以确保修缮后的建筑符合当下的安全标准和保温要求。

优秀历史建筑外墙修缮技术标准还需要考虑到修缮材料的选择。

传统的历史建筑,多采用天然材料,如石材、砖瓦、木材等,在修缮工作中,选择合适的传统材料也是至关重要的。

现代科技的发展也为历史建筑修缮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比如仿古砖、仿古瓦等复合材料,可以在保持建筑原貌的提高耐久性和美观度。

另外,历史建筑外墙修缮技术标准还需考虑到修缮工艺和技术。

修缮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原有结构,维护建筑的完整性,并采用合适的工艺手段进行修复。

对于古代建筑,传统的手工艺修缮技术更能够保持建筑的原汁原味,而对于近现代历史建筑,则可以结合现代技术手段,如激光清洗、数字化测绘等,提高修缮工作的精准度和效率。

优秀历史建筑外墙修缮技术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体系,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考量。

在修缮工作中,要综合考虑历史、文物保护、建筑安全和现代科技等因素,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合理的手段进行修缮,以确保历史建筑的可持续保护和传承。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历史建筑的修缮工作,我认为需要综合考虑保护原貌、保护文物、保障安全等多方面的因素。

历史建筑是一座城市的文化名片,是民族文化的重要遗产,因此在修缮工作时应当尊重历史,保护建筑的原始风貌。

修缮工作要科学规划、合理施工,确保历史建筑的安全和耐久。

上海市 优秀历史建筑外墙修缮技术标准

上海市 优秀历史建筑外墙修缮技术标准

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外墙修缮技术标准
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外墙修缮技术标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1.保护原有建筑风貌与风格:修缮时必须尊重和保护优秀历史
建筑的原有风貌与风格,不得进行任意改变或破坏。

2.材料选择:修缮时应优先选择与原材料相似的材料进行修补,确保修缮后的外墙与原有建筑的整体协调一致。

3.修复原则:依据建筑的病害程度和损坏程度,采取恢复、重
建或补偿等修复原则进行修缮。

4.稳定性:修缮后的外墙应确保结构的稳定和安全,不得存在
安全隐患。

5.色彩与装饰:修缮后的外墙应根据原有建筑的历史和文化背
景进行色彩和装饰的恢复,不得随意添加或改变。

6.修缮工艺:修缮工艺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不得存在偷工减
料等现象,确保修缮质量和持久性。

7.文物保护:修缮过程中,若发现有文物或古物的遗迹或遗址,应及时停工并向文物部门报告,接受专业人员的指导。

8.修缮方案报批:修缮工程必须编制修缮方案,并在修缮前向
相关部门进行报批手续,确保修缮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定。

上海市的具体优秀历史建筑外墙修缮技术标准可以参考上海市相关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如《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文件。

历史文化名城修复施工方案(建筑保护与风貌提升)精选两篇

历史文化名城修复施工方案(建筑保护与风貌提升)精选两篇

《历史文化名城修复施工方案(建筑保护与风貌提升)》一、项目背景历史文化名城是人类文明的瑰宝,承载着丰富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价值。

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历史文化名城的建筑和风貌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和侵蚀。

为了保护和传承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和形象,我们制定了本历史文化名城修复施工方案。

本项目位于[具体历史文化名城名称],该地区拥有众多的历史建筑、传统街区和文化景观。

这些建筑和景观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也是城市文化的重要载体。

然而,由于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这些建筑和风貌面临着诸多问题,如建筑老化、破损、风貌不协调等。

因此,本次修复施工的目标是通过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风貌的提升,恢复历史文化名城的原有风貌,展现其独特的历史文化魅力。

二、施工步骤1. 前期准备(1)组建专业的施工团队,包括建筑师、工程师、文物保护专家、施工人员等。

(2)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全面的勘察和评估,了解建筑的现状和问题,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3)收集和整理历史资料,了解历史建筑的原有风貌和特点,为修复施工提供依据。

(4)准备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2. 建筑保护(1)对历史建筑进行加固和修缮,采用传统的建筑工艺和材料,确保建筑的结构安全和稳定性。

(2)对建筑的外观进行修复,恢复其原有风貌。

包括修复破损的墙体、门窗、屋顶等,重新粉刷建筑的外立面。

(3)对建筑内部进行装修和改造,保留原有建筑的特色和风格,同时满足现代使用功能的要求。

3. 风貌提升(1)对传统街区进行整治和改造,拆除违章建筑,清理垃圾和杂物,改善街区的环境。

(2)对街区的道路、人行道、排水系统等进行改造和升级,提高街区的交通便利性和舒适性。

(3)对街区的建筑外立面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采用传统的建筑风格和色彩,提升街区的整体风貌。

(4)在街区内设置文化景观和标识系统,展示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和魅力。

4. 后期维护(1)建立健全的后期维护机制,定期对历史建筑和风貌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长期稳定。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6.19•【字号】津住建房管函〔2019〕137号•【施行日期】2019.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正文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津住建房管函〔2019〕137号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根据2018年12月市人大修改施行的《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区住建委负责本辖区内历史风貌建筑修缮、装饰装修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历史风貌建筑修缮、装饰装修巡查和监管工作机制,对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工作进行指导,提供保护图则等相关的技术资料。

压实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人、直管公产房屋的承租人、经营管理人做好历史风貌建筑的结构安全,合理使用,保持整洁美观和原有风貌。

拟定辖区内年度综合整修计划,报送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中心,并对计划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中心对各区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推动,对各区进行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宣传。

加强历史风貌建筑档案管理,完善历史风貌建筑档案和保护图则。

组织推动各区开展历史风貌建筑普查,编制全市年度综合整修计划,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同意后发布实施。

三、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应当依法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保护图则要求,修旧如故。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修缮、装饰装修,应当依法委托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实施。

四、各区住建委接到对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违法行为举报后,应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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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清单:
□ 1、建设单位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书面申请;
□ 2、建设单位法人或者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 3、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设计方案;
□ 4、相关历史建筑的物权证明:《土地证》及其附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房产证》及其附图、
《不动产证》及其附图;
□ 5、当地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 6、申请材料光盘一套(其中上述第3项提供格式为JPG 和DWG电子文档,其余各项为JPG电子文档);
备注:以上材料第1、2、3点提交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核对后返还,其余提交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
无异”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申请表申请事项
建设单位(个人)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
平台项目代码
申请单位联系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
拟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历史建筑基本情况
项目性质
项目类别
□普通项目
□重大项目
图幅号
建设项目地址(区、路、
巷)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其它
负责地形测
绘单位
单位(章)签名:年月日
编写方案论
证报告的规
划设计单位
单位(章)签名:年月日
申请单位意

单位负责人签名:郑重承诺: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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