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中心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制度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医院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着全院 reusable medical devices(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包装、储存和发放等工作。
为确保医疗安全,提高消毒供应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消毒供应工作安全、规范、高效。
2. 负责全院 reusable medical devices 的清洗、消毒、灭菌、包装、储存和发放工作。
3. 对全院 reusable medical devices 进行质量监测,确保消毒、灭菌效果符合国家标准。
4. 开展消毒供应技术的科研和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5. 参与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为临床科室提供技术支持。
6. 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下为具体工作制度内容:三、人员管理1. 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持有消毒供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 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串岗。
4. 工作人员应穿着整洁、规范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5. 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四、设备管理1. 中心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采购、安装、调试和验收。
2. 设备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3. 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修,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
五、清洗、消毒、灭菌管理1. 清洗(1)对 reusable medical devices 进行彻底清洗,去除表面污物、血迹、分泌物等。
(2)清洗剂应选择高效、环保、安全的清洗剂,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3)清洗过程中应遵循“先清洁,后消毒”的原则。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1.doc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1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应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
二、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1、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或借助带光源放大镜检查。
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2、定期抽查每月应至少随机抽查3个~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三、灭菌质量的监测4.4.1 通用要求4.4.1.1 对灭菌质量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4.1.2 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4.4.1.3 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
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4.4.1.4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4.4.1.5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4.4.1.6 按照灭菌装载物品的种类,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PCD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4.4.2 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4.4.2.1 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
温度波动范围在+3℃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4.4.2.2 化学监测法4.4.2.2.1 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
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
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
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颜色的变化,判定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4.4.2.2.2 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制度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消毒供应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消毒供应中心的各项消毒供应工作。
第三条消毒供应中心是我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全院各类无菌物品的供应任务,负责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包装、储存和发放等工作。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设立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小组,由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后勤保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消毒供应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消毒供应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消毒供应中心设护士长1名,负责中心的护理管理工作。
第七条消毒供应中心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护士、消毒员、检验员等。
三、工作制度第八条消毒供应中心工作流程:1. 接收器械: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接收各类医疗器械,并进行分类、登记。
2. 清洗:对医疗器械进行初步清洗,去除表面污垢、血迹等。
3. 消毒:对清洗后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无菌。
4. 灭菌:对消毒后的医疗器械进行高压蒸汽灭菌,达到无菌要求。
5. 包装:对灭菌后的医疗器械进行规范包装,确保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
6. 储存:将包装好的无菌物品存放于指定区域,定期检查,确保质量。
7. 发放: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及时发放无菌物品。
第八条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确保消毒供应工作质量。
2.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4. 严格无菌操作,确保无菌物品的质量。
5. 做好医疗器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延长使用寿命。
6. 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及时了解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7. 定期对消毒供应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质量管理第九条建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消毒供应中心的质量管理工作。
(消毒供应室)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目的:1.1 实行严格的监控与管理,保证灭菌安全。
二、范围:2.1 适用于供应室。
三、职责:3.1 供应室:严格执行供应室灭菌监测制度。
四、依据:4.1 根据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制定。
4.2 根据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
4.3 根据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制定。
4.4 根据《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与操作常规》制定。
五、对第三方提供的灭菌资料必须核实和保留以下内容5.1 每次灭菌过程均应进行工艺监测,并有关键参数记录。
5.2配合院感科对医疗器械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5.3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5.4 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符合要求。
5.5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进行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5.6 生物监测不合格物品已用于病人时,临床科室应建立个案资料,详细记录病人的情况,密切观察相关的临床表现,必要时进行检查和治疗措施。
5.7 按照灭菌装载物品的种类,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生物监测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5.8每个灭菌包应进行包外化学指示胶带、包内化学指示卡监测。
每周进行一次生物培养。
灭菌质量监测资料和记录的保存期应大于3年。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应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
二、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1、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或借助带光源放大镜检查。
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2、定期抽查每月应至少随机抽查3个~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三、灭菌质量的监测通用要求对灭菌质量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
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按照灭菌装载物品的种类,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PCD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
温度波动范围在+3℃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化学监测法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
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
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
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颜色的变化,判定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法应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见附录A。
紧急情况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PCD中加入5类化学指示物。
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标志,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消毒供应中心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监测制度
1. 认真遵守各项监测技术操作流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待工作。
2. 定期对清洗剂、消毒剂、洗涤用水、润滑剂、包装材料等按要求进行质量检查。
3. 定期对监测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包括抽查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有效期等,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4. 清洗质量监测:清洗后的器械、器具、物品应进行日常监测和定期抽查,并有记录,监测结果应符合WS310.3-2009的规定要求。
5. 清洗消毒效果监测:应对清洗消毒器及其质量进行日常监测,每批次监测清洗消毒器的物理参数和运转情况,并记录存档。
6. 灭菌效果监测:每日对真空型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空锅B-D 试验,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每周进行生物监测一次,灭菌植入型器械,植入物应每锅进行生物监测。
环氧乙烷灭菌器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并记录存档。
7. 质检员每日随机抽查灭菌包包外化学指示物变色情况和物理监测记录,确认设备运行中各项参数的正确性。
8. 定期对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无菌物品,工作人员手进行微生物学检测。
9. 按照要求定期对清洗消毒、灭菌设备进行检测与验证。
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监测制度

5.消毒供给中心的管理要求在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医疗器材、敷料的制备、包装、消毒、养护、登记和散发、回竣工作,准时下收下送。
常常检查医疗器材质量,若有破坏实时维修、登记,并向护士长报告。
辅助护士长请领各样医疗器材、敷料和药品,常常与临床各科联系,征采建议,改良工作。
仔细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预防差错事故。
做好物件盘点工作,按期互接班次。
各班明确分工,相互协作,共同达成本室各项任务,并仔细做好统计工作。
物件发放、领取、使用等应有严格的手续,供给室有一致帐目,各科室有分户帐,每周盘点一次,每个月总记一次。
严格履行器材物件损坏报销工作制度。
仔细做好洁净卫生工作,每天二小扫,每周一大扫,以保持室内洁净、齐整、干燥、无尘。
消毒供给中心的质量监测制度专人负责,按期、准时监测消毒质量,并随时进行抽查。
2.每季用指示剂监测高压锅的灭菌性能,每锅有大于5个点的化学监测指标,并有操作记录,每个月对治疗包及注射器进行细菌培育、热原试验及氯化物测定各一次。
每周二次抽检注射器的清洗质量,包含澄明度测定、酸碱度测定,均需阴性,并记录,每个月对治疗包及注射器进行细菌培育、热原试验及氯化物测定各一次。
购进一次性使用的无菌物件,每批抽样监测热原试验及细菌培育,阴性后方可发放。
5.每天对冲洗室、包装室、手套间、无菌室用紫外线灯照耀60分钟,并做好记录,每月对无菌室进行一次空气培育。
一、包装制度物件应分类包装,同一品种或类其余物件应按次序摆放齐整,以便于使用。
空针筒装置时,一定严格检查能否配套、洁净、有无裂痕、漏气管,并按需要放上针头,贮盛于带有通气孔、筛孔的方盘中,在物件放入后应将筛孔密闭(到灭菌时再翻开),写上有效期,署名。
对要保存的金属器材上油,特别是器材的关节处,以防生锈,检查刀、剪能否锋利,其余器材功能能否优秀,按各包装所需配齐器材,经第二人核对后进行包装,挂上小牌,注上名称、有效期,并署名。
器材包装重量不超出7Kg,纤维类织物应按使用的次序折叠排放,其外形尺寸不大于30×30×25cm,重量不超出5Kg。
消毒供应室查对制度

消毒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时:查物品的品名、数量、有无损坏及清洁情况。
2、清洗前:对回收物品再次清点,根据物品的污染程度、污物种类、物品的材质选择洗涤方法及洗涤程序。
3、清洗时:观察各种清洗设备、制水机运行情况。
4、清洗后:查清洗质量、清洗消毒器打印记录。
5、包装时:四查四对:一查物品清洗质量,二查物品的功能,三查物品配套,四查物品包装材料质量;一对物品的名称,二对物品的规格,三对物品数量,四对包外标识六项信息是否齐全。
6、灭菌前:六查:一查包装材料,二查包的体积和重量,三查包装松紧度和完整性,四查包外标识六项信息是否齐全,五查灭菌器的性能是否完好及BD试验是否正常,六查物品装载。
7、灭菌时:查灭菌器、蒸汽发生器运行情况。
8、灭菌后:三查:一查监测包是否合格(内外化学指示物、干燥质量),二查每个包的包外指示胶带变色情况,三查有无湿包。
9、无菌物品存放区:三查五对:放时查、存时查、发放查。
一对科室,二对物品的品名,三对数量,四对包装完整性,五对包外标识(六项信息:物品名称、包装者、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失效日期)。
10、发放:二查五对:领取无菌物品时查,在使用科室发放时再次查。
四对:一对科室,二对物品的品名,三对数量,四对包装完整性,五对包外标识(六项信息:物品名称、包装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失效日期)。
11、双人查对:回收时、清洗前、包装时、灭菌后、发放时双人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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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供应中心监测制度
一、压力锅蒸汽灭菌监测:
1、工艺监测:
每锅监测,并详细记录锅号、压力、温度、时间、灭菌物品,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灭菌操作者签名事项。
2、化学监测:
灭菌包外均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物品包内应放测量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的,化学指示卡只放包内即可。
3、生物监测:
应每周监测一次;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必须进行物品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物品监测和化学监测通过后,生物监测空载连续监测3次合格后才能使用;脉动真空压力锅应进行BD测试并重复
3次,连续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投入使用后,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进行BD试验,合格后,灭菌可使用。
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及方法进行灭菌时,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4、每年对压力和安全阀进行监测效验。
二、对器械、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
1、日常监测:
每日采用目测或常用带光源放大镜对清洁后的器械、物品进行监测,坐到清洁后的器械物体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光洁、无血渍、污渍、水
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2、定期抽查:
每月至少随机抽查3-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洁质量、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对消毒质量的监测:
1、湿热消毒检测:
记录每次消毒的时间与温度。
2、化学消毒监测:
根据物品性能定期监测消毒剂的浓度、消毒时间和消毒时的温度,并记录。
3、消毒效果监测:
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3-5件有代表性的物品。
四、对灭菌质量的监测
1、物理温度和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并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合格。
2、生物监测不合格时,通知相关科室停止使用,并尽快召回上次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并分析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3次合格后使用。
3、灭菌植入性器材,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4、灭菌物品每月进行卫生学监测一次。
五、环境微生物监测:
1、每月对无菌物品的存放间进行安全监测一次。
2、每月对消毒供应中心物表进行监测一次。
3、每月对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手进行监测一次。
4、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
六、对紫外线灯每半年进行一次照射强度监测,不得:
1、爱岗敬业,坚守岗位,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2、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3、严格执行设备运行操作规程,严禁违反常规操作。
4、熟练各种设备性能、操作规程、维修保养步骤。
5、做好工作时间定时巡查,填好巡查记录。
6、对管辖区内设备实行定时保养、维修,做好记录。
7、设备出现故障,需维修保养,必须及时告诉有关科室。
8、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