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供应商管理办法 V1.0
IT供应商准入与评估管理办法

城建租赁有限公司IT供应商准入与评估管理办法修订记录1.0目的为提高IT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管理规范性,明确供应商的准入标准、评估要素、评审流程及操作规范,特制订本办法。
2.0范围适用于城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在进行IT软硬件采购、系统建设、系统维护等活动所采用的外部中介机构,其他公司可以参考执行。
3.0职责3.1信息技术部信息技术部负责储备和管理与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匹配的IT供应商库;负责IT供应商的征集和准入评审;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持续评估;3.2稽核部负责监督供应商征集、准入、操作流程的合规性;负责对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过程的合规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
3.3供应商管理员供应商管理员由信息技术部指定专人担任;负责召集评审小组,组织评审和讨论;负责录入、修改、管理供应商数据库;4.0供应商基本要求1)供应商按类别分为项目类供应商、服务类、设备类供应商三大类;2)项目类供应商,指承接特定软件开发或系统建设项目的供应商;服务类供应商,指长期提供系统维护、日常需求开发的供应商;设备类指网络、服务器、电脑等硬件设备供应商。
3)供应商是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状况)的企事业单位;4)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要求;5)愿意且有能力为开发银行提供产品或服务,并接受开发银行的监督管理;6)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5.0供应商征集5.1征集渠道供应商选择可采取公开征集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供应商征集。
5.2供应商推荐推荐人可以针对项目进行推荐,也可以针对供应商的类别进行推荐。
需求部门或特定项目组根据项目需要,可推荐新的供应商,推荐人应填写《IT供应商推荐审核表》中的基本信息、推荐理由、部门意见,并提供其基本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资料。
5.3供应商信息库信息技术部负责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并对其进行管理。
集团公司IT供应商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IT 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对IT 供应商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信息部、供应部及相关部门办理IT 供应商管理相关事宜。
本办法所称的IT 供应商是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公司的采购行为(以合同方式有偿获得物资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委托、外包和租赁等)为公司提供物资或服务(以下统称为“产品”)等资源的企业或机构。
合作开发类、代收费类的合作企业或机构,不属于本办法所指的IT 供应商范围。
三、引用文件《####集团供应商管理制度》四、职责1、信息部、供应部共同负责本办法的总体制定和修订工作。
2、各部、分公司负责按本办法规定实施。
第二章管理规定一、IT 供应商分类管理从IT 供应商为公司提供服务的类型和内容等方面考虑,可以将IT 供应商分为以下3 类:1、IT 维保服务IT 供应商:指与公司签订IT 维保服务合同,为公司提供IT 软硬件设备维修保障服务的IT 供应商。
2、IT 设备IT 供应商:指与公司签订IT 软硬件设备采购合同,为公司提供IT 软硬件设备的IT 供应商。
3、IT 系统IT 供应商:指与公司签订IT 系统建设合同,为公司建设IT 系统的IT 供应商。
二、IT 供应商人员管理对于IT 维保服务IT 供应商和IT 系统IT 供应商,系统维护主管和项目经理应要求IT 供应商按照服务合同约定或者项目需求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团队中的人员配备(数量、技术能力、资质)要满足IT 维保服务和系统建设的要求,团队要有清晰的组织架构并要求分工明确,团队的人力资源以及技术能力的配备应根据系统维护工作和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具备动态的优化调整机制。
对于IT 设备IT 供应商,在设备到货阶段,设备接货和验收人员应按严格按照《计算机数据机3房管理制度》做好登记,尤其是设备开箱验货阶段,要明确并登记好设备原厂、代理商、货运商三方人员身份信息。
对于任何因工作需要出入机房的IT 供应商,机房管理员应严格按照《计算机数据机房管理制度》的相关安全规定,要求IT 供应商在机房的任何操作需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在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发生此类安全事故,由IT 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信息化供应商管理办法

信息化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息化供应商管理,确保信息化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信息化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信息化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信息化项目的供应商管理。
第三条信息化供应商管理的目标是建立稳定、可靠的供应商合作关系,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信息化建设的效率和效果。
第二章供应商的选择第四条供应商选择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供应商的资质、技术实力、服务水平、价格等因素。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对潜在供应商进行登记和管理。
供应商信息库应包括供应商的基本信息、资质证书、产品和服务介绍、客户评价等内容。
第六条对于重大信息化项目,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
招标过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招标管理规定进行。
第七条对于一般信息化项目,可以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在选择供应商时,应至少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与,并对其报价和方案进行比较和评估。
第三章供应商的合同管理第八条公司应与信息化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包括项目的范围、进度、质量要求、价格、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条款。
第九条合同签订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公司的利益和要求。
第十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供应商的评价与考核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供应商评价与考核机制,定期对供应商的表现进行评价和考核。
第十二条供应商评价与考核的内容包括产品和服务质量、交货期、价格、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
评价与考核结果应作为供应商选择和合同续签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对于表现优秀的供应商,公司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如优先选择合作、延长合同期限等。
对于表现不佳的供应商,公司应要求其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应终止合作关系。
第五章供应商的风险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供应商风险管理机制,识别和评估供应商可能面临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IT供应商关系管理制度

IT供应商关系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与IT供应商的合作关系,提高IT供应链管理效率,并确保IT系统、设备和服务的稳定性和质量,以支持企业业务的顺利进行。
2. 管理标准2.1 供应商筛选与评估在选择供应商时,应依据以下标准进行筛选和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和声誉;—供应商的资质和经验;—供应商的财务情形;—供应商的技术本领和创新本领;—供应商的服务本领和响应本领;—供应商的合规性和质量管理体系。
2.2 合同管理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合理,并包含以下要素:—合同的有效期和停止条款;—价格和支出方式;—服务水平协议(SLA);—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保护;—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2.3 监督和协调企业应指定特地的IT供应商关系负责人,负责监督和协调供应商的工作,并与供应商保持紧密沟通,包含:—确保供应商依照合同商定履行义务;—定期评估供应商的绩效;—及时处理与供应商之间的问题和纠纷;—与供应商共同订立改进计划。
2.4 更改管理调整IT供应商关系时,应执行以下更改管理程序:—提出更改恳求,并说明更改的原因和影响;—依据更改恳求进行评估和批准;—与供应商协商并签订更改协议;—进行更改实施和验证;—更新相关文档和记录。
2.5 风险管理为了降低与IT供应商合作的风险,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定期进行供应商风险评估,包含供应商的财务情形、供应本领和合规性等;—建立备选供应商名单,以减轻倚靠单一供应商带来的风险;—建立应急预案,以应对供应商突发情形,如供应商倒闭或停产等。
3. 考核标准3.1 合作绩效考核评估供应商的合作绩效时,应考虑以下方面:—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交付按时率;—供应商的响应时间和问题解决本领;—供应商的合规性和信息安全保护;—供应商是否与企业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供应商是否乐观参加技术创新和业务改进。
3.2 合同履行考核评估供应商是否按合同履行义务时,应考虑以下因素:—供应商是否定时交付产品和服务;—供应商是否符合合同商定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是否供应准确和完整的报告和文档;—供应商是否乐观参加合同更改和问题解决。
(itil体系管理)流程角色定义v1.0

1.当单项采购对应预算超出20万,采购小组会议讨论采购方案,达成共识后方可提请采购。
1.根据采购申请订单与相关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
1.确保变更管理流程的设计、实施及执行能够取得管理层的参与和支持; 2.整体上对变更管理流程负责,建立流程实施、评估和持续优化机制; 3.监督检查流程的执行,定期评估流程,制定流程改进计划; 4.负责组织变更审计; 5.组织对提交的变更申请进行评估,对变更进行影响度评估和风险评估; 6.根据不同变更指定IT管理小组成员并主持召开会议,汇总成员评估意见; 7.负责变更的执行规划及时间安排。
评估变更的影响和风险,实施计划的可行性等。对是否批准重大变更进行表决。
1.审批分配到的变更; 2.对变更进行回顾并在需要时启动关联变更。 1.负责制定、修改变更实施计划; 2.检查协助变更的实施。 1.负责实施变更; 2.记录变更过程和结果。 1.跟进变更的进度 2.对每个变更进行检查,并关闭成功的变更 ; 3.每周出具变更报告,对其负责的变更实施情况进行统计。 1.确保流程的设计、实施及执行能够取得管理层的参与和支持; 2.整体上对该流程负责,建立流程实施、评估和持续优化机制; 3.设计和改进流程,监督检查流程的执行,定期评估流程,制定流程改进计划; 4.负责召开新系统发布前的准备会,并整理汇总会议中形成的新系统发布的风险、可行性的评 估,发布标准等; 5.参与发布实施计划的制定; 6.遵循发布流程进行构建和实施,做好记录; 7.组织完成发布实施,整理由发布生成的变更请求并提交至变更管理流程审批和实施; 1.负责升级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与其它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参与发布实施方案的制定; 3.遵循发布流程进行构建和实施,做好记录; 4.组织完成发布实施,整理由发布生成的变更请求并提交至变更管理流程审批和实施; 5.协助发布流程执行负责人对发布的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 1.提交发布申请,参加新系统的发布准备会; 2.编写发布实施方案; 3.测试发布后是否达到目标; 4.参与发布全程的工作。 1.根据要求,完成发布前的各项准备; 2.在切换前接收运维权限和应用程序发布版本; 3.配合项目组制定发布实施方案,并按方案执行; 4.发布不成功时,协助项目组检查问题,进行调整或执行回退方案; 5.发布成功后,承担日常维护,检查运行环境是否趋于稳定; 6.协助项目组完成灾备部署和发布方案和恢复计划,完成灾备环境部署和发布。 1.参加新系统发布前的准备会,对新系统发布进行评估; 2.制定发布实施方案的标准; 3.对各项准备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讨论确认,并在《新系统发布确认表》上签署意见。
it供应商管理制度

it供应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IT供应商管理行为,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和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的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IT供应商管理活动。
三、供应商甄选1. 供应商甄选应按照公司的采购程序进行,由公司采购部门统一组织甄选。
2. 甄选标准包括供应商资质、技术能力、服务水平、合规合法、信誉情况等。
3. 采购部门应当建立供应商库,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录入管理,以备后续的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合同管理1. 供应商应当与公司签订合同,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级别、合作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2. 采购部门应当对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
3. 一旦合同确定,应当及时进行归档管理,并建立合同履行的监督和考核制度。
五、供应商服务质量管理1. 采购部门应当建立供应商绩效考核体系,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响应速度、问题解决能力等进行定期评估。
2. 采购部门应当定期召开供应商服务质量评估会议,与供应商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改进意见。
3. 对于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供应商,采购部门应当实施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暂停合作、降低订单量、终止合同等。
六、供应商安全管理1. 采购部门应当对供应商的信息安全控制措施进行审查,确保供应商采取了必要的信息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公司的信息资产安全。
2. 采购部门应当就供应商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定期进行跟踪和监督。
3. 供应商应当配合公司进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信息安全审计。
七、供应商责任与义务1. 供应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履行合同,为公司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
2. 供应商应当对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负责,及时协助公司解决问题。
3. 供应商应当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需求变化,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八、违约与处罚1. 对于严重违约的供应商,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合作关系,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完整word版)IT供应商管理办法V1.0

IT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对供应商的有效管理,保障采购战略目标的实现,提升企业对外部资源的获取和整合能力,提高供应链运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持续降低采购总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供应商是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新疆公司的采购行为(以合同方式有偿获得物资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委托、外包和租赁等)为新疆公司提供物资或服务(以下统称为“产品”)等资源的企业或机构。
合作开发类、代收费类的合作企业或机构,不属于本办法所指的供应商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IT供应商(以下统称为“供应商”)管理是指对与新疆公司企业信息化部发生合作的各类供应商实施的综合性管理,具体包括供应商分类管理、目录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管理、服务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绩效管理和基础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疆公司企业信息化部。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三)保障供应的安全、及时和可持续性,提高运作效率,降低运作成本。
(四)贯彻双方合作共赢,促进供应链持续发展。
(五)遵守廉洁从业规定,防范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供应商分类管理第六条从供应商为企业信息化部提供服务的类型和内容等方面考虑,可以将供应商分为IT 维保服务供应商、IT设备供应商、IT系统供应商三类:(一)IT维保服务供应商维保服务供应商是指与新疆公司签订IT维保服务合同,为新疆公司提供IT软硬件设备维修保障服务的供应商。
(二)IT设备供应商设备供应商是指与新疆公司签订IT软硬件设备采购合同,为新疆公司提供IT软硬件设备的供应商。
(三)IT系统供应商系统供应商是指与新疆公司签订IT系统建设合同,为新疆公司建设IT系统的供应商。
第三章供应商目录管理第七条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目录是供应商管理的重要环节。
IT供应商管理制度

IT供应商管理制度1. 前言为确保公司的信息技术(IT)系统能够正常运行,高效地支撑业务发展,提高IT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公司特订立本IT供应商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IT 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及日常管理的规范,使公司能够与IT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2. 选择和考核标准2.1 供应商选择在选择IT供应商时,公司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实力和资质:供应商的规模、实力和专业技术;•经验和口碑:供应商的行业经验和口碑;•服务本领:供应商的服务本领和解决问题的本领;•价格和合同条件:供应商的价格水平和合同条件是否合理;•安全性:供应商对信息安全的保障措施。
2.2 供应商评估为了确保公司选择的供应商能够连续满足公司的需求,公司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服务质量:供应商供应的服务质量是否符合合同商定的要求;•问题解决本领:供应商对于IT系统问题能够快速响应并解决的本领;•信息安全:供应商对公司信息的保护和安全措施是否有效;•合作态度:供应商的合作态度和响应速度;•技术创新:供应商是否具备连续的技术创新本领。
2.3 考核标准公司将依据供应商评估的结果,订立相应的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服务质量:供应商供应的服务质量实现或超出合同商定的要求,包含响应时间、问题解决率等指标;•合作态度:供应商乐观自动地与公司合作,响应速度快,能够及时解决问题;•信息安全:供应商有有效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能够有效保护公司的数据安全;•技术创新:供应商具备技术创新本领,能够不绝供应新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3. 供应商管理流程3.1 供应商申请公司有新的需求或需更换供应商时,相关部门需向职能部门提出供应商申请。
供应商申请需包含以下内容:•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供应商业务范围:供应商供应的服务或产品范围;•供应商背景调查报告:对供应商的背景进行调查,包含实力和资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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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供应商管理办法 V1.0it供应商管理办法v1.0It供应商管理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供应商的有效管理,确保采购战略目标的实现,提高企业获取和整合外部资源的能力,提高供应链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降低采购总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供应商是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新疆公司的采购行为(以合同方式有偿获得物资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委托、外包和租赁等)为新疆公司提供物资或服务(以下统称为“产品”)等资源的企业或机构。
合作开发类、代收费类的合作企业或机构,不属于本办法所指的供应商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IT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管理,是指与新疆公司企业信息部合作,对各类供应商进行的综合管理,包括供应商分类管理、目录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管理、服务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绩效管理和基础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疆公司企业信息化部。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三)确保供应的安全性、及时性和可持续性,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4)实现合作共赢,促进供应链可持续发展。
(五)遵守廉洁从业规定,防范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供应商分类管理第六条从供应商为企业信息化部提供服务的类型和内容等方面考虑,可以将供应商分为it维保服务供应商、it设备供应商、it系统供应商三类:(一)it维保服务供应商维护服务供应商是指与新疆公司签订it维护服务合同,为新疆公司提供it软硬件设备维护支持服务的供应商。
(二)it设备供应商设备供应商是指与新疆公司签订it软硬件设备采购合同,为新疆公司提供it软硬件设备的供应商。
(3) It系统供应商系统供应商是指与新疆公司签订it系统建设合同,为新疆公司建设it系统的供应商。
第三章供应商名录管理第七条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目录是供应商管理的重要环节。
新疆公司企业信息化部应该根据所采购的商品和业务的特点、重要性等制定相应的鉴定内容和评价标准,以此标准来衡量供应商,建立供应商目录。
第八条供应商主管负责根据采购服务或设备的特点和重要性建立供应商名录。
供应商主管负责建立现有供应商名录,并进行初步统计分类。
第九条根据每年的绩效考核结果,供应商主管负责向采购部提出建议,对供应商目录进行必要的修正。
第四章供应商合同管理第十条供应商合同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合同监理人应严格遵守新疆公司标准合同模板和合同审批流程及供货要求商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合同主管负责收集合同的印刷版并提交给综合管理部理办公室档案资料管理员处按分类存档并做好移交登记,合同主管可保留合同复印件作为日后项目验收或者阶段性财务付款的依据。
(三)如果需要原始合同,合同主管负责向综合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并获取文件案资料管理员允许后方可取得合同原件,待使用完成后将原件及时归还综合管理办公室重新归档。
第五章供应商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对于it维保服务供应商和it系统供应商,系统维护主管和项目经理应要求供应商按照服务合同约定或者项目需求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团队中的人员配备(数量、技术能力、资质)要满足it维保服务和系统建设的要求,团队应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和分工。
团队的人力资源和技术能力配置应根据系统维护和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建立动态优化调整机制。
第十二条对于it维保服务供应商和it系统供应商,系统维护主管和项目经理应根据合同约定,对于参与维保服务的供应商,从技术能力、资格认证、沟通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职业能力测试,只有通过测试的供应商才能参与it维保服务和it项目的建设。
对于提供专人驻场服务的供应商,要杜绝发生驻场人员兼职情况,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it设备供应商在设备到货阶段,设备接收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新疆电信企业信息部机房管理制度》附件一的规定进行登记,特别是在设备开箱检验阶段,应登记原设备制造商的身份信息,代理和货运代理应予以澄清和登记。
第十四条对于任何因工作需要出入机房的供应商,机房管理员应严格按照附件一《新疆电信企业信息化部机房管理制度》的相关安全规定,要求供应商在机房的任何操作需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在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发生此类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所有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附件二《新疆电信企业信息部供应商日常管理制度》;所有在新疆电信提供现场服务和项目建设的供应商,还应遵守附件三《新疆电信企业信息部供应商考勤制度》。
第六章供应商服务管理第十六条对于it维护服务商,系统维护人员应根据合同条款要求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明确服务内容,制定完整的工作计划(包括服务流程和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提交系统维护人员和中央领导审核,然后严格按照计划实施维护服务。
第十七条对于it维保服务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建立设备本地备件库,对于影响系统整机性能的关键设备,备件库需设在电信二枢纽16楼库房。
备品、备件要保证原厂正品,系统维护人员要按季度进行备件库的检查并作出详细汇总记录,作为供应商考核评价的依据。
第十八条对于it维护服务商,系统维护人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为系统软硬件的改造、升级、切换等操作提供技术支持,为保证业务连续性和系统安全提供维护支持,并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系统安全提供维护支持上线等特殊时期,要求提供不间断的服务保障。
第十九条提供长期现场服务的it维护服务商,应当在全面了解维护内容和目标的基础上,融入系统维护体系,能够运用it监控手段,改进系统的日常检查工作,熟练处理IT网管系统的报警工单,系统维护人员应对报警工单的处理及时性和结果进行审核。
第二十条对于提供长期驻场服务的it维保服务供应商,要求具备跨平台,多设备,多专业的综合服务能力,系统维护人员可以建立供应商人员信息和技术能力分布表,促进供应商服务能力培养。
第二1条对于it维保服务供应商,供应商对系统维护人员在服务实应回答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或询问,并有义务在服务过程中为系统维护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能力培训。
第二十二条对于it维保服务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系统软硬件损坏,由供应商负责修复解决并给出问题处理报告。
第二十三条系统维护人员应当指导IT维护服务商对IT内控检查方法和内控文件编制规范有一定的了解,并要求IT维护服务商进行系统检查、故障处理、,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系统变更等文件应严格按照it内控规范编制,并实时提交系统维护人员审核存档,系统维护人员应每季度进行汇总整理,作为供应商评估和评价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对于it系统供应商,要求参与项目建设的供应商组织架构和人员职责分工要已书面的形式明确提交给项目经理,由于人员配置和管理的原因导致项目建设出现问题,项目经理可以按供应商绩效考核办法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于it系统供应商,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和建设进度,要求供应商在项目计划、测试管理、软件版本管理、系统切换方案、应用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测试等各个环节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应用软件功能发布、应用软件配置、漏洞修复及时性、数据移植、应用软件符合项目规范等。
第二十六条对于it维保服务供应商和it系统供应商。
系统维护人员和项目经理需建立知识库制度,实时收集自身和供应商维护案例,积累双方的维护经验,及时归纳到维护知识库,使服务质量转化成维护能力上的提升。
第二7条对it设备供应商、项目经理和设备接收验收人员的要求供应商提供详细的设备到货清单,在设备原厂商、设备供货方、设备运输方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验货,签署四方确认的设备到货验收报告。
第二十八条对于it设备供应商,项目经理应明确其设备的安装服务和安装计划。
如果购买安装服务,供应商应根据服务内容和项目经理的需要提供设备安装服务,并对安装过程中的任何设备故障负责。
安装完成后,项目经理应向项目经理提交详细的设备安装记录,注意机房现场的人身安全和环境清洁。
第二十九条对于it设备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设备投入使用后一周内开具该设备的全额发票给项目经理,作为财务挂账流程的依据。
第三十条it维护服务提供者和it系统提供者应当提高服务意识,增强主观能动性,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完成it维护和项目建设。
系统维护人员和项目经理可根据供应商绩效评估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
第三十一条对于it维保服务供应商和it系统供应商,系统维护人员和项目经理要建立例会制度,例会中可以总结前阶段工作情况,制定下阶段工作计划,探讨it维护技术、共享it维护经验、梳理项目建设进度和计划以及项目建设遇到的问题等,系统维护人员和项目经理定期形成完整详细、有参考价值的会议纪要或者项目工作通报。
第七章供应商安全管理第三十二条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供应商在合作的前、中、后,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
第三十三条合作前,供应商应严格保守新疆公司企业信息部提供的任何与行业秘密和企业秘密有关的信息,未经新疆公司企业信息部确认,不得将新疆公司的数据用于其他目的。
第三十四条确定合作后,供应商应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严格按照保密协议的要求开展工作。
具体保密协议内容参见附件四《新疆电信企业信息化部供应商安全保密协议》。
第三十五条在合作过程中,供应商与新疆公司之间的所有成果资料和合作过程也必须严格保密。
(一)成果资料包括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的纸介质、磁性介质、光盘和其他物品。
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U盘和录音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