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欧洲一体化的特点
欧洲一体化的特点和性质

欧洲一体化的特点战后发端的欧洲一体化进程具有其自身的发展特点和规律性:经济一体化的先导作用,一体化政策的弹性适用, 政府间主义与超国家主义的动态平衡, 一体化利益均摊原则, 精英驱动的一体化进程, 主权的集合与共享。
这些特点和性质实际上表明了战后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走出高度发达和疆域相对狭小的困境以及抗衡外部政治经济竞争压力而寻求区域一体化的创新。
可以预见, 欧洲一体化的这种特点和性质仍会体现在未来的一体化进程中, 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战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联盟发展的新特点。
一、任济一体化的先导作用回顾欧洲一体化半个世纪的发展进程, 一个最为明显的特征就是经济一体化主导了整个一体化的发展脉络。
尽管战后欧洲一体化的动因有多种, 即政治的、经济的、历史的、文化的等等, 但最能将西欧国家或者说欧洲国家整合起来的是经济领域的一体化。
当经济一体化发展至一定程度需要政治引导或政治调控时,某种程度的政治合作乃至一定程度的政治一体化才会发生。
有关政治合作或政治一体化的决策及其实践活动是经济一体化发展及需求外溢的结果。
经济一体化先行,在经济一体化达到相当的程度后将政治合作甚或一体化作为补充或保障手段提上日程是欧洲一体化的一个既有规律, 它体现了欧盟国家主权让渡先经济后政治的显著特征, 这种特征明确显示了主权国家对政治主权让渡较之对经济主权让渡更为敏感的心态, 也说明了特定经济领域的一体化能为成员国带来最为明显的收益。
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等重要条约的批准情况来看, 欧洲民众最为关心的也是其切实的经济利益。
那些与其目前的实际利益相距甚远、甚至可能具有某种潜在负面影响的宏伟蓝图和冠冕堂皇之词, 难以引起他们的共鸣。
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 政治一体化并非有悖成员国及欧洲民众的普遍利益, 只是现存民族国家的藩篱对其有更为苛刻的要求, 政治一体化的发生需要更丰富的土壤, 会产生更强烈的现实与长远影响。
二、一体化政策的弹性适用欧盟成员国不同的国家利益通常会导致对一体化政策发展的不同需求, 强求一致则有导致政策发展停滞之虞。
欧洲一体化的特点和性子

回顾欧洲一体化半个世纪的发展进程, 一个最为明显的特征就是经济一体化主导了整 个一体化的发展脉络。尽管战后欧洲一体化的动因有多种, 即政治的、经济的、历史的、 文化的等等, 但最能将西欧国家或者说欧洲国家整合起来的是经济领域的一体化。当经济 一体化发展至一定程度需要政治引导或政治调控时,某种程度的政治合作乃至一定程度的政 治一体化才会发生。有关政治合作或政治一体化的决策及其实践活动是经济一体化发展及 需求外溢的结果。经济一体化先行,在经济一体化达到相当的程度后将政治合作甚或一体化 作为补充或保障手段提上日程是欧洲一体化的一个既有规律, 它体现了欧盟国家主权让渡 先经济后政治的显著特征, 这种特征明确显示了主权国家对政治主权让渡较之对经济主权 让渡更为敏感的心态, 也说明了特定经济领域的一体化能为成员国带来最为明显的收益。 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等重要条约的批准情况来看, 欧洲民众最为关心的也是其切实的经济 利益。那些与其目前的实际利益相距甚远、甚至可能具有某种潜在负面影响的宏伟蓝图和 冠冕堂皇之词, 难以引起他们的共鸣。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 政治一体化并非有悖成员国 及欧洲民众的普遍利益, 只是现存民族国家的藩篱对其有更为苛刻的要求, 政治一体化的 发生需要更丰富的土壤, 会产生更强烈的现实与长远影响。
自从20世纪70年代末创建了欧洲货币体系中的汇率机制以来, 欧洲一体化进程就包括 了某些灵活性要素, 即不是所有成员国都必须加入一体化进程的所有方面。80年代中期确 立的申根体系明确认可不介入这些机制的成员国。20世纪90年代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阿 姆斯特丹条约继续依循并极大地扩展了这种弹性原则。如马约将两个新的政策范畴—共同 外交与安全政策和司法与内政领域的合作游离于欧共体的政策制定机制之外, 而由各国政 府商定。这是由于一些成员国认为这两个支柱涉及敏感的国家主权, 在现阶段难以适用超 国家的决策机制。这种特殊政策特殊处理的方式既照顾了成员国对其主权利益的考虑, 又 保证了一体化向外延扩展的方向发展, 进而为成员国实现其整体国家利益提供了现实基础。
欧洲一体化理论_研究问题_路径与特点

3朱立群,外交学院教授。
(北京100037)33本文是为即将出版的由安特耶・维纳和托马斯・迪兹主编的《欧洲一体化理论》一书中译本所撰写的译者前言,在此发表时有所删减。
本文的写作受益于博士生在我的“欧盟研究”课程上的讨论,在此向他们表示感谢。
作者也感谢秦亚青教授对本文初稿提出的宝贵意见。
欧洲一体化理论:研究问题、路径与特点朱立群内容提要 本文从国际关系、比较政治、规范性研究三个角度,对欧洲一体化理论和研究方法进行了系统梳理。
国际关系研究视角下的欧洲一体化理论,核心问题是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动力问题,不同理论流派或是把民族国家政府,或是将功能部门,抑或是超国家机构以及制度安排看成是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变量。
比较政治研究视角下的欧洲一体化理论,主要围绕欧盟的政治权力结构、运作程序及其效用而展开,试图回答作为一个政治体系的欧盟,其各司其职的机构设置、各机构运作的原则和规范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互动关系和产生的政治结果和治理水平究竟怎样。
而规范研究视角下的欧洲一体化理论,其核心问题是欧盟政治秩序,关心的是欧盟最终向何处去,要建立什么样的政体,其治理的规范原则以及合法性来源如何,以及通过何种路径建构欧洲政治秩序等。
欧洲一体化理论是国际关系和政治学主流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始终是在不断的争鸣与融合中向前发展。
关键词 欧洲一体化理论欧盟国际关系比较政治规范性研究欧盟是当今国际体系中几乎涉及所有领域的一个重要存在。
经济上,它是一个堪与美国匹敌的重要行为体;政治上,它代表着西方世界里与美国不同的声音,是多边主义和规则治理的倡导者。
追根溯源,欧盟的力量源泉来自于战后50多年的欧洲一体化建设。
为了理解、阐释和预测欧洲一体化的发展,50多年间出现了各种理论和研究方法,它们构成了欧洲一体化理论的“马赛克”。
①本文试图从核心问题和研究路径的角度,对各种欧洲一体化理论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并就欧洲一体化理论与国际关系一般理论的关系等方面,谈谈个人的看法。
论欧洲一体化的特点

论欧洲一体化的特点2012级历史学120301082 张兰兰回顾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二战后的欧洲整体地位下降,从昔日的霸主变成此时的美国后面的跟屁虫,欧洲整体难以接受这一事实,整体联合的意识慢慢萌芽,当然这并不是欧洲联合的全部原因,但却是导火索。
真正的欧洲联合是在1951年的《欧洲煤钢共同体》的签订到现在六十多年的时间,欧洲虽然没有达到欧洲联邦的目标,但是欧洲一体化还是取得巨大的进展,而面对这样一个高度的政府间的联合,他们在联合过程中具有怎样一些独到的特征呢?一、总结历史,超越民族间的矛盾由于历史的原因,欧洲大陆自中世纪到二战一直陷入混战当中,国家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而在混战中脱颖而出的几个大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几个大国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随着民族主义的兴起,各国的矛盾日益加重。
在19世纪到20世纪上半期发展到其极端,形成强烈的民族沙文主义和民族扩张主义,强调本民族国家利益至上,而不惜损害、侵略其他国家和其他民族,并以为天经地义。
欧洲国家之间由于民族主义的极端化而战争不断,或是为在欧洲争夺领土和生存空间,或是争夺海外殖民地和势力范围。
民族极端主义的表现无处不在,德国的“战争伤疤”变成新纳粹图腾;而法国:“去妖魔化”能走多远;英国更是以爱国的名义实施暴力;俄罗斯的光头党试图“有所作为”等等。
坚持文化多元和族群包容是欧洲二战后一直坚持的主流价值,也是欧洲一体化的基石之一,而极右翼思潮则是对此主流价值的极大挑战。
如今,挪威凶案用血淋淋的现实给欧洲国家以警示,如何在继续推动主流价值的同时遏制极右思潮的蔓延和升级,欧洲社会正面临考验。
纵观欧洲的历史,回顾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在“保卫祖国”的口号下弥漫于欧洲各国的民族主义狂热,回顾纳粹德国的极端民族主义和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行为,就足以说明民族主义极端化的危害。
第二次世界大战使欧洲的极端民族主义的观念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引起欧洲人民和社会精英的痛定思痛的反思。
一个进程、多种理论分析欧洲一体化

一个进程、多种理论分析欧洲一体化文章解析了欧盟的一体化,认为欧盟在共同的宗教信仰之下对经济的一种视角。
其使用一种共有的进程,然后在不同的发展模式下进行着一个全球极端发展的经济体系。
而在欧盟的发展中,其一体化发展所展现出来的优势,也是十分的明显的。
但是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因民族文化之间的摩擦问题所引发的体系冲突,也是其主要的几个问题之一。
欧洲一体化的成功,告诉我们在进行亚洲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也可以进行借鉴,从自我的经济发展中,促进文化的交流,从一套现有的制度以及规则中,可以更好的完成新的法律法规方面的建设。
标签:欧洲一体化;政治一体化;文化差异说起欧盟,我们都并不陌生,是凌驾于超国家的一个一体化机构,而体制中为了巩固发展,就需要针对国家的确立进行理念和经济发展上的统一,而在涉及到文化方面的问题,其一体化的推动,也就呈现出了一定的结构基础问题。
其在发展的过程中,因受到语言文化制约,在进行民族的发展中,也就出现了一定的价值取向上的分歧,例如比利时的两种文化背景对英国的自由主义文化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导致矛盾的计划,但是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也会引起在政治边界上的各种矛盾激化。
下面我们针对一体化进程进行分析。
一、民族文化在欧盟一体化的发展中,最为主要的冲突就是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文化歧视。
这在政治上,就会引起体系内部的行为以及相互作用的变化,在理论上我们可以理解为行为上的适应,在极大限度上也会影响新的生产问题出现。
大多数的学者在进行经济的研究中,也发现其政治角度上也并非没有弊端,但是其优势仍旧处于一个比较不错的阶段之中。
欧洲的文化差异,以及其中所体现出来的经济一体化差异,都是在进行欧洲一体化分析中的重要依据。
而欧洲的文化方面,有着十分鲜明的差异,可以对其中的不同年份进行划分,因欧洲文化并不是由单一的结构进行相应的分属,而在欧洲的民族主义比较突出的特点线,如何进行自主性的法规管理,也就更需要我们针对其中的互助理念进行理解。
欧洲一体化的特点和性质

欧洲一体化的特点和性质————————————————————————————————作者:————————————————————————————————日期:欧洲一体化的特点战后发端的欧洲一体化进程具有其自身的发展特点和规律性:经济一体化的先导作用,一体化政策的弹性适用, 政府间主义与超国家主义的动态平衡, 一体化利益均摊原则, 精英驱动的一体化进程, 主权的集合与共享。
这些特点和性质实际上表明了战后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走出高度发达和疆域相对狭小的困境以及抗衡外部政治经济竞争压力而寻求区域一体化的创新。
可以预见, 欧洲一体化的这种特点和性质仍会体现在未来的一体化进程中, 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战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联盟发展的新特点。
一、任济一体化的先导作用回顾欧洲一体化半个世纪的发展进程, 一个最为明显的特征就是经济一体化主导了整个一体化的发展脉络。
尽管战后欧洲一体化的动因有多种, 即政治的、经济的、历史的、文化的等等, 但最能将西欧国家或者说欧洲国家整合起来的是经济领域的一体化。
当经济一体化发展至一定程度需要政治引导或政治调控时,某种程度的政治合作乃至一定程度的政治一体化才会发生。
有关政治合作或政治一体化的决策及其实践活动是经济一体化发展及需求外溢的结果。
经济一体化先行,在经济一体化达到相当的程度后将政治合作甚或一体化作为补充或保障手段提上日程是欧洲一体化的一个既有规律, 它体现了欧盟国家主权让渡先经济后政治的显著特征, 这种特征明确显示了主权国家对政治主权让渡较之对经济主权让渡更为敏感的心态, 也说明了特定经济领域的一体化能为成员国带来最为明显的收益。
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等重要条约的批准情况来看, 欧洲民众最为关心的也是其切实的经济利益。
那些与其目前的实际利益相距甚远、甚至可能具有某种潜在负面影响的宏伟蓝图和冠冕堂皇之词, 难以引起他们的共鸣。
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 政治一体化并非有悖成员国及欧洲民众的普遍利益, 只是现存民族国家的藩篱对其有更为苛刻的要求, 政治一体化的发生需要更丰富的土壤, 会产生更强烈的现实与长远影响。
欧洲一体化的特点和性质

欧洲一体化的特点战后发端的欧洲一体化进程具有其自身的发展特点和规律性:经济一体化的先导作用,一体化政策的弹性适用, 政府间主义与超国家主义的动态平衡, 一体化利益均摊原则, 精英驱动的一体化进程, 主权的集合与共享。
这些特点和性质实际上表明了战后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走出高度发达和疆域相对狭小的困境以及抗衡外部政治经济竞争压力而寻求区域一体化的创新。
可以预见, 欧洲一体化的这种特点和性质仍会体现在未来的一体化进程中, 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战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联盟发展的新特点。
一、任济一体化的先导作用回顾欧洲一体化半个世纪的发展进程, 一个最为明显的特征就是经济一体化主导了整个一体化的发展脉络。
尽管战后欧洲一体化的动因有多种, 即政治的、经济的、历史的、文化的等等, 但最能将西欧国家或者说欧洲国家整合起来的是经济领域的一体化。
当经济一体化发展至一定程度需要政治引导或政治调控时,某种程度的政治合作乃至一定程度的政治一体化才会发生。
有关政治合作或政治一体化的决策及其实践活动是经济一体化发展及需求外溢的结果。
经济一体化先行,在经济一体化达到相当的程度后将政治合作甚或一体化作为补充或保障手段提上日程是欧洲一体化的一个既有规律, 它体现了欧盟国家主权让渡先经济后政治的显著特征, 这种特征明确显示了主权国家对政治主权让渡较之对经济主权让渡更为敏感的心态, 也说明了特定经济领域的一体化能为成员国带来最为明显的收益。
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等重要条约的批准情况来看, 欧洲民众最为关心的也是其切实的经济利益。
那些与其目前的实际利益相距甚远、甚至可能具有某种潜在负面影响的宏伟蓝图和冠冕堂皇之词, 难以引起他们的共鸣。
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 政治一体化并非有悖成员国及欧洲民众的普遍利益, 只是现存民族国家的藩篱对其有更为苛刻的要求, 政治一体化的发生需要更丰富的土壤, 会产生更强烈的现实与长远影响。
二、一体化政策的弹性适用欧盟成员国不同的国家利益通常会导致对一体化政策发展的不同需求, 强求一致则有导致政策发展停滞之虞。
欧洲一体化的特点和性质

欧洲一体化的特点和性质1.经济一体化:2.政治一体化:欧洲一体化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政治合作的加强。
通过建立欧洲联盟(EU)等机构和体系,欧洲国家在政治领域实现了一定的一体化。
欧盟成员国通过共同制定政策和决策,形成一种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的合作体制。
欧盟还设有共同的议会、委员会和法院等机构,以确保各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和决策的执行。
政治一体化的目标是通过共同制定和推动政策来解决共同问题,并增强欧洲在国际事务中的声音和影响力。
3.法律一体化:法律一体化是欧洲一体化的另一个重要特点。
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欧盟通过制定共同的法律和法规来规范成员国之间的行为和交往。
欧盟的法律体系逐渐形成了一个整体,并与成员国的法律体系相互关联。
欧洲联盟法具有优先效力原则,即欧盟法在欧盟成员国的国内法中具有优先适用的地位。
这为欧洲各国的法律体系提供了一定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增强了成员国在法律领域的共同性。
4.和平与稳定:欧洲一体化有助于维护欧洲国家之间的和平与稳定。
在二战后,欧洲国家意识到通过合作和联盟来避免再次爆发战争的重要性。
欧洲一体化可以减少国家之间的冲突和对抗,并为解决争端提供了平台和机制。
通过共同的政策、法律和合作项目,欧洲国家可以通过对话和协商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武力冲突。
这有助于建立一个相对稳定和和谐的欧洲地区。
5.多元文化认同:欧洲一体化也体现了多元文化认同和共存。
欧洲是一个多种族、多文化的地区,拥有众多不同背景和语言的国家。
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成员国需相互尊重和理解彼此的文化差异,并通过合作和交流来促进文化交流和多元文化的平衡发展。
欧洲联盟也鼓励跨国的文化项目和交流,以促进成员国之间的文化互动和共享。
总体而言,欧洲一体化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进程,涉及到许多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
它不仅是为了促进经济繁荣和国家发展,也为了维护和平、稳定以及文化的多元与共存。
但同时,欧洲一体化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例如成员国的利益分歧、民族主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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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欧洲一体化的特点与价值摘要:毫无疑问,欧盟作为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集团组织,其一体化进程具备一般区域集团组织的共性,而西欧世界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人文背景也造就了其发展进程独特性和规律性。
首先,成员国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第二,从经济一体化向政治经济一体化过渡,由单一经济领域向多个领域扩展;第三,欧洲一体化是从精英到大众的过程;第四,它具有极大的开放性,实行了灵活渐进的原则,排除强制性的一体化;第五,竭力寻求政府间主义与超国家主义的动态平衡。
关键词:欧盟是当今国际体系中几乎涉及所有领域的一个重要存在。
经济上,它是一个堪与美国匹敌的重要行为体;政治上,它代表着西方世界里与美国不同的声音,是多边主义和规则治理的倡导者。
追根溯源,欧盟的力量源泉来自于战后50多年的欧洲一体化建设。
现代意义上的欧洲一体化开始于二战以后。
当时的欧洲刚刚经过战火的洗礼,百废待兴,局面微妙。
一方面,欧洲的主要战胜国在胜利的喜悦尚未消退之际,就感受到了来自前苏联东欧集团的军事威胁。
另一方面,德国虽然投降,但仍然具备东山再起的实力。
战争虽然结束了,欧洲人却仍然没有安全感。
与此同时,美国和苏联已经逐渐开始在国际政治和经济舞台上争演主角。
欧洲人开始积极地推进欧洲一体化。
欧洲一体化是二战后世界上最为成功的区域集团化实践。
从1951年4月18日,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以及西德签署为期50年的《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条约》到1991年欧盟成立,欧洲完成了经济政治乃至多领域的一体化。
一任济一体化的先导作用纵观欧洲半个世纪的一体化过程,我们可以清楚的领略到欧洲一体化最先是经济的联合,首先通过在经济领域的整合,以减少各成员之间的冲突,实现政治,科学,文化,军事等等其他多个领域的联合。
当经济一体化发展至一定程度需要政治引导或政治调控时,某种程度的政治合作乃至一定程度的政治一体化才会发生。
有关政治一体化的决策及其实践活动是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及其需求外溢的结果。
经济一体化先行,在经济一体化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后将政治一体化作为补充或保障手段提上日程是欧洲一体化的一个既有规律, 它体现了西欧或者欧洲国家主权的让渡先经济后政治的显著特征, 这种特征明确表明了主权国家对政治主权的一体化较之对经济主权让渡更为谨慎敏感的心态, 同时也说明了某些经济领域的一体化能为成员国带来最为直接、明显的效益。
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等重要条约的批准情况来看, 西欧或欧洲民众最为关心的也是最为迫切和直接的经济利益。
那些与其目前的实际利益相差甚远、甚至可能具有某种潜在负面影响的宏伟蓝图和冠冕堂皇的理目标标, 难以引起他们的共鸣。
同时, 政治一体化并非违背欧共体乃至欧盟成员国及欧洲民众的普遍利益, 只是现存民族国家的民声对其有更为苛刻的要求, 政治一体化的发生需要更丰富的土壤, 才能产生更强烈的现实与长远影响。
而现代意义上的欧洲一体化开始于二战以后,当时的欧洲刚刚经过战火的洗礼,百废待兴,局面微妙。
一方面,欧洲的主要战胜国在胜利的喜悦尚未消退之际,就感受到了来自前苏联东欧集团的军事威胁。
另一方面,德国虽然投降,但仍然具备东山再起的实力。
战争虽然结束了,欧洲人却仍然没有安全感。
因而,现阶段他们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来给他们安全感。
因此以经济一体化为先导,可以让欧共体或者欧盟成员国以及各成员国的人们看到一体化所带来的益处,兴起对一体化的自信,同时可以不断吸引其他欧洲国家的加入。
使得欧洲一体化逐渐的朝着更加紧密的联合。
二竭力寻求政府间主义与超国家主义的动态平衡政府间主义和超国家主义是处理民族国家面临的共同问题或寻求和维护其共同利益的一种行为准则或行为方式。
其中政府间主义主张民族国家政府在政策与决策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以协商合作为主要特征, 国家具有日程设定和政策发展的完全控制权,超国家主义主张主权国家在特定合作问题上的主权意志应受到一定的制约, 国家政府在日程设定和政策发展方面的控制权应让位于某种超越国家权力之上的多数意志或机构。
在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中, 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成员国既要维护其主权权力, 又要寻求以合作乃至一体化的方式不断扩展其主权利益, 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政府间主义和超国家主义两种思维和行为模式的冲突与妥协。
因而, 欧洲一体化进程明显地表现为政府间主义与超国家主义的动态平衡过程。
20世纪60年代, 当时的6个创始成员国(法国、西德、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除法国以外都愿意认可并鼓励欧洲一体化某种超国家主义的发展, 但法国戴高乐总统在积极支持一体化进程的前提下, 更愿意保留“不可分割的民族国家主权”。
法国是西欧最大的农业国, 要求欧共体实行有利于补贴农产品出口的共同农业政策, 主张提高农业基金用于补贴出口和干预收购价格的比重, 提高成员国征收的农产品进口差价税上缴基金的比例, 但不同意共同体委员会通过掌握共同体的巨额预算拥有更大的超国家权力。
戴高乐坚决反对任何使共同体向超国家方向发展的意图。
法国同伙伴国围绕共同农业政策和共同体权力问题发生严重分歧, 致使有关谈判陷人危机。
双方的争执超出了共同农业政策的范围, 而涉及共同体发展方向这一根本问题, 反映了“多国家的欧洲”和“超国家的欧洲之争”。
联合自强毕竟是欧共体成员国的根本利益所在, 各成员国经过讨价还价, 于1966年1月达成了“卢森堡协议”, 即卢森堡妥协案。
“卢森堡协议”削弱了罗马条约中的超国家因素, 使共同体内部的权力重心进一步移向各国拥有否决权的部长理事会。
显然, 该协议较多地体现了法国的主张和要求。
然而, 上述政府间主义的压力和影响并不能、并且也从来未能完全阻止超国家主义的发展。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 随着成员国数目的增加、过于僵化的政府间主义对一体化的无为和阻滞作用日益明显并显现出明显的负面作用, 多数国家对一体化的超国家主义发展持更为积极的态度。
一体化的内在动力和外部环境需求导致日益具有超国家色彩的、对一体化具有重大影响和促进作用的一系列法律文件和条约相继出台。
1987年生效的单一欧洲法案,1993年生效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1999年生效的阿姆斯特丹条约极大地扩展了欧洲一体化的政策范畴, 进一步引人了超国家的决策机制, 强化了欧盟政策发展的法律基础, 成员国国家主权呈日益受到限定和削弱之势。
依据马约建立的欧洲联盟以欧共体事务、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和司法与内政领域的合作作为欧盟的三根支柱, 标志着欧洲一体化越出了经济领域开始向政治、社会和内政领域扩展。
1999年1月1日欧元问世,2002年1月1日欧元正式流通, 历经考验并成为举世公认的世界第二大货币, 与美元、日元一起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成员国的货币主权已完全转移至欧盟层次上。
超国家主义取得了重大成果。
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政府间主义和超国家主义特性不是孤立的平行进程, 而是相互排斥、互为补充的动态过程。
这一点由委员会在一体化进程中的影响最为明显地体现出来一方面, 委员会是欧洲一体化进程的一个重要发动机, 但另一方面, 委员会又不能超越成员国主权意志或政策偏好的制约。
此外, 欧盟三根支柱的设计亦反映了这种平衡与互动的性质。
第一根支柱欧共体事务主要为经济金融等政策领域, 主要适用超国家的决策机制。
第二和第三根支柱体现为政府间性质, 政策活动主要以协商与协调的方式进行。
这三根支柱下的政策领域虽然适用不同的决策程序, 但又共同存在于联盟的框架内, 互相联系和制约。
政府间政策趋同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他几种理论的不足,但是该理论过多的强调政府和国内政治在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
对欧盟这样一个一体化程度最高的超国家联合体本身来说,此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是束缚了一体化的深化。
由于各国国家利益不同,政策取向各异,政策趋同也仅仅是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的趋同,不可能达成完全一致,更重要的是在政策趋同的背后有更为根本的政治经济原因推动一体化的发展。
三正确反思历史,坚持克服民族极端主义现代民族主义形成于欧洲,在19世纪到20世纪上半期发展到极端,形成强烈的民族沙文主义和民族扩张主义,强调本民族国家利益至上,而不惜损害、侵略其他国家和其他民族,并以为天经地义。
欧洲国家之间由于民族主义的极端化而战争不断,或是为在欧洲争夺领土和生存空间,或是争夺海外殖民地和势力范围。
回顾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在保卫祖国的口号下弥漫于欧洲各国的民族主义狂热,回顾纳粹德国的极端民族主义和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行为,就足以说明民族主义极端化的危害。
第二次世界大战使欧洲的极端民族主义的观念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引起欧洲人民和社会精英的痛定思痛的反思。
于是,欧洲民族主义出现了一个转折或转型。
一批欧洲主义者,把民族极端主义和绝对的民族国家主权视为战争的根源。
认为对此如果不加以破除,则新的战争仍然不可避免。
他们主张欧洲不应在民族主义国家的基础上重建,而是应该实现欧洲一体化,直到建立一个欧洲合众国或欧洲联邦。
通过欧洲一体化来解决欧洲和平的关键问题德国问题,使德国纳入一体化的欧洲,从而成为欧洲的德国。
欧洲对民族极端主义危害性的反思,并决心不要重蹈覆辙,是欧洲一体化得以实现的最重要的思想基础。
而法德化干戈为玉帛,成为区域合作的积极推动者更是证明了西欧国家在竭力克服极端的民族主义。
鉴于二战的惨痛教训,战后欧洲各国都希望德国成为“欧洲的德国”,希望将德国的命运与整个欧洲维系在一起,而德国经过二战元气大伤深刻反省了战争的错误,也希望统一到欧洲中。
1950年5月9日,法国外长舒曼指出:“要使欧洲国家统一起来,必须结束长达百年之久的法德间的冲突。
”此后法德更是积极合作、相互借重,《法德合作条约》把法德联盟关系用条约形式固定下来,两国共同推动了欧洲一体化进程向前发展。
二战之后,欧洲为实现合作进行的主权让渡既有历史依据,又是在当时国际形势下的理性选择16世纪的法国政治家苏利主张按照古希腊的城邦国家模式建立一个安菲托里克联盟,将通过欧洲国家间的合作,实现欧洲的和平。
17世纪的圣彼埃尔声称,欧洲社会的自然状态,将使欧洲统治者最终认识到,联合而不是战争是保证它们利益的最佳选择。
18世纪的康德和卢梭则从社会契约论出发,主张如同国家起源于个人契约一样,欧洲各民族国家也可以通过订立一个社会契约,建立一个欧洲国家联邦体。
二战后,欧洲依靠美国的“马歇尔计划”复兴经济,但对美国产生了过渡的依赖性。
西德领导人阿登纳指出:“如果我们欧洲人不想在起了根本变化的世界里走下坡路的话……欧洲的联合是绝对迫切需要的。
没有政治上的一致,欧洲各国人民将会沦为超级大国的附庸。
”欧洲共同的民主政治制度为欧洲的联合提供了可能性。
二战后,为创建“欧洲人的欧洲”各国政治精英努力使欧洲各国让渡部分主权,实现了欧洲的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