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专业审批流程图其他职权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及申办材料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及申办材料发布人:成教股发布时间: 2022-09-16 10:51:201、凡申办面向社会招生的各级各类学校均需填写本表。
2、本表系存档材料,须用兰、黑钢笔正楷字体书写,字迹不清者,不予受理。
3、本表一式三份,正式批准后退还办学者一份。
一、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可以面向社会单独或者联合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二、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三、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彻底民事行为能力;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五、公办学校参预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
〈一〉申办报告,包括:举办者及资格证明文件、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建造面积、教学设施等) 、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根据宣城市教育局制定的民办学校章程范本来制定);〈四〉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其简历;〈五〉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的验资报告);〈六〉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提交第一条和第二条〈三〉〈四〉〈五〉〈六〉项材料。
〈一〉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允许的决定。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一〉申办报告和章程的审查;〈二〉申办人资格和办学能力的审查;〈三〉办学条件、经费来源及证明文件的审查;〈四〉办学中涉及的有关政策的审查。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学校级普通)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学校级普通用户二〇一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引言 (5)第1章编写目的 (5)第2章适用范围 (5)第3章参考资料 (5)第4章环境说明 (5)第二部分系统使用说明 (7)第5章系统总体说明 (7)5.1 系统总体功能 (7)5。
2 系统账户说明 (7)5.3 系统通用说明 (7)5。
4 审核状态说明 (8)第6章学校管理 (8)6.1 学校信息管理 (9)6。
1.1 维护学校基本信息 (9)6。
1。
2 维护学校挂牌信息 (10)6。
1.3 维护校区信息 (12)6.1。
4 维护校内机构信息 (14)6.1.5 维护教学点信息 (16)6。
2 开设专业管理 (18)6.3 学年学期管理 (21)6。
4 年级信息管理 (23)6。
5 班级信息管理 (25)6。
6 综合查询 (27)6.6。
1 学校开设专业综合查询 (27)第7章招生管理 (29)7.1 招生计划管理 (29)7。
2 统一招生学生信息管理 (32)7。
3 统招学生名单导入 (35)7.4 自主招生学生信息管理 (36)7.5 综合查询 (39)7.5。
1 招生学生信息查询 (39)第8章新生管理 (42)8.1 新生报到 (42)8.2 新生分班 (43)8.3 学籍管理 (46)第9章在校生管理 (54)9。
1 档案管理 (55)9。
1。
1 档案管理 (56)9。
1。
2 照片管理 (72)9。
1。
3 报到注册 (74)9.2 学籍异动信息管理 (76)9。
2。
1 调班申请 (77)9。
2.2 调专业申请 (80)9.2.3 信息变更申请 (83)9。
2.4 异动申请 (86)9.2.5 转出申请 (89)9。
2.6 转入审核 (92)9。
2.7 批量转出申请 (93)9.2。
8 批量转入审核 (97)9.3 数据补录 (98)9。
3。
1 数据补录 (98)9.3。
2 数据补录查询 (100)9.4 在校生情况 (100)9.4。
设立高等职业学校的审批流程及材料

设立高等职业学校的审批流程及材料一、设立依据1.《高等教育法》(1998年8月通过,2015年12月修正)第二十九条:“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审批设立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审批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委托由专家组成的评议机构评议。
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分立、合并、终止,变更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由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批审批;修改章程,应当根据管理权限,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2.《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1986年12月15日国发〔1986〕108号)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
”第十七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批程序,一般分为审批筹建和审批正式建校招生两个阶段。
完全具备建校招生条件的,也可以直接申请正式建校招生。
”3.《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第一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同时配备专职德育工作者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的系科、专业负责人。
第二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其人数应与专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
在建校初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一般不能少于70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应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至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
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专业审批流程图其他职权

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专业审批流程图(其余职权)学校调研论证学校申报资料:《学校新开设专业设置申请》、《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包括:人才需求调研报告,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推行性授课计划,专业设备及师资情况,专家论证及相关部门建议等;《各县(市)新开设专业设置请示》业务科室受理、审察报送专业资料业务科室依照审察相关资料,实地考察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对专业设置进行审批办学单位领取批复办理相关手续专业设置汇总上报上级部门备案推行依照:教育部宣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 年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0] )4 号)、《河南省中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推行方法(试行)的通知》(豫教职成[2011]64 号)和《安阳市教育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方案的通知》(安教职成〔 2012〕 167 号)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授课点的审察备案流程图(其余职权)申报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书面资料:申办校外学习点申请报告、可行性论证报告;高校与举办单位联合办学协议书、高校给教育行政部门的函业务科室受理、审察报送资料业务科室依照审察相关资料,实地考察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对拟设置校外教学点进行批复和备案办学单位或个人领取批复、办理相关手续。
上报省教育厅备案推行依照:教育部《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序次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 号)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 )暂行管理方法》(教高厅〔2003〕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睁开成人高等教育试议论估的通知(豫教高〔2015〕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授课点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
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初审流程与要点
01
初审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对申 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02
初审人员根据申请材料的内容,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申请事
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
初审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填写初审意见
03
表。
不予受理情形说明
•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
05
审批决定与公示
审批决定作出依据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03
国家和地方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 办法
公示程序及期限规定
公示程序
审批机关应当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过官方网站或指定媒 体向社会公示。
期限规定
公示期一般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审批机关提出。
03
受理与初审
受理条件及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 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变更、注销等事项说明
变更事项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如需变更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应向人社局 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批 准后办理变更手续。
注销事项
机构如因故停止办学或自愿注销,应向 人社局提出注销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审核批准后办理注销手续,交回《民 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审核流程图

不符合专业开办条件,不 予受理并告知理由,退回 申请材料
评议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根 据需要组织实地考查,论证,提出评议考察意见。
决定 根据专家委员评议意见决定是否允许申请学校开设专业
同意审批的下达批文。
对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承办机构:XXX 服务电话:XXX 监督电话:XXX
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审核
申请 中等职业学校向设所在行政辖区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专业开设申请,县市区 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后提交申请报告。申请学校需根据审批事项的要求提交材料(详 见需提交材料说明)。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 要求的退回申请人补 正。
受理 申审办查材合料格送交济宁市教育局,材 料齐全者予以受理。
中职专业申报的流程

中职专业申报的流程中专学校新增专业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中专学校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和新增学院专业。
本文将从申报流程、注意事项、成功申请的关键要素以及申报专业的前景展望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申报流程中专学校新增专业的申报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内部调研:学校应先进行内部调研,确定新增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这一步骤需要考虑市场需求、学校资源和教师队伍等因素。
2. 编制申报方案:根据调研结果,学校应编制详细的申报方案。
方案中应包括专业设置的目标、课程体系、师资需求、教学设备需求等内容。
3. 上报审批:学校将申报方案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经过审批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此阶段需要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及时提供所需材料。
4. 教育资源投入:申报专业获得批准后,学校需要进行教育资源的投入。
包括师资培养、教学设备购置和实验室建设等。
同时还需要完善与该专业相关的教学管理体系。
注意事项申报新增专业时,学校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市场需求:要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调研市场需求,不盲目追求热门专业,而是选择与当地实际情况相适应的专业。
2. 教师队伍:专业的成功开设需要合适的教师队伍支持。
学校要做好师资储备,培养或引进与专业紧密相关的教师,确保教学质量。
3. 资金投入:新增专业需要资金的支持。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评估资金需求,合理安排教育资源投入,并寻找外部资助。
4. 教育品质监控:学校在新增专业之后,应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确保新专业的教育品质。
这包括师资培训、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改革等方面。
成功申请新增专业的关键要素成功申请新增专业需要以下几个关键要素:1. 市场需求分析:对现有专业进行市场需求分析,找出学校潜在的优势专业,为新增专业提供依据。
2. 教育资源投入:学校需合理安排教育资源投入,包括培训教师、购置教学设备和实验室建设等,以提高新增专业的教学质量。
3. 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新增专业的师资力量充足,并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以保证专业教育的质量。
全国中职系统学校级常见问题汇总-V0.3.1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之学校级常见问题汇总V0.3.1目录1学校管理模块 (1)1.1学校基本信息有误怎么办? (1)1.2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有误怎么办? (1)1.3为什么在开设专业管理模块查不到原全国中职系统的专业? (1)1.4标准专业目录外的专业如何添加? (2)1.5专业、年级、班级这些基本资料在如何修改? (2)1.6学校标识码在哪里查找? (2)2新生模块 (2)2.1新生如何注册学籍? (2)2.2没有身份证的学生如何录入到系统中? (3)3在校生管理模块 (3)3.1学生数和学生信息相关 (3)3.1.1如何查看系统所有的在校生? (3)3.1.2新系统发现在校生人数有缺漏怎么办? (4)3.1.3如何导出在校生数据? (4)3.1.4在校生的学制、入学年月、招生季节等信息如何修改? (4)3.1.5在校生综合查询中导出的学生部分字段内容为空 (4)3.1.6中高职分段培养3+2,3+4等学生如何录入系统? (5)3.2数据补录相关 (5)3.2.1数据补录和导入数据功能点说明 (5)3.2.2数据补录操作步骤 (5)3.2.3数据补录模板粘贴注意项 (5)3.2.4数据补录模板导入失败如何处理? (6)3.2.5已完成数据补录后可否再更改补录错误的数据? (6)3.2.6学生来源地行政区划码和户籍地址行政区码有何区别? (6)3.2.7系统中没有的学生导入成功后为什么在档案管理中查不到? (6)3.3学生异动相关 (7)3.3.1调班申请操作注意事项 (7)3.3.2调专业申请操作步骤 (7)4毕业模块 (8)4.1毕业申请操作步骤 (8)4.2毕结业申请查询不到该毕业的学生 (8)4.3毕结业申请模块操作步骤 (9)5系统共性问题 (9)5.1新系统上线后学校需办业务 (9)5.2系统登录和系统账号 (10)5.2.1登录系统注意事项 (10)5.2.2忘记系统密码怎么办? (10)5.2.3学校没有系统账号如何处理? (10)5.2.4系统中是否支持用户自建系统账号? (10)5.2.5系统页面无法正常显示 (11)5.3系统Excel模板导入相关 (11)5.3.1模板中部分字段填写说明 (11)5.3.2模板导入情况显示待处理,是需要手动处理么? (12)5.3.3错误信息模板最后一列提示为某专业不存在该如何处理? (12)5.3.4模板数据已填写正确但错误信息提示数据错误? (12)5.3.5为什么模板检查通过了,上传系统失败? (12)5.4业务审核相关 (13)5.4.1学校提交申请但上级部门看不到申请怎么办? (13)5.4.2涉及审核流程的数据提交错误,如何撤回修改? (13)5.4.3如何查询各位业务的审核流程图? (13)5.4.4如果申请一直在审核中如何处理? (13)5.5问题反馈 (14)1学校管理模块1.1学校基本信息有误怎么办?学校基本信息可在【学校管理】->【学校基本管理】中查看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