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制度措施
学校诚信工作制度范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诚信建设,提高师生员工的诚信意识,构建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旨在规范学校行为,提高学校诚信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学校诚信工作坚持以德治校、依法治校的原则,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强化诚信教育,推动诚信实践,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第二章诚信教育第四条学校将诚信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讲座、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第五条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带头践行诚信,为学生树立诚信榜样。
第六条学校定期开展诚信知识竞赛、诚信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师生的诚信意识。
第七条学校鼓励学生参与诚信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等,增强诚信实践能力。
第三章诚信制度第八条学校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招生入学诚信制度1. 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招生录取。
2. 不得弄虚作假,确保招生信息的真实性。
3. 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核,确保新生信息真实无误。
(二)学术诚信制度1. 严格执行学术规范,禁止抄袭、剽窃、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2. 教师应指导学生正确引用文献资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3. 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学术尊严。
(三)财务管理诚信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公开。
2. 严禁贪污、挪用、侵占学校资金。
3. 定期公开财务报告,接受师生监督。
(四)工程招标诚信制度1. 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工程招标。
2. 严禁围标、串标、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3. 对工程招标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第四章诚信评价第九条学校建立健全诚信评价体系,对师生员工的诚信行为进行评价。
(一)学生诚信评价1. 评价内容包括:学业成绩、学术诚信、行为表现、志愿服务等方面。
学校开展诚信教育管理措施

学校开展诚信教育管理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学校的教育理念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作为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地方,学校不仅要传授知识,还应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诚信意识。
为了推进诚信教育,学校采取了一系列管理措施,旨在引导学生养成诚信的良好习惯。
本文将就学校开展诚信教育的管理措施进行探讨。
首先,学校强调诚信教育的重要性。
学校领导以身作则,亲自参与并倡导诚信教育,为全校师生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学校还利用各种渠道,如开展主题班会、晨会等形式,向学生宣传诚信的内涵和意义。
通过各种教育活动,使学生深入了解到诚信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作用,从而引导他们自觉遵守诚信规范。
其次,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
学校制定了明确的学生行为规范,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
例如,在考试方面,学校要求学生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行为。
对于违规者,学校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以示警告。
此外,学校还注重教育学生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在困难面前保持真实和坦诚的品质。
另外,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团队意识。
通过组织学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学校鼓励学生主动参与社会事务,并提醒他们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学生们在实践中深刻体会到诚信的重要性,认识到只有诚实守信才能赢得他人的信任与尊重。
而团队合作则强调学生要遵守团队规则,承担自己的责任并尊重他人的贡献。
这些活动旨在通过亲身经历,让学生在实践中更好地理解和实践诚信。
此外,学校还注重家校合作,将诚信教育延伸到家庭。
学校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通过家校合作会议、家长工作坊等形式,学校向家长宣传诚信教育的重要性,鼓励家长与学校共同教育孩子,培养他们的诚信意识和行为习惯。
家校共同呵护下的学生,更容易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总结来说,学校开展诚信教育管理措施是为了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环境,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品质。
通过多种途径,如引导学生认识到诚信的内涵和意义、建立明确的行为规范、加强实践教育和家校合作,学校为学生提供了全方位的诚信教育,致力于培养道德感强、充满正能量的新时代青年。
高校诚信教育规章制度(4篇)

高校诚信教育规章制度一、总则高校是培养人才、传播知识、创新思维的重要场所,诚信是高校的核心价值观。
为了促进高校学生的诚信意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诚信教育的目标1. 培养学生正直、诚实、守信的品质,促进学术研究及人际交往的诚实和信任。
2. 培养学生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
3. 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态度和行为习惯,提升学术成就和综合素质。
三、主要内容1. 学术诚信(1)学生在任何学术研究活动中必须保持诚信,并遵守相关的学术规范和要求。
(2)严禁任何形式的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资料等。
(3)学生应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等。
(4)学生应当按照学术道德规范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不得捏造、篡改数据或论文,不得伪造他人签名。
2. 考试诚信(1)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抄袭或替考。
(2)考试过程中,学生应当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交流或偷看他人试卷。
(3)学生应当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得以任何形式窃取他人的答案或帮助他人作弊。
3. 课堂诚信(1)学生应当按照教师的要求参加课堂,不得迟到、早退或逃课。
(2)学生应当尊重教师的教学权威,不得干扰课堂秩序或侮辱教师。
(3)学生应当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得与他人交头接耳、使用手机等影响学习和教学秩序的行为。
4. 实习诚信(1)学生应当按照实习单位的要求认真履行实习任务,不得擅自离岗或玩忽职守。
(2)学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当维护实习单位的形象,不得从事与实习任务无关的活动。
四、教育与管理1. 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学术研讨等形式。
2. 建立诚信档案,记录学生在学术、考试、课堂和实习等方面的表现,为评奖评优提供依据。
3. 引导学生遵守诚信规范,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理,以维护学术环境的诚信。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制度措施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制度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诚信建设工作,深化思想道德教育,增强道德意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引导其养成诚实守信、诚实做人、诚信做事的良好道德习惯,树立良好的XXX队伍形象,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XXX单位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制度措施如下:
一、大队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学习、自觉践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XXX省文明单位诚信公约》等相关内容,积极投身于诚信建设工作中来。
二、在诚信建设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况的,予以褒扬:
(一)在诚信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中,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被评为先进个人的,在年终总评时给予表彰奖励;
(二)在诚信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中,事迹典型,被新闻媒体表扬或受到社会赞扬的,视情况进行表彰,在年终总评时给予一定奖励;
(三)诚信从警、诚信执法事迹突出,受到社会赞誉的,视
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进行表彰,并酌情给以物质奖励;
三、在诚信建设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况的,予以惩戒:
(一)在诚信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中,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影响或损害单位诚信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适当扣减绩效工资,并取消年度考核资格;
(二)不能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河南省文明单位诚信公约》,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者社会公开批评,影响单位荣誉和形象的,给以通报批评或者适当经济处罚直至纪律处分;
(三)在社会活动中,因失信影响恶劣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四)在执勤执法工作中,不能做到诚信从警、诚信执法,造成恶劣影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四、上述褒扬或惩戒诚信的相关行为,均要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褒扬诚信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措施诚信,就是要诚实守信,对自己,对他人,对集体,都要有责任感。
它不仅仅是我们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还是每个人从小讲诚信最起码的标准。
为发扬诚信的美德,我校将举办“诚信标兵”的活动,特制定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措施。
一、评选范围二、所有在校学生三、二、评选原则诚信标兵评选要遵循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推荐参评。
三、评选办法(一)、成立诚信标兵评选领导小组。
校长任组长,校委会成员、年级组长和部分教师代表任组员。
(二)、“诚信标兵”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学年突出一个主题,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统一部署。
(三)、“诚信标兵”评选的内容及标准1、根据学校关于“诚信标兵”评选的标准和要求,分思想政治、道德行为、学习态度、考试成绩、事迹行为五个方面。
2、评定标准根据“诚信标兵评选意见”评定。
四、评选标准及步骤1、评选前有每个参选学生根据本人在各个方面的表现写出书面总结,考核时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个人事迹,由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个学生进行评定、打分。
2、学校再依据每个参选学生这一年在各方面的考核成绩,分别给予评定,打分。
3、由学生为每个参选学生进行评定打分,占考核20%。
4、由教师对每个参选学生进行评定打分,占考核20%。
5、由考核领导小组为每个参选学生评定打分,点考核60%。
6、最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个参选学生进行综合考查考核,选出诚信标兵。
五、待遇学校对诚信标兵颁发证书,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学校进行全校表扬。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1.有考试作弊行为。
2.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有严重违反学生规范。
“诚信标兵”评选是一项细致严肃的工作,要每个教师和学生都要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评选工作,严禁敷衍了事、弄虚作假,对态度不认真的领导及教职工,学校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惩戒失信制度措施

一、前言为加强学校诚信教育,提高学生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我校特制定以下惩戒失信制度措施。
二、惩戒对象1. 学生2. 教职工三、惩戒措施1. 学生失信惩戒措施(1)警告:对失信行为给予警告,并在校园内公示。
(2)记过:对严重失信行为给予记过处分,并在校园内公示。
(3)留校察看: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失信行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期限为半年至一年。
(4)开除学籍:对触犯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失信行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 教职工失信惩戒措施(1)警告:对失信行为给予警告,并在校内公示。
(2)记过:对严重失信行为给予记过处分,并在校内公示。
(3)降职或免职: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失信行为给予降职或免职处分。
(4)解除劳动合同:对触犯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失信行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四、实施程序1. 发现失信行为后,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 根据调查结果,按照本制度规定给予相应惩戒。
3. 惩戒决定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4. 惩戒决定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惩戒决定生效后,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执行。
五、监督与申诉1. 学校设立诚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失信惩戒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受到惩戒的个人或单位对惩戒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惩戒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诉。
3. 学校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以上制度措施,我校将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提高师生诚信意识,为创建和谐校园、提升学校整体形象提供有力保障。
小学诚信校园规章制度

小学诚信校园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营造优良的校园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加强学校管理,提升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校诚信校园规章制度。
二、尊重师长1. 尊敬师长,谦和礼貌、文明用语;2. 不在课堂上大声喧哗,不打扰老师讲课;3. 遇到问题不懂可以提问,但不能对老师进行恶意的嘲讽或挑衅;4. 尊重老师的劳动成果,不随意翻找老师的书桌抽屉;5. 端正态度,认真对待老师的教导和批评。
三、尊重同学1. 互相尊重,不欺负同学,不说粗话;2. 帮助同学,互相谦让,乐于助人;3. 保护同学隐私,不私生活调侃同学;4. 团结互助,相互合作,学习上互相帮助,积极向同学请教。
四、爱护校园环境1. 维护校园卫生,不随地乱扔垃圾;2. 爱护校园植被,不踩踏花草;3. 不在墙上乱画乱刻;4. 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校园设备;5. 不在教室内吃零食,不乱扔食品包装袋子。
五、诚实守信1. 守时,不迟到早退;2. 诚实守信,不作弊;3. 不抄袭他人作业;4. 不故意破坏班级秩序。
六、遵守规章1.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教师管理;2. 不擅离校园,不私自进入教师办公室;3. 不违反班级纪律,不组织课外集会;4. 不私带手机进入教室。
七、奖惩措施对于违反诚信校园规章制度的学生,根据轻重情况,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奖励可以是表扬信、奖状等,惩罚可以是警告、记过等,严重者情况则报告学校领导处理。
八、总结通过建立诚信校园规章制度,可以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自律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培养学生积极进取、阳光向上的心态。
希望全体师生员工共同遵守诚信校园规章制度,为校园文明和谐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幼儿园诚信建设奖励惩戒机制措施

幼儿园诚信建设奖励惩戒机制措施
近年来,随着幼儿园教育的不断推进和发展,诚信建设也成为了幼儿园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幼儿园诚信建设中,奖励惩戒机制是一种重要手段,能够引导幼儿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同时也能够加强对幼儿的管理和监督。
为此,下面将介绍幼儿园诚信建设奖励惩戒机制的具体措施。
一、奖励机制
(一)表扬幼儿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行为。
鼓励幼儿在学习和生活中勤奋努力、团结友爱、尊重师长、诚实守信、公正公平等方面表现突出。
可采取集体表扬、个人表扬等形式,让幼儿感受到自己用诚信获得的成就和荣誉。
(二)给予实物奖励。
在活动中,可为表现突出的幼儿提供奖品,例如文具、图书、文艺用品等,让幼儿感受到诚信行为的实实在在的回报。
(三)举行诚信主题活动。
通过开展“我是小诚信家”、“讲诚信、做诚信”等主题活动,让幼儿了解诚信的概念和重要性,提升幼儿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养。
二、惩戒机制
(一)口头警告。
对于幼儿在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不诚信行为,教师可以通过口头警告的方式提醒幼儿,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及时改正。
(二)书面通报。
对于幼儿的不诚信行为较为严重的,教师可以
通过书面通报的方式向家长反映情况,并要求家长与幼儿一起进行改正。
(三)纪律处分。
对于幼儿在学习和生活中的严重不诚信行为,幼儿园可以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例如禁止参加课外活动、限制玩具使用等。
总之,幼儿园诚信建设奖励惩戒机制是幼儿教育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通过奖励惩戒机制的有效运用,可以进一步提升幼儿的诚信意识和素养,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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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制度措施
(2018修订版)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诚信建设,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只适用于xx学校内部事宜。
第三条本办法简称“红黑榜”,是指学校各处室或个人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的学校诚信“红榜”和“黑榜”。
第四条“红榜”,是指教育管理规范,教育秩序稳定,教育质量较高,信誉良好,通过本办法确定并予以表扬的各处室及个人。
第五条“黑榜”,是指教育管理松懈,教育秩序混乱,教育质量低劣,存在不良教学行为,产生社会不良影响,通过本办法确定并予以通报的各处室及个人。
第六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入“红榜”:
(一)诚信体系完备。
认真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坚持育人为本,以诚为先,自觉信守承诺,教育教学注重社会效益;遵守诚信制度,积极响应诚信单位建设。
(二)教学行为规范。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个人办公环境优美,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育教学、服务学生等
方面,行为规范,管理到位。
(三)社会高度认可。
主动接受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管理失范、虚假失信等行为受到社会举报和职能部门的查处;教学业绩显著,具有良好的教学声誉。
第七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榜”:
(一)发布虚假广告、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的;
(二)教育教学或管理混乱,在日常检查中两次不合格且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三)被投诉举报且被查证属实,拒不改正的;
(四)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有权部门的监督检查,情节严重的;
(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七)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八)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的;
(九)安排参加培训无特殊原因不报到或不按时完成研修任务的;
(十)获得相关荣誉称号不履行相关义务或有与获得称号不相符行为的。
第八条诚信“红黑榜”由鹤壁市淇滨区xx学校诚信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收集、认定、发布。
第九条诚信“红黑榜”的发布接受淇滨区文明办的指导。
第十条“红黑榜”的发布采用统一发布和自行发布两种形式,统一发布由淇滨区文明办实施,自行发布由我校诚信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实施。
第十一条各处室或个人对发布的“红黑榜”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提出申请,诚信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
确认信息有误的,由诚信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处理意见,申请撤销或纠正;确认信息无误的,由诚信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向申请处室或个人书面反馈意见。
第十二条列入黑榜处室或个人经整改符合要求后,可以申请修复失信信息,诚信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申请后组织认定,提出处理意见报淇滨区文明办审核、修复。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