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宪法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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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第 二 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

宪法学第 二 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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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的进步 , 宪法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 从而影响着宪法的未来发展 。 1. 宪法更重视人权保障 , 扩大公民权利 主权在民是宪法的原则 , 保障人权 、 维护公 民权利是宪法的 任务 。 2. 三权失衡 , 行政权力急剧扩张 在近代宪法模式中 , 行政权从未处于权力的 核心 。 3. 重视宪法实施保障 宪法在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 居根本地位 , 是国家 、 社会生活行为的基本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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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宪法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是代表大地主 、 大资 产阶级专政的 国 民党政府 , 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 有三次立宪运动 。 1. 《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 1931 年 5 月 12 日 , 国民党操纵的 “ 国民会议 ” 通过了 《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 简称 “ 训政时期约法 ”), 共 8 章 89 条 , 于同 年 6 月 1 日 正式施行 。 它是国民党 政府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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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宪法与国际法的结合 随着全球一体化的步伐加快 , 人们深感地球 “ 变小了 ”。 国 际政治 、 经济 、 文化已经强 烈地渗入每个国家内部 , 国际间交往和合作已是 历史的潮流 ; 同时 , 有关人权保护 、 司法制度 等方面也需要国际间合作 。 在和平与发展已成为 主题的今天 , 部分国家的国内 法出现了与国际法 结合的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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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在 19 世纪 , 西方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 , 纷纷制定宪法以 维护其新建政权 , 而同时期的旧 中国依然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 没有产生资 产 阶级的 土壤 , 仍为典型的封建君主专制国家 。自 1840 年以后 , 由 于西方殖民主义的入侵 , 中 国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 。

宪法的历史发展

宪法的历史发展

四、新中国宪法的
产生与发展
(一)、人民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 法性文件
是1931年11月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
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的宪法
1914年5月1日,袁世凯抛出了《中华民国约法》,其


根本目的乃是为了摆脱《临时约法》的束缚,以无限 扩大总统权力并削减议会的牵制 1923年10月10日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是直系军 阀曹琨掌握政权以后,通过以每票五千元大洋收买 “猪仔议员”而通过的,这是旧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正 式宪法 1913年10月31日《中华民国约法》(草案),简称“天 坛宪草” 1931年6月颁布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1947年1月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
从现象上考察,英、美、法
等国近代意义的宪法都直接 产生于各具特色的资产阶级 革命之后,是资产阶级革命的 产物。
英国
一般认为,英国宪法的起 源可以远溯至十三世纪 的“大宪章” (Magna Charta)。
1689年国会宣布国王退位,并通过了“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
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议
小结
由此可以看出,自古希腊以来的自然法思想和
契约学说被巧妙地引伸扩展,架构出了西方宪 法理论的根基。在这种自然法传统之下,国家 始终不是至高无上的超然之物,世俗政府不仅 要遵守自然法的规则,还要受到基于社会共识 而产生的、体现自然法清神的全民契约——宪 法的约束和控制;任何政府和法律都必须符合 并维护自然法所包含的、人类的一整套权利和 自由。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临时约法》共7章56条,它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革命的
产物,是中国历史上惟一的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 性文件。它以根本法的形式宣告了在中国延续了两干 多年的封建制度的终结,肯定了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 确认了主权在民、三权分立、人人平等一系列资产阶 级民主共和国的基本原则和国家制度,赋予了人民较 为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具有一定的民主性和革命性, 对于民主共和观念的确立和推动中国民主革命的进程, 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 和阶级局限性,它未能提出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纲领, 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派与帝国主义、立宪派和旧军阀 的妥协。由于没有政权保障,袁世凯上台以后,《临 时约法》很快便被束之高阁,没有发挥实际作用

中国近现代的宪法

中国近现代的宪法

中国近现代的宪法
中国近现代的宪法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孙中山)内容主权在民、三权分立、责任内阁目的限制袁世凯独裁,维护共和制度性质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具有反封建专制的进步意义)2.《中华民国约法》(1914,袁世凯)内容改内阁制为总统制,总统拥有皇帝一样的权力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宪法大纲》(1931)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内容规定新中国的国家性质性质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内容规定国家性质和根本政治制度;规定公民权力和义务性质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2、宪法的历史发展

2、宪法的历史发展

二、现行1982年宪法及其四次修正 (一)1982年宪法的制定和主要内容 (二)1982年宪法的四次修正
1.1988 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现 行宪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修正案有两条。 2.1993 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现 行宪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修正案有九条。 3.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现 行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修正案有六条。 4.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现 行宪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修正案有十三条。
二、宪法的发展
(一)近代宪法的发展 1.发展的两个阶段 (1)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叶:为数较少的民主共和制宪法和数 量众多的君主立宪制宪法(英国型和法国波旁型) (2)19世纪中叶到一次大战结束:绝大多数的美国式共和制宪 法和英国式虚君制宪法;还有少数钦定宪法 2.主要国别的发展 (1)英国宪法的发展:责任内阁制、议会至上、政党政治 (2)美国宪法的发展:权利法案和众多涉及权利保障的修正案 (3)法国宪法的发展: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之间的博弈 3.主要特点:(1)确立了主权在民,民主共和是主流;(2) 强调公民权利,特别是自由权利,自由主义风行;(3)限制 国家权力;(4)普遍是成文宪法;(5)西方文化占主流。
第二节
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演变
一、清季立宪 (一)《钦定宪法大纲》 (二)《十九信条》 客观评价:既有进步,亦有反动
二、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我国仅有的一部反映资产阶级意志和利益的宪法性文件
三、北洋军阀时期的宪法 (一)《天坛宪草》:限制袁世凯权力,结果胎死腹中 (二)《中华民国约法》:确认封建军阀专制,导致帝制复辟 (三)《中华民国宪法》:曹锟“贿选宪法” (四)《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段祺瑞政府的昙花一现

宪法的产生及演变

宪法的产生及演变

宪法的产生及演变高汉成近代以前,中国法律没有明确的部门分类,也没有宪法的概念。

近代立宪思想的萌芽最早出现于19世纪70至90年代,以王韬、薛福成、马建忠、郑观应等人为代表的早期维新派认为,西方之所以强盛,不仅在于其强大的军事、经济势力,更在于其先进的政治制度,为此,他们建议设立"议院",实行"君民共主"。

这些思想被其后的康有为、梁启超等所继承并有所发展。

但在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所主张的"开议院"、"开国会"、"定宪法"等内容并未出现在变法诏令中。

直到20世纪初清政府再次进行大规模的变法并决定要"仿行宪政"后,中国才开始出现了立宪过程。

一、清末立宪1904年,当开始于1901年的清末变法正在进行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对当时的改革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即日俄战争。

区区岛国日本打败了庞大帝国俄国,在当时的中国人眼里,这具有特殊的政治意蕴--这场战争被赋予了立宪政体与专制政体孰优孰劣的含义。

日本自1868年明治维新,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到1904年,在短短的三十余年里,先后打败了两个老牌的庞大帝国--中国和俄国。

这对急于摆脱民族生存危机的中国人来说,其警示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因此,一时之间,朝野上下,要求立宪的呼声甚嚣尘上。

同年,孙中山在檀香山成立了以推翻满清政府为主要目标的政治组织"兴中会",并着手实施武装反满。

在内外交困的形势下,清政府决定进一步改革。

1905年,袁世凯、张之洞等上奏朝廷,请于十二年后实行君主立宪政体。

为了进一步了解西方各国的政治制度,以便作出抉择,清廷决定派人出洋进行实地考察。

(一)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光绪三十一年六月(1905年7月),清廷下达了考察政治上谕,其要点有三:第一,了解东西各国富强的原委;第二,通过考察各国政治,为中国立宪提供借鉴;第三,弄清楚立宪是否有利于维持清王朝的统治。

百年法治:中国现代法治史

百年法治:中国现代法治史
连不断的政治运动 第四个停滞,文革十年 第二个法治发展十年成就:建立了各种法律制度,高校中
有了法学院,并于国民政府时期开始了司法考试
二、百年法治的历史挫折和成就
第三个阶段:1979-1989 成就:1、制定了八年宪法,重塑了宪法、
法律权威; 2、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制治的十六字方针; 3、恢复完善了人民代表制度; 4、重建和健全了司法系统、司法行政系统、
议会道路; 第二,复辟帝制:废除临时约法,复辟帝制,国体动摇; 第三,贿选总统,军阀专权,御用议会,共和名存实亡。
二、百年法治的历史挫折和成就
第二个阶段,第二个发展十年和三十年停滞 1、第二个法治发展十年,28年北伐成功,奠立六法体系 2、艰难曲折,三十年停滞,这一停滞分为四个时段: 第一个停滞(1937-1946),抗日救国 第二个停滞(1947-1949),国共第三次国内战争 第三个停滞(1949),共和国初建初期国内的环境和接
2、救亡图存与民主法治,集中人权与个人 人权
3、工具法治与体制法治 4、法治移植于本土经验
四:中国法治的未来
中国法治特征:继受、后发、推发 基本路向:从自上而下的推动到由下而上的律动;
从工具型到体制型 1、方式上的政府主导性,由上而下推动 2、目标上的阶段性,需要从工具型到体制型的
转变 3、发展过程的差异性,即从不协调到逐渐协调。 结论: 长期性 曲折性 组织性
二、百年法治的历史挫折和成就
第一个阶段,第一个十年发展和十五年挫折 1、中国传统法的终结与近现代法的开创 第一个法治发展十年成就:开创了与世界先进发达国家类
同的六法体系,在中国法治化的漫漫征程上迈开第一步。 法治成就:共和胜利,君主终结,临时约法(议会本位) 2、沉重打击,挫折十五年 1912-1926 扼杀法治进程的三件大事: 第一、暗杀宋教仁:堵塞政党政治,亵渎民主选举,封杀

浅析中国近代宪法发展历程

浅析中国近代宪法发展历程

分立 、责任 内阁制和领土 问题 四方面 : 1、 主权 在 民 主 权 是 指 国 家有 权 独 立 自主 地 处 理 国 内外 一 切 事 物 的 权 力 ,
对 内具 有 高 度 的统 治 源自 ,对 外 具 有 独 立 权 ,它 事 关 一 个 国家 的 尊严 。临时约法 规定 :“中华 民国之主权 ,属于全体 国民。”
2、三 权 分 立 临 时 约 法第 四条 规 定 :“中华 民 国 以参 议 院 、临 时 大 总 统 和 国务院 、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参议院是立法机关 ,由议长和参 议 员 组 成 。 临 时 大 总 统 副 总 统 和 国务 员 是 行 政 机 关 ,国 务 员 即 国务总理及各总长 ,辅佐 临时大 总统 行使 政 权并 代负 其责 任 , 临时大总统提 出法 律草案 ,公 布法律及 发布命令 ,都要 有 国务 员 的副 署 。 法 院 是 司 法 机 关 , 由 临 时 大 总 统 及 司 法 总 长 分 别 任 命法官组成 ,法官独立 审判不 受上级官厅 干涉 ,法 官在职期 间 不 得 减 俸 或 转 职 且非 依 法 律 不 得 解 职 。 3、责 任 内 阁制 临 时 约 法 规 定 , 民 国 临 时 政 府 设 国务 院 , 由 国 务 总 理 和 各 部 部 长 组 成 即国 务 员 , 国 务 员 辅 佐 临 时 大 总 统 负 其 责 任 执 行 中 央政 务 负 实 际 的 责 任 ,而 临 时 大 总 统 则 仅 为 国 家 元 首 。它 同 时 扩 大 了参 议 院的 权力 。 (三 )、北 洋 军 阀 和 国 民 党政 府 颁 布 的 宪 法
浅 析 中 国近 代 宪 法 发 展 历 程
刘 金 堂 张 俐
摘 要 :宪法,一 国之根本大法 ,其地位居 于所有 法律之上 ,被誉 为各 法律之母法。在今 天法制建设社会的重要 时期 , 随着法律 意识 的不断增强 ,宪法越来越 受到公 民的重视 ,因而对于宪法的研 究也成为学者们 的面临的重要 问题。以史为鉴 , 是 任 何 工作 的一 个重 要 的 工 作 方 法 。 因 而 ,如 何 维护 宪法 ,让 目前 的 宪 法 作 用 真 正 得 以发 挥 其 效 果 ,就 需 要 我 们 去 了解 我 国的宪法发展 史,培养公 民及政府的宪法意识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3、1946年,《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宪法性文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部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
四部正式宪法
(一)、1949年的《共同纲领》
带有宪法和纲领双重性质。
历史背景: 1949年9月,革命即将获得胜利,迫切需要制 定一部具有根本法性质的文件。但当时在陆 还未全部解放,战争尚在进行,全国人大召 开还不成熟。 作用: 在建国初期,对巩固人民政权,加强革命法 制,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以及恢复和发展国 民经济方面起指导作用。
在经济制度一章中学习。
讨论:
1、为什么从1908年清政府炮制《钦定宪法大纲》 至1947年,有如此之多的“草案”、“约法”、 “宪法”? 2、为什么建国初期不直接制定宪法;而仅仅制定了 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
3、如何评价我国1975年和1978年宪法? 4、我国1982年宪法的基本精神是什么?
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 赋予总统专制独裁的权力。 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中国第一部 正式宪法,人称“贿选宪法”或“曹锟宪 法”。 1925年,段琪瑞政府起草“宪法草案”,由 于国民代表会议召集不起来,未通过。 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把 “一党专政,个人独裁”的反民主制度合法 化。 1936年,“五五宪章”——障人耳目,不付 诸实行,依旧“训政”
三、资产阶级宪法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1、产生和发展的原因:革命的成功及商品 经济的发展。 2、过程是曲折的。 3、帝国主义时期两种趋势。 二战前:法西斯化的趋势。
二战后:民主化的趋势。
4、建立宪法保障制度 ——重视宪法的实施
第二节: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产生:
1918年7月,《苏俄宪法》问世。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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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近代宪法发展历程
摘要:宪法,一国之根本大法,其地位居于所有法律之上,被誉为各法律之母法。

在今天法制建设社会的重要时期,随着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宪法越来越受到公民的重视,因而对于宪法的研究也成为学者们的面临的重要问题。

以史为鉴,是任何工作的一个重要的工作方法。

因而,如何维护宪法,让目前的宪法作用真正得以发挥其效果,就需要我们去了解我国的宪法发展史,培养公民及政府的宪法意识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

关键词:中国近代;宪法发展史;宪法意识
一、宪法的概念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相关书籍记录有关宪法之类的词汇,但它们与近代宪法的意义有着很大的区别。

如:《史记》中的:“怀王使屈平造为宪令”,《管子·七法》中的:“有一体之治,故能明号令,明宪法矣”,但这些宪法词语都是国家的人典章制度和普通法规。

1908年,满清王朝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使用宪法一词。

西方最早的宪法来源于亚里士多德,其按照法律的性质与作用将其分为普通法律与宪法,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宪法在西方取得了长足进步,尤其是1215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的出现被现代学者广为认同为宪法的原型。

对于宪法的概念,西方学者一般从以下宪法的几个特征来进行描述:(1)、宪法是关于国家的统治结构
和统治组织及其活动原则的规定;(2)、宪法是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和制约;(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基础。

二、中国近代宪法的发展历程
(一)、晚清宪法发展时期
1840年,鸦片战争揭开中国屈辱近代史的序幕。

这次战争以后,中国也开始学会了反思,学会了改变,不再以天朝上国而自居,而是转变思想积极寻找强国之路。

中国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专制传统的国度,从专制转化为民主,从皇帝专权转化为民权,经历了一个长期而艰难的历史过程。

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提出学习西方的君主立宪制度,从政治体面出发,学习西方。

制定宪法,施行宪政,提出了维新变法。

梁启超对立宪表现出极大热情,他说:“若立宪政体,真可谓国家亿万年有道之长矣!即如今日英、美、德、日诸国吾敢保其自今以后,直至天荒地老,而国中必无内乱之忧也!”
戊戌变法的失败,使资产阶级革命派和群众认识到:民主不是靠乞求得到的,只有通过革命的道路,推翻封建君主专制,中国才能实现民主宪政。

从此中国国内的立宪呼声愈来愈重。

为了维护统治、缓和矛盾,1905年7月十六日,清政府派出了五大臣出国考察团,对立宪进行考察。

1906年7、8月,出使各国考察的大臣先后回国。

载泽,端方一连上了好几份奏折,大谈立宪之利,不利宪之
害,恳请清廷宣布立宪。

清政府被迫于1906年8月宣布所谓的“预备仿行立宪”,并于1908年9月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规定以9年为立宪预备期限。

《钦定宪法大纲》是在“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原则下制定的。

宪法大纲分为“君上大权”与“臣民权利和义务”两部分组成,前者十四条后者九条,前者明显高于后者。

它是拟定宪法条文的原则或纲要,它本身不是宪法,没有法律效力且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

(二)、民国初期宪法时期
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为了追求民主与法治,在孙中山的领导之下,临时政府制定了临时约法。

临时约法草案经参议院通过,同年3月11日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公布。

临时约法共七章(总纲、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国务院、法院、附则)56条。

主要内容有主权在民、三权分立、责任内阁制和领土问题四方面:
1、主权在民
主权是指国家有权独立自主地处理国内外一切事物的权力,对内具有高度的统治权,对外具有独立权,它事关一个国家的尊严。

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全体国民。


2、三权分立
临时约法第四条规定:“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和国务
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参议院是立法机关,由议长和参议员组成。

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是行政机关,国务员即国务总理及各总长,辅佐临时大总统行使政权并代负其责任,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草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都要有国务员的副署。

法院是司法机关,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法官组成,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干涉,法官在职期间不得减俸或转职且非依法律不得解职。

3、责任内阁制
临时约法规定,民国临时政府设国务院,由国务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即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执行中央政务负实际的责任,而临时大总统则仅为国家元首。

它同时扩大了参议院的权力。

(三)、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颁布的宪法
1、辛亥革命失败后台,中国进入了北洋军阀反动政府的统治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军阀割据连年混战,先后出现了几部宪法性文件,其中包括191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通称“天坛宪草”;1914年的《中华民国约法》又称“袁记约法”;1924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又称“曹锟宪法”。

2、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北洋军阀的制宪丑剧宣告收场,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府又接着玩弄制宪的骗局。

1931年5月12日,国民党的国民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共8章89条。

(四)、中共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
1927年国民党背叛革命后,中国共产党走上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在革命根据地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并先后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三、近代宪法发展的启示
诚如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所言:“法律是有血有肉的,法律的成长来源于斗争,斗争是法权得以持续的动力。

”回顾中国近代宪法的发展史,我们清晰的看到宪法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法律最大的根基在于信仰,树立法律对信仰的意识,是我们得以维护宪法,尊重宪法的前提所在。

当前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每个公民对于宪法的信仰是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

只有每个公民得以有这样的信仰,社会才会有不断地生机与活力。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 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上册,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
[2] 张晋藩:《中国宪法史》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
[3] 梁启超:《梁启超选集》中华书局,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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