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的发展历程和未来展望.
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历程、反思与展望

2015年第6期法治研究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历程、反思与展望杨海坤* 摘 要:建设法治政府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各界的共同期盼,也是中国政府确定自身的奋斗目标。
回顾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历程,可以明显看到已经取得的巨大成就,其中积累并展现出诸多有益的中国经验和特点。
但从职权法定、依法立法、依法执法、权利救济等多个维度检讨当前行政法治实效,仍可发现其与法治政府理想尚有不小差距。
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工程。
把法治政府建设自觉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视行政组织法治的完善,提高行政立法质量,改进行政执法体制,落实公民权利救济以及提高与实践良性互动的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水平,乃是今后建设法治政府、迈向行政法治的几个主要抓手。
关键词: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法学研究 回顾与展望*作者简介:杨海坤,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①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国务院法制办在桂林举行首次政府法制工作研讨会,当时提出的目标是建设法制政府,随着90年代后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务后,建设法治政府逐渐明确成为政府工作的奋斗目标。
这是一个具有深刻意义的变化。
② 杨海坤、章志远:《中国特色政府法治论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37~140页。
③ [英]威廉·韦德:《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25页。
④ 参阅杨海坤、樊响:《法治政府:一个概念的简明史》,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论文。
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历程的简要回顾法治政府的建设,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我国政府施政的基本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推进依法行政,经历了一个从提出建设法制政府到确立建设法治政府的深刻变化过程。
①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就在于将政府打造成为符合现代世界行政潮流发展的民主型政府、有限型政府、善治型政府、责任型政府和平权型政府。
②诚如英国著名行政法学家威廉·韦德所说,法治政府意味着:一方面,政府行使权力的所有行为,即所有影响他人法律权利、义务和自由的行为都必须说明它的严格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政府必须根据公认的、限制自由裁量权的一整套规则和原则办事。
中国法治的发展历程

中国法治的发展历程
中国法治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出现了《礼记》《尚书》等经典法典,并确立了“兼济天下”的思想。
随着历史的演进,中国的法律不断改革与发展。
清朝时期,法律体系开始较为完善,实现了较高程度的法律统一。
但是清朝的法律仍然缺乏科学性和现代性,加上特权阶层的存在,导致法律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1911年辛亥革命后,国民政府先后制定了《大宪法》和《中
华第一民法典》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由于社会快速变化和政治动荡,一些法律无法有效实施。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法治开始了新的发展历程。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推进了现代法治的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逐渐强化。
特别是1982年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199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为中国法治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
同时,各级法院和检察院的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法官、检察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增强,司法公正性得到提高。
近年来,中国政府还加强了反腐败斗争,并通过一系列加强司法独立和保障人权的措施,进一步推动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
总的来说,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较长,涉及到多个历史时期,它必将伴随着中国社会的进一步现代化发展而不断前进。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法治建设发展历程、主要成就与基本经验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法治建设发展历程、主要成就与基本经验目录1. 内容概要 (2)1.1 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3)1.2 新中国成立75年概述 (4)2. 新中国成立初期法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5)2.1 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 (7)2.2 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 (8)2.3 法律制度的重要变革 (10)3.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 (11)3.1 立法工作的加强和完善 (12)3.2 司法体制改革及法治保障 (14)3.3 法律监督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15)4. 法治与改革开放的深入结合 (16)4.1 法治对改革开放的推动作用 (18)4.2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发展 (19)4.3 国际法治的交流与合作 (20)5. 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持续深化 (22)5.1 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 (23)5.2 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社会构建 (25)5.3 网络空间与人工智能时代的法治挑战 (26)6. 新时期法治建设的创新发展 (28)6.1 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成就 (30)6.2 法治现代化的新要求与新发展 (32)6.3 新时代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33)7. 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与基本经验 (34)7.1 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法律的与时俱进 (36)7.2 法律实施的有效性与司法公正的保障 (38)7.3 法治文化的普及与公民法治意识的提升 (39)7.4 法治国际合作与全球治理中的中国贡献 (40)1. 内容概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新中国成立75年来,法治建设历经曲折探索与不断前进,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本报告概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主要成就以及基本经验。
初创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开始了法治建设的初步探索,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构建法律框架,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方向。
曲折探索:在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法治建设经历了许多波折。
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推动法治建设的深化。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2. 对于普通公民,强化守法意识, 树立参与意识,增强维权意识
法律可能是不好的,我还可以反对,但我 所参与的确定法律的过程使我有义务承认
它们的合法性并服从它们,那种义务来自 这样一个事实:我是构成社会的成员之一 ,社会的法律就是我的法律,制定法律时 我出过力,如果法律是公正的,我可以引 以为荣,如果法律是不公正的,我继续有 义务为其改善而努力。
如果你的邻居排放污染物或施放噪声, 对你造成损害,你可以得到补偿
买商品房需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财产拆迁、征收私人的不动产,应当按照国 家规定给予补偿。
开采矿藏必须经过行政部门许可
购买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期限是 70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 ,应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三 对法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从零开始
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 与确立解放区的司法原
两个文件:则的指示
(废除旧法统) 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 及一切反动的法律的训 令
两个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
(临时性宪法) 商会议共同纲领
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五四宪法 标志着新中国法制正式建立起来并
且走上了正轨
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①很多重要的法律还处于空白状 态,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主要靠 党的政策来调整。
二 .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 (一) 法制观念的进一步更新
(二)法律救济方式趋于多样化
1.司法救济 2.行政救济 3.协商救济
(三)法制机制更趋完善
1.修宪 2.新颁布的一些法律
物权法—私有财产保护从宪法原则迈向制 度构建
什么是物? 物主要是指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包括耕地、草地、 矿藏等自然资源;道路、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住房 、厂房等建筑物。动产包括汽车、家具、衣服、粮食 等等。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法治体系历程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历程一、引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从一系列关键事件和发展阶段的角度,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历程。
二、初创时期1.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起点。
全会通过决议,充分肯定和强调了法律的作用和地位,确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原则,并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思路。
2.宪法的修订与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宪法的修订与建立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1982年,我国颁布了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治国以及其他一系列重要法治原则。
三、法治体系建设阶段1.法治观念的深化近年来,我国法治观念得到了深化和拓展。
法治观念的深化不仅体现在国家层面,也渗透到了社会各个方面,推动了全社会的法治意识的提升。
2.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也得到了制度层面的不断完善。
一系列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建立了包括刑事法律、民事法律、行政法律等各个领域的法律框架,为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点1.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能够根据国情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法律。
尊重和保障中国人民的权利和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法治体系建设的核心目标。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指导。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长治久安。
五、未来展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机遇。
未来,我们应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法治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六、结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进展。
通过深化法治观念、完善法治制度、倡导社会法治等多个方面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逐渐完善和发展,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石。
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历程与未来发展

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历程与未来发展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历程与未来发展本文关键词:未来发展,法治,历程,行政,我国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历程与未来发展本文简介:一、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历程(一)行政法制建设的变化自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行政法治建设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在20世纪90年代,经济体制的改革使得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法制建设也得到了重要发展,并在多个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
行政法权力结构从原本的重权利、轻权利向权利与权力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历程与未来发展本文内容:一、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历程( 一) 行政法制建设的变化自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行政法治建设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在 20 世纪 90 年代,经济体制的改革使得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法制建设也得到了重要发展,并在多个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
行政法权力结构从原本的重权利、轻权利向权利与权力的并重进行转变。
随着行政诉讼法的正式颁布,以及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的出台,都使得权力结构的中心发生调成,从而开始形成权力与权力之间的良性互动。
在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法治观念也得到了深化,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行政法制通过不断的发展和反思,在传统观念的基础上,由原本的人治观念转向为法治观念,在 90年代后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将"依法治国"上升成为宪法原则,保障了行政法制建设的权利。
我国行政法学在这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政府职能也产生了相应转变。
政府职能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进行转变,从全能性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进行转变,并且政府对于市场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对自身职能进行调整,并将部分职能过渡于社会,从而促进政府与市场的共同发展。
在行政法制建设过程中,还出现了许多重要的变化,这些重大成就,都使得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更为顺利,并且也完善了我国的行政法学研究。
但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 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对法制统一产生严重影响; 行政法治体系建设不完善; 公民参与机制不健全等方面。
2024法治法学会征文

2024法治法学会征文题目:法治中国的历史演进与未来发展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法治建设在中国历经了曲折的发展历程。
本文旨在梳理中国法治发展的历史进程,探讨法治中国建设的内涵与价值,展望法治中国的未来发展。
一、法治中国的历史演进在改革开放前,中国的法治建设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
在建国初期,法治建设主要服务于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
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这一时期的法治建设存在着许多不足。
直到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才逐渐得到重视和发展。
二、法治中国建设的内涵与价值法治中国建设是指在法治原则的指导下,通过制定和实施良法,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实践过程。
其内涵包括:良法之治、权力制约、司法公正、公民权利保障等方面。
法治中国建设的价值在于: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等方面。
通过法治建设,可以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同时也可以有效地制约公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法治中国的未来发展未来,法治中国建设将继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治教育和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素养。
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国际化进程。
结论: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法治中国建设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
展望未来,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法治中国建设必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法治中国而不懈努力!。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工从 作国 者家 的工 转作 变人
员 到 社 会 法 律
公证机构的发展
公证机构也正在由现行的行政机关向事 业单位转变。1996年,全国公证处发展 到3167个,公证人员达1.7万人,仅1994 年一年,就办理各种公证达792万多件。
1978年底,十一届三中全 会解放思想,深刻总结历史 经验教训,对法制建设的 认识 产生了一个历史性的 飞跃。这个认识的飞跃主 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十一届三中全会确 立了“发扬社会主义 民主,加强社会主义 法制”的方针.
②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 体制改革”中提出了法律制 度的重要性,要建立一种法 律制度高于领导人,一个好 的制度比任何好的领导人更 可靠、更稳定的观念.
③党章中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 围内活动”的原则.后来1982年宪法把它确 立为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
-----美国学者 科恩
英国学者哈特把守法的动机分为两 种,一种是出于自愿去接受和维护 法律规则,并以法律规则作为自己 行为的指导;一种是通过观察发现 如果不遵守法律规则可能会受到惩 罚,因而被迫服从法律。
政府趋向于依法行政,正在逐步树立十 种现代法治观念:
宪法至上的观念 尊重人权的观念 行政权限的观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一住户讨要“视觉卫生权”
乔占祥诉铁道部票价上浮案引起轰动
沈洪嘉“叫板”垄断行
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体现了救济原则
刑事诉讼法:疑案从无原则
民事诉讼法:支持起诉原则
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原则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总提纲:
一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 (一)初创期 (二)严重挫折期 (三)重建和快速发展时期
、水上运输等专门人民法院,实 行四级二审制。最高人民法院是 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它负责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 院的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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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的发展历程和未来展望郭兵罗春梅摘要中国的法制历经千年,渐序完善。
从奴隶社会时期到封建社会时期再到近现代时期,法律一直是统治者治国安邦的有效保证之一。
历史上的中国法制是现实中国法制的背景;现实中国的法制是对历史上中国法制的改造和发展。
了解历史上的中国法制,不仅有助于了解现实中国的法制,而且可以加深对当代法学的理解;将中国法制史中具体的法律事例,应用到对当代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可以更生动地印证其中的学理;将中国历代刑事、民事等法律同当代相应的法律详加比较,可以认清这些法律发展的脉络和趋势。
简言之,即以史为鉴,可为现实的中国法制服务。
本文分四个部分,通过对中国古代法制史、近代法制史及现当代法制史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出中国法制的发展脉络。
关键词法制史中国法制法律发展作者简介:郭兵、罗春梅,四川理光律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1-005-03中国,是个重视历史的国家,从其产生之时起就十分重视各类历史的记载和研究,法制史也不例外。
最早记载中国法制内容的是夏、商、周时期的古籍《尚书》,最先使用“法制”一词的是春秋时期的史籍《左传》和《国语》。
自先秦到清朝,各代学者对当时法制和法制历史的研究始终没有中断,编写出许多关于中国法制的史志和类书。
正因为有了前辈学者记载和研究的法制文献,才让今天的我们能够有幸以史为鉴、激发我们关于法制及其发展的思考。
一、中国古代法制发展情况(一夏商周时期的法制发展情况法律和国家一样,都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
原始社会的氏族成员在共同生产和生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氏族习惯,由其调整社会关系、规范成员行为,部落首领在氏族习惯的基础上设范立制,促使了氏族习惯向奴隶制习惯法的演变。
氏族习惯向奴隶制习惯法的过渡,是在原始社会末期完成的。
在中国历史上,这一过渡,大约从黄帝时期开始,至夏禹时期基本完成。
中国最早的法律制度即奴隶制的法律制度在这一时期已呈现雏形。
最初是一种祭祀仪式的“礼”,经过“周公制礼”后成为一种综合性的社会规范,其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司法、教育、宗教、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许多方面,其基本原则有两条:“亲亲”和“尊尊”。
前者的目的在于维护家族内部的等级关系,后者的目的在于维护整个国家的等级关系。
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坚持前者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后者。
在夏商周时期,法律规范只是礼的组成部分之一。
在礼之外的法律形式还有誓、诰、训、刑等种类。
当时的法律规范除了刑与罚之中心内容外,还规定了行政、经济、民商等实体方面及诉讼程序方面的内容,并设置了相应的司法机构予以施行。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发展情况春秋战国时期历时500年,是中国奴隶制度逐步瓦解,封建制度逐步建立的过渡期,这个时期的法制也随时代发生变革。
社会发生剧烈的变革,周王室衰退,各诸侯国互相争霸,新旧矛盾不断激起,“百家争鸣”应时而生。
为适应时代的变迁,各诸侯国为巩固各自的实力,纷纷开始变法。
最早的变法是魏国李悝的《法经》,它是新兴地主阶级意识的产物。
在这些变法中最成功的是秦国的“商鞅变法”,其对秦国加快统一六国的步伐功不可没。
春秋战国时期孔孟对“明德慎罚”的刑法思想皆有继承和发展。
当时的各诸侯国都推行重农政策,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立法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农业法制的基础,也造成了重农抑商传统的形成。
因此各诸侯国在鼓励支持商业发展的同时,也制定了一些抑制商业自由发展的法律,最突出的就是主要由管仲、商鞅主张和推行的盐铁专卖法,在历史上虽然促成了国家的富强,但严重抑制了私营商业的发展。
(三秦汉时期的法制发展情况秦汉时期社会得以发展、经济得以繁荣,成文法律在其中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
至此,行政法律、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司法制度全面确立。
秦朝建立之后,继续推行商鞅的改革措施,以“法”为法制核心,兼“术”、“势”。
秦朝完备的法律制度和苛刻的罪罚手段,在其末年不断激起矛盾,导致其最终的灭亡。
秦之法制的得与失,成为后来王朝立法的借鉴。
汉朝的统治者总结秦末动乱的历史根源,汉初实行“轻徭薄赋”以及惠民政策,使得汉初之社会风气不断转好,经济发展不断提高。
汉武帝即位后,推行“徳主刑辅”的政策,这一政策的推行效果甚佳,该法制指导思想贯穿于以后各代王朝的典章制度之中,成为中华法系的重要标志之一。
汉朝还形成秋冬行刑的制度,这对其后朝代的刑罚制度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四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发展情况三国两晋南北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分裂时期,历时4个世纪。
这期间各民族矛盾逐渐激发。
法制的发展虽然活跃但也举步维艰。
《蜀科》是蜀汉的基本法律;东吴的律法大多依照汉朝的律法;《新律》作为曹魏的立法,代表了三国时期法制的最高成就;晋朝的律法是以《泰始律》为基础的《晋律》;东晋则沿袭了西晋的律法。
南北朝时各国立法不一。
总体来说,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形式逐渐规范,逐步形成5◆法学研究(下转第24页了法律体系,而且将封建主的意识正式法律化,“八议”、“官当”、“九品中正制”等便是典型,儒家思想进一步渗透,司法机关也不断地进行扩大。
(五隋唐时期的法制发展情况隋唐盛世,法制进入成熟时期。
隋朝的立法讲究简约,其中重要的立法活动有2次,一次是隋文帝的《开黄律》,一次是隋炀帝的《大业律》。
在《开黄律》中创设了“十恶”制度,刑罚体系完善,可以说《开黄律》代表了唐朝立法以前最高的法制成就。
唐朝以民为本,总结各朝的暴政。
在守法上,帝王不仅对自己加以要求,而且要各官员也严格执法。
在唐朝的发展中,唐朝的律法经过几番修订,从《武德律》到《永徽律疏》。
《永徽律疏》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
该律疏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系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其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及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同时,唐朝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按照律法及诉讼制度各司其能,遇重大案件实行“三司推事”;此外,对重大死刑案件还设立都堂集议制。
这一执法体系既展示了唐朝完备的法制,又充分体现了其适用时的慎重。
(六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制发展情况宋元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走向更加专制的时期,也是中国的法制走向专制的重要历史时期。
宋朝,商品经济逐渐流入社会,使得税契制度也逐步完善,买卖契约、借贷契约、租赁契约等相继发展,并制定市舶条法等法律对市场进行严格的控制。
宋朝后期的法制受到“理学”思想的影响。
作为地主阶级新的思想理论体系,理学一度对当时社会的发展起过好的作用,它在思辨哲学方面的发展,无疑是人类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但是,理学在强化封建礼教、维护宗法等方面,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不断发展,愈益起着消极乃至反动的作用。
元朝继承传统的儒家思想,先后颁布和制定了法律《至元新格》、《风宪宏纲》、《大元通制》、《元典章》、《至正条格》,实行不平等的刑罚,如蒙汉同罪异罚、主奴不平等、良贱不平等、僧俗不平等,这说明元朝的法制明显带有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特点。
明朝朱元璋总结历史教训,指出“刑乱国用重典”,颁布《大明律》。
这部由朱元璋亲自参与编制的律法不仅仅影响到整个明朝的立法,还对朝鲜、日本等国的立法产生了影响。
明朝建立了六科监督的新制度,刑罚上轻其轻罪,重其重罪,加强人们思想专制。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明朝也相应地制定了茶法、盐法、商税法、市税、船舶税等。
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清朝达到封建社会法制完备的顶峰,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封建法制体系。
《大清律例》、《大清会典》等皆是代表。
清朝的法制成为封建主义统治的硕果,维护了满族人的利益,遏制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二、中国近代法制发展情况(一清朝末年的法律改革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与世界相通的大门,封建统治阶级也开始进行预备立宪,希望挽回内忧外患的局面。
这些所谓的立宪活动,只是以资本主义的形式来骗取民众的信任,封建统治阶级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已,并未产生实际的效果。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制进展辛亥革命之后,孙中山成立南京临时政府,建立中华民国,颁布《临时约法》。
《临时约法》是一部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引入了外国的三权分立思想。
虽然该约法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没有具体规定人民的权利,以及实现权利的保障;没有采取地方分权制,不利于民国的巩固;没有贯彻五权宪法的理论等,但在当时仍然是一种进步。
其后的北洋政府虽几经法制改革,但其实质仍就未使用法律来实施和保障其宣称的自由与民主。
但这一时期从事立法研究的法学专家们不仅“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而且对中国民间处理民事问题的风俗习惯,即普通百姓在日常生活中长期形成的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习惯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关于民商事习惯的调查报告》,被后来的南京国民党政府全部接收和采用了。
因此,国民党政府制定的“六法全书”代表了其时中国的法律文化,建立了典型“大陆法系”的立法框架。
三、中国现当代法制发展情况(一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法制发展其时国民党政府的法制仍然是植根于旧中国半殖民半封建社会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它体现的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是压迫、剥削广大人民的工具。
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要想真正获得解放,就必须在摧毁反动统治阶级的斗争中,同时进行反对统治阶级的法律的斗争。
因此,毛泽东同志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在井冈山开辟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建立和扩大苏区开始,就着手彻底废除国民党政府的法律,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等一系列革命法规。
这些法制的制定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理论指导核心,是以人民民主政权作为立法基础,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志,有利于促进根据地的发展。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制进程1949年新中国成立,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该纲领提出:“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宣告了国民党旧法统的灭亡。
国民党旧法统的废除,宣告了国民政府政权的彻底终结,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排除了障碍、奠定了基础。
为了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我国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规。
1954年,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宪法》诞生,奠定了新中国立国、治国的最根本的法律基础。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确立法律的地位和权威。
1982年宪法作出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