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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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8.23•【字号】吉科发规〔2019〕255号•【施行日期】2019.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关于印发《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8月23日附件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过程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提升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依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过程管理遵循依规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精简高效、减少干扰、强化服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研究进展、内容调整、重大问题处理等过程管理。

第四条规范过程检查。

对项目执行过程检查主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每年针对过程管理最多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对重大事项督查、专项审计等发现的重大问题,视情况,对相关中介机构、推荐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第五条厅党组会负责审议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厅务会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调整、项目承担单位调整、项目终止或撤销等事项审议,以及其它应由厅务会审议的事项。

分管厅领导负责分管业务处室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执行期调整、参加单位调整、项目参与单位间经费分配调整、整改处理意见的审定,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调整意见初审,项目结题、终止、撤销意见初审,以及其它应由分管厅领导审定的事项。

发展规划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综合,与各业务处室、省财政厅的总体沟通、协调等事项。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负责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审计,会同业务处室提出项目终止、撤销意见,配合省财政厅回收经费等事项。

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指南

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指南(共126个)综合类(15个)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规律研究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统筹推进策略研究吉林省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研究吉林省人口变化与教育资源调整研究“双减”政策下的教育变革研究生命教育理念下学科教学策略研究新时代高质量教材体系建设研究“党的领导”进教材的体制机制研究吉林省教育数字化建设研究数据支持的教育发展动态监测和评估研究在线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研究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在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研究“吉林省红色文化”融入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体教融合”背景下冰雪运动进校园瓶颈问题研究疫情背景下的教育国际化发展研究基础教育类(38个)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建设研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与城乡教育一体化研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研究“双减”背景下教育配套改革研究小初高生涯规划一体化教育体系构建研究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研究吉林省基础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质量提升策略研究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与育人方式变革研究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研究基于核心素养的基础教育学科学习任务群建设研究基于STEAM教育理念的小学跨学科综合学习策略研究智能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模式构建研究新课标视域下义务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研究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应用研究基于核心素养的“项目式学习”课堂教学模式研究基于核心素养的深度教学质量提升机制研究教育评价改革背景下初中理科实验教学评价工具研究“双减”背景下课堂教学与作业协同优化研究“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视域下中小学生科学素养培育研究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现状调查研究新时代劳动教育视阈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推进机制研究突发事件视域下青少年学生网络信息安全教育长效机制研究“双减”政策后学业质量监测和成效评价研究吉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情况跟踪评估研究高中新课标背景下的教学与考试改革研究吉林省教研员队伍建设研究学校课后服务体系的完善与评价研究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教师研修共同体建设研究新时代背景下少先队建设路径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学校德育工作深度融合研究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教学案例研究高质量视域下幼儿园质量评价标准研究乡村幼儿园教育资源扩充与优化策略研究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教育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信息系统应用研究“双减”背景下“幼小初”有效衔接的策略研究新时代高质量幼儿园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研究教育评价改革背景下师幼互动质量提升策略研究职业与成人教育类(27个)职业院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研究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新发展格局下增强职业教育适用性研究职业教育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研究类型教育背景下高职院校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研究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渗透融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县级职教中心(联盟)建设与发展研究职业教育集团实体化运作模式与机制研究职教高考制度的理论及政策研究职业院校“双高”建设跟踪研究中职、高职、本科层次教育衔接研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定位与发展研究新发展格局下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的实践路径研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路径研究产教学院与产教融合型企业协同育人机制研究高职院校“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培养模式设计与实践研究教育高质量发展视阈下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研究地方职业院校省级一流专业课程建设标准研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课程建设研究职业教育“双元”新形态数字教材开发路径研究数字化背景下高职院校高质量教学管理体系研究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教学能力评价体系研究职业院校国际化办学研究职业院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策略研究新时代成人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的转型策略研究吉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研究职教高考背景下吉林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研究高等教育类(46个)吉林省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研究吉林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建设研究高校“双创”成果助力吉林振兴模式研究高等教育服务吉林振兴的新型组织模式研究普职协调发展背景下普通高等院校转型发展研究普及化阶段高校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新发展理念引领高校“双创”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新工科背景下产教协同育人机制研究创新型省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研究“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下应急管理人才培养研究基于学科交叉与跨界融合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研究基于“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研究科教融合协同育人体系研究高校“五育融合”育人体系建设研究“新工科”背景下地方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新课标背景下地方高师院校师范生美育能力提升路径研究新课标背景下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新时代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吉林省冰雪旅游业人才培养研究“四新”建设背景下高校专业建设研究新课标视域下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研究基于新高考的音乐与舞蹈专业统一考试监测与检验机制研究基于人才培养视角的经济学课程体系优化研究吉林省地域文化与高校美育课程教学融合路径研究面向“双减”的高师院校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研究分类评估背景下新建本科院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研究新一轮审核评估背景下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高校人工智能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研究新时代高等艺术院校美育体系建设研究应用型高校微课平台建设与应用研究高校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研究智慧教育理念下高等院校“云教学模式”研究在线教育融入高等教育教学体系的路径研究地方高校教学实践基地信息化建设研究高等院校线上教学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建设研究新时代应用型高校“双师双能型”教师素养体系构建研究高校专业硕士教育高质量发展问题研究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实施与评价研究突发公共事件下高校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路径研究高校专业课与思政课协同育人体系建设研究地方应用型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模式研究面向区域产业需求的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及其运行机制研究人工智能时代高校图书馆服务功能开发研究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地方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改革研究国家安全观视域下高校安全教育研究项目教学法在高等院校“云教学模式”中的应用研究。

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

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1: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2012-2016)一、学科教学研究(一)语文1.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实践研究2.书法教育实施策略研究3.经典诵读实践研究4.语文拼音、识字教学研究5.语文阅读教学研究6.课外阅读有效性研究7.作文教学研究8.口语交际教学研究9.语文综合性学习有效实施途径研究10.语文课堂教学研究(二)数学1.数学教学中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研究2.数学课堂教学中创设情境的实践研究3.数学探究学习的实验和研究4.数学探究、数学建模等活动课程的实践研究5.数学研究性学习的理论和实践研究6.数学教学问题设计研究7.数学解决问题教学策略研究8.数学作业分层设计研究9.转化数学“学困生”的有效途径研究10.数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三)英语1.英语单词记忆方法研究2.游戏在英语课堂教学中的使用研究3.英语阅读教学模式研究4.英语“互动学习”模式研究5.英语主题教学模式和实践研究6.英语不同课型教学模式研究7.提高英语自主学习能力的实践研究8.英语课外作业设计的有效性研究9.英语课堂教学研究10.当前英语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四)物理1.物理探究性实验的有效教学策略研究2.实验在物理教学中的使用研究3.研究性学习在高中物理教学实践中的使用研究4.多媒体在物理教学中的使用研究5.物理校本课程开发研究(五)化学1. 化学课堂实施科学探究、合作学习的策略研究2. 优化化学实验教学研究3. 提高学生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研究4. 化学课中利用网络资源进行自主探究学习研究5. 化学学科教学资源有效开发和整合研究(六)政治1. 中华传统美德在德育课程中的体现研究2. 思想品德学科学习方式研究3. 提高政治课堂教学实效性的途径和策略研究4. 思想品德学科研究性学习方式的使用研究5. 时事政治和政治课堂教学的有效整合研究(七)历史1. 在历史教学中培养学生人文精神研究2. 高中历史专题和通史融合的教学方法研究3. 历史学科研究性学习的误区及解决策略研究4. 在历史教学中渗透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途径研究5. 历史课堂教学中提高学生史料分析能力的研究(八)地理1. 地理学科培养学生识图能力研究2. 设计和使用地理导学案的综合实践研究3. 地理学科开放性试题综合实践研究4. 基于课程标准的教材使用和修改研究5. 在地理学科教学中实施环境教育的有效途径研究(九)生物1. 利用当地生态资源开发生物校本课程的实践研究2. 生物课堂教学探究性活动实践研究3. 高中生物新课程模块教学策略研究4. 生物课堂教学中问题设计的探究和实验研究5. 农村学校生物课程实施困境及对策研究(十)其他1. 小学科学教学中培养学生科学素养的实践研究2. 小学科学教学中提高学生收集和分析数据能力研究3. 小学科学探究式教学活动的实施研究4. 体育教学小教具、小练习器材开发研究5. 小学传统体育游戏编创和实践研究6. 音乐欣赏教学中培养学生人文意识研究7. 高中音乐鉴赏课教学方法研究8. 美术教学示范有效性研究9. 美术课堂教学研究10. 信息技术教育现状分析和对策研究11. 通用技术课程实施策略研究12. 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计和实施研究13. 拓展综合实践活动课活动空间的可行性研究14. 通过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造力研究15. 学科课外活动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研究二、教学改革和教学策略研究1.小班化教学改革研究2.导师制教学管理制度研究3.学分制改革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4.听课、评课的问题和改革研究5.地方课程教学设计研究6.校本课程教学设计研究7.学科个性化教学方法研究8.特色化教学风格的个案研究9.高效课堂教学策略研究10. 学科教学情境创设策略研究11. 中小学体验学习方式的研究和实践12. 基于合作学习的学生学习共同体建设研究13. 班级教学和个性化教学互补和协助的实践研究14. 分层教学背景下学科教学进程设计和效果研究15. 大班额背景下的因材施教研究16. 学生个性化培养模式研究17.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实践研究18. 学科作业设计和使用研究19. 学业失败现象分析和教育教学策略研究20. 体罚现象及其消解策略研究三、普通中小学测试和评价研究1.初中毕业生学业测试改革研究2.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高考改革研究3.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研究4.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档案袋评价研究5. 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评价标准的实验研究6. 课堂教学观察的实践研究7. 发展性教师评价的操作机制研究8.学科教学评价标准及体系研究9.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研究10.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研究四、课程和教材研究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研究2.新学科课程标准实践研究3.课程、教材多样化和基础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研究4. 校本课程开发、实施和质量评价研究5.突出地域特色的地方课程建设研究6. 中小学艺术课程实施研究7. 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现状及对策研究8. 研究性学习实施现状及对策研究9. 普通高中选修课程、特色课程开发研究10. 基于普职融合的高中课程设计研究五、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教学研究1.区域学前教育发展战略研究2. 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有机衔接研究3. 幼儿园特色办园模式研究4.幼儿园园本课程资源开发和使用研究5. 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的内容、方法和途径研究6. 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的成因及对策研究7.幼儿园游戏活动研究8.幼儿园早期阅读活动研究9. 幼儿发展性评价体系研究10. 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方式研究11.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研究12.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研究13. 特殊儿童潜能开发和补偿康复研究14.特殊教育学校中学生的品德教育和行为指导研究15. 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师资队伍建设研究16.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研究17.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问题研究18.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研究19.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体制机制研究20.少数民族学校双语教学改革研究21.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和发展策略研究22.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校本课程开发研究23.少数民族学校教学语言规范化研究24.民族文化在音乐(美术)课堂的传承和研究六、中小学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研究1.中小学德育生活化研究2.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加强德育实效性研究3.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人格有效养成研究4.学生心理素质培养模式及其实施策略研究5.大众传媒、互联网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及对策研究6.有效促进学生学习压力释放的策略研究7. 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研究8. 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调查研究9.班级管理和班主任工作创新机制研究10. 青春期性道德教育研究七、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1.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研究2.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使用研究3.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研究4.多媒体教学和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研究5.引导学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自主学习研究6.教师使用信息技术水平的现状及其培训提高研究7.农村学校信息技术的普及和综合利用问题研究8.现代教研网络建设研究9.主题教学资源开发和使用研究10. 基于博客、网络等的教师合作发展研究八、教师队伍建设研究1.构建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机制研究2.提高教师专业素质的策略研究3.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研究4.农村师资队伍现状和建设问题研究5.优秀教师区域内校际间交流机制研究6.班主任专业发展的内容和路径研究7. 教研工作方式创新研究8.当前教师心理状况调查和对策研究9.教师职业道德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10.基于合作文化的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研究九、学校建设研究1. 现代化学校建设研究2. 学校品牌建设研究3. 学校文化建设研究4.学校特色发展研究5.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教学模式研究6. 学校年级组教研组制度建设和管理机制研究7.社区、家长参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监督的研究8.图书馆、实验室服务于教学的研究9. 学校教科研功能建设和机制创新研究10.积极推进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十、教育发展研究1.现代教育理论对基础教育教学实践影响研究2.科学发展和基础教育发展研究3. 基础教育各学段教育的有机衔接研究4.农村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研究5. 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6. 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问题研究7. 基础教育资源配置的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8.教研机构在基础教育发展中的作用研究9.社会环境对基础教育发展影响研究10.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研究1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问题研究12.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问题研究1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研究1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问题研究15.普通高中教育保障机制研究。

吉林省教育学会“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指南

吉林省教育学会“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指南

吉林省教育学会“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指南教育学会系统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是基础教育重要的科研系统工程,是基础教育学术研究的主要载体。

群众性的教育科研已成为提高广大会员和教育工作者提高自身素质,解决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实现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

“十一五”期间,省教育学会组织全省基础教育系统在中国教育学会立项课题57项,其中重点课题10项;在我会立项702项,其中重点课题201项。

这些课题涵盖了“十一五”规划的全部11个学科分类,分布于全省9个市(州)、50多个县(市、区),参与实验研究的学校单位超过千所,参加研究的教师近万名。

各级教育学会和多数课题组自始至终重视课题的实施、组织管理和成果应用,达到了课题研究的预期目标,特别是群众性的学术科研和新课程实践的相互促进,对我省基础教育的内涵发展产生了推动作用。

“十二五”规划期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期,是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统筹推进具有吉林特色的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

提高国民素质,更好地发挥优秀人才的作用,对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

也为教育科研提出许多新的课题。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颁布的《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省学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吉林省教育学会“十二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供选题立项参考。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坚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勇于创新、实事求是的精神,切实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好地为教育决策、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关于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关于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关于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教育科学水平,推动我省教育的发展,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度启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立项,范围包括:教育科学、文化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应用科学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吉林省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
(二)申报者必须是具有相应学历及从事相关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规划,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行性;
(四)申报项目必须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提高本省教育科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
(二)项目研究方案;
(三)项目负责人简历;
(四)项目经费预算;
(五)项目的参评证明;(六)其他有关材料。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doc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doc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名称:课题类型: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单位所属领域:填表日期: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二○一九年三月申请者的承诺: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

如果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认真开展研究工作,保证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同意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使用本课题研究成果及资料。

申请者(签章):填表说明一、本表请使用计算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二、《评审书》一式3份,填完后,请用计算机填写,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三、封面左上方申报编号由组织单位填写,其他栏目由申请人填写。

四、请准确、清晰地填写数据表各栏内容。

课题类型请选择相应条目填写:A.综合研究B.高等教育研究C.基础教育研究D.职业教育研究E.民办教育研究F.其他研究;单位所属领域请选择相应条目填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职高专、中小学校、军队院校、其它;工作单位请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全称填写;主要参加者必须是真正参加课题实质性研究的人员,不包括课题负责人及其他服务人员;预计完成时间指取得最终研究成果的时限。

此次课题研究时限为1—3年,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

若有不明问题,请与市(州)教科所、本院校高教科研管理部门、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

五、本表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和主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六、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一、数据表—1—二、负责人近年来取得的与本课题有关的科研成果三、负责人近年来承担的研究课题四、课题设计论证—3—五、完成课题的可行性分析六、推荐人意见七、课题预期研究成果注:1.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在省级期刊上发表2篇系列论文(论文应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2.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2篇系列论文(其中一篇应为核心期刊;论文应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出版专著1部;3.预期研究成果中均需有结题研究报告。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强化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课题研究的整体水平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的分类L按照科学研究的分类法,研究项目可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三类。

按照科研项目的来源可分为:(一)纵向项目,指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和地市级项目。

(二)横向项目,指与其他单位协作研究的项目。

(三)校级项目,指我校列入计划的项目。

2.学校教育科研课题以校级立项为基础,是课题管理的主要对象。

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逐步形成由校级、市级、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组成的课题网络。

3.根据学校教育科研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参与有影响的省、市级重点课题的研究,使其研究成果有利于学校的教育决策并对教育实践有指导作用,有利于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推广价值。

4.课题选择应针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某些前沿问题确立课题,体现选题的前瞻性、新颖性,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创新价值。

二、课题的申报1.全体教师和行政管理干部,均可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研究课题,填报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两份,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研处。

2.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以主持申报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具有中级职称或在科研上有较高水平和能力的其他教师主持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需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推荐,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可以主持申报市、校级科研项目。

3.一般一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别项目。

国家级、省级项目组成员一般应控制在10人以内,市级、校级项目应控制在5人以内,对项目组成员有异议的,或所在系部(处室)有不同意见的,原则上不予上报。

4.校级课题每学期初申报一次(特殊情况另行申报),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5.校级以上课题可由教师直接申报并报教研处备案,或由教研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题的立项1.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筛选,凡有一定研究价值的,可同意申报为个人课题或申报人负责(主持)的课题组课题,被批准的课题列为校级课题,并正式立项。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包含专项科研项目(包括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产业化培育项目。

第三条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具体负责组织与管理。

第二章申请与立项第四条项目的申请与立项按照推荐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基本原则进行。

第五条申报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项目选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科技发展需求和经济社会建设需要,重点支持与我省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的研究课题。

(二)项目应以关键性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提交成果具有可考核性,鼓励多学科研究人员合作开展研究。

产业化培育项目应有较为成熟的技术及专利支撑,具备较好转化前期基础和条件,能够在短时间取得产业化进展。

(三)项目设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个层次,面向吉林省区域内高校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申请人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

省教育厅将重点支持已获得博士学位且具备相应科研团队支撑的中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得以负责人的身份申请项目:1.在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

2.人事关系不在申请单位的外聘或兼职人员。

3.离退休人员。

(五)项目的申请者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本研究条件(实验室和基本设备等),能充分利用现有的研究基地和工作基础开展研究工作。

(六)产业化培育项目的申请,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原创性可转化成果(1)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申请项目须经过专门机构的检索查新;(3)经过生产企业试用证明技术先进、可行,或通过省级以上专业机构的检测认定。

2.与企业合作研发的项目,申请者所在学校应对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关键技术、基础条件、实施方案、预期成效、计划进度以及经费预算等进行全面审查并签署意见。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3月25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科学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双百”方针,深入研究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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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申报立项,应遵循下述原则:1、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一致;2、与本地区、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提倡前瞻性、独创性、有效性;3、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以体现教育科研活动的群众性。

第四条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面向全国择优立项,接受来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院所及个人会员、广大教育工作者包括学校校长、广大教师的立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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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组织第五条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领导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研究工作。

主要职责有:指导秘书处制定并发布科研规划、课题研究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对重点课题的立项申请进行审议;组织学术咨询和成果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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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具体负责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受理课题申报;组织开展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的立项审批;指导所属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对规划课题进行过程管理;审核结题材料;向完成课题研究的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组织课题成果宣传推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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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中国教育学会委托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依照本办法对相关规划课题实施管理。

分管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本学科专业规划课题评审;负责本学科专业规划课题的日常管理,提供专业指导和学术咨询;组织学术交流、科研成果推广等。

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资助课题

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资助课题新课程高效课堂教学实施策略的研究一、课题界定高效课堂教学是针对负效、无效、低效课堂教学而言的课堂教学形态,是高层次的有效课堂教学。

高效课堂教学具备有效课堂教学的一般特征,即课堂教学效率、效果、效益的三效统一,同时追求各项指标趋向于最佳状态。

新课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核心理念在教学目标要求上反映为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有机融合。

因此,新课程背景下的高效课堂教学,指向三维目标的有效达成,力求在教师有计划的组织下,使学习基础、学习风格不尽相同的学生,通过主动参与和主体体验,在学会、会学、乐学的和谐统一中,其认知水平发生最大限度的持续变化,情感、意志、行为等方面发生积极的变化,实现个体在原有基础上最大限度的发展。

本成果是在课题研究基础上形成的有关有效教学的理论、有效教学的操作模式、操作策略以及研修模式、论文、方案、评价标准等。

二、课题提出——基于实践意义通过研究课堂教学高效能来达成高质量,是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同时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唯一途径。

研究新课程背景下高效课堂教学的实施策略,将有力推动新课程理念真正落实到课堂教学实践层面,指导新课程背景下的课堂教学走向理性化,提高有效性,以高效的课堂教学求得学生课业负担的减轻,让学生既轻松愉快、又紧张充实地度过每一节课,有效提高基础学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个人素质。

——基于理论价值批判地继承前人的研究成果,结合新课程理念之精髓,对新课程背景下的课堂教学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理清新课程背景下高效课堂教学的内涵,归纳新课程高效课堂教学的基本特征,制定新课程背景下高效课堂教学的评价标准,形成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高效课堂教学的实施策略体系,对现代教学理论是一种有益的补充。

三、课题实施过程及操作步骤.分解目标,分层申报针对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将高效课堂教学的研究目标分解,确定为六个主要方面,由学校自选确定一个或几个方面,在教师课堂教学中开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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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8月1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提高规划课题的研究水平和研究效益,促进教育科学的繁荣和发展,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吉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教育重大决策服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第三条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面向吉林省的教育工作者和相关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确保重点,兼顾普及。

第四条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厅、教育科研单位与相关学校的领导、专家和学者组成,对全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具有组织、协调与管理等行政职能的领导机构。

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研究的规划、组织、协调及各类课题的审批、督查、鉴定、推广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要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和骨干培训工作;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奖励等工作。

第六条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办”)是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吉林省教育科学院),负责日常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课题类别和选题第七条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选题,主要参照吉林省教育科学五年规划纲要和年度课题指南的内容或者是自选的方式确定。

规划纲要通常在每个五年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向全省公布;规划执行期间,每年组织进行一次申报和评审工作。

第八条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立重点资助课题、重点自助课题和一般规划课题。

第九条吉林省教育决策部门急需研究的重要课题,以领导小组特别委托课题的方式,经审定,单独立项、委托研究。

第十条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资助课题有经费资助。

重点自助课题和一般规划课题为单位资助项目,其研究经费由申请者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选题,要以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鼓励新兴交叉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

选题要把握学科前沿和实践改革前沿,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

申报者可参考省教科办发布的《课题指南》的选题范围,确定具体的研究题目并设计实施方案;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选课题进行申报。

第四章申报第十二条申请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人,须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应由课题负责人本人申报。

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每项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

正在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4.同一课题(或课题研究内容相同),凡已在省教育科学规划以上部门立项的,不再参加本规划项目的申报。

申请人可从“吉林教科规划网”下载《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及有关材料进行申报。

第十三条申请人应根据课题指南和申请书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承诺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的管理任务及信誉保证后,加盖公章,将申请书报送市(州)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市(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明确意见后,填写申报课题一览表,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集中报送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殊情况下也可由课题负责人直接向省教科办申报。

第五章评审第十四条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

在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教科办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和组织评审工作。

重点课题评审的基本程序:1.资格审查和分类。

省教科办按本办法和申请书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分类,合格者进入初评。

2.活页匿名初评。

评审组专家依据统一制定的评审指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活页论证部分进行匿名初评。

省教科办按初评结果选出拟立项数2-3倍的课题申请书,进入会议复评。

3.会议综合评审。

对进入综合评审的课题,由评审组主审专家分别介绍情况,经过充分讨论协商,以无计名投票方式产生本组拟立项课题;由主审专家填写评审意见和建议,由评审组组长签署评审组通过的立项意见。

4.省教科办对各组通过的拟立项课题进行审核、汇总和综合平衡,并提出课题经费资助方案,报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

5.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对拟立项课题和资助金额行使最终审批权。

在充分讨论、集体评审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参加投票人数须超过领导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方为有效;赞成票须超过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方可批准立项。

第十五条批准立项的课题,由省教科办向课题负责人单位下达《立项通知》并向负责人下发《立项通知书》。

第十六条评审组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凡涉及与自己有关的课题,一律采取回避措施,但保留个人的表决权。

第六章经费第十七条课题经费主要由省教育厅下拨,由省教科办统一管理。

本着“重点资助,多方筹集,专款专用”的原则,一次核定,分期划拨。

第十八条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资助“重点资助课题”。

“重点自助课题”、“一般规划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第十九条资助经费开支范围主要限于该课题研究所必需的资料费、调研差旅费、小型会议费、成果印刷费、鉴定费等。

第二十条资助经费拨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由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代管并负责监督,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经费的使用。

课题进行中和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和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应按规定分别报送经费使用报表和如实编制课题资助经费决算表。

第二十一条对不按要求报送课题研究及经费使用情况的课题,将缓拨下次经费;对因故被批准中止课题研究的,将停拨剩余经费;对无故不完成或自行中止课题研究的,将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经费。

第二十二条课题负责人接到资助课题立项通知后,到“吉林教科规划网”填写网上回执,无特殊情况,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拨款手续。

第七章课题管理第二十三条课题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省教科办对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有管理职责,其中重点抓好省级重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委托的国家级课题。

省级教育科学一般规划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省教科办和各市(州)教科办、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省直属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课题分级管理实行重点联系制度。

各级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要明确课题管理具体人员,要跟踪管理一些重点课题。

第二十四条课题过程管理主要实行六项制度:立项通报制度、开题报告制度、年度检查制度、变更审批制度、动态奖惩制度、活动备案制度。

立项通报制度。

课题立项后,省教科办将向课题负责人发《立项通知书》,并向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发《立项通知》。

其中有资助经费的课题,应按通知批准资助的金额编制经费开支计划,并及时报送省教科办。

开题报告制度。

课题负责人应尽快确定课题研究计划,形成课题开题报告,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

同时,填写《开题报告书》,并将《开题报告书》(一式2份,文本形式和电子形式同时上报)报市(州)教科办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其中一份由市(州)教科办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存档,另一份由市(州)教科办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省教科办存档(材料报送以下类同)。

年度检查制度。

课题管理部门在日常随机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课题负责人在每年12月末前填报《年度检查表》,主要报告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和下一年度的研究计划。

变更审批制度。

立项课题不得随意改变研究计划和方案。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经所在单位同意,市(州)教科办或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报省教科办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重要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这些重要变更有:1.变更课题负责人;2.变更课题名称;3.变更成果形式;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7.因故中止或撤销课题。

动态奖惩制度。

对在年度检查等管理中发现的优秀课题,经省教科办组织专家评议后,可通报表彰,也可提升为高一级别的课题。

对研究态度不认真和未开展实质性研究的课题,可进行降级处理,直至撤消立项。

奖惩情况在通报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时,在网上公示。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省教科办将撤销课题: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5.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6.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活动备案制度。

加强对课题设立实验学校(实验基地)、开展评奖活动、刻制课题组印章的管理。

课题设立实验学校(实验基地)和开展评奖活动,事前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市(州)教科办或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报省教科办备案。

课题设立实验学校(实验基地)要严格掌握标准,适当控制数量,确保指导到位,并应得到实验学校(实验基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

课题开展评奖活动要有明确的评奖标准,比较规范的评奖办法和程序,防止过多、过滥和过于随意,评奖结果须报省教科办备案。

课题组原则上不得自行刻制印章,一般以所在单位代章。

第八章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凡被列为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的课题,在完成研究计划后都必须进行结题,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结题形式分两种:鉴定结题和非鉴定结题。

重点课题(含重点资助和重点自助)及最终成果原则上必须进行鉴定结题。

凡通过鉴定的课题视为结题,由省教科办办理结题手续。

一般规划课题的最终成果提倡进行鉴定结题;对于组织鉴定有困难的,经申报批准后,可进行非鉴定结题,即由省教科办组织同行专家对其成果进行审定。

凡通过审定的课题视为结题,由省教科办办理结题手续。

第二十五条课题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可与省教科办及其委托管理机构联系,填报相应的申请·审批书。

凡鉴定结题的,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申请·审批书》;凡非鉴定结题的,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

省教科办及其委托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有关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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