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现有优惠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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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人才引进岗位表

天津滨海新区人才引进岗位表

天津滨海新区人才引进岗位表摘要:一、天津滨海新区人才引进岗位表简介1.背景介绍2.岗位分类3.岗位需求二、岗位表的具体内容1.岗位名称及数量2.岗位任职要求3.岗位薪资待遇三、天津滨海新区人才引进政策1.政策背景2.政策优势3.政策实施效果四、对人才的需求及意义1.人才引进对天津滨海新区发展的意义2.人才引进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3.对人才的吸引力及未来发展前景五、结论1.天津滨海新区人才引进岗位表的意义2.对人才的需求及发展趋势3.对人才的政策扶持和激励措施正文:天津滨海新区作为我国北方的一个重要经济区域,一直致力于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天津滨海新区人才引进岗位表,并分析相关政策及对人才的需求。

一、天津滨海新区人才引进岗位表简介天津滨海新区近年来发展迅速,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新区制定了一系列的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引进岗位表便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为各类人才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发展机会。

岗位表包括了新区内各个领域的岗位需求,为求职者提供了丰富的选择。

二、岗位表的具体内容天津滨海新区人才引进岗位表中涵盖了众多行业领域,包括高新技术、金融、教育、医疗等。

每个领域均有多个岗位名称及数量,为求职者提供了广泛的选择空间。

同时,岗位表中详细列出了各岗位的任职要求、薪资待遇等信息,方便求职者了解各个岗位的具体情况,为求职者提供了便利。

三、天津滨海新区人才引进政策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天津滨海新区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住房补贴、子女教育优惠等。

这些政策旨在降低人才的生活成本,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此外,新区还为人才提供了丰富的培训和晋升机会,以满足人才不断发展的需求。

四、对人才的需求及意义天津滨海新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十分迫切,人才引进岗位表的发布正是为了满足这一需求。

人才的引进对新区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不仅可以推动新区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还能提升新区的整体竞争力。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促进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用地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促进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用地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促进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用地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11•【字号】津滨政办发〔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促进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用地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滨海新区促进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用地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11日关于滨海新区促进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用地的管理办法为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用地管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用地成本,遵循产业项目生命周期规律,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创新土地供给,优化新区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滨海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新区范围内的产业用地,包括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及研发用地(规划用途为B29)。

二、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1.实行弹性年期方式供应土地。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产业项目生命周期和用地单位意向,综合确定弹性出让年期一般不超过20年,根据项目招商情况可适当突破,但不得超过工业用地出让的法定最高年限50年。

2.鼓励实行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土地。

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的总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

企业应当与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先行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一般为6年(包括3年基建租赁期,3年投产租赁期)。

租期结束后根据企业意愿和考核结果转为出让用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一次性缴纳出让金。

天津滨海新区的优惠政策

天津滨海新区的优惠政策

天津滨海新区的优惠政策2006 年5 月26 号,国务院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发布,正式批准天津滨海新区成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滨海新区的优惠政策有:(1)税收政策的支持。

对天津滨海新区所辖规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比照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天津滨海新区的内资企业予以提高计税工资标准的优惠,对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予以加速折旧的优惠。

同时, 决定设立东疆保税港区, 加快天津成为北方国际物流中心、航运中心的步伐。

(2)财政政策的扶持。

中央财政在维持现行财政体制的基础上, 2005--2009 年,中央财政每年补助天津10 亿元, 专项用于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

如今, 资金补助年限从2010 年再延长五年, 每年仍补助10亿元。

另外, 从2008 年起五年内, 对滨海新区内新设立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自生产经营之日起, 以地方财政专项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

(3)在具体融资方面的措施鼓励企业股改上市方面:滨海新区内企业为上市上市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给予20-50万元的奖励。

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因资产评估增值而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高新区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

对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取得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的企业可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贴息比例为贷款利息的30%,最高贴息额为100万元,贴息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高新区企业在国内外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给予50-100万元的奖励。

对实现买“壳”上市或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高新区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扶持贷款担保方面:滨海新区为区内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根据其担保数额,给予不同的补贴。

为区内企业提供担保发生的代偿损失,给予担保公司代偿损失补贴,补贴金额为代偿金额的15%。

最高补贴额为100万元。

对为列入滨海新区重点计划企业提供的担保,按担保额的0.5%给予担保机构专项补贴。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28•【字号】津滨政发〔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4〕9号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镇:现将《滨海新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4年4月28日滨海新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助力企业发展壮大,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降低用房用地成本1.创新产业用地供地方式。

鼓励新增产业用地通过不低于5年不超过20年的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应,切实控制和降低用地成本。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存量资产资源盘活。

(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国资委,各开发区、各街镇)2.降低土地交易成本。

对符合国家、天津市和新区重点产业发展的项目用地,探索按土地基准地价确定出让金底价,土地整理成本可在区域内经营性用地中摊付。

产业用地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年。

通过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调整土地用途的项目,土地出让金可适当延期缴纳。

(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开发区)3.支持配套设施共享共用。

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安全、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将产业园区内各产业项目的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者建筑面积集中起来,建设集住宿餐饮、商务金融、设备维修检测等功能为一体的产业邻里中心,实行共享共用。

(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开发区、各相关街镇)4.允许用途改造和兼容。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02•【字号】津滨政规〔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6.02•【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滨海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2年6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滨海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完善滨海新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2012年市政府令第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津政规〔2020〕5号)等规定,坚持实物保障与住房租赁补贴并举,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滨海新区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申请准入、经营管理、使用退出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指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提供实物住房等方式,对本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保障和对非本市户籍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给予精准保障。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和非本市户籍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按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区住房建设委是滨海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计划制定、房源筹集、分配使用、运营管理、动态监管等工作的具体实施。

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工作。

天津市滨海新区东疆港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东疆港区

一、税收优惠政策1.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2.国内货物(含区内企业耗用的水、电、气、热)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3.对境外运入保税港区的企业加工出口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以及转口货物在区内存储货物实行保税;4. 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5. 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保税港区企业生产供区内销售或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区内加工环节增值税;6. 对境外运入保税港区的企业建设所需机器、设备和基建物资等,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和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所需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设备等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税;7. 保税港区内加工企业生产销往国内的产品,按照产品所含境外料件的比例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8. 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中取得的利润和股息,免征所得税。

9.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0. 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功能区布局与产业特色滨海新区实施“一核双港、九区支撑、龙头带动”的发展策略。

“一核”指滨海新区商务商业核心区,由于家堡金融商务区、响螺湾商务区、开发区商务及生活区、解放路和天碱商业区、蓝鲸岛生态区等组成。

“双港”指天津港的北港区和南港区。

“九区支撑”指通过滨海新区九个功能区的产业布局调整、空间整合,打造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轻工纺织、国防科技等8大支柱产业,形成产业特色突出、要素高度集聚的功能区,成为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的产业发展载体,支撑新区发展,发挥对区域的产业引导、技术扩散、功能辐射作用。

“龙头带动”指通过加快“一核双港九区”的开发建设,凸显天津滨海新区作为新的经济增长极的龙头带动作用,在加快天津发展,促进环渤海地区经济振兴,推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天津滨海新区人才引进岗位表

天津滨海新区人才引进岗位表

天津滨海新区人才引进岗位表摘要:1.天津滨海新区人才引进计划背景2.人才引进岗位表的具体内容3.人才引进岗位表的申请流程4.人才引进计划的优惠政策5.总结正文:【天津滨海新区人才引进计划背景】近年来,天津市滨海新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以建设世界一流滨海新城为目标,大力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在这一背景下,天津滨海新区亟需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助力新区发展。

为此,滨海新区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滨海新区建设。

【人才引进岗位表的具体内容】近日,天津滨海新区政府发布了一份人才引进岗位表,涵盖了多个行业领域,包括教育、医疗、科技、金融等。

具体岗位包括教师、医生、工程师、研究人员、财务人员等。

这些岗位均对应一定的岗位要求和任职资格,以满足新区各行业发展的需要。

【人才引进岗位表的申请流程】有意向者可通过天津滨海新区政府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人才引进申请表,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递交至指定地点。

随后,新区政府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以确定最终录用名单。

【人才引进计划的优惠政策】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政府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1.住房补贴:根据引进人才的类别和层次,提供一定数额的住房补贴。

2.工作岗位:优先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

3.创业支持:为有创业意向的人才提供创业指导、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4.子女教育:引进人才的子女可享受优先入学、免试入学等优惠政策。

5.生活待遇:引进人才可享受一定的生活待遇,如医疗保健、社会保险等。

【总结】天津滨海新区政府发布的人才引进岗位表,旨在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投身新区建设。

通过提供丰富的岗位选择和优惠政策,新区政府为广大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天津滨海新区出台动漫新政

天津滨海新区出台动漫新政

天津滨海新区出台动漫新政,鼓励动漫产业发展【核心提示】天津滨海新区动漫新政,最高可奖励200万元近日,天津滨海新区《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

按照《意见》规定,凡是在滨海新区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正规动漫游戏企业,都可享受优惠政策。

其中,对企业申报的动漫游戏产业项目,经专家评审确定为重点扶持的项目,最高按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凡在本区申报、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原创电视动画片,在省级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的,最高奖100万元;在中央台黄金时段播出的,最高奖励200万元。

【行业概况】天津动漫产业发展历程与概况1.天津市动漫产业发展历程天津动漫产业发展较早,在我国动漫发展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

上世纪80年底,天津产生了我国第一代动漫制作团队和第一批产品。

我国第一部与外国合拍的动画片《熊猫的故事》和《海尔兄弟》均诞生于天津工艺美院,并对我国动漫产业产生重大影响。

90年代,天津动漫产业进入第一个发展期。

并同时培养了一批天津动漫行业的先行者。

2005年以后,天津动漫产业开始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开始成长并集聚了一批有实力的动漫企业。

与此同时,也形成了天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的动漫产业发展模式。

截止2012年11月,天津市有856家企业进入天津中新生态城国家动漫园,注册资金达到644亿元。

2.天津市动漫企业发展概况目前,天津动漫产业主要涵盖了漫画生产、动画制作、手机网络游戏研发和综合类动漫企业等四个方面。

代表性企业有:漫画类企业——天津神界漫画公司、天津村人漫画公司;动画类企业——天津仁永影视动画传播有限公司、天津天影动画有限公司、天津好风动画科技有限公司、缘成影视等;手机、网络游戏类企业——天津猛犸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唐突科技有限公司、可乐多娱乐公司等;综合类动漫企业——天津百竹科技有限公司。

在动漫产品生产方面,主要体现在漫画、动画、手机网络游戏几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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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促进企业总部和金融业发展优惠政策【津财金〔2006〕6号】
内容提要:
对在本市新设立的总部或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下、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
本5亿元人民币以下、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
人民币。

总部或地区总部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可税前扣除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总部或地区总部职工按照不超过其工资总额15%的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总部或地区总部聘任的境外、国外高级管理人员,按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高
于境外、国外的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其已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对金融企业在本市规划的金融区内新购置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在本市新设立的金融企业,自开业年度起的三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减半返还
营业税;自盈利年度起的三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
部分;对新购建的自用办公房产,免征契税,并免征房产税三年。

对金融企业连续聘用2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指符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第一次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奖励,累计最高奖励限额为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实际支付的金额,奖励
资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奖励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津财金(2006)22号】
内容提要:
与【津财金〔2006〕6号基本一样,更细化。

本政策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津政发〔2009〕45号】
内容提要:
以有限合伙制设立的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中,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依据国家有
关规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20%;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既执行合伙业务又为基金的出资人的,取
得的所得能划分清楚时,对其中的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税率适用20%;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在本市注册并经备案的基金管
理机构和股权投资基金享受以下政策,并依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一)基金管理机构自缴纳第一笔营业税之日起,前两年由纳税所在区县财政
部门全额奖励营业税地方分享部分,后三年减半奖励营业税地方分享部分。

(二)基金管理机构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由纳税所在区县财政部门全额奖励
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后三年减半奖励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三)基金管理机构购建新的自用办公房产免征契税,并免征房产税三年。

(四)基金管理机构在本市区域内,新购建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为5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
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贴。

若实际租赁价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则按市场指导价计算租房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五)基金管理机构连续聘用两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市区域内第一次购
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的,由财政部门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分
享部分给予奖励,累计最高奖励限额为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实际支付的金额,奖励期限不超过五年。

(六)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本市的企业或项目,由财政部门按项目退出或获得收益后形成的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60%给予奖励。

国家给天津滨海新区有什么优惠政策?2008-1-6
内容提要:
国家赋予滨海新区的主要任务是金融创新。

“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

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

本着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可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金融业综合经营、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国务院20号档。

进展:
滨海新区将打造一个离岸金融中心,而非仅仅是离岸金融业务。

离岸金融中心的“物理地点”在东疆保税港区。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天津调研,外汇体制改革有望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

这是滨海的特权。

是上海深圳无法共享的。

离岸金融的本质就是建立类似于香港的贸易自由港区。

在金融综合经营方面,在商业银行内部设立专业服务部或附属非银行金融子公司,将可能比金融控股公司更先行。

有关人士透露,这一业务将可能率先在渤海银行、天津市商业银行进行,业务可能包括保险、投资银行业务等,交通银行天津分行也将试水。

金融先行先试将多点开花。

直接融资方面,在批准的200亿元额度内,渤海产业基金首期60亿即将挂牌,并将同时成立实收资本为1亿元本金的基金管理公
司。

余下的140亿还能成立两个产业投资基金,目前尚未确定是由一家基金管
理公司管理还是成立新的基金管理公司。

OTC建立在即,这将填补北方资本市场的空白。

而未来上海天津2大“主板”
雄踞中国南北,港深合并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

另人注意的是,浦东金融目前只是面向全国,而滨海是面向全球,虽然前”港
股直通车”放缓,但是有关部门业已紧锣密鼓加紧筹备。

因为在滨海的这次试验,是中国第一次开放国内资本市场,意义巨大,也将赋予天津与世界对接的
地位。

天津滨海新区将享受系列优惠政策2007-4-21
内容提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将给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

包括对在滨海新区设立并经天津市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认定的内、外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海关总署针对滨海新区出台的14项措施也将对天津口岸“大通关”建设、滨
海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起到有力支持作用,同时也将推动加工贸易监管
改革。

天津市的一些重点项目,如空客A320项目及无线通信、液晶显示器、汽车和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和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将从中获益。

14项措施的出
台将使天津逐步实行“量体裁衣”式的海关监管制度,从而促进加工贸易的转
型升级。

天津市经济协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天津市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国内企业来津
发展的优惠政策。

如为在津设立的注册资本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总部或地
区总部的企业补助2000万元人民币等等。

在促进金融业发展方面的举措有:对新迁入天津市的金融企业总部核心业务部
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其中,全国性及以上规模的企业,补助500万元;区
域性规模的企业补助200万元。

在促进航空业发展方面的举措有,设立天津市新开航线航班培育专项资金,确定每年拿出5000万元,用于支持新开辟的定期航线和固定航班。

天津国税局四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滨海新区2007-11-27来源:搜房网
内容提要:
一是对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除可据实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外,还可以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二是对滨海新区内企业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的优惠,加速了企业资金回收,促进了企业设备更新改造。

三是对东疆港保税区比照执行上海洋山保税区的税收政策。

主要对国外货物入港保税;国内货物入港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推动了天津滨海新区国际航运和国家物流产业发展。

四是对滨海新区所辖规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截至目前,已经有68家坐落在滨海新区的企业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涉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技术、新能源与节能、环境保护、现代农业、海洋工程、传统改造等行业,从而,在吸引新资本投资滨海新区高新技术项目上,发挥了税收政策的扶持作用,促进滨海新区成为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

天津滨海新区东疆保税港获税收优惠政策2011-09-22来源:渤海早报
内容提要:
记者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功能区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在天津滨海新区东疆保税港区内注册的航运、仓储、物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从2011年8月1日起,对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航运企业从事海上国际航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内的仓储、物流等服务企业从事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注册在天津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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