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结余资金的核算
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单位的结余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财务的稳健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结余资金,是指单位在一定期间内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二、结余资金的分类(一)财政拨款结余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项目完成后,剩余的资金。
(二)非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以外的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扣除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其他支出后的余额。
三、结余资金的核算(一)单位应当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对结余资金进行准确核算。
设置专门的会计科目,分别核算财政拨款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
(二)定期对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四、结余资金的使用(一)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使用1、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优先用于原项目的后续支出或者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统筹用于其他相关项目。
(二)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使用1、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由单位自主安排使用,但应当符合单位的发展规划和财务预算。
2、可以用于弥补单位的日常经费不足、开展新的业务活动、购置固定资产等。
五、结余资金的统筹安排(一)单位应当建立结余资金统筹安排机制,根据单位的发展战略和工作重点,合理调配结余资金。
(二)对于长期闲置或者使用效益不高的结余资金,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和重新安排。
六、结余资金的监督检查(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结余资金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结余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二)定期对结余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结余资金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一)本办法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关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会计核算

关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会计核算关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7号),强化了对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
而财政部新近公布的《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会计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分别就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中央级事业单位、执行行业会计制度的中央级事业单位以及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的中央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和"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会计核算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两项新规,财会人员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要点。
增设了"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两个总账会计科目。
"财政拨款结转'科目用于核算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必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用于核算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财政拨款结转'会计科目下设置"当年财政拨款结转'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两个一级明细科目,"财政拨款结余'会计科目下设置"当年财政拨款结余'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两个一级明细科目。
"当年财政拨款结转'、"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当年财政拨款结余'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四个一级明细科目下均按照具体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调整"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支出'科目的明细设置。
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原"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设置"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二级明细科目;原"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结转结余和结余分配该如何核算【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结转结余和结余分配该如何核算【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区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不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单独设置“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科目核算。
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等科目核算。
(一)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核算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补助资金。
财政补助结转包括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补助资金。
财政补助结余是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部门预算管理的规定,使用和管理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
1.财政补助结转的核算事业单位设置“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核算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
该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明细科目,并在“基本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还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会计期末,事业单位应当将财政补助收入和对应的财政补助支出结转入“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2)年末,完成上述财政补助收支结转后,应当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借记或贷记“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科目,贷记或借记“财政补助结余”科目。
(3)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记“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额度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财政结余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经过核算后剩余的资金,通常发生在财政收入超过支出的情况下。
财政结余的处理,对于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和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财政结余的运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1. 财政结余的界定财政结余是指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财政收入超过财政支出,形成的闲置资金。
财政结余可以分为年度结余和跨年度结余。
年度结余是指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预算收入与支出的差额。
跨年度结余则发生在年度结束时,将当年的结余资金结转到下一年度。
2. 财政结余的重要性财政结余的产生,不仅代表着财政收支平衡的良好状况,同时也意味着政府可以通过有效的管理,将结余资金用于公共利益的增进。
合理、科学地管理财政结余资金,可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 财政结余的管理原则为了确保财政结余的合理运作,以下是一些财政结余管理的原则:3.1 提高透明度财政结余的管理应该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明确规定结余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并及时向公众披露相关信息。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财政公开制度,定期发布财政结余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3.2 合理运用财政结余资金应根据国家规定和财政预算的需要进行合理运用,主要用于公共事业投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支出。
同时,要注重结余资金的长期稳定运用,避免过度分散或过度集中。
3.3 加强监督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财政结余资金的监督机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防止财政结余资金被滥用或浪费。
4. 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程序为了规范和管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以下是一个简单的管理程序:4.1 财政结余的核算和审定年度结余以及跨年度结余应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进行核算和审定,确保结余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结余资金的计划安排结余资金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计划安排,确定用于投资、补充社会保障基金或其他公共支出。
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最新

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最新一、总则为规范财政结余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本办法所称财政结余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项目进度、预算调整等因素,形成的结余资金。
三、结余资金分类(一)项目结余资金:指项目预算执行完毕后,实际支出小于预算安排的资金。
(二)预算调整结余资金:指因预算调整,导致部分预算资金未安排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资金管理原则(一)公开透明: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二)绩效导向:强化结余资金使用绩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及时清理:各级财政部门应定期清理、盘活财政结余资金,防止资金闲置。
五、结余资金管理程序(一)项目结余资金管理1. 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开展项目结算,计算项目结余资金。
2. 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结算后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结余资金。
3. 财政部门审核后,将结余资金按预算级次逐级返还。
(二)预算调整结余资金管理1. 各级财政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及时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对可能出现预算调整的,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2. 预算调整后,各级财政部门应将结余资金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六、结余资金使用(一)结余资金可用于以下方面:1. 补充预算执行中的资金缺口。
2. 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3. 偿还政府债务。
4. 其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用途。
(二)结余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2. 优先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
3. 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七、监督管理(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结余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二)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挪用、套取结余资金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如有未尽事宜,由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本办法实施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九、结余资金核算(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结余资金核算制度,确保结余资金核算准确、及时。
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关键信息项:1、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定义和范围2、管理原则和目标3、资金的核算和统计4、资金的使用规定5、监督检查机制6、违规处理措施1、总则11 为规范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
2、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定义和范围21 财政结余资金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未支出的财政资金。
22 财政结转资金是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当年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3 范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
3、管理原则和目标31 管理原则311 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进行管理。
312 统筹安排原则。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统筹安排使用结余结转资金。
313 绩效导向原则。
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管理。
32 管理目标321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闲置浪费。
322 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保障重点支出需求。
323 增强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4、资金的核算和统计41 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应建立健全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核算制度,准确核算资金收支和结余结转情况。
42 按照规定的口径和方法,及时、准确地统计和报送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相关数据。
5、资金的使用规定51 财政结余资金的使用511 优先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应对未来年度预算收支缺口。
512 经批准可用于其他急需安排的支出项目,但应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52 财政结转资金的使用521 按照原批准的用途继续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522 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确保资金按时支出。
53 对于长期闲置的结余结转资金,财政部门有权收回统筹使用。
6、监督检查机制61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62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资金的核算、统计、使用等情况。
第十九章 政府单位预算结余的核算《 政府会计》PPT课件

项目余额转入财政拨
款结余
参见教材例题19-7至19-15
二、财政拨款结余
财政拨款结余是指政府单位调整、结转和滚存 的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设置“财政拨款结余”科目。本科目应当设置下 列明细科目:
“年初余额调整” “归集上缴” “单位内部调剂” “结转转入” “累计结余”
主要账务处理
为贷方余额时]
贷:财政拨款结转——累计结转
借:财政拨款结转——累计结转
贷:财政拨款结转——归集上缴/年初余额调整[该明细科
目为借方余额时]/归集调出/本年收支结转[该明细科目为
借方余额时]
转入财政拨 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 借:财政拨款结转——累计结转
款结余
财政拨款结余性质的 贷: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转入
使用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基金
借:专用结余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使用从预算收入中提取并计入费用的基金
借: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参见教材例题19-21、22
四、非财政拨款结转
非财政拨款结转是指政府单位调整、结转和滚存的除 财政拨款收支、经营收支以外各非同级财政拨款专项 资金。
年末冲销本科目相关明细科目余额 借: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余额调整[该明细科目为
项
产
从其他单位调入 按照实际调增的 财政拨款结转资 额度数额或调入
金
的资金数额
向其他单位调出 按照实际调减的 财政拨款结转资 额度数额或调减
金
的资金数额
按照规定上缴财 按照实际上缴资 政拨款结转资金 金数额或注销的 或注销财政拨款 资金额度 结转额度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等 贷: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 借: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等
政府会计(第2版)课件:财政转移支付收支和财政预算资金结余的核算

三、预算周转金的核算
› 预算周转金是指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为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 收支差额,保证及时用款而设置的周转资金
›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预算周转金
› 预算周转金的最高额度为本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 1%
› 预算周转金主要在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中提取设置和补充
› 财政部门内部资金调拨形成的收支
› 同一财政部门管理的不同财政资金之间的转移通常称为“调 拨”
› 对某种财政资金来说,调入资金形成了该种财政资金的收入, 调出资金形成了该种财政资金的支出
核算财政部门内部资金调拨收支的科目设置
› 1)“调入资金”科目
› 2)“调出资金”科目
› 在“调入资金”科目和“调出资金”科目下,要按照调入、调出的预算 资金种类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财政转移支付收支和财政预算资金结余的 核算
学习目标
› 1.了解各种转移支付核算的内容 › 2.掌握各种转移支付核算使用的科目及账务处理 › 3.掌握各种财政预算资金结余的核算 › 4.了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设置的目的,掌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的核算 › 5.了解预算周转金设置的目的,掌握预算周转金的核算
›上级财政部门会计按照结算单中确定的应上解未上解资金数 ─借记“与下级往来”科目 ─贷记“上解收入”科目及其明细科目
二、不同地区政府之间财政转移支付收支的核算
› 不同地区政府财政部门之间转移支付形成的收支
› 在地区间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地区政府财政部门援助资金时形 成了地区间援助支出
› 接受援助方地区政府财政部门接受援助资金时形成了地区间 援助收入
› 在各个核算上下级转移支付收入的总账科目下,应当按照政府收入分类中转移性收入的各层级分类设置明 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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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结余资金的核算
为了保证各项财政结余计算的准确与真实,应认真审核财政支出预算的安排和预算支出的核算工作。
各项资金的结余应分别进行核算,不得混淆串户。
调出资金业务应健全审批手续。
各项财政结余应按年结算,在结算时,要按规定的口径计算,即年终将各项收入与相应的支出冲销后,余额即成为该项资金的当年结余;上年结余加本年各项收入减本年各项支出,形成本年末的滚存结余,即:
公共财政预算滚存结余=上年结余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公共财政预算调入资金)-(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返还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公共财政预算调出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滚存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
专用基金滚存结余=上年结余收入+专用基金收入-专用基金支出
为了核算各项财政收支结余,应在净资产类设置“一般预算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专用基金结余”总账科目。
“一般预算结余”核算各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的年终执行结果。
年终转账时,应将“一般预算收入”、“补助收入—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一般预算调入资金”等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贷方;将“一般预算支出”、“补助支出—返还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调出资金—一般预算调出资金”等账户的借方余额转入本账户的借方;根据本年预算结余经批准设置预算周转金时,按增设数记本账户的借方;本账户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本年的预算滚存结余数(含购买有价证券),结转下年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核算各级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年终执行结果。
年终转账时,应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等账户余额转入本账户贷方;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补助支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调出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等账户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借方;本账户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本年基金预算滚存结余,转入下年度。
“专用基金结余”核算各级财政管理的专用基金收支的年终执行结果。
年终转账时,将“专用基金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账户贷方;将“专用基金支出”账户余额转入本账户借方;本账户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本年专用基金的滚存结余,结转下年度。
[例7-44]某县财政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见表7—1所示)。
表7-1 ***县财政资产负债表(结账前)
根据表7-1所列各总账科目和有关明细科目年末余额办理转账事项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公共财政预算部分
(1)将全年的“一般预算收入”、“补助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上解收入”、“调入资金”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预算结余”科目的贷方,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收入 78 000 000
补助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 000 000
上解收入 2 000 000
调入资金 2 000 000
贷:预算结余 95 000 000
(2)将全年的“一般预算支出”、“补助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上解支出”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转入“预算结余”科目的借方。
会计分录为:
借:预算结余 95 080 000
贷:一般预算支出 83 480 000
补助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 6 600 000
上解支出 5 000 000
(3)经批准从本级政府预算结余中设置或补充本级预算周转金8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预算结余 800 000
贷:预算周转金 800 000
2.政府性基金预算部分
(1)将全年的“基金预算收入”、“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转入“基金预算结余”科目的贷方。
会计分录为:
借:基金预算收入 24 000 000
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2 000 000
贷:基金预算结余 26 000 000
(2)将全年的“基金预算支出”、“补助支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调出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转入“基金预算结余”科目的借方,会计分录为:借:基金预算结余 20 000 000
贷:基金预算支出 16 000 000
补助支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2 000 000
调出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 2 000 000
基金的年终转账应按明细账的记录分别结出所有明细项目的结余。
3.专用基金部分
(1)将全年的“专用基金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转入“专用基金结余”科目贷方,会计分录为:
借:专用基金收入 15 000 000
贷:专用基金结余 15 000 000
将全年的“专用基金支出”科目的借方余额转入“专用
基金结余”科目的借方,会计分录为:
借:专用基金结余 16 000 000
贷:专用基金支出 16 000 000
经过转账后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即为年终的“资产负债表”(见表7—2所示)。
表7-2 ***县财政资产负债表(结账后)
(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核算
年度终了,从财政超收收入中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丰补歉,或者为弥补财政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从而实现跨预算年度实现预算平衡。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账户,用于核算从财政收入超收中安排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业务。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账户,用于核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增减变动。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账户,用于核算为弥补财政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调用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例7-45]年度终了,某县财政根据本年度财政收入完成情况,从年度财政超收收入中安排800万元,充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会计分录为:
借: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8 000 000
贷: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8 000 000
年终转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预算结余 8 000 000
贷: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8 000 000
[例7-46]某一年度终了,某县财政本年度财政收入完成情况不理想,因财政短收形成600万元预算执行缺口,现调用5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平衡预算缺口,会计分录为:借: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 000 000
贷: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 000 000
年终转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 000 000
贷:预算结余 6 0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