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财政管理考核办法
2024年村镇财政管制革新方案

2024年村镇财政管制革新方案____年村镇财政管制革新方案摘要:____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节点年份,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
作为我国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村镇财政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镇财政管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本方案提出了一系列财政管制革新措施。
主要包括优化财政体制、创新财政政策、强化财政监管和提升财政服务能力等方面。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旨在提高村镇财政管理效率,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优化财政体制1. 加强村镇财政与县级财政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财政事务中的问题。
2. 推动村镇财政权责下放,强化乡镇财政自主决策能力,鼓励依法行政、依法治财。
3. 完善村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明确县级财政和乡镇财政的权责界限,确保财政事务透明、规范、有序。
二、创新财政政策1. 制定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
2. 推动财政资金更加精准、有序地流向农村产业发展,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参与农业投资。
3. 鼓励推行农村金融创新,支持农村小微企业发展,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三、强化财政监管1. 建立健全村镇财务监察制度,严肃查处财务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规。
2. 加强对村镇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财政风险,提高财政监管效能。
3. 强化对乡村经济主体财务风险防范和管控,建立完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提升村镇财政风险防控能力。
四、提升财政服务能力1. 加强财政宣传教育,提高村镇干部和农民对财政政策的认知度,促进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
2. 完善村镇财政服务设施,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的财政服务。
3. 推动财政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财政服务的响应速度和质量,更好地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通过实施以上财政管制革新方案,预计____年村镇财政管理水平将有较大提升。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牧区行政嘎查、村(以下简称村)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农〔2019〕17号),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包括公益事业项目和美丽乡村项目(以下统称财政奖补项目)。
公益事业项目指为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兴建的单个公益性建设项目。
美丽乡村项目是指为提升农村整体村容村貌、环境质量而开展的综合性建设项目。
第三条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对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议定、申报、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
第四条财政奖补资金是指中央、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市、区)四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对议事主体通过筹资筹劳办法和民主议事程序,议定实施的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给予奖补的资金。
第五条议事主体是指在嘎查、村、国有农牧林场等范围内,通过民主议事、自愿筹资筹劳实施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农牧民(农工、林工,以下简称“农牧民”)。
第六条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规划先行,均衡推进。
依据村镇规划,结合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提高项目建设的前瞻性,均衡、有序开展项目建设。
民办公助,先筹后补。
坚持以农牧民议事为前提,以农牧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项目,在村民筹资筹劳等非政府投入到位后给予相应的财政奖补。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项目建设要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及农牧民承受能力,项目选择、建设规模及标准要与当地地域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上不实施大型项目。
建设项目要适当向贫困嘎查村倾斜。
严格管理,阳光操作。
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农牧民筹资筹劳开展的财政奖补项目的奖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作他用。
民主议事、筹资筹劳、招标议标等全过程实行公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第七条财政奖补的范围包括:(一)村内街道硬化;(二)村内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包括支渠以下的斗渠、农渠、毛渠、堰塘、桥涵、口闸、泵房、渡槽、机电井、小型提灌、排灌站、小塘坝、蓄水池、小型山洪沟治理以及节水灌溉设施的修建;(三)村内集中供水用水设施建设、管网铺设等;(四)村内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排污、雨水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等;(五)村内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包括农畜产品公共服务设施(交易、储存、防疫、改良等)、新能源建设项目和户外电力设施等;(六)农牧民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场所设施及配套设施。
2024年村镇财政情况总结汇报

2024年村镇财政情况总结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XX村镇的财务主管,很荣幸能在这里为大家汇报2024年村镇的财政情况。
2024年是我们村镇发展的关键之年,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我们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绩。
在财政方面,我们经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和财政支出的有效管理。
以下是我对2024年村镇财政情况的总结和汇报。
一、财政收入2024年,XX村镇的财政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总收入达到XXX万元,同比增长了X%。
其中,主要收入来源包括:1.税收收入:税收收入是村镇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我们在税收征管方面加强了管理力度,严格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全年税收收入为XXX万元,同比增长X%。
2.国家财政拨款:作为农村基层单位,我们村镇每年都能得到国家财政拨款的支持。
2024年,我们获得的国家财政拨款为XXX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3.政府购买服务收入:随着村镇社会事务的不断增加,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渐成为一种常态化的财政收入方式。
2024年,我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获得的收入为XXX万元。
二、财政支出2024年,XX村镇的财政支出总额为XXX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单位,我们非常注重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广大村民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
2024年,我们在道路、供水、电力和通信等基础设施方面投入了XXX万元,进一步完善了村镇的基础设施。
2.农田水利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我们村镇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之一。
2024年,我们加大了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投入金额为XXX万元,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3.社会事务支出:为提升村民生活质量,我们加大了对社会事务的投入。
2024年,我们投入了XXX万元用于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提升了广大村民的生活水平。
三、债务和资产状况截至2024年底,我们村镇财务状况良好,基本没有债务压力,并且主要资产得到了有效管理和保值增值。
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XXX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下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保证机关正常运转,打造高效、务实、服务型政府。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本着“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的原则,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收入管理1、各项收入是指镇财政及镇属各事业站办所执收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预算内拨款、各项事业性收款收费、罚没收入、农民参合参保资金、银行存款利息、物资变价收入等。
2、收入一律使用财政部门制定的统一收据,不准使用自购、自制收据、白条及其他无效票据收款。
一般预算外收入资金,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存乡镇财政结算专户,各项非税收入缴入赫山区非税收入汇缴户,严禁坐支、以票抵缴、公款私存。
3、收入应及时入帐,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对当事人给予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经济处罚,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提请镇纪委介入调查并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二、支出管理行政单位支出指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产耗费及损失,支出必须量入为出,统筹安排。
(一)财务审批1、成立由书记、镇长、人大常务副主席、政协联工委主任、纪委书记、财政协管领导、财政所长组成的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财政工作的领导、现金收支计划的安排、大额资金的调度、实行会审联签、财务监督审查等工作。
2、镇财政主动接受镇人大、政协的监督,每季度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向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报送财务报表。
3、支出必须使用正式发票及其他有效票据,票据上必须详细说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按正规审批程序审查签字后才能报销,对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规定、非法、虚伪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4、支出票据坚持会审联签制度。
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周五下午现场办公,支出经手人必须持有效的、签具证明和经手的条据,现场交由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和入帐手续。
财政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财政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一、考核内容财政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对象为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财政厅(局)、财政支出部门、财政专户单位、政府性基金单位以及委托管理机构等。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 经济运行情况:财政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债务管理情况等。
2. 财政管理情况:财政体制改革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等。
3.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财政扶持政策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
二、考核程序1. 考评试点:根据考核对象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确定考评试点,制定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
2. 数据准备:各考核单位根据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准备相关数据,并提交给考核部门。
3. 资料审核:考核部门对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如有问题,要求考核单位补充完善。
4. 实地调查:对考评试点开展实地调研,调查考核对象的具体情况,了解情况真实性和可靠性。
5. 评分打分: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对考核对象进行评分打分,计算出最终得分。
6. 预警分析: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对存在问题的考核对象进行预警提示。
7. 报送领导:将考核结果报送相关领导审批,并公布排名。
8. 总结反思: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反思,提出改善措施。
三、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应当满足如下要求:1. 反映事实:指标作为考核对象的重要指标,应当反映事实并具有客观性。
2. 可比性:指标应可比性强,即不同考核对象之间可以进行比较。
3. 清晰易懂:指标应当简单清晰,容易理解,并且避免术语不规范、定义含糊等问题。
4. 综合性:指标应当具有综合性,包括财政收支情况、财政管理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
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当满足如下要求:1. 参考价值:考核结果应当有参考价值,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估和改进有指导意义。
2. 客观公正:考核结果应当客观公正,排除主观因素和人为干扰。
3. 真实可信:考核结果应当真实可信,反映出实际情况。
4. 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5〕第15号——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5〕第15号——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05.28•【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5〕第15号•【施行日期】2015.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5〕第15号《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已于2015年5月28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5月28日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8年3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取消部分地方性法规中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5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5年5月28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村镇规划第三章村镇建设第四章村镇人居环境治理第五章名镇名村保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促进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乡(镇)、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按照本市主体功能区域定位,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保持乡土特色,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地处洪涝、地震、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镇,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会同国土、水利、地震、环保等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在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加强灾害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和采取防灾减灾措施,保护生态和环境资源。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评价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07.21•【字号】财发【2017】977号•【施行日期】2017.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评价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区)财政局:现将修订后的《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评价办法第一条为积极做好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皖发〔2012〕18号)、《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意见》(财发〔2016〕1273号)、《关于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机制》(皖美组发〔2016〕5号)等规定精神,制定本评价办法。
第二条总体要求。
(一)严谨规范。
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严谨、公正、科学地评价市、县(市、区)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
(二)突出重点。
突出统筹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政策制度的制定与执行、资金落实及使用管理情况,资金使用重点保障情况等。
(三)客观公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政策为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对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四)上下结合。
采取本级自评与上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级对所辖县(市、区)进行评价,省级在市县级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条评价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组织,评价对象为市、县(市、区)财政部门,重点评价县级财政部门。
第四条评价内容包括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政策制定执行情况,资金落实与使用管理情况,长效管护机制建立运行情况,资金使用重点保障情况,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综合工作开展情况等。
(一)专项资金:主要评价《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基层乡镇街道财政综合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问题整改
1.乡镇对纪检、巡查、财政、审计等部门近三年各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进行整改;2.整改落实到位;以上2点各占1/2权重分值。
评价乡镇对上级部门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财政收入绩效(10分)
财政收入规模(7分)
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当年度财政收入总量在预算范围内。总量指标在95%-105%之间,得2分,超出此范围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如未拟定收入预算目标,扣除该项全部权重。
提升质效
亩均税收收入增长率
亩均税收收入同比上年有增长,得2分,考虑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下降率在15%以内的不扣分,每下降1%扣0.2分,扣完为止。
评价乡镇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用地税收贡献效率。
规上工业产值
规上工业产值同比上年有增长,得3分,持平得2.5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评价乡镇规模发展企业的工业产值
债务风险管理(2分)
债务总量控制
当年无新增债务得1分;政府性债务存量减少或不存在政府性债务得1分。
评价乡镇债务管理情况。
基本保障持续性(3分)
三保保障到位率
未发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任意一项或多项存在应保未保情形的,得满分;地方自查、上级相关部门核查调研以及其他方式发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任意一项或多项存在应保未保情形的,不得分。
评价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资金管理(4分)
支出合规性
评价要点: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情况;6.不存在上级部门审计、巡视中发现问题被单独通报、批评、反映,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全部符合得2分;每发现一项不符扣0.5分,扣完为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村镇财政管理考核办法
一、背景
村镇是中国农村最基层的行政管理单位,财政管理的规范与透明
是村镇发展和农民群众利益的保障。
为了促进村镇财政管理的透明、
规范和公正,各级政府开始实施村镇财政管理考核制度。
本文将介绍
村镇财政管理考核办法。
二、考核内容
1. 基本情况
考核基本情况是指村镇财政管理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
包括财
政收入、支出情况和变化趋势,村镇财政管理制度和管理队伍建设等。
2. 财务管理
考核财务管理是指村镇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规范,
是否做到财务公开透明,是否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等。
3. 审计管理
考核审计管理是指村镇的财务审核和审计工作是否规范,是否对
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是否做到了防范和打
击财务违法犯罪等。
三、考核方法
1. 方式
村镇财政管理考核分为集中考核和日常考核。
集中考核由上级政
府组织,统一实施;日常考核由各村镇自主开展。
2. 评价标准
考核评价标准根据村镇实际情况制定,以此保证考核的公正性和
客观性。
考核评价标准可以包括:财政收入、支出比例、财务公示率、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等。
3.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可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考核结果影响村镇的发
展资金拨款和财务支持。
不合格的村镇会接受政府的督促整改和财务
处罚。
四、考核效果
村镇财政管理考核制度的实施促进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和规范,提
高了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它对打击财务违法犯罪和促进农村经济
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结论
村镇财政管理考核制度的实施是对村镇财政管理的规范和透明的
一种监督手段。
它有助于促进财务管理和提高质量,维护农民群众的
利益和保障村镇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