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力公司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总体验收细则及评分标准资料
河南省供电公司供配电工程流程规范(最新版)

基建(临时)用电施工工期时间表(1)一、协商“基建(临时)用电方案”并领取“客户配电工程施工(方案)图”。
时间:1周二、完善招标投标程序。
时间:2周三、办理“客户工程开工申请”。
时间:1周四、施工组织及中间检查验收。
时间:2周五、相关实验、监理、建设方、施工方验收、整理竣工资料。
时间:1周六、供电部门综合验收(含整改)。
时间:1周七、签订《供电合同》、校验、安装互感器、计量表、送电。
时间:1周八、合计工期9周或60天,最少50天。
九、本工期不含用电方与供电部门协商签订《供用电项目协议》的时间十、本工期不含因使用箱式变电站的图纸设计及审核时间,以及外部工程的设计、(管线)规划报批、办理掘道、占道手续的时间。
因此建议“基建(临时)用电”尽可能采用户外变及架空线路下线的用电方案。
项目用电负荷计算方法及相关规定(3)一、居民生活用电负荷1、按小区住宅套数、每套建筑面积以及规定负荷计算2、住宅规定负荷每套60㎡/户一下4kw 61—90㎡/户5—6KW91—120㎡/户7—8KW 121—150㎡/户9—10KW 151—200/户11—15KW 200㎡以上16—20KW3、同期使用系数0.35—0.6,变压器功率因数0.854、供电部门一般按上限核定二、公用部门(非居民生活)用电负荷1、商业(经营性)用电负荷(包括照明、动力及其他用电负荷)。
A、中央空调:0.05—0.07KW/㎡B、照明:0.01—0.02KW/㎡C、其他:(由建设方提供或参照建筑电气设计负荷)D、一类用电同期使用系数1.0,二、三类用电同期使用系数0.8,变压器功率因数0.852、公用照明用电负荷(含中央空调系统)A、比用办公楼、学校、医院、物业用房等:未安装中央空调时0.07—0.08KW/㎡,安装中央空调时0.01—0.02KW/㎡B、地下车库、人防室照明:0.01KW/㎡C、路灯、景观灯(由建设方提供或参照建筑电气设计负荷)D、同期使用系数0.7—0.8,变压器功率因数0.853、动力用电负荷(参照建筑电气设计负荷)A、包括小区或非经营性建筑物内的热交换站、消防系统、人防系统、电梯、机械化停车、生活用水泵、雨污水等非经营性动力设备部分。
河南省城市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标准

省电力公司文件豫电运维〔2012〕1287 号关于印发省城市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二○一二年版)的通知公司各供电公司:《省城市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试行)已印发使用近一年,在使用过程中各地市反馈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结合国家电网公司下发的城市配网相关技术要求,省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省城市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试行)进行了修订,编制了《省城市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二○一二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省城市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试行)同时废止。
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上报至省公司运维检修部。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主题词:城市配电技术规通知省电力公司办公室 2012年 11 月16日印发附件省城市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二〇一二年版)1 围本规规定了 10 千伏及以下新建住宅配电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技术规的术语和定义、供配电建设原则、供配电方式及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安装及验收。
本规适用于省城市规划区围新建居住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 改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可参照执行。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GB 50053 《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JGJ/T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DL/T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825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DL/T59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DL/T5221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698 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
电力工程验收与验收标准范本

电力工程验收与验收标准范本一、引言电力工程验收是指在工程竣工之后,对电力工程的质量、安全、技术指标等进行检查和评定,并依据相应的验收标准进行判定。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电力工程验收与验收标准的范本,供相关从业人员参考。
二、验收标准1. 项目基本信息1.1 项目名称:【填写项目名称】1.2 项目位置:【填写项目位置】1.3 工程规模:【填写工程规模】1.4 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单位】1.5 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单位】1.6 监理单位:【填写监理单位】2. 风险评估与安全验收2.1 建设单位应提供完善的工程风险评估报告,评估相关工艺、设备及材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2 施工单位应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验收,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
3. 工程质量验收3.1 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
3.2 工程材料符合相关标准,使用合格、无损伤的材料。
3.3 工程设备按照制造商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
3.4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合格,各项检测记录完备。
4. 电气设备验收4.1 电气设备选用合格的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4.2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4.3 电气设备在投运前应进行全面的试运行和检测,确认设备正常运行。
4.4 电气设备的运行参数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其安全可靠。
5. 环境保护验收5.1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相关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5.2 电力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对工程场地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6. 监理验收6.1 监理单位应及时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质量把关和验收过程的记录,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6.2 监理单位应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包含工程质量、安全、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检查结果,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7. 验收文件7.1 验收合格的电力工程应提供完整的验收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施工图纸、设备合格证明等。
7.2 验收文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归档和管理,确保随时可以查阅。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一、总则
1.本规程旨在严格控制、规范电力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活动,保障质量安全、确保安全可靠运行。
2.本规程适用于电力建设项目建设、改造和拆迁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和评价活动,不适用于私人用电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评价活动。
二、质量验收原则
1.质量验收是实施和检验施工过程中质量的全过程,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影响,客观公正,确保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要求。
2.对于大型电力建设施工项目来说,需要分阶段、分部位进行质量验收,以保障施工环节之间的连贯性,确保项目最终建成质量满足要求。
3.质量验收是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所制定的质量要求进行的,不应改变已签订的合同质量要求,但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不具备细化要求的,可依据国家有关施巪规定或行业规范进行补充。
4.质量验收应保证公正、客观、全面,避免因人的主观因素而影响评估结果。
三、施工单位质量责任
1.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质量标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国网《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监理管理细则》

国网xxx电力公司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监理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确保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任务的圆满完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照国家及电力行业工程监理相关规定,结合我省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监理单位对配电网工程的开工、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及保修过程实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监督管理,对工程建设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并协助建设单位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
第三条各建设单位要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内容、监理方式及责、权、利。
监理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经济合伙关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统一下达投资计划的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含户表工程)。
第二章监理组织第五条监理组织(一)监理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负责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并由专人负责日常的监理工作,负责整体策划、人员培训、沟通协调,并指导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理业务。
(二)根据监理招标结果,监理单位原则上分区域设立监理项目部,聘任总监理工程师并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负责各区域范围内的配电网工程监理工作。
(三)监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监理单位要对监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四)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也不得违规分包。
第三章监理程序及监理工作制度第六条监理程序(一)业主委托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配电网工程监理合同。
(二)监理单位成立监理项目部,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并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
(三)监理单位编制《监理规划》,经审核批准后,报建设单位确认。
(四)监理项目部按《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实施监理工作。
(五)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六)监理项目部要做好《监理日志》,编制《监理工作总结》。
(七)整理监理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第七条监理工作制度为了保证配电网工程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项目部应制定相关制度。
河南省城市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河南省电力公司文件豫电运维〔2012〕1287 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范(二○一二年版)的通知公司各供电公司:《河南省城市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试行)已印发使用近一年,在使用过程中各地市反馈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结合国家电网公司下发的城市配网相关技术要求,省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河南省城市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进行了修订,编制了《河南省城市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范》(二○一二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河南省城市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上报至省公司运维检修部。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主题词:城市配电技术规范通知河南省电力公司办公室 2012年 11 月16日印发附件河南省城市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范(二〇一二年版)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 10 千伏及以下新建住宅配电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供配电建设原则、供配电方式及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安装及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河南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居住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改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3 《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JGJ/T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DL/T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825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DL/T59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DL/T5221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698 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2021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2021【实用版】目录一、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概述二、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具体内容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应用范围四、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更新历史五、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获取途径正文一、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概述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是一套针对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验收和评价的标准体系,主要涵盖了土建工程、锅炉机组、汽轮发电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管道及系统、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和系统、焊接工程、加工配制等各个环节。
这套规程旨在确保电力建设项目的质量,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二、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具体内容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分为多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土建工程。
土建工程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验收和评价的范围、对象和程序;2.验收和评价的依据和标准;3.验收和评价的内容和方法;4.验收和评价的结果和处理。
此外,规程还包括其他部分,如锅炉机组、汽轮发电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等,每个部分都有详细的质量验收和评价要求。
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应用范围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主要适用于单机容量为 1000MW级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同时,该规程也可用于其他类型的电力建设项目,如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能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等。
四、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更新历史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会随着电力行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进行更新。
根据我的训练数据显示,最新的版本是 DL/T 5210.1-2012,但可能已有更新版本。
请注意查看相关网站的更新信息。
五、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获取途径如果您需要获取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1.购买纸质版或电子版的标准文档;2.访问相关标准制定和发布机构的官方网站,了解最新的标准信息;3.咨询专业的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培训机构或咨询公司。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一、总则二、质量验收机构1.电力建设单位应组建专门的质量验收机构,负责对电力工程建设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和评价。
2.质量验收机构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
三、质量验收程序1.材料验收:电力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电力工程施工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进行验收,包括电缆、线材、绝缘子、变压器等。
具体验收标准可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设备验收:电力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电力工程施工所使用的设备进行验收,包括发电机组、变电设备、电气设备等。
具体验收标准可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3.施工验收:电力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电力工程施工过程进行验收,包括电缆敷设、设备安装、接地工程等。
具体验收标准可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4.完工验收:电力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电力工程施工完工后进行验收,包括设备运行试验、系统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等。
具体验收标准可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四、质量评价方法1.技术评价:通过对电力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的评价,评估电力工程的施工技术水平和操作质量。
2.设备评价:对电力工程所使用的设备进行评价,包括设备的质量、性能和可靠性等方面的评估。
3.效果评价:对电力工程建设完工后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价,包括供电能力、电力质量、设备稳定性等方面的评估。
4.安全评价:对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包括施工安全措施、现场管理、事故防范等方面的评估。
五、质量评价报告1.电力建设单位应根据质量验收和评价结果编制质量评价报告,详细介绍电力工程施工的质量情况和评价结果,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2.质量评价报告应由质量验收机构编制,并向电力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提交。
六、质量责任追究1.对于电力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电力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对于多次连续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电力建设单位有权终止与其合作,并追求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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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河南省电力公司城市配电网
建设改造工程总体验收细则及评分标准
一、验收要求
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是按照基建程序、分步实施的,各
供电公司年度工程完工后,省公司将对工程进行竣工总体验收。
各供电公司申请总体验收前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全部工程均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
(二)全部工程结算完毕。
(三)按照《河南省电力公司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档案
管理规范》的规定,全部工程资料归档完毕。
上述工作完成后由各供电公司按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评分,按
照《河南省电力公司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验收资料编制规范》要求编制总体验收资料,并向省公司行文上报《城市配电网建设
改造工程竣工总体验收的请示》,省公司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总体验收。
各供电公司在工程总体验收前应向省公司验收组出具《城市
配网建设改造工程承诺书》,经供电公司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验收项目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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