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理论与青少年犯罪及预防
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分析

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分析标签理论是犯罪学领域的重要理论之一,它认为犯罪行为主要是由于个体被社会贴上的标签所导致的。
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标签理论对于解释青少年犯罪问题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结合标签理论对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相关解决方案。
标签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由于个体被社会贴上的负面标签导致的。
在青少年时期,个体正处于身份认同的塑造阶段,如果受到负面标签的影响,容易产生自我实现预言,从而表现出符合标签的行为。
如果一个青少年被贴上“问题少年”的标签,他可能会逐渐接受这个标签,并表现出与之相符的行为,进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标签理论指出,社会对犯罪行为的反应也会对个体产生影响。
如果一个青少年一旦有了犯罪记录,社会往往会给予他负面的标签和对待,比如将其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辍学或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等,这会进一步加剧他的犯罪行为。
因为他感到社会对他的否定和排斥,从而产生愤怒和叛逆心理,使得他更容易再次犯罪。
与此标签理论也提出了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一些建议。
要避免给青少年贴上过于负面的标签,尤其是一旦有了犯罪记录。
社会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支持和关爱,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观。
要改变社会对犯罪行为的反应,不仅仅是惩罚,更应该给予改造的机会。
建立更多的矫正机构和康复中心,帮助青少年重新认识和改变自己,走上正轨。
由此可见,标签理论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分析为我们提供了新的视角,帮助我们深入理解青少年犯罪的根源和解决之道。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只有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支持,才能有效地帮助他们走出犯罪的阴影,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分析

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分析【摘要】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本文主要从标签理论的角度对青少年犯罪进行分析。
在青少年犯罪现状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不良标签对青少年的影响是深远的。
标签理论认为,社会的对青少年的负面标签会导致他们自我实现这些标签,从而招致犯罪行为。
社会、家庭和学校的环境也会对青少年犯罪产生影响,例如社会的偏见和歧视、家庭的缺乏关爱和指导、学校的教育和支持等。
我们必须重视对青少年的正确引导和帮助,以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通过标签理论的视角,我们可以更全面地认识和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问题、标签理论、现状分析、社会影响、家庭影响、学校影响、结论1. 引言1.1 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分析在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不再简单地看作是一种个体行为,而是与社会对其身份和行为的定义和标签息息相关。
社会常常将年轻人贴上“问题少年”、“坏孩子”等标签,这些标签会影响到青少年本人及其周围人的行为和态度,甚至会使他们陷入一种恶性循环中无法自拔。
了解并分析标签理论对青少年犯罪的解释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深入研究标签如何影响青少年的社会角色建构和行为表现,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本质,为预防和干预青少年犯罪提供更有效的策略和措施。
本文将从青少年犯罪现状、标签理论解释、社会、家庭和学校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等多个角度进行探讨和分析,旨在深入剖析标签理论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重要性和影响,为解决这一社会问题提供有益参考。
2. 正文2.1 青少年犯罪现状分析青少年犯罪是当今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犯罪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
青少年犯罪不仅仅是个体行为,更是社会、家庭和学校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青少年犯罪现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青少年犯罪率整体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和发达地区呈现出高发态势。
二是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从传统的打架斗殴,到网络犯罪、贩毒等行为。
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探析

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探析一、本文概述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多学科关注的焦点。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转型,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本文旨在从标签理论的角度,对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深入探析。
文章首先介绍了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其特点,然后阐述了标签理论的基本内涵及其在青少年犯罪研究中的应用,接着分析了标签理论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及其机制,最后提出了基于标签理论的青少年犯罪预防与干预策略。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希望能够为青少年犯罪的防治工作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二、标签理论及其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标签理论,起源于社会学领域,是一种对个体行为及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解释框架。
其核心观点在于,社会对个体的行为赋予特定的标签,这些标签不仅影响个体对自我行为的认知,更可能引导其走向某种特定的行为模式。
对于青少年犯罪问题,标签理论提供了一个深入解析的视角。
在青少年成长的过程中,他们往往面临着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评价和期望。
一旦青少年出现偏离社会规范的行为,如犯罪,他们就可能被贴上“罪犯”的标签。
这种标签不仅来自法律系统,更可能来自同龄群体、家庭和社区。
这种被标签化的过程可能导致青少年对自己的身份和行为产生错误的认同,进一步加深他们的犯罪行为。
标签可能导致青少年自我认同的偏移。
一旦被贴上“罪犯”的标签,青少年可能会对自己的行为产生错误的认同,认为自己就是一个罪犯,进而更加倾向于实施犯罪行为。
标签可能导致社会对青少年的歧视和排斥。
一旦被贴上“罪犯”的标签,青少年可能会遭受来自社会的歧视和排斥,这不仅会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更可能导致他们进一步融入犯罪团伙,加深犯罪行为。
标签可能阻碍青少年改过自新的机会。
由于被贴上“罪犯”的标签,青少年可能会面临更多的社会压力和歧视,这使得他们难以重新融入社会,难以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
因此,对于青少年犯罪问题,我们需要从标签理论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我们的评价和期望。
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分析

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分析标签理论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学理论,它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观察社会生活中的人际交往及行动。
标签理论认为,社会对个体的身份、角色等进行界定时,往往会给予某些人以负面标签,从而形成负面附着,这些人被视为社会的边缘人物。
负面标签的形成往往是由于社会群体的主流价值观与传统观念的影响,这些标签集体继承且影响深远,对于被标签的人来说,可能带来不同的负面影响。
青少年犯罪是当前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标签理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青少年犯罪问题:一、年龄因素的影响青少年犯罪者往往年龄较轻,他们由于年幼无知,往往缺少对于社会正义的理解。
同时,这些青少年面临各种生活压力,比如学校、家庭、社交等。
他们面临与同龄人的比较,面对着社会不同群体的标签和刻板印象。
这些青少年在经历犯罪行为后,可能被社会群体贴上“坏孩子”的标签,这些标签集体继承,深度影响他们的成长和发展。
二、家庭环境的影响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解决,需要考虑到家庭环境对于其行为的影响。
家庭教育模式是青少年行为习惯与价值观念形成的关键。
如果青少年的家庭缺少关爱与指导,容易形成负面行为模式。
这些青少年的家庭可能存在各种问题,如父母离异、暴力家庭、虐待等,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引起青少年犯罪的成因。
同时,当这些青少年犯罪行为产生后,他们也有可能被视为家庭的败类,被社会群体贴上“不良家庭的孩子”等标签。
三、社会群体观念的影响社会群体对于青少年的行为也有很大影响。
一方面,正面群体对于青少年的行为可以起到激励与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如果这些青少年的行为不符合社会期望,就有可能被贴上各种负面标签。
这些标签一旦形成,会带来各种难以逆转的负面影响,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逐步恶化。
总之,标签理论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成因,同时它也提供了一种思维框架来改善青少年犯罪问题。
针对青少年犯罪,我们需要倡导多元化和开放的社会价值观,同时提供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支持,以帮助那些被贴上负面标签的青少年摆脱“边缘人”的身份,开启更加美好的未来。
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探析

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探析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给社会治安和教育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和解决方法,学术界提出了许多理论,其中标签理论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本文将从标签理论的角度探析青少年犯罪问题,旨在加深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并提出对策。
1. 青少年犯罪的背景和现状青少年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犯下的违法行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家庭关系的紧张和学校教育的不完善,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
据统计,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上升,很多案件涉及偷窃、抢劫、敲诈勒索和暴力行为等。
2. 标签理论的概念和原理标签理论认为,社会对个体进行标签化的行为会产生负面影响,导致被标签者实现正常发展的困难。
当一个人被定性为犯罪分子或问题青少年时,他们容易落入自我实现预言的陷阱,进一步加深其犯罪行为。
标签理论强调了对被标签者的关注和支持,以帮助他们摆脱不良行为。
3. 标签理论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解释根据标签理论,青少年犯罪问题可以解释为被社会标签化的结果。
当一个青少年被社会认定为问题青少年或犯罪分子后,他们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中面临歧视和排斥。
这些标签不仅限制了他们的发展机会,也削弱了他们的自尊和自信,容易使其沉迷于犯罪的行为。
4. 标签理论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影响标签理论认为,社会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关注和处理方式对其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如果社会对青少年犯罪问题采取正面引导、早期干预和多方支持的策略,可以帮助他们改变行为,摆脱犯罪陷阱。
相反,如果社会对青少年持有负面标签,并给予惩罚而非支持,可能会进一步推动他们走向犯罪。
5. 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对策基于标签理论的视角,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需要多方合作,包括家庭、学校和社会。
首先,家庭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监护和教育,提供稳定的成长环境。
其次,学校应开展综合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最后,社会应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支持,为青少年提供多样化的发展机会。
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分析

标签理论下青少年犯罪问题分析
标签理论是由美国社会学家贝克尔提出的一种社会学理论,指出人们在社会互动中会
给他人贴上某种标签,这个标签会影响其行为和社会身份。
青少年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在法
律上犯下的违法行为。
标签理论认为,某些个体所处的社会环境和他们被贴上的标签会影响其犯罪行为。
在
青少年犯罪问题中,往往会给犯罪少年贴上“罪犯”、“问题青少年”等负面标签。
这些
标签会导致社会对他们的偏见和歧视,使他们更容易再次犯罪。
这种标签化现象阻碍了犯
罪少年的正常社会融入,限制了他们改变的机会。
青少年犯罪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犯罪少年通常来自低收入家庭、教育水平较低且
社会支持较弱的背景。
这些因素使得他们更容易接触到负面的社会影响,例如犯罪同伴、
毒品、帮派等。
这些环境的影响加上标签化的负面标签,使得青少年更容易陷入犯罪行
为。
社会对青少年犯罪的处理也存在问题。
有研究表明,对青少年犯罪的快速起诉和严厉
处罚并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反而会使犯罪少年更加坚定自己的犯罪身份。
标签理论认为,社会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处理应该更加关注帮助犯罪少年改正错误,提供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的机会。
这包括提供教育机会、职业培训、社会支持等,帮助犯罪少年摆脱标签化的身份
和环境,实现自身的改变和社会融入。
标签理论及其对美国少年司法改革之影响

标签理论及其对美国少年司法改革之影响美国的少年司法体系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近年来,标签理论在美国的少年司法改革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标签理论是一种犯罪学理论,主张将青少年犯罪视为社会标签对其产生的负面影响。
本文将探讨标签理论对美国少年司法改革的影响,并分析其优点与局限性。
1. 标签理论的基本观点标签理论认为,一旦一个人被社会贴上“罪犯”、“暴力青年”等标签,这些标签本身会对其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其更容易再次犯罪。
这种负面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标签的施加会导致个体对自己的产生负面认知,影响其自我价值感和自尊心。
因为被贴上“罪犯”标签,他们可能经历社会排斥和歧视,失去对未来的希望和信心,进而对社会产生憎恨和报复心理。
其次,标签会对个体的社会支持网络产生破坏作用。
犯罪标签会带来社会负面评价和社会隔离,迫使个体与良好社会关系断裂,从而无法获得有效的支持和帮助,增加再犯罪的风险。
最后,标签会对个体的行为预期产生消极影响。
一旦一个人被贴上犯罪标签,社会对其行为会抱有消极预期,认为其会再次犯罪。
这种行为预期会促使个体内化这些角色期待,并按照社会对其的期待进行行为,从而真正地再次犯罪。
2. 标签理论在美国少年司法改革中的应用标签理论对美国少年司法改革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方法。
美国的少年司法体系曾长期采用传统的惩罚和监管模式,未能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
因此,美国政府和学者开始将目光投向标签理论,以期通过改变社会对青少年的标签,减少其再犯罪的可能性。
首先,少年司法改革中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尽量减少对青少年犯罪的社会标签化。
政府和学者建议将青少年犯罪视为可被纠正和改变的行为,而不是将其视为不可救药的罪犯。
通过改变社会对青少年的标签,可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帮助他们重建自我认同和融入社会。
其次,美国少年司法体系逐渐推行以康复为中心的模式。
这种模式注重犯罪个体的康复和重新融入社会,而不仅仅是对其进行惩罚。
通过提供教育、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青少年重建自信和自我改造,减少再犯罪的可能性。
浅析标签理论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浅析标签理论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标签理论认为,犯罪或越轨行为不是行为本身的特质,而是社会对该行为作出标定或反应的结果,控制犯罪的机制也是导致个体犯罪的原因。
这一学说颠覆了过去传统犯罪学理论的认识,而心智尚未成熟青少年作为潜在越轨对象,其越轨及犯罪更应该得到审慎的对待。
标签:标签理论;青少年犯罪;越轨行为标签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犯罪学理论,在西方犯罪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标签理论认为,不存在天生的犯罪行为。
犯罪行为是社会中的重要个体把个人行为标定为犯罪行为,同时行为人也被贴上了标签,在被社会反复强化标定后,个人也逐步接受标定结果。
这个理论试图说明人们在初次的越轨或犯罪行为之后,为什么会继续进行越轨或犯罪行为,从而形成犯罪生涯。
一、标签理论的研究回顾标签理论通过社会学、心理学来论述了犯罪发生的原因。
标签理论与大多数犯罪学理论将犯罪原因归结为犯罪人或者社会不同,标签理论的核心观念是,犯罪或越轨行为不是行为本身的特质,而是社会对该行为作出标定或反应的结果。
标签理论最初来源于社会学中的符号互动理论。
符号互动论认为在人际互动之中,人们赋事物特定的意义,将这种事物符号化并据此做出行为。
标签理论沿用了符号互动理论的研究方法,然而,相比符号互动理论纷繁复杂的理论支流,标签理论整体而言是条理清晰的。
标签理论不仅沿用了符号互动理论的研究方法,而且其直接运用符号互动理论的核心概念和观点来发展自己的理论。
在标签理论发展的过程中,国外的犯罪学家是通过罗列命题的形式进行概括,如克拉伦斯在分析、比较标签理论代表人物的理论观点的基础上,将标签理论的基本观点归纳为9 个基本假设,富兰克林·威廉斯三世和玛里琳·麦克沙恩将标签理论的要点归纳为十项。
而在我国国内,学者则是通过运用下定义的方法对标签理论进行总结,因而,对标签理论的定义存在着不同的表述,概括起来基本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犯罪是以司法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反应系统,是社会的重要成员所构建赋予人们特定行为的属性所产生的;第二,正是由于贴标签的行为才导致犯罪的发生;第三,这种贴标签的模式反而会助长犯罪的更多发生;第四,这种促进作用是通过社会反复强化标定下,行为人逐步认可这种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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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理论与青少年犯罪及预防内容摘要: 西方犯罪学社会学流派中的标签理论认为个体变为罪犯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给其贴上了越轨者的标签。
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中,处处存在“标签化”现象。
在一个家庭中,一个被贴上“坏孩子”标签的孩子,很难进步。
在学校,一个被贴上“坏孩子”标签的学生成绩下降、很难有积极进取的主动性。
在社会上,一个被贴上标签的青少年,会在越轨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而司法上的标签一旦贴上,给青少年的影响尤其重要。
关键词: 标签理论青少年犯罪犯罪的预防正文:标签理论是一组试图说明人们在初次的越轨或犯罪之后,为什么会继续进行越轨或犯罪行为,从而形成犯罪生涯的理论观点。
标签理论是从象征互动理论发展而来的标签理论又称烙印理论,是当代西方资产阶级犯罪学流派中研究犯罪原因的社会心理学理论.它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后期,最早由坦南鲍姆在其著作<犯罪与社区>中提出, 坦南鲍姆描述了这样一个进程,在这个进程中,部分而不是全部从事了越轨行为的某些个体可能被打上了烙印,而被甄别出来。
一旦一个人已经被公开定为一个罪犯,这个人就可能会发现和其他被认为是罪犯的联系与他与那些被认为守法的人联系的比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这种变化导致了对罪犯身份的接受,并且犯罪活动就成了自然的过程。
坦南鲍姆称这种行为是标签的“罪恶的戏剧化”。
其他代表人物还有贝克尔.克雷西和来莫特. 标签理论的核心是对过程的假设:越轨行为与社会控制总是要涉及社会界定与反应的过程。
贝克尔著名的界定强调了这种标签的行为:“……社会群体通过制定规则、将对这种规则的侵犯规定为越轨,通过将这些规则应用与具体的个人并给他们贴上失败者的标签,创造了越轨行为。
因此,越轨并非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本质,而是他人的规则的适用,对‘犯罪人’进行制裁的结果。
越轨者是被成功地贴上了‘越轨’的标签者,越轨行为就是人们贴上‘越轨’的标签的行为。
”也就是说标签理论的基本观点认为,犯罪行为是社会中的重要成员把个人标定为犯罪人,而个人也接受这种标定的结果标签理论把研究的重点从犯罪人转向对犯罪人及其犯罪行为产生重要影响作用的重要他人,包括教师、警察、邻居、父母、朋友等,转向控制犯罪的机构,探讨这些控制犯罪的机构在促成犯罪方面的作用,所以,标签理论家在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也提出了改革控制犯罪的力量的重要他人,看成是促成犯罪的力量之一,所以,这种理论在研究犯罪原因的着眼点上与传统的犯罪学理论有较大差异,因而被认为具有激进色彩。
拉伦斯施拉格在分析、比较标签理论代表人物的观点的基础上,将标签理论的基本观点归纳为九个基本假设,认为这些假设包含了标签理论的基本内容和见解。
这九个基本假设是:1.任何行为从固有性质来看都不是犯罪,行为的犯罪性质是由法律规定的。
2.犯罪的定义是由有权势的群体的代表,包括警察、法庭、矫正机构和其他管理部门为了他们的利益而强制使用的……3.一个人并不会仅仅由于违反法律而成为犯罪人的。
相反,他是因为官方当局的反应才被称为犯罪人的,官方当局赋予他被抛弃者的身份,并且剥夺了他的一部分社会与政治权利……4.把人们分为犯罪人和非犯罪人的做法,是与常识和经验性证据相矛盾的……5.尽管许多人都同样的违反了法律,但是只有少数一些人因此而被逮捕。
“逮捕”的行动引起了贴标签的过程。
犯罪行为本身并不能引起贴标签的过程,只有犯罪人在被刑事司法机关逮捕时,才开始了对他的标定过程。
6.由于法律实施中使用的制裁是针对整个人的,而不仅仅是针对犯罪行为的,所以,刑罚因犯罪人特征的不同而有区别……7.形式制裁也因犯罪人的其他特征的不同而有区别,这些个人特征包括性别、年龄、职业状况、少数群体身份、下层阶级成员身份、是否为暂住者、受教育程度低、是否为堕落城市区域中的居民等。
男性、请少拧、少数群体成员、暂住者、受教育程度低者、居住在堕落的城市区域中的居民等,更有可能被贴上犯罪人的标签。
其中,年龄、所属的社会经济阶层和种族,是影响刑事司法判决的主要的个人特征。
8.刑事司法活动是以这样一种刻板观念为基础的,即犯罪人是一种被社会遗弃者——一种道德品质恶劣、应受社会谴责的故意作恶者。
9.面对公众谴责和坏人的标签,犯罪人很难保持一种积极的自我形象。
他们会对公众的谴责和坏人的标签产生消极认同,产生更加严重的犯罪行为。
标签理论最显而易见的进步是这样一个默式的推论结果:“越轨行为人”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特定的身份(这不仅表现为越轨的个人行为,也表现为其他人对此的反映)。
这种推论导致了从越轨者自身的角度向反应者的角度的变化。
如同凯埃里克森所指出的:“越轨行为并不是某种行为形式中的固有特征;它是这些行为的直接或间接的木的行为的观众赋予这些形式的。
在社会学上,关键的变量是社会的目击者……因为观众最终决定一个给定德行为是不是越轨行为的明显案例。
”而司法上的标签一旦贴上,给青少年的影响尤其重要。
第一,一个在司法上被贴上越轨或者犯罪标签的青少年,在心理上会有一个阴影,认为自己就是一个罪犯,同时,社会其他成员出于潜意识的自我防卫,会对被标签者有种排斥、戒备的心理甚至行为。
于是,被标签了的青少年便会认为,自己与社会本来就是格格不入的,除了与社会对着干并无出路。
由此,就会实行比先前越轨行为更为恶劣的行为。
如2001年张君案:张君之所以变成杀人狂魔,与其最初被劳动教养三年有很大关系,他认为这点小事,就判“三年徒刑”太不应该,于是就产生了强烈的反社会情绪。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鲁正新认为张君“厌恶劳动,是张君犯罪心理形成的最基础原因,也是他走上抢劫、杀人道路的原始动力。
”我认为其论述并不准确,在我看来其真正的原始动力来源于其被标签化后所产生的强烈的反社会心理。
第二,青少年一旦被司法上贴上犯罪的标签,多半会被监禁场所、劳教机构。
由于交叉感染,他们会学习到更为严重的犯罪方式。
美国学者坦南鲍姆指出,“通过刑事司法体系,少年犯罪人被收容在矫正机构中。
在这样的矫正机构中,少年犯罪人不是与违法的影响力量相分离,而是加入了更加密切的违法者群体之中,他们在这个群体之中可以更有效地学习如何进行犯罪行为”。
第三,在刑事司法化处理中,如果对初次越轨青少年进行监禁等处理,会将其与其所正常的社会生活相隔离,从而使其在成长的过程中不能得到完全的社会化、正常的社会化。
而不完全社会化正是犯罪产生的非常重要的主体外因素。
因此,监禁等措施会使标签者离正常的社会轨道越来越远。
从上述内容来看,似乎留下了一个社会、国家对初次越轨青少年放入不管的消极印象。
实际上,对于他们并不是放任自流、不管不问,而是要借鉴标签理论,正确去处理青少年越轨问题。
一方面,对于越轨青少年,不要随意给其贴上“问题青少年”的标签,以避免标签化所带来的消极影响。
一般而言,青少年正处于其人生社会化进程初级阶段,并没有完全社会化。
对于越轨或犯罪的青少年,其犯罪心理结构在认识特征上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把事物或现象与它的过去、未来联系起来,只是在孤立、片面的对待认知对象,而且由于其认识能力的欠缺,在处理负责事物时有难度,加之自控能力较差,很容易感情用事。
在意志特征上,他们的意志力相对薄弱,在外界诱因的诱惑下,很容易使意志活动偏离正确方向。
在行为特征上,其越轨行为往往是在外界强烈诱惑之下,一时冲动而发生。
因此,要综合地分析其个性心理特征、行为特征,对其予以思想上的沟通、引导,使其行为按照社会规范、道德规范、按照社会化的正确要求的轨道上发展。
同时,尤其要注意避免司法标签化所带来的恶果。
对于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青少年的越轨行为,如果能不贴司法标签,则尽量不要给其贴上司法标签、不要对其采取监禁等措施,而是要代之以温和的、宽容的教育性措施,使其正常的、完全社会化,从而克服“一日为贼,终身为贼”的畸形社会观念,正如佛家所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另一方面,在情非得已、不得不给越轨青少年贴上标签后,需要树立正确的社会观念,使其重新回归社会,不要在其学习、就业等上设置障碍。
2004年11月份报刊、因特网上热炒着这样一则消息,“现年20岁的梅云是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人,今年6月,在参加当地高考后,以总分518分的好成绩,考入了南京某大学。
然而,就是这样一名优秀学生,在他进校长达2个月的时间里,他所在班上的班主任、辅导老师、生活管理员以及同宿舍的学生,竟不知道他是一名被判缓刑并处于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
梅云是如何隐瞒犯罪事实并神不知鬼不觉地躲过层层政审,从而堂而皇之跨进了高等学府大门呢?”事实上梅云并不是一个恶性很深的罪犯,他是在酒后一时冲动所为,系偶犯、初犯,而且认罪态度好。
他能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大学,说明他已经有了很好的悔改表现,学校、社会、国家有理由给梅云一个正常学生所应该享有的求学机会,而不是非要将其“遣返原地”不可。
另外,国家应该不设置被司法标签者回归社会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0 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的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这是极不明智的,应该废除诸如此类的规定。
备受关注的北京市高招工作规定近日出台,一个显著的变化是,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考生首次不再列为高校“不予录取”的范围。
“不再列为”的背后当然就意味着这之前,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考生都被列为“不予录取”的范围。
当然,这样的规则长期以来被人们视为理所当然,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
在人权勃兴,司法日趋透明的今天,于情于理于法却愈显不合了。
有心人会发现,如今在押犯人通过自学考试上大学的新闻都已日渐多了起来。
对于归正人员,怎么还能以一堵写满了“歧视”字样的有形之墙,将他们毫不例外地挡在高校之外?这种对归正人员的歧视根源于曾被普遍认可的“前科”制度。
基于“前科”的禁入并非没有其合理性,一些特殊的职业如教师、律师、军人等,就通常将无违法犯罪“前科”作为行业门槛的必备条件。
但我们也看到,这种基于“前科”的禁入在过去明显被扩大化了。
近年来,一些地方司法机关率先提出了“前科消灭”的构想。
如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就曾在全国率先试行了未成年犯罪人的“前科消灭”。
但这一制度甫一践行便遭遇了法律与民意的双重困境。
在这种困境中,值得关注的是专家与民众之间的尖锐对立。
有学者从美国犯罪学上著名的“贴标签理论”出发,认为被贴上“犯罪人”标签的初犯者,由于这种标签(即作为前科的犯罪记录)的存在,将把犯罪人再次推上犯罪的道路。
而民众则将“前科制度”视为国家和社会自我防卫的需要,尤其是在转型期的中国,各种社会矛盾往往通过各种形式的犯罪予以释放,对于大多数善良的民众来说,来自犯罪的潜在威胁是实实在在的,也令人倍感忧心并寄望于国家对公共安全和秩序的有效维护。
生活在社区中的大多数人都愿意与已被审判机关确认的“犯罪人”隔离开来,“前科禁入”正是实现这种区分的最简单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