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政府层级改革论文
我国地方行政层级体制改革的探究

目录内容摘要 (1)Abstract (3)一、导论 (1)(一)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1)1.研究背景 (1)2.选题意义 (1)(二)基本框架与研究思路、方法 (1)1.基本框架 (1)2.研究思路、方法 (2)(三)相关概念的界定 (2)1.政府间关系 (2)2.行政区划 (3)3.行政层级 (4)二、我国现行地方行政层级体制概述 (5)(一)我国地方行政层级设置现状 (5)(二)我国现行地方行政层级体制的弊端 (7)1.地方行政层级过多且不统一 (7)2.地方行政幅度偏小 (8)3.省级建制太少,管理范围太大 (8)4.“市管县”体制存在着市压县现象 (9)5.城乡实行无差异的管理模式 (10)三、我国地方行政层级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10)(一)现行地方行政层级体制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10)(二)行政层级过多增大行政距离 (11)(三)行政层级过多降低行政效率 (12)(四)行政层级过多不利于节约行政成本 (12)四、最适合我国地方政府的行政层级体制——虚三级政权体制 (12)(一)中央政府明确提出减少行政层级 (13)(二)经济分析方法 (14)(三)浙江省成功的改革经验 (15)(四)借鉴我国历史上地方政府的行政层级体制 (16)(五)借鉴国外主要国家的行政层级体制 (17)1.美国的地方行政层级体制 (17)2.英国的地方行政层级体制 (19)3.法国的地方行政层级体制 (20)4.瑞士的地方行政层级体制 (21)5.日本地方行政层级体制 (21)五、虚三级地方行政层级体制改革的具体结构设计 (22)(一)变“市管县”为“省管县”,实行市县分设分治 (23)1.变“市管县”为“省管县” (23)2.市县分设分治 (24)(二)适当缩小省级政府,增设省级行政建制 (25)1.省级建制的数量 (25)2.省级建制划分标准 (27)3.省级建制具体划分 (28)(三)乡镇有限自治 (29)致谢 (32)参考文献 (33)我国地方行政层级体制改革的探究一、导论(一)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1.研究背景从政府间纵向关系来看,我国大部分地方政府实行的是四级行政层级体制,它不仅加重了财政负担,降低了行政效率,还造成了政府职能过度膨胀的现象。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论文完整版

西南财经大学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选择小组成员:刘畅 213020204114王月213020204063邹琳213020204112赵宁洋213020204118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政治体制改革的概念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就已经有了,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政治体制改革始终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历经30多年的改革历程,政治体制改革确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随着社会发展由政治体制滋生的问题也层出不穷、群体性社会事件接连发生、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民众中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也从未消退甚至,这种声音越来越多。
可见,目前我国政治体制已经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建设。
(一)我国政治体制存在的问题我国政治体制已经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建设,其问题归纳如下:第一,权利过分集中。
在政党权利配置上,政治协商制度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目前,由于政治协商在党政决策中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程序不规范,协商难免流于形式。
在政府与市场的权力分配上,市场往往被权力过大的政府所吞没,政府在与市场企业利益关系中过多运用权力,制约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二,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
权力缺乏监督是腐败的根本问题。
2007年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答中外记者问指出“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现有的权力制约机制对一把手权利的制约常处于缺位状态,因此一把手往往是腐败几率最高的一个群体。
第三,机构臃肿、官僚主义严重。
我国是官员最多的国家之一,辽宁省铁岭市有一个县长,9个副市长,20个副秘书长;河南省新乡市有16个副秘书长。
官员如此之多必然造成机构臃肿、官僚主义、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并增加了行政成本。
(二)现行政治体制弊端导致了诸多社会问题1、制约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方式转变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国家不仅仅是从外部间接影响经济生活的上层建筑,而是作为构成经济基础主导部分的国有经济所有者,从内部对经济生活有直接的影响,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重大举措如,党政关系、政企关系的调整,及时一种经济现象有是一种政治现象。
地方政府论文

论中国现行国家体制中“市管县”优于“省管县”【摘要】当代中国地方行政层级体制面临的问题,主要是中国地方行政层级安排应该是三级,还是四级?具体地讲是省县之间是否应该设置一级政府的问题,这是中国近几十年来地方政府体制层级结构安排中争论最多的问题。
回顾历史,人们不难发现,以县为基本单位的地方三级体制是中国地方层级结构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市管县”优于“省管县”,它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并且有利于政府层级之间协调在全国普遍适用。
关键字:“市管县”“省管县”政府协调经济发展一、“市管县”体制(一)“市管县”的含义及分类“市管县”体制是指以中心地级市对其周围县实施领导的体制。
“地级市”分为三种:一是地市合并型,即具有相当经济实力的省直辖市与地区行署合并;二是合并升级型,即地区行署与所在的县级市合并升格为地级市;三是县改市型,即将新设的县升格为地级市。
(二)“市管县”体制的历史建国初期,我国就有少数城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
它以经济发达的城市为核心,依据行政权力关系,带动周围农村地区共同发展,形成城乡一体的区域整体。
建国后,随着城市行政区的发展,市领导县体制开始出现,1958年,国务院先后批准京、津、沪三市和辽宁省全部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并逐步在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试点并推广。
为了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推进行政机构改革,1982年,中央下达了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管县体制的通知。
此后,地市合并,城市升格,建立市管县体制成为行政改革的主要取向。
目前来看,市管县体制已成为各省市区最基本的区划模式,构成了最基本的纵向权力结构体系。
这一体制的施行,使我国行政区划由宪法规定的四级制向五级制转化,成为世界上少数的多级制国家之一。
普遍实行的市管县体制一定程度上也束缚了城乡协调发展的步伐,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体制性障碍,具体表现为:缺乏法律依据,处于尴尬境地;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供养人员增加,财政负担加重;协调发展不足,市县争利严重。
我国地方行政层级改革的历史借鉴与启示

我国地方行政层级改革的历史借鉴与启示市管县体制是我国目前实行的地方政府管理模式,构成了政府系统中最基本的纵向权力结构体系。
市管县管理体制实行前,我国的地方行政层级是省市乡三级体制;1982年市管县管理体制实施之后,地方行政层级变为省市县乡四级制。
这一体制的施行,使我国的地方行政层级由宪法规定的三级向四级转化,我国也就成为了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多层级地方行政管理国家。
一、我国地方行政层级的历史演变奴隶社会时期在全国范围尚无统一的行政区域划分,只是有了君主官僚制时代行政区划的雏形。
秦国统六国安天下,中央集权,废分封、行郡县。
唐宋时期,地方行政管理体制采用以三级制为主体的新模式。
元朝时,设定行省制,地方行政层级设省路州三级,在疆域面积大的情况下可以加强统治。
明清时期,除边疆地区外,仍以省为最高行政区,在地方行政层级设省、府、县三级。
在北洋政府时期,地方层级实行省、道、县三级。
民国时期,废除府级,设省、道、县三级地方层级,后撤销了道一级,增设了行署,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
在南京政府时期,正式确立城市型行政区划,特别市、直辖市与省、县等政区相同的地位。
二、国外地方行政层级的发展(一)法国法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欧洲大国,实行大区、省、市镇三级制。
20世纪50年代,法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区域间经济合作要求越来越大,行政区划越来越无法满足经济合作的要求,行政区划改革势在必行。
改革内容主要是颁布法律法规鼓励市镇实行合并组合,控制市镇规模合理化,从而克服了市镇数量多、规模小,难以行使市镇应有职能的窘状。
1963年法国成立了九个城市共同体来解决区域发展的严重不平衡问题,目的在于协调区域发展经济。
城市共同体是一个新的政府组织结构,包括了中心城市和周边城镇,创建新的地方行政管理模式,即大都市区两级行政管理模式。
1982年,大区成为法国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这样,大区、省、市镇三级行政层级构成了法国的地方行政层级。
(二)美国作为典型的联邦制国家的美国,设三级地方行政层级即联邦、州、地方政府。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论文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论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
以下是店铺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关论文。
内容仅供参考阅读!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文如下:摘要: 当前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重滞后,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梦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同时,强调要优化结构。
最近召开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又专门研究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由此可见,当前深入研究优化行政组织结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是刻不容缓、不可回避的问题。
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对策以往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虽然也注意到了要改革组织结构的问题,但是,由于缺乏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常常做出一些错误的举措,结果不仅未优化组织的结构,反而使组织难以跳出精简一一膨胀一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
一、以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1、以往行政改革中割裂了政府组织结构优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关系政府职能是政府适应社会环境的需求而发挥的职责和功能.而政府的组织结构则是实施政府职责的载体.由此可见,政府组织结构与政府职能是密不可分的。
然而,在以往的历次改革中,人们往往割裂了政府组织结构优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关系。
从20世纪80年代的中期后,每次改革都把政府职能转变喊得展天响,但却一直却未落到实处,其要害就是忽略了职能的载体。
历次改革到最后的硬任务就是精简机构,而这彬精简唯往是简单地合并一些机构,改革风声一过,一些撤销的机构又死灰复燃,因此,政府职能转变离不开政府组织结构优化,同时,组织结构优化又必须以政府职能转变为依据。
也只有这样,才能把政府职能转变落到实处。
2、以往行政改革中构建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创新管理模式割裂开来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这种机构设置是每一级政府都是大而全,职能配罗上下一般粗,上下对口。
结合近100年来中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写一篇800字以上的小论文。

近代中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之我见中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经过漫长的摸索和实践,取得了很大成就。
但是,伴随改革的不断推进,也带来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
现结合近100年来中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历程,谈一下自己浅薄的看法。
纵观中国近代史我们可以看出,清朝晚期地方政府制度变革开始于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爆发以后,历经咸丰、同治、光绪三朝,至光绪末年基本发育成熟。
变革的主导力量不是中央政府,而是以曾国藩、胡林翼、李鸿章、张之洞、袁世凯等人为代表的地方督抚。
清代国家行政体制实行“督抚分寄制”,督抚是皇帝钦命的最高地方行政长官,建幕开府,藩屏一方,自布政使以下地方文武官员都受其节制。
当然,清廷为了防止他们尾大不掉,也采取了相应的制衡措施。
清代职官法规定,督抚对地方政务的管理,主要是在宏观决策、控制方面起领导作用,具体的事务由布政使、按察使及盐法道、粮储道等专职官员负责处理。
这一制衡措施在清前、中期的两百年里,是相当有效的。
但从太平军兴以后,局面大变。
天国义军掀起的汹涌浪潮,打破了王朝旧有的统治秩序。
在地方政治里,原有的制衡迅速失去效力,督抚的主导地位日益凸显。
清朝晚期地方政府体制变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地方政府职能机构发生了结构与功能上的重大调整,出现了由督抚主持设立的众多政府专职机构。
在清代地方职官建制里,督抚衙门不设属官,缺乏必要的专职办事机构,无法应付军务、善后、洋务等纷至沓来的众多地方事务。
故而,太平军兴以后,在中央对地方控制能力减弱和督抚权力扩大的情况下,督抚开始因时制宜,依据地方政务之需要,设立各类专职新机构,分管地方紧要政务。
其中,两江总督曾国藩、直隶总督李鸿章建立的地方政府体系最为完备,也最具能量,不仅牢牢控制了辖区要政,更影响全国政局。
二是各省督抚突破了中央集权的人事管理体制,采用委员差遣制,自主选用人员,自行委任他们管理各新设地方机构,中央政府无从过问。
这是近代地方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变化。
从清末中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我们可以看出,由于中央政府没能及时进行地方行政体制改革,使得以曾国藩、胡林翼、李鸿章、张之洞、袁世凯为代表的各省督抚,作为地方政府最高行政长官,担当了建立新的地方政府体制的责任。
地方行政论文:地方行政机制变革探究

地方行政论文:地方行政机制变革探究本文作者:徐继敏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在各类地方行政体制改革方案中,除“省管县”改革和大部制改革在全国较普遍推行外,其它改革仅限于某省、某市或者某县,不具有全局意义。
即使是“省管县”改革和大部制改革,其效果也十分有限,对解决我国行政体制存在问题作用不大。
另外,这些改革措施推行十分困难,障碍不小。
我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存在不少问题。
1、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缺乏统一目标我国过去五次大规模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主要是经济调适型,即以转变政府管理经济方式,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为行政体制改革目标。
这主要体现在:第一,政府逐渐从一些经济领域退出,强调政企分开,强调国有财产出资人与管理者职能的分离;第二,变经济上的微观管理为宏观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第三,重视信息、社会保障、行业管理等市场与经济相配套的制度建设。
[5]我国是网状行政体制,纵向由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人民政府构成,除乡镇人民政府外,其它各级人民政府又由几十个甚至上百个行政机关构成。
其结果是上下级人民政府对口设置行政机关,各级政府“上下同责”和机构“上下同粗”。
行政体制的弊病是:第一,行政机构众多,行政成本高。
据初步统计,全国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常设机构总数达3万多个,机构膨胀势必带来机关人员超编,增加财政负担。
第二,是上级导向型行政体制,不能回应社会公众诉求。
在这种体制中,上下级政府以及人民政府与工作部门间都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工作部门或者下级政府根据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政府指令或者意志作出行为。
①在上级意志与社会公众诉求发生冲突时,行政主体必然服从上级指令或者意志。
第三,行政机关间责权不明。
在网状行政体制中,要划分各级政府及同级政府不同部门职责权限,就显得十分困难,行政机关之间权力冲突与空白不可避免。
②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应当是解决现行行政体制存在的各级政府权限划分不清、机构多、行政成本高等问题,通过改革形成科学合理的地方行政体制。
最新中国地方政府层级改革与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中国地方政府层级改革与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的4次政府机构改革,都是侧重于从横向调整政府的部门设置,但却没有从纵向减少政府的层级设置。
目前,我国“地区”一级建制逐渐演变成了实体型政府,工作重心转向城市建设与市政管理;而过去由议事、决策、行政、司法、财政为一体的县级行政体系被肢解,逐渐形成了“双重衙门体制”;乡镇政府又长期处于责任大、权利小、效率低的被动施政状态;村民自治也一直受到了地方行政权力的制约、且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结果造成了农村地区出现“权力真空”。
因此,下一步应按“撤地、强县、精乡、实村”的整体改革思路,撤消“地区”建制,强化县级政府的功能,精简乡镇政府机构和人员,充实村民自治必要的经费供给,建立和完善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国情的地方行政体制和农村公共财政制度,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
[关键词] 中国地方政府;层级改革;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撤地;强县;精乡;实村一、地区一级建制“弊大于利”应当撤消但在中国,时至今日人们仍很少关注政府的“成本——收益”分析。
尤其是像“地区”一级这样的模糊行政建制,其管理幅度与民众直接受益程度呈反比,而其行政成本又与地方财政资金消耗呈正比。
这是影响和制约我国行政效率整体提高的根源所在。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的4次政府机构改革(最多延伸到省一级)和目前正在开展的乡镇政府机构,都把地区一级当成了“改革盲区”。
因此,中国下一步的行政体制改革重点和突破口是“减少政府层级”,即撤消地区一级的行政建制,实行市、县分置(地级市一律改为县级建制),逐步从“城乡合治”走向“城乡分治”,建立和完善“省直管县”或“省直辖市”的地方行政管理新体制。
二、县级行政建制“地位特殊”应当强化"三、乡镇一级政府“必不可少”,但应精简机构和人员总之,“精乡”就是把乡镇政府所拥有的行政权规范到合理的空间,使之在国家与农民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密切合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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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政府层级改革首先我们来了解什么叫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是与中央政府相对应的术语。
对于联邦制国家,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分支机构,是为治理国家部分地域由中央政府设置的:对于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是国家设置在中央政府之下,行使部分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地域性政府。
然后了解什么是地方政府结构。
地方政府结构,是国家为实施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法律程序对其领土进行划分,形成一些大大小小的区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分层、分类的地方政府,由此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制度化系统。
地方政府结构的组合方式有其内在规定性的。
它是由国家的民族状况、历史传统、经济发展水平和政治统治与整合治理的需要而决定的。
地方政府结构组合方式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层级化和类型化。
层级化构成地方政府体制的纵向结构,类型化构成地方政府体制的横向结构。
层级化是指地方政府体制结构中的各个地方政府在纵向上分为若干层次,并依照上下隶属关系组合形成的结构。
各级主要与其上级发生统辖与被统辖的关系,故纵向的层级结构是地方政府结构的基本结构,按其本身不同的权限排列在不同的等级,构成国家行政管理的最基本体系,从而保证国家行政管理的稳定性、有效性,使管理活动得以有序地进行,获得最佳的效能。
行政学基本理论认为,行政组织的上下级之间、每级行政组织各组成部门之间,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关系的组合方式,这种排列组合方式称为行政组织的纵向结构。
它主要涉及两个问题,即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之间的关系。
行政管理层次是指行政组织纵向划分的管理层级的数目,行政管理幅度是一级行政机关或一个行政首长直接领导和指挥的下级单元数目。
最后了解地方政府的分类。
根据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间的关系,分为基层地方政府、中层地方政府和高层地方政府。
不同层次的地方政府同中央政府和辖区居民的距离不同,承担的职责也不同。
地方政府在层级划分中所居的位置离中央政府越近,级别越高,中央政府所赋予的职责与权限越大,其承担的管理职能越具有政治性,管理方式越趋于间接性:反之,地方政府在层级划分中所居的位置离中央政府越远,级别越低,则与管理对象一居民的距离越近,其承担的管理职能越显示出社会管理的性质,管理方式也越为直接,居民对这些地方政府的管理行为也越为关注。
基层地方政府:直接与地方居民发生关系的地方政府;高层地方政府:直接与中央政府发生关系的地方政府;中层地方政府:介于两者之间的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层级结构,是各个地方政府在纵向上分为若干层次,并依照上下隶属关系组合形成的结构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逐步形成了目前的省一市一县一乡四级制为主的地方政府层级结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民主的不断演进,计划经济下的地方政府层级结构暴露出种种弊端,诸如地方政府层级过多、效率较低、行政成本过高以及市管县体制等问题,已经成为地方行政制度发展的严重障碍,亟待解决 2004年,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上提出,我国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的试点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将与地方政府层级改革相关的重要问题纳入“国家五年规划”的内容,明确提出减少地方政府层级,进行地方政府层级改革。
我国地方行政层级设置是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具有重要影响。
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信息网络化的不断推进,世界上很多国家普遍都设置比较少的行政层级,以保证国家行政管理的稳定性、有序性和效能性。
因此,适当地减少地方行政层级设置,已经成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就是进行地方政府层级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的4次政府机构改革,都是侧重于从横向调整政府的部门设置,但却没有从纵向减少政府的层级设置。
因此,迄今为止我国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机构庞大、职责交叉、人员臃肿、结构不合理、财政负担重等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跳不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恶性循环的怪圈。
目前,我国“地区”一级建制逐渐演变成了实体型政府,工作重心转向城市建设与市政管理;而过去由议事、决策、行政、司法、财政为一体的县级行政体系被肢解,逐渐形成了“双重衙门体制”;乡镇政府又长期处于责任大、权利小、效率低的被动施政状态;村民自治也一直受到了地方行政权力的制约、且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结果造成了农村地区出现“权力真空”。
因此,下一步应按“撤地、强县、精乡、实村”的整体改革思路,撤消“地区”建制,强化县级政府的功能,精简乡镇政府机构和人员,充实村民自治必要的经费供给,建立和完善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国情的地方行政体制和农村公共财政制度,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
即进行地方政府层级改革。
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的试点”。
这预示着中国政府改革将由减人、减事、合并机构的行政职能调整,开始扩展到了“减少层级”的行政体制架构改革。
那为什么要进行地方政府层级改革呢?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地区一级建制“弊大于利”,应当撤消。
下面就这个原因(也是中国地方政府的层级结构现状)作具体分析。
依据《宪法》的规定,中国地方行政建制共分为3级,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
但在实际运行中,原先只是作为省级派出机构的“专员公署”,现在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实体型的“地级市政府”,且大多数省份也都实行了“市管县”或“市管市(县级)”体制。
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地级行政区共有333个,其中地级市283个,占85%,尚未“撤地设市”的仅有50个(包括1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只占15%。
这种绕开宪法任意增加地方行政建制的违法行政行为,不仅造成了省、县之间的层级模糊问题,而且还有不少地级市出现了“小马拉大车现象”。
种种迹象已经表明了,目前我国“地区”一级正在演变成为一架养尊处优的“腐朽国家机器”。
以1个中等地级市为例,仅市一级就拥有厅级干部30多人,处级干部200多人,科级干部1000多人,机关工作人员一般都在10000人以上,每年需要行政经费支出5亿元左右。
据初步匡算,全国333个地级行政单位,机关干部人数约在300~350万人,所属事业单位职工人数约在550~600万人,全部财政供养人员约在900万人以上,一年消耗掉的行政资源估计在1300~1500亿元之间。
根据现代公共行政学的一般原理,“作为凌驾在社会之上的公共机构,政府的各种行政支出只能从财政收入中支付,政府的规模在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财政供给能力;如果在一个财政供给能力很低的地区,仍然保留着庞大的政府规模,其结果只能是阻碍而不是有利于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但在中国,时至今日人们仍很少关注政府的“成本——收益”分析。
尤其是像“地区”一级这样的模糊行政建制,其管理幅度与民众直接受益程度呈反比,而其行政成本又与地方财政资金消耗呈正比。
这是影响和制约我国行政效率整体提高的根源所在。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的4次政府机构改革(最多延伸到省一级)和目前正在开展的乡镇政府机构,都把地区一级当成了“改革盲区”。
因此,中国下一步的行政体制改革重点和突破口是“减少政府层级”,即撤消地区一级的行政建制,实行市、县分置(地级市一律改为县级建制),逐步从“城乡合治”走向“城乡分治”,建立和完善“省直管县”或“省直辖市”的地方行政管理新体制。
这就是要进行地方政府层级改革的原因,也是时代发展的趋势。
中国地方政府层级改革的必要性有哪些?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了实现自己的职能,便于进行管理,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将国家分级划成若干区域,并相应建立各级行政机关,分层管理的区域结构。
所以,行政区划是否合理,将影响到政府权力的行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更为直接地涉及一国一地人民的物质、文化、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
从本质上讲,行政区划属上层建筑,是国体、政体结构的重要表现形式,地方政府的各级行政管理体制、经济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都与行政区划密切相关。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关系与生产力关系的经典理论,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关系都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
如果它们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成为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障碍,那就必然要调整和变革。
减少地方政府层级符合中国历史发展规律;减少地方政府层级是符合管理学的规律;减少地方政府层级是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需要;减少地方政府层级是中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减少地方政府层级是降低行政成本的需要。
因此,减少地方政府层级,无疑是减少行政成本的有效途径。
那就要求我们要进行地方政府层级改革。
中国地方政府层级改革的目标。
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回中指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建设和谐社会,不仅是我党长期以来所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而且也是我国在社会转型时期顺利实现各项制度或体制转轨的核心价值目标。
地方政府结构体制是一国地方行政制度同时也是一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与创新现地方政府层级结构体制是当前政治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前提性条件。
在体制改革与创新中,有必要体现和贯彻和谐社会的内核即和谐的价值理念。
和谐的本意主要是和睦、相合,蕴含着和衷共济、内和外顺、共生共益、协调平衡等涵义。
后来,逐渐引申为人类社会各个要素内部和各个要素之间以及社会与其环境之间所形成的一种互相融合、互相适应而不是互相抵触、互相冲突的理想状态。
为此,和谐社会建设之于地方政府层级结构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历史诉求至少应该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理念要素:民主平等;法治精神;区域协调;民族和睦;文化相融;尊重自然。
中国地方政府层级改革的原则。
上文对原有地方政府层级结构进行调整创新是非常必要的,也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客观规律体现。
根据我国现状,调整创新地方政府层级结构体制要坚持和把握好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努力降低成本,增强活力,提高效率;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适时调整;另外,地方政府层级结构调整创新一定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能搞一个标准或一个模式,而应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山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特殊情况,允许多模式并存。
中国地方政府层级改革的总体思路。
减少地方政府层级是政治经济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目前的省一市一县一乡四级地方政府中,就中国从历史和现实来说,最稳定的是省和县两级。
省级的稳定是不言自明的,自元朝以来,省的数量范围没有太大的变化。
自秦朝设立郡县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