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土地涉及拆迁时补偿的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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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怎么赔偿标准答案劳动法公司搬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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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怎么赔偿标准答案劳动法公司搬迁赔偿一、公司搬迁赔偿金怎么计算法律常识:公司搬迁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如果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2、如果员工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的补偿标准如下: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较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国家对公司搬迁补偿标准一、国家对公司搬迁补偿标准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商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

商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商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子的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指的是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子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子类似的市场价格,然后请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确定评估,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商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
二、商业用地产权满40年怎么办
(一)如果国家没有其他的规划,房屋业主再重新缴土地出让金,相当于“续租”。

土地到期后,业主联名提出再交一份土地出让金和国家达成新的协议,就可以安心继续住下去。

这种处理方式其实可以参考农村的联产土地承包责任制。

(二)国家连同土地和房子一起收回(这个方案可能性很小)。

土地属于无偿收回,而房子是属于个人的,国家会给予补偿,这种情况会类似于拆迁安置。

三、我国的房屋拆迁补偿为三大类
其一是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也即是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拆迁补偿,这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的法律规定。

其二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也即是对国有土地上之外的房屋的拆迁补偿,此类规定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律规为体系。

其三是其他特别房屋的拆迁,在我国主要是军队的土地上的房屋的拆迁。

工厂拆迁补偿的标准

工厂拆迁补偿的标准

一、工厂拆迁补偿标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了拆迁人应当向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在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的规范性文件中,明确了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1、设备搬迁安装费;2、设备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补偿。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厂房拆迁的补偿范围(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

(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

(4)搬迁费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

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

如果你有合法手续,如果你租地合同未到期,完全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

因为作为厂房,搬迁必然影响生产从而造成损失,在补偿中也会相应加以考虑。

三、企业租赁的厂房拆迁时如何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可见,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因其对所拆迁房屋不享有所有权,并不能享受房屋上拆迁的补偿。

国家拆迁补偿标准及补偿流程

国家拆迁补偿标准及补偿流程

一、国家拆迁补偿标准及补偿流程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拆迁补偿流程: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

第五步: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

第六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国务院所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七步: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县市级国土部门应当将草拟的补偿安置方案和听证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逐一上报给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协议(2024年修订)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协议(2024年修订)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协议(2024年修订)本合同目录一览1. 土地征用补偿范围及对象1.1 土地征用范围1.2 补偿对象确定2. 土地用途及性质2.1 土地现有用途2.2 土地征用后用途2.3 土地性质变更3. 补偿标准及计算方法3.1 土地补偿标准3.2 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3.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3.4 其他补偿标准4. 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4.1 补偿金额总计4.2 补偿金支付时间及方式4.3 补偿金支付主体5. 土地交付及搬迁5.1 土地交付时间及条件5.2 搬迁补偿及支持政策5.3 搬迁完成时间及标准6. 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6.1 合同履行监督及协调6.2 违约责任认定及处理7. 争议解决方式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仲裁解决7.4 法律诉讼8.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变更程序8.3 合同终止情形9. 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范围9.2 保密义务及期限10.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0.1 适用法律10.2 争议解决方式11. 其他约定11.1 附加条款11.2 补充协议12.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12.1 签署主体12.2 签署程序12.3 合同生效时间13. 附件13.1 土地权属证明13.2 房屋产权证明13.3 其他重要文件14. 附则14.1 合同修改及解释权14.2 合同的复印与保管14.3 合同签署份数及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土地征用补偿范围及对象1.1 土地征用范围本协议所指土地征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位于_______(具体地址)的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及土地上的一切附属物和权益。

1.2 补偿对象确定补偿对象为上述土地及土地上的一切附属物和权益的合法拥有者,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其他相关权益人。

第二条土地用途及性质2.1 土地现有用途土地现有用途为:_______(填写现有用途)。

2.2 土地征用后用途土地征用后的用途为:_______(填写征用后用途)。

土地征收补偿合同规范(2024年版)

土地征收补偿合同规范(2024年版)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
任何一方如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应向对方提出书面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
任何一方如需要解除本合同,应向对方提出书面解除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解除协议,本合同自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
示例说明:
若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补偿款项,乙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迟延支付金额×迟延支付天数×日违约金利率。
说明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 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的行为。
2. 补偿主体:指依法对被征收土地进行补偿的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
土地征收补偿合同规范(2024年版)
本合同目录一览
第一条 土地征收概述
1.1 征收土地的范围与面积
1.2 征收土地的目的与用途
1.3 征收土地的合法性依据
第二条 补偿主体与被补偿主体
2.1 补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2.2 被补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补偿标准与计算方式
3.1 土地补偿标准
3.2 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定义与范围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社会事件(如战争、罢工等)。
10.2 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影响的规定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延长合同履行期限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工业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

工业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

工业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
工业厂房拆迁是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和都市更新的需要,拆迁过程中,需要对厂房所在地社会经济、社会生活引起的影响进行补偿,以确保拆迁后的社会稳定。

因此,一般而言,工业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安置补偿标准。

对于拆迁户,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安置补偿,包括其在拆迁之前所有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家庭财产、田地、林权等的补偿,以及因拆迁而受到的各种损失,如精神损失、财产损失等。

二是就业补偿标准。

对于拆迁户中有工作能力的,应按照就业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并给予就业补贴,帮助其安置就业,使拆迁户重新获得就业。

三是教育补助标准。

对于拆迁户的子女,应按照教育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帮助他们完成教育,确保他们在拆迁后得到良好的发展。

四是社会保障补助标准。

对于拆迁户中有特殊困难或特殊需要的,应根据其社会保障状况给予社会保障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五是其他补偿标准。

根据拆迁影响的不同,可给予拆迁户其他补偿,如文化损失补偿、精神损失补偿、抚恤补助、医疗费用补偿等。

综上所述,工业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包括安置补偿标准、就业补偿标准、教育补助标准、社会保障补助标准和其他补偿标准等多个方面,帮助拆迁户重新获得新生活,也是对拆迁户的一种公平公正的补偿。

企业占地赔偿标准

企业占地赔偿标准

一、企业占地赔偿标准企业占地补偿的标准如下: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企业占地赔偿标准二、企业能否作为征地的主体进行征地土地的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所以征收土地的主体只能是行政部门,而不可能是企业或者是个人。

企业自己没有征地权力,如果需要用地的时候,企业只能向县(市)政府申请用地,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政府将土地供给企业使用。

三、征地的流程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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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土地涉及拆迁时补偿的标准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作者:陈瑶北京广盛律所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对此在拆迁过程中涉及土地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同时对于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或者该法没有涉及的事项,可以参照该法律的规定予以执行。

通过我所对拆迁案件的总结和分析,我们认为在土地拆迁中仍需注意以下两点:一、征收土地的补偿是根据土地的用途补偿的,标准
全国每个地方不尽相同,具体标准由省政府制定区片综合价。

二、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如跟集体组织签订的租赁合同等。

对此我所拆迁律师建议:企业在营运过程中一定要将合法、有效的手续保存好,确保在拆迁时对提出的主张有法可依、有据可依、有理可说、有证可诉,唯有此才能确保拆时少走弯路,很快的获得合理的补偿。

作者:陈瑶北京广盛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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