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服务标准(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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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服务标准文化馆是一个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文化传承和展示的场所,更是文化服务和教育的平台。

因此,文化馆的服务标准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文化馆的形象和服务质量。

为了提升文化馆的服务水平,我们制定了以下文化馆服务标准,希望能够为广大观众提供更好的文化体验。

一、接待服务标准。

1. 服务态度亲切热情,对每一位观众都要微笑问候,主动为观众提供帮助和咨询。

2. 接待人员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能够对观众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解答。

3. 接待区域要保持整洁,接待人员的仪容仪表要整洁得体,给观众以良好的第一印象。

二、展览服务标准。

1. 展览内容要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和艺术性,能够吸引观众的兴趣,展览布置要合理美观。

2. 展览解说员要熟悉展览内容,能够生动形象地向观众介绍展览,引导观众进行参观。

3. 展览安全要得到保障,加强安全巡查,保证观众参观的安全。

三、教育服务标准。

1. 开设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讲座,满足不同年龄层次观众的需求。

2. 培养一支专业的讲解团队,开展有针对性的文化教育活动,提高观众的文化素养。

3. 定期举办文化交流活动,搭建观众与文化名人、专家学者的交流平台,丰富观众的文化生活。

四、服务质量监督标准。

1. 建立健全的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对观众的投诉要及时、认真、全面地进行处理。

2. 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听取观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

3. 加强文化馆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保证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五、文化馆环境标准。

1. 文化馆内部环境要保持整洁,展览品要定期进行清洁和保养,保证观众的舒适体验。

2. 文化馆要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保证空气清新,保障观众的健康。

3. 文化馆要注重绿色环保,提倡节能减排,建设绿色文化馆。

六、文化馆服务标准的落实。

1.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文化馆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的稳步提升。

2.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

成都市文化馆服务标准

成都市文化馆服务标准

成都市文化馆服务标准服务类别服务内容及指标服务标准具体要求及说明产权应属文化馆或文化主管部门所有,单独建筑。

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1)馆舍面积 ?6500? 积不低于总使用面积的70%。

文化活动室不少于20个,每个活动室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含独立学习室、娱乐活动室、老年(少儿)活动室、培训教室等,用于组织群众开展唱歌、跳舞、(2)文化活动室 ?600?棋牌、绘画、书法等文化活动。

多功能厅包括含剧场和展示厅,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

(3)多功能厅 ?800?1、建有文化馆门户网站和网上数字文化馆。

2、电子阅览室:提供上网、网络培训、共享文化信息资源及数字文化馆资源硬件资源体验服务。

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电脑台数不低于40台。

(4)数字化服务中心 ?400?3、数字文化体验馆:提供多媒体文化体验、多媒体教学、浏览电子文化资源、参与网络文化活动、体验电子文娱活动。

用于开展群众广场文化活动、健身运动。

(5)文化活动广场 ?3000? 阵地服务文化氛围浓厚、馆牌醒目,设有固定公示栏(LED屏)、提示牌、标识统一;(6)内外部环境氛围环境整洁优美、厕所无异味。

宣传橱窗、栏的米数为馆内、外之和。

宣传栏内容应充分体现文化馆职能,(7)宣传橱窗、栏 ?35米公示服务项目、内容,展示活动及服务开展成效等,每月至少更换1次。

周末及节假日正常开放。

(1)免费开放时间(小时/周) ?56小时馆办公益性免费服务项目形成不少于2个服务品牌。

(2)服务项目品牌(项) ?2个包括免费的演出、电影、视听、展览、阅览、讲座、游艺、体育以及免费为免费开放 (3)免费开放项目 ?8项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提供活动场地等服务项目。

上网、网络培训,享受数字文化馆的资源服务;享受多媒体文化设备、享受(4)信息与数字化服务(小时/周) ?56小时多媒体教学课程、浏览电子文化资源、参与网络文化服务。

免费面向市民开展公益文艺培训,开设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戏剧(1)开办市民文化艺术学校总小品赏析、计算机实用技能等培训,全年不少于2期,每期不少于60个班次,全?2期校并开展培训年培训不少于10000人次。

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服务标准内容
1.服务资源:文化馆应当有醒目的馆名牌,门厅内有楼层设施分布图,通道有明确的指引牌。

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使用方法、便民措施等各类服务信息应当在馆内醒目位置上公告,使用文字和标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服务能效:文化馆应设有宣传橱窗或专栏,内容定期更新且要体现文化馆的功能。

3.服务宣传:文化馆应当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其服务内容,便于群众了解和参与文化活动。

4.服务监督与反馈:文化馆应当建立服务监督和反馈机制,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和建议,并定期对服务进行评估和改进。

5.服务安全:文化馆应当设立无障碍设施,室外有方便残疾人进出通道并确保畅通,室内有可供残疾人使用的设施、设备。

无障碍设施应标识明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服务标准文化馆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化场所,其服务标准对于提升文化馆的形象和吸引观众具有重要意义。

良好的服务标准可以提高观众的满意度,增加他们对文化馆的信任感,促进文化馆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制定并实施文化馆服务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文化馆的服务标准应包括对观众的热情接待和周到服务。

工作人员应该对每一位到访的观众表示热情的欢迎,并主动询问他们的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在观众有疑问或需求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回答并解决,确保他们在文化馆的参观体验顺利和愉快。

其次,文化馆的服务标准还应包括对展品和文物的保护和展示。

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确保展品和文物的安全和完整。

同时,展示布置也需要精心设计,使观众在参观时能够更好地了解展品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增加他们的参观体验。

此外,文化馆的服务标准还应包括对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开展。

文化馆应当定期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展览、讲座、表演等,以丰富观众的文化生活。

在组织这些活动时,文化馆需要考虑观众的兴趣和需求,精心策划活动内容,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文化馆的服务标准还应包括对环境的管理和维护。

文化馆应当保持场馆的整洁和安全,提供良好的观赏环境和舒适的参观体验。

同时,文化馆还应加强对场馆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转和良好状态。

综上所述,文化馆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升文化馆的形象和吸引观众具有重要意义。

良好的服务标准可以提高观众的满意度,增加他们对文化馆的信任感,促进文化馆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各文化馆应当重视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提升观众的文化体验,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服务标准文化馆作为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丰富市民文化生活、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传统、提升文化软实力等重要使命。

为了更好地满足市民的文化需求,提升文化馆的服务水平,制定和落实文化馆服务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文化馆应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文化馆应当通过举办展览、讲座、演出、培训等形式,为市民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活动,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兴趣爱好的市民需求。

同时,文化馆还应积极开展文化交流活动,促进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其次,文化馆应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

在文化馆内,应提供舒适的环境和便利的设施,为市民提供良好的文化体验。

文化馆的工作人员应热情周到地为市民提供咨询、导览等服务,并且应当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市民解答疑问,引导市民深入了解文化知识。

另外,文化馆应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与合作。

文化馆应积极走进社区,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文化服务。

同时,文化馆还应与社区文化组织、学校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举办文化活动,推动文化资源的共享与互动。

最后,文化馆应加强文化馆藏建设。

文化馆应不断丰富馆藏,收集、整理、展示具有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艺术品等,为市民提供更加丰富的文化资源。

同时,文化馆还应加强对馆藏文物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文物的安全和完整。

总之,文化馆服务标准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提升文化馆的服务水平、满足市民的文化需求、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地文化馆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馆服务标准,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丰富的文化服务。

文化馆售后服务方案

文化馆售后服务方案

文化馆售后服务方案作为文化馆的售后服务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人员服务方案:1. 售后服务团队的建设:文化馆应该组建一支专门的售后服务团队,这个团队由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售后服务人员组成,能够提供全方位的售后服务。

2. 定期培训:文化馆可以定期对售后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3. 24小时热线:文化馆应该设立24小时热线,方便客户随时联系售后服务人员,提出问题和需求。

二、服务内容方案:1. 定期巡检:文化馆可以定期派遣售后服务人员进行设备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定期维护:文化馆可以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设备的高效运行。

3. 快速响应:当客户有问题或需求时,售后服务人员应该能够快速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减少客户的等待时间,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4. 故障修复: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售后服务人员应该能够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确保设备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5. 问题解答:售后服务人员应该能够回答客户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方面的问题,并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建议。

三、服务流程方案:1. 服务预约:客户可以通过电话、短信或在线平台预约售后服务,文化馆应该及时响应并安排售后服务人员前往现场。

2. 上门服务:售后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后,先进行设备的巡检和维护,然后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确保客户满意。

3. 问题记录:售后服务人员应该及时记录客户的问题和需求,并将记录上报给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解决类似问题和改进售后服务流程。

4. 客户反馈:售后服务完成后,文化馆应该及时向客户发送满意度调查问卷,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售后服务的不足之处。

四、服务保障方案:1. 售后服务保修:文化馆应该为客户提供一定的售后服务保修期,对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应该免费进行,以降低客户的维修成本。

2. 售后服务储备:文化馆应该建立一定的设备库存,以保证售后服务的及时性和效率性,不因设备缺货而延误客户的使用。

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23版)

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23版)

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23版)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文化产业的蓬勃兴起,人们对于文化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裙众对文化资源的需求,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国家文化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23版)》,旨在对公共文化服务进行全面规范和指导,确保全国各地文化服务水平得到提升,满足人民裙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二、总则1.1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在各级地方政府、文化部门和相关机构中具有法律约束力。

1.2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为人民裙众提供的具备普遍性、公益性和免费或低费用的文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礼堂、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文化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文化服务的普及和创新等方面。

三、基本原则2.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裙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2.2 坚持公益性和多元化原则,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普及和多样化。

2.3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文化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2.4 坚持突出文化特色原则,保护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推动当代文化创新发展。

四、基本内容3.1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3.1.1 各级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规划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布局,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普及率和便利性。

3.1.2 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注重节能减排和环保措施。

3.1.3 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应当充分考虑人性化设计,满足不同裙体的文化需求。

3.2 文化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3.2.1 加强文化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建设全国性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评台,提高文化资源的利用效率。

3.2.2 推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机构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实现文化资源的共享化和普惠化。

3.3 文化服务普及和创新3.3.1 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基层裙众的文化服务水平。

3.3.2 推动数字文化服务的发展,提高文化服务的便捷性和普及率。

《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是一个提供文化、艺术、教育等服务的场所,其服务标准应当符合一定的专业要求和社会期望。

以下是一些文化馆服务标准的通用方向:
1. 文化资源的丰富性:
* 提供多元化的文化资源,包括书籍、艺术品、展览、文献等,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2. 开放性与可及性:
* 制定开放时间,确保文化馆对公众开放,提供充分的服务时间。

* 通过合理的票价或免费政策,使文化馆服务更具可及性。

3. 展览与文化活动:
* 定期举办有深度和广度的文化展览、艺术展示和文化活动,以丰富观众的文化体验。

4. 数字化服务:
* 提供数字化服务,包括数字图书馆、在线展览、虚拟实境等,以适应现代社会数字化需求。

5. 教育与培训:
* 开展文化教育项目,包括讲座、培训课程,为社区提供学习机会。

6. 社区参与:
* 与社区建立联系,了解社区需求,通过社区参与活动促进文化馆与社区的融合。

7. 服务态度:
* 培养专业、热情、负责的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态度,满
足用户的需求。

8. 设施与设备的保障:
* 保障文化馆设施的完善和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文化馆环境舒适、安全。

9. 文化馆规章制度:
* 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包括参观规定、安全规定等,为文化馆的正常运营提供法规保障。

10. 定期评估与改进:
* 定期对文化馆服务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创新,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这些服务标准应当是与文化馆的定位和使命相一致的,同时需要结合具体的地区和文化馆的特点进行定制。

文化馆的服务标准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其在社区中的影响力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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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为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促进文化馆事业发展,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制订本标准。

本次编制的主要目的在于明确文化馆的服务职能和功能,改善文化馆的服务条件,发挥文化馆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和效能,提高文化馆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水平,体现文化馆为社会文化提供公益性服务、提升国民文化素质的重要价值。

本标准是文化馆服务条件、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基本要求,是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文化馆服务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服务资源、服务能效、服务宣传、服务监督与反馈、服务安全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县(市、区)和县级以上文化馆、群众艺术馆。

青年宫、少年宫、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群众文化机构以及社会力量办的群众文化活动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3.1文化馆 Cultural center县和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设立的,以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社会文化教育培训和基层群众文化辅导为主要职能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广大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重要场所。

3.2群众文化 Mass culture群众在闲暇时间,以自身为活动主体,以文化艺术为主要内容,以满足自身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目的的文化活动,是一种自我参与、自我开发的社会性文化。

3.3文化馆服务 Service of Cultural Center通过各类资源和自身专业能力,为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普及文化艺术知识、辅导基层文化骨干、开展社会文化教育培训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

3.4服务资源 Service resources文化馆开展服务所需要的物力、财力、人力等各种要素,主要包括硬件资源、人力资源、文献资源、品牌资源和经费资源。

3.5服务绩效 Service performance文化馆投入的各项资源在满足公众基本文化需求中所能体现的效率和效果。

3.6服务人口 Service population文化馆服务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3.7群众文化活动 Mass cultural activities人们在职业外为满足自身精神文化生活需要而采取的文化行为,是群众文化功能、价值的载体。

3.8群众文化辅导 Mass cultural counseling辅导者根据辅导对象的文化艺术需求,以提高辅导对象的审美能力,传授文化艺术技能和知识为目的,选择合适的媒介,并运用有效的辅助手段,对辅导对象所进行传授和指导的活动。

3.9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各民族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3.10免费开放 Service for free为实现其工作职能,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馆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实行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4 总则4.1 文化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馆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履行其职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改进服务质量,促进文化馆事业及其服务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2 文化馆的服务要贯彻“以人为本”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为公众提供就近、便捷、可选择、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产品和服务。

4.3 文化馆的服务对象包括所有公众。

应注意开展少年儿童的文化艺术活动,并努力满足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者、农村和边远地区公众的文化艺术需求。

4.4 文化馆的服务除应执行本标准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相关标准。

5 服务条件5.1 设施设备5.1.1 馆舍要求5.1.1.1 文化馆选址宜以“方便使用、安全环保”为原则,选择在人口集聚、位置适中、交通便捷、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环境及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方。

5.1.1.2 文化馆馆舍的建筑面积应根据其服务人口比例确定,可参照《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和《文化馆建设标准》执行。

5.1.2 建筑功能布局5.1.2.1 文化馆的功能用房包括:群众活动用房、业务用房、管理用房和辅助用房。

各类功能用房的使用面积比例可参照《文化馆建设标准》执行。

5.1.2.2 文化馆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应达到功能组织合理、动静分区明确、空间构成紧凑、日照通风良好。

5.1.2.3 文化馆内外应当设立无障碍设施,室外有方便残疾人进出通道并确保畅通。

5.1.2.4 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比例不低于76%。

5.1.3 引导标识5.1.3.1 范围区域标识文化馆应在主体建筑外设立明显的导向标识,在各楼层、各活动厅室应设有醒目的标识,标示清晰。

文化馆入口处应有区域划分标识,如群众文化活动区域、群众文化厅室分布图、业务区域、办公区域等。

5.1.3.2 专用设施设备标识文化馆的专用设施设备应设在醒目位置,并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5.1.3.3 无障碍标识文化馆应设有无障碍设施的专用标识。

5.1.4 服务设备5.1.4.1 必备设备5.1.4.1.1 网络和数字化服务设备文化馆应配备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以及信息网络传输和宽带接入。

5.1.4.1.2 演出设备文化馆应配备灯光、音响设备。

5.1.4.1.3 展览设备文化馆应有展览室(厅)和宣传廊,应配备布展设备系统,包括绘画、书法、雕塑等艺术展品挂置、展示灯光等设备。

5.1.4.1.4 培训设备文化馆应配备多媒体投影演示、视听播放、课桌椅等视听、电教设备等培训设备。

5.1.4.2 其他设备有专业特长和社会需求的文化馆应根据需要配备音乐(如钢琴、古筝等)、戏剧、曲艺、舞蹈、美术、书法等艺术教育及相关设备。

根据地方文化特色按需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录音棚相关设备、电影放映设备、活动舞台、民间工艺品制作设备、健身娱乐器材、开展文化下乡活动的综合文化车等。

5.1.5 环境要求5.1.5.1 文化馆服务场所环境做到整洁美观,室内舒适干净,室外活动场地应符合公共文化设施的环境要求。

5.1.5.2 环境布置应满足本省、市、县的地方特色和文化传统。

5.1.5.3 室内公共场所环境、空气等应按GB/T 18883执行。

5.2 服务要求5.2.1 服务公示5.2.1.1 公示内容和方式公示内容包括文化馆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人员、服务公约、服务承诺等基本服务政策以及规章制度和各类服务信息等。

应在馆内醒目位置和文化馆网站的相关栏目向公众公示,或通过各种途径方便公众获得。

5.2.1.2 闭馆告示文化馆若因故需暂时闭馆,应提前一周向公众公告。

如遇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需临时闭馆或暂时关闭某些区域、暂停部分服务的,应及时告知公众。

5.2.2 活动推广文化馆应通过媒体、网站、宣传资料、宣传栏等形式向公众推介、展示特色文化设施、团队、活动等,吸引公众参与群众文化活动。

5.3 人员要求5.3.1 文化馆工作人员须着装整齐,持证上岗,举止端庄,文明用语,服务热情。

并满足以下条件:——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2 人员配备5.3.2.1 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文化馆专业技术人员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从事有关业务工作的人员:——具有助理馆员等各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文化艺术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不具有文化艺术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须经过大学院系举办的文化艺术课程培训,培训课程不少于360学时并成绩合格。

5.3.2.2 配备类别文化馆应当配备与其工作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文化馆应配置音乐、戏剧、舞蹈、美术等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员。

5.3.2.3 配备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馆人员的比例:县级馆≥70%,地级馆≥65%,省级馆≥60%。

5.3.2.4 特殊要求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文化馆要配备熟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地方方言需要的地区应配备一定比例的熟悉方言的专业技术人员。

5.3.3 人员数量文化馆工作人员数量的确定,应以所在区域服务人口为依据。

每服务人口(1-5万人)应配备1名工作人员。

每种门类所配备专业人员数应以当地群众需求作为参照。

5.3.4 培训教育文化馆应制定实施针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再教育培训计划,年度职工再教育及岗位培训达到48学时的人数不少于职工总数50%。

5.3.5 文艺骨干队伍文化馆应建立馆办群众业余文艺团队,馆办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2支。

5.3.6 志愿者队伍文化馆应导入志愿者服务机制,吸引社会文化艺术人才和社会公众参与文化馆志愿服务。

6 基本要求6.1 基本服务6.1.1 免费服务文化馆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实行免费开放,所提供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6.1.2 服务内容开展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和时政法制科普教育,举办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举行公益性展览、展示和演出,开展流动服务,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服务项目,以及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提供的一些辅助性服务。

6.1.3 服务频次馆内常设的基本服务项目不低于5项。

年度组织文艺活动(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不少于30 次,其中综合性大型文化活动不少于3次。

年度组织展览活动不少于4次。

年度组织各类理论研讨活动和对外交流活动不少于2次。

年度组织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和群众业余文艺作品推广活动1次。

6.2 流动服务6.2.1 服务内容通过组织社会群众文化活动、建立基层服务点、流动车等形式,定期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将文化馆的服务延伸到基层馆(站)和社区、村。

6.2.2 服务频次年度组织馆办文艺团队每年下基层演出不少于20 场(次)。

年度举办各类人员(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文化艺术培训办(含科普、法制、农技等)不少于20期。

年度组织、辅导下一级文化馆(站)人员培训班不低于2期。

年度深入基层培训、辅导、调研、指导人均不少于20天/年。

建设基层文化活动辅导基地不少于4个。

6.3 数字服务6.3.1 服务内容文化馆应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和载体,建设文化馆网站,开展网上信息服务、网上艺术鉴赏、网上展览、网上艺术比赛、远程艺术培训和指导等网络信息服务。

6.3.2 服务频次年度编辑文艺(含信息)刊物(含资料)不低于4期。

年度组织创作(或演出)的文艺作品(或节目)不低于4件(个)。

年度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低于2项。

6.4 联合服务6.4.1 服务内容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社会各类群众文化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服务,如通过科普、文化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升同一地区文化馆系统的整体形象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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