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快报2016第5期远达环保特许经营朝阳分公司燕山湖项目发生一起脱硫吸收塔、GGH着火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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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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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骏化发展公司承包商“9.8”事故。2013年9月8日6时10分左右,郑州宏鑫保温耐
火材料有限公司在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万吨三聚氰胺建设项目熔盐炉燃烧室进行筑炉作 业时,燃烧室炉墙发生局部坍塌,造成郑州宏鑫公司4名作业人员死亡。
四、蓝星公司星火有机硅“9.30”事故。一位仪表工在经过两个储罐
之间天桥时,钢板断裂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五、湘维公司“10.5” 建材车间铁粉库铁粉坍塌事故。10月5日,湘维 公司建材车间,在处理铁粉库架桥堵塞过程中,因铁粉层松动导致铁 粉坍塌,造成两人死亡。 五起事故全部体现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制度执行不严格、 应急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和承包商管理不到位,反映出安全标准化建 设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重形式轻管理”的问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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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1.3氯碱厂乙炔气闪爆事故通报
天柱公司“1.07”事故报告 天华院苏州研究所“1· 10”死亡事故快报
蓝星公司所属山纳集团“6.17”事故 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8· 13”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骏化发展有限公司“9.8”事故
蓝星公司星火有机硅“9.30”事故
湖南湘维有限公司建材车间“10· 5”铁粉库铁粉坍塌事故
安全大检查活动期间安全事故频发 在安全大检查期间,发生五起安全事故,死亡5人;一起承包商安全事故,死亡4人。 一、蓝星公司所属山纳集团“6.17”事故。2013年6月16日23点10分,橡胶车间当班运 行副主任马东在橡胶车间废胶库配电室内发生触电死亡事故。 二、黎明院“8.13”事故。2013年8月13日下午15:39分左右,黎明院分析测试中心在 搬运大型分析测试仪器(疲劳机)过程中,仪器倾倒将一名搬运人员压在下面,经抢救无效 死亡。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华润新能源北票向阳风电场(49.5MW)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华润新能源北票向阳风电场(49.5MW)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华润新能源北票向阳风电场(49.5MW)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11.24•【字号】辽环函〔2016〕313号•【施行日期】2016.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华润新能源北票向阳风电场(49.5MW)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华润新能源(北票)风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华润新能源北票向阳风电场(49.5MW)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华润北票发〔2016〕004号)及附送的《华润新能源北票向阳风电场(49.5MW)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

根据现场检查意见和朝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初审意见,经我厅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2016年第8次会议审查,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工程位于辽宁省北票市北塔乡。

主要内容包括:建设1500千瓦风力发电机组33套,总装机容量49.5兆瓦;新建1座66千伏升压站、3回35千伏输电线路和单回66千伏输电线路;场内道路总长度16.1公里,其中新建场内道路7.5公里,改、扩建道路8.6公里。

工程总投资461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2.24万元,占总投资的1.17%。

2011年5月我厅以辽环审表〔2011〕20号文批复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现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建设内容发生如下变更:为避让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F4、F33两台风机位置较环评阶段发生变化。

验收调查报告表明,调整后风机点位仍在规划的北票梅林皋风电场一期项目规划范围内,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存在新增环境敏感点,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2.97公顷,其中,永久性占地5.38公顷,临时性占地7.59公顷。

建设单位分别投资88.96万元及50.8万元,用于临时占地及时清理、复耕、复植及永久占地生态补偿,并投资358.9万元,进行生态风电场建设,目前塔基四周、边坡、场区道路及生态集中建设区已完成生态恢复施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朝阳燕南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朝阳燕南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朝阳燕南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辽环函〔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朝阳燕南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辽宁朝阳燕南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项目代码2108-210000-04-01-351630)位于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建设内容为:在站内扩建1组750兆伏安主变压器、扩建主变低压侧装设1组60兆乏低压电容器;在现有2组主变和扩建主变中性点装设小电抗;新建1座有效容积4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本项目新征用地0.47公顷。

本项目符合《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减缓和控制。

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以及“以新带老”等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的工频电场、磁场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二)做好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公众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取得公众对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三)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做好项目环境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三、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集团公司2015-2017安全事件汇总

集团公司2015-2017安全事件汇总

2015年集团公司安全事件统计
2017年集团公司安全事件统计
2016年3月8日开始执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2017年4月16日执行修改版
集团公司2016年新出的四个规定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强化火电企业分包工程安全违章治理的通知》要求,对分包工程安全安全管理实行“四个1”(1111+)罚则,即:1、“四个1”罚则就是对违章人员、所在专业队(或班组)、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其它相关管理单位进行处罚。

2、按照“四个1”罚则,个人违章每次罚款100元,所在专业队(或班组)罚款1000元,分包单位罚款10000元,总包单位罚款10000元。

运维业务中心安全环保事件快报

运维业务中心安全环保事件快报
2、安徽省环保局近期进行督察,安环部要求尽快完成清运工作,避免环保事件发生,逾期按照合同上限进行考核。
估算损失情况
(包括人员伤
亡、财产损失
情况)
暂无
事件发展趋势
石膏库爆仓,吸收塔密度持续升高,后续阴雨天气,影响周边环境卫生。
已采取的措施
1、协调联系石膏运输厂家运输;
2、联
编号:BQAZ-20220114
上报时间:2022年5月26日
项目部
顾桥运维项目部
事发时间
事发地点
影响范围
负责人到位情况
2022.05.26
脱水系统
石膏库
马永强
重大事件(事项)经过简述
1、现石膏运输厂家不能执行合同(安徽永源物流运输公司),导致现场石膏积攒约800吨左右,吸收塔密度持续升高,脱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精选安全生产月事故案例汇编

精选安全生产月事故案例汇编
一、景泰电厂“2.24”人身事故
2015年2月24日15时20分左右,甘肃大唐电力检修运营公司(以下简称检修运营公司)景泰项目部进行景泰发电厂2号炉净烟道堵漏检查过程中,发生一起人员高处坠落1人死亡事故。
一、景泰电厂“2.24”人身事故
(一)事故经过 景泰发电厂2号炉净烟道伸缩节在运行过程中存在漏浆液现象。2月5日,根据景泰电厂停机消缺安排,检修运营公司在2号炉净烟道伸缩节处搭设了脚手架(脚手架标高12米)。 2月24日14时左右,由于1号吸收塔液位高停止冲洗。14时40分,检修运营公司脱硫专工易庆伟(死者,男,50岁)、脱硫检修班副班长王定裕和工作负责人张晨3人一同对净烟道内部的冲洗情况进行检查。王定裕和张晨从固定爬梯上下,易庆伟从禁止攀爬的脚手架横杆上下。15时20分,检查结束,易庆伟从脚手架横杆下爬至距地面约5米高度时,失手滑落,坠落至地面,头部碰至脚手架扫地杆昏迷,当时有微弱呼吸,王定裕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电话汇报至检修运营公司相关领导和景泰发电厂值班领导。15时50分,120救护人员到达后,进行现场抢救,经抢救无效,确认死亡。16时24分,景泰发电厂向景泰县安监局、公安局进行了报告。
一、景泰电厂“2.24”人身事故
(四)防范措施4.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继续开展违章积分考核、违章行为曝光等反违章活动,切实提高员工“四不伤害”意识,规范员工安全作业行为,增强员工对作业危险的辨识与控制能力;5.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对于新进入现场的各类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加强动态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遇有节日检修工作时,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监部门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监督现场作业;6. 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严格执法、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在执行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上下真功夫,坚决遏制人身伤亡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报告与调查规程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报告与调查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以下统称“事故”)报告与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2号)、《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2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直属企业(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规程用于规定集团公司系统事故的类别、归属、分级标准、报告程序与调查统计要求。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第五条事故调查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既查事故原因,也查领导责任,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第六条事故统计和调查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未构成内部统计事故及以上的不安全事件统计标准由集团公司负责生产管理的相关部门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一年内,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要组织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第九条核设施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规程;治安事件、刑事案件的调查和责任划分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事故类别第十条人身伤亡事故(一)企业职工、外来人员(包括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在工作时间、生产区域,从事与生产有关的工作或事故抢险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

35个典型焦化事故案例(培训专用)

35个典型焦化事故案例1、熄焦车与电机车脱节事故事故经过:2006年11月16日早班(乙班),5:30分熄焦车出1#炉10#炭化室焦炭,熄焦车司机王某开车行驶至熄焦塔正常熄焦,熄完焦后5:35分开车准备出熄焦塔到晾焦台,熄焦车与电机车连接,接手脱节,造成熄焦车连接处三根风管活结拉断,影响1#炉15#晚点2小时20分、20#晚点30分,2#炉33#晚点2小时30分、38#晚点2小时、43#晚点30分,8:10分处理完,出焦正常。

事故原因:(1)新制作的熄焦车接手与电机车接手不配套,中心线高度相差30mm。

(2)熄焦车钩头没有减震器弹簧、硬碰硬造成。

(3)熄焦车与电机车连接钩头闭锁装置失灵、没有达到闭锁效果。

(4)操作工点检不及时没有及时发现。

预防措施:(1)熄焦车与电机车连接钩头全套备件,进行更换。

(2)在熄焦车与电机车之间安装安全保护链,防止脱钩。

(3)加强岗位设备点、巡检,对存在的问题或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2、煤塔空仓影响出焦的事故事故经过:2004年12月22日18:00至次日凌晨2:10,在炼焦一车间出现了煤塔空仓,影响出焦的事故。

炼焦一车间乙段配煤工,接班后按正常操作上煤,18:00时左右,发现1#主焦仓下煤逐渐困难,便电话通知段长,段长随后电话询问备煤1#主焦仓存煤,告知还有300多吨左右,先排除存煤少,压不下煤的原因。

18:10分段长调来其他岗位人员2人协助处理,用空气炮轰、钎子透、大锤振的办法,但效果不明显,入仓煤始终少于出仓煤。

至23:50分,煤塔余煤用尽。

导致丢焦3孔,乙段4点班共上煤108吨。

24:00丁段接班,段长调来3人,积极组织上煤,但仍然采用上述办法,下煤情况依然时断时续,1:04分主任接到调度指挥中心电话,从值班室来到配煤现场,2:25分,副主任接到电话从家中赶到。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分析,认为蓬仓原因是煤块冻结堆积所致,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加热,决定采取用铁钎绑棉纱沾汽油,点燃伸入仓内烘烤加温的办法处理。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化工典型安全事故案例汇总目,录目,录 (1)第一章火灾事故案例 (5)一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9.12"爆燃事故 (5)二淄博中轩生化有限公司"6.16"火灾事故 (6)三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火灾事故 (7)四菏泽海润化工有限公司小井乡黄庄储备库11.23 爆燃事故8五兴化化工公司甲醇储罐爆炸燃烧事故 (10)六制度不全操作不当引发爆燃事故“2005.9.28”燃爆事故12七济南市某化工厂氮氢气压缩机放空管雷击着火事故. 14八锅炉长期高负荷运行引发火灾事故 (15)九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17)十一起氧气管道燃爆事故 (18)十一某化工厂动火措施不完善气柜方箱着火事故 (20)十二中石油兰州石化爆炸事故 (22)第二章爆炸事故案例 (24)一安徽某化肥厂汽车槽车液氨储罐爆炸 (24)二大庆石油化工总厂2004.10.27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分析25三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 (27)四河北省某银矿空气压缩机油气分离储气箱爆炸 (29)五某石化总厂化工一厂换热器爆炸 (31)六锅炉炉膛煤气爆炸事故案例 (32)七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氮氢气体泄漏爆炸事故 (33)八动火前检查欠详作业中爆炸伤人 (35)九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7.27”爆炸事故 (35)十山西某化工厂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案例 (36)十一南京化工厂爆炸事故 (37)十二大连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38)第三章中毒事故案例 (40)一河南濮阳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40二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7.8”液氨泄漏事故 (42)三淄博市周村区“5.21”危化品槽罐车中毒死亡事故.. 45四山东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8.6”一氧化碳中毒事故46五山东滨化集团化工公司“4.15”氮气窒息事故 (47)六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4.21”事故 (48)七苯中毒事故案例 (51)八制度不执行,入罐作业酿事故 (52)九某化工厂急性硫化氢中毒事故分析 (54)十二氧化硫中毒事故案例 (55)第四章国外化工安全事故案例 (58)一美国乔治亚州奥古斯塔BP-阿莫科聚合物工厂爆炸事故58二美国路易斯安那州Sonat Exploration公司油气分离厂火灾爆炸事故60三美国托斯科埃文炼油厂爆炸事故 (65)四日本甲醇精馏塔爆炸事故 (69)五美国环氧乙烷再蒸馏塔爆炸事故 (70)六韩国幸福公司的ABS树脂厂火灾爆炸事故 (72)七日本一合成氨装置爆炸事故 (73)八印度马弗罗炼油厂储罐区爆炸事故 (74)九墨西哥城液化石油气站火灾爆炸事故 (75)十西班牙液化丙烯罐车爆炸事故 (78)十一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氮气窒息事故 (81)十二印度博帕尔甲基异氰酸酯泄漏事故 (84)十三日本一化工厂生产农药时焦油状废物分解泄漏事故88十四塞内加尔液氨储罐发生爆炸事故 (89)第一章火灾事故案例一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9.12"爆燃事故2010年9月12日,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爆燃事故,造成2人重伤,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30余万元。

四川攀枝花米易县网源汇通矿业有限公司“8·29”较大冒顶事故案例

四川攀枝花米易县网源汇通矿业有限公司“8・29”较大冒顶事故案例2023年8月29日,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网源汇通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源汇通矿业)尾矿库导流隧洞在建工程发生一起较大冒顶事故,造成3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约470万元。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网源汇通矿业为民营企业,为进一步提升铁精矿生产能力,对原有干选厂进行技改扩能改造,修建一座年产不低于30万吨铁精矿的水选厂及配套尾矿库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处理原矿和规格矿能力达300万吨,铁精矿、钛中矿年产规模分别达60万吨、6万吨。

尾矿库工程由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三建公司)总承包,监理单位为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在尾矿库导流隧洞掘进工作面,该隧洞按半圆拱设计,设计宽度3.1米、高度3.6米、长度820.7米,设计根据地质勘察和岩石硬度情况,采用整体衬砌、素喷支护、锚杆支护三种方式支护,至事故发生时已施工268.9米。

二、事故直接原因在施工导流隧洞第二个错车场时,未根据隧洞宽度变化、围岩破碎等因素选定隧洞支护参数,现场未打设临时支护,永久支护也未及时支护到位,作业工序不合理,作业人员处于空顶下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1.建设单位。

网源汇通矿业履行发包义务不力,在尾矿库防洪排水系统布置方式变化后,未开展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的调整、报批、备案,未及时阻止项目违规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中煤三建金联地矿科技公司违法分包和项目部机构设置不全、人员配备不齐、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行为失察;现场制止违章作业不力,8月29日工程项目负责人检查发现隧洞围岩力学性质发生变化后未下达停工指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2,施工单位。

中煤三建公司作为项目总承包单位,未发现金联地矿科技公司(中煤三建公司控股子公司)违法将工程项目以专业分包形式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施工,在没有调整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备案情况下,违规组织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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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快报
2016年第5期(共78期)
远达环保特许经营朝阳分公司燕山湖项目发生一起
脱硫吸收塔、GGH着火事故
2016年5月10日,远达环保特许经营朝阳分公司燕山湖项目#1脱硫装置超洁净改造期间发生一起脱硫吸收塔、GGH着火事故。

5月10日19:30,施工单位进行#1机组GGH切割拆除及地面烟道焊接工作,晚间未安排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22:58,电厂脱硫运行班长现场巡视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23:30,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前,用消防水简单对切割点进行了灭火处理;0:00,施工单位现场巡检人员巡视至事故浆液罐附近时发现GGH下部着火,立即通知夜班负责人,负责人随即组织灭火,因现场风较大,火势快速蔓延,灭火措施未起作用,此时吸收塔顶部内外、净烟道、GGH全部起火;0:37报火警,0:45消防队到场进行灭火,3:30现场火势扑灭。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今年以来,集团公司在同一单位连续发生火灾事故,教训深刻。

为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集团公司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吸取集团近期三起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标《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相关条款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消防专项检查。

正在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的单位,要把防止电缆着火事故和防止脱硫系统着火事故作为检查重点,制订标准检查卡,逐项落实检查内容和责任,确保隐患闭环整改。

2、各单位要再次重申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的重要性,业主单位要合理安排检修工作计划,加强“边、零、散、新”事故多发环节的管控力度,特别是动火作业、高空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要加强现场监控,制定和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

3、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承包商管理的要求,全面加强承包商和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落实各方安全管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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