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障录波器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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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录波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故障录波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故障录波装置通用技术规范故障录波装置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1. 本标准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

2. 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专用部分标准技术参数表和使用条件表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1)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2)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范围;3)根据实际使用条件,需要变更环境温度、湿度、海拔高度、耐受地震能力、用途和安装方式等要求。

经招标文件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表格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 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标准技术参数”、“2 项目需求部分”和“3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还应对项目需求部分的“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给出的参数进行响应。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与“标准技术参数表”和“使用条件表”中参数不同时,以差异表给出的参数为准。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证明参数优于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试验报告。

5. 对扩建工程,如有需要,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

6. 采购标准技术规范范本的页面、标题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7. 一次设备的型式、电气主接线和一次系统情况对二次设备的配置和功能要求影响较大,应在专用部分中详细说明。

目次故障录波装置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445)1总则 (447)1.1引言 (447)1.2供方职责 (447)2技术规范要求 (447)2.1使用环境条件 (447)2.2故障录波装置额定参数 (447)2.3装置功率消耗 (448)2.4故障录波装置总的技术要求 (448)2.5故障录波装置具体的技术要求 (449)2.6柜结构的技术要求 (451)3试验 (451)3.1工厂试验 (451)3.2现场试验 (451)4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451)4.1技术文件 (451)4.2设计联络会议 (452)4.3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 (453)4.4质量保证 (453)4.5项目管理 (453)4.6现场服务 (453)4.7售后服务 (453)4.8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 (453)1总则1.1引言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故障录波器技术要求规范书

故障录波器技术要求规范书

实用文档第一部分总的部分 (2)第二部分工程概况及供货围 (3)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4)第四部分图纸资料、试验及其它 (7)第一部分总的部分本技术规书所列之技术条件为本工程最基本的技术要求,设备供应方(以下简称供方)应根据本技术要求向用户(以下简称需方)推荐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优质产品,本技术规书所提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性能指标等为满足本工程需要而必须的最基本要求。

本技术规书所未详细提及的技术指标、性能要求应不低于有关的中华人民国国标、电力行业标准、IEC标准。

当某项要求在上述几种标准中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参照标准:·微机母线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670-1999·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GB50062-92·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 14285-2006·微波电路传输继电保护信息设计技术规定 DL/T 5062-1996·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 DL/T 769-200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DL/T 720-2000·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478-2001·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 DL/T 553-94·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

·关于继电保护光耦回路研讨会会议纪要及整改措施华北调局继[2005]7号第二部分工程概况及供货围2.1 工程概况1 主接线型式: (详见附图)2 各级电压及出线数量:10kV出线: 2 回3 发电机组:台数: 2发电机容量: 30 MW电压: 10 kVCosΦ: 0.84 机组控制方式: DCS控制2.2 故障录波器配置及供货围本工程配置的故障录波器应为微机型装置,本工程配置1套微机故障录波装置,每套装置组1面柜(含针式打印机),本工程需1面故障录波器柜。

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

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

***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故障录波器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2013年3月1 总则、说明及评标准则投标商在投标前需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格书在内的招标文件中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商提供的设备技术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如有偏差应提供详尽的技术规格偏差说明。

提供设备的供货商应已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的有效证书,这些设备应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进行了两年以上商业运行,并通过中国权威机构的动态模拟试验。

投标书中对招标书中内容进行修改而未填写差异表,此投标书在招标时作为废标处理。

投标方对成套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或外购)的设备和零件。

投标方对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零、部件推荐3家以上产品,由招标方在签定技术协议时最终确定。

招标方有权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招标和技术谈判,但技术上由投标方负责归口、协调。

外购设备(含部件、材料)招标书中推荐厂家少于三家的,投标时必须补足三家及以上推荐的生产厂家,以最高价报价;并承诺在签订技术协议时必须由国电奈曼风电有限公司专业工程师指定一家进行签订,如果以供货期无法满足、外购厂家价格高或需要修改设计等原因拒绝签署技术协议,国电奈曼风电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合同签订后,投标方应在2周内,向招标人提出一个详尽的生产计划,包括设备设计、设计联络会、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

投标方应负责完成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试验、包装、运输和交货验收等,并配合安装、负责设备调试、负责设备现场保管(如果需要)和二次搬运(如果需要),配合系统调试及240小时联合试运等。

继电保护及故障录波器信息处理子站及附件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

质保期为移交运行后1年。

专利涉及到全部费用均已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本技术条件书未尽事宜,由招标者和投标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

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

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目次前言 I1 范围 22 录制量分配原则 23 500kV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24 220kV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35 110kV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56 10kV~35kV 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5前言为加强河北南网微机故障录波器的运行管理,进一步明确、规范微机故障录波器的配置原则和录制量,确保微机故障录波器在电网故障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南网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配置的电网故障录波器(网调管辖范围内故障录波器除外)在调度、运行及维护、安装及调试、设计等方面的原则。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故障录波器录制量分配原则――各电压等级变电站录波器的配置原则和录制量要求本标准由河北电力调度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电力调度中心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电力调度中心继电保护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萧彦、赵春雷、周纪录、张洪、曹树江、常风然、孙利强、齐少娟。

感谢在本标准起草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的各位同行!在执行本标准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告知河北电力调度中心。

河北南网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1 范围1.1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南网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配置的电网故障录波器(网调管辖范围内故障录波器除外)。

对电网故障录波器的配置和录制量做出了原则要求。

1.2 上述装置在使用中,除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各种相关技术条件、规程、反措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原则要求。

1.3 河北南网的调度、运行及维护、安装及调试、设计等部门均应执行本标准。

2 录制量分配原则2.1 待录量按电压等级分别录制于相应的录波器中。

低电压等级未单独配置录波器的,宜将待录量接入本站较高电压等级录波器或机组录波器中。

2.2 每台主变各侧模拟量和开关量宜录制于同一录波器中。

2.3 500kV侧线变串省调调度的边开关断路器保护开关量录制于主变故障录波器中。

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

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

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目次前言 I1 范围 22 录制量分配原则 23 500kV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24 220kV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35 110kV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56 10kV~35kV 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5前言为加强河北南网微机故障录波器的运行管理,进一步明确、规范微机故障录波器的配置原则和录制量,确保微机故障录波器在电网故障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南网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配置的电网故障录波器(网调管辖范围内故障录波器除外)在调度、运行及维护、安装及调试、设计等方面的原则。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故障录波器录制量分配原则――各电压等级变电站录波器的配置原则和录制量要求本标准由河北电力调度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电力调度中心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电力调度中心继电保护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萧彦、赵春雷、周纪录、张洪、曹树江、常风然、孙利强、齐少娟。

感谢在本标准起草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的各位同行!在执行本标准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告知河北电力调度中心。

河北南网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1 范围1.1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南网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配置的电网故障录波器(网调管辖范围内故障录波器除外)。

对电网故障录波器的配置和录制量做出了原则要求。

1.2 上述装置在使用中,除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各种相关技术条件、规程、反措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原则要求。

1.3 河北南网的调度、运行及维护、安装及调试、设计等部门均应执行本标准。

2 录制量分配原则2.1 待录量按电压等级分别录制于相应的录波器中。

低电压等级未单独配置录波器的,宜将待录量接入本站较高电压等级录波器或机组录波器中。

2.2 每台主变各侧模拟量和开关量宜录制于同一录波器中。

2.3 500kV侧线变串省调调度的边开关断路器保护开关量录制于主变故障录波器中。

2022年发电厂故障录波器设计阶段技术监督要求

2022年发电厂故障录波器设计阶段技术监督要求

2022年发电厂故障录波器设计阶段技术监督要求一、一般要求1.容量100MW及以上的发电机组、110kV及以上升压站、启/备电源应装设专用故障录波装置。

故障录波器设计应满足GB/T14285、GB/T14598.301、DL/T5136相关要求。

2.发电厂应按机组配置故障录波装置。

2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变压器组应配置专用故障录波器。

3.发电厂110kV及以上配电装置按电压等级配置故障录波装置。

4.启备电源变压器可根据录波信息量与机组合用或单独设置。

5.并联电抗器可与相应的系统故障录波装置合用,也可单独设置。

6.故障录波装置的电流输入应接入电流互感器的保护级线圈,可与保护装置共用一个二次绕组,接在保护装置之后。

二、配置监督重点1.微机型发电机变压器组故障录波装置的主要功能a)装置应具有非故障启动的、数据记录频率不小于1kHz的连续录波功能,能完整记录电力系统大面积故障、系统振荡、电压崩溃等事件的全部数据,数据存储时间不小于7天。

b)装置应具有连续录波数据的扰动自动标记功能。

当电网或发电机发生较大扰动时,装置能根据内置自动判据在连续录波数据上标记出扰动特征,以便于事件(扰动)提醒和数据检索。

c)装置应有模拟量启动、开关量启动及手动启动方式,应具备外部启动触点的接入回路。

d)装置应具有必要的信号指示灯及告警信号输出触点,装置应具有失电报警功能,并有不少于两付的触点输出。

e)装置应具有自复位功能,当软件工作不正常时应能通过自复位等手段自动恢复正常工作,装置对自复位命令应进行记录。

f)装置屏(柜)端子不应与装置弱电系统(指CPU的电源系统)有直接电气上的联系。

针对不同回路,应分别采用光电耦合、带屏蔽层的变压器磁耦合等隔离措施。

g)装置应有独立的内部时钟,每24h与标准时钟的误差不应超过±1s;应提供外部标准时钟(如北斗、GPS时钟装置)的同步接口,与外部标准时钟同步后,装置与外部标准时钟的误差不应超过±1ms,以便于对反应同一事件的异地多端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故障录波器技术标准 -

故障录波器技术标准 -

故障录波器技术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故障录波器的概述、设备参数、运行参数、检修参数、零部件清册等相关的技术标准。

2 引用文件和资料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线路微机电力故障录波检测装置用户手册3 概述线路微机电力故障录波检测装置的功能分布在不同的智能化(具有独立的CPU、DSP)模块中。

各智能模块之间通过双口RAM采用总线式接口,保证了极高的数据吞吐能力。

整个装置具有高精度、高可靠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等特点。

装置的主要由智能数据采集模块、管理模块、数据处理及分析模块、GPS时间同步模块构成。

4 设备参数5、运行参数装置运行时指示灯试试状态(1)、运行:装置上电运行,该指示灯亮。

(2)、录波启动:装置启动录波,该指示灯亮,并一直保持,直到按“信号复位”键时熄灭。

(3)、装置异常:装置出现内部故障,如通讯中断、自检异常等,该指示灯亮,并发装置异常信号。

(4)、内存记录:装置启动录波,该指示灯亮,表明装置内RAM中有故障录波数据;数据输出到硬盘后,该指示灯自动熄灭。

(5)、越限指示:装置接入模拟量出现越限时,该指示灯亮,当越限消失后,该指示灯自动熄灭。

(6)硬盘:硬盘读写指示灯,读写硬盘时,该指示灯亮。

(7)试验启动:按“试验启动”按钮,手动启动录波一次。

(8)信号复位:按“信号复位”按钮,复位继电器输出信号,“录波启动”和“装置异常”指示灯熄灭。

(9)USB接口:可直接插入优盘,转出录波数据。

6、检修参数装置异常处理方法(1)远方信号不工作直流电源输出不正常。

保险丝断。

装置信号回路有问题。

(2)打印机故障故障现象:缺纸,卡纸。

打印机电源开关应处于“ON”状态,打印机电缆应连接好,每次打印后,应及时取走打印结果,避免绞纸、卡纸现象。

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规定

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规定

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规定故障录波器是电力系统故障监测和分析的重要装置,具有记录电力系统工作过程、检测电力系统故障和提供参考依据的功能。

因此,为保证故障录波器的使用效果和可靠性,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故障录波器的技术规范规定。

一、故障录波器的型号与规格故障录波器应根据国家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认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

故障录波器的品牌、型号和规格应符合电力系统的需要,并获得合格证书。

二、故障录波器的放置和连接1.故障录波器应放置于电力系统现场,利用现场电源供电。

示范点和要求按规定设置。

2.故障录波器与电力系统接口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连接方式,连接电缆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3.故障录波器的接地应由现场检测人员进行。

在铁路直流供电系统中,接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实施。

三、故障录波器的监管和评估1.电力系统公司应对故障录波器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检查其工作状态和性能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2.故障录波器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进行必要的故障排除和修理。

在检修故障录波器时,应根据其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按照紧急处理和计划检修的要求进行。

3.电力系统公司应对故障录波器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其工作状态和性能进行统计和分析,制定对其进行改进和提高的计划与方案。

四、故障录波器的维修和保养1.故障录波器在运行期间,应根据其生产厂商或运输商提供的实施维护和保养的要求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

2.在检修故障录波器时,应使用专业的检修设备和工具,避免对故障录波器的其他部件造成损害。

3.电力系统公司应根据故障录波器的具体情况,制定配备人员和保养材料的计划和方案,并安排技术维修人员进行具体实施。

五、故障录波器的数据记录和保护1.故障录波器应配置符合技术要求的数据处理软件,实现数据的自动记录和采集,保证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2.故障录波器的数据应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储存和备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以便于后续的统计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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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录波器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故障录波器的概述、设备参数、运行参数、检修参数、零部件清册等相关的技术标准。

2 引用文件和资料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线路微机电力故障录波检测装置用户手册
3 概述
线路微机电力故障录波检测装置的功能分布在不同的智能化(具有独立的CPU、DSP)模块中。

各智能模块之间通过双口RAM采用总线式接口,保证了极高的数据吞吐能力。

整个装置具有高精度、高可靠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等特点。

装置的主要由智能数据采集模块、管理模块、数据处理及分析模块、GPS时间同步模块构成。

4 设备参数
5、运行参数
装置运行时指示灯试试状态
(1)、运行:装置上电运行,该指示灯亮。

(2)、录波启动:装置启动录波,该指示灯亮,并一直保持,直到按“信号复位”键时
熄灭。

(3)、装置异常:装置出现内部故障,如通讯中断、自检异常等,该指示灯亮,并发装置异常信号。

(4)、内存记录:装置启动录波,该指示灯亮,表明装置内RAM中有故障录波数据;数据输出到硬盘后,该指示灯自动熄灭。

(5)、越限指示:装置接入模拟量出现越限时,该指示灯亮,当越限消失后,该指示灯自动熄灭。

(6)硬盘:硬盘读写指示灯,读写硬盘时,该指示灯亮。

(7)试验启动:按“试验启动”按钮,手动启动录波一次。

(8)信号复位:按“信号复位”按钮,复位继电器输出信号,“录波启动”和“装置异常”指示灯熄灭。

(9)USB接口:可直接插入优盘,转出录波数据。

6、检修参数
装置异常处理方法
(1)远方信号不工作
直流电源输出不正常。

保险丝断。

装置信号回路有问题。

(2)打印机故障
故障现象:缺纸,卡纸。

打印机电源开关应处于“ON”状态,打印机电缆应连接好,每次打印后,应及时取走打印结果,避免绞纸、卡纸现象。

如不因缺纸、卡纸原因发生打印机不能打印,应请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打印机。

(3)故障不能启动录波
a) 定值设置不当,重新校对参数,重新写定值。

b)模拟量启动量在参数设置里被屏蔽,重新校对参数,重新写定值。

c) 查看实时波形是否正常。

d) 检查自检记录有无异常。

(4)录波器频繁启动
打开录波数据,查看故障分析报告中的启动量,检查哪一路模拟量启动。

然后在实时监视中查看该模拟量的实时值,并与设定值比较,如定值偏小,适当提高定值。

(5)开机后,运行灯都不亮
a) 直流电源模块接触不良,关掉电源,紧固电源模块。

b) 直流电源模块坏,更换直流电源模块。

(6)录波器无法接受GPS的B码485方式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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