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物料储存期限管理规范

仓库物料储存期限管理规范
仓库物料储存期限管理规范

仓库物料储存期限管理规范

(IATF16949-2016/ISO9001-2015)

1.0目的

为规范仓储物料的管理,确保物料品质,使物料得到合理的管理和储存。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存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装材料的储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管理。

3.0定义

4.0职责

品管部:负责制定物料储存期限标准。

仓储课:负责执行物料的储存标准及仓库所有物料的保管及储存。

5.0作业程序

5.1品管部根据物料的特性制定物料储存期限标准(以供应商生产日期为准),(标准包括一次检验及二次检验期限)见附录1表格。

5.1.1电子类:电解电容、PCB等有效储存期限为6个月,其它陶瓷电容,二三极管,电阻,电感,IC,稳压管,继电器,电流保险丝,绝缘材料,套管类,胶带,美纹纸等有效储存期限为12个月。

5.1.2化工类:天那水,助焊剂,工业酒精,锡条,锡丝,胶水等以产品包装有效期限为准,焊锡膏保存期限为:已开封的锡膏保存期限为1个月,已搅拌调制锡膏保存期限为12H。

5.1.3线材类:防水线,DC线,AC电源线,漆包线类等有效储存期限为12个

月。

5.1.4包材辅材类:纸箱,PE袋,纸盒等有效期为12个月,标签类为6个月,其中周期性标签保存期限为1个月。

5.1.5五金类:磁性材料类如磁环,端子,插针,螺丝等有效期限为12个月,电镀品为3个月。

5.1.6铜线铜材类:铜包钢,镀锡铜等有效期限为3个月,裸铜,铜包铝镁等为2个月。

5.1.7胶料类:黑色胶料有效期为12个月,其它颜色的胶料为6个月。

5.1.8成品类:连接器类/连接线类储存期限为6个月。

以上都为第一次期限标准要求,第二次期限标准依“附录1表格”执行。

5.2物料储存条件和要求

5.2.1电子料/铜线铜材类仓库环境温湿度标准范围为15~25度,相对湿度不大于70%,当温湿度超出标准范围时立即开启除湿机或加湿机和空调,使温湿度达到标准范围内,IC,PCB,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物料必须放于恒温恒湿电子仓内,所有电子料必须存放于静电胶箱内,每天安排专人进行点检一次并做记录,对于有防静电要求的物料拿取时必须戴防静电手套或静电环。

5.2.2原材料仓,成品仓,化学品仓标准温湿度标准范围为5~35度,相对湿度不大于95%,当温湿度超出标准范围时立即开启除湿机或加湿机和空调,使温湿度达到标准范围内。

5.2.3对于有储存温度要求的化学品如锡膏等应放置于冷冻箱内,储存温度范围为0-10度,当生产使用已开封后的锡膏需在一个月内用完,使用途中需密封保存,在生产中已搅拌调制的锡膏必须在12H内用完,未用完的将做报废处理。

5.2.4仓储温湿度每天由仓管人员点检:每天上午8:00~9:00,并将结果记录于《温湿度控制曲线分布图》。

5.2.5仓库所有窗户都需要用窗帘及蓝色遮阳纸来阻挡阳光直射,以保障物料及产品在库期间的品质不变。

5.2.6仓库所有货物必须置于包装内并标识清楚后分类放置在卡板上,不可超出卡板,不可倒置,不可混淆押放,上架物料不可超出货架的边缘,严禁物料直接堆放在地面上,物料堆放高度限制见《产品防护及交付控制程序》。

5.2.7仓库所有物料需分类摆放,供应商来料同一LOT材料,且规格一致需存放在同一储位或相邻储位,不可间隔摆放,物料摆放或储存时所有标签都朝外,摆放需遵循“上小下大,上轻下重”的原则。

5.2.8不同类别不同品号的物料严禁放在一起,尾数箱需做好标识并放在每一品号物料的最上面以保证物料包装的完整性,在储存过程中的所有物料都需要封箱,严禁外箱敞开物料裸露在空气中,为了物料不因包装受损而导致出现品质异常,由IQC每周一次来仓库稽查物料包装的完整性,以确保品质。

5.2.9危险化学品不得超量储存且仓内通风通气良好,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储存室存放,并标示“危险物品”。

5.2.10仓库光线需充足,通风,干燥,所有物料储存都应做到“防水,防火,防压,防盗”等安全预防措施,严禁堵塞消防通道确保畅通,并做好防尘措施5.3呆滞物料、成品储存及保管,见附件2流程图。

5.3.1仓管员每月5日前检查长期在库存物料明细,物料储存期限以供应商生产日期为基准开始计算,具体储存期限查看本文件5.1所注,如发现过期物料仓管员需要贴“呆滞库存”标签以便识别,24H内填写《库存评估报表》向IQC

有效期、复验期、贮存期管理规程

编号:SMP-QA-****(****) 发放部门:质量管理部、生产管理部、生产部、物料部、QA、QC 有效期、复验期和贮存期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贮存期限管理,保证在库物料和产品的质量。 范围:原料辅、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责任:QA、QC、仓库管理员 程序: 1、定义: 有效期: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批准,生产厂家明确标识于物料或产品的包装或标签上,表明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在该日期内性能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且超过这个日期就不能再使用。 复验期:原辅料、包装材料贮存一定时间后,为确保其仍适用于预定用途,由企业确定的需重新检验的日期。 贮存期:指在规定的条件下,预计性能会变化的产品可保持其基本性能的存放时间。 2、流程 物料有效期和复验期管理 2.1.1物料应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在有效期或复验期内发放使用。 2.1.2有效期物料: 规定有效期的物料储存达到有效期后,不得复验使用,按“不合

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2.1.3复验期物料: 规定复验期的原辅料,在复验期前10天,仓库管理员填写“复请验单”,提出复验申请,复验项目与物料入厂检验项目相同。超期未复验,按偏差处理。 QC对复验合格物料出具合格报告书,质量受权人或转授权人审核批准放行。复验不合格,QC启动OOS程序,排除实验室偏差后出具不合格报告书,放行人停止该批物料放行,启动偏差程序,调查根本原因(常见原因为物料储存过程中污染变质或复验期制定不合理),并提出相应纠正预防措施。 原辅料复验总次数不超过3次,复验后复验期变为初始复验期的一半,举例某物料初始复验期为1年,后续3次复验后期限即为6个月。3次复验到期后原辅料,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包装材料不限制复验次数,复验后复验期变为1年。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贮存期管理 中间产品应当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存放保管,在贮存期限内使用,进行下一工序生产加工。 中间产品储存超过贮存期,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成品有效期管理 成品有效期按国家注册批准的日期制定,需在有效期内发放和销售。 超过有效期的成品按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物料储存期限管理规范

物料储存期限管理规范 发行日期版本修改内容 2015.11.11 V1.0 原版 2016.9.1 V1.1 保存期限及方式

1.目的: 规范物料贮存管理规程,确保所有物料在保质期内使用,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范了对公司内部需要做存储期限管理的物料建立产品收货、库存管理和物料出库使用等的操作,规定各物料贮存周期要求和超期物料处理要求。 3.定义: 无 4.职责: 4.1 仓管部:负责物料信息录入和管理,定期对仓库物料进行清查,如发现过期产品需申请报废或申请复检,并负责后续处理。 4.2 质检部:负责对超期的原物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复检,并对产品是否使用和报废进行判定。 4.3 生产部:负责对超期的原物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复检,并对产品是否使用和报废进行判定。 5.内容: 5.1物料贮存周期要求 5.1.1贮存周期按零部件入库日期计算。 5.1.2物料堆放必需符合公司相关物料管理条例,不得出现混料。需确保库区内温度、湿度符合相关规定,避免物料受热受潮。 5.2 物料保存要求: 5.2.1 保存场所温度: 5.2.1.1 材料仓:温度:20℃~28℃、湿度:40%~70% 5.2.1.2 半成品/成品仓:温度:20℃~28℃、湿度:40%~70% 5.2.2 在库品保管场所,当温湿度达不到要求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条件: 5.2.2.1 远离会产生蒸气的装置 5.2.2.2 避免潮湿或结露的情形发生 5.2.2.3 避免空气中有腐蚀性气体(硫磺气,氨气及盐) 5.2.2.4 避免阳光直射 5.2.2.5 远离会产生振动,粉尘的装置 5.3到期处理流程 5.3.1 到期需要重新检验的物料,由计划/财务系统抓出并审核,交IQC检验,检测结果由质量主管批准。 5.3.2 如检验后应报废物料,由仓库填写报废申请单,交仓库主管和运营经理审核后,递交财务申请报废;

物料存储管理规范(20210119144245)

物料存储管理规范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使物料储存、保管、搬运和防护有序进行,以维护质量良好。 2.范围 本公司所有物料、半成品及成品。 3.职责 3.1仓库负责使本控制办法得到有效实施。 3.2计划部负责超期物料是否再使用的判定。 3.3品质部和工程负责超期物料的检验和分析。

4.定义与缩写 无 5.工作流程及内容说明 5.1储存期限 5.1.1贴片阻容件类:6个月 5.1.2(真空包装)IC : 1年 5.1.3SMD类贴片LED元件:1年 5.1.4插件阻容件类:电阻、电容、二极管、三极管、电感、晶振:3?6个月 5.1.5插件变压器类:6个月 5.1.6插件IC类:4个月 5.1.7 PCB 类(PCB、PCBA) : 6 个月 5.1.8插件连接器类:6个月 5.1.9小型的电力,电子装置类:6个月 5.1.10包装材料类:12个月(彩盒6个月) 5.1.11塑胶类:4个月 5.1.12金属类:6个月 5.1.13助焊/去焊剂类、松香、天那水、洒精等:供应商提供期限 5.1.14锡膏:6个月 5.1.15锡线类(锡线、锡条等):6个月 5.1.16半成品:6个月 5.1.17成品:6个月 5.1.18电芯:22个月(每三个月分容一次) 5.2储存区域环境 5.2.1储存区分为:暂存区、良品区、不良品区。 5.2.2储存条件:仓储场地须通风、通气、通光、干净,白天保持空气流畅,下雨天应关好门 窗,以保证物料干燥,防止受潮。 5.2.2.1 IC\电芯仓库温度<40度、湿度<70%: 5.2.2.2普通仓库温度<40度、湿度<90% 5.2.3易变质物料在仓储期,要采取封保鲜纸、消毒等适当措施,防I上产品变质。 5.3储存规左 5.3.1储存应遵循之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泄位、定量、先进先出 5.3.2物料上下叠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 5.3.3易受潮物料,严禁直接摆放于地上,,应放货架或卡板上进行隔离。 5.3.4呆废料必须分开储存。 5.3.5不允许有火种进仓,晚上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及电源。

物料存储管理规范

物料存储管理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1.目的 使物料储存、保管、搬运和防护有序进行,以维护质量良好。 2.范围 本公司所有物料、半成品及成品。 3.职责 3.1 仓库负责使本控制办法得到有效实施。 3.2 计划部负责超期物料是否再使用的判定。 3.3 品质部和工程负责超期物料的检验和分析。 4.定义与缩写 无 5.工作流程及内容说明 5.1 储存期限 5.1.1 贴片阻容件类: 6 个月 5.1.2 (真空包装)IC :1 年 5.1.3 SMD 类贴片 LED 元件:1 年 5.1.4 插件阻容件类:电阻、电容、二极管、三极管、电感、晶振:3~6 个月 5.1.5 插件变压器类:6 个月 5.1.6 插件 IC 类:4 个月 5.1.7 PCB 类(PCB、PCBA):6 个月 5.1.8 插件连接器类:6 个月 5.1.9 小型的电力,电子装置类:6 个月 5.1.10 包装材料类:12 个月(彩盒 6 个月) 5.1.11 塑胶类:4 个月 5.1.12 金属类:6 个月 5.1.13 助焊/去焊剂类、松香、天那水、酒精等:供应商提供期限 5.1.14 锡膏:6 个月 5.1.15 锡线类(锡线、锡条等):6 个月 5.1.16 半成品:6 个月 5.1.17 成品:6 个月 5.1.18 电芯:12 个月(每三个月分容一次) 5.2 储存区域环境 5.2.1 储存区分为:暂存区、良品区、不良品区。 5.2.2 储存条件:仓储场地须通风、通气、通光、干净,白天保持空气流畅,下雨天应关好门 窗,以保证物料干燥,防止受潮。 5.2.2.1 IC\电芯仓库温度<40 度、湿度<70%;

特殊物料管理贮存与发放管理规程

特殊物料管理贮存与发放管理规程 目的: 建立特殊物料管理贮存与发放管理规程,确保特殊物料的有序发放。 范围: 库存细贵料、毒剧药(包括危险品)及标签、使用说明书。 责任: 仓库保管员制定; 仓储部部长审核; 主管生产副经理批准; 仓储部、车间、质保部执行。 内容: 1.特殊管理的物料贮存基本要求,除应符合《物资贮存管理规程》相关项下的规定外,还应做到: 1.1特殊管理的物料应专库或专柜贮存。 1.2细贵药材入库首先检查原包装有无异常及破损,铅封是否完好,每件标明品名、批号、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的标志及毛重和净重,并附有地方药检部门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书。对需特殊保管的细贵药应密闭贮藏,防止其它发生变化,影响药材质量。细贵药材库(柜)应双人双锁特殊管理,质检室保管一把锁的钥匙,仓库保管员保管另一把锁的钥匙,其他人不允许进入,投料时由质检室通知药品检验所监督投料。 1.3毒、麻类及精神药品要单独专库或专柜存放,质保部保管一把锁的钥匙,仓库保管员 保管另一把锁的钥匙,双人双锁管理。 1.4有低温贮存要求的中间体在冷库内存放。 1.5标签、说明书应按品种、规格专库或专柜存放。 1.6易燃易爆危险品设专库存放,应无泄漏,贮存容器外壁是否贴有危险品标志。包装应采用保温、阻燃容器盛装。 1.7空心胶囊应专库存放,按贮存要求控制温、湿度(相对湿度35%~65%,温度15~25℃。),定期检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整。 1.8设阴凉库,存放有需贮存于阴凉处的中药材等物料。 2.特殊管理的物料发放 2.1车间领料员将领料单交仓库保管员核对其项目是否填写完全,是否经车间主任审核、生产部部长签字。细贵、毒、麻药品领发均由双人执行并复核签字。 2.2发放细贵料、毒剧药(包括危险品)及辅料的备料必须在与洁净级别相适应的区域进行,用天平称量,精确称量至0.1g。细贵料要在使用前由质保部联系药品监督局有关人员与仓库保管员共同开锁,计量发放,并监督投料,并填写记录。毒麻品及精神药品由质保部长与仓库

物料贮存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物料贮存的管理规程,保证物料在贮存期间质量完好,减少损耗。 2.范围: 库存原料、辅料、包装材料。 3.职责: 仓库库管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品保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监督责任。 4.内容: 4.1对于初验合格的物料,搬入仓库后,进入了物料贮存过程的管理。 4.1.1配合品保部对待检物料的取样工作:协助取样操作、确认取样环境符合该样品的 生产环境、确认取样数量、协助贴取样证和密封取样后的物料等。 4.1.2物料库管员在接到品保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后,通知采购员填写三联 入库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给采购员一联、一联交财务报账,办理入库手续(变更该物料的货位卡的待检验状态为检验合格状态并转移物料至合格区)。4.2贮存过程的清洁卫生: 4.2.1库房货区须干净整洁,货区、货架、货物无积尘,地面干净无浮土、积水,不得滞留 存放垃圾。 4.2.2通道每天清扫一次,库区货位每周清扫一次。清洁完毕,填写《一般生产区清洁记录》。 4.3库存物料的复验:按照《物料复验管理规程》执行。 4.4仓库物料每半年由生产部组织盘点一次,物料平均保管损失率(年)应小于5‰。 4.5贮存物料的帐目要求: 4.5.1台帐和货位卡是控制仓库货物流动的重要手段,因此应该统一设置,保管帐卡。卡须 挂在货位的明显位置,物料收、发、保管必须实行复核,日清月结。 4.5.2仓库帐卡要由专人负责登记,必须保证帐、卡、物相符。 4.5.3仓库的各种台帐应保存至物料用完后2年。 4.6物料贮存的硬件设施管理、物料的码放要求、物料的仓储条件监控按照《仓储与运输管 理规程》执行。 4.7特殊物料的贮存:按照《特殊物料管理规程》执行。 4.8质控品的管理:仓库直接登记帐卡,由采购员和使用部门人员直接在仓库走账一进一出, 库管员验收质控品的名称、数量等信息后,按照《校准品和质控品管理规程》执行。5.相关文件: 5.1 《物料复验管理规程》FD-WI-MM-005 5.2 《仓储与运输管理规程》FD-WI-MM-011

物料贮存期管理制度

办公精品欢迎下载 物料贮存期管理制度 2010-05-13发布2010-05-17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 (1) 4 职责 (1)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5.1物料贮存期要求 (1) 5.2物料到达贮存期的处理 (2) 5.3到期处理流程 (3) 5.4检验要求 (3) 5.5客户退货产品的处理 (3)

前言 企业标准化对建立企业最佳秩序、稳定和提高质量、实现科学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护安全健康和环境、消除贸易壁垒、提高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GB/T 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要求》、GB/T 15497-2003《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GB/T 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和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基本规则》及有关规定制定的。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物料贮存期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物料管理,确保所有物料在保质期内使用,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范了对公司内部需要做存储期限管理的物料建立产品收货、库存管理和物料出仓使用等的操作,规定各物料贮存周期要求和超期物料处理要求。 所有贮存在中捷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仓库、车间的生产用物料; 所有贮存在中捷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仓库,并提给供中捷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生产用物料; 本制度不涵盖生产用模具、夹具、规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ZK G1601-2009 文件管理办法 3 术语 无 4 职责 4.1 采购部门负责通知外购件物料的供应商在外箱标注生产日期,质检部门在进料检验时需检查此项。 4.2 生产部门负责在自制件物料外箱标注生产日期,质检部门在入仓前的检验需有此项。 4.3 仓管部门负责物料信息录入和管理,定期对仓库物料进行清查,如发现过期产品需申请报废或申请复检,并负责后续处理。 4.4 质检部门负责检验并依据相关要求对产品是否使用和报废进行判定。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物料贮存周期要求 5.1.1 贮存周期按零部件生产日期计算。 5.1.2入仓产品标签上必须表明产品生产时间,任何人员如有发现超期产品需向仓管部门反应。 5.1.3 物料堆放必需符合公司相关物料管理条例,不得出现混料。需确保库区内温度、湿度符合相关规定,避免物料受热受潮。 5.1.4 需出仓、转仓的产品,必须进行贮存期检查,如发现超期立即进行处理。 5.1.5 仓管部门需每半年对库存产品安排一次清查,可根据库存情况调节清查频次。如贮存物料出现异常条件,例如受高温、水浸或化学物品污染,必需进行重检清查。 5.1.6物料类别和贮存期: 序号类别物料说明贮存周期备注 36个月可延长贮存,参见5.2.2 1 铜件指铜材料制成的零件或不含塑料、橡胶材料的组件, 如龙头本体、水嘴等(不包括阀芯件)

GMP物料贮存养护管理规程

标准管理规程 (STANDARD MANAGEMENT PROCEDURE ) 题目物料贮存养护管理规程编码SMP-MH-004-00 文件属性■新订;□确认;□修订,第次,替代: 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品质管理部颁发日期2018.07.23 生效日期2018.08.01 分发部门品质管理部1份,仓储物流部1份,行政人事部1份,共印3份 1. 目的: 建立物料贮存养护管理制度,规范物料贮存管理工作。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料管理。 3. 责任人: 仓库管理员:负责执行本规程。 仓库主管、品管部QA: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情况,并根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不符项 改进仓库储存条件。 4. 正文: 4.1 物料放置要求 4.1.1 所有物料入库,都必须经过仓库管理员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并目测外表质量 是否符合验收要求。 4.1.2 入库的物料根据状态存放于指定的待验区(黄色标识)、合格区(绿色标识)、不合 格区(红色标识),物料外包装上状态标识明显可见。 4.2 物料的保管要求 4.2.1 按物料的不同性质、规格、性能、用途和形状等技术要求,进行科学合理摆放和码 堆,要求人流物流线路清楚,库容整齐清洁,质量标志明显,便于存放,取运和查验 盘点,做好物料“十防”工作(防锈、防尘、防潮、防震、防腐、防磨、防鼠、防爆、防变质、防漏电等),做到“三无”(无差错、无损坏、无丢失),“五清”(数量清、质量清、帐卡清、规格清、用途清),“四对口”(帐、卡、物、资金),以保证在库物料

题目物料贮存养护管理规程编码SMP-MH-004-00 生效日期2018-08-01 的质量和数量。 4.2.2 仓库应保持整洁、除尘,控制温度、湿度等(温度30度以下,相对湿度应在75% 以下),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4.2.3 仓库除保持必要的通道外,堆货还要注意五距(灯距、顶距、墙距、柱距、堆距), 并能执行先进先出的发货原则。 4.2.4 认真做好物料收、发、存等工作,确保帐物卡相符,收、发货差错率应低于0.5%。 4.2.5 不合格的物料不得流入下道工序,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尽快处理;但对 生产急需的物料,须按公司GMP有关规定办理降级使用手续后,方可验收入库和发放。 4.2.6 仓库管理员对各项库存物料的质量和数量负有保管责任,无权外借、赊领,无权自 行使用处理。 4.3 物料清查盘点要求 4.3.1 为及时掌握物料的增减变动情况,避免物料的短缺、丢失和超储积压,保持帐、卡、 物相符,仓库须认真做好物料清仓盘点工作。各类物料的帐目要求清晰,日清月结, 单据齐全,留存备查。 4.3.2 清仓盘点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物料的帐面数和实存数是否相符,收、发有无错误,有 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安全设施和库房设备有无损坏等。 4.3.3 仓库管理员须通过每日的物料发放,及时检查库存物料的帐、卡、物是否相符,并 每月下旬对有动态物料进行复查或轮番抽查,实行手续盘点,按时月报。 4.3.4 年底全面盘点,由财务及仓库主管监督仓库管理员对仓库各项物料进行全面清点, 若发现盘盈、盘亏必须分析原因,及时上报品质管理部经理说明情况,如发现严重短 缺和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清查出来的超储、呆滞物料,须建议有 关部门及时处理。 4.3.5 凡属规定范围的储耗、运耗和损耗,由经办人书面报告各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仓 库管理员可按实际损耗数调整帐、卡,并报财务部。超过规定制度的储存损耗,由仓 库管理员写出书面报告呈物控部经理和总经理,经同意后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4.4 做好季节性预防措施。仓管员要根据气候变化做好防护工作,如台风、汛期到来前, 要做好仓库周围排水沟的疏通工作,露天暂放的物资,应及时转移至室内存放,并做 好防潮、防霉等工作;霉雨季节,注意通风散潮,使库内湿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高 温季节,对怕热的物资要采取降温措施;寒冷季节,对怕冷的物资要做好防冻保暖工 作。 5. 附件: 第 2 页共 3 页

物料贮存条件要求及期限的规定

*******有限公司*******Co.,Ltd 物料贮存条件要求及期限的规定文件编号版次替代版次A0 发行日期生效日期页次1/3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物料管理,确保所有物料在保质期内使用,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规范了对公司内部需要做存储期限管理的物料建立产品收货、库存管理和物料出仓使用等的操作,规定各物料贮存周期要求和超期物料处理要求。 所有贮存在上海携福电器有限公司仓库、车间的生产用物料; 所有贮存在上海携福电器有限公司供应商仓库,并提给供上海携福电器有限公司使用的生产用物料; 本规定不涵盖生产用模具、夹具。 三、职责 1.采购部门负责通知外购件物料的供应商在外箱标注生产日期,品管部门在 进料检验时需检查此项。 2.生产部门负责在自制件物料外箱标注生产日期,品管部门在入仓前的检验 需有此项。 3.仓管部门负责物料信息录入和管理,定期对仓库物料进行清查,如发现过 期产品需申请报废或申请复检,并负责后续处理。 4.品管部门负责检验并依据相关要求对产品是否使用和报废进行判定。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 1.物料贮存条件及周期要求 1.1贮存周期按零部件生产日期计算。 1.2入仓产品标签上必须表明产品生产时间,任何人员如有发现超期产品需向仓管部门反应。 1.3物料堆放必需符合公司相关物料摆放规定要求,不得出现超高,混料。需确保库区内避光,温度、湿度符合相关规定,避免物料直晒阳光或受热受潮。将需特别贮存的物料放入电子干燥箱内,保证其存储环境条件为温度不大于30℃,

湿度不大于40%HC,电子干燥箱湿度设定标准为≤25%HC,并且每年度对电子干燥箱进行外部校验。 1.4存放干电池、充电电池区域的温湿度设定为以下标准:温度不应大于35℃,湿度不应大于85%HC,且须进行点检登记。 ******有限公司 ****Co.,Ltd 物料贮存条件要求及期限的规定 文件编号版次生效日期页次2/3

呆滞物料的管理规定

呆滞物料管理规定 一目的 1、为了规范呆滞物料管理,避免公司库存物料的积压,以达到物尽其用,减少资金积压的目的。严格区分呆滞料和有效物料,提高库房管理水平和物料流转效率,有效使用空间,促进公司资金的良性运作。 2、呆滞料定义:是指储存期限超过三个月以上仍未使用过的物料或成品入库后一个月内未发货的;一年内有使用但次数不超过5次,库存周转率极低的物料,以及超过技术许可储存期的物料。 3、范围:适用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呆滞料的处理。 二、范围 1、呆滞料定义:是指储存期限超过三个月仍未使用过的物料,或一年内有使用但存量过多、用量极少、库存周转率极低的物料,以及超过技术许可储存期的物料。 2.呆滞物料的范围: 2.1 适用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呆滞料的处理。 2.2 对成品、半成品制成后客户取消订单、过多库存等因素影响,储存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或成品入库后一个月内未发货的。 2.3 对原材料、成品有储存保护期限的物料,已到保存期限的。 2.4 因工艺变更,结构或设计变更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无法二次利用均视为呆滞物料。 2.5 在仓库库存1个月以上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未有出库记录的均视为呆滞物料。 2.6因公司策略原因停止销售的成品、半成品视为呆滞物料。 三、职责 1、仓库:负责对呆滞料的接收、储存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呆滞料处置工作,包括可回收利用的呆滞料的更换以及委外加工的物料产生的呆滞物料返工返修、退换等。 2 、质量部:针对仓库统计的呆滞物料进行质量的检验。 2.1、库存超过三个月的呆滞物料仓库再次报检,检验进行质量判定。 2.2、有储存保护期限的物料并且已到保存期限的,或该呆滞物料保存期间出现问题需进行品质判定的。 评估现有的呆滞物料是否可以代用,并出具代用的意见。

超期物料管理规定3篇

超期物料管理规定3篇 超期物料管理规定篇1 1、目的 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库存、呆滞、过期物料进行及时有效的预防控制和处理。降低库存物资积压,提高物料储存能力、提高存货周转率,促进公司物资的良性运作。 2、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定义 是指储存期限超过一定时限仍未使用过的物料,或一年内有使用但存量过多、用量极少、库存周转率极低的物料,以及超过可储存期限的物料。 3、范围 适用原材料、包装物、低值品、半成品、在制品及成品呆滞、过期物料的处理。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定期对车间的物料进行盘点、清理、退库工作,同时实施返工返修工作。 4.2 品质部:负责库存、呆滞、过期物料质量的判定工作,判定结果可分为:合格、返工返修、报废、回收利用等。 4.3技术部:因客户产品改变、产品优化,技术变更(包括更改原材料、更改配件、工艺单变更、品质变更、成本优化等引起的变更),技术部应在变更发生后一天内通知采购部并给予相关指引,以防止库存、呆滞、过期物料的产生。已造成呆滞、过期物

料情况发生的,应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4 业务部:因销售订单取消或变更、市场需求预测变化,业务部应在变更发生后一天内通知采购和生产部并给予相关指引,以防止库存、呆滞、过期物料的产生。对造成呆滞、过期物料情况发生的,由采购部的安排,参与评审,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5 仓库:负责定期对在仓的库存、呆滞、过期物料进行盘点、清理、退库工作,并接受采购部安排,参与呆滞、过期物料的评审和处理工作。 4.6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呆滞、过期物料产生的预防控制工作,提出呆滞、过期物料处理申请,判定呆滞、过期物料产生的原因,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工作,对评审结果提交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理,并对评审工作做出结论上报公司领导。 4.7仓库:负责呆滞、过期物料的接收、储存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库存、呆滞、过期物料统计清单;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处置工作,包括可回收利用的呆滞、过期物料的更换以及物料产生的呆滞、过期物料返工返修或处理、配合采购部退换等联系工作。 4.8后勤部:负责呆滞、过期物料的变卖等处理工作,并在接到报废通知起两周内按环保体系的要求处理废品。 4.9 财务部:负责对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处置过程的监控、核价、评估及账务处理等工作 4.10 总经理:根据此规定的权限对呆滞、过期物料的处置进行审批。 5、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处置程序

超期物料管理规定3篇(最新篇)

超期物料管理规定3篇 超期物料管理规定3篇 了规范产品,物料出现超期后由上至下各部门都清楚,做到有单可查有据可依,便于跟进管理,特制订超期物料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超期物料管理规定1 1、目的 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库存、呆滞、过期物料进行及时有效的预防控制和处理。降低库存物资积压,提高物料储存能力、提高存货周转率,促进公司物资的良性运作。 2、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定义 是指储存期限超过一定时限仍未使用过的物料,或一年内有使用但存量过多、用量极少、库存周转率极低的物料,以及超过可储存期限的物料。 3、范围 适用原材料、包装物、低值品、半成品、在制品及成品呆滞、过期物料的处理。 4、职责 4.1生产部: 负责定期对车间的物料进行盘点、清理、退库工作,同时实施返工返修工作。 4.2 品质部: 负责库存、呆滞、过期物料质量的判定工作,判定结果可分为:

合格、返工返修、报废、回收利用等。 4.3技术部: 因客户产品改变、产品优化,技术变更,技术部应在变更发生后一天内通知采购部并给予相关指引,以防止库存、呆滞、过期物料的产生。已造成呆滞、过期物料情况发生的,应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4 业务部: 因销售订单取消或变更、市场需求预测变化,业务部应在变更发生后一天内通知采购和生产部并给予相关指引,以防止库存、呆滞、过期物料的产生。对造成呆滞、过期物料情况发生的,由采购部的安排,参与评审,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5 仓库: 负责定期对在仓的库存、呆滞、过期物料进行盘点、清理、退库工作,并接受采购部安排,参与呆滞、过期物料的评审和处理工作。 4.6 生产部: 负责生产过程中呆滞、过期物料产生的预防控制工作,提出呆滞、过期物料处理申请,判定呆滞、过期物料产生的原因,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工作,对评审结果提交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理,并对评审工作做出结论上报公司领导。 4.7仓库: 负责呆滞、过期物料的接收、储存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库存、呆滞、过期物料统计清单;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处置工作,包括可回收利用的呆滞、过期物料的更换以及物料产生的呆滞、过期物料返工返修或处理、配合采购部退换等联系工作。 4.8后勤部:

物料储存期限管理规范

物料储存期限管理规范 一、目的:规范物料贮存管理规程,确保所有物料在保质期内使用,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范了对公司内部需要做存储期限管理的物料建立产品收货、库存管理和物料出仓使用等的操作,规定各物料贮存周期要求和超期物料处理要求。 三、职责:购销部、质量部。 四、内容 1、职责: 1.1 购销部:负责通知外购件物料的供应商在外箱标注生产日期、来料日期 1.2 生产部:负责在自制件物料外箱标注生产日期 1.3 购销部:负责物料信息录入和管理,定期对仓库物料进行清查,如发现过期产品需申请报废或申请复检,并负责后续处理。 1.4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超期的原物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复检,并对产品是否使用和报废进行判定。 1.5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超期的原物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复检,并对产品是否使用和报废进行判定。 1.6 生产部:负责对超期的原物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复检,并对产品是否使用和报废进行判定。 2.内容: 2.1物料贮存周期要求 2.1.1贮存周期按零部件生产日期计算。 2.1.2入仓产品标签上必须表明产品生产时间,任何人员如有发现超期产品需向购销部门反应。 2.1.3物料堆放必需符合公司相关物料管理条例,不得出现混料。需确保库区内温度、湿度符合相关规定,避免物料受热受潮。 2.1.4 需出仓、转仓的产品,必须进行贮存期检查,如发现超期立即进行处理。 2.1.5购销部门需每月对库存产品安排一次清查,可根据库存情况调节清查频次。

2.2 物料保存要求: 2.2.1 保存场所温度: 2.2.1.1 原材料仓:温度:20℃~28℃、湿度:40%~70% 2.2.1.2 半成品/成品仓:温度:20℃~28℃、湿度:40%~70% 2.2.2 在库品保管场所,当温湿度达不到要求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条件: 2.2.2.1 远离会产生蒸气的装置 2.2.2.2 避免潮湿或结露的情形发生 2.2.2.3 避免空气中有腐蚀性气体(硫磺气,氨气及盐) 2.2.2.4 避免阳光直射 2.2.2.5 远离会产生振动,粉尘的装置 2.3到期处理流程 2.3.1 到期需要重新检验的物料,由对应仓库仓管员填写材料送检单,仓库主管审核,交质量部检验,检测结果由质量主管批准。 2.3.2 到期报废物料,由对应仓库仓管员填写物料报废申请表,按《报废流程》提出报废申请。

某库存物料存储期限管理规定

物料存储期限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存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装材料的储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管理。 2.职责: 2.1.仓库:负责物品的标识、超期物品的报检,库存不能使用物料的报废。 2.2.品质:负责超期物品的抽检。 2.3.生产部:配合仓库和品质对物料进行全检。 3.管理规定: 3.1物品的储存期限(以原材料或产品标签上注明的日期计算)。 3.2 仓管员在日常管理中一旦发现有超期物料的就必须标识出来,填写《报检单》备注送检原因送交品质部检验,品质将按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

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3.3.库存超过1个月的成品,在出货前,生产须送交品质部检验,品质将按 标准抽检,抽检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3.4 检验后应做好相应的标识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相应的检验记录单中。3.5 仓库对超期或重新送检不合格者,经判定不能使用进行报废处理,并记录 于《报废清单》中。

材料储存条件及期限规定

库存、呆滞及过期物料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库存、呆滞、过期物料进行及时有效的预防控制和处理。降低库存物资积压,提高物料储存能力、提高存货周转率,促进公司物资的良性运作。 2、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定义 是指储存期限超过一定时限仍未使用过的物料,或一年内有使用但存量过多、用量极少、库存周转率极低的物料,以及超过可储存期限的物料。 3、范围 适用原材料、包装物、低值品、半成品、在制品及成品呆滞、过期物料的处理。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定期对车间的物料进行盘点、清理、退库工作,同时实施返工返修工作。 4.2品质部:负责库存、呆滞、过期物料质量的判定工作,判定结果可分为:合格、返工返修、报废、回收利用等。 4.3技术部:因客户产品改变、产品优化,技术变更(包括更改原材料、更改配件、工艺单变更、品质变更、成本优化等引起的变更),技术部应在变更发生后一天内通知采购部并给予相关指引,以防止库存、呆滞、过期物料的产生。已造成呆滞、过期物料情况发生的,应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4业务部:因销售订单取消或变更、市场需求预测变化,业务部应在变更发生后一天内通知采购和生产部并给予相关指引,以防止库存、呆滞、过期物料的产生。对造成呆滞、过期物料情况发生的,由采购部的安排,参与评审,并

仓库物料储存期限管理规范

仓库物料储存期限管理规范 (IATF16949-2016/ISO9001-2015) 1.0目的 为规范仓储物料的管理,确保物料品质,使物料得到合理的管理和储存。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存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装材料的储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管理。 3.0定义 无 4.0职责 品管部:负责制定物料储存期限标准。 仓储课:负责执行物料的储存标准及仓库所有物料的保管及储存。 5.0作业程序 5.1品管部根据物料的特性制定物料储存期限标准(以供应商生产日期为准),(标准包括一次检验及二次检验期限)见附录1表格。 5.1.1电子类:电解电容、PCB等有效储存期限为6个月,其它陶瓷电容,二三极管,电阻,电感,IC,稳压管,继电器,电流保险丝,绝缘材料,套管类,胶带,美纹纸等有效储存期限为12个月。 5.1.2化工类:天那水,助焊剂,工业酒精,锡条,锡丝,胶水等以产品包装有效期限为准,焊锡膏保存期限为:已开封的锡膏保存期限为1个月,已搅拌调制锡膏保存期限为12H。 5.1.3线材类:防水线,DC线,AC电源线,漆包线类等有效储存期限为12个

月。 5.1.4包材辅材类:纸箱,PE袋,纸盒等有效期为12个月,标签类为6个月,其中周期性标签保存期限为1个月。 5.1.5五金类:磁性材料类如磁环,端子,插针,螺丝等有效期限为12个月,电镀品为3个月。 5.1.6铜线铜材类:铜包钢,镀锡铜等有效期限为3个月,裸铜,铜包铝镁等为2个月。 5.1.7胶料类:黑色胶料有效期为12个月,其它颜色的胶料为6个月。 5.1.8成品类:连接器类/连接线类储存期限为6个月。 以上都为第一次期限标准要求,第二次期限标准依“附录1表格”执行。 5.2物料储存条件和要求 5.2.1电子料/铜线铜材类仓库环境温湿度标准范围为15~25度,相对湿度不大于70%,当温湿度超出标准范围时立即开启除湿机或加湿机和空调,使温湿度达到标准范围内,IC,PCB,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物料必须放于恒温恒湿电子仓内,所有电子料必须存放于静电胶箱内,每天安排专人进行点检一次并做记录,对于有防静电要求的物料拿取时必须戴防静电手套或静电环。 5.2.2原材料仓,成品仓,化学品仓标准温湿度标准范围为5~35度,相对湿度不大于95%,当温湿度超出标准范围时立即开启除湿机或加湿机和空调,使温湿度达到标准范围内。 5.2.3对于有储存温度要求的化学品如锡膏等应放置于冷冻箱内,储存温度范围为0-10度,当生产使用已开封后的锡膏需在一个月内用完,使用途中需密封保存,在生产中已搅拌调制的锡膏必须在12H内用完,未用完的将做报废处理。

物料贮存期及复验管理规定

物料贮存期及复验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1目的 建立物料的贮存期限及复验的管理制度,规范物料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超过贮存期限的物料的管理及复验。 3 责任 质监科及生产科有关人员。 4 内容 主要物料贮存期限的确定: 4.1.1物料按规定的使用期限贮存,无规定使用期限的物料,贮存期不超过三年。 到期限前一个月的物料应申请复验;复验符合规定的才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规定,则应报废后销毁。 4.1.2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物料供货情况以及物料的理化性质,由生产科会 同质监科协商,提出列入贮存期限管理的品种目录和贮存期限。对个别项目易发生变化的物料亦可仅限于指定项目的监督。 4.1.3 物料贮存期限自物料的生产日期算起。

超过贮存期限物料的处理办法: 4.2.1超过贮存期限的物料作待检品处理,由仓库在临近贮存期前一个月提交 请检单送质监科复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供生产车间使用。 4.2.2对于超过贮存期复验不合格的物料,作不合格物料处理。 质量监督: 第2页/共2页 4.3.1在物料贮存期内,对于个别项目易发生变化的物料,质监科应及时进行 抽样作单项监督检验,任何部门不得拒绝。 4.3.2生产科、质监科应根据自己的职责,注意收集、积累物料贮存的相关知 识和经验,对提出、确定和修改物料贮存期限及预处理办法提出确切的数据或证据。 各物料贮存期限 4.4.1质量标准中未规定贮存期的物料初订其贮存期为两年。 4.4.2质量标准中规定了贮存期的物料,其贮存期执行质量标准中的规定。

呆滞物料管理规定

呆滞物料管理规定一目的 1、为了规范呆滞物料管理,避免公司库存物料的积压,以达到物尽其用,减少资金积压的目的。严格区分呆滞料和有效物料,提高库房管理水平和物料流转效率,有效使用空间,促进公司资金的良性运作。 2、呆滞料定义:是指储存期限超过两年仍未使用过的物料,或两年内有使用但次数不超过10次,库存周转率极低的物料,以及超过技术许可储存期的物料。 3、范围:适用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呆滞料的处理。 二、范围 1、呆滞料定义:是指储存期限超过一年仍未使用过的物料,或一年内有使用但存量过多、用量极少、库存周转率极低的物料,以及超过技术许可储存期的物料。 2.呆滞物料的范围: 2.1 适用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呆滞料的处理。 2.2 对成品、半成品制成后客户取消订单、过多库存等因素影响,储存超过1年以上的。 2.3 对原材料、成品有储存保护期限的物料,已到保存期限的。 a、以下为材质保存年限: 材质保存年限 聚氨酯、热塑性材料 4年 丁腈橡胶、氢化丁腈橡胶、氯化橡胶 6年 乙丙橡胶 8年 氟橡胶、硅橡胶、氟硅橡胶 10年 聚四氟乙烯无限期 2.4 因工艺变更,结构或设计变更造成的成品、半成品均视为呆滞物料。 2.5 在仓库库存12个月以上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未有出库记录的均视为呆

滞物料。 2.6因公司策略原因停止销售的成品、半成品视为呆滞物料。 三、职责 1、仓库:负责对呆滞料的接收、储存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呆滞料处置工作,包括可回收利用的呆滞料的更换以及委外加工的物料产生的呆滞料返工返修、退换等。 2 、质量部:针对仓库统计的呆滞物料进行质量的检验。 2.1、库存超过12个月的呆滞物料仓库再次报检,检验进行质量判定。 2.2、有储存保护期限的物料并且已到保存期限的,或该呆滞物料保存期间出现问题需进行品质判定的。 3、生产工艺部:负责核对是否现有的订单可以使用,并由生产工艺将其纳入订单物料,不再申购。 4、采购部:负责联络供应商是否可以退换料,低价卖出及其他处理方案。 5、质量部:评估现有的呆滞物料是否可以代用,并出具代用的方案。 6、生产工艺部:执行质量部出具的呆滞物料代用方案。 7、市场开发部:因销售订单取消或变更、市场需求预测变化,市场开发部应在变更发生后一天内通知生产工艺部并给予相关指引,以防止呆滞料的产生。8、内务部财务人员:负责对呆滞料处置过程的监控、核价、评估及账务处理等 工作。 9、生产工艺部:负责对呆滞物料进行统计。 10、总经理:对呆滞料的处置进行审批。 四、呆滞物料的处理流程 (一)呆滞物料产生的原因,大致分为下几类: 1、订单变更或市场变化较大,导致物料呆滞。 2、设计变更,导致物料呆滞。 3、采购失误,导致物料呆滞。

原辅料贮存期限管理规程

一、目的:制定本规程,规范在库原辅料等物料贮存期限管理。 二、范围:适用于原料、辅料、内包装材料、印刷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在库贮存限期管理。 三、职责:仓库保管员执行,物料采供部物料主管负责日常管理,QA监督。 四、内容: 1 定义 1.1 有效期:本文中有效期系指原料、辅料、内包装材料等物料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质量 能够符合规定要求的期限。该期限系通过稳定性实验数据分析,并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批准的时限。 1.2 复验期:原辅料、包装材料贮存一定时间后,为确保其仍适用于预定用途,用企业确 定的需重新检验的日期。 1.3 贮存期:指在规定的条件下,预计性能会变化的物料可保持其基本性能的存放时间。 原辅料应当按照有效期或复验期贮存。贮存期内,如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应当进行复验。 2 贮存条件的原则规定:原料、辅料、内包装材料、印刷包装材料、中间产品等生产用 物料(下称物料)在贮存期间,其贮存的条件(如温度、湿度、避光、密封等)应当满足相应物料贮存标准要求。具体物料贮存条件以质量管理部颁布的《物料贮存条件及效期标准》为准,并保持动态更新。 3 贮存期限规定 3.1 有有效期规定物料的贮存期限: 3.1.1 原则上物料的贮存期等于该物料的有效期。 3.1.2 物料的有效期限应是该物料包装上明确标识的日期。该有效期应当与注册批准证明 文件上载明的有效期相一致。 3.1.3 各物料的有效期具体规定以质量管理部颁布的《物料贮存条件及效期标准》为准, 并保持动态更新。

3.2 没有规定有效期的物料贮存期限: 3.2.1 无明确有效期的物料,应当根据物料的性质、包装、稳定性研究数据制定该物料复 验期。其贮存期原则上等于该物料的复验期,在复验期内贮存。 3.2.2 相应物料复验周期规定如下 3.2.2.1 无明确有效期的原料、辅料,其复验期自其标示的生产日期之日起两年。 3.2.2.2 无明确有效期的中药材,其复验期自该药材加工合格日期起为两年。 3.2.2.3 无明确有效期的中药饮片,其复验期自该饮片标示的生产日期之日起两年。 3.2.2.4 无明确有效期的内包装材料,其复验期自其标示的生产日期之日起两年。 3.2.2.5 对于上述所计算复验日期与购进检验合格日期之间时间偏差应坚持复检日期可以 适当提前(6个月内)的原则,再次复验日期可以进厂检验合格日期作为起始日期计算。 3.2.3 印刷包装材料贮存期规定 3.2.3.1 有有效期规定的按照第3.1条执行。 3.2.3.2 外包装材料原则上不设复验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印刷改版的需要,其内容 有变更的,其贮存期至相应新版包材批准执行日为止。即新版执行、旧版废止。3.3 中间产品贮存期限:中间产品贮存期限等同有效期物料管理,各中间产品贮存期限以 相应中间产品质量标准或工艺规程规定为准,自相应中间产品生产日期起计算。 4 物料复验申请及报告 4.1 物料复验申请 4.1.1 有有效期的物料,在有效期内若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如明显受潮湿、 包装严重污染等异常情况),库房管理员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复验申请。 4.1.2 规定复验周期的物料,库房管理员应当在复验期到期前一季度内或发现质量异常情 况下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复验申请。 4.2 近有效期物料的发放及报告:库管员应加强管理,经常检查,坚持先入先出、近效先 出的放行原则,并及时报告。在效期到期前六个月将物料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报生产技术部、生产副总。及时安排生产,使原辅料在有效期内生产使用,以减少对公司的损失。 5 到期后物料的管理原则 5.1 有明确有效期的物料,其贮存到期后按不合格物料论处。 5.2 无有效期但规定有复验期的物料,到复验期后则按待验物料论处。经再次请验,复验 合格且准许放行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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