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协会章程
文学社章程最新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文学社章程最新
第一条 名称:本社定名为“文学社”。
第二条 宗旨:本社以推广文学艺术、培养文学人才为宗旨,致力于促进文学创作、交流和研究。
第三条 活动内容:本社将定期举办文学讲座、创作比赛、作品分享会等活动,组织会员参加文学赛事和展览,开展文学作品的创作和编辑工作。
第四条 会员资格:凡热爱文学艺术,愿意积极参与本社活动的学生和教师均可申请加入本社,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正式会员。
第五条 组织架构:本社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活动部等部门,由会员自愿报名参与,经主席团审核任命。
第六条 社费管理:本社会员需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会费,用于活动经费和奖励基金,具体缴费标准由主席团根据活动需要制定。
第七条 章程修订:本章程如需修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经主席团审定后生效。
第八条 解散:如本社因故需要解散,需经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经主席团决定,进行清算工作。
第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文学社活动章程南台小学文学社章程

文学社活动章程南台小学文学社章程标题:南台小学文学社活动章程引言概述:文学社是一个让学生们展示自己文学才华、交流创意想法的平台,南台小学文学社章程旨在规范文学社的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保障学生们在文学创作和交流中能够得到充分的发展和支持。
一、文学社活动目的和宗旨1.1 促进学生文学创作南台小学文学社的宗旨是鼓励学生们积极参预文学创作,提高他们的写作能力和创造力。
1.2 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文学社活动旨在为学生们提供一个展示自己文学才华的平台,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
1.3 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通过文学社活动,学生们将学会团队合作,共同完成文学作品的创作和展示。
二、文学社成员资格和管理2.1 成员资格南台小学文学社欢迎所有对文学感兴趣的学生加入,不限年级和专业。
2.2 成员权利文学社成员有权参加各类文学活动、参预文学作品的创作和展示。
2.3 成员义务文学社成员应积极参预社团活动,遵守章程规定,尊重他人的创作和意见。
三、文学社活动安排和内容3.1 活动安排南台小学文学社每周举行一次例会,定期举办文学作品征集和展示活动。
3.2 活动内容文学社活动内容包括文学作品创作、朗诵比赛、文学讲座等,旨在激发学生文学创作的热情。
3.3 活动评选每学期末,文学社将评选出优秀文学作品和表现突出的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文学社活动场地和设备4.1 活动场地南台小学文学社活动场地为学校文学角,提供充足的空间和舒适的环境。
4.2 活动设备文学社活动设备包括投影仪、音响设备等,以便学生们展示文学作品和进行交流。
4.3 设备维护文学社成员应爱护和维护活动场地和设备,保持整洁和安全。
五、文学社活动章程修改和遵守5.1 章程修改南台小学文学社活动章程如有需要修改,应由文学社成员提出建议并经过全体成员讨论通过。
5.2 章程遵守文学社成员应严格遵守章程规定,遵循活动安排和内容,保持团队合作和积极参预的态度。
5.3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章程规定或者影响文学社正常活动的成员,将按照章程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暂停参预活动等。
文学社章程

文学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学社章程是本文学社的根本组织章程,旨在规范文学社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文学创作和交流。
第二条本文学社的名称为“XX文学社”。
本文学社是由一群热爱文学创作和阅读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学术性社团。
第三条文学社的宗旨是推广和发展文学艺术,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和创作能力,促进文学交流和合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文学社设有主席团、理事会、部门、分会和会员。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负责文学社的整体规划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由文学社的重要干部担任,负责讨论和决定文学社的重要事务。
第七条部门设有文学创作部、活动组织部、宣传推广部、编辑部等,负责文学社的具体运行和活动策划。
第八条分会由不同学院的会员组成,负责组织和开展本学院内的文学创作和交流活动。
第九条会员是指加入文学社的学生,享有参与社团活动和利用社团资源的权利。
第三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十条会员享有参与文学社活动、参加文学创作和交流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应积极参与文学创作和交流活动,保持社团内的秩序和团结。
第十二条会员应服从文学社的章程和组织决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第四章:活动和赛事第十三条文学社将不定期组织文学创作比赛、朗诵比赛和演讲比赛,为会员提供展示才华和提升技巧的机会。
第十四条文学社将组织文学论坛、读书会、作品展览等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十五条文学社可以与其他学校的文学社进行交流和合作活动,扩大社团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第十六条文学社会定期举办一次社团大会,讨论并制定社团发展的规划和重要事务。
第五章:经费和资源第十七条文学社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的拨款和社员的会费。
第十八条文学社应按照经费使用规定,正确使用和管理社团的经费。
第六章:章程修改和解散第十九条文学社章程的修改应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全体会员的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条文学社的解散应由主席团提出,并经过全体会员的讨论和表决,同时需得到学校相关部门的批准。
文学社规章制度模板

文学社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宗旨文学社是一个致力于推广文学艺术、促进会员交流、提升文学水平的非营利性组织。
本章程旨在明确文学社的宗旨、任务和组织架构,规范成员行为,促进文学社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社团名称文学社的名称为“XXXX文学社”(暂定),以下简称“本社”。
第三条社团性质本社是由热爱文学艺术的学生自愿组成的文学交流组织,具有非营利性质。
第四条社团宗旨本社宗旨是:推广优秀文学作品、培养文学写作技能、促进文学创作与交流、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文学艺术修养。
第五条会员资格任何对文学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社,须经社团主席团同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组织结构本社设主席团、理事会、部门(办公室、编辑部、活动部、宣传部等)。
第七条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八条理事会理事会由若干名理事组成,为社团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重要决策、监督社团运行。
第九条部门设置部门主要负责社团事务的运作和管理,每个部门设置一个负责人,承担指导和管理各项工作的责任。
第十条社团章程修订社团章程的修订由理事会提议,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成员同意,提交全体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第三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会员权利1.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2.有权参与社团的各项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3.享有社团提供的各项文学学习资料和资源;4.有权利获得社团的指导和帮助,提高文学水平和写作技能。
第十二条会员义务1.遵守社团章程和规定,维护社团形象;2.积极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完成任务和工作;3.尊重他人,团结友爱,共同促进社团的发展;4.爱护社团财产和设施,维护社团的正常秩序。
第四章活动安排和管理第十三条活动安排社团每学期定期举办各类文学活动,如读书分享会、写作比赛、文学沙龙等,以丰富会员的文学生活,提高文学艺术水平。
第十四条活动管理各部门要定期组织活动,制定详细计划并及时通知会员,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文联章程

山西省文联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山西省文联)是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领导的,由山西省各文学艺术家协会、各市文联、省属行业系统文联和大型企业、院校文联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文艺工作者联系社会、走向文化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山西省文联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第三条山西省文联致力于联合全省文艺界,团结全省文艺工作者,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承担时代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文化建设各方面,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艺术规律,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为加快实施文化强省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山西省文联的工作宗旨是联络、协调、指导、服务。
第五条山西省文联在中共山西省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组织引导工作,推动我省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为建设文化强省贡献力量。
第六条促进各艺术门类生产力的发展,组织开展文艺创作、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演出展览、艺术教育、报刊出版、文艺考级、文艺评奖、采风观摩、培训学习、专题研讨等项工作。
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营造有利于高素质文化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提高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艺术创作水平,出作品,出人才,表彰奖励优秀文艺工作者和优秀文艺作品,造就一批名家大师和民族文化领军人物。
温州文联章程

温州文联章程温州文联章程应由温州文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经过温州文联成员共同讨论通过。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温州文联章程草案,供您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温州市文联。
第二条本会是温州市各民族文学家、艺术家自愿结合的群众性专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本会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致力于繁荣和发展温州文学艺术事业,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本会接受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接受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指导,接受市文化主管部门的业务管理,是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五条本会尊重各文学艺术家协会和研究会的自主权,维护各团体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任务第六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一)组织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思想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二)组织和推动会员深入生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开展各种文艺创作和评论活动,繁荣温州文学艺术创作;(三)组织会员进行文艺理论研究,开展学术讨论和其他文艺活动,促进温州文艺理论的发展;(四)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表彰、奖励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和文艺工作者;(五)组织会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学艺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其他地区和国家的文学艺术界的联系和合作;(六)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服务和支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文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各市(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为本会团体会员。
各文学艺术家协会、研究会和其他文学艺术团体,凡赞成本会章程,提出申请并经本会主席团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四)享受本会为会员提供的服务和支持;(五)退出本会。
秋水文学社章程

秋水文学社章程引言概述:秋水文学社是一个致力于促进文学创作和交流的组织,旨在为文学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
为了规范社团运作,明确社员权利和义务,特制定了秋水文学社章程。
一、社团宗旨1.1 立足于文学创作和交流秋水文学社的宗旨是鼓励社员积极参预文学创作和交流,促进文学艺术的发展。
1.2 提倡多元文化交流社团倡导多元文化的交流,鼓励社员在文学创作中融入不同文化元素,促进文学多样性。
1.3 培养文学人材秋水文学社致力于培养文学人材,为社员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匡助他们在文学领域取得进步。
二、社员权利和义务2.1 参预社团活动的权利每位社员有权参预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创作讨论会、文学沙龙、作品征集等。
2.2 遵守社团规章制度的义务社员须遵守秋水文学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社团宗旨和道德准则。
2.3 积极支持社团建设的义务社员应积极支持社团的建设和发展,为社团活动提供匡助和支持,共同促进社团发展。
三、社团管理架构3.1 社团理事会秋水文学社设立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3.2 部门设置社团设有创作部、活动部、宣传部等部门,每一个部门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协助理事会进行社团管理。
3.3 会员大会社团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务,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推动社团工作的开展。
四、社团活动规划4.1 创作讨论会秋水文学社定期举办创作讨论会,为社员提供展示作品、交流心得的机会,促进文学创作的提升。
4.2 文学沙龙社团组织文学沙龙活动,邀请知名作家、学者等参预,为社员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拓展文学视野。
4.3 作品征集秋水文学社定期征集社员作品,组织评选活动,鼓励社员积极参预,展现个人材华。
五、章程修订和生效5.1 章程修订秋水文学社章程如需修订,应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5.2 生效时间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社员应遵守章程规定,履行社团义务,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文学社社团章程

文学社社团章程标题:文学社社团章程引言概述:文学社是一个致力于促进文学创作和交流的社团,其章程是社团运作的基本规范和指导原则。
本文将从章程的制定目的、组织结构、会员权利和义务、活动安排、以及社团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章程制定目的1.1 确定社团的宗旨和目标:章程应明确社团的宗旨和目标,以确保社团的活动符合初衷。
1.2 规范社团成员行为:章程应规范社团成员的行为准则,维护社团的秩序和形象。
1.3 明确社团内部管理机制:章程应明确社团内部的管理机制和决策程序,确保社团运作的顺畅和稳定。
二、组织结构2.1 设立社团理事会:章程应规定社团的组织结构,包括设立理事会等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利。
2.2 确定社团领导层:章程应规定社团的领导层人员选拔和任期制度,确保社团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3 设立监督机制:章程应规定设立监督机制,监督社团管理层的行为和决策,保障社团利益的最大化。
三、会员权利和义务3.1 会员入会条件:章程应规定会员的入会条件和程序,确保会员的资格和身份的合法性。
3.2 会员权利:章程应明确会员的权利,包括参预社团活动、表达意见和建议、以及享受社团资源等。
3.3 会员义务:章程应规定会员的义务,包括遵守章程规定、积极参预社团活动、维护社团形象等。
四、活动安排4.1 活动规划:章程应规定社团的活动规划和安排,包括文学创作比赛、文学沙龙、作品分享会等。
4.2 活动组织:章程应规定活动的组织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效果达到。
4.3 活动评估:章程应规定活动的评估标准和程序,评估活动的效果和成果,为未来活动提供参考和改进。
五、社团管理5.1 财务管理:章程应规定社团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经费来源、使用范围和审计程序等。
5.2 信息公开:章程应规定社团信息的公开途径和范围,确保会员和社会公众了解社团的运作情况。
5.3 纠纷解决:章程应规定社团内部纠纷解决的程序和机制,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和社团的稳定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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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协会章程
文学是指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表现作家心灵世界的艺术,包括诗歌、散文、小说、剧本、寓言童话等,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称作体裁)表现内心情感再现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
作为学科门类理解的文学包括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
文学协会章程范文一:
总则
第一条:xx市校园文学协会是由本市校园写手、文学青少年为主体,自发组织的校园文学团体,是xx市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工作上服从市教育局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业务上接受市作家协会的指导。
第二条:本会坚持邓小平理论,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团结全市校园写手、青少年文学爱好者,致力于振兴和繁荣校园文学创作,积极培养校园文学作者的文学创作积极性、创作水平和新闻采访能力,为发展和繁荣xx校园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本会以繁荣校园文化,培养创造性写作人才为目的,鼓励并组织会员深入生活,鼓励会员努力学习,勇于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文学创作的思想和艺术水平。
对优秀创作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本会组织和推动文学批评与研究活动,开展健康说理的文学评论,提倡和鼓励不同观点、不同学派的自由讨论,以促进校园文学事业
的全面、健康发展,创造各路英豪济济一堂、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人文氛围;营造深淳沉稳、自由平等、百家争鸣的校园环境。
第五条:本会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发现、扶持、培养文学创作和评论的新生力量,把会员的综合潜能出色地发挥出来,不断提高作者队伍的创作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本会广泛联系和扶持志在繁荣社会主义校园文学的学生文学社团,并与热心支持校园文学事业的社会及企业社团发展横向联谊。
第七条:本会积极加强和推进校园文学交流,组织参观访问,加强各学校、各社团、各文学青少年同市、县级文联的合作,并积极参与其它文学交流和活动。
会员
第八条:凡赞成本会章程,爱好文学,具备一定写作水平曾在校级(含校级)以上文学比赛中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或虽未获奖但在县级(含县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或者热心校园文学事业,对本会工作或校园文学发展有突出贡献者,由本人申请,经本会主席团审查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本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有监督本会各项工作向本会及本会干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有建议修改《会章》的权利,享有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学习、文学活动的权利。
本会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条:本会会员的一切活动以宪法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本会维护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会员的创作自由,保障会员的正当权益。
会员有向
本会反映本人在版权和其他权益受到侵犯并要求得到支持和诉诸法律保护的权利。
第十一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定期缴纳会费,参与本会活动,向会刊及《会员作品集》提供作品,是本会会员的义务。
第十二条:本会会员应该按期交纳会费,如果半年内不交纳会费,或长期停止文学活动,视为自行退会,经本会主席团通过,取消其会籍;本会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因犯罪而被剥夺政治的权利者,经主席团通过,取消其会籍。
组织
第十三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大会选出的理事会行使代表大会职权。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选举的主席团为常设领导机构,领导本会工作。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由理事会召集,必要时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五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若干人组成,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或罢免主席团成员。
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团召集。
必要时由主席团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六条:主席团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常务副主席召集。
第十七条:主席团推举常务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在主席团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对我市文学事业作出过重大贡献的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可由主席团聘请为名誉主席、顾问,帮助和指导主席团和理事会进行工作。
第十九条:成立刊物编委会,负责该刊的编辑出版工作;设主编一名,副主编二至四名,编委若干名,并聘请顾问、创作指导员若干名。
第二十条:本会与各县市文联、作协保持密切联系,并在文学工作的业务上接受指导和协助。
经费
第二十一条:本会经费来源:1、社会各界捐赠;2、本会举办的各种文化经营活动收入;3、商家赞助;4、会员会费;5、自行筹集。
第二十二条:本会经费使用:1、用于办刊;2、用以颁发会员证书;3、支付创作奖励;4、组织各项活动;5、交纳团体会费。
本会用于发展文学活动的经费收入和开支,应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实行经济民主、有效监督的原则。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会章程经校园文协全市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会章程的修改权属于会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五条:本会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主席团。
特别说明:1、本章程已经由第一次代表大会一致通过。
2、根据市作家协会的建议和要求,已作了相关修改。
文学协会章程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市文学协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接受xx市文学艺术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