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R5002-2010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2篇)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压力容器是一种储存或输送气体、液体和其他物质的设备。
由于其内部压力较高,使用和管理压力容器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安全措施,以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下面是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的一些要点。
一、压力容器的基本要求1. 压力容器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保证其结构牢固、耐腐蚀、耐压力和密封性良好。
2. 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和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在容器上标明,以便操作人员进行监测和控制。
3. 压力容器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的使用。
4. 压力容器应设有安全阀和压力表等安全装置,预防超压和泄漏。
二、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1. 在操作压力容器之前,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2.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操作参数和操作方法。
3. 操作人员应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4. 在操作过程中,应避免发生碰撞和磨损,防止对压力容器造成损坏。
5. 在停机维护期间,应对压力容器进行安全固定,防止滑动和倾倒。
三、压力容器的检验和维修1. 压力容器应定期进行内外部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2. 内部检验应通过对压力容器的排水、清洗、检查内部涂层和焊缝等来完成。
3. 外部检验应对压力容器的外表面进行检查,包括检查是否有裂纹、腐蚀和变形等。
4. 压力容器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进行再次检验,确保其安全可靠。
四、压力容器的事故应急措施1. 压力容器发生泄漏或爆炸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控制和封堵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尽快展开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 事故发生后,应对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并重新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其再次投入使用的安全性。
以上是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的一些要点,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是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必须得到各方面的重视和合理的管理。
(完整版)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5002-2013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实行安全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定;(三)定期召开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四)保障压力容器安全必要的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具体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压力容器验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五)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捡查和年度检查工作;(六)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七)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并且组织演练;(八)按照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九)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义务;(十一)发现压力容器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容器,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十二)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十三)纠正和制止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
(完整版)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5002-2013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实行安全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定;(三)定期召开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四)保障压力容器安全必要的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具体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压力容器验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五)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捡查和年度检查工作;(六)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七)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并且组织演练;(八)按照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九)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义务;(十一)发现压力容器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容器,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十二)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十三)纠正和制止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5002-知识讲解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实行安全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定;(三)定期召开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四)保障压力容器安全必要的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具体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压力容器验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五)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捡查和年度检查工作;(六)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七)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并且组织演练;(八)按照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九)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义务;(十一)发现压力容器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容器,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十二)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十三)纠正和制止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实行安全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定;(三)定期召开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四)保障压力容器安全必要的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具体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压力容器验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五)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捡查和年度检查工作;(六)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七)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并且组织演练;(八)按照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九)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义务;(十一)发现压力容器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容器,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容器技术档案; (十三)纠正和制止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
完整版)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5002-2013

完整版)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5002-2013本规则旨在规范固定式压力、移动式压力和氧舱的使用安全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在此基础上,压力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安全管理,并且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压力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的使用安全负责。
XXX负责全国压力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的使用登记。
压力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安全管理制定;定期召开压力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安全工作;保障压力安全必要的投入。
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压力使用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单位压力安全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压力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具体负责压力使用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压力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压力验收,办理压力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组织开展压力定期安全捡查和年度检查工作;编制压力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组织制定压力应急预案并且组织演练;按照压力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加压力事故救援;按照规定报告压力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义务;发现压力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建立压力技术档案。
本文主要介绍了压力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其中,压力的操作人员应当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参加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记录。
使用单位在采购压力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压力,并且不得采购报废和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压力容器是指能够承受内部介质压力的设备,并且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内部压力大于外部压力的设备,其使用管理规则有助于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下面是对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The Rules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Safety Performance of Stationary Pressure Vessels)的详细介绍。
一、适用范围TSGR适用于额定内径大于15mm和壁厚大于3mm的高压容器以及低温低压容器。
这些容器包括锅炉、煤气瓶、储气罐、压缩机和反应釜等。
二、安全技术标准三、分级管理TSGR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将压力容器根据不同危险程度分为四类,并对不同类别的容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要求。
这样可以根据容器的危险程度来确保对高风险容器的特殊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四、操作管理根据TSGR的规定,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该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操作规程应包括容器的使用、检查、维护、维修和试验等内容,以确保容器正常运行,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问题。
五、检查与试验TSGR规定了压力容器的定期检查和试验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外观检查、泄漏测试、焊缝和材料的无损检测等。
通过定期的检查和试验,可以及时发现容器中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和维护。
六、事故处理如果发生压力容器的事故,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报告有关部门。
同时,应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培训与管理使用单位应对压力容器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TSGR的要求和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记录容器的使用、维修和检验情况,以便追溯和管理。
八、责任与处罚TSGR规定了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可能面临的责任和处罚。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责任人可能会面临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
一、适用范围
TSGR适用于所有具有压力容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设计、制造、销
售和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和个人。
二、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应以安全为前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预防为主:通过对压力容器的维护和检修,预防事故发生,防止损
害扩大。
3.法律法规遵循: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压力容器的法律法规,确保合
法合规。
三、巡回检查
1.定期巡回检查:按照设备巡视计划,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查,保
证设备正常运行。
2.不定期巡回检查:对于容器内压力高的情况,需不定期进行检查,
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维护和维修
1.注重维护: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的维护,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
2.维修及更换:对于存在损坏或破裂情况的容器,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
1.员工培训: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和安全操作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
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定期演练:定期进行压力容器事故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事故处理
1.报告和记录:对于发生的压力容器事故,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
进行详细记录。
2.救援和处理:发生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救援和处理,确保现场安全,减少损失。
七、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TSGR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TSGR是保障压力容器安全的重要管理规则,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压力容器的监
督和管理,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生产环境和工作秩序。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系统规则(TSGR5002-2013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实行安全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定;(三)定期召开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四)保障压力容器安全必要的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具体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压力容器验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五)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捡查和年度检查工作;(六)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七)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并且组织演练;(八)按照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九)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义务;(十一)发现压力容器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容器,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十二)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十三)纠正和制止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R
第二章 使用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使用10台以下第Ⅰ、Ⅱ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使用单位,可以聘用具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 人员负责使用安全管理,但是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责任 主体仍然是使用单位。 第十六条 符合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使用单位,其压 力容器发生事故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产生重大社会 影响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 ,配置与之适应的救援装备,适时演练并且记录。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R
第二章 使用安全管理
第六条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按照本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 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和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 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 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三)定期召开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 查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四)进行保障压力容器安全必要的投入。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R
第二章 使用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 度。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二)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四)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五)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记录规定;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R
第一章 总则
压力容器 超高压容器、非金属容器、简单压力容器虽然都在固容 规界定的压力容器范围内,但只需满足上述有关规程的 要求即可,而不需要同时满足本规程的规定。 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R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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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5002-2010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0年月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5002-2010- -1 前 言为配合2009年12月1日实施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09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规则》起草任务。
2010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规则》的制定原则、总体框架、主要内容、起草工作分工以及时间进度安排等。
2010年4月,起草组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讨论修改形成了《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
2010年 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0]?号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20109年 月,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经修改,形成报批稿。
2010年 月 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依据国务院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改令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体现了落实各方责任和分类监管的指导思想,考虑了当前压力容器产权单位的特征,增加了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年度检查的内容,提出了压力容器使用安全具体要求,以指导和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上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汤晓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郭 晋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谭 伟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宋金钢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邢 丽新疆独山子石化公司 杨端平TSG R5002-2010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 (1)第三章使用登记和变更 (5)第四章年度检查 (9)第五章监督管理 (10)第六章附则 (11)附件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式样) (13)附件B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 (14)附录b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27)附件C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 (27)附件D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29)附件E 长管拖车及管束式集装箱年度检查附加要求 (30)附件F 非金属压力容器年度检查附加要求 (32)附件G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验项目、内容和要求 (33)附件H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40)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44)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5002-20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管理。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使用实行分级管理和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格式见附件A,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压力容器使用安全全面负责。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规则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二)定期召开压力容器安全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安全工作;(三)保障压力容器安全必要投入。
第七条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压力容器验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1-TSG R5002-2010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五)组织开展压力容器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年度检查工作;(六)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事故隐患的整治;(七)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八)按照压力容器事故救援预案的规定,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九)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协助进行调查和善后处理;(十)协助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监察;(十一)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容器,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第八条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主要职责如下:(一)严格执行压力容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二)按照规定填写运行、交接班等记录;(三)参加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四)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记录;(五)在操作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单位有关部门报告;(六)参加应急救援演练,掌握相应的基本救援技能。
第九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采购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的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产品技术资料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使用的高耗能压力容器能效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相关能耗的规定。
进口二手压力容器应当满足我国压力容器基本安全要求,并且在压力容器离岸前经过我国压力容器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口手续。
使用单位不得采购报废和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
第十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和维修,并且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义务。
第十一条压力容器改造、重大维修的施工过程,必须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得投入使用。
-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5002-2010 第十二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相关人员岗位职责;(二)安全管理机构职责;(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四)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五)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记录规定;(六)压力容器经常性安全检查、年度检查和隐患整治规定;(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检和实施规定;(八)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规定;(九)压力容器设计、采购、安装、改造、维修、报废等管理规定;(十)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十一)贯彻执行本规则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接受安全监察规定。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并且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置与之适应的救援装备,适时演练并且记录。
(一)使用超高压容器的;(二)使用易爆、毒性程度为高度危害以上或者液化气体介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三)使用设计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105MPa·L的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四)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非金属压力容器和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各自总数5台以上(含5台)的;(五)使用100台以上(含100台)压力容器的。
第十四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适时演练并记录:(一)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非金属压力容器和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各自总数5台以下的;(二)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Ⅰ、Ⅱ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第十五条使用10台以下Ⅰ、Ⅱ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可以聘用具有安-3-TSG R5002-2010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安全管理,但是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责任仍然是使用单位。
第十六条符合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条件的使用单位,其压力容器发生事故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置与之适应的救援装备,适时演练并且记录。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本体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记录,同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且作出记录,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且由其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使用登记证》;(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见附件B,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表》);(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技术文件和资料;(四)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五)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记录;(六)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七)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八)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且做好定期检验相关的准备工作。
定期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当将检验合格标志粘贴在《使用登记证》上,并且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按照检验结论确定的参数使用压力容器。
第二十条压力容器发生以下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一)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者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二)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衬里层失效等危及安全的现象;(三)安全附件失灵、损坏等不能起到安全保护的情况;-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5002-2010(四)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五)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六)过量充装;(七)液位异常,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八)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九)真空绝热压力容器外壁局部存在严重结冰、介质压力和温度明显上升;(十)其他异常情况。
第二十一条使用单位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且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协助事故调查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简单压力容器和《固定式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第1.4条范围内的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管理可以参照本章要求进行。
第二十三条压力容器的改造、维修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固定式压力容器不得作为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