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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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书写时限规定

电子病历书写时限规定

电子病历书写时限规定根据《黑龙江省病案书写规范》,电子病历书写必须要按病历书写时限要求及时打印并签字,否则视为病历书写超时限,具体规定如下。

一、书写时限要求1、抢救记录: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2、首次病程记录: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3、入院记录: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4、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5、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6、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患者入院后48小时完成。

7、交班记录:由交班医师在交班前书写完成。

8、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在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9、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出科室前完成。

10、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11、手术记录:由主刀医师在手术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

12、出院记录:由经治医师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13、死亡记录:由经治医师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14、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患者死亡后1周内完成。

二、注意事项1、病历时限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签字的纸质病历为准。

2、医生必须按照病历书写时限及时打印并签字病历文件,不要等到病人出院时才一起打印全部病历,否则视为病历书写超时限。

3、病程记录应及时打印签字,再次记录可以用原病程记录纸续打印。

4、病历书写超时限,给医疗纠纷封存病历带来麻烦,尤其是没有及时手写签字的病历资料,导致医疗纠纷败诉。

如果因医生未按病历书写时限规定打印纸质病历,造成医疗纠纷引起赔偿,由责任医生承担一切后果,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海林市人民医院。

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

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

病历书籍写的时限央供之阳早格格创做
1、门(慢)诊病历应当由交诊医师正在患者便诊时即时完毕.慢诊病历书籍写便诊时间应简直到分钟.
2、尾次病程记录应正在患者进院8小时内完毕.
3、进院记录、再次或者多次进院记录应当于患者进院后24小时内完毕;24小时内进出院记录、24小时内进院牺牲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或者牺牲后)24小时内完毕.
4、病危患者应根据病情变更随时书籍写病程记录,每天起码记一次,记录时间应简直到分钟;病沉患者,起码2天记一次病程记录;病情宁静的患者,起码3天记一次病程记录;病情宁静的缓性病患者,起码5天记一次病程记录.
5、主治医师尾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进院48小时内完毕.
6、科主任或者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博业技能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尾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进院一周之内完毕.
7、脚术记录应正在术后24小时内完毕.
8、果抢救慢危患者,已能即时书籍写抢救记录时,有闭医务人员应正在抢救中断后6小时内据真补记,并加以证明.
9、患者进院24小时之内需转科者,应由转出科室书籍写仔细的24小时内进院转科记录.转进科室医师于患者转进后24小时内完毕转进记录.无论转科取可,患者的检诊战处置均应正在2小时之内举止,并完毕8小时内尾次病程记录. 10、病情小结应每月归纳一次.
11、出院记录应正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毕.
12、牺牲记录应正在患者牺牲后24小时内完毕.
13、牺牲病历计划记录应正在患者牺牲一周内完毕.
14、危沉患者照顾护士记录的记录时间应当简直到分钟.。

病历书写规范及评价标准00

病历书写规范及评价标准00

诊断未分级、分组、分型
初步诊断:①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失代偿期) 心功能IV级
②呼吸衰竭 ③高血压病
评析 本例呼吸衰竭未进行分型(I型、II型) 高血压病未进行分级、分组
首次病程录
高度概括病情特点,重点突出,不能重抄现病史。可以写一个自然 段,也可按性别、年龄、病程缓急、主诉、主症、体检、辅检、治疗 分点列出。 对上述资料作初步分析,提出最可能的诊断,鉴别诊断及其根据。 单纯性外伤、有病理结果、妊娠可免写鉴别诊断 为证实诊断和鉴别诊断还需作哪些检查及理由,根据入院时患者情 况所作的诊疗计划。
主诉
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能导出 第一诊断
不超过 20个字
症状/体 征+时间
主诉
主诉虽然文字不多,但书写错误却比较常见
1. 主诉超20字 2. 主诉主要症状过多 3. 主诉用体征(现病史描述有症状) 4. 次要症状为主诉 5. 主诉中症状和时限颠倒
主诉
主诉不能导
案例
病程记录
主要内容: ⑥各种知情谈话记录; ⑦各种会诊记录; ⑧新诊断的确定或原诊断的修改,并说明诊断依据和鉴 别诊断; ⑨抢救记录; ⑩出院(死亡)记录。患者交接时要写出交接班、转科 记录。住院时间长写阶段小结。
二、2019年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2019年病历评价标准 2019年病历单项否决
三、2019年病历单项考核
不能写“皮肤巩膜轻度黄疸”,应写为“皮肤巩膜 轻度黄染”;
病历中记录“淋巴结无肿大”,表达不正确,应写 为“浅表淋巴结无肿大”。
注:体格检查内容一定要客观、真实。
意识障碍写错误
主诉:反复咳嗽10年,气促3年,双下肢水肿2周。 体格检查:T37.8℃ P104次/分 R22次/分 BP130/78mmHg

病历时限要求

病历时限要求

病历时限要求一、门、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二、患者入院后的检诊和处置,无论是否转科,均应在2小时内进行。

三、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四、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于患者出院后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五、病程记录,病危患者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1次;对手术患者,术后3日内每天至少记录1次;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1次;有特殊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六、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上级医师日常查房记录应每周1次。

七、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术后8小时内完成,并应连续记录3天病程记录。

八、手术记录应于术后24小时内完成。

九、交班记录应于交班前完成,接班记录应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十、转出记录应于患者转出科室前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应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十一、平诊会诊记录应于会诊申请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十二、阶段小结应每月书写1次。

十三、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抢救记录时,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十四、出院记录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十五、死亡记录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十六、死亡病历讨论记录应于患者死亡后1周内完成。

十七、危重患者护理记录的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十八、出院病历应于患者出院后7日内送至病案室。

十九、死亡病历于患者死亡后2周内送病案室。

病历书写时限

病历书写时限
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审查、签名。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
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护士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字完成。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术后即时完成
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麻醉后1天内访视
出院记录
出院后24h内
死亡记录
死亡后24h内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死亡1周内
抢救记录
抢救结束后6h内
有创操作记录
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会诊记录
会诊结束即刻完成
1.常规会诊意见记录:会诊申请发出后48h内完成;2.急会诊:会诊申请发出后10min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术前小结
术前讨论记录
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麻醉前1-2天内访视患者
麻醉记录
实施麻醉过程中
手术记录
术后24h内
交(接)班记录
交班记录:交班Leabharlann ;接班记录:接班后24h内转科记录
转出记录:转出科室前;转入记录:转入后24h内
由转出科室和转入科室的医师分别书写,包括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
阶段小结
每月
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出院后24h内完成
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死亡后24h内完成
病历书写时限
项目
时限
备注
病情稳定
病重
病危
入院、再入院、多次入院记录
入院后24h内
首次病程记录
入院后8h内
日常病志
至少3天一次
至少2天一次
至少每天一次
主治医师首次查房
入院后48h内
D型病例上级医师查房:入院后12h内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一、必须严格执行《福建省病历书写规范》2003年修订版规定的三个时限即8小时、24小时和48小时。

(一)首次病程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二)入院记录(住院病历)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三)24小时入出院记录,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四)24小时入院死亡记录,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五)手术记录应当于术后24小时内完成。

(六)(六)接班记录应当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七)实习医务人员书写的日常病程记录,带教医师应于24小时内进行审查、修改并签名。

(八)上级医师应在24小时内检查病程记录的正确性,作出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签名。

(九)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

二、三级查房制度和会诊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详细记载上级医师对病人病情的分析和治疗意见,上级医师应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二)会诊单应规范书写,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在48小时内到位,申请会诊的医师应在会诊完成后及时记录会诊内容等。

三、病程记录的基本要求:(一)每次记录均应注明日期和时间(按24小时制书写,如09:00)具体内容则另起一行书写二)首次病程记录记录应详细记录患者病例特点、诊断依据、鉴别诊断(不能使用诊断明确无需鉴别字样)、诊疗计划等。

上级医师有诊疗意见时应详细记录并经确认后签名。

危重病例应该细记载病情告知情况(患者本人或患者近家属或单位领导)并请被告知者签字确认。

(三)日常记录应遵循1、2、3、5天时间限制。

1、病危患者应据病情变化随时记录,每天至少1次,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2、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

3、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

4、新入院患者应连续记录3天病程。

5、手术患者术前应有术者及麻醉师查看记录。

6、术后应连续记录至少3次,后按病情需要记录。

7、记录不要跨格留行。

医师签名不另行。

(四)记录内容要求:1、及时反映疾病病情的变化情况,如病人变症、病情好转等应体现。

病历书写时限的规定

病历书写时限的规定

住院病历书籍写记录相闭时限之阳早格格创做一、进院记录患者进院后24小时内完毕.两、尾次病程记录患者进院后8小时内完毕.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1:患者进院48小时内有主治医师尾次查房记录﹙如果姑且无主治医师时副下以上职称医师代替主治医师尾次查房﹚2:患者进院72小时内应有科主任或者副下以上职称医师尾次查房记录.3:主治医师每周很多于2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很多于1次.对付诊疗没有浑、治疗没有成功的疑易危沉患者,必须有科主任或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四、凡是病程记录1:对付于脚术患者,术前1天须有脚术医师查房记录,术后当日有介进脚术医师术后立即完毕的病程记录,术后连绝3天应有术者或者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所有患者出院前一天应有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自动出院患者应有出院当天的病程记录.2: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更需要起码每天记录1次,病情变更随时记录;病沉患者,且病情宁静者,起码2天记录1次;一般患者,普遍是三级照顾护士且病情宁静者,起码3天记录1次;新进院患者应有连绝3天的病程记录(尾次病程记录算正在内).五、接接班记录1:接班记录应当正在接班前由接班医师书籍写完毕.2: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毕.六、转科记录1: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正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籍写完毕﹙慢迫情况除中﹚.2:转进记录由转进科室医师于患者转进后24小时内完毕.七、阶段小结连绝住院时间超出一个月时要有阶段小结八、抢救记录抢救中断后6小时内据真补记九、会诊记录惯例会诊24小时内完毕,慢会诊10分钟内加进,并正在会诊中断后马上完毕会诊记录.十、脚术记录术后24小时内完毕,危沉患者马上完毕.十一、脚术浑面记录脚术中断后立即完毕.十两、出院记录出院后24小时内完毕.十三、牺牲记录患者牺牲后24小时内完毕.十四、牺牲病历计划记录患者牺牲一周内或者尸检报告出去后举止十五、麻醒记录麻醒真施中书籍写十六、麻醒术前访视记录麻醒真施前﹙术前﹚十七、麻醒术后访视记录麻醒真施后﹙术后﹚十八、术前小结脚术前完毕十九、术前计划记录脚术前完毕两十、疑易病例计划记录疑易病例计划中断后当天完毕两十一、出院病历出院病历7个处事日内归档到病案室.。

病历书写时限的规定

病历书写时限的规定

住院病历书写记录相关时限一、入院记录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二、首次病程记录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1:患者入院48小时内有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如果暂时无主治医师时副高以上职称医师代替主治医师首次查房﹚2:患者入院72小时内应有科主任或副高以上职称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3:主治医师每周不少于2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不少于1次。

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患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四、日常病程记录1:对于手术患者,术前1天须有手术医师查房记录,术后当日有参加手术医师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术后连续3天应有术者或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所有患者出院前一天应有上级医师查房的病程记录,自动出院患者应有出院当天的病程记录。

2: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需要至少每天记录1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重患者,且病情稳定者,至少2天记录1次;普通患者,一般是三级护理且病情稳定者,至少3天记录1次;新入院患者应有连续3天的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算在内)。

五、交接班记录1: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

2: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六、转科记录1: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

2: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七、阶段小结连续住院时间超过一个月时要有阶段小结八、抢救记录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九、会诊记录常规会诊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十、手术记录术后24小时内完成,危重患者即刻完成。

十一、手术清点记录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

十二、出院记录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十三、死亡记录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十四、死亡病历讨论记录患者死亡一周内或尸检报告出来后进行十五、麻醉记录麻醉实施中书写十六、麻醉术前访视记录麻醉实施前﹙术前﹚十七、麻醉术后访视记录麻醉实施后﹙术后﹚十八、术前小结手术前完成十九、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前完成二十、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结束后当天完成二十一、出院病历出院病历7个工作日内归档到病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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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人民医院
电子病历书写的时限规定
1、门(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2、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3、住院志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4、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5、出院记录应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6、死亡记录应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7、手术记录应由手术者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术后及时完成。

8、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抢救记录时,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9、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10、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一周之内完成。

11、病危患者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记一次,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一次病程记录;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一次病程记录;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一次病程记录。

12、患者需转科者,应由转出科室书写详细的转出记录。

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出科室前完成。

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转入记录。

13、阶段小结应每月(30-32天)总结书写一次。

14、死亡病历讨论记录应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15、交班记录:由交班医师在交班前书写完成。

接班记录在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16、常规会诊记录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二、注意事项
1、病历时限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签字的纸质病历为准。

2、医生必须按照病历书写时限及时打印并签字病历文件,不要等到病人出院时才一起
打印全部病历,否则视为病历书写超时限。

3、病程记录应及时打印签字,再次记录可以用原病程记录纸续打印。

4、病历书写超时限,给医疗纠纷封存病历带来麻烦,尤其是没有及时手写签字的病历
资料,导致医疗纠纷等败诉。

如果因医生未按病历书写时限规定打印纸质病历,造成医疗纠纷等引起赔偿,由责任医生承担一切后果,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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