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灾保险的发展现状和对策
保险行业减灾救灾工作情况汇报

保险行业减灾救灾工作情况汇报根据保险行业减灾救灾工作介绍,保险行业在减灾救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受灾地区可获得快速的赔偿,有利于灾后重建和灾区经济恢复。
保险行业还通过风险管理、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帮助地方政府、企业、居民等减少灾害损失,提高灾害防范能力。
保险行业在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和预警,不仅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及时了解灾害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还可以为灾后重建提供更多的赔偿资金,有利于促进受灾地区的经济恢复。
同时,保险行业还通过推动保险创新和产品开发,为灾害管理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为受灾群众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灾害防范能力。
在减灾救灾工作中,保险行业还发挥了重要的风险评估作用。
通过深入研究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的风险特征、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发布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预警信息,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依据。
这不仅有助于减少灾害损失,还能提高灾害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更多的保险保障引入到灾害管理过程中。
保险行业在减灾救灾工作中还要积极推动保险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通过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强灾害风险管理和技术支撑,提高保险公司的应急响应和理赔速度,增强受灾群众的保险保障和安全感。
此外,保险行业还在灾后重建阶段,通过灾后理赔和损失赔偿等方式,积极参与受灾地区的经济恢复和社会保障,充分发挥了保险行业的社会责任和公益作用。
在减灾救灾工作中,保险行业还积极倡导灾后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障,提高受灾群众的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这不仅有助于减少灾害损失,还能提高整个社会的灾害防范能力,为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
同时,保险行业还通过加强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合作,形成了一体化、多层次和多元化的防灾减灾保障网络,为全面应对灾害风险和提高灾害管理效率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支持。
综上所述,保险行业在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和预警、深化风险评估、推动保险创新和产品开发、完善保险服务体系等一系列工作,不仅有助于提高受灾地区的抗灾能力和恢复能力,还能促进整个社会的灾害防范和减灾救灾效果。
巨灾保险实施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巨灾保险实施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说起巨灾保险,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这是什么东西,能吃吗?”哎,别着急,咱慢慢聊。
巨灾保险听起来有点高大上,实则它的核心就是在面对自然灾害这样的“天灾人祸”时,给老百姓提供一些“安全网”。
简单来说,就是当地震、洪水、台风这些大灾难来袭时,保险能帮我们分担一些损失,避免一场灾难之后,还要面临一堆债务和生活困难。
听起来是不是挺有道理?但问题来了,实施起来好像没有那么简单,甚至可以说,困难重重。
咱得说一个现实的问题——大家对巨灾保险并不够“买账”。
咋说呢,很多人一听到“保险”这俩字儿,脑袋就开始疼,觉得自己离得远远的,跟自己根本没有关系。
尤其是像我们这种普通老百姓,平时忙着过日子,根本没空去琢磨什么巨灾、什么保险,想着灾难永远不会降临到自己头上。
巨灾保险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人连这个东西是啥都搞不清楚,哪里还敢去买。
你想啊,万一灾难来临,自己花了大价钱买的保险,到头来发现是个“纸老虎”,那可真是又得受灾又得心凉了。
不过,说到底,这种态度背后还有个更实际的问题——价格。
大家可以想象,假如保险公司说,“你买这个保险,每年交几百块,万一发生灾难,赔个上百万。
”说实话,这个价格听起来倒是挺有诱惑力的,然而,实际上一些低保和贫困家庭根本承受不起这么高的费用。
即便相关部门在鼓励投保,大家也会觉得“这不是天方夜谭吗?”拿出这些钱,万一灾难一辈子没遇上,那不是亏大发了?保险赔付的标准和方式也常常让人觉得复杂难懂,有时就像是进入了一个迷宫,不知道哪条路能让自己拿到赔偿,反而会让人觉得更麻烦。
再看一看相关部门的角色,虽然现在许多地方相关部门已经开始推动巨灾保险的实施,但有些地方的财政支持力度还是不够,导致很多受灾地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相关部门出台的和措施也往往有很多细节需要完善,执行力也是一个大问题。
你知道的,哪儿有,哪儿就有漏洞。
尤其是一些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地方,灾后恢复工作可能拖延好多年,巨灾保险也就变成了“纸上谈兵”,真正能够落实的还得靠各地的相关部门财力和精力。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给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直接经济损失巨大,而巨灾保险则成为缓解灾害带来的损失和风险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围绕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历程以及相应的策略进行分析。
一、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历程巨灾保险是一种针对大规模自然灾害风险的保险形式,其发展历程可以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
我国巨灾保险的起步较晚,直到2005年以后才开始逐步完善。
2008年我国制定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和利用保险工具的通知》,为巨灾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引导。
2012年,国务院批复了《关于发展巨灾风险保险的实施意见》,为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截至目前,我国巨灾保险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巨灾保险产品逐渐丰富,保险公司数量增加,市场规模扩大,巨灾保险的意识也逐渐深入人心。
我国在巨灾保险的发展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整体发展仍然面临一些问题:1. 产品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的巨灾保险产品种类相对单一,覆盖范围较窄,很难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2. 市场发展不平衡。
一些省份和地区的巨灾保险市场起步较晚,市场发展不平衡,保险覆盖率较低。
3. 风险评估难度大。
巨灾保险需要对风险进行准确评估,而自然灾害的发生难以预测,这给巨灾保险的风险评估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4. 缺乏长期资金支持。
巨灾保险需要大量的长期资金支持,目前还缺乏完善的长期资金支持体系。
5. 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的巨灾保险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对于巨灾保险市场的监管和规范还需进一步加强。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发展巨灾保险:1. 完善产品体系。
巨灾保险产品应该根据不同地区和群体的需求进行调整和创新,推出更为灵活多样的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2. 加强宣传推广。
通过媒体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形式,提高公众对巨灾保险的认知和了解,提高巨灾保险的购买意愿。
3. 加强区域风险管理。
针对我国各地的不同自然灾害风险,建立巨灾保险的风险评估体系,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提高保险公司对风险的准确评估能力。
促进我国巨灾保险发展对策建议

促进我国巨灾保险发展对策建议巨灾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形式,用于应对自然灾害等巨大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我国作为地震、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巨灾保险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促进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以下是一些建议:1.完善巨灾保险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巨灾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并为保险公司提供支持和保障。
巨灾保险应作为一种国家层面的政策来推动,确保其发展具有长远的可持续性。
2.提高巨灾保险的认知度:加强对巨灾保险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了解度。
通过利用各种渠道,如媒体、广告、社交媒体等,向公众普及巨灾保险的重要性和作用,提高他们购买巨灾保险的意识。
3.开发适应性的巨灾保险产品: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特点,开发适应性的巨灾保险产品,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更加全面和灵活的保障。
例如,可以针对不同地区的常见自然灾害风险,推出针对地震、洪涝、台风等不同灾害的保险产品。
4.加强巨灾风险评估和监测:建立完善的巨灾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及时获取巨灾风险的相关数据,并进行科学分析和预测。
这将有助于保险公司更准确地定价和制定保险方案,降低巨灾保险的风险和损失。
5.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制定巨灾损失的合理补偿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和企业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赔偿。
这将增加公众对巨灾保险的信任和认可度,并促进保险公司更积极地参与巨灾保险市场。
6.推动政府参与巨灾保险市场:鼓励政府积极参与巨灾保险市场,并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财务支持。
政府可以通过引入竞标、补贴保费等方式,吸引保险公司参与巨灾保险市场,扩大市场规模,降低保费水平,提高供给质量。
7.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促进保险公司、政府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密切合作,共同研究和推动巨灾保险的发展。
各方应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共同解决巨灾保险市场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8.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巨灾保险: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巨灾保险市场,推动金融创新和产品开发。
银行、保险公司和资本市场等金融机构可以合作推出各种巨灾保险产品,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风险管理工具。
防洪保险保障措施

防洪保险保障措施一、背景介绍防洪保险是指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应对洪灾风险而提供的一种保障措施。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洪水带来的威胁日益增加。
因此,采取一系列防洪保险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二、灾前措施1.建立洪水风险评估体系洪水风险评估是为了及时识别洪灾的可能性和潜在影响范围,为制定相应的防洪保险政策提供依据。
通过综合评估河流流量、降雨量、地表水排水能力等因素,预测洪水可能发生的时机和程度,从而为保险公司提供风险评估和定价的参考。
2.建立洪水预警系统洪水预警系统是指通过监测和分析气象、水文和水利等数据,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帮助人们及时做出应对洪水的准备。
这可以减少洪水灾害对人们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并为保险公司提供精确的洪水风险信息,降低保险风险。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适应洪水情况的基础设施是减少洪水灾害的关键。
例如,加大对水库、堤坝、排水系统等的投资,提高它们的承载能力,有效防止洪水的扩散。
此外,还可以在低洼地区适时搭建临时屋、加固建筑物等措施,以减少洪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灾中措施1.快速理赔服务在洪水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快速响应,启动保险理赔流程。
通过设置应急通道,为受灾群众提供快速的理赔服务,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同时,保险公司还应提供灵活的赔偿方式,例如,现金赔付、房屋维修、重建等,以满足不同受灾者的需求。
2.支持灾后重建洪灾发生后,保险公司应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这包括提供低息贷款、补助重建资金以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等。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帮助灾区居民尽快恢复生活,重建家园。
四、灾后措施1.开展风险管理教育宣传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社区活动和学校教育等,开展洪水风险管理的宣传活动。
宣传内容涵盖洪水的成因、防护措施以及购买洪水保险的重要性等方面,提高公众对洪水风险的认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2.推动政府支持保险公司可以与政府合作,共同推动防洪保险的发展。
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问题与建议

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问题与建议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听起来是不是有点严肃?说实话,这个话题一提起,脑袋里就浮现出一堆复杂的条款,像是有点让人看了就打瞌睡的感觉。
但大家一旦了解了,才知道它有多重要,尤其是在我们身边的自然灾害越来越频繁的今天。
你想啊,地震、台风、洪水,啥时候来谁也说不准。
有时候真的是“天有不测风云”,你正准备下班,突然就下起了暴雨,搞得全城水泄不通,车也开不动,路也不通,家里还漏水。
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份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情况可就不一样了。
咱们大多数人平时可能没怎么关注过保险这个事儿,大家觉得反正生活稳定,灾害离自己远。
可说真的,人生的无常就是这么令人措手不及。
你想一想,你辛辛苦苦工作了大半年,突然一场大雨把你家淹了,所有家具都泡了水,连手机都坏了,这时候没有保险,什么都赔不了,心疼得想哭都哭不出来。
可是有了这类保险,保险公司就能帮助你弥补这些损失,真的是能为你解忧啊!说实话,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并不是啥新鲜的东西,可它的重要性真的是越来越被大家意识到了。
很多人都对这类保险有所误解,觉得它离自己很远,觉得它只有在大规模的灾难面前才有用,或者觉得自己永远不会碰上大灾大难。
其实不然。
你家水管一旦破裂,房子一旦漏水,或者家里失火了,这些都算“灾害”呢。
而这个时候,如果有保险在手,你至少可以把损失减到最低,心里的那块石头也能轻松落地。
当然了,保险的种类很多,每种的保障范围、赔偿额度都有差异。
所以选择时要小心,挑一个最适合自己家庭的综合保险,确保万一发生不幸的事情,你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别等到事情发生时才后悔,像那种“心急火燎”去买保险,最后却发现保障不全的情况,真的是要掉眼泪的。
有的人可能会觉得:“啊,灾害离我那么远,才不怕呢。
”但是你想啊,洪水、地震,甚至一个小小的雷击,真的很难预料。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儿。
谁能预测明天是不是就会出现一个突如其来的灾害?再说了,有保险可不只是为了防万一,它也是一种生活的智慧,不管灾害多小,它都能为你解决燃眉之急。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及策略分析1. 引言1.1 背景介绍巨灾保险是指针对重大自然灾害所提供的保险服务,旨在帮助受灾者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
我国地处东亚板块和欧亚板块的交汇处,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国家和民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巨灾保险在我国的发展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
2008年汶川地震后,相关部门开始重视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
目前我国巨灾保险保险覆盖面仍然较窄,大多为企业和重要基础设施提供保险保障,个人和农村居民的保障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
对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面临的挑战及提升保险覆盖面的策略成为当前亟需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从巨灾保险发展现状、面临挑战、提升覆盖面策略、完善制度建议和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展开讨论,以期为我国巨灾保险的未来发展提供借鉴和建议。
1.2 问题意义巨灾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可以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等巨大风险对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
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如保险覆盖面较窄、保险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
深入研究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现状,探讨我国巨灾保险面临的挑战,提出策略和建议,加强巨灾保险的宣传推广,对促进我国巨灾保险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巨灾保险的发展对于提高我国的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经常受灾,自然灾害频发,巨灾保险可以有效地减轻灾害对受灾群众和地方政府的经济负担,提高社会的灾害抗风险能力。
加强我国巨灾保险的宣传推广,可以提高保险意识和保险覆盖面,促进我国巨灾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增强经济社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 正文2.1 巨灾保险发展现状分析巨灾保险是指针对自然灾害所导致的巨额财产损失而设立的一种保险制度。
我国的巨灾保险起步较晚,但在近年来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巨灾保险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我国政府对于巨灾保险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相应的政策法规也在逐步完善。
财产保险公司巨灾防灾防损措施分析

财产保险公司巨灾防灾防损措施分析随着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近年来的气候异常变化,巨灾频发,给财产保险公司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保险公司需要加强巨灾防灾防损措施,保障客户权益,降低自身风险。
本文通过分析当前财产保险公司的巨灾防灾防损措施,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巨灾防灾防损措施的现状分析1. 风险评估与监测不足:在巨灾发生前,财产保险公司往往缺乏全面的风险评估与监测工作。
这导致了对灾害的风险判断不准确,无法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2. 巨灾应急预案不完善:财产保险公司在巨灾发生后的应急响应能力较弱,没有完善的巨灾应急预案,缺乏对应灾害的及时反应和处理措施。
3. 风险分散不够:目前的财产保险公司在风险分散方面存在不足,大部分的保险公司依然专注于传统的业务领域,对于一些新兴的风险类型缺乏足够的应对措施。
4. 技术保障有限:财产保险公司在巨灾防灾防损方面,往往依赖传统的保险技术和手段,对于新技术的应用不够积极,导致保险公司在应对巨灾时的效率较低。
1. 提升风险评估与监测能力: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大对风险评估与监测的投入,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积极引入先进的监测技术和手段,确保对巨灾风险的准确判断。
2. 完善巨灾应急预案: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巨灾应急预案,包括领导机构、协调机制、信息通报、资源调配等内容,确保在巨灾发生后能够迅速组织应对工作。
3. 加强风险分散:财产保险公司应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加强对新兴风险类型的研究和防范,提高风险分散度,降低巨灾风险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4. 提升技术保障水平:财产保险公司需要加大对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巨灾防灾防损的技术保障水平,包括数据分析、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方面,以提升对巨灾的应对能力。
1. 加强政策支持:政府应加大对财产保险公司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对巨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2. 推动行业自律:财产保险行业应建立巨灾防灾防损的行业标准,推动行业自律,鼓励企业加强对巨灾的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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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灾保险的发展现状和对策作者:徐晶格曲巍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20年第29期摘要:我国是世界上灾害频发、受灾面广、灾害损失严重的国家之一。
近几年来,自然灾害每年给我国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在1000亿元以上,常年受灾人口达2亿多人次。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事件日益增多,水灾风险不断增加,水灾损失补偿的安排问题变得越来越迫切。
在我国保险业稳步发展的今天,已经初步具备开展水灾保险的条件,而且,在我国很多地区对水灾保险具有大量的潜在需求。
然而我国水灾保险经营现状及水灾保险依然存在问题,通过进行系统性分析,由此提出了我国水灾风险保险的发展现状与对策。
关键词:水灾保险;对策;发展现状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20.29.0511 我国水灾保险的需求分析水灾保险也称洪灾保险,是一种为配合洪泛区管理,限制洪泛区不合理开发,减少洪灾社会影响,对居住在洪泛区的居民、社团、企业、事业等单位实行的保险制度。
它属于防洪非工程措施之一。
水灾保险应是非商业性的、应急的保险,投保人的财产一旦遭受洪水损失,由洪水保险机构立即负责赔偿,以保证水灾风险的即时性。
同时再保险更需要加强创新,建立全新的分担机制以减少物质损失,加快经济发展。
保险需求既在一定时期内,消费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下愿意购买且有能力购买的保险商品数量。
水灾保险需求大体上分为两种:个人需求和企业需求。
国外学者提出了个人对财产保险需求的理论模型,为后来学者对水灾保险需求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受灾者可以自己预估到自己会面临水灾的风险,保险人会准确估算到被保险人的财产风险,这其中包括消费者个人的收入水平和保险价格及受灾损失率,还有消费者的风险偏好程度。
企业的需求则与个人需求有一点是不同的,企业购买水灾保险主要是满足参与企业交易的各方利益,这其中包括企业供货商、购买商、企业员工等。
处在水灾风险覆盖范围内的企业对于水灾保险需求更大,主动性也更强。
2 我国水灾保险存在的问题2.1 水灾保险费率厘定有待完善世界上遭受洪水严重侵害的国家中我国始终占据着一席之地,因洪水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年年攀升。
水灾保险就成了降低受灾群众的保障,而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水灾保险承保难度较大,水灾保险所涉及的利益主体主要有政府、保险公司、投保人三个方面。
政府在水灾保险系统中主要是制定规范,进行政策上的支持,管理各个利益主体的行为。
当洪水灾害发生时,投保人是水灾的受害方,同时也是水灾保险的受益方。
水灾保险的定价问题,是保险公司如何分担风险的问题,是水灾保险研究的关键和核心。
如果保险费率太高,居民和企业会因为经济问题可能不会选择投保。
如果保险费率过低,保险公司收入减少、无法获得利润,如果洪水灾害發生频繁,保险公司将面临沉重的经济压力,导致破产。
因此保费的厘定是保险公司在水灾保险业务推行的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2.2 水灾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营模式不明确水灾保险基金是结合政府、资本市场等多元主体参与融资管理与损失分担,以保险产品为载体,是一种用于分散水灾风险与分担水灾损失的专项基金。
水灾保险基金管理上的主要问题就是政府在水灾保险基金上的管理不够严格,当突发洪水灾害时,政府会进行临时防洪机制,相关政府部门会对灾害现场进行救援,救援的物质方面的钱款均来自水灾保险基金。
随着灾害发生频率的增加和损失增加,仅仅靠财政救济转移风险的方法往往会造成“突发性”财政负担,而且对受灾地区有局限性。
在政府的支持下,减少了保险公司的资金压力。
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大都采用内设投资管理部运作保险资金的模式,保险公司直接控制投资活动,投资效率较高,多数水灾保险基金都是以负债的方式筹集的,随着时间的增长,资金的模式难以适应自身负债性的要求,再加上宽松的政策法规,单一的投资品种、匮乏的投资工具,这些都导致了严重的资产与负债失配现象。
2.3 未形成有效的保险经营模式且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规范的水灾保险模式,水灾管理的现有机制可以归类到巨灾管理中,缺乏有效的风险转移机制和分担机制,如今我国的风险管理上采用的是中央政府为主导、地方政府配合,以灾民自救为主、国家财政救济和社会捐助的模式,没有形成一套可推广的、有制度保障的管理机制。
我国已出台的相关条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但对于水灾保险方面具体条款仍然缺失。
我国应该建立如水灾保险的构建路径,可操作性的水灾保险的法律依据。
抽象的、政策性的呼吁和指导往往具有不确定性,而且具体实施过程中容易偏离其倡导目标。
2.4 洪水灾害风险图绘制不完善洪水灾害风险图作为实施洪水保险措施的基础依据,不但规定了参与对象,还用来预估风险因素以界定保险费率。
我国东南沿海及长江黄河中下游地区经济发展繁荣,众多富裕经济区域及城市聚集于此,工、农、商业财富集中数量庞大,是洪水危害最大的威胁对象。
洪水灾害具有复杂性、随机性和不确定性,这些特点导致灾害的经济损失也很难预估。
我国水利工程多,需要及时更新风险图。
洪水灾害严重程度往往也取决于不同地区、不同流域等因素,关于其周围相关水利工程运用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洪水灾害的变化情况和严重程度。
洪水风险图有很多种功能,针对每个国家的不同国情、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社会情况特点,绘制水灾风险图时需要在上述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
3 完善水灾保险制度的发展对策3.1 科学合理的制定水灾保险的价格商业保险公司积极采取措施,科学合理确定费率,提高保险公司对水灾保险的承保率和经营效益。
保险公司需要积极整合洪水灾害损失资料中心,需要注意洪水灾害数据灾情报告等相关数据的积累。
保证保险公司正常经营,争取实现盈利且不发生亏损。
另外,区分好居民与企业,为他们设定不同的水灾保险保费。
对于水灾保险的研发困难,我国需要科研团队的支持。
应该要求聘请专业人士对水灾的评估和保险定价进行专业研究。
具体还要全面考虑费率的总体水平和费率结构两方面。
3.2 明确基金管理和运营模式由于我国洪水灾害损失占GDP的比重逐渐上升,财政方面面临越来越大的资金压力,水灾保险越来越受到重视,明确基金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政府对水灾保险给予的高度重视是十分难得的机遇,值得保险公司积极把握,例如“开拓”水灾保险业务领域,做大做强水灾保险市场。
在承保方面,国家应对存在水灾风险的单位和个人推行强制参保,规定企业和个人有最低投保金额,并给予一些政策优惠,只有这样才会有效分散水灾风险,增加了保险公司的收入,为保险公司的水灾保险业务带来更大的“推动力”。
目前我国水灾保险资金较少,保险公司内部积累的时间较短、资金规模小。
相较于一般保险资金,水灾保险赔付资金基数更大,这就需要较高的流动性来维持理赔流程。
可以通过银行间债券和证券基金投资以提高水灾资金整体的盈利水平,减轻央行低利率造成的后果。
对于保障保险公司的经济实力,保险公司可采用限额的承保方式:出现灾害全损时,投保人并不能获取全部损失赔偿,保险公司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超出责任范围的部分风险转嫁给再保险、政府基金和资本市场。
3.3 建立有效的保险经营模式和法律法规建立我国水灾保险的模式,要考虑影响我国水灾发生的因素,包括水灾损失大小的气候、人口数量、地理环境、资产密度等实际因素。
政府在制定保费中按照生产经营状况、承保土地面积、工程总造价等来收取。
是否立法并且以什么样的形式立法都必须经过缜密的考量。
首先需要考虑多方因素,包括法律的可行性、相关社会效应等。
法律应具有倡导性,详细概括水灾的性质、作用、保险费率、政府的权威、保险人的权利等。
还要考虑法律的可实施性和社会效应。
我们要在法律法规实施的过程中,通过具体落实来继续调整条款,以面对水灾保险的法律供给机制的障碍。
在修改过后积极进行地方试点,设立好初级目标,建立多种形式的保险实施方案,加强政府的管理;建立中期目标,重新规划试点地区的具体实施条例;构想远期目标,在今后关于水灾保险制度较为成熟的情况下将相关成果记录到《保险法》中。
3.4 科学编制我国各流域风险图第一,要對洪水损失进行准确的估算,根据洪水灾害的特点,重新编制流域风险图,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要根据流域风险图提醒该地区时刻注意好防灾的工作,保险有效期内要对相应对标区域采取规避风险有效举措,尤其对于大中型企业这样的大额客户,要特别关注防灾的开展。
第二,要对我国的正在建设中的水利工程进行程度及时的更新,以确定水灾损失。
由于水利工程属于人为因素,我们要根据不同时间的工程进度对水灾风险的程度进行评估,减少灾害突发时的损失。
第三,在绘制流域风险图时,要考虑到水灾保险的需求,并根据不同的需求,制定包括多种信息的洪水流域风险图。
绘制流域风险图时要考虑到我国农业发展情况以及企业和个人的需求状况。
洪水流域风险图能够展现依据不同频率水灾情况,某区域发生的洪水灾害可能受到洪水淹没的覆盖范围和严重程度的地图,据此可以看出洪水风险空间分布程度。
可以通过水文水力学数值模拟法、洪灾频率分析法和实际洪水调查法。
4 结语洪水灾害严重影响着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水灾保险在应对洪水灾害时所起到的作用愈发明显,积极探索我国水灾保险是十分必要的。
总体来看,我国开展水灾保险具有较强的客观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实施水灾保险提供了条件,人民的参与意识也在逐步加强,保险市场发展较快。
在开展水灾保险所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基础工作和技术支撑,以及立足于本国国情的水灾保险制度的试点以及研究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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