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经济规则的完善与创新研究
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变动与发展

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变动与发
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国际经济关系日趋紧密,国际经济法的变动和发展也在加速进行。
国际贸易规则的建立和完善,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的构建,国际知识产权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以及环境保护、劳工权利等领域国际法的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合作的重要领域。
在国际贸易方面,世界贸易组织(WTO)进行了多轮多领域的贸易谈判,形成了一系列的国际贸易规则,包括关税和非关税措施、贸易自由化、争端解决机制等等。
此外,一些国际和地区性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和实施,也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发展和变化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国际投资方面,国际投资协定的数量和覆盖领域不断扩大,已经成为国际投资活动的重要法律框架。
同时,一些新兴经济体也开始积极参与相关谈判,并建立了自己的投资法律体系,比如中国的中外投资法和“一带一路”倡议等。
在知识产权方面,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也在不断加速。
目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下属的各项公约已有160多个,其中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为代表的专利体系,以及以《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和《版权公约》为代表的商标和版权体系,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框架。
总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和各国共同发展的需要,国际经济法的变动和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也将继续为各国提供更为稳定、公正、可预测的法律环境。
探析一带一路战略的形势与政策论文2000字

探析一带一路战略的形势与政策论文2000字“一带一路”沿线经济的发展,成为我国沿线经济贸易畅通、资金融通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探析一带一路的形势与政策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带一路的形势与政策2000字论文篇一:《“一带一路”沿线经济发展问题研究》【摘要】随着全球经济化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各项产业正向多元化、体系化、合作化的方向发展。
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转型已经是迫在眉睫。
“一带一路”沿线经济的发展,成为我国沿线经济贸易畅通、资金融通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一带一路”已将成为我国沿线经济新的发展格局,也为我国在国际上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同时也给我国沿线城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提出了更高要求。
通“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不断的推进,有效的将我国的各个产业提供了发展的机会,也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的新的挑战。
【关键词】“一带一路”;沿线经济;沿海城市;金融贸易近几年,我国对内的经济制度的改革和经济对外开放都面临着新的挑战。
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转变后,我国对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了一系列的改变,传统的沿线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受到了严重的限制。
另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沿线经济的经济产业,也相应的发生了一些变化,在沿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状态下,使我国的经济处于高速发展的状态。
主席提出“一带一路”经济发展战略理念,“一带一路”不仅为我国对外的发展中提供了新的方向,也为我国的沿线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挑战机遇,更起到了带头的组作用。
本文就对“一带一”路沿线经济发展问题研究进行了分析和阐述,对其发展的优势即兴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同时也给我国沿线城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为我国沿海城市的经济转移起到了促进的作用,也有效地促进了“一带一路”的经济发展战略的发展。
一、对我国贸易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一带一”路沿线经济发展战略,均为一些正在发展中的国家,这些国家具有较多的人口数量,需要较大的经济市场。
但是,在这些国家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经济水平较低,人均消费也是有限的。
探析一带一路的形势与政策论文2000字(2)

探析一带一路的形势与政策论文2000字(2)探析一带一路的形势与政策论文2000字篇二《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摘要:随着国家先后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关于如何如何深入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文章将通过对一带一路实施的国内国际背景、存在的发展优势、以及面临的困难加以说明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意见,以期能够让读者更加深入了解一带一路战略计划的实施情况。
关键词:一带一路;背景;优势;挑战一、一带一路战略规划概况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
随后国务院在参加2013年中国-东盟博览会时强调,要铺就面向东盟的海上丝绸之路,打造带动腹地发展的战略支点。
2015年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三部委在3月2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的文件。
文件中提到未来实施一带一路战略进程中将会以开放合作、和谐包容、市场运作、互利共赢为原则;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展开与各国的合作。
目前政府敲定的一带一路战略涉及省份共包括沿海及内陆地区的18个省份。
主要路线包括:路上丝绸之路的路线3条即1.中国-中亚-俄罗斯-欧洲2.中国-中亚-西亚-地中海3.中国-东南亚-印度洋;海上丝绸路线中国-南亚-马六甲海峡-印度洋和中国-南海-印度尼西亚-太平洋这两条。
目前政府已从多个方面出发积极贯彻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战略规划,以谋求在中国改革的攻坚时期满足国内发展经济和对外开放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强和亚欧非及世界各国合作的重要举措。
二、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背景(一)国际背景1.制定国际贸易新规则刻不容缓目前由世界贸易组织(WTO)主导下的关于国际贸易规则的“多哈回合谈判”因为美国等发达国家不同意给予发展中国家更多公平贸易的机会和权利已陷入了停滞状态,而随着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经济地位得到不断上升,尤其是中国已经超越日本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力量,然而出于本国利益考虑美国政府不愿再给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更多的贸易优惠待遇。
“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经济规则的完善与创新研究

“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经济规则的完善与创新研究从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区域战略设计的提出,“一带一路”战略将成为中国与沿线国家深化经贸关系往来,繁荣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导向。
同时,“一带一路”战略也可联系诸多发展中国家,成为协同发展中国家与西方经济大国之间“共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纽带。
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的“输入型”范式已经出现不适应问题,而在深化国际经济法地位与影响力上,必然需要从构建新的国际经济法治化规则中来创新和完善。
一、“一带一路”战略对当前国际经济法规则的影响1.从理念上对国际经济法规则提出创新要求“一带一路”战略涵盖了亚洲诸多经济体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使其能够参与到国际经济法规则的制定中,体现了对国际经济新秩序规则的平等立法权的享有。
有学者提出,对于传统国际经济法规则体系,已经难以适应现代国际化经贸环境,特别是传统国际经济法规则未能体现自由、平等、法治的价值理念。
深化“一带一路”战略,要本着以“开发、合作、平等、法治”原则,强调对国际通行规则的遵守,强调对各国发展道路及多样化市场规律的尊重[1]。
也就是说,面对“一带一路”战略,相比于WTO经济自由化、世界银行的市场开放规则,更要从“自由至上”逐渐转向“开放平等”的规则体系中。
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中第二条规定“亚投行成员资格向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成员开放。
”由此,亚投行所采取的“独立、平等”的合作观,将成为对各成员国完全尊重的典型特色。
另外,在《亚投行协定》第4条中规定“亚投行决策机制不存在一票否决制”;中国作为亚投行的最大的股东国,明确提出任何一国都不能因占据绝对股份而享有否决权。
很显然,从维护世界银行经贸体系发展上,这一“平等决策”机制,必将对传统国际经济法规则带来直接影响。
2.从内容上对国际经济法规则进行补充和完善“一带一路”战略不仅从理念上进行创新,也对国际经济法的内容进行丰富和完善,特别是在金融、投资、贸易以及解决争端等方面,提出了多元化合作方式来突破传统国际经济法的局限性。
一带一路倡议与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策略研究

一带一路倡议与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策略研究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市场的日益竞争,中国企业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机遇。
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的重大国家战略,为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框架。
本文将探讨一带一路倡议对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策略的影响和作用。
一带一路倡议,即“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由中国倡导的一项旨在促进全球贸易与合作的发展战略。
这一倡议旨在通过加强亚欧非大陆的经贸合作,推动沿线国家间的互联互通,增加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提升互联互通的水平,加强亚欧非大陆的合作,构建更加开放、包容、均衡和普惠的经济全球化。
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机会。
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潜力巨大,资源丰富,市场需求旺盛,这为中国企业进一步扩大海外市场提供了平台和机遇。
通过参与一带一路倡议,中国企业可以积极参与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贸易合作等项目,推动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战略。
当然,一带一路倡议也给中国企业提出了新的挑战。
首先,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语言、法律制度等存在差异,中国企业需要了解并适应当地的商业环境和规则,增加对当地市场的了解和洞察力。
其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竞争格局与国内市场存在差异,中国企业需要制定与当地市场相适应的营销和经营策略。
此外,政治、政策等风险也是中国企业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为应对这些挑战,中国企业应结合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与特点,制定相应的国际化经营策略。
首先,中国企业需要在人员培养方面下大功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交流能力和语言能力的人才,以更好地适应沿线国家的商业环境。
其次,中国企业应加强与沿线国家政府机构和当地企业的合作与沟通,共同探索市场机遇,降低经营风险。
此外,中国企业还应注重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总之,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中国企业应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制定适应当地市场的经营策略,加强国际化经营能力的培养和品牌建设,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
“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税收人才培养研究

“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税收人才培养研究“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政府提出的一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倡议,旨在促进沿线国家间的互联互通和经济合作。
这一倡议涉及到广泛的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贸易和投资等。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发展,涉及到跨国经济合作的国际税收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培养优秀的国际税收人才成为迫切的需求。
国际税收人才需要具备深厚的税收知识。
跨国经济合作涉及到不同国家间的税收法规和政策,国际税收人才需要熟悉不同国家的税法,并且能够评估税务风险和优化税务筹划。
国际税收人才还需要具备国际税收规则与全球经济发展的前沿知识,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税务环境。
国际税收人才需要具备良好的跨文化沟通能力。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企业以及税务机构将进行广泛的合作。
国际税收人才需要具备良好的英语以及其他外语能力,能够顺畅地进行跨文化交流。
国际税收人才还需要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以适应多元文化的工作环境。
国际税收人才需要具备全球化的眼光和战略思维。
在全球化背景下,税收问题越来越复杂多变,需要从更加全面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和解决。
国际税收人才需要具备全球化的眼光,能够从国际化的角度出发,准确把握国际税收的趋势和发展方向。
国际税收人才还需要具备战略思维,能够制定和实施有效的税务策略,以推动跨国企业的发展。
国际税收人才需要具备法律和道德意识。
税收问题往往涉及到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国际税收人才需要严格遵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需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做到按法律规定纳税并遵守税收道德规范。
这不仅是对个人的要求,也是对整个社会的责任。
在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过程中,国际税收人才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培养出优秀的国际税收人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加强税收人才培训机构的建设。
建立和完善税收人才培训体系,加强国际税收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培养出一批专业化的税务人才。
提供多样化的培训和实践机会。
通过提供实地考察、企业实践、国际交流等方式,让学生接触到实际的税务问题,并提供解决问题的机会,以培养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
“一带一路”背景与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的研究

试点论坛shi dian lun tan150“一带一路”背景与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的研究◎陈嘉辉摘要:本文针对“一带一路背景与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的研究”作为重要的研究视角,分析并探讨“一带一路”发展背景之下对粤港澳大湾区产生的重要影响,然后对目前的发展现状予以分析,进一步对粤港澳大湾区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策略和发展意见。
关键词:“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可持续发展在“一带一路”的发展背景之下,粤港澳大湾区不管在产业格局还是在其他内容上都产生了很大的变革,资本、人力资源、技术体系等也对世界各城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展现出很大的发展空间与发展潜力。
然而,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政治经济正经历冷战结束以来最深刻的变革,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事频繁发生,充满了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也面临很多机遇与挑战。
一、粤港澳大湾区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产生的影响在“一带一路”的背景发展背景之下,粤港澳大湾区成为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过程当中的重点内容。
为了进一步增强与深化广东和港澳地区之间的协调合作,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这一方案。
在这当中,意味着三个区域可以在发展过程当中发挥自身的优势,相互协调、取长补短。
在“一带一路”背景发展背景之下,携手共进,创造出更为辉煌的成就。
对于大湾区而言,主要地处珠三角重要区域,辐射珠江口岸周边的城市以及其他的经济发展区域。
对于粤港澳大湾区来说,是带动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领头羊。
主要由广州地区、深圳、珠海、东莞以及香港和澳门两个行政区组合而成,不管是在经济上还是在地理位置上,都可以说集合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
粤港澳大湾区在发展过程当中和世界的其他三个非常著名的日本东京大湾区、美国旧金山以及纽约大湾区持平,并逐渐朝着国际一流水平发展。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的主要策略(一)积极构建具有创新性驱动引擎构建全新的粤港澳大湾区,需要不选吸收并且借鉴世界上其他比较成熟的一些大湾区的成功创造经验,并且积极引进优秀的专业人才以及创新性人才,通过人才的极具共同引导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这个区域成为最重要的经济发展中心,带动粤港澳大湾区不断朝向科技化、创新化、金融化的高端产业发展。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日韩FTA缔结影响因素研究

!"#$%"&%'!&!()*&+#"*+%N 中日韩自贸区是当今全球经济发展最快的东北亚地区经济整合的重要突破点,也是“一带一路”构想的核心环节之一。
一、“一带一路”落地推动中日韩F T A发展进程(一)并辔齐驱:“一带一路”与中日韩F T A 自2013年中国首倡全球共建“一带一路”至2019年这六年多来,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1100亿美元,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超过7.8万亿美元,成绩斐然,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的塑建也极大助益了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
在东北亚地区,这一倡议也从提出伊始备受争议与质疑,转为得到了日韩在内各国的广泛认可及支持,为中日韩F T A的缔结提供了空间。
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自2012年11月启动,三方于2013年3月在韩国首尔举行了第一轮谈判,伴随着2014年起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在邻国的推进,截至2019年,于六年间共进行了16轮谈判。
期间中日、韩日关系风云变幻,纵使三国官方与民间普遍就其经济效益持积极态度,但迄今三国仍未达成框架协议。
2018年12月开始,接连举行了有关中日韩自贸区的第14轮、15轮谈判,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重申了要加速中日韩自贸区的谈判,谈判进入了攻坚深水期。
联合国安理会于2017年发出了介由“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呼吁,“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不仅对中日韩顶层就经贸合作深化共识多有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中一批批已逐步落实的重大项目及产业园区,更为推行中日韩自贸区提供了充分区域合作的经验借鉴。
(二)倍道而进:“一带一路”发展下中日韩F T A 缔结现状中韩双边F T A已先于2015年签署生效,受限于历史因素等,长久以来中日韩三边F T A却尚未能达成框架协议。
但多次谈判下三方业已建立了成型的谈判制度。
第五轮谈判后,谈判被划分为首席代表谈判和工作谈判两大模块。
当前中日韩已就在后续自贸协定谈判中,针对将货物和服务市场开放、投资等主要议题达成较R C E P 更高水平的自由化程度,加快推进原产地、通关、竞争、电子商务等问题的全面讨论达成了共识,中日韩谈判意愿大幅增强,三方F T A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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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经济规则的完善与创新研究
作者:光瑜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7年第02期
摘要:“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是中国与亚洲区域各经贸合作方共同拓展与西方国家跨区域战略合作的重要顶层设计。
从国际经济环境的构建与国际贸易法治化发展来看,“一带一路”战略在继续维护各经济体既得利益的同时,还要突出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尤其是在国际经济规则法治化创新中,更要从保障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下,来促进国际金融、贸易、投资、能源,以及争端的解决等问题的逐步完善。
关键词:“一带一路”战略;国际经济法;经济创新
中图分类号:F01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2-0003-02
从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区域战略设计的提出,“一带一路”战略将成为中国与沿线国家深化经贸关系往来,繁荣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导向。
同时,“一带一路”战略也可联系诸多发展中国家,成为协同发展中国家与西方经济大国之间“共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纽带。
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的“输入型”范式已经出现不适应问题,而在深化国际经济法地位与影响力上,必然需要从构建新的国际经济法治化规则中来创新和完善。
一、“一带一路”战略对当前国际经济法规则的影响
1.从理念上对国际经济法规则提出创新要求
“一带一路”战略涵盖了亚洲诸多经济体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使其能够参与到国际经济法规则的制定中,体现了对国际经济新秩序规则的平等立法权的享有。
有学者提出,对于传统国际经济法规则体系,已经难以适应现代国际化经贸环境,特别是传统国际经济法规则未能体现自由、平等、法治的价值理念。
深化“一带一路”战略,要本着以“开发、合作、平等、法治”原则,强调对国际通行规则的遵守,强调对各国发展道路及多样化市场规律的尊重[1]。
也就是说,面对“一带一路”战略,相比于WTO经济自由化、世界银行的市场开放规则,更要从“自由至上”逐渐转向“开放平等”的规则体系中。
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中第二条规定“亚投行成员资格向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成员开放。
”由此,亚投行所采取的“独立、平等”的合作观,将成为对各成员国完全尊重的典型特色。
另外,在《亚投行协定》第4条中规定“亚投行决策机制不存在一票否决制”;中国作为亚投行的最大的股东
国,明确提出任何一国都不能因占据绝对股份而享有否决权。
很显然,从维护世界银行经贸体系发展上,这一“平等决策”机制,必将对传统国际经济法规则带来直接影响。
2.从内容上对国际经济法规则进行补充和完善
“一带一路”战略不仅从理念上进行创新,也对国际经济法的内容进行丰富和完善,特别是在金融、投资、贸易以及解决争端等方面,提出了多元化合作方式来突破传统国际经济法的局限性。
在基础设施领域,着力构建多方经济合作机制来推动经贸往来;在投资领域,通过建立区域内自贸区,来促进自贸区协定与投资协定的融合,体现了新国际经济法规则的灵活性;在能源领域,将对能源国际标准及法律规则进行改善;在解决争端机制上,通过完善投资仲裁法,来实现争端规则机制的创新。
当然,对国际经济法规则内容的创新,还包括对国际经济法规则体系的完善。
在经贸区域内双边、多变携带基础上,实现了区域内、跨区域经贸协定的合作,有效抑制了传统国际经济法规则的碎片化问题,使其能够顺应当前国际经贸体制的多边化发展。
特别是对沿线国家多边贸易法律、政策的遵循上,有助于化解金融屏障,完善国际经济法新秩序。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经济法规则的创新与完善
1.基础设施合作机制方面的法治化完善
国际经济法规则框架的发展,对于我国来说是随着改革开放对外经济往来的深入而逐渐形成。
“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与实施,由于在基础设施合作机制建设上还未形成成熟的法治化环境,特别是在区域间合作平台建设上,对传统国际经济法碎片化合作机制的沿袭势必将影响“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发展。
2014年,上海合作组织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为中亚及中俄等国边境运输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2015年7月,中国、蒙古、俄罗斯三方达成《中蒙俄国际道路运输发展政府间协定(草案)》,为实现三方道路运输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同样,与次区域经济合作、多方合作机制建设相比,“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其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法律机制还相对缺失,尤其是在面向欧亚经济联盟圈,各方在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法律机制上还未能达到契合点。
2.能源合作机制方面的法治化完善
国际间的能源合作领域,由于缺失统一的法律机制,使得在多边能源合作层面存在抵制问题。
例如,我国未加入IEA(国际能源署)组织,未能对国际间能源规则参与制定,而金砖国家合作机制虽具有较大合作潜力,但仅限于领导人会晤,未能从具体法律层面来促进机制完善,特别是南非、巴西等国存在较大距离,在能源依赖关系上未能形成有效机制。
当然,从长期来看,对于能源方面的法律机制建设,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必将对沿线国家的双边能源协定谈判提供可能。
如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签署一系列能源合作协定,促进中哈双边能源贸易的稳定合作。
2013年,习近平提出“上海合作组织能源俱乐部”,着力从能源合作机制建设
上,为中国及中亚各能源国提供便捷的贸易通道。
2015年,中国加入能源宪章组织,但《国际能源宪章》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仅为了规范能源合作中的一些规则与标准,促进能源效率、能源贸易自由化等。
3.国际投资规则方面的法治化完善
从我国对外双边投资协定的签署数量来看,投资实践颇为丰富,但对于国际投资的法治化问题研究相对滞后,尤其是在“一带一路”战略下,沿线各成员国之间在投资环境、投资制度建设上存在较大不足。
以双边投资协定为例,我国在自贸协定签署上还未完全接受“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模式,而日本、韩国、瑞士等国已经拓宽至对外投资领域阶段,相比而言,我国在“准入前国民待遇”规则上未能有效履行。
不过,从中国澳门自贸区协定条款来看,首次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但仅限于澳方对中国投资者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
可见,中国在国际间投资规则法治化实践中仍然谨慎。
2013年以来,中国积极推进《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在“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压力下,促进了中国在双边投资协定中的法律机制创新。
“一带一路”战略所涉及的沿线国家较多,各国的政治环境、法治投资环境也更为复杂,尤其是中亚地区,政治环境风险较高,必然给中国的投资带来更多不确定性。
因此,从维护国家安全上纳入经济安全因素的考量,建议从双边投资协定法律条文中增加“根本安全例外”条款,防范缔约国滥用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仲裁庭扩大解释等规则,来细化区域贸易合作机制。
比如,2014年在中日韩签署双边投资协定中,增加了“安全例外”条款,细化为“战争、武装冲突、其他紧急条件下,对相关贸易政策进行国际协定”;2015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中明确了法律政策交流条款,特别是通过增加“法律措施清单”方式,来对多边贸易合作营造良好的法治化环境。
4.亚投行融资机制方面的法治化完善
亚投行融资机制是由中国发起的、基于“一带一路”金融合作为主体的金融融资风险防控规则体系,特别是在亚投行表决权规则上,体现“平等”、“自由”与“尊重”。
依据《亚投行协定》。
治理结构由理事会、董事会、管理层三级组成,理事会采用简单多数、特别多数、超级多数决策机制,由创始成员投票权、基本投票权、股份投票权进行多方约束,兼顾全体成员的表决权,并随着新成员国的参与来对股份投票权进行稀释。
可见,从投票机制创新来看,亚投行的投票权并非由亚投行单方面决定,而是尊重和兼顾了各成员国的股份投票权,彰显了公平与民主。
同时,在投融资项目风险评估与贷款审查机制上,参照世界银行规则体系,对项目放款前,要从项目可行性分析、财务风险评估、经济风险调研等方面进行审查;在贷款发放上,借鉴世界银行的“报账回补”方式,由实施主体垫付,之后凭证向银行回补,有效避免和缓解了融资坏账问题。
5.解决争端规则方面的法治化完善
从国际经济贸易合作实践来看,如果缺失完善的争端解决机制,则所有的国际经济组织都无法存活。
同样,在“一带一路”战略下,对于贸易争端的解决,借鉴WTO争端解决机制更为恰当。
一是沿线国家有超3/4的国家为WTO成员国;二是针对贸易争端的解决,WTO争端机制更为被多数国家所认可。
6.贸易制度方面的法治化完善
国际经济法规则的完善与创新,同样需要从国际经济贸易制度建设上来推进法治化创新。
在投资贸易制度上,“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已经写入我国“十三五规划”中,并于2015年由国务院划定负面清单路线图,于2015年12月1日起2年内为先试期,于2018年为正式实施期。
2016年,上海自贸区率先推进“有限许可+全面报告”准入规则,对清单模式进行简化与统一。
在海关贸易制度创新上,2015年《上海海关深化自贸区改革8项制度情况一览表》中,有六项是关于通关便利的制度创新。
如海关执法清单式管理制度,提升海关执法透明度;“一站式”申报查验制度,简化海关作业流程;“一区注册、四区经营”制度,提升了通关效率等。
结语
在“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作为重要发展中国家,在坚持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原则下,将肩负着完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使命。
从“一带一路”战略经贸规则与国际经济法的完善与创新实践来看,还需要沿线各成员国的积极参与,尤其是对相关国际贸易政策的修订与完善,对相关投资、金融、贸易、能源、基础设施以及争端的解决途径和法律完善上,还需要大胆借鉴国际化规则与实践,来促进国际经济法规则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