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广西区直
林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的的通知(桂林政发〔2013〕16号)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林木的采伐,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
设区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
第二章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第四条森林采伐实行限额管理,凡采伐林地上胸径5厘米(含5厘米)以上的林木应纳入限额管理。
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和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纳入限额管理。
第五条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预留全区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的5%,用于解决因自然灾害、占用征收林地、森林经营保护等对采伐限额的需要,其余年森林采伐限额应一次性分解落实到各编限单位。
第六条各编限单位之间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不得调剂使用。
第七条森林采伐限额实行分项管理,限额内人工林采伐可以占用天然林采伐限额,抚育采伐可以占用主伐限额或更新采伐限额,其他各分项限额严禁互相挪用、挤占。
第八条公益林采伐限额不得结转使用;商品林采伐限额年度有节余的,在编限期内可以结转使用。
具体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商品林采伐限额结转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因自然灾害、自治区级以上重大项目占用征收林地、森林经营保护、公益林更新、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森林经营方案执行等需要,年森林采伐限额不足的,编限单位可以申请追加当年森林采伐限额。
第十条申请追加当年森林采伐限额,应由编限单位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报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经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论证后,对符合条件的,由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追加下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项目检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项目检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公布日期】2021.04.14•【字号】桂林改发〔2013〕8号•【施行日期】2021.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项目检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林业局,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为加强林下经济示范项目管理力度,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使用,促进我区林下经济工作顺利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区林下经济示范项目建设任务,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项目检查验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项目检查验收暂行办法2.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项目检查验收评分细则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苑项目检查验收自查表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项目检查验收工作评定表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项目检查验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区林下经济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切实提高林地综合经营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桂政办发〔2010〕19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项目是指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补助并经自治区林业厅批复实施的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类项目。
第三条项目检查验收遵循的原则是:(一)系统科学、公平公正。
通过制定系统科学、公平公正的检查验收考核体系,明确具体的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地评价各地林下经济示范项目的工作成效。
(二)分级核查、统一验收。
通过逐级自查核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林下经济示范项目建设质量,促进项目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2019年自治区级林业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2019年自治区级林业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公布日期】2018.07.26•【字号】•【施行日期】2018.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2019年自治区级林业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县林业局,自治区直属林业事业单位:为做好2019年自治区本级林业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根据2019年自治区财政部门预算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承担单位承担单位可以是各级林业技术推广单位,也可以是林业科研院所和国有林场。
二、项目建设内容围绕林业重点工程和特色产业,重点对主要用材林、乡土珍贵树种、特色经济林(油茶)、木本香料、生态修复与病虫害防治、森林经营技术、木材与林产品加工等新优品(良)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进行应用推广和示范基地建设。
每个项目建设50-100亩的示范林,项目申请经费为20万元,主要用于与项目建设相关的造林、租地、肥料和病虫害防治支出、示范点建设必须的材料、示范牌建设、技术资料印刷、人员培训、误工补贴和交通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项目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以及与林业科技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
三、其他要求(一)项目建设点必须交通便利,以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在服务期内的林业科技特派员优先考虑。
(三)年度内已承担其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的同类型项目(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类)不予支持。
(四)不在本单位林地上实施项目的,需提供林地使用协议。
(五)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
(六)项目申报书文本一式七份,项目申报表一式一份,于2018年8月20日前以单位正式文件报自治区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信箱。
市县申报的项目由市林业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区直林业系统申报的项目由本单位直接报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1•【字号】桂政办发[2010]160号•【施行日期】2010.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6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八月十一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林业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原自治区林业局的职责。
(二)取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
(四)加强全区湿地保护、石漠化和沙化土地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五)加强组织指导全区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沙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
制定全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5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5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公布日期】2018.07.26•【字号】桂林函〔2018〕842号•【施行日期】2018.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5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林函〔2018〕842号签发人:邓建华何贵整等12名代表: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请求自治区支持钦州进口木材产业发展的建议》(编号:558),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我单位牵头办理。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大力支持钦州进口木材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我厅支持钦州在依托自身区位优势、港口优势、辐射优势及北部湾木业产业园、泉水工业园等现有产业园区的基础上,规划建设钦州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园区。
我厅将根据园区建设情况,把钦州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园区列入全区“十三五”重点林业产业园区建设计划,在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不断提高园区发展能力和水平。
二、努力保障钦州木材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自治区将统筹考虑钦州进口木材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解下达中倾斜支持钦州市,并指导钦州市优先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钦州进口木材产业发展。
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自治区对钦州市纳入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木材产业项目,一律使用自治区专项指标保障新增建设用地。
在项目用地选址、预审、报批等环节提供支持和指导,力求项目选址符合用地保障条件,确保项目依法依规用地。
三、支持钦州港木材专业码头建设根据《钦州港总体规划》,钦州港在金鼓江作业区、金鼓江北作业区、大榄坪作业区等多个重点作业区规划了件杂货深水泊位,可以满足建设木材装卸专用泊位需求。
目前钦州港有多个件杂货码头泊位承担了钦州港的木材运输任务,如钦州港陆海港务散杂货码头、钦州港大榄坪3#-8#泊位工程等,已建成的码头能满足目前钦州港木材进出港的需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2017年区直林场科学发展考核结果的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2017年区直林场科学发展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公布日期】2018.04.28•【字号】•【施行日期】2018.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2017年区直林场科学发展考核结果的通报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国有林场科学发展考核办法(2017)的通知》(桂林场发〔2017〕15号)精神,2018年1~3月我厅对各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以下简称“区直林场”)2017年资源培育与保护、经济发展和综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2018年我厅第6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一)资源培育与保护方面1.林地面积保有量2017年底,区直林场林地面积保有总量为3,720,366亩,比考核目标3,715,277亩增加5,089亩。
从各林场看,仅大桂山林场和黄冕林场林地面积保有量比上年减少,分别减少了6亩和1,891亩。
大桂山林场和黄冕林场2017年分别被依法征占用林地220亩和1,978亩。
扣除依法征占用因素,13家林场全部完成林地面积保有量年度目标。
2.植树造林2017年区直林场完成造林516,754亩,比考核目标497,004亩增加19,750亩。
13家林场均完成年度造林任务。
3.森林防火高峰、南宁树木园、维都等3家林场过火面积比率为0,其余10家林场均有火灾发生,其中东门林场过火比率最大,达到0.98‰。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高峰、南宁树木园、博白、六万、钦廉、派阳山、雅长、三门江、维都等9家林场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级,七坡、东门、大桂山、黄冕等4家林场评为良好等级。
(二)经济发展方面1.营业收入2017年区直林场实现营业收入总额29.73亿元,比考核目标25.48亿元多4.25亿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公布日期】2018.02.27•【字号】•【施行日期】2018.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市、县林业局:根据《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退核字〔2018〕8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18年度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验收对象和内容(一)检查验收对象1.县级检查验收对象(1)自治区下达的2015年度新一轮退耕地还林计划任务(第二次县级自查);(2)自治区下达的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地还林计划任务(第一次县级自查);(3)自治区下达的2014年度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计划面积保存情况(造林后满三年县级自查);(4)自治区下达的2012年度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成效情况(封育后满五年县级自查)。
2.自治区级检查验收对象(1)自治区下达的2014年度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计划面积保存情况(造林后满三年省级复查);(2)自治区下达的2012年度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成效情况(封育后满五年省级复查)。
3.国家级检查验收对象国家下达的2014年度新一轮退耕地还林计划任务。
(二)检查验收内容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退耕还林地类别、造林面积核实、合格、保存和成林等情况以及管理情况。
二、检查验收方式(一)县级检查验收县级检查验收工作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区域内退耕还林检查验收范围的退耕还林面积逐小班进行100%实地检查验收。
(二)自治区级检查验收自治区级复查验收由我厅组织对造林后满三年的2014年度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计划面积保存情况和封育后满五年的2012年度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成效情况进行省级复查,拟今年4月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一期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一期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公布日期】2018.02.11•【字号】•【施行日期】2018.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一期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各区直国有林场,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以及《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精神,切实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桂林发〔2015〕18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桂林发〔2015〕19号)要求,做好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一期项目(以下简称一期项目)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确保任务按期按质完成,经研究,决定在一期项目各建设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本次自查自纠的内容包括项目制度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项目申报和报批情况、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等内容,重点自查自纠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及管理情况,项目建设任务质量内控及按期按质完成情况。
(一)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1.应当建立的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应该修订的制度是否及时修订完善。
2.对中央、自治区和主管部门已有的相关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贯彻执行,是否依据相关办法出台有细则,是否建立和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二)项目申报和报批情况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或流程申报,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是否及时报批或备案,用款计划及还款付息计划是否及时上报。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1.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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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广西区直国有林场集团公司组建前期工作的通知桂林营发…2011‟186号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厅各处室站: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快转变区直林场发展方式,提高区直林场经济增长质量,增强区直林场综合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区直林场跨越发展上台阶,经自治区林业厅2011年第37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组建广西区直林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林场集团”)和10个专业集团股份公司。
为了做好组建林场集团的各项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建林场集团和若干个专业集团,是厅党组对加快区直林场跨越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组建林场集团,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创新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实现专业化、多元化、集团化发展,促进区直林场率先发展、跨越发展上台阶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各林场要提高认识,加强对组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场长要亲自抓,要成立集团组建工作领导班子,特别是有牵头组建专业集团任务的林场,要组织精干力量,搭建好工作班子,认真抓好各项前期工作。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为确保林场集团组建工作顺利开展,各区直林场要成立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按照组建方案的分工意见,将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林场集团和专业集团公司的前期工作小组,由厅林场办和牵头组建的林场分别派员组成,要及时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政策咨询、拟订组建细案、起草章程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林场集团及各专业集团公司的组建步伐。
三、积极配合,合力推进组建林场集团和专业集团公司前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林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有牵头组建任务的林场,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各项组建前期工作;没有牵头组建任务的林场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共同推进林场集团和10个专业集团公司的组建工作,确保各项前期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四、明确要求,加快推进组建工作组要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完成时间表,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2011年9月底前要完成调研和调研报告撰写工作;2011年10月底前要完成组建方案(讨论稿)起草工作;2011年12月底前要完成公司章程起草工作;2012年6月底前要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工作,10个专业集团全部正式成立。
附件:1.开展组建广西区直林场集团前期工作方案2.专业集团公司组建方案提纲二○一一年八月一十三日附件1开展组建广西区直林场集团前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快转变区直林场发展方式,提高区直林场经济增长质量,增强区直林场综合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区直林场跨越发展上台阶,经自治区林业厅第37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组建广西区直林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林场集团”)和若干个专业集团股份公司。
为了加快推进林场集团组建的前期工作,确保组建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一)组建广西区直林场集团公司。
采用松散型组织结构,由高峰林场牵头组建区直林场集团公司,13家林场作为林场集团公司的共同发起人,各区直林场按适当比例出资入股,公司董事长由高峰林场场长兼任,其他区直林场场长为公司董事会成员。
赋予林场集团协调各专业集团之间的关系,制定并监督执行各专业集团的重大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搭建投融资平台、统一投融资策略;制定统一的营销策略、质量体系、企业标识和经营绩效评价体系,指导各专业集团的企业文化建设等职能。
(二)组建10家专业集团股份公司。
对基础好、条件成熟的产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引进战略合作伙伴,近期要组建10个专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由高峰林场牵头,组建广西区直林场营造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直林场人造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直林场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由七坡林场牵头,组建广西区直林场林产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直林场(生物)肥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直林场生态灵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由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牵头,组建广西区直林场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由东门林场牵头,组建广西区直林场林木种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由派阳山林场牵头,组建广西区直林场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由三门江林场牵头,组建广西区直林场生态有机茶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林场集团组建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林场集团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0个专业集团组建工作组。
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厅林场办,专业集团组建工作组分别设在牵头的区直林场。
(一)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秋华自治区林业厅厅长副组长:莫一平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韦纯良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李明琪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蒋桂雄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王力生自治区林业厅纪检组组长刘中奇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成员:陆志星自治区林业厅营林处处长李堂龙自治区林业厅人教处处长李可夫自治区林业厅计财处处长韦文贤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主任唐太法自治区纪委驻厅监察室主任黄政康自治区林业厅林政处处长黄周玲自治区林业厅产业处处长龙春舒自治区林业厅营林处副处长(兼林场办主任)韦善华高峰林场场长李锋七坡林场场长苏勇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黄光银广西国有东门林场场长陈青来派阳山林场场长陆淇三门江林场场长刘涛博白林场场长吴树刚黄冕林场场长陈文军钦廉林场场长蔡树威雅长林场场长戴军大桂山林场场长樊吉尤六万林场场长万文生维都林场场长主要职责:研究制定组建林场集团的政策措施,对组建林场集团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布置,协调解决组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办公室主任:蒋桂雄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兼)副主任:龙春舒自治区林业厅营林处副处长(林场办主任)(兼)李震自治区林业厅人教处副处长伍贤旭自治区林业厅计财处副调研员成员:张振球自治区林业厅营林处主任科员陈干川自治区林业厅林场办调研员刘正兴自治区林业厅林场办干部宋惠热自治区林业厅林场办干部王伟自治区林业厅林场办干部主要职责:拟订组建方案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工作;跟踪落实各专业集团组建办公室的工作;初步审查各专业集团组建方案、公司组织结构和公司章程等工作。
(三)营造林集团组建工作组组长:龙春舒自治区林业厅营林处副处长(林场办主任)(兼)副组长:龙永宁高峰林场副场长成员:宋惠热自治区林业厅林场办干部李松海高峰林场行政办主任胡星隆高峰林场股改办主任朱友飞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生产科科长主要职责:开展组建集团相关调研工作,并撰写调研报告;编制组建集团方案;拟定集团组织架构和股份比例;起草集团章程;做好清核资和集团注册登记等工作。
(四)人造板集团组建工作组组长:张振球自治区林业厅营林处主任科员副组长:覃琼林高峰林场总经济师成员:刘正兴自治区林业厅林场办干部程亮钦廉林场总工程师胡星隆高峰林场股改办主任覃康茂高峰林场股改办科员主要职责:开展组建集团相关调研工作,并撰写调研报告;编制组建集团方案;拟定集团组织架构和股份比例;起草集团章程;做好清核资和集团注册登记等工作。
(五)房地产开发集团组建工作组组长:龙春舒自治区林业厅营林处副处长(林场办主任)(兼)副组长:邱炳发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书记成员:刘正兴自治区林业厅林场办干部张泽尧三门江林场常务副场长卢中强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产业科科长陆毓娟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产业科科员主要职责:开展组建集团相关调研工作,并撰写调研报告;编制组建集团方案;拟定集团组织架构和股份比例;起草集团章程;做好清核资和集团注册登记等工作。
(六)林木种苗集团组建工作组组长:刘正兴自治区林业厅林场办干部副组长:李炳寿东门林场副场长成员:周娟自治区林业厅林场办干部吴支民自治区林业种苗管理总站科长朱兵东门林场办公室主任吴永富东门林场林科所所长主要职责:开展组建集团相关调研工作,并撰写调研报告;编制组建集团方案;拟定集团组织架构和股份比例;起草集团章程;做好清核资和集团注册登记等工作。
(七)林产化工集团组建工作组组长:龙春舒自治区林业厅营林处副处长(林场办主任)(兼)副组长:李俏七坡林场副场长成员:王伟自治区林业厅林场办干部梁立华七坡林场生产科科长龙伟七坡林场供销科科长郭飞派阳山林场生产科副科长主要职责:开展组建集团相关调研工作,并撰写调研报告;编制组建集团方案;拟定集团组织架构和股份比例;起草集团章程;做好清核资和集团注册登记等工作。
(八)(生物)肥料集团组建工作组组长:龙春舒自治区林业厅营林处副处长(林场办主任)(兼)副组长:曾辉七坡林场书记成员:王伟自治区林业厅国有林场林场办干部梁宁春博白林场总经济师江志平七坡林场肥料厂厂长潘志刚七坡林场肥料厂副厂长主要职责:开展组建集团相关调研工作,并撰写调研报告;编制组建集团方案;拟定集团组织架构和股份比例;起草集团章程;做好清核资和集团注册登记等工作。
(九)生态灵圆集团组建工作组组长:张振球自治区林业厅营林处主任科员副组长:李传金七坡林场副场长成员:宋惠热自治区林业厅林场办干部伍文善钦廉林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孙成毅七坡林场林政科科长成文理七坡林场项目办科员主要职责:开展组建集团相关调研工作,并撰写调研报告;编制组建集团方案;拟定集团组织架构和股份比例;起草集团章程;做好清核资和集团注册登记等工作。
(十)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集团组建工作组组长:张振球自治区林业厅营林处主任科员副组长:曾昭意派阳山林场副场长成员:宋惠热自治区林业厅林场办干部覃琼林高峰林场总经济师陈振华派阳山林场生产科科长詹定举派阳山林场供销科科长主要职责:开展组建集团相关调研工作,并撰写调研报告;编制组建集团方案;拟定集团组织架构和股份比例;起草集团章程;做好清核资和集团注册登记等工作。
(十一)物流集团组建工作组组长:陈干川自治区林业厅林场办调研员副组长:覃琼林高峰林场总经济师成员:王伟自治区林业厅林场办干部李松海高峰林场行政办主任覃政居高峰林场计财科科长周丽高峰林场劳人科科长主要职责:开展组建集团相关调研工作,并撰写调研报告;编制组建集团方案;拟定集团组织架构和股份比例;起草集团章程;做好清核资和集团注册登记等工作。
(十二)生态有机茶油集团组建工作组组长:张振球自治区林业厅营林处主任科员副组长:蒋新革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总工程师成员:周娟自治区林业厅林场办干部张小副维都林场副场长韦长江三门江林场油茶办主任路迎春三门江林场油茶办科员主要职责:开展组建集团相关调研工作,并撰写调研报告;编制组建集团方案;拟定集团组织架构和股份比例;起草集团章程;做好清核资和集团注册登记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2011年9月底前完成调研和调研报告撰写工作;2011年10月底前完成组建方案(讨论稿)起草工作;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公司章程起草工作;2012年6月底前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工作,10个专业集团全部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