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发布版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03人【报名入口已开通】

【导语】2021年⼴西壮族⾃治区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03⼈,报名时间:2021年10⽉11⽇09:00-2021年10⽉15⽇17:00。
为了⽅便考⽣报考,⽆忧考现将相关信息发布如下: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 (四)18周岁以上,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专业⽬录参照教育部门《研究⽣学科专业⽬录》及《⼴西壮族⾃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录(2021年版)》;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招聘岗位中有年龄、⼯作经历等要求的,时间统⼀计算到报名⾸⽇,年限按⾜年⾜⽉累计。
如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则为1985年10⽉12⽇-2003年10⽉11⽇期间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本次考试要求的⼯作经历⼀律以缴纳企业或机关事业养⽼保险的年限为准,未缴纳企业或机关事业养⽼保险的⼯作经历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全⽇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作年限。
(⼋)本次专项招聘⾼校毕业⽣包含2021届毕业⽣和择业期内未落实⼯作单位的⾼校毕业⽣,其中2021届毕业⽣须在2021年10⽉31⽇(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的2021年应届毕业⽣必须在签订聘⽤合同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按期提供的视为放弃聘⽤资格。
择业期内未落实⼯作单位的⾼校毕业⽣是指国家统⼀招⽣的普通⾼校毕业⽣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作单位,且其户⼝、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毕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各级⼈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
考⽣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21年10⽉11⽇⾄2021年10⽉15⽇。
2.报名⽅式:本次考试采取络报名。
报考⼈员应在2021年10⽉11⽇9:00⾄10⽉15⽇17:00期间登陆⼴西⼈才报名系统(/User/UserLogin.aspx),填写个⼈相关信息资料,上传个⼈照⽚,提交报考申请,每位报考⼈员限报1个岗位。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3.22•【字号】新政办[2001]32号•【施行日期】2001.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政办[2001]32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合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回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新党委字[2000] 20号),设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局以下简称自治区林业局)。
自治区林业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林业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将原由水利厅承担的在宜林地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政府职能,交给自治区林业局承担。
(二)下放的职能1.将林地调查、定级、估价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2.将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濒危物救护工作,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及培育繁殖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3.将利用森林资源开展的旅游工作和花卉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4.将全区林业宣传报道工作、文化长廊建设,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5.将林业建设(包括林业生产、林业项目建设等)检查验收的具体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三)取消的职能1.对木材生产、木浆造纸等林业产业的管理。
2.组织提报统配木材的分配计划,参与和协调统配木材的分配、调拨工。
3.规划指导林产品市场建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林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林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新林传发[2014]99号【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发布日期】2014.08.04【实施日期】2014.08.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林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新林传发〔2014〕99号)各地州市林业局、人事局,林业厅直属各单位: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林业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现将2014年度林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从事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建设、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湿地保护及园林绿化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职称申报人员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林业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104号)执行。
三、申报方式(一)采用网上填报和现场审核的报送方式。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要求,凡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请登陆http:///进行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报送,网上报送流程和有关要求请在评审系统内查询“帮助中心”。
(二)参加职称评审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须将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推荐部门或地州(主管单位)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填写具体推荐意见,并将申报人基本情况、具体业绩或发表论文情况及申报职称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至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主管单位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后,填写推荐意见,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和《公示证明》,报送至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专业职称办公室(自治区林业厅政治部)进行复核,材料经最终审核并符合基本条件和要求后方可参加评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行署)人事局、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央驻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已经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人事厅反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新人发】2004.11.11
【实施日期】2005.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新党办(2004)14号)精神,为规范事业单位新录人员招聘工作,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录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指导、分类管理、分级调控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新录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新录人员通过公开考试、考核,被用人单位聘用后,签订《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定双方的人事关系。
20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启事

【导语】2020新疆维吾尔⾃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启事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6⽉19⽇10:00⾄2020年7⽉19⽇20:00。
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治区天⼭西部国有林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治区天⼭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属于新疆维吾尔⾃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副厅级,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单位成⽴于1978年,位于新疆维吾尔⾃治区伊宁市新华西路79号。
单位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治区森林⽣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的⽅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天⼭西部天然林保护⼯程和⽣态建设⼯程;负责天⼭西部森林资源管理和后续林业产业发展等⼯作;依法对征⽤、占⽤林地进⾏审核报批;负责天⼭西部森林防⽕和森林病⾍(⿏)害的防治和检疫等⼯作。
计划⾯向内地⾼校引进3名⼯作⼈员。
(⼆)新疆林业规划院 新疆林业规划院是新疆维吾尔⾃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县(处)级,公益⼆类差额事业单位。
单位成⽴于1953年,历经六⼗余年的发展,是新疆有实⼒的以林业⽣态建设为主的综合性规划设计单位,主要职责是在⾃治区林业⾏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和⾃治区林业⼯作的⽅针政策。
负责完成林业及相关⾏业调查、咨询规划、设计、监测、核查等专项任务。
承担着新疆区域内近70%的国家林业公益类的调查规划项⽬。
单位持有经国家认证颁发的农林⾏业规划咨询、⼯程设计、⼯程咨询、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及⽣态建设和环境⼯程、公路、市政风景园林设计等多项资质证书等。
计划⾯向内地⾼校引进2名⼯作⼈员。
⼆、引进⼈才范围及对象 符合单位招聘岗位条件的内地⾼校2020年应届毕业⽣及择业期内未落实⼯作单位的内地⾼校毕业⽣均可报名参加。
三、引进⼈才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引进⼈才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五、引进⼈才⽅式及程序 (⼀)引进⼈才⽅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新政办发[2010]28号【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09.12.17【实施日期】2009.1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28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7号),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以下简称自治区林业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
加强自治区境内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三)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林业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全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迹地更新、花卉等工作。
制定全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认真监督并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林业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林业厅人才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新林政字[2012]436号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发布日期】2012.06.26
【实施日期】2012.06.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林业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林政字〔2012〕436号)
厅直属各单位,厅合署办公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林业厅人才工作,在人才智力上为自治区林业科学跨越、后发赶超提供保障,经林业厅党委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林业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林业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张小平(林业厅党委书记、副厅长)
副组长:尼加提·马合木提(林业厅党委副书记、厅长)
成员:侯翠花(林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英胜(林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党元德(林业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吾拉孜别克?索力坦(林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彭小明(林业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谢军(林业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王洪波(林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侯福群(林业厅巡视员)
曾力(林业厅副巡视员)
李照祥(林业厅副巡视员、造林处处长)
彭振华(自治区绿化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艾克拜尔·斯地克(自治区绿化委员会专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厅机关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厅机关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7•【字号】新林党政字[2008]54号•【施行日期】2008.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厅机关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林党政字〔2008〕54号)厅属事业室站(中心)党支部:《自治区林业厅机关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林业厅党委会议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治区林业厅机关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自治区林业厅机关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经厅党委研究决定,在厅机关和合署办公事业单位中选择部分副处级领导职位,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领导干部。
一、指导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既要看竞争者的考试成绩,又要看竞争者的平时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通过竞争上岗,真正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二、组织领导为保证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厅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自治区林业厅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本次竞争上岗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张小平(党委书记、副厅长)副组长:尼加提·马合木提(党委副书记、厅长)党元德(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彭小明(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成员:买买提·肉孜(政治部副主任)徐洪星(办公室主任)齐登月(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张元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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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版
自治区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自治区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计划于 10~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1名。
为确保此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简介
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是自治区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是自治区社会公益型科研院所,广西林业最高、最具权威科研机构,国家林业局中南速生材繁育重点实验室和广西优良用材林资源培育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依托单位、广西首批科技创新金源单位、广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西第一批八桂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单位,综合科技发展实力位居全国省属林业院所前列。
(二)广西林业勘测设计院简介
广西林业设计院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是全区唯一一家国家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
计单位,具有林业、园林、旅游、建筑、道路、桥梁、岩土等专业规划、设计、咨询等资质的综合型设计单位。
(三)广西国有高峰林场简介
广西国有高峰林场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
林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公司化经营,是全国十佳林场和全国国有林场十大标兵单位。
林场创立于1953年,场部位于南宁市区,下设13个营林分场、5个人造板公司、6个对外造林部,机关科室和下属单位近50个,职工4000人,其中离退休职工1500人,归国华侨及侨眷1100人。
经过多年建设,林场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许多关键指标在全区甚至全国同行中具有绝对优势。
当前,林场正在牵头组建广西区直国有林场集团公司及3个专业子公司,力争用五年的时间使集团公司进入全国500强企业行列。
(四)广西国有七坡林场简介
广西国有七坡林场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
林场始建于1952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的大一型国有林场,是全国百佳林场、全国国有林场500强之一。
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距南宁市中心20公里,距南宁国际机场8公里,与南宁市明阳工业园区毗邻,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
下设4个场内营林分场,3个场外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
有木材综合加工厂、松香厂、胶合板厂、中密度纤维板厂、复合肥料厂等林产工业企业拥有有职工1541人。
林场以营林为基础,以产业促发展,经过优化产业结构,重点推进林板一体化、花卉、城郊林地综合开发、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项目建设,促进林场经济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五)广西国有博白林场简介
广西国有博白林场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
林场始建于1962年,地处玉林市博白县境内。
全场经营面积71.91万亩,其中国有林地46.48万亩,场外租地造林25.43万亩;活立木蓄积量200万m3,森林覆盖率80.06%,资产总额5.36亿元。
现有员工1716人,其中职工1120人(在职职工514人,离退休606人),聘用人员596人。
(六)广西国有黄冕林场简介
广西国有黄冕林场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
林场创立于1957年11月,林场地跨桂林、柳州两市,经营面积49.3万亩,场内有林面积29.3万亩、森林覆盖率90.4%,森林蓄积量148万m3,场外经营面积20万亩,林场年产木材10~15万m3。
林场办有木材综合加工厂、中纤板厂、胶合板厂和茶厂,木材加工年5—8万m3,生产干茶60吨。
现有职工548人,专业技术人员138人,占职工人数25%。
湘桂铁路
和桂海高速公路贯穿林场南北,场部设在鹿寨县城。
(七)广西国有钦廉林场简介
广西国有钦廉林场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
林场成立于1963年,总部设在北海市合浦县乌家镇,是自治区林业厅直属大一型国有林场。
全场经营面积90万亩,地跨北海、钦州两市三县一区(合浦县、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
林场下设14个内设管理机构和16个二级生产经营单位,现有职工2191人(在职710人、退休1481人)。
(八)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简介
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
林场经营总面积87.57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274万m3。
林场下辖6个营林分场,并兴办有国家森林公园、保健饮料厂、桂山酒店、木材加工厂、中心苗圃、肥料厂、木材加工工业园区、人造板厂等二三产业,国有资产总额为99508.04万元。
场内职工506人。
(九)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简介
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林业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
林场始建于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