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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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办法(讨论稿)

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办法(讨论稿)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办法(讨论稿)按照建立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的总体设想,为进一步调动系(部)的积极性,实现学院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管理工作的内容和任务1、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2、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二、院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与职责1、院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学院是主持学院教学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全院实行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

院级管理机构应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把握办学方向,确立明确的奋斗目标,制定教育教学规划和实施程序;应研究教学及其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应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应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办学效益。

2、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工作。

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由院长办公会议或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教务处是学院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

三、系(部)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职责1、系(部)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各系(部)是学院领导下的、有一定办学权利的管理实体,负责本教学单位的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和党建等各项工作。

系(部)级管理机构应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高职教育为主体,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有效管理教学过程,调动本系(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不断增强自身的办学实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学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学院建立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院、系两级教学管理职能划分细则。

院、系两级教学管理,扩大了系部教学管理职能,有利于发挥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和提高教学质量。

学院着力进行教学的宏观管理,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实行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教学资源、教师总量及相应的教学软件管理系统是关键的因素。

为保证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稳定运行和正常教学秩序,对院、系两级管理的职能作如下的划分和明确,并随着学院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再进一步的完善。

学校、院(系部)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部)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部)两级管理实施办法(参考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精干高效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学校体制改革的要求,打破现行的集中管理模式,按照分层分工、重心下移、以事分权、以权定责的原则,实行学校与分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各级办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分院(系部)职能由教学型向办学型转变。

第三条学校工作以把握方向、统筹规划、宏观决策、协调监督为主,对分院(系部)实施宏观管理、制度管理和目标管理;分院(系部)工作以任务落实和过程管理为主,并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和财务支配等方面拥有相应的自主权。

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和工作制度第四条学校是独立法人,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由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第五条党委书记是学校党委的第一责任人,全面主持党委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

院长为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副职对正职负责,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参与集体决策。

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对事关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及相应议事规则,经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

遵循教育规律,尊重科学和民主,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学工作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和校内外专家作用,提高决策科学性。

第八条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对学校日常工作的管理、重要工作思路的提出、重大问题的具体实施,由个人分工负责,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第九条严守工作纪律。

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doc

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doc

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为强化院、系(部)二级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院教学管理要点》(教高[1998]3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系(部)二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我院教育教学管理实行院、系(部)二级管理,学院由教务处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调控、检查指导,各系(部)全面负责本系(部)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院相应的规章制度。

同时,各系(部)要根据学院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本系(部)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本部门的教学管理工作。

一、专业建设(一)教务处职责1、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院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2、负责制定学院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对各专业(含新建设专业)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3、负责院级品牌、特色专业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口牌、特色专业的推荐工作。

(二)系(部)职责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本系(部)专业建设规划;2、根据专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教学计划、师资、实验、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筹备和建设工作;3、组织本系(部)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4、按照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

二、教学计划及大纲(一)教务处职责1、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并下达全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编制及其修定原则;2、审核各系(部)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院长审批,负责教学计划变更的审核并报主管院长审批;3、汇编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

(完整word版)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

(完整word版)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

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为强化院、系(部)二级教学管理职能,理顺教学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制度,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一)学院教学工作由院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院长主持日常工作。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有关教学及教学管理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研究决定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其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学院教学管理机构包括院、系两级。

教务处是在院长领导下的院级教学管理职能机构,各系、部由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教学工作。

(三)教务处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以确保教学过程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主要负责全院的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

系级教学管理主要负责本系教学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并根据各系具体情况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二、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一)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教务处职责:1.负责拟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修订的指导性意见。

2.负责布置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组织对各系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论证并提交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3.编印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编》。

4.负责指导、监督各系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并完成对调整报告的审批。

5.负责审核各专业课程标准,并指导、监督各系执行。

系、部职责: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以及教务处对人才培养方案提出的原则性意见,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制、修订本系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论证,经系主任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落实学期教学任务。

如需调整,须事先报教务处审批。

3.根据课程标准编制原则,组织编写各课课程标准,报教务处审核后编印成册,并组织实施。

校、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校、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校、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使教学管理重心下移,促进各系自我发展,提高工作效率,特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教学管理基本内容与任务第二条教学管理主要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第三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主要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积极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章教学管理组织系统第四条建立校、系(部)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由教务科、三系一部、实训中心和教研会正副主任组成,主任为校长,常务副主任为教学副校长;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有系(部)正副主任和教研室主任组成,系(部)正主任为组长,教学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决定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第五条健全校、系(部)教学管理机构。

(一)教务科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各教学系(部)在教务科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系(部)教学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分管教学的系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系(部)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是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咨询机构,定期研究教学工作并向系(部)务会提出有关建议。

系(部)务会讨论决定本系部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根据需要,系(部)设置干事 1 人,在教学主任领导下,处理日常教学和学生管理及行政工作,并从事教学和学生状态、质量信息的经常性调查了解工作。

(三)教研室是按学科、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组织师资的培养,分配教师的工作任务等。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学院发展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依法治校,推进学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院决定建立“统一领导、院系二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经研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一) 学院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 完善管理机制,理顺院系的责、权、利关系,重心下移,实现分级负责。

(三) 为实施目标管理奠定基础。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 实现学院管理的民主化与公开化原则。

(二) 坚持实现责、权、利相均衡的原则,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三) 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权力结构,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第四条总体思路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学院主要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以及经费筹措与分配、监督检查与评估、强化服务等对学院工作实施宏观调控管理。

各系部在学院的总体规划和管理下承担本部门的发展建设和管理,有一定的经济自主权。

根据学院人力、财力的实际情况,院系两级管理将逐步推开。

第二章管理职责范围第五条学院的主要职责范围(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院的整体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和分解学院阶段性事业计划和发展目标并监督实施;保证依法办学。

(二)制定和颁布学院的各项宏观政策与管理规定。

(三)决定学院系部的机构设置、人员总量、各类岗位职数比例;负责学院所有中层干部的考核和聘免;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并对其实施负责。

(四)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为系部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五)组织建设和管理全院性公用教育资源及超越系部层次的综合性核心课程和跨专业的研究机构。

(六)统筹规划全院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党建思政、师德师风、学生管理、招生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公共关系、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和改进院校的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成长,特制定本院校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二、管理体制1.院级管理:由院教务处负责实施教学工作的总体管理,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和安排教学任务等。

2.系(或部)级管理:由系(或部)教务组或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教学工作,包括教学安排、课程评估等。

三、教学计划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根据学校的教学大纲和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并报学校批准。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根据院级教学计划,制定系(或部)的教学计划,并报院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任务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任务的分配,并将教学任务分发给各个系(或部)。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根据院级分配的教学任务,进行具体的教学任务安排,并将任务分发给各个教师。

五、教学资源配置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负责统一管理和调配教学资源,包括教室、实验设备等,并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的需要,合理分配资源。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负责统筹调配本系(或部)的教学资源,包括教室、实验设备等,并根据教学任务的需要,合理利用资源。

六、教学质量评估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关反馈和指导。

七、教师培训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教师培训,包括教学方法培训、教育理论培训等,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系(或部)的教师培训,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培训内容的选择和安排。

八、学生评价1.院级管理:院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价调查,并将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2.系(或部)级管理:系(或部)教务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价调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和院级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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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办法为了全面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实际,特拟定本院、系(部)教学管理办法,学院在教学管理工作上侧重决策的调控(目标管理),系(部)侧重组织和实施(过程管理)。

具体内容如下:一、实施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的基本原则1.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建设和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有利于理顺关系,规范管理程序。

3.有利于强化学院宏观决策调控,提高决策水平。

4.有利于调动系(部)积极性,提高办学的自主性和管理水平。

5.有利于学院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院级教学管理工作(一)院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学院是独立的办学法人,学院对全院教学工作予以决策,并实行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

作为决策中心的院级,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把握办学方向,明确奋斗目标,研究教学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学科建设,把学院办成广西一流的高职高专学校。

(二)院级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的教学工作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全面负责,教务处主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重大改革举措等由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

学院成立院学术委员会,对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

教务处是学院行使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基本素材和参考意见,具体负责全院教学研究、运行、管理和改革工作。

学院教学管理主要职责:1. 组织全院教师、干部教育观念更新研讨工作。

2. 制订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

3.根据教育部有关专业设置规定的文件精神,组织专业设置、调整和申报。

4. 研究与制定学院教学工作政策,组织探讨人才培养模式,制订全院教学计划的总体框架和要求。

5. 确立学院学科建设的整体布局与各教学系部的学科建设工作的目标。

6. 制定教学改革方案、院级重点课程建设计划、课程体系方案并组织实施。

7. 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教学事故,进行最终认定和处理。

8. 根据教学优秀评价指标体系,对系部定期、分类、分项进行评估、对各项教学目标、制度、质量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对教学环节中的教学条件、环境、教风、学风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

9. 协助组织全院职称晋升的教学考核。

10.组织参加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各种学生竞赛活动,协调院级学生竞赛活动。

11.组织全院的教材建设计划,组织评选院级和自治区级、国家级优秀教材的申报工作,组织有关教学工作单项奖励,组织教学立项及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12.根据教学计划、各系部教师聘任、学生选课情况,安排教室和确定课程表,负责全院教室的调配。

13.组织实践教学环节建设项目的论证和审批,对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进行宏观管理。

14.制订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学生休、退、复、转学的学籍处理工作,对普通专科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颁发毕业证书工作,制订考场规则和监考守则,组织学生考试,管理学生成绩。

15.根据学院建设和发展情况与社会需求,协助申报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

16.组织教学工作会议。

三、系(部)级教学管理工作(一)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系是在学院领导下的有一定办学权力的管理和运行实体,负责本系学生的教学、科研、产业、学生思想政治和党建等各项工作。

教学部负责学院学生公共课教学、科研和本教学部教职工党建等各项工作。

系(部)在实施学院总体目标的过程中,必须形成自己的运行目标。

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专科教育为基础,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有效地管理教学过程,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系(部)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主任主持日常教学工作。

系根据需要可成立系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是系教学管理的研究、咨询、监控机构,定期研究并向系主任办公会提出有关建议。

系(部)应适时召开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本系部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副主任及教学秘书具体负责系(部)教学管理与运行工作。

教学系教学管理主要职责:教学管理工作:1.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结合本系的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新专业的开发和申报工作。

2.根据科技发展及社会需求,及时组织制定或修订本系相关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各相关课程的教学用实施性文件。

3.合理设置教研室,并对其教学、科研等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评估。

4.负责制定全系各专业选修课开课计划和实施方案(含组织学生选课等)。

5.根据教务处下达的学期教学任务,做好本系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安排、协助聘请兼职教师。

及时填报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含网上电子报表)。

6.负责本系正常教学运行的管理,对本系教师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过程、设计指导工作进行经常性地检查、监督。

负责本系教师停、调课的申报工作以及对承担本系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的管理。

配合教务处做好日常教学调度工作和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教学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按时上报学院备案。

7.按学院教学质量管理要求,针对系教学条件、教学环节、教风、学风等情况进行自查,查出问题及时纠正。

8. 搞好本系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加强管理,提高教学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努力降低实验实习消耗。

合理、准确、及时地做好本系教学设备需求计划上报并组织实施。

9.合理地安排和组织本系各专业校外实习,努力减少实习经费。

10.做好本系各课程教材的需用计划并及时上报。

11.组织本系各门考查课程的考核(含正常补考),协助教务处组织各考试课程的期末考试。

及时完成本系所承担各门课程的成绩录入、成绩单及考试结果分析报告的上报。

12.根据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休、退、复、转学学籍处理的申报工作。

13.负责学生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和全面素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生通过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的过级率和职业资格证书获证率,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

14.组织优秀学生参加学院“专升本”推荐工作。

15.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系承担的成人函授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对外办班培训计划。

16.按照学院的教学质量管理、教学工作评估办法,开展教学质量调查、教学评估和考核工作。

负责本系教学基本情况及教师、学生、课程等基本教学数据的统计工作。

17.配合学院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习竞赛活动,组织本系学生的学习竞赛活动。

学术管理工作:18.研究制定本系专业建设、学科和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方案,并组织实施。

19.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本系师资培训计划(年度),做好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优秀专兼职教师引进工作。

20.根据教师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配合做好教师职称评定、教研室教师岗位的定岗方案和教师的聘任等工作。

21.组织好本系教师开展业务交流、互相听课和校内外的各种学术活动。

经常开展“师德”教育和教职工教育观念更新的研讨工作。

22.鼓励和组织教师编写教材、撰写论文、开发课件。

对本系各种教研成果进行初评并及时准备推荐成果的材料上报评奖。

23.组织教师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学院的科研立项、成果评奖申报。

对每个课题的工作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

24.定期在师生中举办各种学术、科普报告会。

25.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对学院办学水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以及实验室建设评估的要求,在学院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做好迎接评估的各种准备。

按照教学档案管理的规定,平时做好各种文件收集、整理、归类、存档和保管。

其他工作:26.按照有关规定,在财务处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全年经费预算工作,制定用款计划上报,管好用好系预算和专项资金。

及时做好创收项目上报工作,管理好项目经费的使用。

27.准确核算全系及个人教学工作量并及时上报。

28.支持并配合学院做好各种教学资源的调配使用。

29.向图书馆提出相关图书、杂志的采购建议。

30.负责组织本系教职工的业务和政治学习活动。

组织本系全体师生完成上级和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

31.承担对外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32.参与学院的招生宣传工作,根据学院的要求,结合学科改革和专业建设情况提出专业招生计划。

教学部教学管理主要职责:教学管理工作:1.组织制定或修订本部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以及各种教学用实施性文件。

2.合理设置教研室,并对其教学、科研等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评估。

3.根据教务处下达的学期教学任务,做好本部教师的教学工作安排、协助聘请兼职教师。

及时填报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含网上电子报表)。

4.负责本部正常教学运行的管理,对本部教师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过程进行经常性地检查、监督。

负责本部教师停、调课的申报工作以及对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的管理。

配合教务处做好日常教学调度工作和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教学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按时上报学院备案。

5.按学院教学质量管理要求,针对本部教学条件、教学环节、教风等情况进行自查,查出问题及时纠正。

6.搞好本部实验室、体育训练场地的管理,提高教学设施使用率、设备的完好率,努力降低实验、训练的消耗。

合理、准确、及时地做出本部教学设备需求计划上报并组织实施。

7.做好本部各课程教材的需用计划并及时上报。

8.组织本部各门考查课程的考核(含正常补考),协助教务处组织各考试课程的期末考试。

及时完成本部所承担各门课程的成绩录入、成绩单及考试结果分析报告的上报。

9.负责学生思想、文化、健康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生通过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的过级率。

提高毕业生的应聘能力。

10.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部承担的各种校内培训班、文化补习班、成人函授培训班以及对外办班培训计划。

11.按照学院的教学质量管理、教学工作评估办法,开展教学质量调查、教学评估和考核工作。

负责本部教学基本情况及教师、课程等基本教学数据的统计工作。

学术管理工作:12.研究制定本部学科和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方案,并组织实施。

13.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本部师资培训计划(年度),做好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的培养和优秀专兼职教师引进工作。

14.根据教师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配合做好教师职称评定、教研室教师岗位的定岗方案和教师的聘任等工作。

15.组织好本部教师开展业务交流、互相听课和校内外的各种学术活动。

经常开展“师德”教育和教职工教育观念更新的研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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