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切实推进内涵式发展,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规范校院两级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责权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学院两个管理层级。
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部门管理职能,明确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教学、科研、学科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依照规章制度享有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发展,以制度监督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运行,形成科学决策、职责明确、规范管理、权责统一、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干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校长是黉舍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黉舍,对内全面负责黉舍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扶植、社会效劳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黉舍职能部门代表黉舍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科扶植、队伍扶植、学生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制定政策、构造协调、进行监督评估、提供效劳保障。
第九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发展规划、经费预算、人事编制、资源建设、学生工作、教师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工作方案,贯彻和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山西工商学院校院两级的管理体制实施办法

山西工商学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学校将稳步推行校院两级实体管理体制。
第二条校院两级实体管理体制是指各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行实体化运作,学校的管理重心由学校职能部门移至学院。
学校主要通过制订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制度架构、任免干部、检查实施过程、考核绩效、筹措与分配经费以及提供服务保障等实施管理;学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承担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行使本单位人、财、物的支配权,对本学院的办学绩效负责,使之真正成为充满活力的办学实体。
第三条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代表学院对学校负责;学院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在学院的执行,保障学院的安全稳定。
学校对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在年度内履职情况及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学院实行实体化管理应建立相应的决策、执行、咨询和民主监督机构,学院管理机构组成如下:决策机构:党政联席会;日常管理机构:学院办公室;咨询机构:院教授委员会;民主监督机构:院教职工大会。
学院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制订上述机构的议事规则,报学校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成员为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及办公室主任。
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可以列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学院改革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党建思政、学生管理和招生就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区别不同事项由院长或党总支书记主持。
第六条学院办公室为学院的日常管理机构。
学院按周召开日常工作例会,由院长主持,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办公室主任及各教研室主任参加。
第七条院教授委员会从本学院教授团聘请的教授、副教授中选聘产生,由 3—5名委员组成,其中教授一般不少于70%。
院教授委员会主任人选由教授委员会从其成员中推荐,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担任教授委员会主任。
大学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大学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当前大学二级管理体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权力过于集中、决策效率低下、资源利用不充分等。
为了促进高校管理体制的改革,提高学校的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制定并实施大学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改革实施方案,实现大学二级管理体制的合理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2. 原则:充分发挥学术自治性,保障师生权益,突出政治核心、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公平竞争、激发活力、促进创新。
三、改革内容1. 设立学术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共同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学术规划、评审科研项目等。
2. 设立教学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主要负责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评估等事项。
3. 设立研究生教育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和研究生代表共同组成,主要负责研究生培养、学位授予等事项。
4. 设立人力资源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共同组成,主要负责人事任免、考核评价等事项。
5. 设立财务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和财务工作人员共同组成,主要负责财务预算、资金管理等事项。
6. 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学校教职员和资产管理人员共同组成,主要负责校产管理、资产处置等事项。
四、改革步骤与时间安排1. 制定改革方案: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大学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时间:2022年4月-2022年6月)2. 组织改革整合:设立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研究生教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财务委员会、资产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2年7月-2023年1月)3. 培训与宣传:开展相关培训,宣传大学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提高师生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时间:2023年2月-2023年4月)4. 改革落地执行:各委员会依照方案开展工作,积极推进改革,改善二级管理体制。
(时间:2023年5月-2024年12月)五、组织与保障1. 成立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方案的推进和监督。
2023年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2023年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一、引言校院系二级管理是高校组织资源,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以及高校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2023年将迎来校院系二级管理的全面升级与创新。
本文将就如何建立高效、协调、创新的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二、背景分析2023年,高校的发展面临数字化、国际化和创新的挑战。
二级管理作为高校组织体系的重要环节,必须与时俱进,适应新的环境和要求。
同时,学院内部的竞争激烈,各院系对于财力、人力和资源的争夺也日益激烈。
因此,建立高效的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至关重要。
三、目标及原则1. 目标:建立高效、协调、创新的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提高教学与科研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提升学院的声誉和竞争力。
2. 原则:(1)科学合理:依据高校发展需求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制定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管理方案。
(2)公正公平:确保资源分配和管理过程公正、透明,公平对待各院系,充分考虑个体差异和特殊需求。
(3)开放合作:加强院系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形成协同效应。
(4)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激发教师和学生的创新潜能,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质量。
(5)持续改进: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方案。
四、主要措施与方法1. 人才培养(1)完善培养方案:根据行业需求和学生的发展需求,不断优化专业设置,设立核心课程,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
(2)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实践环节,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提供实习、就业机会,综合考核与评估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3)加强创新教育:设立创新实践平台,开展创新创业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
2. 教学质量提升(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招聘和培养高水平、创新型的教师,建立鼓励教师教学研究和创新的机制。
(2)提供教学资源支持:加强教师培训,推广先进教学方法和技术,提供教学资源和支持,满足教学需求。
(3)加强教学评估与反馈:建立科学、客观的教学评估机制,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和方法。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学院发展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依法治校,推进学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院决定建立“统一领导、院系二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经研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一) 学院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 完善管理机制,理顺院系的责、权、利关系,重心下移,实现分级负责。
(三) 为实施目标管理奠定基础。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 实现学院管理的民主化与公开化原则。
(二) 坚持实现责、权、利相均衡的原则,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三) 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权力结构,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第四条总体思路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学院主要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以及经费筹措与分配、监督检查与评估、强化服务等对学院工作实施宏观调控管理。
各系部在学院的总体规划和管理下承担本部门的发展建设和管理,有一定的经济自主权。
根据学院人力、财力的实际情况,院系两级管理将逐步推开。
第二章管理职责范围第五条学院的主要职责范围(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院的整体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和分解学院阶段性事业计划和发展目标并监督实施;保证依法办学。
(二)制定和颁布学院的各项宏观政策与管理规定。
(三)决定学院系部的机构设置、人员总量、各类岗位职数比例;负责学院所有中层干部的考核和聘免;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并对其实施负责。
(四)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为系部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五)组织建设和管理全院性公用教育资源及超越系部层次的综合性核心课程和跨专业的研究机构。
(六)统筹规划全院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党建思政、师德师风、学生管理、招生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公共关系、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关于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关于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制度的意见一、背景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是指在教育机构中,学校属于上级管理机构,院系属于下级被管理机构,学校对院系进行管理与监督。
尽管校院两级管理制度在部分教育机构中有效运行,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为了推进学校管理制度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完善。
二、问题分析1.缺乏独立性:目前,许多院系在决策和行政事务方面仍依赖学校的指导和批准。
这种依赖性不仅减缓了决策的速度,还阻碍了院系的创新能力的发挥。
2.信息不对称:学校与院系之间的信息共享不足,学校缺乏对院系运行状况的全面了解,从而难以做出准确的决策。
而院系也很难获取到学校的决策信息,无法充分了解学校的发展方向。
3.资源管理不当:学校对于资源的划分和分配不够灵活,往往无视不同院系的实际需求。
这导致了部分院系在经费、师资和设备等方面处于不公平的状况,影响了院系的正常运行。
三、建议1.强调独立性:为了提高院系的独立性,应该鼓励院系在行政事务和日常决策上能够自主进行。
学校应制定规定,明确院系能够独立决策的范围和权限,同时落实分权分责的原则,给予院系更大的决策自主权。
2.加强信息共享: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学校应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的机制。
学校应向院系提供更多的决策信息,以便院系能够更好地了解学校的发展方向。
同时,院系也应主动向学校提供自身的运行情况和需求,以便学校能够更好地为院系提供支持和指导。
3.创新资源管理模式:学校应该制定灵活的资源管理制度,根据院系的实际需求,合理分配各种资源。
不同院系的特点和优势应被充分考虑,以实现公平和效率的资源配置。
此外,学校还应鼓励院系自主筹措和管理资金,提高院系的经济独立性。
4.建立激励机制:为了增强院系对的积极性,学校应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通过设立奖励和评优制度,表彰在中取得成效的院系和个人。
这将有助于激发院系的创新和发展动力,推动的深入推进。
四、可行性分析1.的过程:校院两级管理制度的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学校和院系的共同努力。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一、前言高校教学管理是高校教学质量的保证,其核心是对学生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学籍管理、教学进程管理、成绩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
本文将从校院系二级管理的角度出发,结合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实践,提出一些可行的管理方案,以提高校院系教学管理水平。
二、校院系二级管理的职能校院系是高校教学管理的基本单位,其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本系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明确本系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及其违纪处分规定,健全学生管理制度。
2、组织本系的教学工作。
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考试组织和管理、学生学籍的管理、教师教学质量监控等。
3、对本系学生的学籍管理。
包括学生的入学、注册、休、退、转等全过程的管理。
4、教育引导本系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科学的思维方式。
5、搭建校内、外交流平台,组织本系学生参加科技竞赛和学术活动。
三、校院系二级管理的制度建设(一)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1、明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经学院或学校审查属实者,给予相应的处分,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的撤销优秀学生评定、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2、明确学生评定方法。
对学生的进步情况达到一定标准的,要评定优秀学生,对优越学生评定优秀学生称号;对学生的不认真学习、治安违法行为严重,要进行评警告、留校察看等处理。
3、明确留学生管理规定。
针对留学生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留学生的管理制度和考核体系,规范管理行为。
4、建立毕业生管理制度。
管理毕业生的在校表现,包括综合测评、通过论文答辩、申请毕业、领取毕业证书等内容,并将毕业生信息录入信息平台。
5、明确实习生管理规定。
实习生管理应做好考核制度的建立,对实习生的管理要树立容错思想、因材施教并优化管理方式。
(二)教学计划的制定1、按照中国高等教育的目标安排课程并编写教材。
开展课程改革,将单一教学形式变革为多元化教学形式,提高课程质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建立学分制,制定课程和教学计划。
浅析高职院校校院二级管理难点及解决对策

浅析高职院校校院二级管理难点及解决对策高职院校作为我国教育体系中的一部分,一直以来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对于高素质的人才需求也越来越大,因此高职院校的地位也愈加重要。
随着高职院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校院二级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
本文将从高职院校校院二级管理的定义、难点及解决对策等方面进行浅析,以期为高职院校的校院二级管理提供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高职院校校院二级管理的定义校院二级管理是指高职院校内部的管理体系,包括了校级管理和院级管理两个层面。
校级管理是指高职院校整体的管理体系,包括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后勤等各方面的管理;院级管理是指高职院校下设的各个院系或部门的管理体系,包括专业建设、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等方面的管理。
1. 教学管理难点目前高职院校的教学管理面临着一些难点,主要表现在教学资源配置不均衡、教学质量评估体系不完善、学生管理难度加大等方面。
教学资源配置不均衡主要是由于高职院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导致了教学资源不足的问题;教学质量评估体系不完善则会影响教学质量的提升;学生管理难度加大则是由于学生素质的差异化和多元化,需要更加精细化的管理手段来应对。
高职院校的科研管理面临着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科研人员队伍结构不合理、科研项目管理不畅、科研成果转化难度较大等方面。
科研人员队伍结构不合理主要是由于高职院校科研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不畅则会导致科研成果的转化难度增大,影响了高职院校的科研水平和科研成果的应用。
高职院校的人事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主要表现在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人才选拔机制不公平、人才流动机制不畅等方面。
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会导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不高;人才选拔机制不公平则会影响高职院校人才队伍的形成和发展;人才流动机制不畅则会限制高职院校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针对教学管理难点,高职院校可以完善教学资源配置体系,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学生的精细化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曲阜师范大学文件
曲师大校字〔2012〕126号
各院、所、中心,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校院职责权能,增强学院办学活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要求和上级关于高校改革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教育创新,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强化学院职能,降低管理重心,改革用人和分配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调动学院和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整体办学实力。
二、改革目标
理顺校院关系,明确校院职责权能,实现学校管理方式由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的转变;明确学院的权利和责任,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
充分优化和利用教育资源,激发学院办学活力,使学院逐步成为拥有相应自主权、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办学实体;改革学院用人和分配制度、教学科研管理制度,完善学院治理结构,建立起学院内部的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管理。
学院在目标管理任务范围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学院目标责任包括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事人才、学生、文明单位创建、日常综合管理(财务、资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卫生纪律等)等七个方面,这七个方面的工作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学院根据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经教职工讨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学校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二)实行动态经费分配使用制度
学校核拨给学院的经费包括:在岗教职工的基本工资(含职务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其他国家、地方核定的各类补贴)和作为奖励的月考勤奖、年度考勤奖等人员经费,学校根据学生数、教职工数核定的公用经费以及专项建设经费等其他经费。
学院将学校核拨的经费与自筹经费结合起来,按规定支配使用。
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三)改革用人与分配制度
1.加强编制管理。
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定学院人员编制;在满足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的前提下,学校鼓励学院将固定编制和流动编制相结合,挖掘人员潜力、提高用人效率;学校允许学院合理缺编,但缺编额度不能超过定编数的20%;学校根据缺编情况拨付缺编补贴。
2.改革用人制度。
学院根据“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合约管理”的原则进行用人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竞争择优的用人新机制。
3.改革分配制度。
学院根据“按劳分配、优劳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通过改革建立学院内部分配制度,鼓励公平竞争,适当调整分配差距,将教职工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
四、学院的权利和责任
学院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在保证服从学校教育资源统一调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前提下,在目标管理任务的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内部机构设置与调整
学院根据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按照学校机构设置的原则要求,提出本学院内部机构设置方案,报学校审批;教学科研组织设置与调整,由学院自主确定。
(二)人事管理
学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进行人事管理。
1.学院根据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需要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学术水平由学院评价报学校核定,岗位及相关引进待遇由学校、学院按规定落实。
学院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师能力提升方案制定实施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计划并报学校备案。
2.学院按照学校岗位设置的要求,在学校下达的人员编制和各类岗位职数范围内,根据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任务的需要,学院自主确定岗位设置的具体方案。
参照学校对各类人员的一般要求,学院自主确定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权利义务和考核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岗位分级及聘任。
学校对七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其他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资格评审,八级及以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由学院评审。
学校对三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进行岗位分级,四级及以下由学院参照学校规定专业技术岗位任
职条件和下达的岗位数量,进行岗位分级;四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由学院提出意见,学校聘任;五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由学院提出意见报学校备案。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解聘。
专业技术职务4级及以上,由学院提出、报请学校批准;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由学院决定,报学校备案。
管理干部,由学院提出意见,学校按干部管理权限选任。
3.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教职工进行全面管理,建立内部奖惩机制。
学院负责推荐上级和学校奖励和荣誉称号的候选人;内部奖惩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三)学校核拨经费的使用权和内部分配自主权
1.学院自主使用学校核拨的经费。
经费的使用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学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2.学院按照学校关于学院分配办法的基本要求,自主确定内部分配方案;学院分配方案需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四)办学管理
学院必须完成所辖专业设置的课程和应承担的校内公共课的教学任务,有义务安排教师承担其他学院开设的本专业相关课程,保证教学质量。
学校对学院的教学任务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1.在符合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和保证学校整体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学院自主进行教学管理,在培养方案要求的范围内进行教学运行调度,制定和修订专业教学计划,调整专业方向和课程设置。
根据社会需要和学院师资、设备等实际情况,申请增设新专业或退出现招生专业;提出年度专业招生计划。
2.学校鼓励学院进行各种形式的校内外学术交流,鼓励不同学科的相互交融,鼓励联合进行科学研究和科技攻关。
3.经学校授权,学院可与社会联合办学,建立办学基地,举办各种形式的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可与企业和社会团体共同探索办学体制改革的新模式;可与其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申报学位点、重
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人才培养基地和各类科技奖项。
学校鼓励学院为企业和社会举办各种形式的科技服务。
(五)学院行使权利的原则
1.学院要正确处理学校发展与学院发展的关系、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各项改革与发展举措都要坚持有利于学院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全面提高、有利于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积极性的原则。
2.学院在行使相应的自主权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要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和二级“教代会”的作用。
学院的改革与发展计划、岗位设置方案、分配办法以及其他关系学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教学与学术问题,还要交教授委员会充分讨论)后,提交学院二级“教代会”讨论通过。
五、考核与奖惩
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学院考核奖惩办法》执行。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是学校教育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学校设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指导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二)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正确把握改革方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收到实效。
(三)学校党政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转变工作方式,下放管理权限,真正履行好宏观调控、调查研究、指导、监督和服务职能,不断研究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七、附则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公共外语教研部按本意见执行。
(二)本意见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本意见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曲阜师范大学
2012年11月12日
曲阜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11月12日印发
核稿:刘永打印:王凤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