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切实推进内涵式发展,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规范校院两级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责权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学院两个管理层级。
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部门管理职能,明确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教学、科研、学科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依照规章制度享有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发展,以制度监督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运行,形成科学决策、职责明确、规范管理、权责统一、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干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校长是黉舍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黉舍,对内全面负责黉舍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扶植、社会效劳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黉舍职能部门代表黉舍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科扶植、队伍扶植、学生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制定政策、构造协调、进行监督评估、提供效劳保障。
第九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发展规划、经费预算、人事编制、资源建设、学生工作、教师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工作方案,贯彻和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校院系的二级管理方案是基于校院系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的一套管理体系和措施,旨在提高校院系的管理效果和水平。
二级管理方案包括组织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方面。
首先,组织管理是二级管理方案的核心内容之一、在组织管理方面,需要明确校院系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职务的权责和内外部沟通渠道。
同时,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和流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
另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规章,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提高校院系的文化建设和凝聚力。
其次,教学管理是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学管理主要包括课程管理、教师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
在课程管理方面,需要从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监管。
在教师管理方面,需要制定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制度等,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在学生管理方面,要建立学生激励机制、学生评价机制等,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
科研管理是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科研管理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管理、科研人员管理和科研成果管理等方面。
针对科研项目,需要加强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管理,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对科研人员,要建立科研绩效评价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等,激励科研人员的创新和发展。
对科研成果,要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财务管理是二级管理方案的一个重要方面。
财务管理主要包括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报表管理等方面。
在经费管理方面,要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在资产管理方面,要建立资产清查和管理制度,保护和合理利用校院系的资产。
在财务报表管理方面,要建立规范的财务核算和报表制度,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人力资源管理是二级管理方案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等方面。
在招聘方面,要建立招聘标准和程序,吸引和选拔合适的人才。
在培训方面,要建立培训计划和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山西工商学院校院两级的管理体制实施办法

山西工商学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学校将稳步推行校院两级实体管理体制。
第二条校院两级实体管理体制是指各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行实体化运作,学校的管理重心由学校职能部门移至学院。
学校主要通过制订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制度架构、任免干部、检查实施过程、考核绩效、筹措与分配经费以及提供服务保障等实施管理;学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承担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行使本单位人、财、物的支配权,对本学院的办学绩效负责,使之真正成为充满活力的办学实体。
第三条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代表学院对学校负责;学院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在学院的执行,保障学院的安全稳定。
学校对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在年度内履职情况及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学院实行实体化管理应建立相应的决策、执行、咨询和民主监督机构,学院管理机构组成如下:决策机构:党政联席会;日常管理机构:学院办公室;咨询机构:院教授委员会;民主监督机构:院教职工大会。
学院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制订上述机构的议事规则,报学校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成员为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及办公室主任。
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可以列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学院改革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党建思政、学生管理和招生就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区别不同事项由院长或党总支书记主持。
第六条学院办公室为学院的日常管理机构。
学院按周召开日常工作例会,由院长主持,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办公室主任及各教研室主任参加。
第七条院教授委员会从本学院教授团聘请的教授、副教授中选聘产生,由 3—5名委员组成,其中教授一般不少于70%。
院教授委员会主任人选由教授委员会从其成员中推荐,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担任教授委员会主任。
学校、院(系部)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部)两级管理实施办法(参考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精干高效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学校体制改革的要求,打破现行的集中管理模式,按照分层分工、重心下移、以事分权、以权定责的原则,实行学校与分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各级办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分院(系部)职能由教学型向办学型转变。
第三条学校工作以把握方向、统筹规划、宏观决策、协调监督为主,对分院(系部)实施宏观管理、制度管理和目标管理;分院(系部)工作以任务落实和过程管理为主,并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和财务支配等方面拥有相应的自主权。
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和工作制度第四条学校是独立法人,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由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第五条党委书记是学校党委的第一责任人,全面主持党委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
院长为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副职对正职负责,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参与集体决策。
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对事关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及相应议事规则,经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
遵循教育规律,尊重科学和民主,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学工作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和校内外专家作用,提高决策科学性。
第八条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对学校日常工作的管理、重要工作思路的提出、重大问题的具体实施,由个人分工负责,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第九条严守工作纪律。
院系二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院系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院系主任为院系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院系安全管理工作。
2. 院系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3. 院系全体教职工、学生均为院系安全责任人,共同参与院系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体系1. 院系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院系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指导院系安全管理工作。
2. 院系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事故处理等。
3. 院系安全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巡查、安全培训、安全演练等。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院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院系组织安全培训,确保全体教职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新教职工、学生入学时,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入学。
五、安全隐患排查1. 院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教职工、学生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院系安全办公室。
3. 院系安全办公室对安全隐患进行登记、跟踪、督促整改。
六、安全防范措施1. 院系严格执行门卫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2. 院系加强对实验室、实训室、图书馆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 院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 院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安全。
七、事故处理1. 院系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办公室,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 院系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院系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为准。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引言本文旨在提出一种适用于校院系的二级管理方案,以提高校院系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校院系是高等学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培养人才、推动学术发展和服务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加强校院系的管理是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方案将通过明确职责分工、优化流程与系统、加强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和建议,以帮助校院系实现更好的管理。
一、明确职责分工在校院系的二级管理中,必须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并合理划分权责。
各级管理者应当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管理层的示范和引领。
1.校级层面:校级管理人员应确立校院系的整体发展战略,制定校院系管理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加强对校院系的指导和资源支持,确保校院系能够有效地履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职能。
2.院系级层面:院系级管理人员应负责具体的院系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招生、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
他们应制定院系的发展战略和计划,并监督执行。
同时,他们还应关注教师和学生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教师和学生:教师和学生是校院系的基本组成部分,他们应按照院系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教学和学习任务。
教师应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学生则应刻苦学习,积极参与课堂和课外活动。
二、优化流程与系统校院系的管理需要依靠一套科学、高效的流程和系统,以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提高管理效率。
1.招生流程:在招生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方便学生查询和报名。
同时,还应加强对招生宣传策略的研究和改进,确保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报考。
2.教学管理:教学管理是校院系的核心工作之一,应建立一套科学的教学评估体系,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及时提供培训和指导。
同时,还应加强教学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为教师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3.科研管理:科研是校院系的重要任务之一,应建立科研管理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并向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奖励。
此外,还应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学术与产业的结合。
学生工作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学生工作院系二级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工作院系二级管理,指的是学生科作为学校的一级学生管理机构,代表学校对学生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在班主任队伍建设、学生思想教育、素质拓展、日常管理等方面履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服务等职能;各系作为二级学生管理机构,是学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根据学校学生工作的总体安排,全面负责本系的学生工作。
第二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激发各系活力为核心,以目标管理为导向,以绩效考核为重点,降低管理重心,下放管理权力,调整管理跨度,规范管理行为,紧紧围绕学生发展为中心,充分调动各系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学校学生工作整体水平。
第三条工作体制:实行党委领导,行政实施,党政齐抓共管,院系二级管理,以系为主体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
建立二级学生管理与责任分担机制,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系的作用。
第四条工作理念:立德树人。
第五条工作目标:培养有专长有特长、个性健康鲜明、遵规尚德的学子,推动平安、和谐、文明校园建设。
第六条工作标准:制度规范、流程简便、执行到位、保障有力。
第二章具体职责第七条各系职责(一)体系、制度建设1.每学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生工作。
2.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
3.负责制订本系学生工作计划,做好本系学生工作的总结。
4.执行学校的学生管理制度,落实学生管理的各项措施。
5.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按要求上报材料。
(二)班主任队伍建设1.负责本系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
2.负责本系班主任管理、绩效考核。
3.制定本系班主任队伍培训计划。
4.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学生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5.负责本系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对本系学生干部的教育指导与培训工作。
6.每学期召开一次系学生工作经验交流总结会。
7.建立家校联系制度,负责本系学生家长来访接待等工作。
(三)教育和管理1.班级管理(1)执行学校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负责本系系风、学风、班风建设。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关于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为强化学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学校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履行各项教学管理的职能,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调控、督查指导。
院(系)全面负责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校、院(系)相应的规章制度。
同时,院(系)要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院(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
一、专业建设(一)教务处职责1.根据经济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校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2.负责制定学校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对各专业(含新建设专业)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3.负责校级特色专业、综合专业改革项目等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特色专业等的推荐工作.(二)院(系)职责1.根据院(系)专业发展规划,制定院(系)专业建设规划;2.根据专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备和建设工作;3.组织院(系)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4.按照院(系)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
二、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一)教务处职责1.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并下达全校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编制的基本原则;2.组织审核院(系)制定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提交学校教授议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校长审批,负责培养方案变更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批;3.汇编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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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为强化学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校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履行各项教学管理的职能,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调控、督查指导。
院(系)全面负责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校、院(系)相应的规章制度。
同时,院(系)要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院(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
一、专业建设(一)教务处职责1.根据经济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校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2.负责制定学校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对各专业(含新建设专业)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3.负责校级特色专业、综合专业改革项目等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特色专业等的推荐工作。
(二)院(系)职责1.根据院(系)专业发展规划,制定院(系)专业建设规划;2.根据专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备和建设工作;3.组织院(系)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4.按照院(系)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
二、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一)教务处职责1.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并下达全校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编制的基本原则;2.组织审核院(系)制定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提交学校教授议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校长审批,负责培养方案变更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批;3.汇编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二)院(系)职责1.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基本原则,编制院(系)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经院(系)专业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2.负责专业培养方案的执行,确保实施有序。
如确需变更须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报教务处备案;3.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编制与修订原则,组织编写、修订院(系)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三、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一)教务处职责1.开课计划(1)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下达学期院(系)各类课程的教学任务;(2)协调和落实公共类课程任课教师的安排,协调部分跨院(系)专业课教师的安排;(3)组织完成新增全校公共选修课的审核工作,对审核结果进行公布,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开设课程及其任课教师的进行安排;2.课表编制、教室安排(1)负责全校课表编排、下发工作;(2)负责全校教室协调安排工作;3.选修课开设(1)组织学生进行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工作,及时向学生公布选课情况;(2)负责审核重修学生名单,安排重修课程编班;(二)院(系)职责1.开课计划(1)组织安排和落实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含应承担的公共类课程、跨院(系)课程),并于本学期结束前将下学期各任课教师任课情况通知到各任课教师和班级;(2)协调和安排跨院(系)课程及教师的安排。
2.课表编制及调停课(1)按照教室和班级两种形式编制院(系)开设的所有课程的课表,并在全校课程编排结束时到教务处校对课表;(2)因各种原因确需调、换课者,需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调课申请,打印调课通知单,由院(系)主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院(系)应严格控制调、停课课时数。
督促检查教师补课情况。
3.选修课开设(1)负责对学生选修课的选课指导和咨询工作;(2)负责组织院(系)学生专业选修课的选课、成绩登录及审核工作。
(3)负责于第15-16周将学生申请免修课程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核。
四、教学检查(一)教务处职责1.负责检查院(系)的开学准备情况;2.负责布置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重点、时间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3.组织抽查日常教学工作,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和教学改革经验;4.负责检查院(系)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5.建立全校教学质量监控系统,认真研究分析监控系统反馈的情况,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6.制定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实施原则,并对院(系)级教学质量监控系统检查评估;7.制定教学水平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8.制定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并做好评估检查工作。
(二)院(系)职责1.负责审核任课老师的授课计划、教案以及上课准备情况,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2.根据学校要求,每学期结合院(系)情况做出中期教学检查具体安排,负责实施中期教学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教务处;3.负责本(系)日常教学检查工作,检查院(系)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情况;4.负责建立院(系)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5.根据学校制定的教学水平评估方案,认真做好自评工作;6.负责制定院(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并按学校要求及时将评估结果报教务处。
五、成绩与学籍(一)教务处职责1.成绩管理(1)负责全校各类课程学生成绩的审核、汇总和归档;(2)负责学生成绩证明的审核、盖章工作;(3)负责重修、免修学生的成绩审核和管理工作;(4)负责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等各类省级以上统考课程成绩的处理、分析、公布和存档工作;2.学籍管理(1)负责新生的编班、学籍管理工作;(2)负责学生学籍警示、学籍异动的管理工作;(3)负责学生毕业、延长学业等审核或审批工作;(4)负责学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编号、打印、管理和核发工作;(二)院(系)职责1.成绩管理(1)负责各学期院(系)所开各类课程成绩的输入、核对、公布及分析和统计工作;(2)负责对学生成绩的查询、汇总、存档工作;(3)负责向学生公布成绩;2.学籍管理(1)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负责各学期学生的报到注册、复核、统计工作,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到财务处交清学费、教材费等;(2)负责学生的考勤工作;(3)负责毕业生的成绩、毕业、学位资格等的初审工作,并报教务处审核;(4)负责各类学生学籍异动的初审工作,并及时报教务处审核;六、考试(一)教务处职责1.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1)考试:负责全校各类课程的考试安排,检查落实院(系)考试安排;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组织与检查、监督、评估等工作;(2)负责协调各类省级以上考试工作;(3)协调院(系)考试工作;(4)负责各类考试试卷的印刷、保密工作;(5)负责缓考、重修、免修学生的资格审查以及考试组织与安排工作。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1)指导院(系)完善教考分离制度;(2)负责试题库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将院(系)上交的试题库、试卷库及A、B卷的存档;3.巡考:检查监考教师落实和到位情况,对违反考试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及时做出处理;4.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核实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情况,接受学生对违纪或作弊提出的申诉,并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对考试违纪或作弊学生,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并报学生管理部门处理。
(二)院(系)职责1.负责院(系)所开课程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全面实施(1)负责院(系)所开课程试卷的分装、保密、发放工作;(2)负责院(系)考试课程的考场安排,监考老师安排工作;(3)组织、实施院(系)考试的有关工作;(4)负责落实学校统考课程、省级以上统考课程的监考教师,并报教务处统一调配;组织、安排院(系)的考务工作,编制院(系)考试、巡视安排表,并报教务处;(5)研究、上报各项考试的改革方案;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1)负责院(系)的题库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并不断更新院(系)所开课程的试题或试卷库;(2)负责院(系)的统一阅卷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教考分离制度;(3)负责试卷的保密和考前发放工作,保证试卷的保密性;负责各类试卷的归档工作,学生试卷装订保管完整,至少保存至学生正常年限毕业离校后一年;院(系)在监考、阅卷、保管过程中严禁缺少试卷。
3.监考落实安排各类课程监考教师,组织教师根据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处理。
4.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在考试过程中,若发现学生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须及时终止其考试,如实记录违纪或作弊情节,由院(系)核实并报学生工作处处理。
七、课程建设(一)教务处职责1.负责全校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2.负责校级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指标体系的制定;3.负责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评估和验收工作,组织校级精品课程的评估;4.负责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视频开放课程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院(系)职责1.负责本院(系)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开展课程建设研究工作;2.负责本院(系)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3.负责本院(系)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八、实践教学(一)教务处职责1.负责学校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计划编制原则的制定;2.负责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3.负责实训和实习教学大纲的审核;4.负责各类实训、实习工作(含实习基地建设)的检查和评估工作;5.负责全校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评估、检查工作;负责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编印工作;6.负责全校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各院(系)具体实施;(二)院(系)职责1.根据学校的有关原则意见制定实训、实习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并负责实施;2.落实实训、实习指导教师;3.制定实训和实习等实践教学规划,组织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建设实习基地和实验室;4.制定本院(系)综合毕业实践的实施细则,提出院(系)级答辩委员会人员名单,负责评审、推荐优秀综合毕业实践论文(设计);5.负责制定本院(系)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训练工作;6.负责本院(系)实践教学环节经费的使用。
7.负责本院(系)新建实验室、实验实习项目调研、方案制定、项目申报、建设工作。
九、教材建设(一)教务处职责1.负责全校教材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开展教材研究与建设工作;2.负责教材建设项目评定指标体系的制定、组织立项、评审工作、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重点教材,负责对教材基金项目的审批;3.制定教材选用的原则,确保下一学期教材在本学期结束前发放到教师手中,确保课前到书。
(二)系(部)职责1.负责本院(系)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工作;2.负责本院(系)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3.根据教务处教材科制定教材选用原则,确定各学期课程的教材选用,并按学校要求汇总后及时报教务处教材科以便征订下学期教材;4.组织教师编写教材。
十、教学研究(一)教务处职责1.布置、协调全校教学研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研究方向,组织全校教学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教学研究活动;2.负责全校各类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评审、结题及评优工作;3.负责校级教研课题评定指标体系的制定;4.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评估活动,并将评估结果反馈各院(系),需要时向全校通报;5.组织全校教学成果鉴定和评选工作,负责将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向省级有关部门推荐;6.开展有关教学研究的调研活动,为教学改革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