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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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工大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意见反馈会

北工大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意见反馈会

北工大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意见反馈会11月2日下午,北工大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意见反馈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原会长瞿振元教授等专家组全体成员,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主任刘宇辉,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唐立军,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冯义国以及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反馈会。

北京工业大学党委书记谢辉,党委副书记、校长柳贡慧,校领导吴斌、刘建萍、杨建新、乔俊飞、王普和各职能部处正职领导,各学院(部)党委书记、院长、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迎评工作组、教务处全体成员参加了反馈会。

会议由评估专家组组长瞿振元教授主持。

专家组组长瞿振元教授代表专家组反馈审核评估总体情况。

他对北工大办学成就和本科教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不断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各学院各专业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党政职能部门突出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积极履行部门职责以更好服务师生;重视本科教学的氛围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学校办学定位总体符合国家和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合学校历史和现实,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较高;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专业建设,不断推动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工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比较高;坚持教学优先原则,加强师资队伍教师,不断推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招生就业工作,人才培养工作保障度比较高;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强化日常管理,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有效;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生的总体评价好,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比较高。

他同时指出了北工大在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整体目标细化落实、师资队伍建设、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并给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他希望北工大能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下的办学定位和“双一流”高校的人才培养标准,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加强课程资源建设,优化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的达成度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努力培养出满足北京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院、系、教研室教学工作职责分工

院、系、教研室教学工作职责分工

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院、系、教研室教学工作职责(讨论稿)为了更好的提高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学院、系部、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各自的功能与作用,调动各级积极因素,贯彻学院所确定的“强化产学研合作、注重道德培养、突出实践能力”办学特色,逐步建立健全学院的“激励机制、竞争机制、流动机制”,按照重心下移、系部、教研室属于学术单位的原则,现将学院教学工作三级管理的职责分工如下:一.学院教学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教委、通州区和北京工业大学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以及文件精神,确保党的各项教育方针在学院的落实工作;2.按照上级单位对学院发展定位、目标和内容的要求,确定学院的具体办学目标与特色以及教学工作指导思想,制定教学工作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确定各学年学院教学重点工作;3.组织对学院专、本各新建专业、已有专业、改造专业、撤销专业的论证,确定所办专业,制定教学计划的结构性要求及特殊要求,组织、审批、上报各专业教学计划;4.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发展规划与计划,将师德建设放在首位,着重培养教师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专业(工程)素质,审批各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计划,组织教师职称申报与院内评审工作,具有对教师岗位聘任与职务聘任的批准权;5.组织教学大纲的制定与修订工作,确定教学大纲的内容与格式要求,抽查教学大纲;6.组织建立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7.帮助各系组织建立与其他院校、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通州区属单位)的联系,为了解高教发展趋势和现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做好基础性工作;8.按照教学型学院的定位,组织搭建各类对各专业有共性指导和帮助作用的教育教学研究与建设平台,支持以系部、教研室为单位所开展的有利于学院专业教学发展的科研工作,提高学院、系部、教研室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9.组织建立制定学院、系部教学工作监控体系,组织对学院各类教学活动的抽查、检查、指导和督导工作,对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负责;10.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确定学院各类教学资源(人员编制、职称结构、房屋、设备及设备购置经费、运行经费等)的分配方案并检查资源使用情况与效率;11.统筹并协调院内各部门对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争取院外各类资源的支持;12.按质、按时、按量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十五”期间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稿)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制二〇〇二年一月一.基本原则1.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的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贯彻以学院管理为主的原则;2.为了搞好教学基地建设,首先要做好五年整体规划(含校内外实习基地,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应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紧密结合),它应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应符合21世纪初期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和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体现北京工业大学多学科、多层次人才培养的办学特点,落实在培养学生创新思想与工程实践能力的根本点上;3.教学基地建设,要做到“一个明确(整体建设目标与规划明确)、两个联系(与北京市经济建设发展紧密联系、与学科建设形成的有利条件紧密联系)、三个结合(密切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结合)”,使各种教学基本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改善我校的教育教学条件,以达到最大限度地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的目的;4.教学基地建设,要以学院和专业的定位、特色和培养目标为龙头,以实践教学计划为纲,带动实践教学内容、人员结构与梯队以及实验室建制与管理体制等各方面的改革,要充分发动群众,使人人清楚建设的目的与内容,通过建设增强凝聚力;5.通过教学基地建设,将各实践教学环节逐步从理论课程中脱离出来,形成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使我校“实践教学一条线”的教改思路得到更充分的落实,要加强多媒体技术在实践教学中的应用,为远程教育打好基础;6.教学基地项目建设要体现场地集中、设备集中、人员集中、投资集中的“四个集中”原则,能够做到资源共享的条件不能搞重复建设,各项目名称分类应不低于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分类(基础课实验中心除外);7.教学基地项目建设中,从实践环节的设立到购买设备都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要充分考虑到建设条件的利用率。

二.投资原则1.重点建设校属院管的基础课实验中心及多个学院资源共享的项目;2.前期投资效果好,对提高教学质量效果显著的项目优先;3.学院教学基地建设整体规划要充分、科学,有利于教学基地长期高效率发挥作用的学院优先;4.学校招生量大的热点专业、新办专业的教学基地项目优先;5.对教学基地建设整体规划制定不科学、论证不充分的学院不投资;对教学基地项目建设不符合“四个集中”(场地集中、设备集中、人员集中、投资集中)原则的,不投资。

1323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1323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1323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2007年3月修订)教学管理工作时间性强、涉及面广,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学院根据“教务处规范协调、检查指导,系积极管理、主动落实”的思路,建立了院系两级教学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院系两级教学管理机制,特对《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第一章专业设置第一条专业设置基本要求1、增设专业必须符合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和学院的发展规划,适应社会对高等技术应用性和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有利于学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2、增设专业应具有先进性,且在本市或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其他高校中少有或没有,具备竞争实力,能办出特色,能带动或有利于其它专业共同发展;3、增设专业有一定的建设基础,一般应有已设相关专业为依托,具备办专业的师资、教学设备设施等基本条件。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人才市场需求变化为导向适时调整专业结构。

第二条专业设置程序1、各系每年均应组织专业教师深入生产、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开展专业调研与社会人才需求调查,并以教研室为单位,在集体研讨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向系提出专业增设及调整意见;2、系广泛征求系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召集专业教师及有关人员开展专业增设及调整的初审工作;3、系填写“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增设/调整专业申报表”等相关申报材料,并于每年9月10日前提交给教务处;4、教务处汇总各系“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增设/调整专业申报表”,进行形式审查后,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议;5、系根据院学术委员会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后报教务处;6、教务处汇总后送院学术委员会批准,并按教育厅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给教育厅;7、教务处将教育审批结果反馈各系。

第二章培养方案与大纲的管理第三条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制订的基本要求1、培养目标定位准确,毕业生质量标准明确具体;2、人才培养模式较好地体现了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的要求,特色鲜明;3、实践教学占有较大比重,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4、能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校、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校、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校、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使教学管理重心下移,促进各系自我发展,提高工作效率,特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教学管理基本内容与任务第二条教学管理主要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第三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主要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积极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章教学管理组织系统第四条建立校、系(部)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由教务科、三系一部、实训中心和教研会正副主任组成,主任为校长,常务副主任为教学副校长;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有系(部)正副主任和教研室主任组成,系(部)正主任为组长,教学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决定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第五条健全校、系(部)教学管理机构。

(一)教务科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各教学系(部)在教务科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系(部)教学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分管教学的系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系(部)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是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咨询机构,定期研究教学工作并向系(部)务会提出有关建议。

系(部)务会讨论决定本系部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根据需要,系(部)设置干事 1 人,在教学主任领导下,处理日常教学和学生管理及行政工作,并从事教学和学生状态、质量信息的经常性调查了解工作。

(三)教研室是按学科、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组织师资的培养,分配教师的工作任务等。

学院教学管理校院两级实施细则

学院教学管理校院两级实施细则

学院教学管理校院两级实施规范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院在本科教学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明确学校和学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坚持内涵式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XX学院关于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教务处是学校负责学生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学院是学校学生教学的基层组织单位。

学校职责第三条学校负责制定学校教学改和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要求,制定学校教学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对全校范围内的教学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学校转型发展需求,确立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和具体要求,指导学院编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批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变动,并对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引导学院开展课程建设。

第五条学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制定学科、专业发展规划,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负责新设专业的论证、评审。

第六条学校根据学科和专业发展规划,编制全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全校学生的学籍异动、学位,负责学生成绩及毕业、学位的认定审批工作。

第七条学校开展专业、课程、教材、实践实习基地、教风学风以及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划与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统筹协调全校教学日常运行,制定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法,构建完整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定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教学评估,发布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制定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执行教学督导管理。

第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奖励和教学事故追究制度,组织进行全校优秀教学成果,以及各项校级教学奖励和表彰活动,查处各类教学事故。

第十条学校负责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项目的立项、检查、验收以及经费的管理。

组织申报省级和级教学改项目、教学基本建设项目,加强对各类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负责校级教学成果奖、各类教学奖的评审和奖励工作,负责、省级教学奖项的和初审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负责全校教务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对各学院教学干事进行教务管理系统应用的培训和指导。

学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为实现学院发展整体规划,深化教学体制改革,强化学院教学管理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实行院系、XX中心二级管理,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二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我院教育教学管理实行院系、XX中心二级管理,教务处作为院级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对教学过程实施监督,对教学质量实施评价,及时汇编全院性教学信息,进行宏观管理调控、检查指导。

各系、XX中心全面负责本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院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各系、XX中心要根据学院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本系、XX中心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本系的教学管理工作,一、专业申报与建设(一)教务处职责1.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发展规划。

2.负责每学年学院新设专业的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

3.负责组织省级、国家级专业评估。

4.负责院级重点专业和院级精品专业的立项、检查、验收工作。

5.负责新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的经费审核拨发。

(二)系、XX中心职责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组织教师进行专业调研,制定本系、XX 中心专业建设规划。

2.根据规划,负责组织拟新设专业的论证和申报材料整理,以及申报专业的教学计划、师资、实验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方面的筹建工作。

3.负责新专业的初评工作以及本系、XX中心专业建设工作,负责本系、XX中心院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组织实施工作。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一)教务处职责1.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负责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总则和各年度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

2.审核各系、XX中心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汇编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审批各系、XX中心提出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意见。

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办法

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办法

1.1 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办法为了全面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实际,特拟定本院、系(部)教学管理办法,学院在教学管理工作上侧重决策的调控(目标管理),系(部)侧重组织和实施(过程管理)。

具体内容如下:一、实施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的基本原则1.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建设和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有利于理顺关系,规范管理程序。

3.有利于强化学院宏观决策调控,提高决策水平。

4.有利于调动系(部)积极性,提高办学的自主性和管理水平。

5.有利于学院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院级教学管理工作(一)院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学院是独立的办学法人,学院对全院教学工作予以决策,并实行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

作为决策中心的院级,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把握办学方向,明确奋斗目标,研究教学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学科建设,把学院办成广西一流的高职高专学校。

(二)院级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的教学工作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全面负责,教务处主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重大改革举措等由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

学院成立院学术委员会,对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

教务处是学院行使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基本素材和参考意见,具体负责全院教学研究、运行、管理和改革工作。

学院教学管理主要职责:1. 组织全院教师、干部教育观念更新研讨工作。

2. 制订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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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2009-10-17 22:35:09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结合学校全方位改革措施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学校在教学管理工作上侧重决策的调控(目标管理),学院侧重组织和实施(过程管理)。

一、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管理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建设和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有利于理顺关系,规范管理程序。

3、有利于强化学校宏观决策调控,提高决策水平。

4、有利于调动学院积极性,提高办学的自主性和管理水平。

5、有利于学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校级教学管理工作
(一)校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学校是独立的办学法人,学校对全校教学工作予以决策,并实行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

作为决策中心的校级,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把握办学方向,明确奋斗目标,研究教学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学科建设,把学校办成一流的理、工、管、文相结合的北京市重点大学。

(二)校级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的教学工作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全面负责,相关的校长助理协助工作,教务处主管教学日常工作。

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重大改革举措等由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

学校成立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

教务处是学校行使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基本素材和参考意见,具体负责全校教学研究、运行、管理和改革工作。

学校教学管理主要职责:
1、组织全校教师、干部教育观念更新研讨工作。

2、制订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

3、根据教育部教高字[1998]8号文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精神,组织专业设置、调整和申报。

4、研究与制定学校教学工作政策,组织探讨人才培养模式,制订全校教学计划的总体框架和要求。

5、确立学校学科建设的整体布局与各学院的学科建设工作的目标。

6、制定教学改革方案、校级重点课程建设计划、课程体系方案并组织实施。

7、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教学事故,进行最终认定和处理。

8、根据教学优秀评价指标体系,对学院定期、分类、分项进行评估、对各项教学目标、制度、质量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对教学环节中的教学条件、环境、教风、学风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

9、组织全校职称晋升的教学考核。

10、组织参加教育部和市教委下达的各种学生竞赛活动,协调校级学生竞赛活动。

11、组织全校的教材建设计划,组织评选校级和市、国家级优秀教材的申报工作,组织有关教学工作单项奖励,组织教学立项及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12、根据教学计划、各院教师聘任、学生选课情况,安排教室和确定课程表,负责全校教室的调配。

13、组织实践教学环节建设项目的论证和审批,对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进行宏观管理。

14、制订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学生休、退、复、转学的学籍处理工作,对本、专科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颁发毕业证书和本科学位证书工作,制订考场规则和监考守则,组织本、专科学生考试,管理学生成绩。

15、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情况与社会需求,申报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16、组织教学工作会议。

三、院级教学管理工作
(一)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学院是在学校领导下的有一定办学权力的管理和运行实体,负责本院的本科生与研究生的教学、科研、产业、学生思想政治和党建等各项工作。

学院在实施学校总体目标的过程中,必须形成自己的运行目标,自主办学。

学院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本科教育为基础,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有效地管理教学过程,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学院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
学院院长全面负责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日常教学工作。

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是院教学管理的研究、咨询、监控机构,定期研究并向院长办公会提出有关建议。

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本院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学院教务科具体负责院教学管理与运行工作。

学院教学管理主要职责:
1、组织学院教师、干部的教育观念更新的研讨工作。

2、提出本专业调整与建设规划,制订本院学科建设、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和改革方案,特别要根据科技发展与社会需求及时修订、调整或增补。

3、根据学校对教学计划的总体要求,确立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制订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4、承担相应校级重点课程建设,负责本院重点课程的建设。

5、制订学院教材建设计划,组织本院教材编写工作,组织评选院级优秀教材和校级优秀教材的申报工作,组织本院的教改立项,教师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及教改立项和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6、监控教学过程、检查教学质量,发现和上报教学事故。

7、按学校教学质量管理要求,针对学院教学条件、教学环节、教风、学风等情况进行自查,查出问题及时纠正。

8、组织每学期开学和期中教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按时报学校备案。

9、组织职称晋升的教学考核和申报工作。

10、组织实施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进度,并向教师、学生发放课表、课堂学生名单和学生选课结果,负责学院正常教学运行的管理,教师停、调课的申报工作以及专用教室教学设施的管理工作。

11、稳固地以科研为先导,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建立实习基地,制订各实践教学的教学大纲,组织学生实践教学环节,对毕业设计以及各项实践教学经费使用予以管理。

12、配合学校参加各种学生的学习竞赛活动,组织学院学生的学习竞赛活动。

13、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休、退、复、转学学籍处理的申报工作,对毕业生进行毕业和学位的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对学院学生能否参加毕业设计进行资格审查,将结果上报学校。

14、配合学校组织考试周内考试、组织本院非考试周内的考试,按学校要求安排本院监考教师,将学生考试成绩汇总上报,组织教师做试卷分析。

15、参与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学科改革和专业建设情况提出专业招生计划。

16、制定学院教师队伍培养计划,组织教师进修、培训和教学调研工作。

17、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参加学校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

18、组织教学竞赛和CAI课件建设。

19、学院教学基本情况及教师、学生、课程等基本教学数据的统计工作。

20、管理和培训本院教学管理人员。

2000年11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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