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直连模式)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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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数字证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6]265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规范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以下简称影像交换系统)数字证书的管理,人民银行总行制定了《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数字证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证书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负责协调各清算中心于影像交换系统上线前25日内完成总中心和分中心证书管理岗位人员的证书申报和下发工作。

人民银行各清算中心负责组织有关票据交换所和票据交换机构于影像交换系统上线前25日内完成证书申报工作。

二、人民银行各清算中心负责审核数字证书申报资料,申报资料中的行名行号信息应及时交由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支付结算处审核其准确性;并于影像交换系统上线前15日内组织完成辖内各票据交换所和票据交换机构数字证书的下发和安装工作。

三、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证书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证书的申报、审核和下发工作,确保证书管理的安全。

四、证书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清算总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欣,联系电话:010— 68401764。

请将本通知速转知辖区内各系统参与者。

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人民银行总行。

附件: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数字证书管理办法(试行)<div align=right>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div>附件<div align=center>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数字证书管理办法(试行)</div>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以下简称影像交换系统)数字证书管理,保障数据传输安全,依据《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办法》、《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票据影像交换系统操作手册

票据影像交换系统操作手册

天津农行票据影像交换系统操作手册1. 系统业务流程图2.系统启动双击桌面上的图标“银之杰票据影像处理系统”,出现如下画面输入四位的柜员号和密码后按回车就能进入系统内,目前提供1111,2222两个操作员号,密码默认888888,可用输入001,进行密码修改。

如下图3.场次创建与电子数据导入功 能:将电子数据与图像倒入到系统中操作方法: 输入操作码81回车工作日期默认为当天,点击确认,出现下一界面点击创建新场次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类型,目前我们暂时用的是“提入”、“全国”、“人民币”,选择后点击确定 检查支票有效出票日期是否正确,无误后点击确认在出现的窗口中,将序号1前面的框上用鼠标单击打上勾,点击下一步选择“明细电子数据导入”后点击确认点击按钮“查”选择电子数据存放的路径,再点击确认,此时电脑就会进行电子数据的导入工作,电子数据可以批量的导入,比如:电子数据存放在c:\cis\目录下,可以输入c:\cis\,然后点击确定将该目录下所有的CIS 数据一起导入。

如下图待界面上出现“导入明细结束”后,点击退出即可。

4.自动验印程序进行自动印鉴识别,自动识别通过将进入下一个环节,借方审核。

自动识别不通过将进入图像初验环节。

5.图像初验功能:对识别不通过的进行图像验印操作输入代码114后,系统会自动调取需要验印的账号,如图支票上绿色的印章表示是由电脑自动验印通过的,黑色的表示电脑自动验印未通过的,那么我们需要对电脑自动验印未通过的章进行人工验印操作,如果第二枚章是黑色的未通过,按小数字键盘上的“2”键选中第二枚印章,此时第二枚章会变成黄色底纹,支票上也会用四条小黑线将对应的章框起来,然后按回车键,电脑会出现如下差图注:以上有三种颜色,其中红色表示是支票上的章绿色表示是预留的印鉴黑色表示支票上的章与预留印鉴相吻合的部分功能键说明:数字键<4> 将图章向左移数字键<6> 将图章向右移数字键<8> 将图章向上移数字键<2> 将图章向下移数字键<5> 切换成镂空的方式进行验印数字键<1> 如果通过判断认为此枚章有效,可按此键对该章判断为有效数字键<0> 如果通过判断认为此枚章无效,可按此键对该章判断为无效如果预留印鉴全部通过以后,可以按小数字键“+”验印通过此印鉴如果发现有预留印鉴不符需要退票的,可以按F4键进行退票;5.图像复验(所有的票据都需要图像复验)操作方法与图像初验一模一样,只是需要换人进行验印(如果不需要图像复验表明该业务金额太小,没有达到复验条件)6.借方审核功能:根据图像对票据要素进行审核功能键说明:如果票面要素没问题的话可按“+”号键进行审核通过“/”图像正反面切换PageUp 将图像放大PageDn 将图像缩小“*”将图像进行翻转(可90℃、180℃、270℃翻转)F4 针对审核不通过的账号进行退票F6 放弃正在处理的该笔票据F8 根据业务流水号指定需要处理的票据7.借方复审功能:对大额的票据换人进行复审操作方法: 与借方初审一模一样,只是需要换人进行复审(如果不需要借方审核表明该业务金额太小,没有达到复审条件)8.票据查询功能:根据自己所需要求查出满足条件的记录操作方法:输入代码9961后按回车查询结果清单会表明每笔业务的流程状态。

XX银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操作规程

XX银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操作规程

XX银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以下简称影像交换系统)的业务处理,保障支票全国通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影像交换系统是指运用影像技术将实物支票转换为支票影像信息,通过计算机及网络将支票影像信息传递至出票人开户银行提示付款的业务处理系统。

本规程所称支票影像信息包括支票影像及其电子清算信息。

第三条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处理的支票影像信息具有与原实物支票同等的支付效力,出票人开户银行收到影像交换系统提交的支票影像信息,应视同实物支票提示付款。

第四条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处理支票业务分为支票影像信息传输和支票业务回执处理两个阶段。

本规程所称支票业务回执是指出票人开户银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返还给持票人开户银行,对支票影像信息提示付款表明同意付款或拒绝付款的确认结果。

第五条支票影像业务处理遵循“先付后收、收妥抵用、全额清算、银行不垫款”的原则。

第六条支票影像信息一经影像交换系统发出,不得更改或撤销。

对发出有误的支票影像信息,持票人开户银行可以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向出票人开户银行申请止付。

第七条出票人应在银行账户内备足资金,确保支票足额支付。

第八条影像交换系统实行7×24小时运行。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管理需要调整系统的运行时间。

第九条本规程适用于XX银行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营业机构。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十条银行出售支票时,应在支票右下角支付密码栏下方加盖付款银行的银行机构代码。

本规程所称银行机构代码是指按照支付系统行号标准编制的机构代码。

第十一条影像交换系统处理支票业务的金额上限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并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超过金额上限的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拒绝受理。

第十二条持票人开户银行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支票影像信息,在受理支票的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提交影像交换系统。

支票影像提入业务操作流程

支票影像提入业务操作流程

第1篇一、协议书封面智能化工厂协议书二、协议书正文第一条协议双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协议背景鉴于甲方拥有智能化工厂的建设需求,乙方具备智能化工厂的设计、施工、运营等综合能力,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三条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项目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项目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协议内容1. 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场地、设施及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甲方负责协调项目周边环境,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甲方负责验收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

2. 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负责智能化工厂的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等工作。

(2)乙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确保设备、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乙方负责项目现场的安全、环保、消防等工作。

(4)乙方负责对项目进行后期运营维护,确保项目稳定运行。

3. 项目实施:(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设计。

(2)乙方在项目设计完成后,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3)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

(4)乙方根据甲方审核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5)乙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6)乙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规定及支付密码错误支票名录制度讲解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规定及支付密码错误支票名录制度讲解


一、支付密码错误支票名录制度




2、签发支付密码错误支票累计6笔(含)以上的出票人将被列入 名录。 3、对被列入支付密码错误支票出票人名录的单位,其后6个月内 未签发支付密码错误支票的,可向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 请,由其转报当地人民银行审核,并上报我中心支行,不再列入 下一期名录。必要时,当地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部门可与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进行惩戒谈话。 4、惩戒措施。对被列入支付密码错误支票出票人名录的单位参照 空头支票“黑名单”进行处理。一是各银行机构原则上不得为其 新开账户,从源头上遏制支付密码错误支票的发生。二是对被列 入名录且在一年内签发错误支付密码支票10笔以上(含)的单位, 各银行机构采取停止向其出售支票、停止为其办理支票业务或全 部支付结算业务等措施。 (五)其他要求 1、各银行向违规人送达名录初稿信息时只能打印该单位的相关违 规信息(6)。
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规定


(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要点 1、总则要点 2、基本规定要点 3、退票处理要点 4、纪律与责任要点 (三)辖区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退票现状 总体而言,辖内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退票率逐步降低,今年上 半年总退票率已经降至12.63%,但此比率相对于同城支票约2%的 退票率仍相当高。前期我们对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中的退票原 因做过调研,发现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中退票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电子清算信息与支票影像不相符。由于商业银行业务人员对业 务了解和熟练程度不够,制作支票影像业务时电子清算信息漏录、 录入错误或扫描错误导致退票。
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规定
2、因支付密码错误、余额不足退票。 3、提出行审核不严,受理瑕疵票据。提出行审核不严,违规受 理未记载银行机构代码、出票人签章明显模糊不清、未做委托收 款背书、背书不连续等不合规支票,导致提入行退票。 4、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付款依据的支票,因验印无法通过退 票。提入行银行机构在提入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付款依据的支 票时,先送行内验印系统验印然后再校验支付密码,从而导致退 票。该操作模式增加了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付款依据的支票的 审核手续,降低了支付效率,使得使用支付密码作为付款依据的 便利性无从体现。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商业银行直接连接分中心实施指引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商业银行直接连接分中心实施指引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商业银行直接连接分中心实施指引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商业银行直截了当连接分中心实施指引版本号:1.1.2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支付系统开发中心2007-03-01文档修订记录目录文档修订记录 (1)1.概述 (1)1.1背景 (1)1.2影像交换系统总体架构 (1)1.3商业银行接入影像交换系统的方式 (2)1.4适用范畴 (3)1.5编写目的 (3)2.直连商业银行接口模型 (4)2.1接口结构 (4)2.2接口功能 (4)2.3通讯方式 (5)2.4消息传输格式 (5)3.报文处理流程讲明 (9)3.1业务报文处理流程 (9)3.2信息类报文处理流程 (11)3.3计费报文(CIS201)处理流程 (15)3.4系统治理类报文处理流程 (15)3.5数据核对及下载报文(CIS601/CIS602)处理流程 (25)3.6系统运行时刻及运行操纵 (25)4.报文接口 (33)4.1发送报文列表 (34)4.2接收报文列表 (34)5.数字签名 (36)6.安全措施 (38)1. 概述1.1.1背景中国人民银行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外先进体会,组织建设以影像技术为支撑的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以下简称影像交换系统,CIS),改革支票清算模式,实现支票截留和支票全国通用。

影像交换系统是指综合运用影像技术和支付密码等技术,将纸质支票转化为影像和电子清算信息,实现纸质支票截留,并利用网络技术将支票影像和电子清算信息传递至出票人开户行进行提示付款,实现支票全国通用的业务处理系统。

1.2影像交换系统总体架构图1.1 系统总体架构图影像交换系统的参与者包括办理支票结算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商业银行)和票据交换所。

为便于各银行接入影像交换系统办理业务,降低业务处理成本,各地同城票据交换所均作为影像交换系统的参与者与系统连接,能够代理本地的银行机构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发起和接收业务。

各省会(首府)、地市及县级同城票据交换所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前置机,以平等主体身份与当地分中心连接。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影像交换文件规范v104汇总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影像交换文件规范v104汇总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影像交换文件规范v104汇总文档修订记录目录1概述 (1)1.1背景 (1)1.2系统总体架构 (1)1.3规范的适用范围 (3)1.4编写目的 (3)1.5签名要素 (3)1.6业务流程 (4)2影像交换文件使用说明 (5)2.1影像交换文件命名规范 (5)2.1.1支票(通用)影像文件命名 (5)2.1.2支票(通用)业务上传/下载文件命名 (6)2.1.3移动存储媒体支持介质种类 (6)2.1.4打印清单设计 (7)3主要数据定义 (7)3.1总中心代码 (7)3.2区域分中心代码 (7)3.3票据交换所代码 (8)3.4票据交换机构代码 (8)3.5交易序号 (9)3.6票据种类 (9)3.7支票(通用)业务补发标志 (10)3.8支票(通用)业务核签状态 (10)4报文格式 (10)4.1概述 (10)4.1.1属性符号 (10)4.1.2x-字符集 (11)4.1.3英文简称命名规范 (12)4.2报文结构 (12)4.3报文块结构规则 (12)4.4报文块格式 (14)4.4.1报头 (14)4.4.2正文体 (15)4.4.3报尾 (16)5报文说明 (17)5.1支票业务报文 (17)5.2通用业务报文 (18)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影像交换文件规范附录1:前置机(及外挂软件)功能 (21)1概述1.1背景根据规划,未来我国将形成以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电子交换、卡基交换、票据交换并存的支付清算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在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建设以影像技术为支撑的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通过实行支票截留,改革支票清算模式,实现支票全国通用。

经过认真调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支付结算司拟订了《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需求书》(以下简称《业务需求》)。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以下简称影像交换系统)是指综合运用影像技术和支付密码等技术,将纸质支票转化为影像和电子清算信息,实现纸质支票截留,并利用网络技术将支票影像和电子清算信息传递至出票人开户行进行提示付款,实现支票全国通用的业务处理系统。

信用社(银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管理办法13页word文档

信用社(银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管理办法13页word文档

信用社(银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陕西省农村信用社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以下简称影像交换系统)的正常运行,实现支票全国通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及人民银行票据影像业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影像交换系统是指运用影像技术将实物支票转换为支票影像信息,通过计算机及网络将支票影像信息传递至出票人开户银行提示付款的业务处理系统。

本办法所称支票影像信息包括支票影像及其电子清算信息。

第三条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省联社)作为一个虚拟票据交换所,直连人民银行西安分中心,系统参与者包括经人民银行批准加入的具有票交机构代码的联社。

系统运行者包括省中心和各县(区)联社、网点。

第四条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处理的支票影像信息具有与原实物支票同等的支付效力,出票人开户银行收到影像交换系统提交的支票影像信息,应视同实物支票提示付款。

第五条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处理支票业务分为支票影像信息传输和支票业务回执处理两个阶段。

本办法所称支票业务回执是指出票人开户银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返回给持票人开户银行,对支票影像信息提示付款表明同意付款或拒绝付款的确认结果。

第六条支票影像业务处理遵循“先付后收、收妥抵用、全额清算、银行不垫款”的原则。

第七条影像交换系统处理的支票业务分为区域业务和全国业务。

区域业务是指支票的提出行和提入行均属人行西安分中心、并由人行西安分中心转发的业务;全国业务是指支票的提出行和提入行分属不同人行分中心、并由人行总中心负责转发的业务。

第八条影像交换系统处理的区域业务,其信息自提出行提交,经各县(区)联社到省中心,然后经人行西安分中心至提入行止。

第九条影像交换系统处理的全国业务,其信息自提出行提交,通过省中心转发至提出行所属人行西安分中心、人行总中心、提入行所属人行分中心,至提入行止。

第十条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采用电子验印系统核验印鉴的方式对支票影像信息进行付款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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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操作手册目录第一章柜员登录/退出 (4)1 启动系统 (4)2 柜员登录、退出 (4)第二章提出票据处理 (6)1 支票业务受理 (6)2 清算信息录入 (8)3 清算信息复核 (10)4 清算信息修改 (11)5 提出业务发送失败处理 (13)6 提出业务状态同步处理 (13)第三章提入票据处理 (15)1 票据核验 (15)2 核验复核 (19)3 票据修改 (20)4 置后票据处理 (21)5 提入业务待登记处理 (22)6 提入业务同步处理 (23)第四章信息类报文管理 (25)1查询查复 (25)1-1查询登记 (26)1-2查复登记 (26)1-3查询/查复管理 (27)2止付申请及应答 (28)2-1止付申请 (29)2-2止付应答 (30)2-3止付申请/应答管理 (31)3业务状态查询管理 (32)3-1业务状态查询登记 (33)3-2业务状态查询管理 (34)4自由报文管理 (35)4-1发起自由报文 (35)4-2自由报文查询 (36)5同城支票业务违规信息上载 (37)6报文发送、接收登记查询 (37)第五章报表查询及打印 (39)1 提出业务查询 (39)2 提入业务查询 (41)3 提出退票查询 (42)4 提入退票查询 (43)5 置后处理交易查询 (44)6 单枚章验印查询 (45)7 授权日志查询 (46)8 交易日志查询 (47)第六章授权查询 (49)第七章日终管理 (50)1支票业务核对汇总 (50)2与人行业务状态核对 (52)第一章柜员登录/退出1 启动系统打开电脑电源开关,系统启动到桌面后,双击桌面上的“全国支票交换处理系统”图标,进入柜员签到、签退窗口:2 柜员登录、退出●功能说明:签到:通过该交易,柜员向系统发起登录交易,登录后才能进行影像系统的操作。

签退:将签到状态的签退出支票影像系统。

密码修改:对系统的柜员的密码进行修改。

●操作说明:1.签到:使用鼠标点“签到”并输入柜员号和密码后按“确定”键,影像系统与核心系统对柜员号和密码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进入到影像系统。

2.签退:当柜员需退出系统时,返回到登录窗口,点“退出”输入柜员密码并按“确定”键,系统验证正确后退出;3.密码修改:在登录界面,点击“密码修改”,输入柜员号、密码、新密码、新密码确认项后,点击“确定”后,完成柜员密码的修改。

柜员成功登陆后,进入如下业务主窗口第二章提出票据处理在主菜单中选择“2……提出票据处理”,进入如下业务主窗口1 支票业务受理●功能说明经办柜员收到客户提交的跨区域支票业务,进行审核并扫描支票影像信息。

●操作说明在影像系统主菜单,选择“2-1……支票业务受理”,进入如下窗口1.网点柜员把支票放入电子验印平台,点“正面采集”系统将打开平台,在正面窗口中显示动态图像,点击提取图像按钮后,系统将采集图像。

点击背面采集按钮后,系统将打开背面图像动态显示窗口,再次点击提取图像后,将采集背面图像;2.如支票影像不符合要求,经办员可选中记录,点“正面采集”或“背面采集”按钮,再次点击“提取图像”按钮,重新采集;3. 扫描完成,经办员选中列表框内的记录,点“票据信息录入”后输入支票基本要素;4. 录入完毕后,点“影像发送”把票据影像信息发送存储到票据影像服务器的主机上,此记录在未发送列表内清除转移到发送成功列表内,如发送失败此记录登记在发送失败内,可进行重新发送或删除;5. 如经主办柜员或主管柜员审核未通过的信息显示在退回列表内;6.如退回列表中有退回信息的,经办柜员可选中此记录,点“票据信息录入”进行重新录入,录入完毕后,点击“影像发送”,进行影像重新发送;或勾选该笔业务,点“删除”进行删除;7、如已经录入并发送的支票信息,提示发送失败的,在“发送失败”列表中,可以勾选该笔业务,点击“影像发送”,重新进行发送;若需要删除,勾选该笔业务,点击“删除”,删除后可以重新扫描影像,录入支票信息,重新发送。

2 清算信息录入●功能说明经办柜员扫描信息完成后进入“清算信息录入”,补录支票信息。

●操作说明在影像系统主菜单,选择“2-2……清算信息录入”,进入如下窗口:系统显示待处理票据记录(根据票据的缓急程度进行排序),经办柜员点“信息录入”进行支票信息录入,如下图:1.图像处理:若发现图像扫描有问题(带背书扫描、票据扫描方向有误等),点击“图像切割”,进入如下窗口可以使用鼠标点击左上角“正面影像”、“反面影像”,进行票据的正反面的切换,点击“影像旋转”,可以实现影像的360度旋转,点击“影像保存”,确定对图像修改后的保存;还可以在支票影像区域内拖动鼠标,切割任意大小的区域,点击“影像保存”,对切割的区域进行保存。

2.提交:对支票的信息补录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根据“分行管理”中分支行提出复核金额判断是否需要主办或主管的复核;若金额未达到复核金额,系统自动组包发送给人行。

3. 退回机构:如扫描信息有误或不符合图像标准的,在“行内信息”栏内输入退回原因并点“退回机构”将票据退回到支票业务受理的“退回”界面进行相应处理。

3 清算信息复核●功能说明主办柜员或主管柜员对经办柜员提交的提出票据达到授权金额的支票影像信息进行复核。

●操作说明在影像系统主菜单,选择“2-3……清算信息复核”,进入如下窗口1.票据复核:用鼠标选中某条待复核记录,点“票据复核”,或双击待复核记录,进入复核窗口:2.提交:复核通过后,点“提交”,系统会自动进行判断该笔金额是否达到主管复核的额度,若达到,需主管柜员登录到该界面进行复核;若未到达,该界面组包提交人行。

3.退回修改:如当前记录复核不通过,在行内信息一栏内输入原因,点“退回修改”,退回给经办重新修改进行提交。

4 清算信息修改●功能说明由经办柜员对复核不通过的支票信息进行重新修改;●操作说明在影像系统主菜单,选择“2-4……清算信息修改”,进入清算信息修改窗口:1.用鼠标选某条待修改记录,点“录入修改”,进入信息修改窗口,如下图2、对信息进行修改后,点“提交”重新提交给主办柜员进行复核;5 提出业务发送失败处理●功能说明查询提出发送失败的业务,并将提出发送失败的业务置为退回待修改状态。

●操作说明在影像系统主菜单,选择“2-5……提出业务发送失败处理”,进入如下窗口1.查询: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出发送失败的提出业务。

2.退回待修改:选中查询出发送失败的业务,点击“退回待修改”,主管授权通过后,该笔提出业务由发送失败状态修改为待修改状态,经办在“2-4 清算信息修改”界面查询到该笔信息。

6 提出业务状态同步处理●功能说明实现提出业务与核心业务状态的同步处理。

●操作说明在主菜单中选择“2-6 ……提出业务状态同步处理”,进入如下业务主窗口1.待同步查询:输入“工作日期”,点击“待同步查询”,查询到对应日期的待同步信息。

2.状态同步:查询出待同步信息后,点击“状态同步”,影像系统自动会向核心发送同步交易,核心将该业务的状态响应返回影像系统。

第三章提入票据处理在主菜单中选择“3……提入票据处理”,进入如下业务主窗口1 票据核验●功能说明系统自动核验支票印鉴并返回支票要素信息,柜员对印鉴进行人工干预审核及电子清算信息核对●操作说明在影像系统主菜单,选择“3-1……票据核验”,进入如下窗口从列表框内选中一条记录,然后点“票据审核”,进入票据要素审核界面,如下图经办柜员按照左侧支票图像的要素信息输入,与报文数据中的对应信息进行比较,若相符,回车自动跳到下个栏位,若检查票面的信息与报文中的信息内容确实不一致,经办可以进行退票处理。

1)票据所有信息审核通过,点“保存(PgUp)”,进入票面审核及验印界面。

a.首先对印章进行核对,验印结果栏内:“X”代表系统验印未通过;“√”代表系统验印自动通过,每一枚印模的上方,也都会显示自动验印结果;点备注下的“更多”可查看印鉴的所有信息;如有印鉴不通过,如下图(1)首先在右下角选中不通过的印模,此时在凭证上方会出现一个印章镂空图,用鼠标把它拉到相对应的印章上,印章在红色框内即可(鼠标单击可放大),系统自动配准后,点“单章验印”,此时系统重新对此枚章进行自动验印。

由于各种干扰造成印章无法自动通过,可采用系统提供的九种辅助方法进一步判断。

在验印辅助方法内点击相应的按扭,选择辅助方法,每种方法的说明如下(也查看帮助F2):三色:进行三色比对,红色为重合部分,黄色为差异(底模部分),蓝色为干扰(支票部分)。

折角:进行折角比对,红色章,蓝色标准印模,来回单击可不断变换角度折角。

轮廓:进行轮廓比对,红色凭证印章,蓝色轮廓线为印鉴。

查看红色是否都在轮廓线内,并能吻合在一起,如上图左下角;八角:进行八角比对,红色章,蓝色标准印模。

同时进行多角度的折角比对。

抖动:抖动比对,抖动部分为差异。

矩形:进行矩形比对,红色章,蓝色标准印模。

旋转:进行旋转比对,红色章,蓝色标准印模。

覆盖:进行覆盖比对,红色章,蓝色标准印模,覆盖显示。

同屏:对三色和轮廓比对的图像进行放大显示,可具体看局部差异。

(3)通过辅助方法判断,确认当前印鉴正确时,点击“人工单章通过”;如果确定当前印鉴有误,点击“人工单章不通过”。

b.如果验印通过,点“提交(Pgup)”,提交当前票据到核心记账或复核(根据金额大小),如验印不通过,点“退票(PgDn)”,系统弹出退票理由选择框,如下图选择对应的退票理由(在代码框内打√)后,或输入退票备注,点“确认PgDn”,提交,进入复核交易。

c.如果暂时不做这笔业务或有特殊情况,则点“置后处理”,系统弹出置后处理选择框:输入置后理由,点“确定”,该笔业务自动进入置后票据处理列表框。

d.点“审核修改”,可以返回票面要素审核界面,对账号可以修改,点击“保存”进入验印审核界面,审核完毕后,退票或提交核心进行记账。

2 核验复核●功能说明主办或主管对经办核验通过的记录进行复核,来源包括达到到复核金额的提入票据、提入置后业务、提入待修改业务。

●操作说明在影像系统主菜单,选择“3-2……核验复核”,进入如下窗口该界面从列表框内选中待复核记录,然后点“票据复核”,进入票据复核界面,进行重新验印和票据信息复核,如通过提交记账或提交主管审核,如不过可退回经办重新修改,操作界面与3-1票据核验基本一致。

3 票据修改●功能说明经办对复核不通过的影像信息进行重新审核修改●操作说明在影像系统主菜单,选择“3-3……票据修改”,进入如下窗口从列表框内选中待修改记录,进入票据修改界面,进行票据信息修改,然后提交重新复核或退票,操作界面与3-1票据核验基本一致。

4 置后票据处理●功能说明对票据核验时进行置后处理的记录,重新进行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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